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项技术小改革 农机受益万余元(论文文献综述)
柳直[1](2020)在《中共旅大经济重建研究(1945-1950)》文中认为解放战争时期是中共工作重心由农村走向城市的重要转折期。多年的农村斗争环境使中共的城市经济管理经验近乎空白,因此,中共初入城市,如何做好城市经济建设工作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关于中共城市经济建设的研究,建国后的很丰富,解放战争时期的较少,且散见于城市接管研究中的经济管理部分。既无法展现历史的复杂面向,更看不到中共在初次接触城市经济时由稚嫩到成熟的成长过程。旅大作为中共最早接触的工业大城市,是中共进行经济管理的学习场所与试验场,为研究中共早期城市经济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因而,本文以中共旅大经济重建为研究对象,运用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厘清其经过、述析其得失、总结其经验,借以探究中共最初是如何探索与学习,掌握管理城市经济的能力。旅大作为中共领导下的特殊解放区,既负有改善当地民众生活的责任,还担负着支援前线战争的任务,这一切都离不开旅大生产的发展。然而,中共的经济重建面临着三个挑战。一是中共接手的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乱摊子”。二是中共干部长期在农村工作,对管理工业城市非常陌生,缺乏经验。三是旅大正处于苏军军事管制之下,如何与苏军和睦相处,取得苏军的信任,以便顺利开展工作,是旅大中共需要面对的崭新的问题。旅大中共正是在这种情形下,克服困难,因地制宜地着手旅大经济重建工作。解决民众基本生活问题,安定民生是经济建设的第一步,也是一切经济工作的前提。解放之初,社会经济处于停顿和混乱状态,严重威胁着民众的生存。其时旅大有三至五万人经常处于失业与半饥饿状态,居住环境更是破败不堪。为此,旅大中共采取整顿粮市、开荒等方式增加粮食;组织无业贫妇和老弱病残等做鞋、织网以解决其生活出路;发动住宅调整运动使贫苦民众迁入新居。民生问题的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使初入旅大的中共赢得了民众的信任。开动机器,开展工业生产既是保证本地民众充分就业的重要手段,亦是支援前线的内在需求。旅大中共与苏军充分沟通协商,从其手中陆续接收了一批日本遗留的大型工厂,先后克服了资金、技术、原料、管理等难题,恢复与发展了民用工业,组织与创办了军事工业。几年间,旅大中共大力发展公营工业,奖励与扶持私营工业,在中苏合营企业中虚心学习技术与管理经验。旅大工业生产逐步恢复,既保障了民众基本需求,大批军工产品又有力地支援了战争。旅大因港兴市,依靠外地粮食、原料的输入及加工品的输出得以发展并带动市内商业繁荣。可以说,对外贸易是旅大的生命线。解放之初,旅大对外受国民党封锁,海、陆交通断绝,市内摊贩充斥街头,奸商横行,市场秩序混乱。为此,旅大中共积极发展公营商业,保护与扶助正当私商,有计划地组织消费合作社以调剂市场,保障民众的基本生活。同时,加强贸易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粮食与工业原料的进口及成品的推销。旅大商业步入正轨,保障了民生与生产的发展。作为苏军军管区,旅大的货币发行权掌握在苏军手中。由于红军票流通量过多,导致旅大物价不断上涨。为此,苏军决定实施货币“贴帖”,降低货币流通量以稳定币值。但是,效果并不显着,物价仍在缓慢增长。于是,随着东北全境解放,1948年11月中苏双方商定再次实行货币改革,以彻底解决物价与货币发行权问题。“关东币”的发行提高了币值,降低了物价,改善了民众生活。增强了中共的经济力量,为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也表明苏方对旅大的经济控制逐步松动,中共在经济领域的发言权得到提升。城市与乡村互相依赖,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乡村的支持。过去,旅大农民饱受殖民统治者与封建地富的双重剥削,亟需中共实行土地改革,改变生产关系。考虑到旅大多市郊农村的现实情况与苏军军管的特殊性,中共将调整土地分为两个阶段。建国前采取逐步削弱地富势力的方针;建国后,实施土地调剂。旅大土改成功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同时,为城市提供了充足的粮食、农副产品、工业原料等,并成为工业品的消费市场,促进了旅大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旅大作为中共最早尝试经济建设的大工业城市,对初来乍到的中共来说,是城市新环境。中共面临着管理大工业的挑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用,也找不到模式可以模仿。旅大中共边摸索边学习,经过四年多的建设,成效显着。经济上,农业生产逐年提高,工业恢复到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规模与水平,商业与贸易日渐繁荣,物价稳步下降,失业现象被彻底消灭,民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经济性质上,基本确立了以公营企业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而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也使旅大成为新中国生产型城市的典型。中共在旅大的经济重建表明,在中共早期城市经济建设中,干部要转换思想,与时俱进。既要根据当地的情况与特点,采取适当的方式推行中共的经济政策,将发展工业生产作为经济工作重点。又要积极开展方针政策宣传、妥善照顾各阶层利益以获得民众的理解与支持,为经济重建提供保障。
史晓玲[2](2020)在《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文中提出棉花是重要的经济作物,棉纺织业是中国近代第一大支柱产业和中国近代工业的象征,在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量。鲁西北是山东棉花发源地,明清时期为山东省的核心植棉区域,其中明代出现商业化,清代呈现专业化,民国趋于规模化。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四个阶段:恢复期、徘徊期、发展期、萎缩期,其中波动最大的两个阶段是1980年代成为全国商品棉基地和1990年以后逐渐退出市场。本文选取1906至2006年为主要时间节点,从生态环境、历史演变、品种改良、技术革新、市场流通、棉纺织业浮沉和社会生活等角度,全面考察鲁西北百年来植棉业的曲折历程及其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影响。从生态环境和历史演变考察,鲁西北是山东地区最适合植棉的区域,这是原生态的最大优势。该地区具备气候、温度、光照、土壤等相对充分的自然资源,尽管受到降水量时有不足和自然灾害频繁的制约,但是通过灌溉排涝可以适当改善。鲁西北作为山东核心植棉区,是技术改良的试点区域。棉花生产的技术变迁主要体现在品种改良和耕作技术革新两个方面。从清末新政试种美棉到民国时期设立试验场进行品种改良,从日本侵华时的强制育种到名动天下的鲁棉1号,从虫害无法抵制到抗虫棉的产生,品种改良始终是技术革新的重点。其中,早期改良的目的是提升质量适应纺织工业需要,而新中国成立以后则以追求高产为主要目标。清末民国时期的品种改良由于战争等因素而断断续续,总体而言美棉在鲁西北得到成功推广。新中国成立后,棉花品种经历了5次有计划有组织的更换,美棉最终替代了中棉。从耕作和管理的角度看,鲁西北在集体化时期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土地改良和积肥运动,这些“硬件”为棉花增产提供了有力保障。棉花耕作技术的变迁主要体现在从不用浇水到确保灌溉、从靠天生产到科学种田、从人工捉虫到预防测报以及新式农具的广泛使用等方面,但是大型机械化的推广和使用却十分尴尬,集体化时期的机耕到1980年代恢复原始的人畜耕作。1990年代以后,小麦等粮食作物耕种收已经基本实现机械化,而棉花在机收方面仍旧没有进展。从生产组织形式看,棉花管理大致经历了家庭——集体——家庭的交替。具体来讲有几个典型组织方式,民国时期产销合作组织,集体化时期的互助组、合作社和植棉组、改革开放以后的专业户。不同时期的组织形式对棉花产出率影响较大,生产责任制是家庭与集体都不可忽视的生产组织形式。从市场建构和重组的角度看,鲁西北地区的棉花市场经历了三次重组,其典型特点是实现了从乡村集市贸易到出口国际市场的转变,棉花生产最终在完全市场化中被边缘化。第一次重组是因为政府的倡导、美棉的引种和日本的掠夺,棉花传统的运销网络被改变,由国内运销转向间接或直接进入国际市场,此时的市场价格有波动,但总体上是供不应求,棉花产销合作社也有力地应对了国际市场,使得棉花种植提高了农民的收益。第二次重组是国家统购政策的实施,完全由国家指令性政策主导运行,地方市场基本上与国际市场呈现脱钩状态,没有市场价格波动,农民生产相对安逸,但是统购后期对农民的不利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如导致棉花商品化特性在民间的削弱、农民卖棉难、奖售政策不能兑现等。第三次重组是国家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市场完全放开,地方棉花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单纯的家庭生产模式要在各个生产阶段面临严峻的国际竞争,最终在棉花质量、成本收益等因素的竞争中被边缘化。随着棉花生产的演变,鲁西北地区的棉纺织业经历了从中心到萎缩再到崛起的过程。明清时期作为山东棉产区,借助先天的自然优势成为山东土布中心。随着清末国外资本的渗透,洋纱在当地没有太广阔的市场,本地的手工棉纺织业获得持续发展,并开始探索机器纺织,但在纺织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当青岛、济南大型纱厂建立以来,鲁西北地区因为运河断流,津浦铁路选址避开此地,导致交通闭塞,主要充当了原棉供应地的角色,潍县由于处于胶济铁路的有利位置,棉纺织业得到飞速发展,鲁西北地区土布中心的地位相对削弱。抗战时期,由于纺织工厂的停业,借助棉花资源优势,一直到集体化时期,传统的手工棉纺织业继续发展。“大跃进”到改革开放以前,该地区的棉花生产跌入低谷,棉纺织业也陷入萎缩。改革开放后,鲁西北地区的棉花生产达到顶峰,带动了区域棉纺织业重获新生。1990年代到本世纪初,由于棉花生产的萎缩和国家工业体制改革,鲁西北的棉纺织业出现分流,有的在整合中淘汰,有的则改组后崛起。当地棉花退出生产不但没有影响棉纺织业的发展,反而由于棉花市场的放开而获得了新的发展。总体上看,在统购统销时代,国家支援地方纺织工业建设,但是地方棉区为服务国家纺织工业也做出了一定牺牲,农民作为最基础的原料生产者在纺织工业发展中也向国家做出巨大贡献。新世纪以来,随着棉花生产政策调整、市场流通体制改革和纺织工业体制改革,这种国家、地方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被打破,重新组合的棉纺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崛起。植棉业的变迁对区域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从农业生产结构看,棉花面积的增减对当地农业生产结构影响深刻,特别是棉花鼎盛时期,突出强调棉花重要性,而忽视其他作物。由于该地区对棉花生产的坚守,导致聊城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非常缓慢。在国家提出发展多种经营时,没有跟上政策步伐,城镇工业发展相对滞后。从农民收入水平看,聊城地区植棉业的兴衰与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密切,农民收入水平与植棉业的变化呈正相关,棉花复苏则农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棉花减产则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似乎验证了鲁西北民谚“棉花兴,百业兴”。总体来看,棉花生产鼎盛时期对当地社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如作为棉花技术传播的中心地带颇受关注,建立了区域棉业知识技术体系,成为全省、全国乃至国际的焦点;带动区域民众从业结构的变化,国营棉厂职工大起大落,棉农化身民营企业家,家庭妇女走进工厂,妇女成为棉花生产主力;植棉致富,吸引外来人口,等等。当地农民对棉花有着特殊情感,将本来具有经济性的棉花,又附加了社会性和政治性,从民国至改革开放前,从当地的偷棉事件中反映出国家与集体、农民之间利益的冲突与调整。鲁西北植棉有史以来,棉花其本身具备的经济和商品特性,逐渐成为国家、市场、技术与农民之间关系的纽带。特别是近代以来,美棉的引种成为鲁西北走向国际的突破口,百年来棉花生产在官方调控下经历了从中心到边缘的变迁轨迹,延续600余年的传统经济作物几乎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个过程充满了曲折性和复杂性。其主要特点是:棉花生产影响因素呈现多元化,对区域经济影响具有延展性,对区域社会的影响体现阶段性,农民与棉花之间的情感饱含复杂性。从影响因素的角度分析,生态环境是棉花生产的必备条件,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是棉花生产的主导因素,市场机制是影响棉花生产进退的风向标,经济效益是影响农民生产意愿的关键因素,技术革新是影响植棉效率和棉花品质的重要因素。其中,最具决定意义的是市场和收益两个因素。从鲁西北植棉业的历史变迁过程中,不难发现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发生了复杂的变化,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随国家发展的步伐不断调整。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民和农业对工业的无条件付出,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民的自觉反抗中的建立,再到农业税的彻底取消,国家与农民作为利益博弈的双方不断调整策略。棉花生产能否延续、农业生产如何组织、政府调控政策如何发挥是值得继续研究的问题。
顿砚博[3](2020)在《峄城区特色农业产业扶贫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16年农业部等九个部门印发出台的《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提出,发展特色产业是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根本举措,产业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本文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为研究对象,运用参与式治理理论,调研分析峄城区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近年来,峄城区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诸如发挥地缘比较优势促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推进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加扶贫,积极推进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强省内扶贫特色农业产业开发协作等。但是,峄城区特色农业产业扶贫仍存在一些问题:引领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发展的政策不完善,扶贫格局狭隘社会主体参与不足,产业发展比较优势发挥不足,专业合作社运营监管不规范,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匮乏。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政府过度干预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制定过程缺乏扶贫对象的参与;扶贫主体参与不足导致的产业链不完整、深加工不足;特色农业产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不强;特色农业产业相关专业人才短缺;贫困户自身观念与能力所限。立足于峄城区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改进峄城区农业特色产业扶贫的对策主要包括:优化特色农业产业扶贫政策,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建立社会参与大扶贫格局,打造共治共享扶贫治理新格局;强化党建引领和监管服务,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加大贫困地区人力资本开发,坚持本地培养和外地招引并举的人才策略;探索特色农业产业扶贫的参与式治理之路。
于智勇[4](2020)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研究 ——以L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方略,对于消除绝对贫困,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弱势群体自发联合成立的经济互助组织,其发展方向与精准扶贫目标相一致,是精准扶贫的有效载体,在巩固扶贫成效和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因此,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如何发挥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国家级贫困县L县为例,通过调研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发挥的作用和作用受限的情况,分析其作用受限原因,提出增强合作社作用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决胜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发展思路。本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导论部分主要阐释了选题的缘由及意义,阐述了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了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对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作了概述。第一章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精准扶贫”的相关含义出发,介绍了多中心治理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参与式发展理论和农业产业化理论,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定位。第二章是结合功能定位,详细论述了L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整合优化扶贫资源、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提高贫困户发展能力、实现稳定脱贫增收和增强抵抗风险能力等方面的作用。第三章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出现的空壳化问题严重、对接市场不紧密、贫困户参与度低、扶贫带动能力弱、对政府依赖性强等作用受限的表现进行论述,详细分析了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工作不到位、内控机制不健全、优秀人才缺失、品牌竞争力不强等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作用受限的原因。第四章是结合调研实际,针对性提出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完善内控机制、创新发展方式、提高运营能力等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的对策建议。
张瑜[5](2020)在《塑造“社会主义新人” ——集体化时代一个晋东南村庄的个体与群体》文中研究说明中共对于人的塑造和培养的重视程度是一以贯之的。本研究关注的是集体化时代中共对于社会主义新人的塑造和培养问题,通过考察乡村社会中的“问题人物”、各类模范、干部、妇女、儿童、民兵六类不同身份的人物群体或具体的人物代表,集中探讨了集体化时代国家在基层乡村社会中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实践方式和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形成并不断完善的培养机制和治理技术。从国家的角度来讲,通过政治学习、日常劳动、军事训练、树立典型等方式向“新人”们传输中共的价值观,将不同的人纳入到不同的组织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培养,就成为国家为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在乡村具体的实践方法。从民众的角度来讲,他们主动或者被动地去适应社会主义新人的标准,通过具体的行动实践着国家在不同阶段对于新人的要求,体现了国家意志,使得国家不再是事不关己的遥远存在,而是化身为一个熟悉的邻人,他可能是一名干部、模范,又或是五类分子。在塑造新人的过程中,国家的权力不仅触及到乡村的每个角落,也触及到了生活在这里的人,将个人与国家紧密地联合在一起。不同群体和个人在中共的领导下,共同缔造了集体化时代。论文的主要内容分为六章。第一章:乡村“问题人物”的思想改造与人生际遇。本章是对四个乡村社会中“问题人物”个人生活史的研究,主要运用个人档案,还原这些曾经生活在村庄五类分子的平凡人生,试图揭示出他们在那个政治挂帅的时代环境下,那些隐藏在不合时宜言行中的复杂内心世界与性情。第二章:“公”“私”之间:集体化时代的乡村干部。乡村干部作为村庄里的领导人,他们是沟通国家与基层社会的桥梁。因此,他们的自身素质、作风问题、与村民的关系问题则成为影响基层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因素。教育、培养好各种类型的乡村干部,也成为国家控制、动员广大的农民的前提和基础。本章主要从组织架构、干部正面和负面的形象等方面,尽可能全面揭示集体化时代真实的干部面向,探讨国家是通过怎样的方式将乡村干部塑造成为符合中共价值观的社会主义新人。第三章:榜样的力量:集体化时代对模范的塑造。集体化时代是模范辈出和“模范引领”的时代,国家重视模范的引领作用,不遗余力地评选模范。本章既关注模范作为一种精神的存在,也关注模范作为具体个人的存在。将以村级档案为核心史料,尝试揭示集体化时代基层普通模范的形象和模范评比制度在基层的运作及不同时期对劳模标准的变化,以求尽可能真实、立体、动态地展示各类模范被塑造的过程。以此呈现新中国通过树立模范典型来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过程,进一步阐释中共在群众动员方面的成功之道。第四章:家庭·劳动·革命:妇女形象的嬗变。本章将依照集体化时代不同“表征”的顺序,探讨中共期望新妇女在新社会中扮演怎样的角色。通过分析集体化时代妇女参加劳动的基层实践,揭示国家对妇女角色和形象如何在劳动的过程中得以塑造,妇女劳力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如何被一步步开发以及开发的程度,又如何从家庭逐步走向社会的过程,进而考察妇女参加劳动生产的成绩和问题;同时,也尽量从妇女的角度出发,分析其自身体验,从而尽可能全面地、连续地呈现国家如何培养、塑造新时期女性的努力,进一步回答社会主义新妇女何以产生的问题。第五章:“新人”的启蒙:集体化时代的儿童教养。中共对儿童的“共产主义接班人”式塑造和培养赋予了儿童新的角色、定位、属性和“儿童—国家”关系。通过梳理集体化时代儿童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的发展与变化,可以追寻特殊历史背景下童年经历的蛛丝马迹,不失为理解集体化时代和集体化时代的人们提供一个新的角度和途径。因此,本章以集体化时代幼儿教育的发展、变化以及国家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阶段如何去塑造社会主义新人为线索,尝试从儿童的角度出发,探讨儿童观念在这一时期的变迁和国家在塑造“共产主义接班人”过程中与儿童的互动,试图为理解集体化时代提供一个新的角度和途径。第六章:从拿镐到拿枪:建国以来山西乡村的民兵。民兵制度作为集体化时代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民兵是中共把老百姓组织起来的一种方式,是集体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本章主要突出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揭示民兵制度如何嵌入到农村并逐步完善起来;二是将农民置于特定的历史环境中,考察他们在民兵制度下的心态与行为以及与国家的互动,进一步探讨国家借助民兵形象为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努力。本研究将采用传统史学中重资料重描述的方式,注重村庄一手档案的整理与利用,并以此为主,结合地方文献、官方档案和口述资料,试图运用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的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来阐释集体化时代国家与个人互动的场景及其背后的微妙关系,再现权力与利益博弈的历史图像。力争把宏观的理论构想和微观的个案分析相结合,更全面系统地研究集体化时代和集体化时代的人们,试图诠释集体化时代社会与文化的深层内涵,思考集体化时代的留给后人的经验和教训。在具体研究中,既关注人物群体也关注具体个人,既关注历史进程也关注具体事件,既关注制度层面也关注执行效果,既关注成绩又考察问题与矛盾,希望以“社会主义新人”为线索,体现出集体化时代不同时期国家对社会主义新人要求的动态的变化过程,以揭示共产主义革命对现代中国人的思想改造和重塑历程,进而去解读集体化时代在乡村的运行逻辑和历史进程。回答“集体化时代基层民众的真实生活是怎样的”、“国家与个人是怎样互动”、“国家如何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问题。研究表明,劳动是集体化时代塑造新人的重要途径,是理解集体化时代的一条重要线索。劳动成为了中共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主要方式和重要载体,在劳动的过程中,集体化时代的人们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身体上,都得到了塑造和锻炼。集体化时代所塑造的各类新人形象是符合时代要求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与时代的命运休戚相关,但是也夹杂着问题与矛盾,其中问题的根本还应回到对人的关照上来。因此,对待集体化时代的认识,也应当放到动态地、连续的情境中,将历史的解读更为人性化。集体化时代的乡村社会研究应当在重视档案史料的基础上,终究回归以人为中心,以历史学为本位的研究,这样才能实现整体史的研究。
王波[6](2019)在《刑事再审程序研究》文中提出本文对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普通程序经司法改革与立法完善,总体上已经建成符合人权保障要求、能够实现司法公正的正当程序。但是,刑事再审程序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需要认真研究并加以完善。刑事再审程序事关法的安定性与公正性,事关权利救济与依法纠错等多元价值追求。刑事再审程序发动及其运行的过程,即是其多元价值相互博弈、权衡取舍的过程。从我国司法实践看,刑事再审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维护生效裁判权威与依法纠错相统一,主要表现为有限再审。有限再审既不是将再审作为一个特殊的审级程序,也不是禁止再审,而是划出再审边界对再审诉求进行规范和引导。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与国外的“一事不再理”“禁止双重危险”原则虽然在限制刑事再审的精神上是一致的,但仍有诸多不同,这些不同有些应当坚持,有些则需要改变。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限制刑事再审的原则还不大明确,刑事再审的纠错功能发挥的也不大理想,一定程度上制约刑事再审程序的功效。对此一方面要进一步加深对“一事不再理”或“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理解,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我国“鸣冤平反”的传统观念以及新中国建国以来长期秉持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刑事政策,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相关具体原则如再审不加刑原则等,兼采所长,拾遗补漏,以使我国限制刑事再审的原则可以在实践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我国实际,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的刑事再审程序创新。我国目前刑事再审程序的设计,还带有较强的职权主义色彩。虽然规定启动刑事再审的途径较多,从理论上讲无论是案件的当事人、案外人,还是公诉机关或审判机关,都可以引起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但实践中这些途径有的是畅通的,有的是闭塞的。按照目前的规定,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可以依职权自由启动刑事再审,而申诉人既没有直接启动再审的权利,其提出的任何再审理由都无法迫使司法机关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申诉人的诉求实际上扮演的是司法机关获取案件信息或者线索来源之类的角色。同时,目前我国刑事再审的启动理由并未对是否有利于原审被告人进行区分,对于不同再审理由的审查、认定的标准也没有加以差别,对于刑事再审案件的管辖、刑事再审的审级等方面的规定,也存在一些不足或者空白,制约了刑事再审程序作用的发挥。作者认为,在刑事再审程序改革过程中,要通过完善刑事再审管辖、审级确定等方面的规定,给予申诉人更为明确和简洁的司法指引;要严格限制司法机关提起对原审被告人不利再审的权力,要赋予申诉人更为刚性的申诉权力,确保刑事再审程序充分发挥其多元价值功能。从刑事再审程序的相关具体规定看,存在着一些貌似不重要但实际却影响至大的问题,比如对刑事再审的次数和提起再审申情的期限没有规定,造成刑事再审程序存在被恶意滥用的情况,典型个案常常引发诟病。刑事再审的次数、提起刑事再审的期限不受限制,意味着理论上来说,任何生效裁判都有可能被刑事再审程序随时、不断地推翻,刑事诉讼的进程可能永无终点,虽然这种极端情况几乎不会出现,但这种理论上的“可能性”还是会让生效判决、裁定的既判力蒙上阴影。如果相关当事人处于对任何生效裁判都有可能被推翻的担忧之中,法的安定性和权威性将无从谈起。另外,任何诉讼,审判结果往往有一方受益一方受损,如果案件可以无限制地进行再审或者启动再审的限制很低,诉讼中利益受损方自然会有不断通过再审而争取利益的倾向性,这是造成目前许多案件当事人反复申诉、长期缠诉的重要原因之一,直接后果就是大量的司法资源在处理无意义的反复申诉中被白白浪费,影响其他正常司法活动的进行。再比如刑事再审所涉的国家赔偿问题,《国家赔偿法》现有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于刑事再审案件,必须是经再审改判无罪的案件当事人才有权申请国家赔偿,这在理论和实践上显然都不利于对一部分错案当事人的求偿权的保护,那些轻罪重判、量刑畸重等错判的案件当事人,承受了不应当承受的判决和处罚,却无法获得相应的国家赔偿,显然难称公平正义,更为甚者,国家赔偿的这一不足还可能对个别刑事再审案件的实体审判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刑事再审的次数、期限限制、刑事再审中的国家赔偿以及其他类似的法律法规中存在的空白之处或者不足之处,已是具有相当现实紧迫性的问题,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从个案看,刑事再审程序在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本文对吉林长春孙氏兄弟涉黑案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研究,且对此案例的理解和思考实际上也是本文最初写作的缘起。在孙案中,相关司法工作人员基于对刑事政策的不当的理解,为了追求有力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目的,而将刑事再审程序用以任意撤销原生效裁判,以及与其他案件并案审理从而达到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目的,在此过程中再审程序既没能纠错,也未能监督,对它的不当使用,反而使一个纠错程序变成了造就错案的帮凶。虽然只是一案,但案件涉及被告人众多——共有十六名被告人;涉及犯罪事实、罪名众多——共涉及十六个罪名,二十六起犯罪事实、十二起其他违法事实;时间跨度久远——从第一起犯罪事实开始,直到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提审结案,前后共经历了二十一年;诉讼程序纷繁复杂——包括四个基层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以及后来撤销前述裁判并案由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的第一次刑事再审,直至最后最高人民法院的提审,期间案件的全部或部分在多级公、检、法机关之间不断流转,走过的刑事诉讼程序之多之复杂实属罕见。基于这样的特点,在这个案件中暴露和产生了许多值得重视和深入研究的实体问题、程序问题。就刑事再审程序而言,涉及到包括对刑事政策的正确把握和理解、刑事再审中的撤回起诉、刑事再审中变相加刑、再审重复追诉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这些问题大多在理论研究之中缺少较深的挖掘,或者是在实践中出现了与理论研究不同的侧重点或表现形式。案例研究能够为法学理论提供大量司法第一线的思考和智慧,值得理论研究高度关注。与上述案件类似的刑事再审案件,可能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还会发生,如何防止刑事再审程序成为制造错案的手段,更是理论研究应当关注的重点问题。
张莞[7](2019)在《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的国民经济也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旅游业作为影响民生的五大幸福产业之首,正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优质发展阶段,品质化和个性化成为发展重点,必然要求创新旅游发展动力,优化旅游产业结构,促进旅游产业的转型发展和提档升级。实施全域旅游正是转变旅游发展方式、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而产业融合则是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和重要途径。如今文旅融合大势所趋,已经从国家和地方层面得到体现。5·12汶川地震对于羌族来说是一场巨大灾难,影响深远。灾后重建后的羌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迈入了全力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关键时期,也迎来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作为支柱产业的旅游业的规模虽有所扩大,但却显现出增长缓慢、产业层次较低、发展后劲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旅游产业融合现象虽出现较早,但存在融合形态较为单一、融合深度不够、产品特色不鲜明、融合效应不显着等问题,迫切需要旅游业进一步寻求资源整合、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因此加强旅游内涵和服务品质建设,加快推进和深化提升跨领域的产业融合和联动发展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本文从阐述产业融合的理论基础出发,探讨了旅游产业融合的内涵、机制及形态,并且分析了民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特点和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之上,分析了羌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现状、旅游产业融合基础、融合形态、内在机理和动力机制,以及利用系统理论和层次分析法构建了羌族地区的农文旅融合评价指标体系、文商旅融合评价指标体系和文体旅融合评价指标体系,由此搭建了一套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理论分析框架。本文采取文献研究法、田野调查法、对比分析法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别从县域、村镇和景区层面对羌族地区的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现状进行了个案分析和实证研究。在县域层面,采取灰色关联分析法计算了羌区四县——汶川县、理县、茂县和北川县的旅游业与三次产业的关联程度,结合文献研究和田野调查,对四县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程度和水平进行了整体评价;在村镇和景区层面,对应五个田野调查点不同的融合形态,采用层次分析法(AHP),对茂县坪头羌寨、理县桃坪羌寨和北川县石椅羌寨进行了农文旅融合程度的评价,对汶川县水磨古镇进行了文商旅融合程度的评价,对茂县中国古羌城分别进行了文商旅融合程度和文体旅融合程度的评价。同时,本文构建了羌族地区农文旅融合和文商旅融合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并对羌区四县分别进行了2013年至2023年的农文旅融合系统和文商旅融合系统的动态仿真模拟分析,以预测未来的总体发展趋势。本文的得出的结论如下:第一,羌族地区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具有必然性和紧迫性;第二;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体现出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文化效益和生态效益,综合效益初步显现;第三,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三种主要形态为农文旅、文商旅和文体旅,其中农文旅和文商旅最为广泛,文商旅融合发展态势和融合效应优于农文旅融合;第四,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进程缓慢,融合形态较为单一,融合程度不够深入,旅游业与三次产业的融合还处于起步阶段和低浅表层次,融合规模较小,融合效应较为有限,综合效益尚不显着;第五,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尚未建设成熟;第六,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区域水平不协调、不均衡,融合的广度、深度、速度和程度存在较大的空间差异。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制约因素包括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市场机制发育欠成熟、融合主体的组织障碍、融合客体的创新障碍、政府部门的体制障碍、区位交通不便的先天劣势和自然灾害的突发障碍等等。针对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本文从县域、村镇和景区两个层面提出了优化路径,从政府、企业、村委会和居民四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希望通过探索羌族地区旅游产业的业态创新和融合发展,以及产业融合的融合路径和发展方向,能够对羌族地区旅游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全域旅游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形成有益的参考。
马忠鹏[8](2019)在《政治生态视域下“微腐败”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及向基层不断推进,查处的“微腐败”不仅数量繁多、形式多样,而且腐败程度不亚于大腐败,“微腐败”成为党风廉政建设背景下引起普遍关注的现象。“微腐败”往往集中于民生资金管理、惠农政策补贴、征地拆迁补偿、危房改造补助等直接与基层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因而相对于大腐败,基层群众对“微腐败”往往更加感受强烈和深恶痛绝。因此,对“微腐败”的研究需要一种更具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的理论阐释。政治生态理论力图用一种系统性、生态性、整体性的视角来研究政治现象和政治问题,从而透过这些现象和问题来探求政治生态化发展的规律,寻求政治生态化发展的路径。它认为,任何政治系统都是一个生态系统,在这个生态系统中,不仅其内部诸要素处于不断的交互影响的状态,而且它与外部的环境也处于相互影响的状态。也就是说,政治生态建设包括两方面的意涵,一是政治系统内部要素的功能协调,二是政治系统内部要素与外部环境的交流与互动。所以,具体而言,要实现政治系统的生态化发展,就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党与国家、权力与责任、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从政治生态理论看,“微腐败”本质上是一种政治生态恶化的表现,即政治系统的内部要素功能紊乱,同时内部要素与外部环境缺乏交流与互动,从而导致政治生态链的断裂。在当代中国,政治生态链断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阻碍了现代公民意识的觉醒;二是集权体制的羁绊助推了权力的外溢;三是传统文化残余阻碍现代民主法治建设。可以说,“微腐败”的产生与社会转型的性质及具体制度特征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一方面,我国是一个全能型强政府根深蒂固的国家,从帝制时代一直到今天,政府一直是处于凌驾于市场、社会和个人之上的独尊地位,主导着国家的一切;另一方面,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正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因此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官员与民众的关系正处于一种变动与重构的时期。所以,治理“微腐败”的关键就在于转变基层治理模式,构建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生态联结,加强公共权力的责任约束,积极培育现代公民文化,从而实现政治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经济管理体制的变革,理顺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官员与民众的关系,最终实现基层政治生态的净化。
黄超[9](2018)在《道德变迁视角下的裕固族移民社区的社会转型研究 ——以裕固族自治县柳方村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少数民族异地移民搬迁引起民族文化变迁的同时,也带来了民族移民社区的社会转型,对少数民族移民社区社会转型的研究不仅有助于丰富乡村社会转型理论,而且有利于移民社区的社会整合和社区发展。本研究从道德变迁的视角出发,以一个裕固族移民社区为研究对象,采用参与观察、深度访谈等田野调查方法收集研究资料,通过深描和比较分析,呈现了裕固族移民生产方式转型带来的家庭、邻里、社区等群体和组织在结构、功能及道德规范等方面的转型过程,从而整体性地反映了少数民族移民社区社会转型过程,揭示了社会转型的机制。移民搬迁促使移民生计方式完成了“定居牧业-传统农业-现代农业”的转型,移民身份实现了“定居牧民-传统农民-现代农民”的转型,发展理念由“生存性发展”理念向“投资性发展”理念的转型。在发展转型的推动下,移民的家庭结构、功能、家庭成员关系中的道德规范发生变迁。移民家庭结构核心化速度加快,客观上形成了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夫妻道德规范,家庭代际关系呈现出赡养负担减轻、抚养责任加重子代为重的特征,兄弟姐妹之间基于人情伦理的礼仪性互动依然存在,但互动过程中的利益考量成为影响兄弟姐妹关系的重要因素。移民搬迁使得移民邻里关系发生了转型。以人情化为主要特征的邻里道德规范进入移民社区之后,更多地呈现出利益性交换的特征。移民生计方式从牧业向农业转型的过程中,对灌溉系统的依赖,客观上要求成立新的邻里组织——方田,方田在移民社区建设、灌溉管理、组织生产、社区管理、娱乐整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运行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形成了以方田整体利益至上及对斤斤计较者排斥的组织伦理。在发展乡村经济和“项目制”背景下,移民社区基层组织的功能实现了由移民前主要承担税金收缴等“向上”的职能向“向下”的转型,村委会的职责除了日常管理服务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申请各种发展项目。在项目的申请和分配的实践中,社区公共道德从移民初期的机会均等的公平观向工具性公平观的变迁。在移民社区发展过程中,移民们为了实现相关家庭的利益,适时组织成立小群体,开展超越家庭、方田、社区组织、甚至是跨社区的利益争取和权益维护的实践,有选择地运用人情、亲戚、道德、法律等规范实现自我利益,移民社区的道德整合机制呈现出“混合性道德规范”的特征。从道德变迁的视角出发考察裕固族移民社区的社会转型过程,发现从移民个体联结成群体和组织的社会联结纽带的性质来看,移民社区的社会结构由“人情性差序场”向“混合性差序场”转型;移民互动规范从“人情性道德规范”向“工具性道德规范”变迁;共同体的道德内涵从价值引导的工具转型为利益调整的工具。从裕固族移民的社区社会转型机制来看,发展转型是移民社区社会转型的外源性推动力量,移民主体在发展转型过程中形成的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是移民社区转型的内源性主导力量,市场力量和人口流动加速了移民社区的社会转型过程。
王珅琪[10](2015)在《河南省土地流转信托运营机制及实践探索》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大量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土地闲置率开始上升,为了解决土地抛荒现象,各地纷纷开始进行土地流转。通过土地流转,农村土地利用率开始上升,土地流出方和土地流入方的收益较之前也都有所增加。但随着土地流转的推进,土地流转不规范、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等问题也接踵而至,掣肘了土地流转作用的发挥,亟需探索新的土地流转方式解决当前土地流转面临的难题,土地流转信托应运而生。近年来,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正着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随着其他地区土地流转信托的开展及其优势的显现,河南省认识到土地流转信托是一种有效的土地改革途径,不仅能够有效解决现有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还具有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挤出增值收益、提高农产品质量等一系列红利效应。因此,研究河南省土地流转信托的运营机制及实践探索有助于从根本上理解信托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和意义,有利于土地流转信托盈利模式的探索,从而推动河南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而现有的研究中对土地流转信托运营机制的研究还比较少。基于此,以土地流转信托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为研究出发点,创造性地得出土地确权、土地规模经营、农业保险的嵌入及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是土地流转信托推行的基本条件,以期为河南省及其他地区土地流转信托的推行奠定基础。通过理论及盈利矩阵模型论证了信托契约具有交易成本优势,得出土地流转信托是一种较好的制度选择,重点利用了有限动态博弈模型论证了土地流转信托微观交易主体的行为选择依据,得出在不完全信息下,委托人不能观测到受托人的努力情况,受托人的最高努力水平低于完全信息下受托人的努力水平,从而来增加自身的经济效用,他会把责任归为外界不确定因素,以此来逃避委托人的指责,即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在完全信息下,引入政府外部监督及激励机制,委托人及受托人行为的最优纳什均衡为(委托,努力)。因此,在政府的外部监督下,只要政府的奖励和惩罚合理,受托人也会选择接受委托,并努力经营土地,获得土地的高效收益,同时也保护了土地的高效农业用途。实地调研发现河南省有些地区已经具备开展土地流转信托的条件,淮滨县等地已经开始进行实践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调研中也发现河南省的土地确权工作尚未全面完成,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对农业经营主体和信托机构的资格审查不够重视等问题,这些问题有可能滋生土地流转信托风险。为了降低风险可能性,可从加快土地确权工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农业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机制以及加强对信托机构的审查力度几方面着手,为土地流转信托的制度制定及选择提供一种思路,从而推进河南省的农业现代化及城镇化进程。
二、一项技术小改革 农机受益万余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一项技术小改革 农机受益万余元(论文提纲范文)
(1)中共旅大经济重建研究(1945-195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二、学术史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点和难点 |
第一章 解放初期旅大经济困境 |
第一节 中共旅大政权之建立 |
一、“旅大”简介 |
二、苏军进驻旅大 |
三、中共建党建政 |
第二节 历史遗产与新生问题 |
一、殖民地城市经济遗产 |
二、诸多棘手的经济问题 |
第三节 重建经济的挑战 |
一、苏军接收后的旅大经济 |
二、管理城市经验的稚嫩 |
三、不得不考虑的苏联因素 |
第二章 保障民生:解决民众基本生存问题 |
第一节 整顿粮市和开荒增产 |
一、整顿市场以规范粮市 |
二、开垦荒地以增加粮产 |
第二节 为贫困民众创造就业机会 |
一、订购军鞋——为无业妇女谋生计 |
二、生产自救——为失业工人找出路 |
第三节 调整住宅为民安居 |
一、两级分化的居住场所 |
二、调剂优劣住房的努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重建工业:民用与军需并重 |
第一节 恢复与发展民用工业 |
一、工业停废与市场旺需 |
二、适时整顿公营和私营工业 |
三、民用工业成绩检视 |
第二节 发展军工企业满足军需 |
一、解放战争提出的新任务 |
二、军工企业的贡献与经验 |
第四章 商业探索:服务生活与生产 |
第一节 整顿畸形繁荣的市场 |
一、混乱无序的低端商业 |
二、多方整顿成效初显 |
第二节 创办消费合作社的新举措 |
一、创建与整理 |
二、成效与不足 |
第三节 促外贸服务生活与生产 |
一、贸易对旅大的重要性 |
二、促进外贸的举措与成效 |
第五章 货币改革:为经济重建护航 |
第一节 第一次币改——货币“贴帖” |
一、解放前后旅大货币金融状况与问题 |
二、货币“贴帖”过程 |
第二节 第二次币改——关东币改革 |
一、改革的背景 |
二、币改经过与问题处理 |
第三节 货币改革的影响 |
一、对旅大经济的作用 |
二、经济之外的多重效应 |
第六章 市郊土改:发展农村与服务城市 |
第一节 建国前的温和土改 |
一、土改的特殊背景 |
二、削弱地富土地和调整雇佣关系 |
第二节 建国初期的土改深化——土地调剂 |
一、进一步土改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
二、土地调剂的运作与博弈 |
第三节 土地改革成效 |
一、旅大农村土改的经济绩效 |
二、土改对旅大城市的影响 |
结语 |
一、旅大经济重建成绩 |
(一) 经济层面 |
(二) 经济之外层面 |
二、经济重建的经验 |
(一) 稳固政权是前提 |
(二) 对苏关系是基础 |
(三) 工业建设是重点 |
(四) 宣传动员是推力 |
(五) 统一战线是法宝 |
(六) 干部思想是保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生态环境与历史演变:鲁西北植棉业的变迁 |
第一节 鲁西北的生态环境 |
一、气候资源 |
二、水资源 |
三、土地资源 |
四、自然灾害 |
第二节 从中心到边缘: 鲁西北植棉业的历史进程 |
一、山东植棉业之滥觞 |
二、明代劝导政策与鲁西北植棉业的商品化 |
三、清代鲁西北植棉业的专业化 |
四、清末民国时期鲁西北植棉业的规模化 |
五、1949年以来鲁西北植棉业的曲折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更新与淘汰: 优良品种的引进与培育 |
第一节 改良开端: 清末民国时期良种的选育与推广 |
一、美棉的早期试种(1900-1911) |
二、民国时期良种的选育与推广(1912-1937) |
三、日伪时期棉种改良与强制推广(1938-1945) |
四、品种改良与推广的影响 |
第二节 自主创新: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良种繁育 |
一、棉花良种引进与繁育的几个阶段 |
二、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的组成 |
三、繁育和推广的主要品种 |
四、新品种繁育推广的影响与特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灾害应对与技术革新: 棉花的耕种与管理 |
第一节 棉田生态改造 |
一、水利设施的修建 |
二、盐碱地的治理与应对 |
三、土地肥力的培养 |
第二节 棉花耕种技术的革新 |
一、19世纪以前传统耕作技术的演进 |
二、清末民国时期科学植棉的初步探索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技术植棉 |
四、耕作技术演进的特点 |
第三节 棉花病虫害防治技术的变迁 |
一、鲁西北棉花主要病虫害 |
二、不同历史阶段病虫害防治技术与措施 |
三、病虫害防治技术变迁的特点 |
第四节 棉作技术传播方式的改进 |
一、传播方式的初步探索 |
二、互助合作中的技术传播 |
三、家庭生产模式下的技术传播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从乡村到国际: 棉花市场流通体系的建构与重组 |
第一节 由内到外: 1945年以前的棉花市场 |
一、明清时期的棉花集市贸易 |
二、清末民国棉花流通体系的初步建立 |
三、日伪对棉花市场的“一元化”统制 |
第二节 从自由到统购: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棉花流通 |
一、规范秩序: 抗战后的棉花市场 |
二、实行统购: 棉花市场的一元化 |
三、稳定市场与统一调配: 棉花统购政策的影响 |
四、“买棉难”与“卖棉难”: 统购时期的流通困境 |
第三节 多元化与边缘化: 新经济体制下的棉花市场 |
一、国家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曲折历程 |
二、市场体制改革中的地方棉花交易 |
三、全面市场化对区域棉花生产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棉纺织业的浮沉: 棉花生产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
第一节 土布中心: 1949年以前鲁西北的棉纺织业 |
一、明清时期鲁西北手工棉纺织业的初步发展 |
二、清末民初民间纺织的延续和新型纺织业的兴起 |
三、抗战前后工厂停业与民间纺织的复苏 |
四、鲁西北棉纺织业相对削弱与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二节 时起时落: 新中国成立以来鲁西北的棉纺织业 |
一、互助合作时期传统手工棉纺织业的延续 |
二、1958-1978年机械化棉纺织业的曲折前进 |
三、1979-1990年棉纺织企业遍地开花 |
四、1990年代棉纺织业的萎缩 |
五、新世纪棉纺织业的转型与发展 |
六、鲁西北棉纺织业浮沉的影响因素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以棉换粮”与“弃棉从粮”:棉花与区域社会生活 |
第一节 棉粮争地: 棉花生产与区域种植业结构变迁 |
一、清末至民国: “粮棉兼种”与“以粮挤棉” |
二、1949年至1978年:从“爱国家种棉花”到“以粮为主” |
三、改革开放初期: 以棉为主的种植结构 |
四、1990年以后: 棉花萎缩与多种经营的产业结构 |
第二节 借棉致富: 棉花生产对农民收入和生活的影响 |
一、以棉换粮: 棉花扩张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06-1948) |
二、陷入困境: 棉花徘徊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49-1979) |
三、超越全国: 植棉高峰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80-1990) |
四、弃棉从粮: 波动萎缩时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91-2015) |
第三节 角色转换: 棉花生产对区域从业结构的影响 |
一、“美差”的消失: 国营棉厂职工大起大落 |
二、突破家庭藩篱: 从自纺自织到纺织工人 |
三、加入附带行业: 腹地民众依靠棉花副业创造价值 |
四、打破男耕女织: 妇女成为植棉主力军 |
第四节 由内聚到开放: 棉花生产与地方社会网络 |
一、请进来与走出去: 棉花生产带来的内外交流 |
二、专业人才培养: 创建专业研究机构和培训学校 |
三、与外省联姻: 农民婚姻网络之变迁 |
第五节 偷棉事件: 棉花生产与地方社会秩序 |
一、扞卫经济利益: 民国时期的偷棉与护棉 |
二、严肃的政治问题: 集体化早期的偷棉事件 |
三、不是秘密的秘密: 集体化后期心照不宣的偷棉行为 |
四、利益冲突与调整: 偷棉事件中的国家、集体与农民 |
本章小结 |
结语: 棉花视角下的生态、市场、技术、国家与农民——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特点及影响因素分析 |
一、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的特点 |
二、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三、疑问与思考: 透过鲁西北植棉业历史变迁看农业发展 |
附录 |
附录一: 鲁西北棉花生产大事记 |
附录二: 部分统计表 |
表1 1368-2006年鲁西北行政区划统计表 |
表2 1949-2015年聊城地区棉田面积及产量 |
表3 1949-1990年聊城地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简表 |
表4 1949-2000年鲁西北9县棉厂统计表 |
附录三: 访谈记录选编 |
(一) STC访谈记录 |
(二) WFJ访谈记录 |
(三) 杨俊生访谈记录 |
(四) 闫荣军访谈记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峄城区特色农业产业扶贫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与评析 |
1.3 研究难点与创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2 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基础理论概述 |
2.1 特色农业产业扶贫的相关概念 |
2.2 特色农业产业扶贫的重要意义 |
2.3 理论基础 |
3 峄城区特色农业产业扶贫的成效与问题 |
3.1 峄城区特色农业产业扶贫调研 |
3.2 峄城区特色农业扶贫产业发展近况 |
3.3 峄城区特色农业产业扶贫主要成效 |
3.4 峄城区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存在的主要问题 |
3.5 峄城区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存在问题的成因 |
4 国内其他地区特色农业产业扶贫的经验借鉴 |
4.1 国内其他地区特色农业产业扶贫的典型做法 |
4.2 国内其他地区特色农业产业扶贫的主要启示 |
5 改进峄城区特色农业产业扶贫的对策 |
5.1 优化特色农业产业扶贫政策,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 |
5.2 建立社会参与大扶贫格局,打造共治共享扶贫治理新格局 |
5.3 挖掘特色产业比较优势,加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
5.4 强化党建引领和监管服务,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
5.5 加大贫困地区人力资本开发,坚持本地培养和外地招引并举的人才策略 |
5.6 探索特色农业产业扶贫的参与式治理之路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研究 ——以L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选题缘由及意义 |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第一章 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及功能定位 |
1.1 基本概念 |
1.1.1 农民专业合作社 |
1.1.2 精准扶贫 |
1.2 基础理论 |
1.2.1 多中心治理理论 |
1.2.2 人力资本理论 |
1.2.3 农业产业化理论 |
1.2.4 参与式发展理论 |
1.3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定位 |
1.3.1 管理功能 |
1.3.2 经济功能 |
1.3.3 社会功能 |
1.3.4 组织功能 |
1.3.5 中介功能 |
第二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
2.1 整合优化扶贫资源 |
2.1.1 盘活闲置资源 |
2.1.2 改善生产销售 |
2.1.3 优化资金配置 |
2.2 提高农业发展质量 |
2.2.1 技术引进推广加快 |
2.2.2 农产品附加值提高 |
2.3 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 |
2.3.1 贫困户发展观念转变 |
2.3.2 激发贫困户主体意识 |
2.4 提高贫困户发展能力 |
2.4.1 组织化程度提高 |
2.4.2 致富本领增强 |
2.5 实现稳定脱贫增收 |
2.5.1 村集体经济达标 |
2.5.2 贫困户稳定增收 |
2.6 增强抵抗风险能力 |
2.6.1 提高抵抗市场风险能力 |
2.6.2 拓宽金融扶贫渠道 |
第三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作用受限表现及原因 |
3.1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作用受限表现 |
3.1.1 管理功能僵化,空壳化问题严重 |
3.1.2 经济功能淡化,对接市场不紧密 |
3.1.3 社会功能弱化,贫困户参与度低 |
3.1.4 组织功能虚化,扶贫带动能力弱 |
3.1.5 中介功能异化,对政府依赖性强 |
3.2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作用受限原因 |
3.2.1 法律法规不完善 |
3.2.2 政府工作不到位 |
3.2.3 内控机制不健全 |
3.2.4 优秀人才缺失 |
3.2.5 品牌竞争力不强 |
第四章 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的对策建议 |
4.1 完善法律制度 |
4.1.1 健全法律法规 |
4.1.2 加强全程动态监管 |
4.2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
4.2.1 理顺工作机制 |
4.2.2 加强宣传教育 |
4.2.3 强化政策针对性 |
4.2.4 加大金融支持 |
4.3 完善内控机制 |
4.3.1 优化内部管理 |
4.3.2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
4.4 提高运营能力 |
4.4.1 创新销售模式 |
4.4.2 提升品牌知名度 |
4.5 创新发展方式 |
4.5.1 引入社会资本 |
4.5.2 推动多主体联合协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5)塑造“社会主义新人” ——集体化时代一个晋东南村庄的个体与群体(论文提纲范文)
附图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理论反思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 |
四.研究区域及史料特点 |
第一章 “问题人物”的思想改造与人生际遇 |
一.精诚所至:董心诚的重归“群众”之路 |
(一)学生时代 |
(二)军旅生涯 |
(三)成为“反革命” |
(四)接受改造 |
(五)成为“群众” |
二.我行我素:石逢生难以被改造的本性 |
(一)成长过程一波三折 |
(二)青年时期因言获罪 |
(三)政治渗透下的家庭关系 |
(四)本性难改:回村后的表现 |
(五)学会使用政治话语保护自己 |
(六)人生悲剧的心理分析 |
三.大起大落:一个皮革手工业者人生的“高潮”与“低谷” |
(一)坎坷波折的前半生 |
(二)改造生活 |
(三)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
四.“学而优则仕”:宁家成士绅梦想的破灭 |
(一)求学 |
(二)工作 |
(三)管制 |
(四)改造 |
五.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公”“私”之间:集体化时代的乡村干部 |
一.集体化时代蔚村权力结构的变迁 |
二.大队的核心干部 |
(一)大队书记 |
(二)大队长 |
(三)其他干部 |
三.小队干部 |
(一)小队干部的基本设置 |
(二)大队干部与小队干部之间的关系 |
四.“三通四化”的干部形象 |
(一)党课制度 |
(二)干部参加劳动制度 |
五.“人无完人”:干部的另一面 |
(一)违反国家政策问题 |
(二)“四清”与整风运动中的干部问题 |
(三)作风问题 |
六.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榜样的力量:集体化时期对模范的塑造 |
一.制造模范 |
(一)制造模范的标准及变化 |
(二)制造模范的困难与问题 |
二.解读模范 |
(一)模范贴近生活 |
(二)模范无处不在 |
(三)模范的奖励 |
三.典型模范 |
(一)水利专业队队长赵世喜 |
(二)第七生产队长卫胜利 |
(三)“保险会计”杨家星 |
四.事件中的模范 |
五.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家庭·劳动·革命:妇女形象的嬗变 |
一.互助组时期:妇女走向生产的准备 |
(一)“互助”的早期理解 |
(二)妇女参与生产的背景 |
(三)效果和经验 |
(四)理想的妇女形象 |
二.初级社、高级社时期:从家庭妇女到劳动妇女 |
(一)以妇女参加劳动生产为中心 |
(二)妇女参加劳动生产的成绩 |
三.人民公社时期:“劳动妇女”和“革命妇女”的双重身份 |
(一)新的要求 |
(二)新的举措 |
(三)新的变化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人”的启蒙:集体化时代的儿童教养 |
一.幼托事业的发展及幼儿教养 |
(一)合作化时期“保育为主、教育为辅”的方针 |
(二)人民公社化时期对“共产主义接班人”的培养 |
(三)集体化时代后期:“儿童本位”的回归 |
二.儿童的小学教养 |
(一)集体化时代农村小学教育普及概况 |
(二)“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 |
(三)“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 |
三.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从拿镐到拿枪:建国以来乡村社会中的民兵 |
一.民兵制度的数据分析 |
(一)人数统计 |
(二)组织、干部结构 |
(三)年龄分析 |
(四)基本情况 |
二.民兵的日常管理 |
(一)军事训练制度 |
(二)宣传、学习制度 |
(三)武器管理制度 |
(四)评优制度 |
(五)问题及对策 |
三.民兵的模范带头作用 |
(一)改造种子山 |
(二)抗旱蓄水 |
(三)抗洪抢险 |
(四)科学种田 |
四.民兵营中的女民兵 |
五.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6)刑事再审程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孙案”再审的程序性问题及分析 |
第一节 案例介绍 |
一、案例特点综述 |
二、案情介绍 |
第二节 案例所涉刑事再审程序评析及讨论 |
一、案例的刑事程序概述 |
二、案例所涉刑事再审程序评析及讨论 |
第二章 域外刑事再审概述 |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刑事再审 |
一、英国的刑事再审概述 |
二、美国的刑事再审概述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再审 |
一、德国的刑事再审概述 |
二、法国的刑事再审概述 |
第三节 混合制国家的刑事再审 |
一、意大利的刑事再审概述 |
二、日本的刑事再审概述 |
三、俄罗斯的刑事再审概述 |
第四节 国际人权公约中的刑事再审 |
一、国际人权公约中的刑事再审概述 |
二、各人权公约中刑事再审的比较讨论 |
第三章 刑事再审程序的价值取向 |
第一节 关于再审的相关原则 |
一、再审相关原则——限制刑事再审原则 |
二、限制刑事再审原则的内在价值 |
三、具体适用规则 |
第二节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
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刑事政策的发展变化 |
二、对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反思 |
第三节 刑事再审价值取向的改革方向 |
一、刑事再审价值平衡 |
二、当前我国刑事再审原则的改革方向 |
三、刑事再审中相关诉权的重新定位 |
第四章 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 |
第一节 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理由 |
一、目前我国刑事再审的启动主体和理由 |
二、刑事再审启动的标志 |
三、刑事再审启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和完善的构想 |
第二节 刑事再审程序中的审查、启动主体 |
一、对刑事申诉的审查主体 |
二、法检的审判监督启动权 |
第五章 刑事再审程序审理阶段相关问题的讨论 |
第一节 正确处理刑事再审中的审前预断问题 |
一、审前预断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
二、审前预断之争议——源自与案卷中心主义的混淆 |
三、正确对待再审审前预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 |
四、完善建议 |
第二节 刑事再审的审级问题 |
一、再审的审级 |
二、针对这一问题的改革建议 |
第三节 刑事再审的限制——再审的次数和期限 |
一、刑事再审的次数 |
二、刑事再审的期限 |
第四节 再审不加刑原则 |
第五节 刑事再审所涉的国家赔偿 |
一、现有规定及分析 |
二、不足与改革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进展述评 |
(一) 国外研究进展 |
(二) 国内研究进展 |
(三) 国内外研究进展评价 |
三、研究视角、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一) 研究视角 |
(二) 研究方法 |
(三) 技术路线 |
四、田野调查选点说明 |
(一) 羌区四县 |
(二) 羌族村寨 |
(三) 旅游景区 |
五、研究内容和重点难点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重点 |
(三) 研究难点 |
六、创新点与不足 |
(一) 创新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内涵、机制及形态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产业融合理论 |
二、产业链理论 |
三、系统动力学理论 |
四、全域旅游发展观 |
第二节 旅游产业融合的内涵 |
一、旅游产业的内涵与外延 |
二、旅游产业融合的内涵 |
第三节 旅游产业融合的动力机制 |
一、机制及动力机制 |
二、旅游产业融合的系统结构 |
三、旅游产业融合的动力机制 |
第四节 旅游产业融合的形态 |
一、旅游业与第一产业的融合 |
二、旅游业与第二产业的融合 |
三、旅游业与其他第三产业的融合 |
第五节 民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形态 |
一、民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基础 |
二、民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主要形态 |
三、民族地区的旅游产业综合性融合 |
四、民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典型案例 |
五、民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普遍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形态及机制 |
第一节 羌族地区基本情况 |
一、羌族与羌族地区 |
二、自然地理状况 |
三、历史文化状况 |
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
第二节 羌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现状 |
一、旅游资源 |
二、旅游业发展现状 |
三、旅游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基础 |
一、产业发展水平 |
二、市场发育程度 |
三、灾后重建 |
四、资源条件 |
第四节 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形态 |
一、羌族地区的农文旅融合 |
二、羌族地区的文商旅融合 |
三、羌族地区的文体旅融合 |
第五节 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内在机理 |
一、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主体 |
二、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客体 |
三、政府部门在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中的作用 |
四、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过程 |
第六节 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动力机制 |
一、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系统的结构分析 |
二、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系统的动力机制 |
三、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系统的制约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评价体系 |
第一节 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评价方法 |
一、产业融合评价方法 |
二、旅游产业融合评价方法 |
三、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评价方法的选择 |
第二节 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评价指标体系 |
一、评价指标选取依据 |
二、农文旅融合评价指标体系 |
三、文商旅融合评价指标体系 |
四、文体旅融合评价指标体系 |
第三节 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赋值 |
一、农文旅融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赋值 |
二、文商旅融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赋值 |
三、文体旅融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赋值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羌族地区县域旅游产业融合评价与预测分析 |
第一节 汶川县旅游产业融合整体评价 |
一、汶川县旅游业发展情况 |
二、汶川县旅游产业融合现状 |
三、汶川县旅游产业融合评价 |
第二节 理县旅游产业融合整体评价 |
一、理县旅游业发展情况 |
二、理县旅游产业融合现状 |
三、理县旅游产业融合评价 |
第三节 茂县旅游产业融合整体评价 |
一、茂县旅游业发展情况 |
二、茂县旅游产业融合现状 |
第四节 北川县旅游产业融合整体评价 |
一、北川县旅游业发展情况 |
二、北川县旅游产业融合现状 |
三、北川县旅游产业融合评价 |
第五节 羌区四县旅游产业融合的预测分析 |
一、农文旅融合的系统动力学模型 |
二、文商旅融合的系统动力学模型 |
三、动态仿真模拟分析 |
第六节 羌区四县旅游产业融合的整体评价与对比分析 |
一、整体评价 |
二、对比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羌族地区村镇与景区旅游产业融合评价与个案研究 |
第一节 茂县坪头羌寨农文旅融合现状评价与个案分析 |
一、坪头羌寨基本情况 |
二、农文旅融合现状 |
三、农文旅融合评价 |
四、坪头羌寨农文旅融合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第二节 理县桃坪羌寨农文旅融合现状评价与个案分析 |
一、桃坪羌寨基本情况 |
二、农文旅融合现状 |
三、农文旅融合评价 |
四、桃坪羌寨农文旅融合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第三节 北川县石椅羌寨农文旅融合现状评价与个案分析 |
一、石椅羌寨基本情况 |
二、农文旅融合现状 |
三、农文旅融合评价 |
四、石椅羌寨农文旅融合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第四节 汶川县水磨古镇文商旅融合现状评价与个案分析 |
一、水磨古镇基本情况 |
二、文商旅融合现状 |
三、文商旅融合评价 |
四、水磨古镇文商旅融合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第五节 茂县中国古羌城文商旅和文体旅融合现状评价与个案分析 |
一、中国古羌城基本情况 |
二、文商旅和文体旅融合现状 |
三、文商旅和文体旅融合评价 |
四、中国古羌城文商旅和文体旅融合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第六节 五个田野调查点的对比分析 |
一、旅游产业融合基础的对比分析 |
二、旅游产业融合形态的对比分析 |
三、旅游产业融合路径的对比分析 |
四、旅游产业融合水平和效应的对比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问题探析、制约因素与对策建议 |
第一节 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问题探析 |
一、旅游产业融合形态单一 |
二、旅游产业融合深度不够 |
三、旅游产业融合水平不高 |
四、旅游产业融合效应不足 |
五、旅游产业融合的配套支撑和公共服务不成熟 |
六、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区域水平不协调 |
第二节 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制约因素 |
一、原生动力不足—产业基础较为薄弱 |
二、拉力不足—市场机制发育欠成熟 |
三、推力不足—区域经济发展整体滞后 |
四、阻力重重—融合主体、融合客体和政府部门的障碍因素 |
五、斥力较大—区位交通不便的先天劣势和自然灾害的突发障碍 |
第三节 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优化思考 |
一、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优化目标 |
二、羌族地区县域旅游产业融合的优化路径 |
三、羌族地区村镇和景区旅游产业融合的优化路径 |
第四节 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
一、政府方面 |
二、企业方面 |
三、村委会方面 |
四、居民方面 |
本章小结 |
结论及展望 |
主要结论 |
一、羌族地区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具有必然性和紧迫性 |
二、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取得的成效 |
三、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特点 |
四、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 |
五、进一步优化和推进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思考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附录五 |
附录六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及科研项目 |
(8)政治生态视域下“微腐败”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梳理与研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政治生态 |
(二)“微腐败”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难点、不足和创新点 |
(一)研究的难点 |
(二)研究的不足 |
(三)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政治生态的理论概述 |
一、政治生态的基本要素 |
(一)政治系统的内部要素 |
(二)政治系统的外部环境 |
二、政治生态建设的原则 |
(一)系统性原则 |
(二)生态性原则 |
(三)整体性原则 |
三、中国政治生态建设需要处理的关系 |
(一)政党与国家的关系 |
(二)权力与责任的关系 |
(三)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四)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
第三章 “微腐败”的表现及生成机理 |
一、“微腐败”的表现 |
(一)换届选举,徇私舞弊 |
(二)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
(三)作风庸俗,腐化堕落 |
(四)拉帮结派,集体贪腐 |
二、“微腐败”的特征 |
(一)腐败主体职级不高,但贪腐机会较大 |
(二)腐败隐蔽性强,量多面广 |
(三)以人情和关系为掩护,社会容忍度较高 |
三、“微腐败”的危害 |
(一)“微腐败”的政治危害 |
(二)“微腐败”的经济危害 |
(三)“微腐败”的社会文化危害 |
四、“微腐败”的生成机理 |
(一)政治系统的内部要素互动失衡 |
(二)政治系统的内部要素与外部环境缺乏沟通 |
第四章 “微腐败”滋生的原因分析 |
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阻碍现代公民意识的觉醒 |
(一)小农经济残存导致公民的原子化状态 |
(二)公民的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较弱 |
(三)公民意识的内生性不强 |
二、集权体制的羁绊助推权力的外溢 |
(一)民主集中制异化导致权力过分集中于“关键少数” |
(二)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导致公职人员权责意识淡薄 |
(三)全能型政府模式导致政府的过分干预行为 |
(四)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监督效果乏力 |
三、传统落后文化残余阻碍现代民主法治建设 |
(一)官本位思想导致民主意识孱弱 |
(二)人治传统导致法治理念淡薄 |
(三)规则意识缺乏导致潜规则盛行 |
第五章 “微腐败”的治理对策 |
一、转变基层治理模式 |
(一)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
(二)构建多元参与的治理体系 |
二、加强基层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生态联结 |
(一)巩固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
(二)建立健全以民主选举为核心的选人用人机制 |
(三)不断完善以协商民主为核心的民主治理机制 |
三、完善基层公共权力的责任约束 |
(一)建立健全权力的责任机制 |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四、积极培育现代公民文化 |
(一)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为公民文化奠定物质基础 |
(二)培育公共领域为公民文化创造空间 |
(三)重视公民教育为公民文化提供动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 |
(9)道德变迁视角下的裕固族移民社区的社会转型研究 ——以裕固族自治县柳方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问题 |
三、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乡村社会转型研究述评 |
二、社会转型与道德变迁的人类学研究 |
三、移民视角下的裕固族研究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基本概念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框架 |
四、本文的架构 |
第四节 田野点概述及资料收集过程 |
一、田野点概述 |
二、资料收集情况 |
第二章 裕固族移民搬迁与发展转型 |
第一节 国家反贫困视野中的裕固族移民搬迁 |
一、国家层面的“异地搬迁扶贫” |
二、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移民村 |
三、发展话语构建:LH乡裕固族的移民动员 |
第二节 裕固族移民的生计变迁 |
一、移民前的生计方式:定居牧业 |
二、移民初期的生计方式:传统农作物的种植 |
三、订单农业后的生计方式:多元生计 |
第三节 裕固族移民发展理念的转型及家庭收入差距的出现 |
一、移民之前的发展理念:生存性发展理念 |
二、移民初期的发展理念:生存性发展理念 |
三、订单农业引进后的发展理念:投资性发展理念 |
四、移民社区家庭收入差距的出现 |
第三章 裕固族移民家庭转型 |
第一节 裕固族移民家庭结构的转型 |
一、牧业生活时的家庭结构及规模 |
二、移民社区的家庭类型及规模 |
三、移民社区的家庭结构演变的趋势 |
第二节 裕固族移民家庭夫妻关系中的道德变迁 |
一、牧业时期家庭夫妻关系中的道德:男主女辅 |
二、移民社区家庭夫妻关系中的道德:分工合作 |
三、家庭夫妻关系中的道德变迁:分工更加明确 |
第三节 裕固族移民家庭代际关系中的道德变迁 |
一、牧业生活时期家庭代际关系中的道德 |
二、移民家庭代际关系中的道德 |
三、移民家庭代际关系中的道德变迁 |
四、未来孝道受到的可能冲击 |
第四节 裕固族移民兄弟姐妹关系中的道德的变迁 |
一、牧业时期兄弟姐妹关系中的道德:礼仪性互动与父母赡养 |
二、移民社区兄弟姐妹关系中的道德:互助及共同赡养父母 |
三、老家与移民社区兄弟姐妹互动中的道德:礼仪性互动与父母赡养 |
四、兄弟姐妹互动关系的边界:经济利益 |
第四章 裕固族移民邻里关系的转型 |
第一节 裕固族移民邻里日常人际关系中的道德变迁 |
一、邻里关系居住格局的变迁:分散居住-比邻而居 |
二、邻里日常人际关系性质的转型:村民关系-邻里关系 |
三、邻里日常人际关系中的道德变迁:人情性互动-工具性互动 |
第二节 裕固族移民邻里关系的组织化:方田的形成及其运行 |
一、新的生活需要方田和井长 |
二、日常生产生活需要井长 |
三、井长的产生:从推选到抓阄 |
四、方田制度:先定政策后执行 |
五、监督井长:井灌小组 |
第三节 方田的功能及整体性伦理观 |
一、方田的功能 |
二、方田组织伦理:整体利益至上 |
三、被疏远的斤斤计较者:对违背方田整体利益者的惩罚 |
第五章 裕固族移民社区基层组织的转型 |
第一节 裕固族移民村村委会职责转型的背景:项目制 |
一、对户帮扶与移民社区生成 |
二、政策项目与社区建设 |
三、生活适应与生计发展项目 |
四、项目支持与社区发展 |
第二节 裕固族移民村村委会职责的转型 |
一、移民前村委会的主要职责 |
二、订单农业之前村委会的责任:移民生活适应及脱贫 |
三、订单农业后的村委会的主要责任:争取项目为主 |
第三节 裕固族社区公共道德的变迁 |
一、移民过程中项目分配道德:人情伦理 |
二、移民初期项目分配道德:机会均等的公平观 |
三、订单农业后项目分道德:工具性的公平观 |
第六章 家庭、方田、社区互动中的利益与道德 |
第一节 裕固族移民社区项目竞争人情伦理 |
一、移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地少了 |
二、柳方村打井开地申请的多次尝试 |
三、养殖小区一期项目的报名与分配 |
四、养殖小区一期项目分配中的“关系”运作 |
第二节 小群体项目争取中的人情伦理、方田组织伦理、社区公平观 |
一、五户人家的林带 |
二、林带中的利益:耕地 |
三、管道铺设过程:小群体的行动 |
四、林地管道铺设中的利益与人情伦理、方田组织伦理、社区公平观 |
第三节 小群体维权实践中的法律、人情伦理及社区道德 |
一、老家草场承包权问题的来源:从鸡肋到资金补贴 |
二、移民争夺草场承包权的实践 |
三、移民维权行动中的法律、人情伦理及社区道德 |
第七章 结论及讨论 |
第一节 裕固族移民社区的社会转型 |
一、移民社区的发展转型 |
二、移民家庭结构和功能的转型 |
三、邻里关系的转型 |
四、基层社区组织转型 |
五、家庭、方田、社区互动机制的转型 |
第二节 裕固族移民社区的道德变迁 |
一、发展理念转型:“生存性发展理念-投资性发展理念” |
二、移民家庭道德的变迁 |
三、邻里关系中的道德变迁 |
四、移民社区公共道德的变迁:工具性公平观念的生成 |
五、移民社区道德变迁的趋势:“人情性道德规范——工具性道德规范” |
第三节 裕固族移民社区社会转型与道德变迁的主导机制 |
一、发展转型与社会转型 |
二、利益主导与道德变迁 |
三、国家、市场与社会转型 |
第四节 讨论:少数民族移民社区社会转型的性质 |
一、“差序格局”范式的再应用:从人伦主导到利益主导 |
二、个体联结纽带的复杂性:利益与道德互构 |
三、少数民族移民社区社会转型的多元属性:“混合性差序场” |
第五节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访谈主要内容及提纲 |
附录(二) 访谈对象一栏表 |
附录(三) 移民社区村貌及居住格局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10)河南省土地流转信托运营机制及实践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 国外研究动态 |
二 国内研究动态 |
第三节 研究内容、思路及方法 |
一 研究内容及创新 |
二 研究思路 |
三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土地流转信托基础条件及运作机理 |
第一节 土地流转信托基础条件 |
一 土地流转信托的前提条件:土地确权 |
二 土地流转信托的必备条件:土地规模经营 |
三 土地流转信托的助推条件:农业保险机制的嵌入 |
四 土地流转信托的保障条件: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 |
第二节 土地流转信托的运作机理 |
一 土地流转信托的交易成本优势 |
二 土地流转信托主体的动态博弈 |
三 土地流转信托介入及退出机制 |
第三章 河南省土地流转信托运营流程设计及实践探索 |
第一节 河南省开展土地流转信托的可行性分析 |
一 富饶的土地资源 |
二 积极的土地流转政策 |
三 专业的信托服务市场 |
四 活跃的土地流转实践 |
第二节 河南省土地流转信托运营流程设计 |
一 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信托机构 |
二 信托机构委托经营主体经营土地 |
三 政府机构等组织介入监管、服务 |
第三节 淮滨县土地流转信托实践探索 |
一 淮滨县已具备土地流转信托基本条件 |
二 百瑞信托——亿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信托运营设计 |
第四章 河南省土地流转信托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土地确权工作尚未全面完成 |
第二节 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 |
第三节 缺乏农业经营主体资格筛选机制 |
第四节 对信托公司的受托能力审查不足 |
第五章 河南省土地流转信托完善建议及研究结论 |
第一节 完善河南省土地流转信托发展机制的建议 |
一 加快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
二 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
三 建立农业经营主体资格筛选机制 |
四 加强对信托机构受托能力的审查力度 |
第二节 研究基本结论及下一步研究方向 |
一 研究基本结论 |
二 下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一项技术小改革 农机受益万余元(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共旅大经济重建研究(1945-1950)[D]. 柳直. 山东大学, 2020(04)
- [2]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D]. 史晓玲. 山东大学, 2020(08)
- [3]峄城区特色农业产业扶贫问题与对策研究[D]. 顿砚博.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4]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研究 ——以L县为例[D]. 于智勇. 山西大学, 2020(01)
- [5]塑造“社会主义新人” ——集体化时代一个晋东南村庄的个体与群体[D]. 张瑜. 山西大学, 2020(01)
- [6]刑事再审程序研究[D]. 王波. 中国政法大学, 2019(08)
- [7]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研究[D]. 张莞. 西南民族大学, 2019(03)
- [8]政治生态视域下“微腐败”治理研究[D]. 马忠鹏. 西华师范大学, 2019(01)
- [9]道德变迁视角下的裕固族移民社区的社会转型研究 ——以裕固族自治县柳方村为例[D]. 黄超. 兰州大学, 2018(10)
- [10]河南省土地流转信托运营机制及实践探索[D]. 王珅琪. 郑州大学, 2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