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举报、查处违法烟草专卖品案件的奖励规定(试行)(论文文献综述)
杨冬丽[1](2020)在《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云南是中国最大的烟叶和卷烟生产基地。烟草无论是在国民经济中,还是在云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都占有重要地位。由于烟草的特殊性,我国实行专卖制度,把烟草专卖管理纳入了国家行政执法体系。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作为专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利器。然而,随着我国加入WTO,控烟履约步伐的加快,以及“互联网+”背景下电子商务和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当前烟草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亟需找到病因、对症下药,变压力为动力,在危机中寻找新机。这不仅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更是继续保持烟草专卖管理体制活力,充分释放专卖管理制度红利的客观需要。本文以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为研究对象,结合笔者多年在省、市、县三级烟草专卖局的工作经历,采用文献研究、实地调查、案例分析等方法,对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研究。全文共分成5章。第1章是绪论,简要介绍研究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内容、思路与方法、创新点和不足;第2章,介绍烟草和烟草专卖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等相关概念,以及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第3、4、5章是本文的重点内容,按照现状调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总体架构,深入分析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问题成因,并从六个方面提出改进对策和建议。在研究中,笔者发现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既有全国烟草专卖管理的一些共性问题,又拥有自身独特的个性特征。比如,云南地处我国西南边陲,边境走私烟叶、卷烟现象较为突出,给边境联防联控及跨国联合执法机制提出了高要求;另外,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有相当一部分卷烟零售户和烟叶种植户都是少数民族,一定程度上给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增加了难度。因此,笔者希望本文的研究成果对提高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也能对其它省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产生一定的参考价值。
黄云峰[2](2020)在《新形势下我国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监管机制创新研究》文中提出我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有计划的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近年来,面对销售任务增长、资源配置不充分、控烟禁烟力度加大等压力叠加,造成烟草企业经营难度加大,行业内部一些单位及个人不惜违规经营来谋求短期利益或个人私利,从而造成卷烟市场价格动荡、秩序混乱等问题,给行业高质量发展带来很大压力,同时也严重损坏了行业形象。对此,2005年国家烟草专卖局(下称国家局)明确提出,为坚决保障国家专卖体制不受冲击,确保国家财政税收不受影响,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下称内管)是行业不可动摇的“生命线”,是坚持和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本质要求。截止目前,各级烟草专卖局在国家局统一领导下实施各项监管职能,并设立专门部门对行业内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规范性监管,在规范企业经营、维护行业形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行业内管机制基本形成,但纵观机制建设及实际运行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亟需完善改进。本文对在新形势下内管机制存在的主要矛盾及困境,结合当前突出问题,从公共管理学角度对监管机制创新展开研究,以实现改进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的作用。论文以行业内管机制建设联络单位重庆等作为主要调研对象,足以支撑本论文的研究方向及内容。本论文首先从宏观层面对烟草行业及其当前所面临的形势进行表述,提出此次研究的难点和创新点;其次是对专卖制度、内部专卖监管等概念加以解释及定义,阐述其内在关联和各自特征,并根据研究方向,选用市场失灵、政府管制等公共管理理论对创新机制进行支撑;然后是对机制运行现状进行调研,厘清其内在结构及运行机理,对当前监管过程中暴露出“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突出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探索其主要矛盾及表现形式;通过责任主体、规制体系、监管模式及考核评价等角度,系统分析了监管机制的缺陷和不足,并从形势应对、资源配置、机构设立以及管理思路等方面剖析问题成因;最后从公共管理角度,对监管模式、管理方式以及支撑保障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开展研究,并向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者等提出加快市场化改革、打破流通壁垒以及创新内管机制等建议,以化解当前机制的主要矛盾及弊端,旨在较好解决体制封闭、内管乏力等问题。
具宏杰[3](2019)在《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河源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自1983年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起,我国的烟草产业就正式开始试行专卖专营的体制,烟草行业由于其独有的垄断性质,使烟草在我国成为一个集产、供、销于一体的垄断性行业,而且兼具了政府市场监管与企业经营的双重职能。中国烟草专卖管理实施的三十五年,不但为维护我国烟草市场正常秩序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且为烟草行业保持连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也为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地级市治理是全国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基础,尤其是对流通广泛的卷烟制品市场监管,其监管成效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地方性市场监管模式与体系发展仍较为落后,对市场中存在的新问题、新形势估计不足,治理手段、机制欠缺先进性和科学性,适应新时代发展变化的改革创新能力仍有待提升,问题治理的前瞻性仍需突显。本研究目的正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效能,解决现存问题,探究可行性对策,逐步形成依法行政、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力求不断完善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体系,确保顺利完成河源烟草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本文以地级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为研究对象,以河源市为例,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运用政府规制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近年来,烟草制品市场继续呈现出向上繁荣发展的趋势,零售户群体不断壮大,零售终端建设持续完善,消费需求层次不断提升,与此同时,烟草市场经营环境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从总体管理情况来看,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充分发挥了市、县两级专业化市场监管稽查队伍的主体作用,使烟草制品市场净化率得到稳步提高;二是通过严格执行联合监管机制、分类管理机制、暗访机制等多元化监管机制对烟草制品市场实施了精细化、规范化、协作化、网格化管理;三是坚决执行以《烟草专卖法》为基础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框架,使法治烟草建设得到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实现了有效提升,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虽然当前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市场监管执法主体的素质良莠不齐、未能发挥零售户和消费者在市场监管上的重要作用、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市场监管机制缺乏与互联网、信息化的相互融合、无证经营违法乱象仍无法得到有效遏制、制假售假违法经营活动依然猖獗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的管理模式仍不够科学、未建立零售户、消费者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三方互动平台、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的能力不足、互联网及信息化基础建设落后、无证经营户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市场监管方式过于落后等。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实际情况,提出提升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建立零售户和消费者协同监管模式、强化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打造“互联网+监管”信息化监管平台、健全无证户市场监管机制、完善烟草制售假市场监管机制等对策措施,以期创新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模式,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为其他地级市单位开展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提供借鉴。
黄祥铭[4](2019)在《制售假烟犯罪案件侦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确立以来,我国的烟草行业由烟草公司开展统一的生产流通经营业务,这不仅保障了我国烟草市场供需关系的稳定性,还为国家财政创造了巨大的工商税利。但在烟草制品高额利润的诱惑之下,一些犯罪行为人无视国家烟草专卖专营体制,大肆进行制售假烟犯罪活动。同时,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物流寄递业的飞速发展给制售假烟犯罪活动的生存提供了新一轮可趁之机。以互联网为平台销售假烟,扩散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隐蔽性能之高,给我国烟草行业发展造成了恶劣影响。目前,制售假烟犯罪活动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团伙成员负责,并且形成了各具特点的犯罪手段。在制造环节中,制假窝点的地理位置能否满足隐蔽性、便利性显得尤为关键;在运输环节中,快递物流渠道成为犯罪分子关注的重点;在销售环节中,犯罪分子更是借力于互联网的发展,大肆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假烟。为了有效打击制售假烟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应及时把握此类犯罪的新手段、新趋势,迅速调整侦查思路,采取有效可行的侦查策略。鉴于制售假烟犯罪网络化、链条化的特点,公安机关在开展侦查工作时要秉持全局观念,树立全链条打击的工作目标。首先,侦查部门要开展情报收集工作,通过群众举报、部门协作和专项行动等渠道广泛收集涉案线索。其次,针对犯罪各环节深入经营,围绕人流、物流、资金流多方位进行调查,摸清犯罪团伙的上下级关系和具体交易模式,进而勾勒出涉烟网络。最后,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协同作战意识,在上级公安机关统一指挥下开展集群战役,真正摧毁整个制售假烟犯罪网络。
吴琳[5](2019)在《我国侵犯商标权犯罪防控研究 ——以食品领域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现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知识经济时代,针对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越来越多,其中以商标权最为严重。在我国刑法中虽以三条罪名来专门保护商标权,但是应该看到,侵犯商标权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远远超出刑法规定范畴。此外,民以食为天,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重视食品安全以及以“四个最严”为要求的大背景下,食品安全问题仍然频发。基于此,在明确界定相关概念及梳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归纳研究法及比较研究法等,运用Excel统计软件对北大法宝网公布的于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审结的542份刑事判决文书进行整理分析,总结我国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的现状特点以及原因,并针对我国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的问题从政府和社会两个层面提出防控对策。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我国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概述。一方面对食品、商标和商标权,以及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等概念进行界定,另一方面,对我国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的刑事法律规定和行刑衔接法律规定进行梳理。第二部分:我国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的现状分析。本章以我国刑法中对侵犯商标权犯罪问题分类和规定为依据,进行分类研究,并以涉及到刑法中的三条罪名为指引,对北大法宝网上公布的2014年至2017年审结的542个判决文书进行经验分析,总结出我国侵犯食品领域商标权犯罪的特点。第三部分:我国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的原因分析。本章在前文的基础上,以犯罪学理论中的遏制理论为理论依据,结合实践调研经验,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进行原因探索,分析我国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发生的原因,以增强防控对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四部分:我国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防控对策分析。在犯罪防控对策方面,本章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视角,从政府和社会两个方面入手,并结合国外相关判例经验,通过打造“强政府、强社会”的“双强引擎”治理格局,实现我国侵犯食品领域商标权犯罪的有效防控,让犯罪无所遁形。
陈莹莹[6](2019)在《阳江市卷烟零售市场监管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在改革与发展的背景下,作为政府基本职能之一的市场监管面临着新的要求和挑战。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我国实行烟草专卖专营制度,烟草制品作为一种流通商品具有相对特殊性,其监管工作必相应地具有特殊性。卷烟批发是地市级烟草公司的主营业务,卷烟零售市场监管是市县级烟草专卖局进行专卖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在新的市场监管形势下,如何革新市场监管模式,从而加强卷烟零售市场监管、提升市场监管实效,是各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新课题。本文借鉴政府监管理论,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和访谈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基于市场监管形势变更的关键要素构建了市场监管形势变更后的市场监管模式研究框架,通过阳江市卷烟零售市场监管案例,研究市场监管形势变更后其市场监管模式运作的表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优化卷烟零售市场监管的对策。
方哲[7](2019)在《卷烟零售终端网格化管理研究 ——L专卖局(公司)为例》文中认为我国烟民在14亿的总人口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使得我国烟草企业拥有较大的消费市场,烟草制品消费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要财税来源,同时也是地方政府重点关注的对象。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化,各行业纷纷调整产业发展方式,不断寻求革新方法,以期应对当前经济发展态势。烟草行业也是如此,随着国民健康意识不断增强,烟草产业在零售批发以及专卖管理制度上亟需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促使烟草行业在我国经济新常态形势下取得转型突破,实现行业更平稳的发展步伐。为此,本论文主要以基础研究为主,展开了对烟草行业的零售终端网格化管理的具体研究。针对烟草零售及专卖机制问题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开展案例研究,详细研究个例在网格化管理和烟草专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利用AHP法对网格进行定量化分析,通过物流费、方便程度、非法烟流通量、人员费用、销售额、供货期限、进货数量、监管成本等8个因素进行无量纲化计算,通过充分计算找到重点网格。最终,文章提出采用网格化管理提出综合性的解决方案与措施,具体措施有:不断完善网格化信息建设,给专卖及零售管理机制提供有力信息渠道;联合生产企业共同规范网格;建立防范控制机制,强化市场预测;进一步加大网格打击力度和市场检查力度,肃清烟草制品市场;加大行业内部监管,从源头进行管制;不断完善网格内价格管理机制。
吕文博[8](2018)在《合肥市烟草公司绩效考核体系改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绩效考核是企业为了提高部门和员工的工作绩效,实现绩效管理,从企业的组织目标和发展战略出发,综合运用各种考核方法,对员工的工作行为和员工对组织的贡献进行的考核。开展绩效考核的过程中设置的工作目标、考核指标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的总和,构成了绩效考核体系。企业通过绩效考核体系的科学运作,对部门和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及时的监督和指导。同时,有效利用考核结果激励员工,可以调动员工工作和创新的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绩效考核体系对于企业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发展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合肥市烟草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合肥市行政辖区内开展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的批发,规范卷烟市场经济秩序,组织查处烟草违法案件,推动现代化卷烟零售终端建设。近年来,合肥市烟草公司在构建卷烟精益供应链模式,强化专卖管理和内部监督,推行全面精益管理,提升规范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随着宏观经济的发展步入新常态,消费者越来越关注身体健康,控烟履约要求愈发严格,卷烟销售的环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合肥市烟草公司逐渐意识到在当前形势下,要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完成销量和利税任务,实现企业成长,就必须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各项工作进行准确评价,有效运用各种激励手段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活力。合肥市烟草公司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是由于受到体制因素、管理理念、管理水平和历史问题等诸多原因的制约,绩效考核在运行中一直存在着很多问题和不足,绩效考核的结果未能有效应用,绩效激励和改进效果有限。如何改进和完善合肥市烟草公司现有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关于绩效考核体系,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本文立足于对国内外绩效考核理论和研究成果的学习,通过设计、发放、汇总绩效考核体系调查问卷,对合肥市烟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运用SWOT法明确公司发展战略,采用关键绩效指标、平衡计分卡等方法提取、分解、设置公司各级关键绩效指标,运用层次分析加权法(AHP)确定各关键绩效指标的权重,并从各方面对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体系进行改进。本研究丰富了绩效考核理论框架,增强了绩效考核研究的针对性,为烟草商业企业改进和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
陈丽娟[9](2017)在《探析精准打击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新策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是当前海南烟草特别是海口地区最新日益猖獗的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刻不容缓,既是一场新挑战,又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如何在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上有新突破,取得新成效。本文以海口卷烟市场为例,通过深入调查了解海口物流涉烟违法寄递运输现状和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问题进行剖析,试图探寻运用专卖大数据整合资源、强化多部门联合协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升级监管模式等策略,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石大阳[10](2017)在《浅析“互联网+物流”涉烟非法行为的监管治理初探——以海南三亚市为例》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大数据时代来临,互联网交易的迅速发展,"互联网"涉烟案件日益增多,不法分子通过第三方物流运输非法卷烟,严重扰乱了卷烟市场秩序,危害了国际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本文从"互联网+物流"涉烟违法行为的现状及三亚片区市场分析,此类案件特征、监管难点来分析提出了增强监管力量、科学分类提高物流环节监管效率、引导物流从业人员抵制运假活动、加强宣传营造社会法制监督大环境等监管和预防措施,拟对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二、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举报、查处违法烟草专卖品案件的奖励规定(试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举报、查处违法烟草专卖品案件的奖励规定(试行)(论文提纲范文)
(1)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 |
第2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烟草和烟草专卖品 |
2.1.2 烟草专卖 |
2.1.3 行政执法 |
2.2 理论基础 |
2.2.1 行政规制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3章 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现状分析 |
3.1 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体系架构 |
3.1.1 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主体 |
3.1.2 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对象 |
3.1.3 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范围 |
3.1.4 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依据 |
3.2 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
3.2.1 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 |
3.2.2 监督检查烟草市场 |
3.2.3 办理涉烟违法案件 |
3.2.4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公开 |
3.2.5 加强烟草专卖队伍建设 |
3.3 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成效 |
3.3.1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效能有效提升 |
3.3.2 市场监管水平大幅提升 |
3.3.3 打击涉烟违法工作成效明显 |
3.3.4 烟草专卖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
第4章 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依据不健全 |
4.1.2 烟草专卖执法手段相对落后 |
4.1.3 烟草专卖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 |
4.1.4 烟草专卖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 |
4.1.5 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有差距 |
4.1.6 烟草专卖法制宣传不到位 |
4.2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烟草专卖立法的预见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 |
4.2.2 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度不够 |
4.2.3 执法监督力量薄弱 |
4.2.4 联合执法动力不足 |
4.2.5 队伍管理措施缺乏针对性 |
4.2.6 对构建良好执法环境的重视度不够 |
第5章 提升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水平的对策建议 |
5.1 健全烟草专卖行政法律法规 |
5.1.1 完善烟草行业立法工作机制 |
5.1.2 明晰涉烟行政执法部门职权范围 |
5.1.3 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
5.2 丰富行政执法手段 |
5.2.1 加大专卖执法硬件建设 |
5.2.2 强化信息化体系建设 |
5.2.3 引入柔性执法方式 |
5.3 健全执法监督体系 |
5.3.1 完善执法监督制度 |
5.3.2 建立立体化内部监管网络 |
5.3.3 强化社会监督 |
5.4 完善烟草专卖联合执法机制 |
5.4.1 建立烟草专卖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
5.4.2 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
5.4.3 创新边境地区涉烟缉私打假新模式 |
5.5 加强专卖执法队伍建设 |
5.5.1 注重建立专卖队伍人才战略规划 |
5.5.2 提高专卖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 |
5.5.3 优化绩效考核 |
5.6 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
5.6.1 增强专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 |
5.6.2 提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的知晓度及维权意识 |
5.6.3 开展独具少数民族特色的法制宣传 |
参考文献 |
附录 访谈提纲 |
致谢 |
(2)新形势下我国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监管机制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框架结构 |
1.4 文献综述 |
1.4.1 专卖制度相关论述 |
1.4.2 内管机制相关论述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专卖制度 |
2.1.2 烟草专卖制度 |
2.1.3 内部专卖监管机制 |
2.2 相关理论 |
2.2.1 市场失灵理论 |
2.2.2 政府管制理论 |
2.2.3 内部监管理论 |
第3章 我国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监管机制现状分析 |
3.1 烟草行业发展现状 |
3.2 烟草专卖制度现状 |
3.3 内管机制运行现状 |
3.3.1 机制演进过程 |
3.3.2 内管总体现状 |
3.3.3 实地调研情况 |
第4章 我国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监管机制主要问题及原因 |
4.1 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机制建设滞后 |
4.1.2 同级监管乏力 |
4.1.3 规范意识不强 |
4.1.4 配套制度匮乏 |
4.1.5 系统运维低效 |
4.1.6 专业能力欠缺 |
4.2 问题原因分析 |
4.2.1 缺乏机制创新 |
4.2.2 独立监管缺失 |
4.2.3 理论学习不实 |
4.2.4 制度支持不力 |
4.2.5 技术支持匮乏 |
4.2.6 队伍建设不足 |
第5章 新形势下我国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监管机制创新 |
5.1 新形势下我国烟草行业面临的新挑战 |
5.1.1 国家新形势 |
5.1.2 行业新形势 |
5.2 新形势下我国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监管机制创新 |
5.2.1 监管主体与机构创新 |
5.2.2 监管制度与体系创新 |
5.2.3 监管模式与方式创新 |
第6章 研究结论及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3)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河源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思路 |
1.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主要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1.1 烟草制品与卷烟市场 |
2.1.2 烟草专卖制度 |
2.1.3 烟草专卖市场监管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政府规制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三章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现状分析 |
3.1 全国及广东省烟草市场概况 |
3.2 河源市烟草市场概况 |
3.2.1 河源市烟草销售概况 |
3.2.2 河源市烟草零售户概况 |
3.2.3 河源市烟草消费市场概况 |
3.3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现状调查 |
3.3.1 问卷调查设计 |
3.3.2 访谈调查设计 |
3.4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现状分析 |
3.4.1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主体 |
3.4.2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机制 |
3.4.3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法制管理 |
3.4.4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成效 |
第四章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面临的问题 |
4.1.1 市场监管执法主体的素质良莠不齐 |
4.1.2 未能发挥零售户和消费者在市场监管上的重要作用 |
4.1.3 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 |
4.1.4 市场监管机制缺乏与互联网、信息化的相互融合 |
4.1.5 无证经营违法乱象仍无法得到有效遏制 |
4.1.6 制假售假违法经营活动依然猖獗 |
4.2 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的管理模式仍不够科学 |
4.2.2 未建立零售户、消费者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三方互动平台 |
4.2.3 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的能力不足 |
4.2.4 互联网及信息化基础建设落后 |
4.2.5 无证经营户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 |
4.2.6 市场监管方式过于落后 |
第五章 完善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对策 |
5.1 提升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水平 |
5.1.1 优化队伍年龄及专业化结构 |
5.1.2 提高内部培训质量 |
5.1.3 加大“柔性执法”理念贯彻力度 |
5.1.4 健全市场监管责任追究机制 |
5.2 建立零售户和消费者协同监管模式 |
5.2.1 搭建协同监管线上平台 |
5.2.2 建立协同监管激励机制 |
5.2.3 推进市场监管自律小组建设 |
5.3 强化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 |
5.3.1 健全互联网涉烟市场监管机制 |
5.3.2 健全涉烟物流市场监管机制 |
5.4 打造“互联网+监管”信息化监管平台 |
5.4.1 利用大数据平台提高市场监管“精准度” |
5.4.2 打造市场监管宣传、线索举报等功能齐全的现代信息化平台 |
5.4.3 建立市场监管执法移动办公平台 |
5.5 健全无证户市场监管机制 |
5.5.1 实行零售业态分类精准监管 |
5.5.2 突出行业内部的管理协作 |
5.6 完善烟草制售假市场监管机制 |
5.6.1 健全外部协作机制 |
5.6.2 创建更主动和科学的工作方式 |
5.6.3 建立科学的专卖市场监管考核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致谢 |
附件 |
(4)制售假烟犯罪案件侦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案例分析法 |
1.4.3 调查访问法 |
2 制售假烟犯罪案件概述 |
2.1 烟草专卖制度简述 |
2.1.1 烟草专卖制度的主要内容 |
2.1.2 烟草专卖制度的总体特征 |
2.2 制售假烟犯罪的概念 |
2.3 制售假烟犯罪的认定 |
2.3.1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认定 |
2.3.2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 |
2.3.3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认定 |
2.3.4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认定 |
2.3.5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认定 |
2.4 制售假烟犯罪特点 |
2.4.1 犯罪地域特征明显 |
2.4.2 犯罪组织网络化 |
2.4.3 犯罪主体分布集中,文化较低 |
2.4.4 犯罪手段更新迅速 |
3 制售假烟犯罪案件作案手段 |
3.1 制造假烟环节 |
3.1.1 原料及制假机器的来源 |
3.1.2 制假窝点的选择 |
3.2 运输假烟环节 |
3.2.1 运输假烟的方式选择 |
3.2.2 运输假烟的时间选择 |
3.3 销售假烟环节 |
3.3.1 以互联网销售为热点 |
3.3.2 以零售商户为终端 |
4 制售假烟犯罪案件侦查对策 |
4.1 拓宽线索来源,收集假烟情报 |
4.1.1 畅通受害人有奖举报渠道 |
4.1.2 完善烟草专卖机关移送机制 |
4.1.3 加强重点地区专项行动打击力度 |
4.1.4 试行社会公众鉴烟制度 |
4.2 实施秘密摸排,核查涉假情况 |
4.2.1 秘密走访制售假烟窝点 |
4.2.2 跟踪调查假烟成品去向 |
4.2.3 调查物流寄收人员登记信息 |
4.2.4 获取样品,进行真伪鉴别 |
4.3 加强技术研判,勾勒涉烟网络 |
4.3.1 分析研判数据信息,挖掘团伙成员 |
4.3.2 监控银行账户资金,查清上下线交易关系 |
4.3.3 运用数据模型智能研判制售假烟网络 |
4.4 展开深入调查,经营假烟案件 |
4.4.1 开展秘密侦查,收集犯罪证据 |
4.4.2 运用“控制下交付”,实现人赃俱获 |
4.4.3 查明实际物流,确定涉假数量 |
4.4.4 搜集资金信息,梳理交易金额 |
4.5 联合多地协作,开展集群战役 |
4.6 开展取证工作,强化证据链条 |
4.6.1 查封、勘查制售窝点,收集实物证据 |
4.6.2 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委托出具鉴定意见 |
4.6.3 加强组织讯问,巩固言词证据 |
4.6.4 组织指认辨认,确定制售人员及地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5)我国侵犯商标权犯罪防控研究 ——以食品领域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我国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概述 |
1.1 相关概念界定 |
1.1.1 食品 |
1.1.2 商标和商标权 |
1.1.3 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 |
1.2 相关法律规定 |
1.2.1 刑事法律规定 |
1.2.2 行刑衔接法律规定 |
2 我国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的现状分析 |
2.1 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概况 |
2.2 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的类型 |
2.2.1 假冒注册商标型犯罪 |
2.2.2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型犯罪 |
2.2.3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型犯罪 |
2.3 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的特点 |
2.3.1 犯罪地域: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和中南地区 |
2.3.2 犯罪对象:酒类食品商标成为重灾区 |
2.3.3 组织形式:共同犯罪现象严重 |
2.3.4 犯罪手段:借助电商、物流,隐蔽程度高 |
2.3.5 犯罪后果:数额较大,危害严重 |
3 我国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的原因分析 |
3.1 客观方面原因分析 |
3.1.1 外部遏制不足 |
3.1.2 外部条件便利 |
3.2 主观方面原因分析 |
3.2.1 内部遏制乏力 |
3.2.2 内部推力驱使 |
4 我国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权犯罪防控对策分析 |
4.1 基于政府层面的防控对策 |
4.1.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
4.1.2 提升执法办案效率 |
4.1.3 优化电商平台管理 |
4.1.4 强化物流行业监管 |
4.1.5 合作形成打击合力 |
4.1.6 积极推动宣传教育 |
4.2 基于社会层面的防控罪的防控对策 |
4.2.1 商标权利人加强管理 |
4.2.2 消费者加强维权意识 |
4.2.3 新闻媒体广泛监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6)阳江市卷烟零售市场监管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卷烟零售市场监管 |
2.1.2 卷烟零售市场准入 |
2.1.3 卷烟零售市场协同监管 |
2.1.4 卷烟零售市场监管评价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府监管理论 |
2.2.2 公共利益理论与利益部门化理论 |
2.2.3 协同监管理论 |
第三章 阳江市卷烟零售市场监管环境及监管体系分析 |
3.1 阳江市卷烟零售市场监管环境和监管体系分析的基本框架 |
3.1.1 卷烟零售市场监管环境变化的关键元素 |
3.1.2 构建卷烟零售市场监管体系的核心工作模块 |
3.1.3 框架构建:基于环境因素对监管体系的作用机理 |
3.2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背景下阳江市卷烟零售市场监管对象的变化 |
3.2.1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 |
3.2.2 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
3.3 监管资源整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背景下阳江市卷烟零售市场监管方式的变化 |
3.3.1 协管方式的转变 |
3.3.2 监管信息传递与监管结果共享 |
3.4 考核方式转变背景下的阳江市卷烟零售市场监管重点内容的调整 |
3.4.1 考核方案概况 |
3.4.2 考核方案主要变化方向与项目 |
第四章 阳江市卷烟零售市场监管过程分析 |
4.1 阳江市卷烟零售市场监管对象的识别 |
4.1.1 卷烟零售户数量变动情况 |
4.1.2 零售户监管工作制度 |
4.1.3 问题表现 |
4.1.4 原因剖析 |
4.2 阳江市卷烟零售市场协管制度的执行 |
4.2.1 主要协管制度 |
4.2.2 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 |
4.2.3 原因剖析 |
4.3 阳江市专卖考核的实施 |
4.3.1 考核得分情况及考核结果分析 |
4.3.2 考核结果反映的监管问题 |
4.3.3 原因剖析 |
第五章 对策与建议 |
5.1 “宽进”之下如何“严管”:全面监管与针对性监管的平衡 |
5.1.1 卷烟零售市场网格化管理 |
5.1.2 完善零售客户分类动态管理方式 |
5.1.3 调整稽查员日常分工 |
5.2 突破协管的困局:多方联动探索协同监管的优化路径 |
5.2.1 多层次深入协作 |
5.2.2 多渠道共享信息 |
5.2.3 多角度联合培训 |
5.3 以科学指引促进监管效果提升:制定适宜的本地考核激励制度 |
5.3.1 把握上级考核激励制度的变动方向 |
5.3.2 以分类赋分刺激本地优势发挥 |
5.3.3 以加分激励方式鼓励弥补短板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阳江市卷烟零售市场监管情况访谈提纲 |
附录-2阳江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负面清单 |
致谢 |
附件 |
(7)卷烟零售终端网格化管理研究 ——L专卖局(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问题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 |
1.5 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网格化管理与专卖理论 |
2.1 网格化理论 |
2.1.1 网格化管理的概念 |
2.1.2 网格化在实践中的应用 |
2.2 烟草专卖监管 |
2.2.1 我国烟草行业专卖监管制度发展历程 |
2.2.2 烟草专卖管理的现实意义 |
2.3 烟草专卖网格化监管的基本框架 |
2.3.1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 |
2.3.2 烟草专卖市场的管理 |
第三章 管理环境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3.1 管理环境现状简介 |
3.2 宏观环境分析 |
3.2.1 政治法律环境 |
3.2.2 经济环境 |
3.2.3 社会文化环境 |
3.2.4 技术环境 |
3.3 网格化管理的现状 |
3.3.1 市场信息采集体系 |
3.3.2 网格内营销现状 |
3.3.3 零售终端营销评分标准 |
3.3.4 实行专卖网格化管理治理现状 |
3.3.5 各网格违法现状 |
3.4 网格管理存在的问题 |
3.4.1 发达地区网格问题 |
3.4.2 落后地区网格问题 |
3.4.3 卷烟零售终端守法意识淡薄 |
3.5 原因分析 |
3.5.1 违法成本较低 |
3.5.2 利益驱使 |
3.5.3 卷烟携带政策的变化 |
第四章 网格化管理的评估方式 |
4.1 网格模型原理 |
4.1.1 网格的标准 |
4.1.2 网格划分的步骤 |
4.2 网格评估过程 |
4.2.1 网格模式评价 |
4.2.2 价值评估 |
第五章 改进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对策 |
5.1 完善网格信息化建设 |
5.1.1 信息化建设的原则 |
5.1.2 信息关注重点 |
5.2 联合生产企业共同规范网格 |
5.2.1 建立新型战略合作关系 |
5.2.2 合理估算网格单元 |
5.3 建立防范控制机制 |
5.3.1 强化市场预测 |
5.3.2 科学供应零售户香烟 |
5.3.3 严格控制卷烟零售大户的数量和市场 |
5.4 加大网格内打击力度 |
5.4.1 加大市场检查力度 |
5.4.2 发挥好内管预警精准打击的作用 |
5.4.3 突出检查重点 |
5.4.4 突出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
5.4.5 加强法律宣传 |
5.5 加大内部监管 |
5.6 做好网格内价格管理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合肥市烟草公司绩效考核体系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绩效考核的相关概念 |
一、绩效 |
二、绩效管理 |
三、绩效考核 |
四、绩效考核体系 |
第二节 绩效考核的常用方法 |
一、关键绩效指标法(KPI) |
二、目标导向管理法(MBO) |
三、平衡计分卡法(BSC) |
四、360度绩效考核法 |
第三章 合肥市烟草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现状 |
第一节 合肥市烟草公司基本情况 |
一、公司简介 |
二、公司组织架构 |
三、合肥市烟草公司人力资源现状 |
第二节 合肥市烟草公司绩效考核现状 |
一、年度绩效考核 |
二、月度绩效考核 |
第四章 合肥市烟草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合肥市烟草公司绩效考核问卷调查 |
一、设计和发放调查问卷 |
二、问卷调查结果 |
第二节 合肥市烟草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存在的问题 |
一、绩效考核体系设计不合理 |
二、考核指标制定不科学 |
三、绩效考核流于形式 |
四、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单一 |
第三节 合肥市烟草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烟草专卖体制因素 |
二、缺乏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 |
三、对绩效考核重视程度不够 |
四、绩效考核应用机制不健全 |
第五章 合肥市烟草公司绩效考核体系改进设计 |
第一节 合肥市烟草公司绩效考核体系改进目标和思路 |
一、明确公司的战略导向 |
二、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
三、完善绩效考核流程 |
四、丰富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
五、保障绩效考核有效实施 |
第二节 合肥市烟草公司的战略导向 |
一、合肥市烟草公司SWOT分析 |
二、合肥市烟草公司的战略目标 |
第三节 构建合肥市烟草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
一、确定公司级关键绩效指标 |
二、确定部门级关键绩效指标 |
三、确定岗位级关键绩效指标 |
四、确定关键绩效指标权重 |
第四节 合肥市烟草公司绩效考核流程的完善 |
一、明确绩效考核实施主体 |
二、确定绩效考核周期 |
三、规范绩效考核方式 |
四、建立绩效反馈、申诉机制 |
第五节 合肥市烟草公司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
一、公司战略调整 |
二、薪酬调整 |
三、岗位调整 |
四、岗位竞聘与职称聘任 |
五、员工培训与职业发展 |
第六节 合肥市烟草公司绩效考核的实施保障 |
一、组织保障 |
二、制度保障 |
三、文化保障 |
第七节 绩效考核体系的持续改进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和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局限性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四、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举报、查处违法烟草专卖品案件的奖励规定(试行)(论文参考文献)
- [1]云南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杨冬丽. 西南大学, 2020(05)
- [2]新形势下我国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监管机制创新研究[D]. 黄云峰. 长春工业大学, 2020(01)
- [3]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河源市为例[D]. 具宏杰.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6)
- [4]制售假烟犯罪案件侦查研究[D]. 黄祥铭.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9(09)
- [5]我国侵犯商标权犯罪防控研究 ——以食品领域为视角[D]. 吴琳.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9(09)
- [6]阳江市卷烟零售市场监管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D]. 陈莹莹.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7]卷烟零售终端网格化管理研究 ——L专卖局(公司)为例[D]. 方哲. 昆明理工大学, 2019(04)
- [8]合肥市烟草公司绩效考核体系改进研究[D]. 吕文博. 安徽财经大学, 2018(10)
- [9]探析精准打击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新策略[A]. 陈丽娟. 中国烟草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 2017
- [10]浅析“互联网+物流”涉烟非法行为的监管治理初探——以海南三亚市为例[A]. 石大阳. 中国烟草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