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伦理与公共理性(论文文献综述)
何妤如[1](2021)在《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渔业经过数年发展,先后解决了“捕鱼难”、“养鱼难”及“吃鱼难”等问题,奠定了渔业持续稳定发展的经济基础,相关治理手段也不断完善。渔业领域主要矛盾已从基本温饱和生计问题,转向更高层次的生境、人权、产权和公平等维度。然而,作为上层建筑的渔业伦理研究并尚未得到应有重视。我国现代渔业治理体系中更强调管理和法律等“硬”手段,忽视了伦理道德的“软法”作用。当前政府和民间推行的多项渔业活动已呈现出鲜明的伦理特征,现代多目标治理场景需要引入价值判断加以权衡。如果说关涉伦理的讨论在中国过去的渔业治理中只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那么到了新时代,伦理研究就好比是万事俱备下的那股“东风”。传统渔业管理关注政策和法律层面的制度突破。政策和法律固然重要,但不能包治百病,尤其是充满不确定性的“现代病”。它可以将电鱼、毒鱼、偷渔者绳之以法,却无法强制要求渔民必须善待生态环境、关心鱼类福祉。它可以明示、预防、规范和校正渔业的行为和后果,却无法指导渔业利益相关方的道德行为选择。它可以为失海渔民提供各类政策保障,却无法弥合渔民海洋纽带被切断后的心理创伤。它可以依照科学模型和数据制定总可捕量(TAC)目标,却无法对渔家妇女在职业、情感和生活上的遭遇加以同情和关心。正如决定技术的往往是非技术因素,涉渔法律和政策不应被指望能解决所有问题。倘若文化、伦理不能发挥价值规训作用,那么政策和法律也终将失范。当前,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公正已为时代大势所趋,现代渔业治理不仅要务实,也要务虚,以便从战略全局高度推进治理措施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实际上,人们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影响会渗透到公共政策过程的各个环节。可持续、负责任渔业的发展依赖于一个具有明确性的规则指引,在治理中开展价值性分析显得十分重要。国内外渔业资源的衰退趋势,以及不断涌现的现代性社会问题,让形而上学的价值回溯变得更为必要而迫切:渔业行为的善恶是非是什么?伦理判断有哪些原则和标准?何种治理才是伦理意义上具备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治理?如何破解渔业治理中存在的伦理困境?中国怎样利用已有道德资源和智慧应对渔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风险?基于此种认识,本文从伦理视角出发,反思当前出现渔业生态和社会危机的根本原因,尝试建构渔业伦理的理论体系,详述渔业伦理的由来、定义、主要原则和类别。将抽象的伦理考量运用于对治理问题的具体分析,提出符合渔业价值的治理范式,从渔业治理的“元层次”,谈到相关现代治理理论,再到针对治理实践的分析评估。现代渔业治理在追求各类目标时,容易陷入价值冲突的困境。本文针对治理实践中的普遍问题,提出“应然”层面的解决方案。伦理分析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我国现代渔业治理。因此,文章结合中国本土的涉渔道德资源和渔业实际状况,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渔业治理路径,以渔业领域的价值尺度和伦理基础为导向,为推动渔业的“天人合一”和协调发展提供了一种新视角、新理念和新思路。伦理学是哲学中关于道德的价值系统。生态伦理学的兴起从根本上触及了“为什么要对鱼谈伦理?”这一问题。“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论辩突破了传统伦理学的“人伦”语境,让“渔业”和“伦理”的结合有了学理上的支撑。道德共同体得到拓展,将包括渔业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纳入道德考量范畴。但完全以生态为中心又会减损人类福祉,人与自然应当被视作一个以人类为中心的价值整体。“为己利TA”的价值取向既能为己谋福,也能在此基础上考虑利TA(既有属人的“他/她”,又有属自然的“它”)因素,因而是渔业伦理所追求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善。渔业资源是渔业存在的基础,具有不确定性、波动性、竞争性、整体性、多样性等五大特性。从价值构成上看,它在使用、生态和选择等层面具有功效价值,在政治、社会、哲学、宗教、伦理、文化等层面具有非功效的内在价值。对渔业资源价值的充分认识是现代文明进步的标志,而鱼类为人类所提供的多元价值是人类养护渔业资源的基础。养护伦理强调的是如何科学人道地利用水生动植物资源。鱼类是否能够成为道德主体、权利主体甚至是诉讼主体成为环境伦理学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而鱼的道德地位与福利越来越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渔业的伦理维度涉及“渔业”和“伦理”的互动关系。鱼类依次满足了人类基本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类在享受水生动物开发权利的同时,理应履行与之对等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人类自身和生态系统的长期福祉,须建立一套指导渔业行为、受到大众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渔业伦理规范。渔业伦理以渔业现象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为研究对象,是指导渔业行为的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涉渔法律和伦理可共同为基于价值的渔业治理策略提供依据。渔业伦理学主要任务是通过得到普遍认可并经过实践检验的道德原则,对渔业行为的善恶是非开展事前指导和事后评判。在渔业伦理中,渔业正义是最高原则;渔业福祉、渔业自由和渔业公平是三大基本原则;而以《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为代表的伦理性国际文书,以及符合国家/地区具体渔况的纲要构成了具体原则。根据渔业伦理学研究对象的关系属性和所涉问题的不同特征,可将其分为生态伦理、社会伦理、产业伦理和科技伦理四大类别,这四大类在伦理要求上存在差异、各具特色,但都应服从上述伦理原则。将伦理原则和要求融合进现代渔业战略管理过程,可能会产生“为善者诸事顺”的良心效应,从而实现治理的最终目的——“善治”。为克服多元价值冲突带来的治理障碍,元治理理论应运而生。该理论研究治理现象背后的治理逻辑,寻求协同发展科层、市场和网络治理组合的最优解:当参与式治理导致监管过于复杂、进入无休止协商状态时,就启动科层模式;当科层模式无法触及所有渔业问题或获得渔业利益相关方广泛接受时,就开启市场或参与式模式;在此过程中,政府应当承担起作出最终决策的元治理者的角色。可持续渔业治理研究中涌现出诸多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其中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管理和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管理成为研究热点,前者主要聚焦渔业生态系统方法、预防性原则等整体思维,而后者主要涉及管理策略评估,正当性理论,系统治理等理念工具。在构建起理念框架的基础上,根据新生物技术的实践伦理发展出的伦理分析矩阵,以及Rapfish评估工具,促进了对伦理原则遵守情况的考察,有助于为负责任渔业实践提供“良善之策”。现代渔业治理时常陷入一种伦理意义上的权利困境,众渔业利益相关方不得不在多项行动方针之间艰难行使选择权。遵循特定伦理原则选择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涉及违反其他某项伦理原则。可持续渔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出现在追求“天时”、“地利”、“人和”三大目标的决策选择过程之中。如何平衡现代人和未来人的资源利益是最首要、最核心的议题;渔业所涉水陆空间差异和相关社会生态问题构成了空间正义研究的一个典型样本;而人际关系中整体、长远利益与个体、短期利益的冲突影响到资源的公平分配,渔家妇女和小型渔业等弱势参与方应当得到更多的道德注意力。导致上述困境的原因既有人与人因抢夺野生资源所导致的公地悲剧或囚徒困境,又有在人与鱼道德地位孰高孰低的辩难中掉入的激进环保主义陷阱,还有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执行障碍。上述困境的破解之道不仅具有制度属性,也深刻地蕴含着价值属性。从制定目标,到开展决策,再到执行、监督和评估,伦理视角可渗透至治理的全部流程。治理者和被治理者可从制定伦理目标和开展伦理决策着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增进民生福祉。我国的渔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离不开丰富道德资源的支持。生态方面,我国渔业治理史就是一部鱼类资源养护史,古今实践中折射出关怀鱼类福利、师法自然等生态感悟。社会方面,我国传统乡土社会文化里蕴含着包括群体意识和互助伦理、涉渔组织的参与式伦理在内的道德及礼俗规范。“三渔”问题是中国渔业发展面临的伦理性挑战,其本质是渔业的过密化,渔民的过溺化,以及渔村的过疏化。为解决渔业渔民渔村的问题,新中国开展了各项改革措施。新中国绿色渔业治理制度体系构建历程大体上可分为萌芽探索、改革攻坚与走向成熟三大阶段。在气候变化、疫情冲击、渔业资源衰退、全球不确定性风险日益增加的背景下,我国渔业治理者迎难而上,实现生计型治理→发展型治理→可持续治理的价值飞跃,积极探索出一条符合伦理的中国特色可持续渔业发展道路,培育出政府元治理者主导下,科层、市场和参与式治理协同开合的多元治理形态,形成了顺应自然、生态优先、以养为主、立体复合、科技导向、体系健全、应兜尽兜的发展模式。随着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不断提升,中国渔业发展在收获伟大果实的同时,也为未来可持续、负责任渔业发展积累了大量可贵的实践经验。在今后的渔业治理中,我国各渔业利益相关方应本着福祉、自由和公正的原则,进一步促进渔业的绿色转型发展。
卫倩倩[2](2020)在《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思想》文中研究说明麦金太尔作为西方反主流伦理思想的代表,其德性伦理思想被称为“伦理学研究的转折点”。他通过分析当代西方社会的道德现状,认为自启蒙时期以来,由于对亚里士多德目的论的摒弃,导致伦理学的道德合理性论证缺乏客观统一的标准,这种情况在现代社会的表征是情感主义的盛行,情感主义的出现将当代西方社会置于道德危机的境遇。为了解除这种道德危机,麦金太尔从历史主义的角度出发开始了对德性的追寻。本文跟随麦金太尔追寻德性的思路,从麦金太尔德性伦理思想产生的理论背景和内容两方面展开论述。对于麦金太尔德性伦理思想产生的理论背景,主要从道德合理性启蒙筹划的失败和情感主义两方面进行说明。对于麦金太尔德性思想的内容,从理论阐释和新德性内容两个角度来进行阐释。麦金太尔通过追溯荷马史诗英雄社会中的德性、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中世纪的德性、简·奥斯汀与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德目表,得出了复兴亚里士多德目的论式德性伦理思想的结论。基于此,麦金太尔分析了德性与实践、德性与个人生活整体性、德性与传统、德性与正义等的关系,建立了以“实践”为核心的德性伦理思想。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思想就其理论本身和理论方法而言,有一定的合理性。他对情感主义的批判针对性强、论据充分,对当时的伦理学发展起了警示和反思作用。他的德性实践观,对处理和平衡内外在利益有一定的影响。他的德性正义观,为西方社会正义思想的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他的历史主义研究方法,为研究哲学思想树立了遵循历史唯物主义进行研究的典范。但是由于其古典主义复兴的立场,麦金太尔对西方现代伦理学的过度批判使其陷入了相对主义。在当前时代背景下,提出复兴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德性伦理思想,使其理论蒙上了理想主义色彩。客观来看,麦金太尔的理论背景与我国当下的社会大环境相似,因此麦金太尔德性思想中的合理部分,对解决我国当前道德问题、促进道德建设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研究麦金太尔德性实践观,在实践中践行德性,有利于我国现存的内外在利益冲突问题的解决;学习麦金太尔德性个人整体性理论,将德性思想贯穿于个人整体生活中去,有助于个人道德的培育;借鉴麦金太尔德性传统思想,批判继承优秀的传统伦理学思想,有益于我国伦理学体系的建设。
毛羽可[3](2019)在《桑德尔批判自由主义中立性的三重维度》文中研究说明近半个世纪以来,自由主义中立性一直受到政治哲学家的广泛关注,其中既包含了坚持中立原则的自由主义者对其立场的扞卫,也有那些反对自由主义中立原则的政治哲学家的持续批评。桑德尔作为八十年代政治哲学论争中心人物之一,从一开始就把批判的矛头指向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并试图提供一个带有公民共和主义色彩的公共哲学来代替自由主义的中立原则在西方公共政治话语领域的主导地位。正因如此,桑德尔对自由主义中立性批判的逻辑起点和路径成为了检视其自身思想合理性的重要指标。从桑德尔现已问世的着作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桑德尔对自由主义中立性的批判具有鲜明的层次感,可以用三重维度来概括,分别是主体哲学维度,历史实践维度和公共生活维度,三者在叙事上既有鲜明的区别,也蕴含了深刻的逻辑联系。主体哲学维度摧毁的是当代自由主义者的哲学立论基石,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石主要是由康德和密尔奠定的,并被罗尔斯整合进了自身的正义理论中,罗尔斯是桑德尔批判自由主义的重要坐标。历史实践维度则是要揭示近百年来由中立原则主导的政治实践所必须面对的失败,近百年来,美国的司法与政治实践被桑德尔视为中立原则的具体体现,故桑德尔也着重分析了美国历史上民主实践的缺憾。公共生活维度则聚焦于当下公共话语的贫乏与民主不满之根源所在,并同样把矛头指向了自由主义的中立原则。从理论旨归上来说,这三重维度的批判都不约而同地把中立性的价值给否定掉了。但是必须看到的是,桑德尔的批判理论包含了许多站不住脚的论点,再加上疏于建构的理论特质使得其真实性也受到了巨大的质疑。但是,无论桑德尔的批判理论在多大程度上是真实的,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自被打上“社群主义”标签的政治哲学家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候,英美政治哲学家们就和后现代主义者一道将启蒙运动以来那些既定的价值和理想放在了一个应该被重新检验和批判的位置上,或彻底颠覆,或代之以和自由主义者不一样的理解,其中既有对传统的异质看法和态度,也对未来提出了许多可能性。但是更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之后的政治哲学前景仍是不明朗的。
廉洁[4](2017)在《后学院科学时代科学共同体责任伦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进入后学院科学时代以来,科学呈现出稳态化、复杂化的特点,科学技术与社会深度融合,呈现出一体化、系统化的趋势,这深刻影响着科学共同体的行为方式并出现了一些负面的问题,导致科学共同体的责任伦理问题引起广泛的关注,客观上要求科学共同体必须把责任伦理放在科学研究的首位,责任伦理成为后学院科学时代科学共同体伦理研究的焦点。近代的自由论、德行论、契约论等思想已经强调了责任的重要性,这都是科学共同体必须承担责任的理论基础,马克斯·韦伯1919年提出责任伦理的概念,汉斯·约纳斯1979年出版《责任原理一工业文明伦理尝试》开始将责任伦理纳入科学共同体的伦理实践范畴并期待发挥价值导向的作用,责任伦理是后学院科学时代对伦理规范提出的新要求。责任理论的核心律令包括:“人类生存”、“生存的好”、“人是目的”、“可获得的善”四个层次,科学共同体的伦理建设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本体论基础的“是之责”和后学院科学时代要求的“应尽之责”之间产生裂缝进而挑战了责任伦理核心律令:利益导向忽视了弱势对象对“人类生存”的挑战、责任意识弱化忽略自然责任对“生存的好”的挑战、求用的目的性扩张对“人是目的”的挑战及忽视无回报的非相互责任对“可获得的善”的挑战,这要求我们重新建构后学院科学时代的科学共同体的责任伦理,并注重责任伦理核心律令在科学共同体实践过程中的导向作用。建构科学共同体的责任伦理从知责尽责、明责履责、追责问责三个路径展开。借助约纳斯等国内外责任伦理研究的成果,实现科学共同体的“是之责”和“应之责”的统一,把知与行结合起来,把理念与实践结合起来,把目的与手段结合起来。只有切实解决好责任伦理方面的问题才可能使人类真正的享受到科技进步带来的健康和谐的发展。
沈丽娜[5](2016)在《约翰·齐曼的后学院科学范式的科学伦理研究》文中提出约翰·齐曼是英国着名的科学家、科学哲学家,他针对科学的社会属性提出了很多独到的观点,从而在元科学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突破。本文通过分析齐曼在元科学领域所做出的贡献,以科学伦理的视角考察齐曼所构造的后学院科学范式及其与默顿的学院科学范式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进而探索齐曼的科学哲学思想所包含的科学伦理内涵。在此基础上,分析齐曼对科学实践的现实状态的描述,阐述了齐曼对默顿学院科学规范的解读,探索了默顿学院规范的科学伦理气质,解析了齐曼以“地图之喻”作为其科学方法,形成其后学院科学思想。由此可见,齐曼的后学院科学范式是科学的实然状态和应然状态的统一。在研究路线方面,分别从微观和宏观两条路线对齐曼的后学院科学规范进行论述:首先从微观的角度分析了齐曼的新的CUDOS中每条科学规范及其伦理内涵,即新的公有主义、新的普遍主义、新的无私利性、新的独创性规范和新的有组织的怀疑规范的新含义及其伦理内涵。紧接着从宏观的角度分析了齐曼的后学院科学范式所蕴含的科学伦理精神,这是一种自然主义的科学伦理观,它的特征是从现实主义角度,尊重科学实践实然状态出发;对科学家的行为保持一种自然的、宽容的态度,允许科学家追求自身的利益;科学具体规范会随着实践的改变和时间的推延而改变;承认科学观察的自然属性,相信科学的可依赖性,对科学的价值和意义保持理智和清醒,并坚持对科学主体的诚信要求等科学伦理内涵。齐曼后学院科学范式对科学伦理观的启示主要表现为,在科学伦理的构建应该建立在充分承认科学的社会属性和日常心理认知属性的基础上,科学伦理的构建应该超越的不切实际的科学规范和科学伦理思想,应超越对科学的理想化的认识,努力汲取自然主义科学观对后学院科学范式和科学伦理建构的正面影响。
罗志敏[6](2014)在《从信仰到公共理性:学术伦理的权力逻辑》文中提出作为大学等学术组织、学人及其科研活动存在与发展之价值关系基础的学术伦理,从有着巨大道德力量的学术信仰走向了公共理性阶段。考察学术伦理形成的过程以及目前所面临的危机后发现,其背后都有某种权力在发挥着正向或反向的作用。为此,要重塑学术伦理,为学术的良性发展提供内在的支撑性力量,不仅要寻求这种权力合理且必须的社会表达,还必须通过勾连出它与学术伦理以及文化、法律之间的共生和互动关系,建立起在文法上可识别的规范依据,同时还要通过关注和洞察学人工作的伦理复杂性和实际遭遇的伦理困境,并探求用这种权力统合其利益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如此这样,才能在理论上形成一种逻辑上的结构链,在实践上也才能抓住问题解决的关键。
李科[7](2017)在《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当前科学技术同社会生产与人类生活的关系日益紧密,在科技界,剽窃、弄虚作假、欺世盗名、违反人类伦理道德准则等行为也随之急剧增加,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科学伦理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公众及科技界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高校是人才培养、知识创造、文化传播的重要阵地,高校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意识显得尤为重要。以往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大多为思辨性质的研究,关于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的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也较为缺乏。本研究采用实证研究方法探讨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的现状、特征及影响因素,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强化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保障与促进高校科技工作者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建议,这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研究在对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以马克思、恩格斯责任观与科技伦理观为指导,结合对“科学技术价值中性论”、“科学技术价值负载论”、“科学技术即意识形态理论”、“科学技术决定论”、“技术的社会建构论”等相关理论的分析,提出了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理论模型。并据此编制了包括四部分内容的“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调查问卷”,对西安、上海、武汉、哈尔滨、呼和浩特5个城市8所高校的465名高校在编的科技工作者进行了问卷调查。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应用回归分析、相关分析、主成分因子分析等方法分析了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的现状、特征及影响因素。本研究获得的主要结论有如下四个方面。第一,本研究依据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理论模型设计的调查问卷具有良好的内部一致性和结构效度,可以对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有效测量。高校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意识可分为三个维度,即“对科研工作的责任意识”、“对科学共同体的责任意识”、“对社会发展的责任意识”。第二,当前高校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意识总体而言是较为良好和积极的,较愿意积极地履行“对科研工作的责任”、“对科学共同体的责任”以及“对社会发展的责任”。整体而言,与在另两个维度上的表现相比,在“对科研工作的责任意识”维度上的表现相对较差。不同组别高校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意识存在较大差异。第三,高校科技工作者对“科学技术价值负载论”持“同意”态度,而对“科学技术价值中性论”、“科学技术即意识形态理论”、“科学技术决定论”与“技术的社会建构论”的态度倾向于“不同意”或“不确定”。高校科技工作者对“科学技术价值中性论”的认同程度与其社会责任意识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对“科学技术价值负载论”的认同程度与其社会责任意识存在显着的正相关,对“科学技术即意识形态理论”的认同程度与其社会责任意识存在显着的负相关。第四,高校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意识受个体因素与环境因素的影响,个体因素的解释能力高于环境因素。具体而言,相关学术规范了解、科技道德认知、学术声誉重视、履行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体制机制、个体发展与经济收入保障机制等因素会对高校科技工作者“对社会发展的责任意识”产生显着的正向影响。解释能力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是履行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体制机制、科技道德认知、相关学术规范了解。相关学术规范了解、科技道德认知、履行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体制机制、个体发展与经济收入保障机制、社会氛围与环境等因素会对高校科技工作者“对科学共同体的责任意识”产生显着的正向影响,惩治机制会产生显着的负向影响。解释能力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是履行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体制机制、科技道德认知、相关学术规范了解。相关学术规范了解、科技道德认知、学术声誉重视、个体发展与经济收入保障机制等因素会对高校科技工作者“对科研工作的责任意识”产生显着的正向影响,科研考核压力会产生显着的负向影响。解释能力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是科技道德认知、相关学术规范了解、个体发展与经济收入保障机制。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本研究提出了提升和强化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的政策建议: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管理与监督体制、机制,为高校科技工作者履行社会责任、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提供制度保证;为高校科技工作者从事科研工作、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氛围;健全高校科技工作者培养机制,重视科技工作者个体发展和成长;建立适度的组织惩治和社会惩戒制度,为高校科技工作者履行社会责任保驾护航;改革科研评价机制,创建宽松的科研工作氛围;加强科技道德与学术规范宣传、培训、教育,促进高校科技工作者对相关学术规范的了解;关注高校科技工作者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重视和保障科技工作者的合理经济收入;改革科技道德与学术伦理宣传教育方式,由“显性方式”向“显隐结合方式”转变。
夏明辉[8](2012)在《传统体育在城市多民族社区中的价值意蕴及公共理性研究 ——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为个案》文中认为城市化作为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特定产物,是近代化城市在工业革命以后迅速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成为了人们生活、工作所向往的地方,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口纷纷涌入城市,伴随而来的是其多民族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多民族社区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所发展起来的一类新型社区。不同民族成员涌入城市居进了同一个地域空间中,由于民族之间存在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性,多民族社区的和谐构建就要难于其他社区。因此,寻求各种途径进行有效调节,减免不和谐现象的发生,成为了构建和谐多民族社区建设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以城市化进程中所出现的多民族社区为切入点,以新疆城市多民族社区居民及传统体育为研究对象,以公共理性和传统体育居民参与这一独特的视角,借助社会学、哲学、体育学和文化研究等相关领域的理论,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个案研究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这一特殊的社会环境中,探究传统体育在城市多民族社区中的价值意蕴,营造以传统体育为媒介在多民族社区中发挥维系民族关系和增强民族凝聚力之大环境,考察社区居民对于传统体育中所蕴含的集体认同和文化群体价值的认知程度。通过对城市化进程中多民族社区中(主要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为个案研究)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研究,了解城市多民族社区居民参与传统体育的状况、动机以及制约他们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城市多民族社区开展传统体育的相关对策,为传统体育在城市化进程中创造新的传承与发展空间的同时,也为解决城市化进程中所出现的多民族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途径。目前综合研究城市多民族社区和传统体育这一方面的学者极少,特别是运用公共理性理念来解决民族社区问题更是少之又少,关于这方面的资料也很有限,本论文的研究可以为以后的相关研究提供经验借鉴。针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多民族社区中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现状及制约因素,本文提出以下发展对策:多渠道促进“社会双语现象”的实现,为城市多民族社区传统体育文化的融合架起沟通的桥梁;科学规划城市格局建设,为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有益的空间环境;有效利用宗教信仰,为城市多民族社区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动力引导;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为城市多民族社区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政策及财力支持;巧借民族传统节庆,为传统体育融入城市多民族社区搭建平台。
王剑峰[9](2012)在《太空科技的伦理审视》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利用好了可以为人类造福,利用不好则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太空科技同样是把“双刃剑”,它在造福于人类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一系列的伦理问题。宇宙空间正变得越来越不太平,各种武器纷纷登场;太空食品、药品的安全性还有待于检验;太空垃圾的数量也正在快速增长。太空科技的发展必须与伦理道德相结合,这样才能较好的引导太空科技的良性发展,否则就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痛苦和灾难。在太空科技的发展和运用过程中,政府、太空科技人员、宇航员、社会企业以及公众消费者等都是太空科技伦理责任的主体,这些伦理责任的主体都应该担负起相应的伦理责任。我们只有认真关注太空科技可能带来的伦理问题才能趋利避害,从而运用太空科技为人类造福。从伦理的角度来研究太空科技的目的是为了引导人们更好的、安全的以及和平的利用好它,从而避免人类重走伤及自己的悲惨道路。本文从伦理道德的独特视角出发,通过太空科技的发展历程及原因分析、太空科技的发展引发的伦理问题、太空科技伦理责任的主体以及相应责任的担当问题、应对太空科技引发的伦理问题的对策总共四章的内容来进行研究论述,对太空科技的发展以及由此引发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从而探讨出一些解决太空科技引发的伦理问题的相应对策。
宋春艳[10](2012)在《论环境法的理性》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的环境立法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初具体系和规模,但是环境与资源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扼制,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生态危机越来越趋于全球化。环境立法对于遏制生态危机,缓解人与自然的矛盾以及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显得力不从心。从更深层次看,是缺乏正确的理性指引。法的理性是法律人自我理解的前提。本文从理性的解读着手,分析了法与理性存在的密切关系,并对环境法的理性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评析。理性最初属于哲学范畴,古希腊哲学的兴盛使得理性的涵义不断被深化。理性的概念不是单一的,而是多义的。法作为世界的根本理性与各种存在物之间,以及存在物相互之间的关系,无法脱离理性而独立存在。理性是支撑法律的精神力量,法律是理性的话语表达。人的理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如在工业发展初期,人的理性就是追求本身欲求的最大化实现以及对原本敬畏的自然迫不及待的探索与征服。启蒙运动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等催生了工具理性。人类在与自然的相处过程中以人类中心主义为价值观,并陷入了人类是自然界的统治者与主宰者的误区,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体现在传统的环境立法中,这样的环境法被作为人类实现追求的手段,对环境和资源的拯救也完全是出于人类自身利益考虑,并没有充分考虑环境利益,没有考虑人与自然的和谐持续发展。随着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冲突的不断显现,人类开始反思自己的思想和活动,寻求新理性。公共理性要作为环境法的理性,可以促使人类环境权利的实现和环境立法的公众参与,可是公共理性倘若被运用于环境实践却备受诘责。公共理性实践存在的问题使公共理性成了可望不可及的乌托邦。和谐理性是在对传统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以及公共理性的审视下谨慎提出的。和谐理性具有强大的传统环境伦理和当代文明作为理论支撑,它与古代许多环境伦理有内在的一致性,同时它跟当代的政治、经济、科技等文明也有共同的价值追求。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和谐为环境法发展的价值维度,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相契合。
二、科技伦理与公共理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科技伦理与公共理性(论文提纲范文)
(1)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方法及内容框架 |
第二章 渔业伦理的理论建构 |
2.1 渔业伦理的立论基础 |
2.1.1 逻辑起点 |
2.1.2 资源养护 |
2.1.3 可持续利用 |
2.2 渔业伦理的概念、地位和原则 |
2.2.1 概念溯源及研判 |
2.2.2 学科关联 |
2.2.3 相关原则 |
2.3 基本分类 |
2.3.1 渔业生态伦理 |
2.3.2 渔业社会伦理 |
2.3.3 渔业产业伦理 |
2.3.4 渔业科技伦理 |
第三章 基于伦理的渔业治理范式分析 |
3.1 渔业治理的元层次 |
3.1.1 合法性与正当性 |
3.1.2 渔业元治理 |
3.2 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 |
3.2.1 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治理理论 |
3.2.2 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治理理论 |
3.3 渔业伦理分析和评估 |
3.3.1 伦理分析矩阵 |
3.3.2 伦理评估工具 |
第四章 现代渔业治理的伦理进程 |
4.1 可持续渔业中的维度指向 |
4.1.1 时间维度 |
4.1.2 空间维度 |
4.1.3 人际维度 |
4.2 渔业治理之伦理难题 |
4.2.1 人与人的博弈 |
4.2.2 人与鱼的博弈 |
4.2.3 知与行的脱节 |
4.3 渔业治理之伦理突围 |
4.3.1 制定渔业伦理目标 |
4.3.2 开展渔业伦理决策 |
第五章 中国渔业治理的伦理议题 |
5.1 中国渔业道德基础与现代问题 |
5.1.1 中国传统智慧中的渔业伦理元素 |
5.1.2 中国现代渔业问题的伦理之维 |
5.2 中国现代渔业治理的绿色转型 |
5.2.1 发展阶段与模式进化 |
5.2.2 基于伦理的转型实践 |
5.2.3 未来发展的伦理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缩略语 |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2)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思想(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思路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3.3 创新点 |
2 麦金太尔德性伦理思想产生的理论背景 |
2.1 道德合理性启蒙筹划的失败 |
2.1.1 道德合理性启蒙筹划的背景 |
2.1.2 道德合理性启蒙筹划的内容 |
2.1.3 道德合理性启蒙筹划失败的后果 |
2.2 情感主义的盛行 |
2.2.1 情感主义产生的背景 |
2.2.2 情感主义的内容 |
2.2.3 情感主义盛行的影响 |
3 麦金太尔德性伦理思想的内容 |
3.1 对传统德性的理论阐释 |
3.1.1 荷马史诗中的德性 |
3.1.2 亚里士多德的德性 |
3.1.3 中世纪的德性 |
3.1.4 简·奥斯汀与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德目表 |
3.2 理论内容 |
3.2.1 德性与实践 |
3.2.2 德性与个人生活的整体性 |
3.2.3 德性与传统 |
3.2.4 德性与正义 |
4 对麦金太尔德性伦理思想的评析 |
4.1 理论评价 |
4.1.1 理论意义 |
4.1.2 理论局限 |
4.2 实践意义 |
4.2.1 麦金太尔德性实践观与内外在利益冲突问题的解决 |
4.2.2 麦金太尔德性个人整体性理论与个人道德的培育 |
4.2.3 麦金太尔德性传统思想与我国伦理学体系的建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3)桑德尔批判自由主义中立性的三重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及立论依据 |
1.2 研究意义与创新点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2 导言:桑德尔公共哲学对自由主义提出挑战的背景 |
2.1 作为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焦点的自由主义 |
2.2 自由主义中立性与三重维度的批判 |
2.3 桑德尔的公共哲学 |
3 主体哲学维度批判——正义与善 |
3.1 古典自由主义的正义与善 |
3.1.1 目的论自由主义的正义与善 |
3.1.2 道义论自由主义的正义与善 |
3.2 新自由主义的正义与善 |
3.2.1 正义优先于善 |
3.2.2 自我与目的的距离 |
3.2.3 原初状态下的正义与道德主体 |
3.2.4 差异原则的证成 |
3.2.5 原初状态背后的主体观念 |
3.3 桑德尔的挑战 |
3.3.1 更宽泛的主体 |
3.3.2 三种共同体 |
3.3.3 善优先于正义 |
4 历史实践维度批判——宪政实践 |
4.1 美国宪政原则的实践嬗变 |
4.1.1 从共和主义到程序共和国 |
4.1.2 自由权利与两种自由观 |
4.2 中立原则的新表达——最低纲领的自由主义 |
4.2.1 政治自由主义与罗尔斯的回应 |
4.2.2 桑德尔对政治自由主义的反驳 |
5 公共生活维度批判——道德危机 |
5.1 政治经济学的转向与道德真空 |
5.1.1 美国早期的经济与德行 |
5.1.2 现代福利国家与道德危机 |
5.2 道德真空与极端思想 |
5.2.1 科技对人性的挑战 |
5.2.2 经济理性的盛行 |
6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4)后学院科学时代科学共同体责任伦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问题的提出 |
1.1 后学院科学时代的特点 |
1.2 后学院科学的新特点 |
1.3 责任伦理是后学院科学时代伦理的焦点和实质 |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析 |
2.1 国外文献综述 |
2.2 国内研究综述 |
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3.1 研究思路 |
3.2 研究方法 |
3.3 独创及研究意义 |
4 科学共同体的责任伦理研究范围界定 |
第一章 责任伦理研究视野及其核心律令 |
1.1 责任伦理的内涵与特征 |
1.1.1 责任伦理的内涵 |
1.1.2 责任伦理的特征 |
1.1.3 责任、责任伦理及伦理责任 |
1.2 责任伦理的核心律令 |
1.2.1 人类存在—第—律令 |
1.2.2 生存的好—第二律令 |
1.2.3 人是目的—第三律令 |
1.2.4 可获得的善—第四律令 |
1.3 责任伦理的社会价值 |
1.3.1 责任伦理使人类更智慧 |
1.3.2 责任伦理对构建责任政府有引导作用 |
第二章 责任伦理与后学院科学时代的科学共同体 |
2.1 科学共同体概念的界定 |
2.2 科学共同体在后学院科学时代的变化 |
2.2.1 由区域性活动形式向普遍性活动形式转变 |
2.2.2 由辅佐社会生产向引导社会生产转变 |
2.2.3 由知识共同体变为知识利益共同体 |
2.2.4 由社会边缘地位向社会核心地位移动 |
2.3 科学共同体承担责任的理论基础 |
2.3.1 自由论—科学共同体是自由的 |
2.3.2 德行论—科学共同体有认知能力 |
2.3.3 契约论—科学共同体有选择权 |
2.3.4 命令论—科学共同体有承担责任的能力 |
2.3.5 身份论—科学共同体有求真的本分 |
2.4 科学共同体责任伦理的特点 |
2.4.1 科学共同体的责任伦理具有未来性 |
2.4.2 科学共同体的责任伦理具有潜在性 |
2.4.3 科学共同体的责任伦理具有完整长期性 |
2.4.4 科学共同体的责任伦理认定的复杂性 |
2.4.5 科学共同体的责任伦理无限扩展性 |
第三章 科学共同体在后学院科学时代对责任伦理的挑战 |
3.1 利益导向忽视弱势群体--对未来“人类生存”的挑战 |
3.1.1 利益导向与祛私利的责任 |
3.1.2 利益导向忽视弱势群体对“人类生存”律令的挑战 |
3.1.3 责任伦理的回应 |
3.2 基于意识的自然责任被忽视--对“生存的好”的挑战 |
3.2.1 自然责任与契约责任 |
3.2.2 忽略自然责任对“生存的好”的挑战 |
3.2.3 责任伦理回应 |
3.3 科学求用目的性扩张--对“人是目的”挑战 |
3.3.1 科学求用与科学求真 |
3.3.2 求用的目的性扩张对“人是目的”律令的挑战 |
3.3.3 责任伦理的回应 |
3.4 忽视非相互责任--对可获得的善的挑战 |
3.4.1 相互责任与非相互责任 |
3.4.2 忽略非相互责任对“可获得的善”的挑战 |
3.4.3 责任伦理回应 |
第四章 后学院科学时代科学共同体责任伦理实现路径 |
4.1 知责尽责——要建立“尽己之责”的责任意识 |
4.1.1 责任意识的必要 |
4.1.2 尽己之责的含义 |
4.1.3 尽己之责与责任意识的融合 |
4.2 明责履责——建立以“公共理性”为导向的制度体系 |
4.2.1 制度规约的必要性 |
4.2.2 公共理性的含义524.2.3 公共理性与责任制度的融合 |
4.3 追责问责——发挥监督监管的作用 |
4.3.1 科学共同体有自我监督的责任 |
4.3.2 社会监督对科学共同体的必要性 |
4.3.3 自律与他律的融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5)约翰·齐曼的后学院科学范式的科学伦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和选题意义 |
二、概念解析 |
(一) 科学伦理 |
(二) 科学范式 |
(三) 后学院科学范式 |
(四) 事实与价值 |
(五) 自然主义立场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约翰·齐曼研究现状 |
(二) 约翰·齐曼科学伦理思想研究现状 |
(三) 后学院科学伦理思想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与内容及方法 |
五、可能性创新和存在的问题 |
第一章 齐曼的后学院科学范式生成的背景 |
第一节 齐曼生平及其科学哲学思想生成的时代背景 |
一、齐曼生平 |
二、齐曼科学哲学思想生成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学院科学范式的提出及其科学伦理内涵 |
一、学院科学范式的提出 |
二、学院科学范式及科学伦理内涵 |
第二章 齐曼后学院科学范式提出的理论逻辑 |
第一节 解析学院科学范式局限与矛盾 |
一、默顿规范的演进及其局限 |
二、学院科学规范的内在矛盾 |
第二节 后学院科学范式提出的学理基础 |
一、揭示学院型科学蕴涵的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 |
二、提出科学的“地图”隐喻 |
第三章 齐曼后学院科学范式的伦理意蕴 |
第一节 后学院科学的新CUDOS |
一、后学院科学的新CUDOS何以提出 |
二、后学院科学新CUDOS的内涵 |
第二节 自然主义科学范式伦理的建构与特征 |
一、自然主义科学范式伦理的建构 |
二、自然主义科学伦理的特征 |
第四章 齐曼后学院科学范式的伦理价值 |
第一节 对于科学伦理规范建构的启示 |
一、对真科学的信念 |
二、关注科学范式对科学伦理观的影响 |
三、“后学院”文化氛围中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
第二节 齐曼后学院科学范式的局限性 |
一、没有区分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界限 |
二、囿于默顿的科学规范框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6)从信仰到公共理性:学术伦理的权力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学术信仰:作为宗教形态的学术伦理 |
三、公共伦理:学术伦理的理性时代 |
四、关系扩大与信念缺失:学术伦理面临的两层面风险 |
五、结论与启示 |
(7)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标、内容与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2.3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相关概念的辨析 |
1.3.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2 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的涵义、内容及履行社会责任的依据分析 |
2.1 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的涵义分析 |
2.2 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与科技伦理、学术伦理、科学道德等概念的关系 |
2.3 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的责任主体、责任对象、发生方式与产生条件 |
2.4 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的内容分析 |
2.5 科技工作者履行社会责任的依据分析 |
2.5.1 从大科学时代研究活动的基本特点看科技人员履行社会责任的依据 |
2.5.2 从学科交叉日益加强的趋势看科技人员履行社会责任的依据 |
2.5.3 从科技工作者职业特征和行为规范的角度看履行社会责任的依据 |
2.6 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与社会责任意识之间的关系 |
2.7 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的社会核心价值意蕴分析 |
3 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理论模型构建 |
3.1 马克思、恩格斯的责任观与科技伦理观 |
3.1.1 马克思、恩格斯的责任观 |
3.1.2 马克思、恩格斯的科技伦理观 |
3.2 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相关理论的分析与评价 |
3.2.1 “科学技术价值中性论”与“科学技术值负载论” |
3.2.2 哈贝马斯“科学技术即意识形态理论” |
3.2.3 “科学技术决定论”与“技术的社会建构论” |
3.3 理论模型的建构 |
3.3.1 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结构模型 |
3.3.2 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影响因素模型 |
3.3.3 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理论模型 |
4 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测量工具及方法设计 |
4.1 研究样本 |
4.2 测量工具设计 |
4.2.1 高校科技工作者的个人基本信息 |
4.2.2 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量表 |
4.2.3 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影响因素量表 |
4.2.4 高校科技工作者对科学技术及其价值的认识 |
4.3 数据分析方法 |
5 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现状及特征调查结果分析 |
5.1 社会责任意识结构分析 |
5.2 量表的信效度检验 |
5.3 社会责任意识总体状况与特征分析 |
5.4 高校不同类别的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的比较 |
5.4.1 不同性别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的比较 |
5.4.2 汉族与少数民族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的比较 |
5.4.3 不同教育水平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的比较 |
5.4.4 不同党派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的比较 |
5.4.5 不同职称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的比较 |
5.4.6 不同研究类型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的比较 |
5.4.7 不同高校类型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的比较 |
5.4.8 研究生导师与非研究生导师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的比较 |
5.4.9 有无行政职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的比较 |
5.5 对科学技术及其价值的认识 |
6 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影响因素调查结果分析 |
6.1 社会责任意识的影响因素结构分析 |
6.2 量表的信效度检验 |
6.3 “对社会发展的责任意识”影响因素分析 |
6.4 “对科学共同体的责任意识”影响因素分析 |
6.5 “对科研工作的责任意识”影响因素分析 |
7 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1 主要结论 |
7.1.2 提升与强化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的政策建议 |
7.2 研究的创新之处 |
7.3 研究局限与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8)传统体育在城市多民族社区中的价值意蕴及公共理性研究 ——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思路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5 研究理论假设和论文完成步骤 |
1.6 研究综述及研究的创新性 |
1.6.1 公共理性的研究 |
1.6.1.1 公共理性与和谐社会的研究 |
1.6.1.2 公共理性与多元主义的研究 |
1.6.1.3 运用公共理性理论解决公共领域问题的相关研究 |
1.6.1.4 公共理性观念探析及其价值启示 |
1.6.2 关于社区与传统体育的文献综述 |
1.6.2.1 社区与传统体育互动发展的相关研究 |
1.6.2.2 传统体育在社区中的作用研究 |
1.6.3 多民族社区的研究 |
1.6.3.1 对多民族社区中关于民族关系的研究 |
1.6.3.2 对多民族社区中关于建构和谐社区的研究 |
1.6.3.3 对多民族社区建设的研究 |
1.6.3.4 对多民族社区文化方面的研究 |
1.6.3.5 对多民族社区管理方面的研究 |
1.6.3.6 对多民族社区居民利益及制度保障的研究 |
1.6.4 研究的创新性 |
1.7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多民族社区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现状 |
2.1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的地理位置及市区概况 |
2.1.1 城市化:特定条件下传统体育生存发展的方式 |
2.1.2 机遇与挑战:城市多民族社区中传统体育的发展 |
2.1.3 和而不同:城市化语境中的传统体育文化多元共生理念 |
2.2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传统体育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调查 |
2.2.1 城市多民族社区受访居民的基本情况 |
2.2.2 城市多民族社区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及居民认知分析 |
2.2.3 城市多民族社区居民参与情况分析 |
2.2.3.1 城市多民族社区居民参与传统体育活动频度分析 |
2.2.3.2 城市多民族社区居民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动机分析 |
2.2.3.3 城市多民族社区居民参与传统体育活动场所情况分析 |
2.2.3.4 影响城市多民族社区居民参与传统体育活动因素分析 |
2.2.4 城市多民族社区传统体育活动开展形式分析 |
2.3 个案:放飞梦想,共创和谐——记人民公园民族舞蹈“麦西莱莆”的开展 |
3 公共理性视域下的城市多民族社区传统体育活动的价值意蕴 |
3.1 城市多民族社区与公共理性 |
3.1.1 公共理性的基本内涵 |
3.1.2 公共理性对传统体育功能的价值定位 |
3.1.3 公共理性促进居民社区参与的意义 |
3.1.4 公共理性:多元主体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价值诉求与路径选择 |
3.1.4.1 公共理性:传统体育活动在多元社区冲突中提出 |
3.1.4.2 多元主体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价值诉求 |
3.1.4.3 多元主体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路径选择 |
3.2 传统体育在城市多民族社区中的价值意蕴 |
3.2.1 积极开展传统体育活动,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和促进居民间的交流 |
3.2.2 积极开展传统体育活动,改善人际关系,促进民族团结 |
3.2.3 积极开展传统体育活动,有利于调控社区居民的情感安全 |
3.2.4 积极开展传统体育活动,能够维持社会稳定,防止社区失序 |
4 城市多民族社区中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对策 |
4.1 多渠道促进“社会双语现象”的实现,为城市多民族社区传统体育文化的融合架起沟通的桥梁 |
4.2 科学规划城市格局建设,为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有益的空间环境 |
4.3 有效利用宗教信仰,为城市多民族社区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动力引导 |
4.4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为城市多民族社区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政策及财力支持 |
4.5 巧借民族传统节庆,为传统体育融入城市多民族社区搭建平台 |
5 结论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件 |
致谢 |
(9)太空科技的伦理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太空科技的发展历程及原因分析 |
1.1 太空科技概述 |
1.2 太空科技的发展历程 |
1.2.1 近代以前的人类探索活动 |
1.2.2 近代以后太空科技得以迅猛的发展 |
1.3 各国竞相发展太空科技的原因及动力 |
1.3.1 在军事上的原因及动力 |
1.3.2 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原因及动力 |
1.3.3 其他方面的原因及动力 |
第二章 太空科技的发展引发的伦理问题 |
2.1 太空科技与太空环境伦理问题 |
2.2 太空科技与生命伦理问题 |
2.2.1 太空活动会对宇航员的生理产生不利影响 |
2.2.2 太空活动会对宇航员及其家人心理上产生压力 |
2.2.3 对太空科技活动引发的生命伦理问题的思索 |
2.3 太空科技与军事伦理问题 |
2.4 太空科技与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
2.4.1 太空中的食品、药品研究状况 |
2.4.2 太空环境下诞生的食品、药品的安全性有待验证 |
2.4.3 太空生物技术的虚假宣传会引发诚信危机 |
第三章 太空科技伦理责任的主体以及相应责任的担当问题 |
3.1 将伦理视野引入太空科技领域的意义重大 |
3.1.1 当代科技伦理的研究视野还远未涉及太空科技领域 |
3.1.2 太空科技是一把更加厉害的“双刃剑” |
3.1.3 太空科技的发展必须要通过科技伦理加以规范和引导 |
3.2 太空科技发展过程中的伦理责任的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伦理责任 |
3.2.1 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应当承担相应的伦理责任 |
3.2.2 太空科技人员、太空科学共同体应当承担的伦理责任 |
3.2.3 宇航员、太空工作者应当承担的伦理责任 |
3.2.4 社会企业、公众消费者应当承担的伦理责任 |
第四章 应对太空科技引发的伦理问题的对策 |
4.1 重视太空科技伦理教育有助于推动太空科技良性发展 |
4.1.1 应当重视伦理教育的积极作用 |
4.1.2 切实推进太空科技伦理教育意义重大 |
4.2 制定合理的太空科技政策加以引导和约束 |
4.2.1 太空科技政策的制定必须重视其伦理导向价值 |
4.2.2 太空科技的良性发展需要合理的科技政策加以引导 |
4.3 鼓励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太空科技政策的制定 |
4.4 积极探索建立恰当的科技激励机制 |
4.5 努力营造尊重科学巨匠的良好社会氛围 |
4.6 推动太空科技的法制化建设,构建切实有效的法律体系 |
4.6.1 推动太空科技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
4.6.2 构建切实有效的太空科技法律制度意义深远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论环境法的理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2 理性与法的关系解读 |
2.1 理性的含义 |
2.1.1 对理性的考察 |
2.1.2 理性的一般内涵 |
2.1.3 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 |
2.2 理性与法的关系 |
2.2.1 理性作为法的精神底蕴 |
2.2.2 法作为理性的话语表达 |
3 环境法的传统理性检视 |
3.1 工具理性在环境法中的体现 |
3.1.1 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 |
3.1.2 先污染后治理的环境保护方法 |
3.1.3 “一言堂”式的专家立法 |
3.2 对环境法传统理性的反思 |
4 环境法现代理性的优越性与局限性 |
4.1 环境法现代理性概述 |
4.2 公共理性作为环境法理性的优越性与局限性 |
4.2.1 公共理性优越性的体现 |
4.2.2 公共理性作为环境法理性的局限性 |
5 环境法理性的新方向——和谐理性 |
5.1 和谐理性的涵义 |
5.1.1 和谐 |
5.1.2 和谐理性 |
5.2 和谐理性的理论支持 |
5.2.1 和谐理性与传统环境伦理的契合 |
5.2.2 和谐理性与当代中国文明的契合 |
5.3 和谐理性的价值维度 |
5.3.1 人与自然的和谐 |
5.3.2 人与社会的和谐 |
5.3.3 人与自我的和谐 |
6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四、科技伦理与公共理性(论文参考文献)
- [1]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D]. 何妤如. 上海海洋大学, 2021(01)
- [2]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思想[D]. 卫倩倩. 大连理工大学, 2020(06)
- [3]桑德尔批判自由主义中立性的三重维度[D]. 毛羽可. 昆明理工大学, 2019(04)
- [4]后学院科学时代科学共同体责任伦理研究[D]. 廉洁. 广西大学, 2017(11)
- [5]约翰·齐曼的后学院科学范式的科学伦理研究[D]. 沈丽娜. 东南大学, 2016(04)
- [6]从信仰到公共理性:学术伦理的权力逻辑[J]. 罗志敏. 现代大学教育, 2014(04)
- [7]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 李科. 西安交通大学, 2017(06)
- [8]传统体育在城市多民族社区中的价值意蕴及公共理性研究 ——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为个案[D]. 夏明辉. 成都体育学院, 2012(03)
- [9]太空科技的伦理审视[D]. 王剑峰. 武汉科技大学, 2012(02)
- [10]论环境法的理性[D]. 宋春艳. 重庆大学, 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