一、开发农业生物技术 推进基因经济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孙卓婧,张锋,宋贵文,李文龙,叶纪明[1](2021)在《2019年国际转基因管理政策调整及对我国的启示》文中提出转基因作物商业化应用已25年,转基因技术已成为各国的重要经济增长点,生物技术已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完善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在保障安全、推进转基因产业发展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基于政策变化跟踪及大量政策文献调研数据,系统梳理2019年度美国、欧盟、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和韩国等国家(或地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政策的动态调整情况,研究发现各国主要在强化标识管理制度,突出法规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加强转基因安全管理的透明度,以及加大生物技术研发投入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调整。根据国际转基因政策变化趋势,尝试提出了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政策调整和优化的方向和重点,主要为修订标识管理制度,提高法规的科学化水平,强化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庞祯敬[2](2020)在《基于体制性信任的风险技术公众态度形成路径研究》文中认为转基因技术是一种典型的风险技术,其意涵已超越“科学的域场”,信任的“塔西佗陷阱”已赋予了转基因技术太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敏感想象,在转基因技术议题框架下,公众对转基因技术认知的争议和“错位”,并非是单纯的转基因“风险”“利益”认知或风险治理策略“解方”上的对立,其实质是看待转基因问题的价值规范体系的“源头”差异,也即问题的“框架前提”的差异,其中“信任”的作用逐渐凸显,从而形成了一个特殊的“信任-感知-态度”场域,成为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的“路径依赖”。而对政府这一核心利益相关的信任,在公众对转基因技术的态度形成中扮演者主要“戏份”,换言之,体制性信任已成为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的重要前置因素。因此,有必要从信任视角探究转基因风险技术公众态度的形成过程并提出针对性的因应策略,以达到实现转基因论争中的良性风险沟通。研究认为,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模型经历了一个从理性行为理论、计划行为理论、技术接受模型、Bredahl模型、总体性模型框架的源起、改进、创新、拓展的过程,在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模型的总体性框架下,社会分层机制、客观认知系统、信息的作用皆因其自身缺点而存在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预测失真的问题,而转基因技术风险的社会建构性特征决定了主观价值与规范体系在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居于主导地位,其中,信任与价值的互动又使得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的形成成为了一个信任的“域场”,在这个域场下,公众与利益相关者的信任链接是转基因技术风险沟通的关键,而体制性信任在整个转基因技术信任“图谱”中居于核心地位。虽然体制性信任在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中扮演重要“戏份”已有初步共识,但现有研究的讨论主要集中政府管理能力、意愿层面等层面,不足以反映体制性信任结构维度及其对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影响路径具有层次性和复杂性。因此,研究采用扎根理论分析方法,以互联网平台(微博)上热点“转基因”主题文章的关涉政府的评论观点为原始资料,全面解构了体制性信任结构及其对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影响路径的“全貌”。研究发现,研究发现,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中的体制性信任结构表现为以政府能力、政府价值、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官员表现、规制公正性、规制完善性为代表的7大主范畴,进一步凝练可归结为契约型信任、互动型信任和规制型信任三种形式,三种信任形式分别服从为“宏观-中观-微观”的层次衔接,具有不同的背景和内涵,能敏感作用于以感知利益和感知风险为基础的“理性决策过程”,从而在情绪聚焦和问题聚焦两方面形成公众态度外显表达,或可对转基因议题下的公民行为具有预测作用。紧接着,研究在研究假设、预置模型、问卷设计、数据收集、信度效度分析的基础上,利用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回归分析、结构方程模型探索了体制性信任视角下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的形成路径,研究发现,公众对政府在科技风险治理中的契约型信任、互动型信任、规制型信任表现出较为谨慎中立的态度,对转基因技术利益的感知表现出较为谨慎中立的态度,对转基因技术的风险感知和公众态度均表现出相对消极的态度,但并未出现过分夸大的现象,且个体差异较大;而公众对政府在科技风险治理中的契约型信任、互动型信任、规制型信任,通过作用于以感知利益和感知风险为基础的理性决策机制,从而影响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其中,互动型信任在体制性信任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而基于“感知风险”和“感知利益”的个体理性决策框架在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中具有很好的预测作用。进一步理论思考认为,科学理性内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的“断裂”是转基因技术风险治理中体制性信任缺失的根源,而科学理性、社会理性、生态理性间的“框架前提”差异与体制性信任的互动是公众对转基因技术风险-利益认知差异的“成因”,转基因技术风险良性沟通的实现需摒弃“缺失模型”下的“公众理解科学范式”,走向“内省模型”下的“科学与社会范式”。未来为实现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的有效引导,政府需确立科学不确定性情势下的中立立场和良善价值,需要建立转基因技术议题下的知识型政府形象,需确立公众参与中的“参与式决策”原则,需建立完善的转基因技术信息公开机制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需巩固固转基因技术的政策、制度、法律“防线”,需要建立适合国情的转基因产品“标识”制度。
罗思夕[3](2020)在《文化基因视角下汉中市传统村落空间特征与保护传承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五千年历史文明历经时间的冲刷,留给了后人无数值得珍藏的瑰宝。其中凝聚当地特色人文情怀与地域特色的传统村落作为历史与文化的载体,带给人们的不仅是关于乡愁的记忆,更是对于过去以往那些鲜活历史的重现。然而时代的快速发展赋予人们的除了便利也有浮躁和盲目,有些本该被保护起来的传统村落也在这个过程中被钢筋水泥所取代,流离失所的灵魂失去了梦里的故乡。拥有良好生态环境和丰富文化底蕴的陕南秦巴山区传统村落,也不免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正在面临着地域特色丢失、村落文明难以传承的问题。因此,如何重拾村落的文化认同,深度挖掘其内在的传统文化价值,从而唤醒传统村落的活力,寻回内心深处属于根的记忆。“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促保护”,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通过文化基因赋予传统村落以灵魂,给村落注入新时代的活力。本文以汉中市传统村落作为研究对象,从文化基因的视角出发,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系统性的对传统村落空间各个层面的现状问题进行剖析,并对汉中市传统村落的文化基因进行识别、提取和归类,旨在把握村落文化基因图谱,进而对传统村落空间的保护与传承规划策略提供新的方向。首先明确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范围和对象、研究内容和方法,并对文化基因和传统村落概念进行界定。其次,梳理了国内外对文化基因理论和传统村落保护的相关研究,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然后在建构传统村落文化基因体系的基础上,对传统村落的文化基因进行识别提炼,形成村落文化基因图谱,并进一步将基因分为主体、附着、混合、变异四类。总结传统村落的文化基因价值体系,体现本次研究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再次,通过对汉中市传统村落进行实地调研,全面解析其地域环境以及村落空间现状,从宏观、中观以及微观三个层面展开论述,在宏观上对汉中市传统村落的空间分布特征、选址布局以及空间形态特征进行研究和分类,运用类型学的方法,对汉中传统村落中观层面的空间布局特征和微观层面的建筑群布局特征进行解读,并归纳总结传统村落的街巷空间、节点空间、院落空间、建筑空间以及装饰材料的空间特征及文化内涵,探寻村落空间和文化基因的耦合机制。并由此,根据对汉中市传统村落文化基因突出的现状问题,探索文化基因不同的保护与传承路径。最后,选取乐丰村为典型案例,分析其空间特征并提取文化基因,针对其现状问题提出具体的保护与传承策略。
潘荣[4](2019)在《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研究》文中认为转基因技术自出现以来发展迅速,转基因食品在各类销售渠道和消费终端都随处可见,不论是农贸市场和超市货架上还是餐馆,人们的很多日常食物已悄然成为转基因食品,而其安全问题引人注目。对转基因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具有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及促进基因经济发展等积极作用,且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都存有安全隐患,需要加以规制监管,以保护公民权益。目前,我国转基因安全监管立法层面规范颇多,全链条由多部门共同负责,从研发试验的报告报批制度,到生产加工的食品原料行政审批制度,再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和召回规定,都具有一定成效及缺陷。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整合多项职责,为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新路径探索提供了坚实基础。它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对美国鼓励实质同等,自愿咨询及上市流通后保护消费者权益标识的研究,和欧盟严格预防的原则与追踪制度的细节探究,并对同处亚洲饮食习惯与文化多有类似的日本从折中主义的选择到标识制度的强化与监管举措,惩罚追责机制的构建结合我国国情学习借鉴。最后本文提出完善建议,本着预防,透明,全链条规制的原则,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报告报批制度执行,管理机制和检测机构,原料行政审批标准的明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管理和召回规定的细化等,协调、分步实现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目标。
逯悦[5](2018)在《我国转基因食品标签可追溯问题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实现转基因标签可追溯化管理是我国转基因食品法律规制未来的发展方向。与我国现行转基因食品法律规则相比,转基因标签可追溯规则一方面具有显着优势,另一方面在我国也具有现实需求,但同时也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目前,欧盟、日本以澳大利亚等均有立法及实践经验可供我国借鉴。在未来,我国应当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加强转基因食品市场准入前授权管理;在明确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为主的监管主体的基础上,借鉴日本和欧盟的转基因食品标签制度,构建文件传输和身份保存制度,并尝试建立统一可查询的转基因食品标签系统。
高建勋[6](2017)在《论转基因产业化的风险预防原则》文中指出转基因技术问世以来,有关其对环境和人身损害的风险在科学上一直未有定论,不同国家和地区出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因素的考虑,对待转基因技术和产品的态度完全不同。欧盟针对转基因技术风险的科学不确定性提出了强风险预防原则,对转基因产品施以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而美国采取的是将转基因产品与常规产品同等对待的实质等同原则,其实质是内紧外松的弱风险预防原则。我国在实施转基因产业化政策过程中,可以对欧盟和美国的制度进行兼容并包,一方面要确立风险预防原则的指导性地位,并将风险预防原则落实到具体的风险防控体系之中;另一方面应对实质等同原则进行吸收和兼容,将其作为实现风险预防目的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同时将转基因风险预防技术手段制度化,并从程序上完善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
马旭[7](2016)在《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规则研究》文中指出伴随生物科学技术的进步,各国争相竞逐的天然资源越来越多,而其中竞逐最为激烈的就是生物遗传资源。从遗传资源到基因产品再到基因经济,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个新特点,也是法律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不过,由于遗传资源在各国的分布并不均衡,导致出现大量的生物剽窃现象,因此,国际上将遗传资源如何获取、保存和研究利用列为重点关注的问题,而有关遗传资源使用者与提供者之间的矛盾如何协调,或者说如何实现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有效管制也成为焦点问题予以研究探讨。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首先以对“生物剽窃”现象的研究为突破,找到其发生的本质原因,一是由于遗传资源分布情况和自身的价值特点所决定,二是因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诉求不同而导致。针对这一现象,国际社会几经努力,通过系列国际公约形成了基本的国际规则框架:1992年的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以下简称CBD)明确规定了遗传资源国家主权原则,同时建立了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Access to Genetic Resources and Benefit-sharing,ABS)的原则性规范;2001年完成了对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Treaty on Plant Genetic Resources for Food and Agriculture,以下简称ITPGRFA)的修订工作,ITPGRFA首次设立了农民权,承认农民在遗传资源保护和可持续使用方面的贡献,同时明确规定了农民所具有的权利,并建立了农民对于传统知识的保护,惠益分享及参与决策的权利,保障农民在现代农业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的权益。同时,ITPGRFA制定了粮农植物遗传资源取得的具体规则,多边系统的惠益分享制度和国际基因库的新规则;2002年,《获取遗传资源和公平公正地分享通过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惠益的波恩准则》(以下简称《波恩准则》)在生物多样性第六次缔约方大会上获得了批准。其在CBD三大原则的基础上对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方面作出一些具体规定,并且确定了惠益分享的基本程序;2010年10月,《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平公正地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以下简称《名古屋议定书》)在名古屋召开的生物多样性第十次缔约方大会上获得了通过。《名古屋议定书》中所规定的惠益分享条款为原则性条款,反映了遗传资源提供国的总体诉求,重申了CBD的三大原则,能够为遗传资源提供国国内立法的完善起到一定指引的作用,同时也约束和规范了遗传资源利用者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目前,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际规则主要包括事先知情同意,共同商定条件,公平合理的惠益分享和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具体规则在实际运用当中也会遇到各种问题,如事先知情同意规则下的反公用现象的出现,遗传资源来源披露规则适度性要求的把握。通过对问题的分析来找到避免问题出现的方法,以使国际规则在具体运用中的效力能得到实现,从根本上解决遗传资源各方的利益冲突,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虽然国际上已经建立了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际规则,但是,对于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仍然存有一定争议,利益博弈也非常复杂,至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解决方案。鉴于此,本文在国际法规制研究之下,通过对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现有国际规则的分析,来寻求国际规则从确立到实施,从内容到纠纷解决机制整体上体现了相对的公平与正义,是一个利益相对平衡的制度设计。通过对遗传资源国际规则的普适性考察得出尽管在遗传资源中存有利益冲突,各国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主张不同的权益,但在规则普适性上只是存在合理性不足,而非对该规则丧失了完全的服从与尊重,规则的制定在整体上满足了各方对其的合理性期待。在已有国际规则之下,我国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找准自身的角色定位,通过加强国内立法工作,将国际规则有效转化为国内法中的相关内容,同时加强执法环节和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的健全来完善我国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的建立,在立法完善的过程中寻求并实现我国遗传资源利益的最大化。本文在论文实际写作过程中可预创新之处和遇到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本文运用合理性与可行性及动态利益平衡为研究视角来对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际规则进行评析,是一点创新。其次,在探讨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问题中,关于理论深度的探讨上如何能不浮光掠影地研究,如何注重说理,增加法理学方面的论证是一项难题。再次,在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规制的分析与评价中,如何论证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规则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如何在动态利益平衡中平衡遗传资源提供者与利用者之间的利益,遗传资源提供者与社会公众的利益,遗传资源提供者之间的利益是一个难题。最后,在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解决路径上,针对我国遗传资源保护的现状分析,如何找准遗传资源定位,找到制定我国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规则中问题存在的原因,如何将国际规则有效地转化为国内法,以确保我国遗传资源拥有者利益的最大化,相关现有资料较少,为研究增加难度。
顾萍[8](2016)在《基因经济的多维度语境化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运用语境分析的理论和方法,探讨了在科学的、技术的、社会的、文化的、伦理的等语境之下的基因经济,以此考察21世纪生命科学家、企业家、政府和公众应该面对和承担的科学责任、道德责任与社会责任及其互动的网络系统。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对基因经济这种新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形态做哲学追问,实现对基因经济分析的多维视野的内在统一,力图为社会各界对这一新的经济形态的理解提供一种全方位的语境综合。同时,为人类更好地掌控和驾驭基因经济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进而促进其健康发展,以兴利避害、造福人类。本文首先从语境的概念和语境分析方法的含义、特征、结构等方面对语境分析方法进行阐述,同时论述了语境分析方法在我国科学哲学领域的应用和发展。本文的重点部分是基于语境分析法,对基因经济进行多维度的语境化分析。从科学语境的角度探讨了生物科学语境下的基因、基因经济兴起的科学背景及其特异性,指出基因经济应重点关注食品和药品安全性的科学基础构成及其合理性,以及检验判别手段的完备性与长期性。人类传统食品与人体安全性适应是一个长期的协进化过程,食品安全的生物学检验与医学检验也必须是一个长期的协调过程。从技术语境角度分析了基因经济的核心支撑——生物技术、基因工程技术和基因经济的运作方式,并指出“转基因”这一“自然-人工”复合系统的操作必须从技术的层面具有可控的风险防范程序和安全底线的预警程序。从社会语境角度指出基因经济应重点关注其对传统社会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思维方式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及其相互作用,以及基因经济的社会价值。在文化语境下探讨了基因经济发展的社会文化导向、法律与制度环境以及其中蕴含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在伦理语境下指出了基因经济应关注其面临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背离的伦理困境,以及对基因经济发展所涉的不同社会主体应该遵循的伦理责任和道德规范进行哲学的反思。
顾萍,喻郭飞[9](2016)在《基因经济的伦理问题探析》文中提出21世纪是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迅速发展的世纪。"基因经济"是一种以现代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为支撑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形态,它给人类的生产生活、价值理念、思维方式带来了巨大的改变。本文旨在探究基因经济兴起的背景和内涵、其涉及的主要伦理问题、伦理责任和法律规范、伦理价值观和安全性评估体系,以此考察21世纪生命科学家、企业、政府和公众所应面对和承担的科学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及其形成
杜珍媛[10](2014)在《科技发展之人类基因权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科学技术作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提高了人类社会的生活质量,减轻了人类的疾病和苦难,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然而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埋下“善根”,也能结出“恶果”。基因科技的发展对人的生老病死的干预,乃至对人生理的“改造”,早已不同往日,形成了对人类人性尊严、社会秩序、伦理观念、法律体制等各领域之重大挑战。作为以调节人与人相互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进步为己任的法律,不能不认真面对这新种的形势和要求。这些问题的焦点都指向了人类基于基因之上享有何种权利。首先,对基因及其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基因是gene的中文音译,亦即“基本因子”,具有遗传信息的一小段DNA,通过这段DNA可以制造出各种蛋白质并进行各种反应,以完成生命过程。基因是组成生物机体最重要的功能单位,记录和传递着生物体的遗传信息,其生命密码的特性,决定了生物体的生、老、病、死等一切生命现象。作为法学研究对象的基因不同于生物学意义上的基因,因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能为人们带来损益,需将其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加以立法保护和研究。基因组(genome),或称为基因体,则是指一个生物中完整的DNA组合。基因资讯是存在每个人的细胞核中的DNA所揭露与承载的遗传资讯。基因信息的独特性使基因资讯具有了遗传性、预测性、永久性的特征;人类基因科技是将基因科技运用到人体,用以了解整个生命工程的指令以及致病的机制的技术,概括而言,指与基因有关的技术,主要包括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而采取的基因检测、基因诊断、基因治疗等医学核心技术措施等,也包括基因咨询、基因加强、DNA疫苗、胚胎干细胞移植、法医学基因鉴定、基因工程药物研发等相关技术。基因科技被逐步广泛应用于医疗、保险、市场、诉讼等领域,其与个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经济利益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尽管基因技术能给人类带来福利,但因基因研究直接涉及人类生命最本质的秘密,不可避免对伦理道德、法律体制、社会秩序等形成重大挑战。其次,分别对基因技术对伦理、法律体制、社会秩序等带来的各种冲击进行具体研究。基因科技发展的伦理风险可以概括表现在对人类尊严、平等、安全和生态环境冲击等方面;基因科技发展的法律难题则集中反映在基因研究、成果利用、医疗等活动中个体的自由平等权利、个人隐私权利及基因权利归属等方面。当人类基因图谱之迷彻底揭晓,临床医学将跨越到预测医学,人类平均寿命将达至百年甚至千年。从价值理性的维度看基因科技发展将带来深刻的社会问题。如:基因技术如果用于优生,对一些遗传特征(如聪明、美丽等)进行人为控制,将改变人类基因库,减少人类基因的多样性,导致人种退化;基因增强技术则有可能会使未获得基因增强的“弱势人群”遭受歧视,引起新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严重的会导致种族基因歧视。因此,基因技术的应用绝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需要进行伦理价值上的考量和评判。伦理价值上的评判的基础是从生命伦理角度考虑在尊重人的生命、生存权利和生命价值前提下的生活质量、生命健康、人生价值,评判关键是衡量基因技术的运用对医学发展和社会进步所带来的价值和意义。人类基因技术引发的社会争议最根本的问题既是法律问题,也是伦理问题。伦理规范对于调节基因科技有着必要性。对人类基因科技带来的众多伦理问题,首先要进行伦理分析,探讨其伦理基础。然后才能寻找相适应的解决问题的进路。传统伦理学的理论基础是目的论、至善论、幸福论和德性论。伦理学的研究视野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仅关注人类现存的自然环境,更应关注一般意义上的生命乃至人类自身。这从客观上促使传统伦理学从以“人格、德性、至善”为核心向以“正义、正当、规范”为核心的现代伦理学渐变。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着伦理学从传统向现代的过渡和飞跃。西方哲学家对基因科技中的伦理及原则率先展开了精彩纷呈的讨论,基本的基因技术伦理的原则:自主原则、知情同意原则、正义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保密原则、利益分享原则、互助原则、尊重原则等,在应对基因技术应用和开发日益增多,并能带来巨大利润引起基因研究的利益分享冲突的现实面前并不一成不变,需要进行反思和重新构建。因专利形式保护基因研究者的科研成果或基因产品有着重大现实意义,是科技工作者最常常采用的智力成果保护形式的一种,所以特以基因专利为例,从专利法的正当性入手论证专利技术法律的伦理正当性,并基于伦理分析进路探讨罗尔斯正义论中的专利原则并进行反思,认为以多元正义理论作为生物科技专利法律原则的指导,是一种值得参考的理论架构。基因技术触及了人之本质以及尊严、自由等根本价值,所引发的诸多伦理和社会问题也要求我们对现行法律秩序进行反思。社会生活正是所有问题意识的根源,基因时代需要新的法理念和法规范。在对基因科技做了伦理学语境下的解读后,论证基因权利作为新兴权利存在的理论基础和价值。人类是否享有基因上的权利?基因权利何以值得珍视和保护?围绕着学界的争议,首先从社会生产变迁,入手,分析基因权利存在的社会经济背景,在此基础上探讨其法理上存在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一切权利的产生必须以经济条件作为基础,权利不可能超出现有的经济结构和环境,离开了一定的经济条件,权利不可能得到实现。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人们法律意识的变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基本权利发生变化,新的环境刺激着人类对新权利的渴望,基因科技的发展导致新型的基因权利被提出。面对基因科技中“主体客体化”的现实困境,系统的分析了人类基因复杂的法律地位和属性。认为人类基因并非具有单一的人格或者财产属性,而是具有物质和信息的双重性。同时,以动态的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方法论论证人类基因权利的来源,认为它发韧于科学技术的创新,植根于基因利益的诉求,根源于对人性尊严等伦理保障的需求,并通过对基本权利、权利、人权的辨析,结合在对人类基因法律属性的分析基础上,认为基因权利符合基本权利的特征,揭示出人类基于基因上的的权利,为人们与生俱有、包括了一系列子权力的基本权利,是基于基因之上产生的新的综合性的基本人权。同时,从私法属性上看,基因权利也是一束新兴的人格权利,主要包括基因隐私权、基因平等权、基因财产权、基因知情权等。并基因权利的主体、客体、内容以及具体的权利形态逐层展开,进行详细的研究。认为人类基因权利的主体广泛,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可以分为个人主体、集体主体、国家主体。权利的客体是基因,基因权利具体的内容主要是基因信息与基因资源。最后,在经过深入研究基因权利理论基础上,探讨了人类基权利的保障制度。依靠法律机制才能将抽象的权利变为人们实际享有的权利,而应有权利的实现则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来实现。通过宪法,明确宣示人性尊严为宪法基本权利核心价值原则和增加与人体基因科技研究相关基本权利保护规定。在基因立法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应该在该领域内制定一部《基因技术法》,以指引其他有关基因立法。在民事领域,人类基因科技的发展带来了诸如基因平等权、隐私权等法律问题,需要民事法律的规范和相应的调整。笔者以超越常规、跨学科的视角,主要以伦理学和经济学为工具探讨人类基因权利保障和损害救济制度。在责任伦理视角下构建相关损害赔偿机制,应将损害的责任赔偿社会化,将损害赔偿关系的法律调整由过去单一机制及侵权责任转变为复合机制一一在侵权责任规范外,不仅有责任保险制度,还可设置相应的社会保险等。在我国,对基因技术的研究、应用导致的损害赔偿建议采用医疗责任保险和设置相关公共赔偿基金两种方式。生物科技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无疑是对一般的侵权救济制度和理念的一种超越和突破。
二、开发农业生物技术 推进基因经济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开发农业生物技术 推进基因经济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2019年国际转基因管理政策调整及对我国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 2019年世界主要国家转基因安全管理政策变化 |
1.1 美国 |
1.1.1 发布新生物技术安全法规 |
1.1.2 更新完善现有法规和指南 |
1.1.3 发布《2021财年政府研发预算优先事项》备忘录 |
1.1.4 发布《国家生物工程食品信息披露标准》 |
1.2 欧盟 |
1.2.1 发布关于食品风险评估透明度和可持续性的新法规 |
1.2.2 发布续授权申请管理指南 |
1.3 俄罗斯 |
1.3.1 实行转基因产品强制标签的决定 |
1.3.2 发布《2019—2027年联邦基因技术发展规划》 |
1.4 澳大利亚 |
1.4.1 《基因技术法规修正案》正式生效 |
1.4.2 发布《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最终审查报告 |
1.4.3 各州出台区域转基因管理政策 |
1.5 日本 |
1.5.1 明确基因编辑技术监管政策 |
1.5.2 发布《基因编辑技术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处理指南》 |
1.5.3 发布《基因编辑生物体信息披露标准》 |
1.5.4 发布基因编辑产品标签规定 |
1.6 韩国 |
1.6.1 发布《转基因食品标签标准》修订版 |
1.6.2 发布转基因生物越境转移的修订内容 |
2 国际转基因政策变化趋势分析 |
2.1 强化标识管理制度 |
2.2 突出法规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
2.3 加强安全管理透明度 |
2.4 加大生物技术研发投入 |
3 国际转基因政策变化对我国的启示 |
3.1 修订标识管理制度,保障公众权益 |
3.2 提高法规的科学化水平,适应技术发展应用 |
3.3 强化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安全管理透明度 |
3.4 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产业发展 |
(2)基于体制性信任的风险技术公众态度形成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关于信任概念的研究 |
1.3.2 风险社会视域下的信任研究 |
1.3.3 关于体制性信任的研究 |
1.3.4 体制性信任与社会风险感知关系的研究 |
1.3.5 关于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的研究 |
1.3.6 关于体制性信任与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关系研究 |
1.3.7 文献评述 |
1.4 研究思路、目标、方法及技术路线图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目标 |
1.4.3 研究方法 |
1.4.4 技术路线图 |
1.5 创新点及展望 |
1.5.1 创新点 |
1.5.2 展望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模型的源起、改进、创新与拓展 |
2.1.1 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模型的源起 |
2.1.2 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模型的改进 |
2.1.3 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模型的创新 |
2.1.4 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模型的拓展 |
2.2 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模型的总体性框架与病理辨识 |
2.2.1 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模型的总体性框架 |
2.2.2 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模型总体性框架的病理辨识 |
2.3 体制性信任视角下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路径的确定性研判 |
2.3.1 转基因技术风险具有“社会建构性”特征 |
2.3.2 主观价值和规范体系在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中居于主导地位 |
2.3.3 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是一个信任与价值互动的域场 |
2.3.4 公众与利益相关者的信任链接是转基因技术风险沟通的关键 |
2.3.5 体制性信任在转基因技术信任“图谱”中居于核心地位 |
2.4 核心概念与分析框架 |
2.4.1 核心概念界定 |
2.4.2 分析框架 |
第3章 体制性信任结构维度及其对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的影响路径 |
3.1 研究方法 |
3.2 资料收集 |
3.3 资料挖掘与凝练 |
3.3.1 现象定义 |
3.3.2 概念化与范畴凝练 |
3.3.3 核心范畴挖掘 |
3.4 模型阐释 |
3.4.1 宏观:“契约型信任—风险/利益感知—公众态度”路径 |
3.4.2 微观:“互动型信任—风险/利益感知—公众态度”路径 |
3.4.3 中观:“规制型信任—风险/利益感知—公众态度”路径 |
3.5 理论饱和度检验 |
3.6 结论 |
第4章 模型构建与研究设计 |
4.1 概念模型 |
4.2 研究假设 |
4.2.1 契约型信任、互动型信任、规制型信任相互间关系的研究假设 |
4.2.2 体制性信任与感知收益、感知风险关系的研究假设 |
4.2.3 感知利益、感知风险与公众态度关系的研究假设 |
4.3 变量测量 |
4.3.1 问卷设计:原则和过程 |
4.3.2 变量测量:题项设计 |
4.4 数据收集与分析方法 |
4.4.1 抽样对象的选择 |
4.4.2 问卷发放与数据整理 |
4.5 统计检验 |
4.5.1 信度检验 |
4.5.2 效度检验 |
第5章 体制性信任视角下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路径分析 |
5.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1.1 样本描述性统计分析 |
5.1.2 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 相关性分析 |
5.3 方差分析 |
5.4 多元回归分析 |
5.5 结构方程分析 |
5.5.1 感知风险、感知利益与公众态度关系的假设验证 |
5.5.2 体制性信任与感知风险、感知利益关系的假设验证 |
5.5.3 互动型信任与契约型信任、规制型信任关系的假设验证 |
5.6 小结 |
第6章 理论思考与管理启示 |
6.1 理论思考 |
6.1.1 转基因技术体制性信任缺失的根源 |
6.1.2 转基因技术风险与利益认知差异的成因 |
6.1.3 转基因技术风险沟通的关键 |
6.2 管理含义 |
6.2.1 中立立场和良善价值 |
6.2.2 构建知识型政府形象 |
6.2.3 确立参与式决策原则 |
6.2.4 完善信息发布机制 |
6.2.5 巩固规制的监督防线 |
6.2.6 建立适当的标识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情况 |
附件 转基因技术调查问卷 |
(3)文化基因视角下汉中市传统村落空间特征与保护传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文化振兴下的传统村落更新发展 |
1.1.2 传统村落中的文化基因逐渐消失 |
1.1.3 保护汉中市传统村落具有紧迫性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范围与对象 |
1.3.1 研究范围 |
1.3.2 研究对象选取 |
1.4 相关概念界定 |
1.4.1 文化基因 |
1.4.2 文化基因图谱 |
1.4.3 传统村落 |
1.4.4 村落空间形态 |
1.5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综述 |
2.1 文化基因理论研究综述 |
2.1.1 国外文化基因理论研究 |
2.1.2 国内文化基因理论研究 |
2.1.3 研究评述 |
2.2 传统村落保护研究综述 |
2.2.1 国外关于传统村落研究 |
2.2.2 国内关于传统村落研究 |
2.2.3 研究评述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传统村落文化基因体系的建构 |
3.1 传统村落文化基因的分类与确定原则 |
3.1.1 文化基因的分类研究 |
3.1.2 文化基因的确定原则 |
3.2 传统村落文化基因的识别提炼 |
3.2.1 文化基因的识别方式 |
3.2.2 文化基因的提炼步骤 |
3.2.3 传统村落文化基因图谱 |
3.3 汉中传统村落的文化基因归类 |
3.3.1 主体基因 |
3.3.2 附着基因 |
3.3.3 混合基因 |
3.3.4 变异基因 |
3.4 传统村落文化基因的价值探究 |
3.4.1 文化基因的经济价值 |
3.4.2 文化基因的美学价值 |
3.4.3 文化基因的生活价值 |
3.4.4 文化基因的社会价值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地域环境与传统村落空间现状分析 |
4.1 汉中市传统村落总体地域环境 |
4.1.1 自然环境 |
4.1.2 历史沿革 |
4.1.3 地域文化 |
4.2 汉中市传统村落空间格局特征 |
4.2.1 传统村落空间分布 |
4.2.2 传统村落的选址与布局 |
4.2.3 传统村落空间形态 |
4.3 汉中市传统村落空间布局特征 |
4.3.1 街巷空间 |
4.3.2 节点空间 |
4.3.3 院落空间 |
4.4 汉中市传统村落建筑群布局特征 |
4.4.1 建筑类型 |
4.4.2 建筑风格 |
4.4.3 建筑结构 |
4.4.4 建筑材料与装饰 |
4.5 传统村落空间与文化基因耦合机制 |
4.5.1 自然环境基因奠定村落空间的基础 |
4.5.2 传统文化基因促进村落空间的传承 |
4.5.3 经济产业基因驱动村落空间的提升 |
4.5.4 社会环境基因促使村落空间的裂变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文化基因视角下汉中市传统村落空间的保护传承策略 |
5.1 汉中市传统村落文化基因突出问题 |
5.1.1 环境格局基因的破坏 |
5.1.2 公共空间基因的缺失 |
5.1.3 建筑文化基因的变异 |
5.1.4 经济产业基因的断裂 |
5.1.5 民俗文化基因的衰败 |
5.2 文化基因视角下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原则 |
5.2.1 不可再生性原则 |
5.2.2 原真性原则 |
5.2.3 多元性原则 |
5.3 文化基因视角下传统村落保护传承策略 |
5.3.1 基因保育——以环境格局为主体 |
5.3.2 基因植入——以公共空间为纽带 |
5.3.3 基因修复——以建筑风貌为重点 |
5.3.4 基因共生——以特色产业为衔接 |
5.3.5 基因激活——以民俗文化为载体 |
5.4 文化基因视角下传统村落保护传承模式 |
5.4.1 以政府为主导,村民为主体 |
5.4.2 以农业为基础,拓展特色产业 |
5.4.3 以文化为抓手,保护非物质文化资源 |
5.4.4 以民生为保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实例探析:乐丰村传统村落空间的保护传承 |
6.1 乐丰村空间现状概况与文化基因解析 |
6.1.1 乐丰村的地域环境背景 |
6.1.2 乐丰村空间现状特征 |
6.1.3 乐丰村文化基因解析 |
6.2 乐丰村空间保护与传承的现实困境 |
6.2.1 环境格局破坏 |
6.2.2 古街活力缺失 |
6.2.3 建筑风貌衰败 |
6.2.4 民俗文化消失 |
6.3 乐丰村空间保护与传承策略 |
6.3.1 维护环境格局,保育文化基因 |
6.3.2 应用文化基因,织补村落空间 |
6.3.3 利用文化资源,发展特色产业 |
6.3.4 强化文化空间,传承乡土文化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结论 |
论文创新点 |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4)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动态 |
(二) 国外研究动态 |
三、研究方法及内容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内容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一) 创新之处 |
(二) 可能存在的问题 |
第一章 转基因食品安全与监管 |
一、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理论 |
(一) 转基因食品与转基因食品安全 |
(二) 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正当性来源 |
二、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 |
(一) 转基因食品研发试验安全的监管必要性 |
(二) 转基因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的监管必要性 |
(三) 转基因食品流通消费安全的监管必要性 |
(四) 转基因食品突发事件安全的监管必要性 |
三、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价值取向和监管路径 |
(一) 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价值取向 |
(二) 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管路径 |
第二章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及不足 |
一、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 |
(一) 立法现状 |
(二) 监管制度现状 |
二、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不足 |
(一) 立法层次低 |
(二) 相关主体产生及运行机制不健全 |
(三) 缺乏统一的转基因成分检验检测标准 |
(四) 生产报批、信息报告制等可操作性不强 |
第三章 国外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比较分析 |
一、美国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管 |
(一) 美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概述 |
(二) 美国对转基因食品安全各环节的具体监管 |
二、欧盟、日本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管 |
(一) 立法的基本内容 |
(二) 监管举措 |
(三) 标识制度 |
三、国外立法的经验启迪 |
(一) 不同监管思路的启示 |
(二) 趋同的标识制度的启迪 |
第四章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完善 |
一、对监管基本原则的完善 |
(一) 引入加强预防的原则 |
(二) 贯彻全链条监管的原则 |
(三) 综合协调的监管原则 |
(四) 及时、高效的应对原则 |
二、对监管各环节的完善 |
(一) 研发试验阶段安全监管的完善 |
(二) 生产加工阶段安全监管的完善 |
(三) 流通消费阶段安全监管的完善 |
(四) 突发事件安全监管的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期间论文发表It况 |
(5)我国转基因食品标签可追溯问题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转基因标签可追溯问题概述 |
(一) 转基因标签可追溯化管理背景分析 |
(二) 转基因标签可追溯相关研究梳理 |
二、我国实现转基因标签可追溯化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
(一) 转基因强制标签可追溯化管理的优势分析 |
1. 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
2. 有利于政府全流程安全监管 |
3. 促进转基因经济作物产业发展 |
4. 减少贸易壁垒 |
(二) 实现转基因标签可追溯化管理方式的现实需求分析 |
1. 我国消费者知情权的需求不断扩大 |
2. 我国农业安全需求不断扩大 |
(三) 在我国实现可追溯化管理可能遇到的阻力 |
1. 我国转基因标签制度本身尚未成熟 |
2. 当前进行转基因全流程检测的成本较大 |
3. 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监管困难 |
三、我国实现转基因标签可追溯化管理的现实路径 |
(一) 对我国转基因标签现行规定的分析 |
1. 我国现行规定 |
2. 我国现行规定的缺陷 |
(二) 对我国转基因标签可追溯系统的构建 |
1. 明确各监管主体职责 |
2. 加强转基因食品投放市场前的准入环节授权管理 |
3. 完善文件传输与身份保存制度 |
(1) 文件传输 |
(2) 身份保存制度 |
4. 构建统一可查询标签系统 |
四、结语 |
(6)论转基因产业化的风险预防原则(论文提纲范文)
一、风险预防原则在环境法领域的发展 |
(一) 风险预防原则的缘起和发展 |
(二) 风险预防原则的理论争鸣和困境 |
1. 风险预防原则的观点争鸣 |
2. 风险预防原则的理论困境 |
二、转基因产业化过程中风险预防原则的适用争议 |
(一) 欧盟:安全至上的强风险预防原则 |
(二) 以美国为代表的迈阿密集团:外松内紧的弱风险预防原则 |
(三) 风险预防原则的国际法效力的争议 |
三、转基因产业化进程中风险预防原则的实施路径 |
(一) 构建风险预防原则的规则体系 |
1. 个案分析原则 |
2. 逐步性原则 |
3. 全程控制原则 |
4. 可追溯制度和召回制度 |
(二) 对实质等同原则的改造和吸收 |
1. 对实质等同原则的批判 |
2. 对实质等同原则的吸收与兼容 |
四、构建我国转基因产业化风险预防原则体系的建议 |
(一) 确立风险预防原则作为转基因产业化的指导原则 |
(二) 构建转基因产业化的风险预防体系 |
1. 隔离种植制度 |
2. 分类分级制度 |
3. 轮作轮休制度 |
4. 采取“避难所”措施 |
5. 风险不确定时禁止采取行动 |
(三) 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1. 确保公民知情权 |
2. 赋予公民参与权 |
3. 完善公民监督权 |
(7)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关于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的理论研究 |
(二)关于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公约的研究 |
(三)关于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规则的分析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问题的提出 |
一、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相关概念 |
(一)遗传资源的界定 |
(二)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界定 |
二、遗传资源的利用及问题的产生 |
(一)生物剽窃案例反映的问题 |
(二)遗传资源惠益分享中冲突问题的原因分析和解决途径 |
三、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中的权利归属 |
(一)确立遗传资源权利归属的必要性 |
(二)界定遗传资源权利归属的方式 |
第二章 规制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际公约框架 |
一、生物多样性公约 |
(一)公约背景 |
(二)《生物多样性公约》中的三大原则 |
(三)《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体制建设 |
二、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公约 |
(一)ITPGRFA的起源和修正 |
(二)ITPGRFA中对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相关规定 |
(三)小结 |
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
(一)CBD与TRIPS协议之间的关系 |
(二)协调CBD与TRIPS协议之间的潜在冲突 |
第三章 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规则的适用 |
一、事先知情同意规则的适用 |
(一)事先知情同意的基本概念 |
(二)事先知情同意的功能 |
(三)事先知情同意规则适用的主体及讨论 |
(四)事先知情同意规则适用中的反公用悲剧 |
二、遗传资源来源披露规则的适用 |
(一)遗传资源来源披露规则的内容及法律基础 |
(二)遗传资源来源披露规则适用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
(三)不履行披露规则的法律后果 |
三、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规则适用的模式分析 |
(一)国家管制 |
(二)生物探勘契约管制方式 |
第四章 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规则的分析与评价 |
一、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际规则 |
二、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规则的应有内涵 |
(一)遗传资源惠益分享规则的确立过程是否具有透明性与民主性 |
(二)遗传资源惠益分享规则的分配结果是否体现了相对公平正义 |
(三)是否具备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纠纷解决的有效原则与机制 |
三、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规则的合理性期待 |
(一)遗传资源惠益分享规则能否整体实现动态的利益平衡 |
(二)遗传资源惠益分享规则是否得到成员普遍尊重与服从 |
第五章 国际规则下我国遗传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 |
一、我国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遗传资源的基本情况 |
(二)我国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现实规定 |
(三)我国制定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规则中存在的问题 |
二、国际规则下我国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立法完善 |
(一)完善国内立法的宏观思考 |
(二)跟进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规则的立法体现 |
三、我国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规则中配套措施的加强 |
(一)梳理国内法律体系和行政监管程序 |
(二)细化知识产权申请时遗传资源来源披露要求 |
(三)设立违反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救济制度 |
(四)构建和完善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多元化机制 |
(五)加强国际合作,增强国际交流争端的应对能力 |
(六)需要加强的其他配套措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8)基因经济的多维度语境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与意义 |
(一) 研究问题的提出 |
(二) 选题的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状况 |
(二) 国内研究状况 |
第一章 语境化方法概述 |
一 语境的概念及其内涵 |
二 语境分析方法 |
三 语境分析方法在科学哲学领域的应用 |
第二章 基因经济的科学语境分析 |
一 生物科学语境下的“基因”概念 |
二 基因经济是什么 |
三 基因经济的特异性 |
四 基因经济中的安全性问题 |
第三章 基因经济的技术语境分析 |
一 基因经济的核心支撑——生物技术 |
二 基因经济与基因工程技术 |
三 基因经济的运作方式 |
第四章 基因经济的社会语境分析 |
一 基因经济的社会价值 |
二 基因经济对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 |
三 基因经济对人们思维方式的改变 |
第五章 基因经济的文化语境分析 |
一 不同传媒视野下的基因经济的形象 |
二 基因经济发展的法律与制度环境 |
第六章 基因经济的伦理语境分析 |
一 基因经济面临的主要伦理困境 |
二 基因经济中的伦理责任和法律规范 |
三 基因经济中的伦理价值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科技发展之人类基因权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学术研究的回顾 |
三、研究思路与构想 |
第一章 基因科技冲击下的“美丽新世界” |
第一节 人类基因科技概况 |
一、基因及相关概念辨析 |
二、人类基因科技及特殊性 |
第二节 基因科技的伦理、法律与社会意涵 |
一、基因科技发展的伦理风险 |
二、基因科技发展的法律难题 |
三、基因科技发展的社会冲击 |
第三节 基因科技的伦理语境解读 |
一、问题解决的伦理途径 |
二、基因科技伦理的价值选择 |
三、基因科技伦理原则反思-以基因专利为例 |
第二章 走向本真的存在:人类基因权利的存在基础与法律价值 |
第一节 人类基因权利产生条件 |
一、科技发展与基本权利的演变 |
二、基因权利的产生源于科技对现实的冲击 |
三、基因科技伦理的刚性诉求 |
第二节 人类基因权利的法律价值 |
一、基因权利是公民应有之权利 |
二、人类基因权利的概念 |
三、人类基因权利的价值分析 |
第三章 基因科技与法律的对话:人类基因权利的法律内涵 |
第一节 人类基因的法律地位 |
一、人与物二元分离理论的现实困境 |
二、人类基因的法律属性 |
第二节 人类基因权利的法律性质定位 |
一、人类基因权利的基本权利属性解读 |
二、人类基因权利的私法属性解读 |
第三节 人类基因权利的构成要件 |
一、人类基因权利的主体 |
二、人类基因权利的客体 |
三、人类基因权利的内容 |
第四节 人类基因权利的基本形态 |
一、基因平等权 |
二、基因信息隐私权 |
三、基因人格权、财产权与基因人格性财产权 |
四、基因知情同意权 |
第四章 保守与超越:人类基因权利的保障制度 |
第一节 常规思路之——制定、完善相关法律 |
一、宪法层面之完善 |
二、制定《基因技术法》 |
三、其他部门法的相应调整 |
第二节 人类基因权利保护的新思路—现有法律思维与制度调整 |
一、“柔刚并济”的人类基因权利保护规范 |
二、制度视角下基因隐私权制度的再思考 |
三、人类基因权利的损害救济——责任伦理理念及其展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开发农业生物技术 推进基因经济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2019年国际转基因管理政策调整及对我国的启示[J]. 孙卓婧,张锋,宋贵文,李文龙,叶纪明. 江苏农业科学, 2021(02)
- [2]基于体制性信任的风险技术公众态度形成路径研究[D]. 庞祯敬.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6)
- [3]文化基因视角下汉中市传统村落空间特征与保护传承研究[D]. 罗思夕. 长安大学, 2020(06)
- [4]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研究[D]. 潘荣. 南京农业大学, 2019(08)
- [5]我国转基因食品标签可追溯问题探析[J]. 逯悦.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8(03)
- [6]论转基因产业化的风险预防原则[J]. 高建勋.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17(02)
- [7]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规则研究[D]. 马旭. 吉林大学, 2016(08)
- [8]基因经济的多维度语境化分析[D]. 顾萍. 云南大学, 2016(02)
- [9]基因经济的伦理问题探析[A]. 顾萍,喻郭飞. 云南省第4-5届科学技术哲学与科学技术史研究生论坛优秀论文集, 2016
- [10]科技发展之人类基因权利研究[D]. 杜珍媛. 南京大学, 20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