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论我国金融创新中的制度障碍及解决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张芳[1](2020)在《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是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既要面临着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又面临着资源日益匮乏的挑战。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产业,走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发展道路,是中国的必然选择。“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指导国民经济改革发展的核心理念之一。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这一基本国策。中国在改革开放40多年里,以GDP为主要导向大力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这种高污染高耗能高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资源的约束,中国近年来的资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中国亟需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道路,实施发展方式向绿色转型。随着传统粗放式经济发展路径不仅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造成地球资源的加速枯竭,传统产业发展模式越来越受到诟病,世界各国对绿色产业发展逐渐加以重视,理论界与实业界也广泛关注,把绿色产业发展视为突破当前发展瓶颈的新路径。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如何优化,如何稳步推进对我国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因此,研究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也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论文在对绿色产业相关理论和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产业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政治学等学科理论和研究方法,着重将产业组织理论、产业创新理论、产业结构升级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相结合,以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优化及制度创新为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分析了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相关理论问题,在研究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的动因的基础上,对国外发达国家发展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研究,以及选取国内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发展过程中经历波折的光伏产业进行对比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视角分析提出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有效路径,科技创新是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现实路径;进一步分析了三个路径在实践推进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并从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问题着手,提出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必须进行制度创新。最后,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论文对促进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提出相关制度创新建议。全文的结构框架,除去主要研究结论之外,共分为九章。第一章导论中,首先,阐述论文选题的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其次,着重对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进行界定,进而对绿色产业的国内外的不同内涵及其特征进行阐述,并对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释;再次,对本文的研究思路、论文写作的结构框架以及运用的研究方法进行了介绍;最后,指出了本文研究可能的主要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主要对论文涉及的相关理论与文献进行了综述。本章主要对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回顾和梳理,并对近年来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问题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综述,从而为论文的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和文献基础。第三章主要分析了我国传统产业在发展路径上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首先,分析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发现传统产业发展路径依赖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和不可持续;其次,从理论上分析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主要运用产业组织和资源环境经济学理论从环境、产业发展和国家竞争力提升角度进行分析;最后,本章还对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环保产业、风力发电以及其它绿色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总结,并分析了绿色产业发展所带来的的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第四章主要从历史与现实角度分析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首先,从产业组织演化视角对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的内在联系进行深入破析,并探讨了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时代特征;其次,对近年来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进行总结回顾,并进行了反思和展望。第五章主要对国外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系统分析。首先,本章将对国外发达国家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进行总结,主要分析美国、日本和法国等国的在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方面的成功经验,并着重分析这些发达国家绿色产业得以成功发展在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方面的有效举措;其次,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借鉴意义和启示。第六章主要是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对比研究。本章选取了两个发展径不同的案例来验证发展绿色产业过程中路径选择的重要性。一个是新能源汽车产业,传统汽车产业通过转型升级,产业链协同发展,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大力促进科技创新,国有资本的全产业链支持提升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商业化的进程,从而使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不断发展壮大;另一个是光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盲目扩张,发展路径过于依靠政策补贴,发展战略混乱,技术创新不足,最终不但没有使得光伏产业获得市场竞争力反而在短时间造成产能过剩,致使整个行业停滞不前,甚至曾经的行业领军企业也濒临倒闭。通过这两个案例对比研究,本章剖析了绿色产业发展中不同的发展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性。第七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上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具体路径选择问题。首先,对中国绿色产业的生产率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从总体上看,我国以高技术产业为代表的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呈现上升趋势,技术进步对生产率带动作用明显,而规模效应不明显;其次,实证分析了影响绿色产业生产率的主要因素,验证了理论假设;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从理论上提出并论述了我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有效路径,促进科技创新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发展绿色产业现实路径。第八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原因进行了分析。首先,从理论和现实视角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在实践中遇到了的障碍和困难;其次,对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遭遇的实践障碍进行了制度层面的分析,并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制度创新的必要性。第九章主要是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研究。为了有效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首先,从产权角度,论述了绿色资源产权的界定和保护的相关制度创新问题;其次,系统地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激励机制创新问题,主要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绿色产业投融资、绿色税收等方面进行激励制度创新;最后,本章还探讨了绿色产业发展与非正式制度创新的关系,主要从绿色文化、绿色社会责任和非政府绿色组织建设等角度探讨非正式制度创新问题。最后,对论文的全部内容和相关结论作简要总结。
罗团[2](2020)在《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法律规制 ——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为视角》文中研究表明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商业利润,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的重要方式之一。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必须强化法律监管,在法律规制中探求最适合我国商业银行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法律规制之路,金融法律不仅要注重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中的阶段性风险规制,而且更要注重信贷资产证券化阶段性风险叠加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防范。第一,通过重新审视信贷资产证券化中信贷基础资产标的对于金融风险产生的影响,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信贷资产必须符合“具有较高的同质性”与“能够产生可预测的现金流收入”,将信贷资产的同质性概括为信贷资产在种类、性质及功能等方面具有高度的无差异性,同时只有产生可预测的现金流收入,才能保证SPV(特殊目的机构)的利益得到确保,才能保证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承诺的法定到期日实现对于投资者进行还本付息,以此来确保信贷资产证券化顺利的完成,同时要以完善立法确立对于金融监管的证券化信贷资产标的信息公开化,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开端将发生金融风险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第二,探求现有阶段SPV的法律功能与意义,不断完善特殊目的机构的“真实出售”功能。商业银行参与SPV创设属于非实质性的隔离,参与SPV的运营和管理存在关联并没有起到风险隔离的效果,要实现风险的隔离与交易目的的实现,必须对SPV的组织职能进行限制。我国现有信贷资产证券化的SPV模式均采用特殊目的信托方式,这种相较于特殊目的公司模式有一定的优点。但是结合我国商事立法现状和商业银行的特殊性来看,证券化的SPV采取特殊目的信托模式更适合当前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但是需要在信托模式下在法律层面完成真正的信贷资产“所有权”的变更,排除形式的抵押或者质押,真正实现“风险隔离”。第三,防范商业银行在信用增级阶段中可能出现的信用增级风险及法律隐患。信用增级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过程中的核心技术,是实现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保证,首先信用增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发起人商业银行、受托机构信托公司与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其次,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内部增级与外部增级的措施的实施要与风险防控的成本及市场效率相联系。最后注意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践中信用增级的方式多样化与隐形化,首次提出“风险自留”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定为内部增级,同时对于政府对于商业银行的间接的信用担保是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信用增级的一种隐形方式,并且对于“风险自留”与审慎监管之间的“度”应该适度。第四,探索信贷资产证券化资产服务阶段的风险法律规制。在服务阶段由是发起人商业银行作为资产管理人,虽然具有便利性、高效性、低成本性、专业性的特点,都是这种模式却是以牺牲相对的金融安全性为代价的,出于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控制与效率的平衡考量,如果由第三方进行相应的证券资产服务会降低这种风险的发生,同时由发起人商业银行进行服务监督。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任何阶段都不应该对于风险防范的懈怠,通过对阶段性风险的疏导,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阶段中通过法律的规范和治理把商业银行的风险降低到最小。同时在更加宏观的角度去审视风险的扩散和叠加,平衡阶段性利益冲突,更好的保障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发展。阶段风险防控中要注意:第一,优化证券化的基础信贷资产,增强风险抵御力。第二,从法律修改上或者立法上保障信托模式目的的真实现实。增加证券化交易平台、扩大证券化投资者范围,减少商业银行之间的交叉买卖,实现真实出售。第三,完善信用增级立法,实现适度的审慎监管。第四,调整资产服务机构制度,防止潜在风险的发生。在系统风险防控要注意:第一,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系统性信息公开。第二,明确适当的以商业银行为核心信贷证券化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在证券化的时间与空间的维度上注重实现“真实出售”、“风险隔离”的目的,保护投资者权益,稳定金融市场,寻求不断修订适宜的信贷证券化法律法规,来发挥法律在商业银行产品创新中的规制作用。
刘志永[3](2020)在《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改革开放史就是一部具有鲜明转型期特征的“企业家”发展史。肇始于“农民企业家”的改革开放历程,在证明“企业家”之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国王”的同时,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复杂性也昭示了中国的特殊性——肯定“企业家”作用时并不能忽视政府及其官员作用。至少在地区层面上,单纯从企业家角度根本无法解释“中国奇迹”中地区发展不均衡突出的现象。地区间不均衡原因,站在现实而非理论的角度,与其说是企业家及其精神的禀赋差异,不如说是地方政府与企业家的“耦合”差异所致。更重要的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逐步迈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转型期所固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重转型叠加而来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处理理论上“政府与市场”及其表现在实践上“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关系成为了中国在改革“深水区”时期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囿于研究范式,把市场经济看作是抽象的一般的西方经济学显然无法回答这些问题。同时,中国转型期的复杂性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了一个不一样的研究素材。不同于西方经济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把市场经济置于特定社会历史中来进行分析。基于中国特色治理结构和社会主义初级历史阶段,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也由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在实践层面上特别在地区层面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实践上还不尽清晰,这不仅关系着地区间能否实现均衡发展,更关系着中国经济能否继续前行等重大问题。理论来自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对地区改革实践的观察,本文采用演绎归纳、历史研究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在借鉴主流经济学优秀成果的同时,沿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范式对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企业家和政府及其官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双主体”理论框架,分析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中的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博弈关系,以及“双主体”耦合机制与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系,进而提出一些政策及建议。中国“企业家”发展中交织着无处不在的政府“烙印”。循着中国改革脉络,发现实践中政府与企业家关系绝不仅仅是经济关系使然,而是中国治理体系和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和社会等交织关系在改革中的延展,其复杂关系主要在于渐进式改革进程中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有了“准市场主体”的地位。在本文提出“社会网络人”假设下,地方官员如同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谋取利益一样,为了获取其政治利益和财务利益而具有了“企业家”的属性,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进而和市场企业家一起推动着地区市场化进程和经济增长。“双主体”机制是转型期间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必然选择。实践表明,在宏观层面上肯定企业家是中国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政府及其官员在地区层面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不同于其他相关文献的地方官员“为了增长而竞争”逻辑,本文认为在政治治理体系、地区禀赋结构和“社会网络人”约束下的地方官员的“为了竞争而增长”是“双主体”机制的现实基石。政府(官员)和企业家“耦合”决定着地区经济增长。地区经济增长的路径、速度、绩效和可持续增长等取决于两者的“耦合度”,而且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不同致使着“双主体”耦合及其形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以地方政府在“耦合”中行为迥异的温州政府和苏南政府为典型性样本和地区科技创新系统动态演化博弈模型,证实了“双主体”模式的有效性以及地方政府在其中的“能动性”作用。同时,本文从中央层面“把激励做对”来保证地方官员“做对的事情”的纵向机制和通过“中间组织”规制地方政府“做对的事情”和“防止做坏事”的横向机制上,提出了“双主体”稳定运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双主体”耦合是一个动态演进过程。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文化禀赋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相容,政府与市场(官员与企业家)形成各自行为上的充分自觉,催生出遏制政府随意干涉市场或者“越界”的市场力量和克服市场失灵等的规制力量,该模式最终会朝着“政府公共服务性引导+企业家主导型经济”的耦合方式演进。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的不同会导致地区间在朝着最终模式演进的速度、路径等存在差异,但无论如何,政府的“主体”地位不会消失,转变的只是政府职能——“因时因势因地”与企业家耦合的“能动性”行为。“双主体”下“政府与市场”边界是多维性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意涵不完全在于政府的“大小”或者“强弱”,也不是空泛的“有为”“无为”,更不是僵化的“谁主谁次”“谁动谁从”,而是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因时因势因地”的动态耦合。因此,地区层面上的政府与市场“边界”是一个动态性多维度的意涵,包含着文化维度下“亲清”政商关系和制度维度下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政企关系等在内的边界。实现地区经济增长是地区层面“双主体”架构的目的。在“双主体”下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地区企业家两个维度入手,提出了通过“双主体”耦合实现地区可持续增长的政策及建议。一是政府直接介入地区经济活动的产业政策,认为以“中央定规划、部委出政策、地方来执行、事后看绩效”为特征的“多层级”产业政策体制在工业化起步和成长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进入创新引领阶段时其不适应性凸显,建议在发展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从“多层级”向“两层级”体制转变;同时,从地方官员的视角提出了地区产业政策有效性的程序化、组织化和法治化等的边界。二是地方政府间接介入地区经济的企业家政策,在前述分析企业家发挥作用需要的“硬环境”和“软环境”的基础上,从宏观层面的产权保护、市场化进程、政府行为法治化、金融体制改革等制度,中观层面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微观层面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及文化层面的“亲清”政商关系、“友好”社会环境和“有效”诚信体系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政策及建议,以期实现“双主体”下的良好契合关系,进而实现地区的可持续经济增长。
梁俊山[4](2020)在《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研究 ——以D村“两票”制为例》文中提出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诞生以来,先后经历革命时期、新中国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等重要发展阶段,各阶段都是党为实现人民利益而不断奋斗的过程。农村基层组织在党的实践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制度创新是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的核心机制。厘清农村基层党支部制度创新的内在机理,对于实现以制度创新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党支部领导,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H县D村是一个位于晋、陕、蒙交界处具有悠久历史的小型村庄,其处于“鸡鸣三省”的边缘地理环境、“十年九旱”的气候条件和“民歌海洋”的艺术氛围共同作用下形成的独特时空场域中,为基层党的制度创新提供了重要的环境支撑。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民经历了组织化的三个重要时期,即从分散个体到组织集体的农民协会时期,从原子化小农到合作化社员的合作化时期和从非正式合作到政权化行动的人民公社时期。组织化实践中农民的民主意识得到启蒙并对农村制度形成初步认知,为改革开放后有序参与村民自治并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奠定了基础。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全国推行村民自治的宏观背景下,由于党的制度安排尚未明确村“两委”关系,为村民自治实践预留了基层制度创新空间。D村在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演化成为干群关系紧张、基层组织涣散的矛盾复杂村,群众在坚持党的领导制度认知下提出“选书记”的制度创新诉求。地方党委基于“人民中心”的价值遵循对诉求积极回应,与人民互动中创造了“两票”制选举党支部书记的新做法,强化了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权威,有效解决农村现实问题。“两票”制经验在党组织支持和实践检验下不断扩散和深化,最终演化为具有全国普适性的“两推一选”制度。D村“两票”制经验及其“跨村选人”、“一肩挑”的制度创新实践展示了完整的制度创新脉络和经验链条,形成较为丰富的研究资料。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本文试图通过对D村“两票”制创新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调研,结合渐进性制度变迁理论、场域理论对其内在规律进行剖析,形成对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研究发现党支部选举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保障下、农民发展内驱力推动下,遵循理法合一的价值路线,通过内生外嵌的实现路径进行耦合创新的过程。其中制度场域是创制发生的空间环境,四维一体是制度创新的体系结构,系统协同是制度创新的合力机制,耦合创新是制度创新的实现机制。在把握党的基层制度创新逻辑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以制度创新强化党的基层领导、满足农民发展需求、引领农村“三治融合”和推进乡村振兴实现的作用,从而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最终目标。
邱必震[5](2020)在《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建设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是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程,深入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建设好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前提和基础是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其关键是构建与之适配的协同创新运行机制。从目前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现状来看,协同创新的合作主体间缺乏协调性、互补性以及协同合作缺乏深度、效度的问题较为普遍。现有研究成果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组建前期的合作伙伴选择机理以及后期的主体合作关系等问题研究较少,对高校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如何适应网络复杂系统的研究不够。因此,本论文以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主体为研究对象,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合作伙伴选择决策及主体间合作机制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本论文以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主体(合作伙伴)为研究对象,以高校协同创新内涵为研究逻辑起点,按照“主体合作决策—主体合作机制设计—主体合作绩效评价—主体合作关系发展”的研究思路,基于网络组织和系统学的相关理论,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专家调查法、模糊集技术、博弈论和传染病模型等研究方法,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伙伴选择决策、主体间合作的动力机制和过程运行机制以及绩效评价机制进行系统的研究,提出了深化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关系发展的对策和政策建议。本论文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1)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伙伴的选择决策研究。论文基于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伙伴的主体功能和结构分析,提出了牵头单位(高校)选择合作伙伴应综合评判候选合作伙伴的主体表现和协同表现,阐述了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伙伴选择决策过程,构建了合作伙伴选择决策的概念模型。在此基础上,论文运用专家调查法和文献研究法确立了合作伙伴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模糊多指标决策方法建立了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伙伴选择决策的数学模型。(2)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运行机制研究。论文基于知识扩散理论及其动力学分析,阐释了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驱动机理和主体间合作的动力机制,确立了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运行过程的核心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基于知识传播机理分析,运用SIR传染病模型,建立了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的信息传播模型和信息沟通机制;基于知识决策的利益分配机制研究,分析了影响高校协同创新的资源投入因素和预期收益因素,建立了基于多人Nash协商的利益分配模型;基于知识应用的风险研究,分析了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风险来源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3)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绩效评价机制研究。运用文献分析法、专家调查法和系统工程方法技术,确立了影响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绩效的因素备选集,并形成了相关研究假设,构建了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绩效影响因素的解释结构模型。在此基础上,运用AHP方法分析了不同影响因素对最终决策目标的重要程度,通过测度关键影响因素和确定相关指标权重,建立了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绩效的综合评价模型。(4)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关系发展的对策研究。基于高校协同创新系统的稳定性机理,提出了深化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合作关系发展的四条路径(合作主体行为整合、合作系统界面管理、合作伙伴关系优化、合作主体信任管理)。基于政府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主导地位及其在高校协同创新系统中的主体角色,提出了加强协同创新政策制度建设、完善协同创新法律保障体系、推动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协同创新评价监督机制等四个方面的政策建议。本论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构建了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伙伴选择决策模型。基于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伙伴的主体功能和结构分析,阐释了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伙伴选择决策过程,构建了合作伙伴选择决策模型。二是构建了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的动力机制模型和运行机制模型。基于网络知识扩散理论,运用生物学视角及SIR传染病模型,将生物学基因理论和组织基因思想运用到高校协同创新的全过程,构建了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的动力机制和运行机制。三是构建了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绩效的评价模型,提出了非线性增量的动态绩效评价机制,提出了深化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关系发展的有效路径和政策建议。
孙秦敏[6](2021)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研究》文中指出意识形态关乎国家命运、关乎民族安危。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意识形态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效。但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依然十分激烈,意识形态工作依然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形势。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意识形态工作既处于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时期,也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如何立足于新的历史条件,结合意识形态领域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新变化,将理论层面的意识形态转化成实践需要的现实动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时代交付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重视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坚守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原则,用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意识形态话语有力回击错误思潮。中国共产党早已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中国共产党人通过不断的创新发展逐渐将价值理念层面的意识形态转化到具体社会实践之中,从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力量。本文从历史与现实两个维度出发,探寻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发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按照系统分析法全面解析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科学内涵及发展动力。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中提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发展策略。按照“发现问题——解构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具体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明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基本问题。通过对主题相关概念“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分析界定,理清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工作之间的关系,进而全面解读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科学内涵。立足内涵,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基本要素及特征,并对新时代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资源基础。意识形态工作的创新发展有着丰富的资源基础:其理论渊源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政党意识形态建设的方法论指导、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借鉴及中国共产党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和贡献;其实践基础有夯实的经济基础、较好的治理成效、较完整的制度规范、良好的领导核心形象以及西方民主制度“神话”的破灭;其价值诉求在于围绕两个巩固任务增强意识形态凝聚力、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意识形态引领力、立足人民主体立场增强意识形态吸引力。由此,建构起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基础。第三部分主要探究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发展历程及经验启示。中国共产党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的历史由来已久,主要经历了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新中国成立后意识形态工作的推进、改革开放后意识形态工作的调适以及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创新。其中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坚持意识形态工作的系统建设以及创新发展意识形态工作。第四部分主要分析当前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面临的挑战。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意识形态工作创新面临着各种挑战和困难。国际方面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渗透、国内方面社会转型以及思想领域的各种情况的变化、自身发展方面意识形态工作创新本身存在的困境等。第五部分主要阐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遵循的原则。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要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从而保证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正确方向。致力于意识形态工作创新需要遵循一元化指导思想与多样化思想文化相统一、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的原则,保证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科学有序地推进。第六部分主要论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路径选择。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之下,遵循基本原则,应努力做到:其一,推进理论创新,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其二,推进手段创新,壮大思想舆论主阵地;其三,推进话语创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其四,推进基层工作创新,增强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度。
张金艳[7](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江博[8](2018)在《科技创新驱动:我国北斗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发展策略研究》文中指出人类进入21世纪,社会生产和生活发生了重大改变,对科技的推崇和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作用也表现得越来越明显。特别是最近5年来,科技创新这一提法逐步出现在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科技创新日益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和决定因素,不仅仅在国内生产生活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同时成为了世界各国综合国力得以形成和提升的重要基础。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并且真正意义上成为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已经成为了先进生产力的动力之泉,并逐步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重要程度,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要显得突出和关键。随着科技创新发展,科技与产业发展的结合将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尤其是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导和推动尤为重要。我国是制造业大国,也是科技创新大国,正积极探索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北斗为代表的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重点,北斗系统是我国自主研制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是服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的重要空间基础设施。大力推动北斗产业发展,对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维护国家安全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北斗产业的发展也离不开科技创新驱动的指引和推动。本文以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理论为指导,综合运用科技哲学、技术经济学、社会调查、系统科学的方法,对以北斗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路径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以寻求解决处于“竞争困境”中的我国北斗产业发展的短板和局限,既阐明科技创新理论对北斗产业发展的积极影响,又推动科技创新与北斗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全文分为五章,各章节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介绍了文章选题的问题研究背景、选题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对比研究国内外创新、技术创新与科技创新等研究现状评述,阐明了文章的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第二章通过分析科技创新的理论基础与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关系,重点对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进行多维度分析,指明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内涵,并重点阐明全面创新赋予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内涵。第三章主要介绍我国北斗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关系。以问题与需求导向入手,通过理论结合实践的方法,突出强调北斗是我国科技创新技术的产物,剖析北斗产业的发展现状与发展成果,并重点介绍北斗产业发展的困境与面临的挑战。通过与GPS对标分析,提出北斗技术突围的困境以及北斗产业发展的机遇,为提出北斗产业发展策略奠定基础。第四章介绍科技创新对北斗技术与产业发展变革的推动影响。北斗技术和产业因科技创新而生,对科技创新的理论和实践根源产生影响。通过科技创新驱动北斗产业发展,阐述了科技创新对北斗产业发展产生新变革、提出新要求、培育新能力、产生新影响,以及科技创新为北斗产业发展开辟新领域等。通过理论指引和实践研究,为科技创新驱动北斗产业发展实施策略的提出奠定了基础。第五章重点介绍了我国科技创新驱动北斗产业发展的策略。首先从战略层面入手,做好顶层设计、夯实平台战略,推动北斗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与布局;其次从战术层面入手,提出技术和行业应用创新,打牢北斗产业发展基础,开启产业化发展之路;通过发展模式创新,探索北斗产业发展规律,构建产业闭环;依托协同创新,打造北斗产业生态系统;辅助金融创新,利用资本手段快速推动北斗产业发展;结合北斗全球组网的趋势,提出北斗国际化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通过推动实施北斗“走出去”,实现北斗产业发展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张怡[9](2018)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设立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国经济进入重大转折的关键阶段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自我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3年9月挂牌成立以来,经过几年的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数量已达11个,改革实践和经验探索也在不断加深,形成了一大批制度创新成果,向全国输送了超百项的改革试点经验,成为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鲜明反差的是,近些年来以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为目标而设立的许多“试验区”、“示范区”、“高新区”、“产业园区”等,所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却非常少,大多也没有形成可以向全国复制推广的重要政策经验,甚至被寄予厚望的各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也未取得最初的预期成效。探究其中的原因,这和政策试验的推进路径和方式选择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不可否认,在改革开放初期,相当多的改革试验都首先由地方或基层发起,然后在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推向了全国,这一方式被形象地称之为“摸着石头过河”。然而,也需要看到,并不是所有的重大体制改革都采取了由地方试验到形成全国政策这种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新路径。此外,由于政策环境和政策课题不同,政策试验的类型也是复杂多样,其演进过程存在较大的差异。中国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不断深入,并非因为一直坚持从地方试验到全国政策制定的改革方式不动摇,而是能够适时根据政策环境和政策课题的变化选择切实可行的改革方式,甚至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政策试验方式也是存在根本区别的。区别于以往的政策试验,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有着独特的推进动力机制,这也是其取得丰富成果的重要原因。总结其中的经验,不仅可以更好地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下一步的发展建设,也能为其他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益的思路借鉴和制度支撑。基于这样的思考,本文在全面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基础上,运用制度创新理论、区域经济增长理论、政策试验理论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进行深入系统研究,对制度创新推进方式和动力机制展开深入分析,并进而对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方式进行一些思考和讨论。本文共分八章,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是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研究思路和方法、论文内容和结构安排、论文创新点和不足。第2章是相关概念界定和基础理论研究。主要对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园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渐进式改革、顶层设计等概念进行区分或阐述,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涉及到的制度创新理论、区域经济增长理论、政策试验理论进行论述。第3章是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背景、战略意义和发展历程。首先介绍了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的国际环境和国内背景,然后对其战略定位进行阐述,最后回顾了发展创立的三个阶段。由此可以看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具有必然性和重大现实意义,至始至终都是在国家的顶层设计下推动实施的。第4章是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本章以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例,对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4个方面的制度创新进行总结归纳,每个方面又分若干小部分,最后以表格形式将制度创新成果进行展示。第5章是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方式。首先阐述了以往区域性政策试验的推进机制,然后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演进过程进行归纳,并从中发现其与以往区域性政策试验在“试验性质”方面的区别。通过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推进方式和有效动力机制展开分析,阐明了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能够不断深入的动力机制。第6章是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效果分析。本章主要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例,运用传统的政策分析方法双重差分法和新近发展的反事实分析法,分别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进出口增长率所反映的制度红利、区域对外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所反映的资本流动效率,以及区域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和GDP增长率所反映的长效经济增长基础这三个方面,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前后的经济绩效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第7章是推进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政策建议。首先分析了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面临的问题和障碍,然后针对存在的问题障碍,从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具体方面分别提出下一步对策建议。第8章是结论。提炼总结出文章的主要结论。通过论文分析,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展开了多方面的政策试验,并且为全面深化改革积累了许多重要经验,但同时在制度创新方面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障碍,需要有关部门认真加以研究,继续推动改革创新向纵深发展。二是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能够成功推进的关键是改革推进方式的根本转变,由于有了国家决策层的顶层设计和顶层推动,不再依靠“摸着石头过河”式的闯和试来进行政策试验。三是在我国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备的情况下,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在于法律法规制度改革,任何重大的改革都要坚持法律法规改革先行、立法引领、于法有据。四是制度创新的深入实施需要以有效的改革激励机制作为保障,加强部门和地方间政策协调机制建设,形成推动改革不断深化的合力。五是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试验产生了显着的制度创新红利,促进了资本流动,并且将对经济长期增长产生重要的影响。
徐晓丹[10](2018)在《高校协同创新利益配置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经济全球化、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不断深入,世界各国越来越意识到科技创新带给国家的巨大进步,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图抢占科技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开展高校协同创新正是针对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内涵式发展新形势提出的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不仅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增强我国科技实力、国际竞争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必由之路。作为一种跨文化、跨领域、多主体参与的非线性创新组织模式,与以往的产学研合作机构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客观评价、有效激励,寻求体制机制的创新突破以促进高校协同创新的良性发展是国家面临的客观现实难题,也是本研究开展的目的和意义所在。本研究综合运用协同学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创新网络理论等,采用调查访谈法、案例研究法、文献研究法、系统分析法以及比较研究法,以高校协同创新机制为研究对象,探讨高校协同创新建设的现实需要和基本路径,重点分析高校协同创新的利益机制和现实问题,在借鉴吸收国外协同创新制度设计、组织模式、运行成效的基础上,提出共同治理我国高校协同创新的制度路径。同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范式,通过对国家首批认定的14家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其中的13家实地调研、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具体分析这些自然形成的不同协同创新中心的利益述求以及影响协同创新利益配置的复杂因素,探索构建高校协同创新利益配置机制及其实现途径。本研究发现,高校协同创新有其特殊的内在规律性,不仅是简单的政策构想和理论创新模式,而是长期以来人类创新实践的经验总结。高校协同创新的本质是科技创新社会网络化,根本是体制机制创新。实证研究表明,不同类型协同创新进行利益配置的影响因素有一定差异,但总体上主要表现为重大任务承担能力和科研产出贡献度。面对高校协同创新这样一种由多元异质主体基于共同的目标愿景组成的复杂性开放系统,建立健全具有合理的配置原则、科学的评价体系、理性的契约过程和完善的配套政策的利益配置机制成为必要。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高校协同创新的顺利开展和深入推进,需要政府部门、高等院校、行业企业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密切配合。
二、试论我国金融创新中的制度障碍及解决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试论我国金融创新中的制度障碍及解决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相关基本概念界定 |
1.2.1 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界定 |
1.2.2 绿色产业的内涵界定 |
1.2.3 绿色产业的特征 |
1.2.4 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及绿色产业的关系 |
1.3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框架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 |
2.1.1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1.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3 循环经济理论 |
2.1.4 产业结构升级理论 |
2.1.5 产业创新理论 |
2.1.6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理论 |
2.1.7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 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文献综述 |
2.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趋势研究 |
2.2.2 发展绿色产业与传统产业相互关系的研究 |
2.2.3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评价研究 |
2.2.4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与区域经济的相关研究 |
2.2.5 绿色产业发展与制度创新相关性的研究 |
第3章 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与现状 |
3.1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3.1.1 传统产业发展依赖的主要经济学理论 |
3.1.2 我国传统产业发展的主要路径及其依赖性 |
3.1.3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3.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 |
3.2.1 环境和资源约束迫使发展绿色产业 |
3.2.2 生产要素供给充分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持 |
3.2.3 人类文明发展和绿色消费需求促进了绿色产业发展 |
3.2.4 国家竞争力提升需要发展绿色产业 |
3.3 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现状 |
3.3.1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现状 |
3.3.2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
第4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 |
4.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 |
4.1.1 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一个产业组织的视角 |
4.1.2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特征 |
4.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 |
4.2.1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现状 |
4.2.2 当前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的思考与展望 |
第5章 国外绿色产业发展的经验及其路径选择启示 |
5.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1.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1.2 美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2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2.1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2.2 法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3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3.1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3.2 日本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4 发达国家发展经验对我国绿色产业路径选择的启示 |
第6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比较研究 |
6.1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案例分析 |
6.1.1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6.1.2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现状和成效 |
6.1.3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路径优势分析 |
6.2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的案例分析 |
6.2.1 发展光伏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6.2.2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 |
6.2.3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历程的路径劣势分析 |
6.3 案例比较与启示 |
第7章 中国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与路径选择研究 |
7.1 我国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实证研究 |
7.1.1 模型选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数据来源 |
7.1.2 实证结果分析 |
7.2 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7.2.1 理论假设 |
7.2.2 模型设定及变量选择 |
7.2.3 数据来源及统计分析 |
7.2.4 假设检验 |
7.2.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的理论分析 |
7.3.1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绿色产业发展的有效路径 |
7.3.2 科技创新是绿色产业发展根本路径 |
7.3.3 国有资本是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现实路径 |
第8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分析 |
8.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 |
8.1.1 利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1.2 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1.3 国有资本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2 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实践障碍的制度分析 |
8.2.1 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主要问题 |
8.2.2 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制度创新必要性 |
第9章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 |
9.1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产权制度创新 |
9.1.1 绿色产业产权界定的制度创新 |
9.1.2 绿色技术产权保护的制度创新 |
9.1.3 绿色产业产权交易的制度创新 |
9.2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9.2.1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9.2.2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投融资激励机制创新 |
9.2.3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绿色税收制度创新 |
9.3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非正式制度创新 |
9.3.1 绿色文化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9.3.2 企业绿色社会责任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9.3.3 非政府绿色组织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法律规制 ——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安排 |
一、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分析 |
(一)法律规制风险与促进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发展 |
(二)法律保障效率与减低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成本 |
(三)法律规范与商业银行金融风险之间的互动 |
二、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之间的逻辑进路 |
(一)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之间的时间联系 |
(二)金融产品创新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之间的空间关系 |
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中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的法律规制 |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金融产品创始、组合阶段:以金融监管的宏观视角 |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中的“特设机构”(SPV)模式及金融风险法律防范 |
(三)信贷资产证券化中信用增强阶段的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防范 |
(四)信贷资产证券化中资产服务阶段的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防范 |
四、关于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法律规制: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阶段风险的系统性叠加防范为例 |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阶段性的风险防控 |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系统性的风险防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政府、企业家与中国改革进程:基于历史演进的分析 |
3.1 改革的启动期和企业家萌芽(1978年12 月-1992年10 月) |
3.2 改革的推进期和企业家成长(1992年10 月-2002年10 月) |
3.3 改革的深化期和企业家发展(2002年10 月-2013年11 月) |
3.4 改革的攻坚期和企业家“主体”确立(2012年11 月..至今)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家与中国经济增长:中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4.1 宏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三期滞后动态模型的SYS-GMM分析 |
4.2 微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知识扩散维度的SEM分析 |
4.3 政府的作用:实证模型隐含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企业家理论的视角 |
5.1 渐进式改革下政府的“有形之手” |
5.2 “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治理体系下的地方政府 |
5.3 转型期地方政府的“人格化”:官员企业家 |
5.4 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与经济增长困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区经济增长中“双主体”: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
6.1 “双主体”的时空辐辏:中国改革实践与理论困境 |
6.2 “双主体”耦合:经济增长中的合意行动 |
6.3 “双主体”的演化博弈:基于创新的视角 |
6.4 “双主体”的稳定均衡:激励约束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双主体”模式检验:以苏南和温州地方政府为样本 |
7.1 市场化准备阶段(1978-1992):政府“控制人”+企业家“萌芽” |
7.2 市场化初级阶段(1992-2002):政府“经济人”+企业家“侍从” |
7.3 市场化发展阶段(2002-2013):政府“协调人”+企业家“主角” |
7.4 市场化深化阶段(2013- ):政府“公共人”+企业家“主导”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双主体”模式与地区经济增长 |
8.1 中央-地方产业体制:战略性产业的“多层级”向“两层级”转变 |
8.2 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 |
8.3 地方政府的“企业家”政策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9.1 主要内容及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布的论文和其他科研情况 |
(4)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研究 ——以D村“两票”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基本问题与反思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基础: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
(一)文献综述 |
(二)问题提出 |
三、研究进路:视角选择与理论假设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四)理论视角 |
四、研究样本:村庄选取与典型特征 |
(一)样本选取原则 |
(二)样本基本概况 |
(三)样本典型特征 |
第一章 地理交汇与文化交融:“两票”制探索的时空场域 |
1.1 “鸡鸣三省”之边缘地理 |
1.1.1 H县沿革与县域区位 |
1.1.2 D村由来与村庄区位 |
1.1.3 边缘地理的交集与自立 |
1.2 “十年九旱”之古渡经济 |
1.2.1 天与地:传统农业根基薄弱 |
1.2.2 福与祸:黄河泊来利弊 |
1.2.3 破与立:挣扎的渡口经济 |
1.3 “民歌海洋”之艺术之乡 |
1.3.1 “二人台”:艺术的地域根基 |
1.3.2 民风活跃:曲艺塑造下的地方文化 |
1.3.3 走西口:艺术与社会的互动 |
1.4 “自治示范”之民主金石 |
1.4.1 《村组法》试行与H县试点 |
1.4.2 《村组法》落实与H县示范 |
1.4.3 突破:自治精神萌动农民诉求 |
第二章 民主启蒙与制度认知:“两票”制探索前的民主习得 |
2.1 农民协会时期:从分散个体到组织化集体 |
2.1.1 清末的农会组织 |
2.1.2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组织 |
2.1.3 解放区的农民协会重建 |
2.2 合作化时期:从分散小农到合作化社员 |
2.2.1 农民所有制下的个体经营尝试与缺陷 |
2.2.2 传统变工下的互助生产 |
2.2.3 初级合作社下合作意识的萌动 |
2.3 人民公社时期:从非正式合作到政权化行动 |
2.3.1 高级合作社:从自发合作到集体行动 |
2.3.2 集体化社员:从生产社员到政治成员 |
2.3.3 运动化社员:从政治参与到群体乱序 |
2.4 包产到户:从秩序缺位到民主自治 |
2.4.1 退潮与反思:农民乱序参与的折返 |
2.4.2 探索与首创:包产到户的农民实践 |
2.4.3 民主与权利:村民自治的制度构建 |
第三章 民主探索与制度创新:“两票”制产生与实践的内在动因 |
3.1 “村民自治”:两票制创新的制度前提 |
3.1.1 村民自治顶层设计为制度创新提供机制保障 |
3.1.2 村民自治实践开启制度创新窗口 |
3.1.3 村民自治使农村基层党建产生新“需求” |
3.2 “为利抗争”:两票制创新的工具理性 |
3.2.1 依法举揭:政治认同下农民维权的路径选择 |
3.2.2 创制扩权:农民诉求表达的行动策略 |
3.2.3 以势易权:农民诉求实现的精神取向 |
3.3 “人民中心”:两票制创新的价值回应 |
3.3.1 诉求回应: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必然要求 |
3.3.2 互动创制:两票制创新的实践路径 |
3.3.3 农民中心:两票制的价值遵循 |
3.4 “政治实验”:两票制创新的探索路径 |
3.4.1 政治实验与政治学实验 |
3.4.2 中国的“政治实验”范式 |
3.4.3 两票制:政治实验的基层实践 |
第四章 民主落实与制度拓展:“两票”制发展与深化的路径选择 |
4.1 实践检验与制度成型:D村试选到W镇推行 |
4.1.1 制度诉求:“信任票”的产生缘由 |
4.1.2 制度供给:实践检验下的诉求回应 |
4.1.3 创制成效:制度创新绩效的现实反映 |
4.2 经验推广与制度发展:从X地区现场会到山西培训班 |
4.2.1 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发展的根本保障 |
4.2.2 农民实践:制度创新发展的驱动力量 |
4.2.3 制度风险:制度创新的宏观考量 |
4.3 全国借鉴与制度变体:从“两票”制到“两推一选” |
4.3.1 有限效度:“两票”制昙现与折返 |
4.3.2 水波效应:“两票”制的后创制时代 |
4.3.3 制度变体:“两推一选”创制与全国落地 |
4.4 民主深化与制度超越:从村支部选举到乡镇直选 |
4.4.1 民主上升:公推直选由乡村走向乡镇 |
4.4.2 民主拓展:由村内选举走向多村联选 |
4.4.3 民主深化:制度创新的持续动力 |
第五章 耦合创新: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的内在机理 |
5.1 党的领导:制度创新的组织保障 |
5.1.1 农村党建催生制度创新需求 |
5.1.2 地方党组织推动制度创新实践 |
5.1.3 党中央确认制度创新结果 |
5.2 农民发展:制度创新的内在动力 |
5.2.1 农民逐利:制度创新的经济动因 |
5.2.2 农民维权:制度创新的政治追求 |
5.2.3 农民参与:制度创新的文化场域 |
5.2.4 农民发展:制度创新的核心动力 |
5.3 理法合一:制度创新的价值遵循 |
5.3.1 合法性:制度创新的外部边界 |
5.3.2 合理性:制度创新的内在准绳 |
5.3.3 人民性:理法合一的创制精神 |
5.4 内生外嵌:制度创新的路径依赖 |
5.4.1 诉求萌发:制度创新的起点 |
5.4.2 以势抗争:制度议程的设置 |
5.4.3 价值嵌入:制度创新的实现 |
5.4.4 党的引领:制度创新的扩散 |
5.5 耦合效应:制度创新的协同机制 |
5.5.1 制度场域:创制发生的空间环境 |
5.5.2 四维一体:制度创新的体系结构 |
5.5.3 系统协同:制度创新的合力机制 |
5.5.4 耦合机制:制度创新的实现机理 |
第六章 党的制度创新引领农村发展的未来走向 |
6.1 以制度创新强化党的基层领导 |
6.1.1 跨村选人:创新党的基层选举制度 |
6.1.2 跨级用人:创新党员干部管理制度 |
6.1.3 跨委育人:创新党员人才培养制度 |
6.2 以制度创新满足农民发展需求 |
6.2.1 问题:农民需求的现状分析 |
6.2.2 归因:农民需求的制度成因 |
6.2.3 策略:农民需求的制度供给 |
6.3 以制度创新引领农村“三治融合” |
6.3.1 党的领导制度创新:三治融合的基本前提 |
6.3.2 农村制度耦合创新:三治融合的协同机制 |
6.3.3 党领民治体制创新:三治融合下的农村善治 |
6.4 以制度创新推进乡村振兴 |
6.4.1 创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助推产业兴旺 |
6.4.2 创新农村生态保护制度,建设宜居乡村 |
6.4.3 创新村规民约惯习制度,培育文明乡风 |
6.4.4 创新农村社区治理制度,实现农村善治 |
6.4.5 创新农民收入分配制度,创造富裕生活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5)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协同创新内涵研究 |
1.3.2 协同创新机制研究 |
1.3.3 协同创新绩效研究 |
1.3.4 高校协同创新研究 |
1.3.5 研究述评 |
1.4 概念界定及研究内容 |
1.4.1 概念界定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设计 |
1.5.1 研究框架 |
1.5.2 研究方法 |
1.5.3 技术路线 |
1.6 主要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与相关技术方法 |
2.1 协同创新理论基础 |
2.1.1 创新与协同的内涵 |
2.1.2 协同创新的概念界定 |
2.1.3 协同创新系统的特征 |
2.2 网络组织理论 |
2.2.1 网络组织的概念 |
2.2.2 网络组织的基本特征 |
2.2.3 网络组织的构成要素 |
2.3 相关技术方法 |
2.3.1 系统工程思想及其方法 |
2.3.2 博弈思想及其技术方法 |
2.4 本章小结 |
3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伙伴选择决策研究 |
3.1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主体与功能 |
3.2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伙伴选择过程 |
3.2.1 合作伙伴选择的基本原则 |
3.2.2 合作伙伴选择决策过程分析 |
3.3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伙伴选择评价体系构建 |
3.3.1 高校协同创新网络与结构 |
3.3.2 基于网络理论的合作伙伴决策过程分析 |
3.3.3 合作伙伴选择决策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
3.4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伙伴选择决策建模 |
3.4.1 决策模型建立的基本原则 |
3.4.2 条件假设 |
3.4.3 决策模型构建 |
3.5 算例求解 |
3.5.1 背景介绍 |
3.5.2 数据采集与分析 |
3.5.3 算例计算 |
3.6 本章小结 |
4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运行机制研究 |
4.1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运行机制框架模型 |
4.1.1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的动力机制框架模型 |
4.1.2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的过程机制框架模型 |
4.2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的动力机制 |
4.2.1 主体间合作的内部推动力 |
4.2.2 主体间合作的外部牵引力 |
4.2.3 主体间合作的支撑力 |
4.3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的信息传播机制 |
4.3.1 主体间合作的信息传播特征及模式 |
4.3.2 基于SIR传染模型的信息传播机制分析 |
4.4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的利益分配机制 |
4.4.1 利益分配原则确立 |
4.4.2 利益分配模型构建 |
4.4.3 算例分析 |
4.5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的风险管理机制 |
4.5.1 主体间合作风险类型及其成因 |
4.5.2 主体间合作风险管理机制构建 |
4.5.3 主体间合作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构建 |
4.6 本章小结 |
5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绩效评价研究 |
5.1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的系统特性 |
5.2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绩效的影响因素模型构建 |
5.2.1 影响因素选取的基本原则 |
5.2.2 初始影响因素识别 |
5.2.3 基于专家审议法的影响因素筛选 |
5.2.4 基于解释结构模型的影响因素分析 |
5.3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绩效评价 |
5.3.1 基于AHP的影响因素权重计算 |
5.3.2 主体间合作绩效影响因素量化 |
5.3.3 主体间合作绩效评价模型构建 |
5.4 实证分析 |
5.4.1 问卷设计与调查 |
5.4.2 数据统计分析与结论 |
5.5 本章小结 |
6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关系发展对策建议 |
6.1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关系发展对策 |
6.1.1 加强主体合作行为辨识与整合 |
6.1.2 实施协同创新系统界面管理 |
6.1.3 动态调整优化合作伙伴 |
6.1.4 加强主体间合作信任管理 |
6.2 深化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合作关系的政策建议 |
6.2.1 加大协同创新政策支持 |
6.2.2 完善协同创新法律保障体系 |
6.2.3 推动协同创新平台建设 |
6.2.4 加强协同创新评价和监督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7.2 进一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绩效影响评价问卷 |
博士研究生阶段发表论文及研究成果 |
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参加的科研工作 |
致谢 |
(6)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与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基本问题 |
一、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概念界定 |
(一) 意识形态 |
(二) 意识形态工作 |
(三) 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 |
二、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要素和特征 |
(一) 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要素分析 |
(二) 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特征 |
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必要性 |
(一)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 |
(二) 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要求 |
(三) 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要求 |
(四) 巩固党长期执政地位的要求 |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资源基础 |
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理论依据 |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政党意识形态建设的思想 |
(二) 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借鉴 |
(三) 中国共产党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与贡献 |
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现实条件 |
(一) 意识形态工作的经济基础日益巩固 |
(二) 意识形态工作的治理成效显着增强 |
(三) 意识形态工作的规范程度不断加强 |
(四) 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核心形象良好 |
(五) 西方民主制度“神话”日趋破灭 |
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价值诉求 |
(一) 围绕两个巩固任务增强意识形态凝聚力 |
(二)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意识形态引领力 |
(三) 立足人民主体立场增强意识形态吸引力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历史实践 |
一、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历史考察 |
(一) 1921—1949:意识形态工作的初步开展 |
(二) 1949—1978: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推进 |
(三) 1978—2012:意识形态工作的调适完善 |
(四) 2012—至今: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推进 |
二、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的历史经验 |
(一)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
(二) 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
(三) 坚持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系统建设 |
(四) 坚持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创新发展 |
三、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的反思启示 |
(一) 正确处理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
(二) 避免意识形态斗争的扩大化和绝对化 |
(三) 努力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与管理方式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现实挑战 |
一、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面临的国际挑战 |
(一) 西方国家政治层面的“颜色革命” |
(二) 西方经济金融层面的价值输出 |
(三) 西方文化传媒层面的话语霸权 |
(四) 西方宗教组织层面的思想渗透 |
二、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面临的国内挑战 |
(一) 社会转型新情况带来的问题 |
(二) 多元社会思潮相互交织的干扰 |
(三) 网络新媒体延伸的负面效应的冲击 |
三、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面临的自身困境 |
(一) 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创新动力有待提升 |
(二) 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创新能力有待加强 |
(三) 意识形态工作的手段创新方式有待优化 |
(四) 意识形态工作的基层创新有效性有待提高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原则遵循 |
一、指导思想一元化与思想文化多样化相统一的指导原则 |
(一) 指导思想一元化是意识形态的客观规律 |
(二) 思想文化多样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经现象 |
(三) 坚持一元指导与多元思想的辩证统一 |
二、意识形态工作的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立场原则 |
(一) 坚持党性原则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 |
(二) 坚持人民性原则满足美好生活向往 |
(三) 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辩证统一 |
三、意识形态理论的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的内容原则 |
(一) 坚守党的意识形态理论核心内容的继承性 |
(二) 立足实践进行党的意识形态理论的创新 |
(三) 坚持继承性与创新性的辩证统一 |
第六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的路径选择 |
一、推进理论创新,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
(一) 坚持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
(二) 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 |
(三)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四) 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理论人才队伍 |
二、推进手段创新,壮大思想舆论主阵地 |
(一) 正确引领社会思潮,积极回应现实问题 |
(二) 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净化网络生态环境 |
(三) 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打造意识形态前沿阵地 |
(四) 创新思想舆论宣传方式,推进理论传播大众化 |
三、推进话语创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话语权 |
(一) 巩固话语主体权威,提升话语影响力 |
(二) 坚持主题守正创新,抢占话语先机 |
(三) 转化话语表达方式,增强话语亲和力 |
(四) 建构中国特色的国际话语权,开拓国际视野 |
四、推进基层工作创新,增强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度 |
(一) 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领导管理 |
(二)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群众生活实践 |
(三) 坚持关切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
(四) 打牢基础文化阵地,建设社会主义大众文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的研究成果 |
(7)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科技创新驱动:我国北斗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发展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目标、方法及重难点 |
第二章 科技创新与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 |
第一节 科技创新的理论基础 |
一、创新与科技创新 |
二、科技创新的构成 |
三、科技创新的运行模式 |
四、科技创新的运行机制 |
五、科技创新的保障机制 |
第二节 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的多维度分析 |
一、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的时代背景 |
二、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的核心能力 |
三、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的实际价值 |
第三节 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内涵 |
一、科技创新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迫切需要 |
二、科技创新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明方向 |
第四节 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核心地位及引领作用 |
一、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核心地位 |
二、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 |
第三章 科技创新驱动我国北斗产业发展态势 |
第一节 我国北斗产业的发展概况 |
一、我国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发展历程 |
二、科技创新驱动我国北斗产业发展背景 |
三、科技创新驱动我国北斗产业发展现状 |
第二节 北斗产业面临GPS的直接挑战 |
一、北斗技术层面面临的挑战 |
二、北斗产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
第三节 北斗产业面临GPS的竞争优势 |
一、北斗与GPS共性技术优势分析 |
二、北斗系统发展的创新特质分析 |
三、北斗产业发展的潜在优势分析 |
第四节 科技创新驱动北斗产业的发展机遇 |
一、科技创新驱动北斗核心技术突破 |
二、科技创新促进北斗政策环境完善 |
三、科技创新推动北斗参与国际竞争 |
第四章 科技创新对我国北斗产业未来发展影响 |
第一节 科技创新推动北斗产业技术新变革 |
一、创新型国家建设引导北斗产业系统发展 |
二、科技创新对北斗产业技术变革提出要求 |
第二节 科技创新培育北斗产业发展新能力 |
一、具备对产业发展关键性推动的能力 |
二、加强对行业应用多元化拓展的能力 |
第三节 科技创新促进北斗产业发展新影响 |
一、创新北斗产业商业模式 |
二、创新北斗产业金融支持 |
三、创新北斗产业管理体系 |
第四节 科技创新驱动北斗产业步入新领域 |
一、北斗产业发展前景展望 |
二、北斗产业发展领域预测 |
第五章 科技创新驱动我国北斗产业加快发展策略 |
第一节 以顶层设计指引北斗产业健康发展 |
一、做好北斗产业顶层设计 |
二、夯实北斗产业平台建设 |
第二节 以技术创新夯实北斗产业发展基础 |
一、突破北斗关键核心技术瓶颈 |
二、加快北斗系统科技创新速度 |
三、提升北斗系统科技创新能力 |
第三节 以应用创新扩大北斗产业发展规模 |
一、加强军民融合应用创新 |
二、加大民用市场应用创新 |
第四节 以模式创新构建北斗产业发展闭环 |
一、完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
二、创新市场化的商业模式 |
第五节 以协同创新打造北斗产业发展生态 |
一、深化国家政策指引 |
二、优化产业创新环境 |
三、加速科研成果转化 |
四、推动技术人才培养 |
第六节 以金融创新注入北斗产业发展活力 |
一、发挥北斗产业投资基金的重要作用 |
二、推动政府成为金融创新的重要角色 |
第七节 以国际化战略布局提升北斗全球竞争话语权 |
一、抓紧制定北斗国际化战略发展策略 |
二、加快实施北斗国际化战略布局步伐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件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9)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方面的研究 |
1.2.2 关于中国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和设立意义的研究 |
1.2.3 关于中国自贸试验区功能方面的研究 |
1.2.4 关于中国自贸试验区经济效应的研究 |
1.2.5 关于中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方面的研究 |
1.2.6 关于中国自贸试验区下一步发展的建议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内容和结构安排 |
1.5 论文创新点和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点 |
1.5.2 存在的不足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基础理论研究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自由贸易区(FTA) |
2.1.2 自由贸易园区(FTZ) |
2.1.3 自由贸易试验区(PFTZ) |
2.1.4 负面清单 |
2.1.5 渐进式改革 |
2.1.6 顶层设计 |
2.2 相关基础理论 |
2.2.1 制度创新理论 |
2.2.2 区域经济增长理论 |
2.2.3 政策试验理论 第3章 中国自贸试验区的设立背景、战略意义和发展历程 |
3.1 中国自贸试验区设立的背景 |
3.1.1 设立的国际环境 |
3.1.2 设立的国内背景 |
3.2 中国自贸试验区的战略意义 |
3.2.1 全面深化改革的试验田 |
3.2.2 优化开放战略格局的新支撑 |
3.2.3 带动区域发展的增长极 |
3.2.4 积累防范经济风险经验的政策试验区 |
3.3 中国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历程 |
3.3.1 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酝酿与设立阶段 |
3.3.2 上海自贸试验区基本框架形成完善和制度创新探索阶段 |
3.3.3 中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经验推广与扩大试点 |
3.4 本章小结 第4章 中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 |
4.1 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创新 |
4.1.1 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
4.1.2 改革商事登记制度 |
4.1.3 改革境外投资管理制度 |
4.2 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创新 |
4.2.1 打造高标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
4.2.2 创新通关管理模式 |
4.2.3 大力发展新型贸易业态 |
4.3 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的金融开放制度创新 |
4.3.1 深度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 |
4.3.2 加强人民币跨境金融产品设计与供给 |
4.3.3 增强金融服务功能 |
4.3.4 创新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
4.4 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 |
4.4.1 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
4.4.2 反垄断审查制度 |
4.4.3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
4.4.4 企业年报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
4.4.5 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 |
4.4.6 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 |
4.5 本章小结 第5章 中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方式 |
5.1 中国以往区域性政策试验的推进机制 |
5.2 中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推进方式 |
5.2.1 国家统筹领导和正式法律授权下的制度创新 |
5.2.2 国家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定相关政策 |
5.2.3 省级政府负责制度创新的组织实施 |
5.2.4 以组织化为主的制度创新经验复制推广 |
5.3 中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有效推进动力机制 |
5.3.1 顶层设计、顶层推动与任务倒逼机制 |
5.3.2 制度捷径与“条块”政绩显示竞争机制 |
5.3.3 各领域各部门之间制度创新的协调机制 |
5.4 本章小结 第6章 中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效果分析 |
6.1 自贸试验区的制度红利 |
6.1.1 模型设定及估计方法 |
6.1.2 数据和变量 |
6.1.3 实证结果 |
6.2 自贸试验区的资本流动效应 |
6.2.1 模型设定及估计方法 |
6.2.2 数据和变量 |
6.2.3 实证结果 |
6.3 自贸试验区对经济增长的长期效应 |
6.3.1 模型设定及估计方法 |
6.3.2 数据和变量 |
6.3.3 实证结果 |
6.4 本章小结 第7章 推进中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政策建议 |
7.1 中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面临的问题和障碍 |
7.1.1 理论准备相对不充分且可借鉴经验缺乏 |
7.1.2 国家对自贸试验区法律授权仍不够充分 |
7.1.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面临的阻力较大 |
7.1.4 区域性政府职能转变与全国现有行政体制不兼容 |
7.1.5 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难以全面复制推广 |
7.2 深入推进中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政策建议 |
7.2.1 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法律制度建设 |
7.2.2 国家层面成立强有力的协调管理机构 |
7.2.3 将部分自贸试验区转变为自由贸易港 |
7.2.4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域的制度创新 |
7.2.5 加快推进以服务业为重点的对外开放 |
7.2.6 加快推进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 |
7.2.7 加快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和金融监管制度创新 第8章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科研成果 致谢 |
(10)高校协同创新利益配置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高校协同创新的发展维度 |
一、顺应大科学时代发展的需要 |
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 |
三、推进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 |
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需要 |
第二节 理论和实践价值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咨政意义 |
第三节 研究对象的确定 |
一、研究概念的界定 |
二、研究对象的选择 |
第二章 回顾与反思:理论机理与文献述评 |
第一节 已有研究:多学科视域中的文献综述 |
一、协同 |
二、协同创新 |
三、利益配置机制 |
第二节 研究思路:结构内容和技术路线 |
一、已有研究评述 |
二、研究内容 |
三、技术路线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多种方法综合应用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比较研究法 |
三、案例研究法 |
四、系统分析法 |
五、调查访谈法 |
第三章 协同创新:宏观政策下的理想追求 |
第一节 范式转变:从封闭式创新到开放式创新 |
一、熊彼特的创新理论 |
二、创新理论演进 |
三、国家创新体系理论 |
第二节 模式变迁:从体制壁垒到融合集成 |
一、高校科技创新发展的社会化 |
二、高校学科、科研、人才发展的网络化 |
三、高校科技创新社会网络化的典型案例 |
第三节 高校选择:从产学研合作到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
一、协同创新是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
二、协同创新为高校实现“进位赶超”提供历史机遇 |
三、高校协同创新相关理论基础 |
第四章 现实困境:高校协同创新利益分析 |
第一节 厘清利益:理论机理与文献述评 |
一、利益相关者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主要内容 |
第二节 聚焦利益:现实状况与理论诉求 |
一、高校协同创新中的利益相关者 |
二、协同创新利益主体需求 |
三、协同创新利益冲突分析 |
四、协同创新利益分配系统分析 |
第三节 协调利益:权力冲突的权利转向 |
一、利益相关者协调的逻辑起点 |
二、利益相关者合作关系的演化 |
三、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的构建 |
第五章 价值逻辑:应然的取向与规范性的理想 |
第一节 美国视角:协同创新发展历程及经验 |
一、美国协同创新发展历程 |
二、美国协同创新机制探析 |
第二节 欧盟借鉴:协同创新组织模式比较分析 |
一、欧盟协同创新体系发展历程 |
二、欧盟协同创新组织模式特点 |
第三节 典型案例:借鉴思考为我所用 |
一、从美国I/UCRC看协同创新 |
二、协同创新的加拿大“NCE计划” |
第六章 共同治理: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制度路径 |
第一节 “共治”观念:高校协同创新治理设计之“轨” |
一、理论范式:利益相关者与治理 |
二、分析维度:整合与互动 |
三、协同层面:战略、知识、组织 |
第二节 机制构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之“钥” |
一、高校协同创新体系的构建要素 |
二、高校协同创新组织管理体制创新 |
第三节 体系框架: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高校协同创新利益配置机制 |
一、利益主体的协同机制 |
二、配置行为的优化机制 |
三、资源整合的保障机制 |
第七章 高校协同创新利益配置案例剖析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实证研究:利益相关者多元诉求之“要” |
一、B协同创新中心管理体制与利益配置机制 |
二、八家协同创新中心有关利益配置机制分析(如表7-2所示) |
三、高校协同创新利益配置实证研究 |
第二节 高校协同创新:一个期待续写的“故事” |
一、高校协同创新利益配置机制研究结论 |
二、推动高校协同创新的政策建议 |
结语 |
附录 |
附录1: 2013年国家首批认定的“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名单 |
附录2: 2014年国家第二批认定的“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名单 |
附录3: “高校协同创新工程”研究项目调研提纲 |
附录4: “高校协同创新工程”调研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四、试论我国金融创新中的制度障碍及解决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D]. 张芳. 吉林大学, 2020(03)
- [2]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法律规制 ——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为视角[D]. 罗团. 吉林大学, 2020(08)
- [3]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D]. 刘志永. 山西财经大学, 2020(12)
- [4]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研究 ——以D村“两票”制为例[D]. 梁俊山. 山西大学, 2020(07)
- [5]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体间合作机制研究[D]. 邱必震.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01)
- [6]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研究[D]. 孙秦敏. 曲阜师范大学, 2021(02)
- [7]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8]科技创新驱动:我国北斗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发展策略研究[D]. 江博. 武汉大学, 2018(01)
- [9]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研究[D]. 张怡. 吉林大学, 2018(12)
- [10]高校协同创新利益配置机制研究[D]. 徐晓丹. 厦门大学, 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