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曲线混业经营——关于分业框架下实现混业经营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魏军[1](2021)在《中国银行业与保险业融合发展机理与路径优化研究》文中提出银行业、保险业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随着两者的不断发展,银保混业经营成为社会经济环境下的必然产物,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强,银保一体化发展成为大势所趋。2019年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味着无论银行业、保险业以何种模式、何种方式融合,必须以高质量为发展方向,而当前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银行和保险机构之间混业经营的深入程度存在显着差异。银行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资源优化配置、系统性风险防控中扮演关键角色。因此,本文从微观视角,研究银保融合发展机理、银保融合发展绩效分析、路径的设计和优化、相关主体应对策略的选择等相关问题,对通过银保融合推动银行综合绩效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论文在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银行业、保险业的实际情况,基于生态共生理论、协同熵理论相关理论以及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理念,综合运用动态网络SBM模型、Malmquist模型、门槛效应模型、Bootstrap方法、固定效应等模型和方法,借助于DEA-slover、Stata等研究工具,对我国银行主导下的银保融合发展机理和路径展开深入研究。首先,构建银保融合发展种群竞争模型,分析二者融合发展机理,界定二者融合发展的共生演化关系,将现阶段银保融合发展划分为资本积累的筹资过程和业务盈利的运营过程;第二,评估银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动态网络绩效,从全要素生产率的视角分析银保融合对银行业高质量发展绩效的影响,明确促进绩效提升的资本积累、业务运营双重路径的关系,为设计与优化银保融合发展路径提供依据;第三,构建门槛回归模型,基于资本积累和业务盈利的门槛效应,设计、优化银保融合发展路径;最后,基于银保融合双重路径,构建针对银行收益、风险的动态面板模型,探讨银行主体在银保融合双重路径下的策略选择,分析银保融合相关监管政策对银行收益、风险的影响,提出政府部门银保融合监管策略。论文的创新之处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运用Lotka-Volterra方法构建银保融合发展种群竞争模型,揭示主体之间、主体与环境之间的共生演化机理。引入生态共生理念,提出银保融合发展共生机理分析框架,基于Lotka-Volterra方法构建银保融合发展种群竞争模型,明确银保融合发展主体间演化效应,揭示银保融合生态共生系统演化规律、共生机理,判定银保融合阶段的形成条件、演化条件及演化方向;基于熵变模型,探究银保融合生态共生系统内主体演化与外界环境变化的协同机制,改进银保融合发展Lotka-Volterra种群竞争模型,揭示银保融合发展主体关系演化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的协同机制。(2)构建动态网络SBM模型和DN-Malmquist模型,打开银保融合发展中的银行主体绩效黑箱。针对银保融合发展路径设计与优化需要具有差异化的特性,探讨银行主导的银保融合过程中,兼顾收益和风险的高质量发展绩效的变化趋势特征;针对银行业的资本积累过程和业务运营过程,基于动态网络SBM模型和DN-Malmquist模型,以是否拥有保险牌照作为银行是否推进银保融合发展的标准,对比有无牌照的银行高质量发展绩效间的差异;探讨银行筹资阶段和运营阶段绩效间的差异,厘清推进银行业高质量绩效提升的资本扩张、业务运营双重路径的关系,为设计与优化银保融合发展路径提供依据。(3)运用Hansen门槛面板回归模型,设计、优化银保融合发展路径。针对筹资和运营双重路径,挖掘当银行处于资本合作、业务盈利能力不同阶段时,高质量发展绩效对银行主导的银保融合能力的效应影响;构建门槛回归模型,基于资本合作和盈利能力的门槛效应,估计并检验高质量绩效对于银保融合路径的区间效应影响;设计、优化银保融合发展路径。(4)运用动态面板回归模型,针对银保融合双重路径,提出银保融合发展策略。界定反映业务融合、资本扩张双重路径监管政策的相应指标,提出银保融合发展双路径实现过程中,不同政策监管方式对银行收益、风险的作用机理;构建影响银行收益、风险的动态面板模型,明确特定路径下监管政策发挥作用的方式和作用力度,为进一步实现银保融合中的银行及监管部门策略选择,提供理论支撑。
许灵修[2](2021)在《德意志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研究》文中指出
何震[3](2020)在《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研究》文中提出纵观世界金融发展历史,金融结构的变迁与包括金融监管制度在内的金融制度密切相关;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和优化受到一定时期金融发展水平即金融结构的影响和制约。金融结构不同,金融市场所引致的金融风险也不同。金融监管的首要目标就是防控金融风险,金融监管的优化历程体现着金融结构的演化。经济学家巴曙松认为,从结构角度看,金融结构决定金融监管的制度和结构。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都是动态发展的,两者在发展的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存在紧密配合与协调发展的关系。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之间的关系是相对复杂的关系,属于耦合理论研究范畴。运用耦合理论研究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之间的关系具有可行性与创新性。本文力图通过对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的耦合关系进行理论、机理、实证与应用研究,以期对中国金融发展提供一定的政策参考。通过理论分析表明,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金融结构决定金融监管的制度与结构;金融监管优化影响和制约着金融结构演化。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之间存在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动态耦合关系。在机理研究方面,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可以看作是一个超循环系统,系统内部包括所有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主体;系统外部受经济、社会、法律、文化、意识形态等外部环境的影响。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的演进是受到正在演进过程中金融结构演化子系统、金融监管优化子系统以及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系统的相互作用,从而形成超循环。实证研究发现,资本市场中的股票发行总额、股票市值以及基金规模是金融结构演化对金融监管优化产生约束的主要因素。金融监管优化中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本市场的股票交易额和通货膨胀率是金融监管优化制约金融结构演化的主要因素。2002年至2017年中国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度的时序变动表现出明显“W”形态,说明二者耦合具有的阶段性与波动性特征。且二者耦合度总体呈现出下降态势,说明二者存在不良耦合。同时,运用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的理论构建金融结构演化约束条件下的金融监管优化变迁动态模型,分析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系统的适应性,发现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的自相关系数均较高,说明二者均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
闫泓汀[4](2020)在《保险公司穿透式监管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认为2016年4月12日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而带来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难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至此,“穿透式监管”正式成为我国金融监管政策概念被确定下来。2017年,为了响应国家对金融行业“监管从严”的监管政策调整,“穿透式监管”成为“热门概念”被频繁的运用到保险监管机构规则的修订中。保险“监管从严”已经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并已成为当前我国保险监管的改革趋势。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在此后制定的监管规则是否经过对“穿透式监管”的广泛的论证无从得知,但仅从保险监管部门当前对于穿透式监管的立法数量上来看,似乎已经明显违背了国务院办公厅的初衷——整治互联网金融乱象,对于“穿透式监管”出现了扩张解释和概念滥用的现象,在实践中明显已经对我国既有的保险行业治理模式形成了冲击。因此本文对于穿透式监管的规制研究进行研究,以期寻找保险公司监管与有效治理之间的边界,并基于以上问题展开论述。本文的第一章对于穿透式监管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梳理。保险监管的理论基础中,主要归纳总结了政府对于保险行业进行监管的理论,包括公共利益说、部门利益论与俘获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监管理论中的行为假定,主要梳理了金融学和经济学中理性选择理论、期望效用理论和违法行为决策论作为本文保险监管行为与被监管行为分析的基础;在保险监管威慑理论中,对保险监管威慑进行了概述,并理顺了监管威慑理论的发展脉络、分析了金钱处罚的威慑。由于金钱处罚存在边际效应,因此对于金钱处罚的最优强度进行了分析。并对保险威慑理论中非金钱处罚适用其法理基础进行了分析,具体是指对于劳动权、财产权和营业自由的限制;第二节中对于穿透式监管理论的发展进行梳理;第三节中,首先对行为监管的理论进行梳理,主要有“有限理性假设”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对行为监管由理论到实践的发展进行相应的介绍。由于行为监管的依据不同,目前实践中主要有三种类型:主体导向的澳大利亚模式、目标导向的英国模式和数据导向的美国模式。依据目前行为监管发展较为成熟的英国FCA金融监管局的对行为监管的相关立法进行了对比分析;其次,对功能监管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梳理,主要金融功能理论和监管套利理论。第四节中对于功能监管理论发展到实践进行了梳理。对于功能监管的框架,依据目前国际上的实践,其框架为分工重构、政策协同、监管协调、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支持、架构调整、信息共享、业界共治。在第五节中,对穿透式监管的实质即“透过现象看本质”进行了说明,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治理我国目前保险市场中的乱象。第二章穿透式监管在我国的实践中,通过对于我国保险监管机构的一系列立法及监管活动进行梳理,分为对于资本端的穿透、对于资产端的穿透和对于负债端的穿透。在资本端穿透一节中,对于公司股权的穿透包括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对于入股资金的穿透包括对保险公司股东入股资金的穿透和对于自我注资、循环注资的穿透。对于投资项目的穿透包括对于保险资金流向的穿透和对资管产品的穿透。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的穿透方法包括严格规定保险公司披露办法、对于关联交易向上的严格排查,并且将关联交易的主体扩大到自然人。对于负债端的穿透主要分为对保险产品的穿透监管和对误导销售的穿透监管。第三章通过梳理我国保险公司穿透式监管的现实困境包括对于监管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和穿透式监管与商事外观主义的冲突以及穿透式监管对于我国监管资源的浪费。保险监管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主要表现为我国保险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突击式”治理和为监管而监管的弊病,并分析了突击式监管在我国一直以来的历史沿革,并分析了我国保险行业突击式治理的根本原因以及此种治理方式所带来的危害。在穿透式监管与商事外观主义冲突中,笔者以正德人寿和天策公司股权代持案为例,揭示了我国保险监管对于私法自治领域的干涉,并揭示了该种行政执法介入司法裁判领域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共利益”的扩大解释;在穿透式监管对我国监管资源的浪费中主要论述了穿透式监管的根源在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成本以及适用穿透式监管需要培养专业人才的培养成本,以及采用穿透式监管与保险产品的创新以及市场金融交易效率之间的矛盾。第四章中论述了保险行业穿透式监管的法律规制与路径,主要包括穿透式监管与私法自治的逻辑归位、构建保险监管的长效机制、保险监管兼顾成本的方法以及发挥市场对于保险行业的约束作用。对于穿透式监管与私法自治的逻辑归位主要论述了穿透式监管应避免价值判断、在合同内部关系硬遵循司法自治已经防止穿透式监管的滥用引发系统性风险。对于构建保险监管常态化治理的长效机制中明确首先应当理性保险监管机构的治理能力和有效监管的边界,并建议将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引入对保险监管机构自由裁量权的规制中,主要包括目的合法性、适当性、必要性和狭义比例原则;对于保险监管的立法应当遵循事前评估、事后评估以及构建公众评议的机制。对于完善保险公司市场协同约束机制主要包含了首先、应担完善保险公司内部治理包括分离最终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以及建立现代公司治理框架发挥管理层的激励机制;对于完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首先应当加强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并厘清强制披露信息与资源披露信息边界,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督。完善保险公司退出机制。并发展我国商业信用评级制度,并强化运用商业信用评级结果至我国保险公司。
张蕊[5](2020)在《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与信用风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是支撑金融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的风险首先是信用风险问题,不仅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对于整个经济金融体系,对于全社会都是一个值得密切关注的重大问题。远的不说,从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到2009年的迪拜和希腊的危机来看,一国银行信用风险累积过多带来的后果可见一斑。当前从国内经济运行和发展环境上看,本轮国际金融危机过后的几年里,我国潜在经济增长率已经开始出现显着的下降,与此同时我国金融科技日益活跃,发展迅速,正在极大地改变人们的生活,也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提出了挑战。我国经济正在进入一个新时期,在这个新时期,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将会更加复杂和严峻,揭示这个银行信用风险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是我国当前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第2章从经济新常态和金融科技这两个切入点,对我国的经济新常态及其特征进行了界定和分析,并对金融科技及其特征和金融科技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和回顾。第3章首先分析了新时期我国经济新常态约束下的金融环境。主要从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混业化、金融杠杆高位化和金融监管宏观审慎化四个方面从理论上展开分析。接下来,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探讨了新时期我国金融科技约束下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问题,揭示了商业银行大力实现业务转型的历史必然性,并讨论了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特点、目标以及转型的具体种类。第4章对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后的信用风险进行了理论分析,较为细致地分析了信用风险的直接路径和间接路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直接路径包括利率市场化与银行信用风险、消费信贷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普惠金融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间接路径包括利率风险引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引致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引致信用风险。第5章和第6章对商业银行转型后信用风险的直接路径,包括利率市场化与银行信用风险、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以及银行普惠金融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这三个路径或机制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了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实现,以及随着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和普惠金融业务规模的愈益扩大,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愈益上升的结论。第7、8和9章对商业银行转型后信用风险的间接路径,包括利率风险引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引致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引致信用风险这三个路径或机制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了转型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与利率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这三种风险之间呈正向关系,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越大,引致的信用风险越大的结论。最后,第10章,针对研究结论,从政府层面、保险公司层面和商业银行层面,提出了若干条对策建议。
周茜[6](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1978-2017)》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金融监管学理论为指导,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过程。1978-2017年,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1978-1992年“一行”集中监管时期、1992-2003年“三足鼎立”分业监管时期、2003-2017年“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时期。1978-1992年“一行”集中监管时期,监管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客体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方式为现场稽核。1978-1992年集中监管体制的效率体现在:在集中监管基础上,我国金融业获得较好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效率有所下降,金融机构资产增加的速度快于中国人民银行机构数量和职工人数增加的速度,全国各地监管资源配置差异较大。集中监管体制的特征是:初步实现机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权力逐渐扩大;金融监管的协调发生在中国人民银行内设部门之间。1992-2003年“三足鼎立”分业监管时期,监管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客体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方式为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1992-2003年分业监管体制的效率体现在:金融业不良贷款问题较为突出;在分业监管基础上,我国金融业获得较好的发展;金融业的监管资源以银行业为主。分业监管体制的特征是:继续实行机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权力逐渐缩小;金融监管的协调从中国人民银行的内部转移至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之间。2003-2017年“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时期,监管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客体为存款类金融机构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监管方式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2003-2017年分业监管体制的效率体现在: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开始下降;在分业监管基础上,我国金融业继续获得较好的发展;金融监管资源配置的效率有所提高。分业监管体制的特征是:机构监管保持不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地位有所提升;金融监管协调的对象主要是“一行三会”。根据这些变化,本文将1978-2017年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特征总结为如下几点:一是我国一直实行的是机构监管;二是中国人民银行在不同的金融监管体制中始终起着重要的作用;三是无论是集中监管体制,还是分业监管体制,始终要面临金融监管协调的问题。由此得到的启示在于:我国应当逐步实现功能监管;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作用继续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根据金融业的不同特点,实行有区别的监管,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郑雪[7](2020)在《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研究》文中认为综合经营是世界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是综合经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研究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及其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影响,对于促进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稳健经营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结合发达国家经验和中国国情,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深入研究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演进、发展现状与路径选择,开展风险分析与实证研究,并基于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特征,构建完整的风险防范体系,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对策。本文试图为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与风险防范建立较为系统的分析框架。作为一项金融实务,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有着深刻的理论内涵。本文从历史、法律和市场三重视角,深刻剖析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涵与联系。利用不同理论假说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进行理论解释,进而围绕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面临的风险这一焦点问题,探究适用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内部风险管理理论与外部监管理论。从理论角度完成了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产生、发展与风险防范的理论重构。通过比较分析发达国家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背景、特征、利弊与立法路径,简要回顾中国商业银行40年来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演进与发展历程,总结发达国家经验对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未来发展可以借鉴之处。深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参与投资银行业务的范围及组织形式,以及代表性商业银行的发展实践,分析指出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在内部经营与外部竞争方面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在行业发展、业务深度、组织形式、收入结构、人员素质等方面的症结亟待解决。风险及其有效防范是银行业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核心议题,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前提是对其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与组织风险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从分析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所具备的一般性风险来源入手,着力研究三大类投资银行业务的典型合规风险表现,探究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利益冲突、风险传递与风险集中等特殊风险的成因与传导路径,据此得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重点与难点。从国内外相关实证文献来看,理论界对于投资银行业务是否有利于商业银行提高经营效率,以及投资银行业务如何影响银行个体风险与金融系统稳定性等问题尚无定论,从实证角度研究投资银行业务对银行风险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2009-2018年19家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基于波动性风险分析理论、资产组合原理相关性分析框架及面板数据回归分析方法,考察了投资银行业务对银行风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投资银行收入无明显周期性趋势,波动性明显高于利息净收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会加剧银行业收入的不确定性,但由于收入占比较小,投资银行业务并非造成我国银行业收入波动的主要因素。多数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收入与利息净收入表现为正相关性,商业银行难以通过参与投资银行业务实现分散收入波动风险的目的。投资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风险影响的回归结果较为显着,随着投资银行收入在银行收入结构中的权重越来越大,商业银行多元化收入程度随之加深,银行利润损失风险随之下降。基于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特征与实证研究结论,论文构建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相结合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体系。这一体系的构建实现了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战略管理的统一和结合,明确指出各类型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路径选择,并设计了由公司治理框架、内部控制机制与风险管理流程共同构成的风险防范体系与风险管理实施平台。在银行组织内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引入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与之相适应、相补充,这一框架的设计包含监管目标与原则、市场结构监管与市场行为监管等基本要素。在构建风险防范体系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薄弱环节、特定组织形式的风险隐患,以及给外部监管带来的全新挑战等问题展开讨论。并从强化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认识、增强银行组织对特殊风险的防范能力、提高应对风险冲击的抵御能力,以及提升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有效性四个方面提出应对措施。
李其成[8](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王立锋[9](2018)在《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优化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纵观经济学说史,可以发现各经济流派演变背后隐藏着一对古老的关系:政府与市场。政府和市场各有优势,又都会出现失灵,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是经济学家们辩论的焦点。实践证明政府和市场都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之“手”。金融监管是政府干预经济金融活动的一种行为,与商品市场失灵一样,金融市场也会出现失灵,并且更具脆弱性,因此,金融监管具有必要性。金融监管也面临一对古老的关系:效率和稳定。是追求金融效率,还是注重金融稳定?金融监管理论的发展过程正是不断平衡金融效率和金融稳定之间关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金融监管框架也在不断调整。金融监管框架是金融监管的“骨架”,也是决定金融监管方式和效果的根本性因素,而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监管要求的调整又影响着金融监管框架的变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给很多国家经济金融发展带来重创,危机过后,这些国家开始反思金融危机背后的监管问题,并开始对金融监管框架进行改革或完善。我国也对金融监管框架进行完善,2013年国务院设立部级联席会议,2015年底人民银行宣布建立宏观审慎评估体系,但一直到2017年底都未对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作较大调整。2012年以来,为了更好地适应金融发展需要,我国金融政策较为宽松,金融经营模式开始向混业经营趋势转变,创新型金融产品发展迅速,互联网金融企业数量急剧增长。在金融业发展欣欣向荣的同时,股市异常波动、险资举牌、资管乱象和高杠杆率等风险不断涌现。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十三五”规划建议作说明时指出,“近来频繁显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近期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说明,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就金融监管问题而言,从根源上来看,金融风险不断涌现的原因在于,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与金融发展状况、现实监管要求和国际金融监管发展趋势不匹配。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之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也进入了新时代改革阶段。2018年3月,银监会、保监会合并成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管管理委员会,运行16年的“一行三会”监管框架宣告结束。这是16年来我国金融监管框架的第一次大幅度调整,但这并不意味着金融监管框架改革的完成。相反,本文认为这恰是新时代我国金融监管框架改革的起步。那么,金融监管框架下一步如何优化?“鉴以往可以知未来。”本文详细梳理了我国金融监管框架历史演进和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监管框架的改革实践。在纵向分析中,本文将1948年以来我国金融监管框架的历史演进划分为五个阶段,并从中总结出我国金融监管框架变化所遵循的四个共同特点。在横向比较中,本文选取了典型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研究了后危机时代这些典型国家的金融监管框架的改革实践,并总结了改革经验。在对我国金融监管框架现状研究中,本文并未直接就问题谈问题,而是另辟蹊径,从我国近几年出现的金融风险出发,通过分析金融风险出现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来剖析我国金融监管框架存在的问题。综合国内外金融监管改革实践经验和总结,本文提出了未来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优化需要坚持的五个原则,根据已有监管模式对未来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优化的可能路径进行分析,并通过对可能路径的两次筛选,筛选出未来我国金融监管框架的最优路径。金融监管框架的优化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因此,本文提出新时代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优化路径“三步走”方案:第一步是已完成的“一委一行两会”监管框架;第二步是“一委一行两会一局”监管框架,这是向第三步监管框架的过渡阶段;第三步是搭建“一委一行‘双峰’”监管框架。
李华[10](2018)在《中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末以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和金融分工的深化,国际银行业混业经营成为确定性发展趋势,主要经济体的银行业纷纷进入混业经营阶段。与此相反,由于发展阶段的时代特殊性,我国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则于2003年确立了分业经营和规制体制。近年来,伴随着政府对银行业经营体制规制的放松,加之金融创新活动的推动,我国银行业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业经营变迁。然而由于政府规制改革的滞后,银行业混业经营与分业规制体制存在显着的内在冲突,政府基于混业视角的银行业规制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在规制经济学范畴内,综合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工具,突出政府规制制度的激励与约束功能,重点研究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中的政府规制问题。首先,以银行业混业经营的政府规制动因分析为出发点,进而分析和确立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政府规制现实路径,运用经济学基本理论从成本收益、金融创新、规制博弈、有效边界等角度对影响政府规制意愿和行为的主要因素展开理论分析。其次,在总结归纳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的范围,清晰界定了规制放松阶段下我国银行业的资本型和契约型两种主要混业经营模式,对两种模式下的银行业混业经营基于效率和安全视角对其内在机理、混业程度和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和探讨,并使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银行业混业经营的效率问题进行分析和比较,论证了现阶段混业经营规制放松的现实合理性。最后,在对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不同历史阶段的混业经营规制比较和借鉴的基础上,对我国现阶段政府规制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问题成因进行深入分析。对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的规制研究表明现阶段的政府规制放松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提升了银行业的经营水平和竞争力。然而,政府对资本型混业经营模式的规制存在着制度供给不足、准入壁垒过高、规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突出,基于效率提升的规制放松和政策完善需进一步推进。同时,政府对当前契约型混业经营创新模式的规制缺乏预见性、及时性的有效规制安排,进而引发了规制竞次、重复规制和规制空白等一系列问题,造成严重的市场乱象和系统性风险隐患问题,业已成为国家层面的金融规制核心目标和任务。由此,本文对现阶段银行业混业经营政府规制中的问题及成因等方面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政府对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系列改革对策,以期能促进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的稳健发展。
二、论曲线混业经营——关于分业框架下实现混业经营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曲线混业经营——关于分业框架下实现混业经营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银行业与保险业融合发展机理与路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范围与研究对象 |
1.3.1 研究范围 |
1.3.2 研究对象 |
1.4 研究意义 |
1.4.1 理论意义 |
1.4.2 现实意义 |
1.5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6 技术路线 |
1.7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银行业与保险业作用关系的相关研究 |
2.1.1 银行业与保险业间竞争合作关系的研究 |
2.1.2 银行业与保险业的网络协同研究 |
2.1.3 文献评述 |
2.2 银保业与保险业融合发展路径相关研究 |
2.2.1 银行业高质量绩效的影响关系研究 |
2.2.2 银保融合路径的门槛效应研究 |
2.2.3 文献评述 |
2.3 银行业与保险业融合发展监管政策的相关研究 |
2.3.1 银保融合发展收益风险的研究 |
2.3.2 面向风险收益的银保融合发展监管政策的研究 |
2.3.3 文献评述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银行业与保险业融合发展共生机理分析 |
3.1 银行业与保险业混业经营的发展实践 |
3.1.1 银行业与保险业的混业经营 |
3.1.2 银行业与保险业融合发展的模式及定位 |
3.2 银行业与保险业融合发展的共生关系分析 |
3.2.1 银行业与保险业的融合发展主体 |
3.2.2 银行业与保险业融合发展特征 |
3.2.3 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共生关系分析 |
3.2.4 银行业与保险业融合发展共生机理分析框架 |
3.3 银保融合发展主体间演化效应分析 |
3.3.1 银保融合发展两种群Lotka-Volterra模型构建 |
3.3.2 银保融合发展系统平衡点、稳定性分析 |
3.4 银保融合发展与社会经济环境的协同效应分析 |
3.4.1 银保融合发展共生系统的熵变过程 |
3.4.2 考虑系统熵变的Lotka-Volterra模型改进及系统稳定性分析 |
3.5 银保融合发展生态系统的共生框架分析 |
3.5.1 符合我国现阶段需求的银保融合发展生态系统共生框架构建 |
3.5.2 银保融合发展生态系统主体间作用及共生关系演化 |
3.5.3 银保融合生态系统发展质量提升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银保融合视角下的银行业动态网络绩效分析 |
4.1 银行业高质量绩效的机理分析及模型选择 |
4.1.1 银行业高质量生态系统的设定 |
4.1.2 银行高质量发展绩效模型的构建 |
4.2 基于动态网络SBM模型的银行高质量绩效的测度 |
4.2.1 银行高质量发展绩效指标体系构建 |
4.2.2 银行高质量发展阶段绩效的比较分析 |
4.3 基于DN-MALMQUIST模型的银行全要素生产率的测度 |
4.3.1 银行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与阶段分析 |
4.3.2 银行全要素生产率的分解与阶段分析 |
4.4 银行业高质量动态网络绩效的对比分析 |
4.4.1 银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整体绩效对比分析 |
4.4.2 银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筹资阶段绩效对比分析 |
4.4.3 银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运营阶段绩效对比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银保融合发展路径的设计与优化 |
5.1 银保融合路径门槛模型的选择 |
5.1.1 银保融合路径影响机理分析 |
5.1.2 银保融合发展路径的模型设定 |
5.2 银保融合发展路径影响因素的选取 |
5.2.1 样本与数据选取 |
5.2.2 变量的设定与说明 |
5.3 银保融合总路径的设计与优化 |
5.3.1 资本积累视角下银保融合总路径的设计与优化 |
5.3.2 运营能力视角下银保融合总路径的设计与优化 |
5.4 银保融合分阶段路径的设计与优化 |
5.4.1 银保融合筹资阶段路径的设计与优化 |
5.4.2 银保融合运营阶段路径的设计与优化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银保融合发展路径下的应对策略分析 |
6.1 银保融合发展路径影响银行绩效的机理分析 |
6.1.1 银保融合发展路径选择对银行绩效影响的机理分析 |
6.1.2 银保融合发展中监管政策对银行绩效影响的机理分析 |
6.2 研究设计 |
6.2.1 模型选择 |
6.2.2 变量选取与说明 |
6.2.3 模型设定 |
6.2.4 数据来源 |
6.3 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
6.3.1 银保融合发展路径下银行业应对策略选择 |
6.3.2 银保融合发展路径下监管部门应对策略选择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门槛模型STATA代码 |
附录 B 固定效应模型STATA代码 |
附录 C 银行高质量绩效数据结果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3)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评述 |
1.2.1 金融结构理论 |
1.2.2 金融监管理论 |
1.2.3 金融结构与金融监管关系研究 |
1.2.4 耦合理论在经济学中的应用 |
1.2.5 现有文献的评价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耦合的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金融结构演化 |
2.1.2 金融监管优化 |
2.2 相关理论分析 |
2.2.1 演化经济学理论 |
2.2.2 最优化理论 |
2.2.3 复杂适应系统理论 |
2.2.4 自组织理论 |
2.3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的动因 |
2.3.1 促进经济发展 |
2.3.2 防范金融风险 |
2.3.3 金融结构演化决定金融监管优化 |
2.3.4 金融监管优化主动适应金融结构演化 |
2.4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关系的判定 |
2.5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系统的自组织特征 |
2.5.1 动态开放性 |
2.5.2 远离平衡态 |
2.5.3 非线性效应 |
2.5.4 系统涨落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现象及机理 |
3.1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的表现形式 |
3.1.1 结构耦合形式 |
3.1.2 功能耦合形式 |
3.1.3 时空耦合形式 |
3.2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的一般规律 |
3.2.1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的“互动共生” |
3.2.2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的“集散” |
3.2.3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的“协同” |
3.3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要素 |
3.3.1 耦合主体要素 |
3.3.2 耦合资源要素 |
3.3.3 耦合环境要素 |
3.4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的演化模型 |
3.4.1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子系统自催化 |
3.4.2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子系统交叉催化 |
3.4.3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系统超循环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历史变迁与现状 |
4.1 中国金融结构演化的发展历程 |
4.1.1 20世纪30年代以前中国金融结构 |
4.1.2 1927-1948年中国金融结构 |
4.1.3 1949-1978年中国的金融结构 |
4.1.4 1979年以来中国的金融结构 |
4.1.5 中国金融结构演化的评价 |
4.2 中国金融监管优化的发展历程 |
4.2.1 金融监管制度萌芽阶段(1905年-1948年) |
4.2.2 高度计划经济下的金融管理阶段(1948年-1984年) |
4.2.3 分业监管模式的探索阶段(1984年-1992年) |
4.2.4 分业监管模式的建立阶段(1992年-2003年) |
4.2.5 分业监管模式的完善阶段(2003年-2017年) |
4.2.6 分业监管模式的改革阶段(2017年至今) |
4.2.7 中国金融监管优化的评价 |
4.3 中国金融结构的现状特征分析 |
4.3.1 中国金融机构结构 |
4.3.2 中国金融市场结构 |
4.3.3 中国金融工具结构 |
4.4 中国金融监管现状特征分析 |
4.4.1 中央银行的监管 |
4.4.2 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
4.4.3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 |
4.5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过程中存在问题 |
4.5.1 金融市场化水平偏低 |
4.5.2 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偏高 |
4.5.3 路径依赖问题明显 |
4.5.4 社会信用水平尚显不足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度分析 |
5.1 金融结构演化的指标的构建与测度 |
5.1.1 金融结构的界定 |
5.1.2 金融相关比率(FIR) |
5.1.3 中国金融相关比率的测度 |
5.1.4 中国金融结构测度指标体系的构建 |
5.1.5 中国金融结构演化评价指标体系实证分析 |
5.2 中国金融监管优化指标体系的构建与测度 |
5.2.1 宏观审慎监管的量化研究 |
5.2.2 中国金融监管优化测度指标体系的构建 |
5.2.3 中国金融监管优化指标体系实证分析 |
5.3 耦合度的定义与标准 |
5.3.1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的耦合度定义 |
5.3.2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的耦合标准 |
5.4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度模型的构建 |
5.4.1 灰色关联分析法 |
5.4.2 基于灰色关联度的耦合模型 |
5.4.3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度计算方法 |
5.5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的实证分析 |
5.5.1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度测算及分析 |
5.5.2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度结果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适应性分析 |
6.1 新制度经济学的框架理论 |
6.1.1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
6.1.2 制度变迁理论 |
6.1.3 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问题 |
6.2 金融结构演化约束条件下金融监管优化的适应性分析 |
6.2.1 适应性分析模型设定的基本思路 |
6.2.2 金融结构演化约束下的金融监管优化适应性分析动态模型 |
6.3 适应性分析动态模型的模拟过程及结果分析 |
6.3.1 脉冲响应方程 |
6.3.2 参数的极大似然估计(MLE) |
6.3.3 适应性分析动态模型的结果分析及相关意见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的政策建议 |
7.1 发挥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主体协同效应 |
7.2 有效整合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资源 |
7.3 持续优化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环境 |
7.4 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发挥耦合示范作用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全文总结 |
8.2 创新点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图索引目录 |
附录B 表索引目录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4)保险公司穿透式监管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穿透式监管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保险监管的理论基础 |
一、政府监管保险行业的理论基础 |
二、监管理论中的行为假定 |
三、保险监管威慑理论 |
第二节 穿透式监管溯源 |
一、“穿透式监管”的语素分析 |
二、“穿透式监管”实质—透过现象看本质 |
三、“穿透式监管”的理论来源—行为监管与功能监管 |
第三节 行为监管 |
一、行为监管理论 |
二、行为监管的实践 |
三、行为监管的目标 |
四、行为监管的对象 |
第四节 功能监管 |
一、功能监管理论 |
二、功能监管的实践 |
三、功能监管的框架 |
第二章 穿透式监管在我国的实践 |
第一节 资本端的穿透 |
一、保险公司股权的穿透 |
二、股东资金的穿透—“安邦保险”为例 |
第二节 资产端的穿透 |
一、穿透投资项目 |
二、穿透关联交易 |
三、穿透股票短期炒作 |
第三节 负债端的穿透 |
一、穿透信用保证保险—以“侨兴私募债”为例 |
二、穿透至合格投保人 |
第三章 我国保险公司穿透式监管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
一、监管权扩张的内因 |
二、监管者缺憾 |
三、监管两难悖论 |
第二节 突击式监管悖论 |
一、“突击式”的穿透监管 |
二、“突击式”监管的根本原因 |
三、“突击式”监管的危害 |
第三节 “穿透式”监管对商事外观主义的阻碍 |
一、对私法领域的穿透—正德人寿股权代持案为例 |
二、行政规章介入私法自治的争议 |
三、冲突根源:对“公共利益”的盲目扩大解释 |
第四节 造成监管成本的浪费 |
一、“穿透监管”的执行成本 |
二、“穿透监管”的机构成本 |
三、“穿透监管”的机会成本 |
第四章 对穿透式监管的法律规制路径 |
第一节 穿透式监管与私法自治的逻辑归位 |
一、穿透监管与私法领域的区隔 |
二、“穿透”应遵循客观原则 |
三、穿透后应综合进行认定 |
第二节 构建保险监管常态化治理机制 |
一、穿透监管有效治理的边界 |
二、穿透监管权力的规制路径 |
第三节 穿透监管兼顾成本收益 |
一、成本收益分析的立法要求 |
二、监管措施的事前评估 |
三、监管政策的事后评估 |
四、社会公众的评议机制 |
第四节 完善市场协同约束机制 |
一、完善保险公司内部治理 |
二、完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
三、完善保险公司市场退出机制 |
四、发展保险公司信用评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5)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与信用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关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相关研究 |
1.2.2 国内关于商业银行信用的相关研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本文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创新之处 |
1.4.2 本文不足之处 |
2 当代中国所处的新时期 |
2.1 我国新时期的界定 |
2.2 我国的经济新常态 |
2.2.1 我国经济新常态的界定 |
2.2.2 我国经济新常态的根本特征 |
2.3 我国金融科技浪潮的兴起 |
2.3.1 金融科技的界定 |
2.3.2 金融科技的特征 |
2.3.3 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历程 |
2.4 本章小结 |
3 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金融环境与业务转型 |
3.1 新时期我国经济新常态约束下的金融环境 |
3.1.1 利率市场化 |
3.1.2 金融机构混业化 |
3.1.3 金融杠杆高位化 |
3.1.4 金融监管宏观审慎化 |
3.2 新时期我国金融科技约束下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 |
3.2.1 金融科技约束下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历史必然性 |
3.2.2 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特点 |
3.2.3 业务转型的目标 |
3.2.4 业务转型的具体种类 |
3.3 本章小结 |
4 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后信用风险的理论分析 |
4.1 直接信用风险 |
4.1.1 利率市场化与银行信用风险 |
4.1.2 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 |
4.1.3 普惠金融业务的信用风险 |
4.2 间接信用风险 |
4.2.1 利率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4.2.2 操作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4.2.3 流动性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4.3 本章小结 |
5 新时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直接路径Ⅰ:利率市场化与银行信用风险 |
5.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1.1 利率市场化与利率水平的关系 |
5.1.2 利率水平的变动对商业银行贷款行为与信用风险的影响 |
5.1.3 商业银行贷款规模与信用风险 |
5.2 研究设计 |
5.2.1 变量设计 |
5.2.2 模型设计 |
5.2.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5.3 实证结果与统计分析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相关性分析 |
5.3.3 面板数据回归分析 |
5.3.4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 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后信用风险直接路径Ⅱ:业务转型与银行信用风险 |
6.1 消费信贷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 |
6.1.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2 研究设计 |
6.1.3 实证结果与统计分析 |
6.2 普惠金融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 |
6.2.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2.2 研究设计 |
6.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7 新时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间接路径Ⅰ:利率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7.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1.1 利率水平波动与商业银行信贷期限偏好 |
7.1.2 利率水平波动与企业借款的续短为长模式 |
7.1.3 续短为长的借款行为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
7.2 研究设计 |
7.2.1 变量设计 |
7.2.2 模型设计 |
7.2.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3 实证结果与统计分析 |
7.3.1 描述性统计 |
7.3.2 相关性分析 |
7.3.3 回归分析 |
7.3.4 稳健性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8 新时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间接路径Ⅱ:银行操作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8.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8.1.1 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定价 |
8.1.2 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权、操作风险和引致信用风险 |
8.1.3 商业银行利率定价难度、操作风险和引致信用风险 |
8.1.4 商业银行竞争程度、操作性风险和引致信用风险 |
8.2 研究设计 |
8.2.1 变量设计 |
8.2.2 模型设计 |
8.2.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8.2.4 多重共线性检验 |
8.3 实证结果与统计分析 |
8.3.1 描述性统计 |
8.3.2 相关性分析 |
8.3.3 多元回归分析 |
8.3.4 稳健性检验 |
8.4 本章小结 |
9 新时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间接路径Ⅲ:银行流动性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9.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9.1.1 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流动性需求 |
9.1.2 商业银行流动性需求与信用风险 |
9.1.3 借款企业行为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
9.2 研究设计 |
9.2.1 变量设计 |
9.2.2 模型设计 |
9.2.3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9.3 实证结果及统计分析 |
9.3.1 描述性统计 |
9.3.2 相关性分析 |
9.3.3 面板回归分析 |
9.3.4 稳健性检验 |
9.4 本章小结 |
10 结论与对策建议 |
10.1 研究结论 |
10.2 对策建议 |
10.2.1 政府层面 |
10.2.2 保险公司层面 |
10.2.3 商业银行层面 |
参考文献 |
科研成果 |
致谢 |
(6)改革开放以来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1978-201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主要内容 |
四、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金融监管理论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模式 |
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 |
第三节 金融监管协调 |
第四节 宏观审慎监管 |
第二章 “一行”集中监管时期(1978-1992) |
第一节 1978-1992 年集中监管体制的运行方式 |
一、监管主体:一行 |
二、监管客体: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
三、监管方式:现场稽核 |
第二节 1978-1992 年集中监管体制的效率和特征 |
一、集中监管体制的效率 |
二、集中监管体制的特征 |
第三章 “三足鼎立”分业监管时期(1992-2003) |
第一节 1992-2003 年分业监管体制的运行方式 |
一、监管主体:三足鼎立 |
二、监管客体: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
三、监管方式: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 |
第二节 1992-2003 年分业监管体制的效率和特征 |
一、分业监管体制的效率 |
二、分业监管体制的特征 |
第四章 “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时期(2003-2017) |
第一节 2003-2017 年分业监管体制的运行方式 |
一、监管主体:一行三会 |
二、监管客体:存款类金融机构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
三、监管方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
第二节 2003-2017 年分业监管体制的效率和特征 |
一、分业监管体制的效率 |
二、分业监管体制的特征 |
研究总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投资银行业务对银行成本与效率的影响 |
1.2.2 投资银行业务对银行风险的影响 |
1.2.3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与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关系 |
1.2.4 论文创新之处 |
1.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结构安排 |
第2章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及风险防范的理论基础 |
2.1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相关概念剖析 |
2.1.1 商业银行及其业务的理论内涵 |
2.1.2 投资银行及其业务的理论内涵 |
2.1.3 三种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比较分析 |
2.1.4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组织形式辨析 |
2.2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经济学解释 |
2.2.1 金融中介功能观对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融合的启示 |
2.2.2 金融创新理论对商业银行在投资银行业务创新上的阐释 |
2.2.3 资产专用性假说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要素配置的解释 |
2.2.4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所隐含的制度变迁供求关系探析 |
2.3 综合经营风险管理理论研究 |
2.3.1 从定性分析向定量分析转化 |
2.3.2 从风险控制向风险管理转变 |
2.3.3 从单一风险管理向全面风险管理转化 |
2.4 后危机时代综合经营监管理论探究 |
2.4.1 更为严格的综合经营市场准入监管 |
2.4.2 综合经营监管的宏观审慎原则 |
2.4.3 综合经营机构的市场化退出机制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历史与现状分析 |
3.1 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现状分析 |
3.1.1 德国全能银行发展的历史沿革与特征 |
3.1.2 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演进与立法设计 |
3.1.3 英国银行母公司发展的背景与利弊 |
3.1.4 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国际比较对我国的启示 |
3.2 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现状分析 |
3.2.1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范围 |
3.2.2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组织形式 |
3.2.3 主要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实践 |
3.2.4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演进 |
3.3 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存在问题分析 |
3.3.1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承担的内部经营压力 |
3.3.2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面临的外部竞争压力 |
3.3.3 牌照资质差异导致经营局限性与业务深度不够 |
3.3.4 组织形式不一致,行业发展不平衡 |
3.3.5 收入结构不均衡,利润贡献度低 |
3.3.6 现有人员素质难以满足投资银行业务深入发展的需要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来源、成因与传导路径 |
4.1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的一般来源与特征 |
4.1.1 信用风险的来源 |
4.1.2 市场风险的成因 |
4.1.3 操作风险的来源与表现 |
4.1.4 流动性风险的来源与差异 |
4.1.5 声誉风险的传导路径 |
4.2 投资银行业务合规风险的表现形式 |
4.2.1 代理类业务风险的具体表现 |
4.2.2 委托类业务风险的具体表现 |
4.2.3 自营类业务风险的具体表现 |
4.3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面临的特殊风险成因与传导路径 |
4.3.1 利益冲突风险的生成途径 |
4.3.2 风险传递的主要途径与运行机制 |
4.3.3 资本重复计算的动因与实现路径 |
4.3.4 透明度风险的表现与特征 |
4.3.5 内部交易造成风险集中的基础与传导路径 |
4.4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对系统性风险的影响 |
4.4.1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对系统性风险的分解分析 |
4.4.2 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差异 |
4.4.3 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关联性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投资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风险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研究目的与样本选取 |
5.1.1 研究目的与假设 |
5.1.2 数据来源与说明 |
5.2 基于波动性风险理论的银行业收入构成波动性分析 |
5.2.1 银行业收入构成与波动状况 |
5.2.2 银行业收入波动性分析设计 |
5.2.3 样本总体收入波动性分析结果 |
5.3 资产组合理论框架下的银行收入构成相关性分析 |
5.3.1 银行收入构成相关性分析设计 |
5.3.2 样本个体收入相关性分析结果 |
5.4 投资银行业务对银行风险影响的回归分析 |
5.4.1 研究设计 |
5.4.2 变量选取 |
5.4.3 模型设定 |
5.4.4 实证结果与影响机制分析 |
5.4.5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体系构建 |
6.1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
6.1.1 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
6.1.2 导入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重要性 |
6.2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战略定位与路径选择 |
6.2.1 大型国有银行实现投资银行业务规模效应的发展路径 |
6.2.2 股份制商业银行发挥投资银行业务协同效应的主要路径 |
6.2.3 中小商业银行适度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路径选择 |
6.2.4 区域性、农村商业银行专业化发展的现实选择 |
6.3 公司治理框架与组织结构的优化 |
6.3.1 强化董事会职能与利益制衡机制 |
6.3.2 确立风险管理层级和运行流程 |
6.3.3 导入金融综合经营风险管理文化 |
6.4 内部控制机制与合规管理流程的设计与构建 |
6.4.1 以风险防范为目的建立内部控制体系 |
6.4.2 建立会计并表与风险并表双重管理机制 |
6.4.3 设置差异化的“防火墙”制度 |
6.5 风险管理流程再造与实施步骤 |
6.5.1 确立组织风险偏好与风险容忍度 |
6.5.2 开发风险识别与监测工具 |
6.5.3 设计风险度量与评估程序 |
6.5.4 规范风险控制与报告路径 |
6.6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
6.6.1 确立监管架构与监管主体 |
6.6.2 设定监管目标与原则 |
6.6.3 明确市场准入与股东标准 |
6.6.4 设置业务资格与范围限制 |
6.6.5 确立市场化退出要求 |
6.7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对策 |
7.1 补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薄弱环节 |
7.1.1 风险防范理念与风险管理文化方面的欠缺 |
7.1.2 风险管理体系与组织发展战略相脱节 |
7.1.3 风险管理能力与业务发展不匹配 |
7.1.4 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存在局限性 |
7.1.5 风险防范自律机制发挥不足 |
7.2 应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带来的监管挑战 |
7.2.1 强化金融监管的迫切性 |
7.2.2 多头监管与监管规则不一致 |
7.2.3 信息协调与并表监管机制不完备 |
7.2.4 对金融集团控股股东存在监管缺位 |
7.3 强化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的全面认识 |
7.3.1 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影响的重新认识 |
7.3.2 对不同组织形式风险差异的辨识 |
7.3.3 提高对银行集团风险隐患的重视程度 |
7.4 增强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特殊风险的防范能力 |
7.4.1 建立防范利益冲突风险的“中国墙”制度 |
7.4.2 控制内部交易造成的风险集中 |
7.4.3 强化自律性质的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建设 |
7.5 提高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冲击的抵御能力 |
7.5.1 保持资本充足水平与补充能力 |
7.5.2 以并表管理为基础防范资本重复计算风险 |
7.5.3 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
7.6 提升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有效性 |
7.6.1 夯实立法基础与监管标准 |
7.6.2 持续革新监管工具 |
7.6.3 利用市场力量约束利益冲突的发生 |
7.6.4 建立法人防火墙与业务防火墙“双墙制度” |
7.7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8)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优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一)金融监管 |
(二)金融监管框架 |
(三)优化路径 |
三、研究思路及论文结构 |
(一)研究思路 |
(二)论文结构 |
四、研究方法、本文创新及不足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相关理论与研究综述 |
第一节 金融监管必要性与质疑 |
一、金融监管必要性 |
二、金融监管的质疑 |
第二节 金融监管理论演进 |
一、金融监管雏形阶段 |
二、注重安全稳定阶段 |
三、崇尚效率自由化阶段 |
四、效率和安全并重阶段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模式综述 |
一、以监管客体为标准的模式 |
二、以监管主体为标准的模式 |
三、以监管理念为标准的模式 |
第四节 我国金融监管框架研究综述 |
一、关于我国金融监管框架存在问题的研究文献 |
二、关于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优化路径的研究文献 |
三、关于我国金融监管框架研究文献的评述 |
第二章 我国金融监管框架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计划经济阶段的金融监管框架(1948-1978年) |
一、新中国金融监管的萌芽 |
二、金融监管从高度集中到失控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框架探索阶段(1978-1992年) |
一、金融机构的设立和金融市场的构建 |
二、人民银行职能恢复和改革 |
第三节 分业监管框架建立阶段(1992-2003年) |
一、证监会设立 |
二、保监会设立 |
三、银监会设立 |
四、人民银行监管职能的规范与剥离 |
第四节 分业监管框架发展稳定阶段(2004-2017年) |
一、完善人民银行监管职能 |
三、完善银监会监管职能 |
四、完善证监会监管职能 |
五、完善保监会监管职能 |
第五节 新时代我国金融监管框架改革阶段(2017年至今) |
一、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
二、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 |
第六节 我国金融监管框架历史演进的基本特点 |
一、以人民银行职能的变化为主线 |
二、适应“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 |
三、寻求发展和稳定之间的平衡 |
四、国际经验借鉴与国内监管实践结合 |
第三章 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监管框架改革实践与经验总结 |
第一节 典型发达国家金融监管框架改革实践 |
一、美国金融监管框架改革 |
二、英国金融监管框架改革 |
三、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框架改革 |
第二节 新兴市场国家金融监管框架改革实践 |
一、巴西金融监管框架改革 |
二、印度金融监管改革框架 |
三、俄罗斯金融监管框架改革 |
四、南非金融监管框架改革 |
第三节 国际金融监管框架改革经验总结 |
一、更加注重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 |
二、更加注重金融监管的协调 |
三、更加注重金融消费者保护 |
四、更加注重综合监管和功能监管 |
第四章 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下出现的风险及根源探究 |
第一节 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下出现的风险 |
一、股市异常波动风险 |
二、保险资金举牌风险 |
三、资产管理乱象风险 |
四、高杠杆率的风险 |
第二节 金融风险出现的根源探究 |
一、金融监管框架与我国金融发展状况不匹配 |
二、金融监管框架自身结构与监管要求不匹配 |
三、金融监管框架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趋势不匹配 |
第五章 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优化路径选择 |
第一节 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优化路径原则 |
一、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
二、不能让金融脱离服务实体经济本质 |
三、以国内外金融发展改革趋势为基础 |
四、以平衡金融发展和金融稳定为方向 |
五、以更好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为抓手 |
第二节 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优化的可能路径 |
一、“一委一行两会”的监管框架仍需优化 |
二、三种可能路径及其筛选 |
第三节 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优化路径设计 |
一、优化当前“一委一行两会”监管框架 |
二、金融监管框架优化路径“三步走”方案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及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中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2.2 研究的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3.1 理论模型分析法 |
1.3.2 比较分析法 |
1.3.3 经验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 |
1.4 论文结构和主要内容 |
1.5 研究创新及改进之处 |
第2章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文献综述 |
2.1 政府规制的内涵 |
2.2 银行业规制理论的发展 |
2.2.1 规制必要性的理论 |
2.2.2 效率视角的规制理论 |
2.2.3 效率与风险并重的规制理论 |
2.2.4 系统性风险规制理论 |
2.3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研究 |
2.3.1 国外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研究 |
2.3.2 国内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研究 |
第3章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理论分析 |
3.1 银行业经营体制比较与政府规制动因分析 |
3.1.1 银行业经营体制比较 |
3.1.2 银行业混业经营的政府规制动因分析 |
3.2 银行业分业与混业经营的规制比较分析 |
3.2.1 政府规制目标与金融观点比较 |
3.2.2 政府规制的体制选择比较 |
3.2.3 政府规制的机制比较分析 |
3.3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经济学分析 |
3.3.1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成本—收益分析法 |
3.3.2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博弈分析法 |
3.3.3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有效边界动态分析 |
第4章 规制放松背景下国内银行业混业经营现状 |
4.1 国内银行业混业经营的现状分析 |
4.1.1 背景及确定性趋势分析 |
4.1.2 国内银行业混业经营的路径选择 |
4.1.3 国内银行业混业经营的发展状况 |
4.2 规制放松背景下银行业混业经营效率的实证分析 |
4.2.1 理论基础与假设 |
4.2.2 模型的建立 |
4.2.3 实证分析与结论 |
第5章 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现状、主要问题及成因 |
5.1 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的规制现状 |
5.1.1 政府对银行业规制的目标变迁 |
5.1.2 政府对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再放松 |
5.1.3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法律基础 |
5.1.4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体制 |
5.1.5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机制 |
5.2 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中的主要问题 |
5.2.1 法律环境不完善 |
5.2.2 政府规制放松的不均衡 |
5.2.3 政府规制低效运行 |
5.3 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主要问题的成因 |
5.3.1 法律制度供给不足 |
5.3.2 规制主体内在冲突 |
5.3.3 规制客体部分缺失 |
5.3.4 规制机制严重滞后 |
第6章 国际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比较与借鉴 |
6.1 20世纪末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放松的背景 |
6.1.1 金融业分工不断深化的推动 |
6.1.2 金融自由化理论为银行业混业经营提供理论基础 |
6.1.3 经济全球化引发银行业混业规制放松 |
6.1.4 政府与银行业的互动博弈 |
6.1.5 金融创新与信息技术的发展 |
6.2 20世纪末以效率为目标的银行混业经营的规制放松比较 |
6.2.1 政府规制目标比较 |
6.2.2 混业模式的政府选择比较 |
6.2.3 银行业混业经营的规制体制比较 |
6.2.4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机制比较 |
6.3 次贷危机后以安全为目标的银行混业经营的规制加强分析 |
6.3.1 危机对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制度的冲击 |
6.3.2 国际银行业规制体制改革 |
6.4 国外银行业混业经营政府规制的经验与借鉴 |
6.4.1 混业经营的必然性要求政府适当放松准入规制 |
6.4.2 政府需实施效率与安全并重的动态有效规制 |
6.4.3 政府规制改革要与各国实际相匹配 |
6.4.4 银行混业经营规制要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 |
第7章 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改革的对策 |
7.1 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和基本思路 |
7.1.1 政府规制改革的目标 |
7.1.2 政府规制改革的原则 |
7.1.3 规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
7.2 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改革的对策 |
7.2.1 改善法律环境,奠定混业经营的规制法律基础 |
7.2.2 加强规制主体改革,发挥规制者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
7.2.3 动态规制客体调整,完善有效规制的方向和内容 |
7.2.4 健全规制机制建设,强调机制作用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论曲线混业经营——关于分业框架下实现混业经营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银行业与保险业融合发展机理与路径优化研究[D]. 魏军. 北京交通大学, 2021(02)
- [2]德意志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研究[D]. 许灵修. 辽宁大学, 2021
- [3]金融结构演化与金融监管优化耦合研究[D]. 何震. 新疆大学, 2020(06)
- [4]保险公司穿透式监管的法律规制研究[D]. 闫泓汀. 吉林大学, 2020(08)
- [5]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与信用风险研究[D]. 张蕊.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6]改革开放以来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1978-2017)[D]. 周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7]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研究[D]. 郑雪. 辽宁大学, 2020(01)
- [8]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9]我国金融监管框架优化路径研究[D]. 王立锋.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10]中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研究[D]. 李华. 辽宁大学,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