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管淑慧[1](2021)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文中研究指明当前,许多国有企业都建立了包含内部审计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但是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国家相关政策下,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面临着升级的挑战。文章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国有企业应当改善内部审计形象、细化职能定位、注重内外部风险的管控、建立新型增值型内部审计体系,以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效益。
刘波[2](2021)在《明清藩封体制视角下的朝鲜王朝国家机构》文中指出百年来,中外学界对朝鲜国家机构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成果。学界前贤考察议政府和备边司等机关的职能与沿革运作,又阐述朝鲜政治体制与中国典制之间存在关联,但并未从整体上考察这些机构的组织方式和权力运行的基本特征,且选择的对象仅局限在各职事机关。此外,研究者往往将朝鲜国家机关的研究局限在政治制度史框架内,未曾放置于更宏大的明清时代中朝政治秩序结构内进行探讨。本文旨在梳理朝鲜政治组织架构和权力支配结构的总体面貌,并以“藩封体制”视角审视中朝政治秩序对朝鲜国家机构建置和权力运行产生的影响。学界通常以“华夷秩序”“朝贡关系”“朝贡体制”“朝贡贸易关系”或“朝贡贸易体制”等作为诠释明清时代对外交往性质的基本概念,这些概念从不同角度论证了明清中国与朝鲜关系的不同侧面,固然有其学术价值,然惜在过分强调的是明清中朝关系框架下的行为活动,既未指明朝贡行为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也未界定朝贡主体的范围界限,因而使用模糊的或统摄性的概念去考察中朝关系的基本属性时,反而会冲淡所得结论的严谨性,甚至会将明清中国与日本的关系混为一谈。鉴于“朝贡关系”“朝贡贸易关系”等概念削弱了明清中国和朝鲜王朝关系性质的独特性,故本文提出和采用藩封体制概念。本文认为,明清中国与朝鲜通过政治和军事活动确立了君臣名分,二者共同构筑了较为稳定的带有权力秩序性质的藩封体制。在此种政治体制框架下,朝鲜遵循以明清中国为权威中心的政治秩序,有藩屏天子和事大中国之任,而明清中国视朝鲜为藩属国,积极履行“字小”和怀柔远人之责。本文运用藩封体制视角对朝鲜国家机构进行系统考察后,认为朝鲜不在明清中国管辖的行政范围内,可以“自为声教”,其国的政治制度建设与运作却深受藩封体制下“上国”典制文化的影响,权力结构间也渗透着藩封体制的政治秩序。朝鲜国王的统治名义主要通过明清皇帝颁赐王爵、赐金印、赐舆服和赐谥号等途径获取,其又充分利用在藩封体制攫取的名分,以诸侯名义确立多项礼制法规,由此确立域内的统治合法性。王储权力与王权强弱紧密相关,国王通过请求明清皇帝册封王储爵位、自行制定和颁布王储的礼仪制度等方式,确立王储在藩封体制权力秩序中的礼制名分,以提高和强化王储在境内的权威。国王和王储以下的诸司百官并不受爵于明清皇帝,国家庶务和官员任免自理,这使得朝鲜政治制度建设和运作具有较高的自主性,但诸司百官的设置与权力运作保持本国“土俗”特征之余,作为国王的“陪臣”,也深受藩封体制的影响。朝鲜政务统领机关经历了都评议使司—议政府—备边司的转变。都评议使司被改置成议政府,是李芳远在藩封体制恢复后,为进一步伸张王权,仿照明朝废黜宰相之法对国政运营格局进行改制的结果。16世纪中叶,明朝和朝鲜同时陷入“南倭北虏”困境。在藩封体制边疆危机背景下,议政府署理和审议国政形同虚设,而备边司作为临时统筹边地军务的机关崛起,并最终在“壬辰倭乱”后确立统领国政之权。朝鲜中央政务执行机关围绕“六曹”展开,即“六曹”及分率的各属司具体执行庶务,承政院等阙内机关协助国王掌控和调整“六曹”施政,监察和谏诤机关纠察“六曹”政务过失,军政分离的军事机关独立于“六曹”之外,宗亲府等机关优礼宗亲勋贵,汉城府专管王京事务。“壬辰倭乱”后添设“六曹”行政体系之外收支“大同法”米谷的宣惠厅等机关,但目的是解决此前六曹分理政事时权力运行不畅和效率低下的困境。以上机关的总体布局,是太宗至成宗时期君主加强集权的产物,同时也是朝鲜认同和效仿明朝制度,进而改造国初承袭高丽旧制的结果。朱元璋赐朝鲜国号,郑道传等人把明朝与朝鲜比作成周与箕子,这造就了朝鲜君臣模仿周代六官和明代六部之制编纂国家政典,并按“六典”体例运营国政的政治思维。朝鲜地方政务分理机关分作行政和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和土官衙。它们的职能是为国王代行守土,在朝鲜制定的在藩封体制官爵序列中有其名分,但因处于外方而不直接参与事大活动,受藩封体制的直接影响要弱得多。朝鲜国家机构的体系布局固然与王权伸张或收缩、权力支配结构、政务运作方式等因素相关,但它亦受藩封体制的影响而进行调整,且权力支配结构间渗透着藩封体制的层级性政治秩序。明清中国并不直接干涉域外藩国政治体制的建设和运作,这使得朝鲜设计、组织和变革国家机构时具有较高的自主性。通过梳理,朝鲜国家机构的变革损益与周边局势的变动存在密切关联,权力结构总体呈现出完整的金字塔式特点,但其组织方式过于繁冗,政务运作不时出现“统而失序”,而且还存在两班职官阶层固化和“贵族政治”等基本特征。
仉立文[3](2020)在《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内部控制审计是各国监管层继美国SOX法案以后要求参照实施的一项上市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审计是通过审计师对上市公司进行内部控制测试和内部控制缺陷识别来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系统的可靠性,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和缺陷的披露来抑制管理层的舞弊行为,并最终为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提供重要保障。内部控制审计通过鉴证、出具审计意见的方式来发挥监督功能和信号传递作用,从微观层面来保障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然而,首先,对于外部投资者和监管者来说,内部控制审计属于行为过程审计,其审计过程难以观测,审计意见结果的形式和内容也相对简单。其次,由于长期以来中国审计市场需求较弱,审计师出于经济利益和审计市场竞争的考虑都会保留相应的审计投入,甚至对审计独立性做出妥协,从而伤害了审计质量。因此,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种外部治理手段是否可以发挥相应的审计功能实现它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的目标?对提高审计质量是否具有积极的作用?是否可以帮助公司纠正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具有相应的信息含量?这些问题都都值得我们去进一步挖掘。目前我国金融开放与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一方面,为了引进外资不断扩大开放市场,放宽各类资本的市场准入条件。另一方面,证券市场的不断扩容与即将实施的注册制使得当前的监管压力不断扩大和深化。如何有效利用市场力量引入外部有效的治理和监督机制是监管层和投资者公共关注的话题。在此背景下,我们通过对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进行研究,基于审计理论通过对是否实施内控审计和内控审计意见两个层面,对内控审计监督功能、信息功能和保险功能发挥和内控审计质量进行了检验,具体包括:第一,代理理论视角下,内控审计具有一定的监督功能。研究发现:与未实施内控审计的公司相比,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减少公司财务重述的发生,并能抑制应计项盈余管理行为,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对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和真实盈余管理并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内控审计意见可以揭示公司未来可能发生财务重述、违规处罚和应计项盈余管理。进一步研究发现,内部控制审计对财务重述和应计盈余质量的作用在不同内控水平的公司中存在差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会降低内部控制审计对减少财务重述和应计盈余管理的积极作用。当前内控审计体现出的监督功能说明,实施内控审计可以帮助公司识别内控内控缺陷并督促公司改进内控和财务报告系统,从而减少了公司财务重述并抑制了管理层应计盈余管理行为。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可以提示公司未来发生舞弊和违规行为发生的可能。然而,内控审计难以改变公司内部控制实质性缺陷的存在,并不能抑制被出具非标内控意见公司的重述、违规和应计盈余管理行为。公司内控水平的差异导致内控审计监督功能发挥存在异质性,存在实质内控缺陷的公司抑制了内控审计监督功能的发挥。公司由于业绩压力和公司固有内控缺陷的存在让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和盈余操纵仍存在机会。第二,信息理论视角下,内控审计具有信息功能。研究发现:首先,在实施内控审计的公司中,非标内控审计意见伴随着较低的财务报告可靠性及财务报表舞弊的可能,市场投资者会做出负向的市场反应。公司同时收到非标内控和非标财报审计意见引起的公司股价下跌幅度超过了单独收到非标内控或非标财报审计意见带来的影响。并且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可以向市场传达显着的负向信息,并引起公司股票价格下跌。以上证据证实当前内控审计已经具备了一般审计的信号功能,可以向市场投资者传递公司内控相关的信息并在股价中得到反映。其次,基于现有的信息披露规则,公司在季报和半年报中可以向市场传递公司的财务信息,投资者可以根据季报、半年报以及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提前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的判断和预测,而投资者无法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事前的判断和了解。随着内控审计实施年份的增长,投资者对公司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联系的认知更加深入。当公司被单独出具内控审计意见或是同时出具非标内控和财报审计意见时就会产生显着的负向市场反应。最后,市场投资者对公司风险的规避超过了对公司盈利的关注。与公司盈利相比,投资者显现出对公司经营和资金压力的关注。说明现有市场投资者对内控缺陷可能引起的舞弊及欺诈更倾向于“风险厌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很难在短期得到纠正,意味着未来发生舞弊和欺诈的可能,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向市场传递公司发生舞弊行为的信号作用被投资者所关注。第三,保险理论视角下,内部控制审计具有保险功能。研究发现,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增加了公司的审计费用,公司存在内控缺陷带来更高的审计费用溢价;法律风险在对内控缺陷与审计费用之间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实施内控审计增强了审计师和公司对内控缺陷带来法律风险的认知。一方面审计师通过提高审计费用来增强内控审计的保险价值,另一方面公司希望通过内控审计来缓解自身的法律风险,并接受审计费用的溢价。从法律风险与内控审计意见的关系来看,审计师会对高法律风险的公司出具非标内控意见,通过非标内控意见来为公司释放法律风险,同时也缓解了自身的法律责任。同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会对内部控制审计的保险价值产生影响。审计师提高了对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公司会产生诉讼风险的认知,从而显着增长了公司审计费用。进一步分析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对审计保险价值的影响在不同法律环境下存在差异,在高法律环境地区,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可以提高审计师对公司内控缺陷产生诉讼风险的认知,显着提高审计费用,但这种关系在低法律环境地区并不显着。此外,公司被出具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后并没有积极改进内部控制消除可能的法律风险。第四,内控审计质量与内控审计功能发挥。研究发现,首先,内部控制审计质量越高,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越低,且这种影响在不同产权性质的公司中存在差异。其次,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影响了审计监督功能的发挥,检验结果说明内控审计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审计意见购买活动。上市公司会通过审计师变更来实现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相比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更倾向于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进一步分析发现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并不受审计行业专长的影响,高审计行业专长不能帮助上市公司减少并整改内部控制缺陷,从而说明审计师难以抑制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再次,内控审计中存在意见购买的成因是对于外部投资者和监管者来说由于内部控制审计属于行为过程审计,其审计过程和审计意见的形成都难以观测。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比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更具不可预测性。内控审计质量的高低难以进行直接量化和评价,给公司带来了意见购买的机会。目前在内控审计功能发挥中,审计信息功能体现相对显着,监督功能和保险功能发挥并不充分。因此,提高内控审计质量和加强监管力度是充分发挥内控审计监督功能和保险功能的必然条件。因此,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中内控审计发挥了一定程度的审计功能,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内控审计的监督功能抑制了公司财务会计差错的发生和应计盈余管理行为,但并未充分抑制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和监管违规等机会主义行为。内控审计的信息功能促使公司对自身的内部控制进行修正和优化,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息,相应的提高了市场经济效率,同时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的具有负向市场反应,促使公司在监管和融资压力下寻求对自身有利的内控审计意见;内控审计的保险功能促使公司和审计师之间产生了更多的经济依赖,建立了内控缺陷和法律风险之间的联系,非标内控审计意见降低了公司和审计师的法律责任,体现出相应的保险价值。研究创新和贡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将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第三方审计进行研究,通过对内部控制审计监督、信息和保险功能的检验,揭示了投资者、监管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关注的内部控制审计治理作用及实施效果的问题。第二,有效区分了两类非标审计意见,并对其市场反应的进行研究。检验了当前市场投资者对内控审计意见的认知和反应,及内控审计信息功能的表现。让市场投资者和监管者对非标内控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第三,从制度设计最终目标上探究了当前市场中内控审计治理的效果情况,进一步通过检验发现存在审计意见购买这个结果,并以此来分析影响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及审计功能发挥的原因。尝试打开由于内控审计的不可预测性导致的执业“黑箱”。第四,采用了学术和实务界共同认可的多种变量作为衡量内控审计监督、信息及质量的替代变量,避免了单一变量检验结果不稳定的情形,保证了结论的稳健性。第五,采用了机器学习中交叉检验的方法来对内控审计质量进行评估,尝试了突破现有延续财务报告审计质量衡量方式的局限性。由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边界不局限于财务和会计活动,且公司内部控制的发展是领先于审计和会计职业及其理论发展的,因此必须采用新的评价方法来对内部控制审计质量进行评价。
白华,胡礼燕[4](2020)在《超越COSO:中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探索》文中提出中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成就斐然,实现了从企业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全覆盖,走出了一条从借鉴到创新的道路。以COSO为代表的内部控制理论难以合理解释组织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导致内部控制规范与风险管理规范并存,内部控制难以融入组织管理,从而造成内部控制建设流于形式。因此,有必要从管控融合视角,统筹协调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规范,建立适应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需要的新时代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现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整体创新。
樊孝东[5](2020)在《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研究(1944-1958)》文中指出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历来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也是中国史学界长期关注的重要课题。以往有关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研究,在研究范畴和视角上,多从宏观层面着眼,微观和个案的考察较为欠缺;在研究时段上,常以1949年为界将边区时期的互助合作运动与1950年代的合作化运动割裂开来。然而,对于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农业合作化运动而言,一方面,宏观、微观和个案研究应该结合起来,三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考察中共乡村治理的历史可知,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很多制度在边区时期已经进行过实验或已形成雏形,因此不能将两个时期连接起来就不能完整地展现集体化时期中共的乡村治理政策和实践。本文以河北省饶阳县五公村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1944—1958)为个案,按照纵向时序对其进行了较长时段的追踪和考察。从建立冀中抗日根据地第一个“土地合伙组”开始,到“农业合伙组”阶段的急剧扩张和退组事件,到“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合并小社成立全村大社与整社,再到尝试向集体农庄过渡和转为高级社的完整发展历程进行了“解剖麻雀”式的研究。主要探析了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历程中每一阶段的变化和特征,包括中共合作政策的演变及其影响,合作社本身的发展变化,社员入社、退社心态的变化等。并通过对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各个时期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的考察,进而探析合作社与国家、社员之间的互动关系。文章认为,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有一个从自发到自觉、从个别特例到全国典型的变迁过程。耿长锁及其农业生产合作社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农业合作化的标志性人物和示范性村庄,一方面是以耿长锁为代表的乡村精英人物的努力所致,另一方面也是合作社本身的发展契合了其时国家的政策需要和农民理想。但是,在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被树立成典型后,随着国家改造和重塑合作社的力度和进程逐步加大和深化,国家与合作社之间的管理边界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自主权逐步收缩,特别是关系到社员切身利益的地劳分红比例的变化更直接影响到合作社的经营发展与收益分配,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杜方正[6](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我国国有企业面对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现实难题,在犯罪论实践上的首要反应,当属建立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管理体系。上位法需求、合规制度的来源构成与行政监管要素是当前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现实境遇。合规文本模式导致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形式化、有效合规判定基准偏离刑事合规的预设轨迹以及法律程序性障碍影响刑事合规目的判定是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适用的主要问题。刑事合规本质上是由国家与企业出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之共同目的,采取的刑事实体、程序性及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手段在内的各项管理运行机制与措施。建构与完善企业合规制度是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实现内部治理的潜在要求。国有企业开展刑事合规管理有着天然的法理基础与实践来源。风险刑法理论、情境预防理论以及刑法治理模式理论成为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研究不可或缺的理论依据。国家法层面的刑事合规、国有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以及国资监管层面的刑事合规是国有企业三阶层刑事合规基本分类。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在于,国有企业是最为重要的合规主体,具有明显的法律拟制属性,刑事合规具有法治国企建设的内生动力。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价值取向在于实现犯罪预防的目的。实现现代企业治理则属于国家和企业共同的价值目标。刑事合规制度的风险防控既力求避免国家法层面的刑事法律风险,也对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设置必要“警戒线”,不断探索适合自身的基础路径与合规风险传导机制。准确识别与评估刑事合规风险是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关键。刑事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以审计监督、监察监督与专项合规管理为基础路径,主要针对商业活动与生产经营中的贪污贿赂型刑事合规风险、职权型刑事合规风险与经营型刑事合规风险。在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基理上,刑事合规管理体系是刑事合规传导阻断机制的基准阀门,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具有不确定性与跳跃性的基本特性。常规型刑事合规风险传导与突发型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共同构成了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标准化模式。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逻辑起点体现在行政监管与刑事合规的零和博弈,两者难以调和的矛盾成为合规管理首要面对的难题。行政和解的引入具有法定意义结案机制的参考价值,是有效刑事合规前置径路的必经环节,更是刑事合规立足长远的借鉴之策。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逻辑构造则表现于对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体系的反思。毫无疑问,国有企业刑事合规上的突破与进展,必然需要对现有的刑事合规管理架构进行必要的整合与改造,创设与组建统一的综合性合规部门,统筹管理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事项;合理协调监察与刑事合规职能关系,突出合规的前置刑事合规风险防控特征;突破西方产权理论束缚,完善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特殊合规激励政策机制;突破反腐败、反欺诈和反贿赂刑事合规领域,以刑事罪状论构建刑事合规职能视阈。刑事合规制度是否有效且得到充分地遵守与执行,关键在于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有效与否。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有效证成既遵循一般企业合规的客观规律,无一例外地围绕保证企业实现合法合规经营为根本目标。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有效性证成紧紧围绕刑事合规制度正当化与刑事合规制度的开放性展开。流于形式的刑事合规管理更是对企业有限管理资源的浪费与实质阻碍。正在走向成熟与完善的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应当力求在法律逻辑与司法实践中回避“故步自封”与“因循守旧”。作为迅速发展的一门科学,刑事合规需要有“海纳百川”之气度和“兼容并蓄”的气魄,敢于尝试、能够突破,于正当化基础之上实现刑事合规制度的“行稳致远”。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旨在建立以反腐败、反贿赂为中心的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与合规制度体系。通过引入预防商业贿赂合规失职罪的法律适用,反商业贿赂立法应坚持主体身份的一致性、合规体系的衔接性与资产保护的平等性等基本要素,以非自愿的排除性、出罪功能的自治性与追诉权的裁量性等维度构建刑事合规出入罪机制。刑事合规激励制度是国有企业建立与完善合规制度与体系的动因,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合规管理体系上的程序性展现。提倡依托行政与刑事合规激励新机制,激发“先行先试”国有企业在实现合规管理有效性与风险防控上有所突破与日臻完善,为全面推行企业合规制度奠定坚实环境基础与提供行动范本。
宋韶君[7](2020)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研究 ——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文中认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的高增长,与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深化背景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绩效分不开。过去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特大型央企通过资本运营实现了规模的快速扩张,然而与国有资产规模大幅增长形成对比的是,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相对不高、国有企业产业竞争力不足,从制度因素来看,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资管理体制与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已不相容。在此背景下,以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把国有资本运营权利授权给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简称“两类公司”),重构国资监管、国资运营、国企经营分开的三层国资管理体系,除了有利于减少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预,更重要的是实现国有资本运营与国有企业经营各司其职,引导国资管理目标从“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导向,转向“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资本价值导向,为国有资本价值增长可持续创造有利制度条件。“管资本”导向下三层次国资管理体系重构,需要配套的绩效评价机制。聚焦国有资本价值,重构与国有企业不同的绩效评价体系,不仅能为国资监管实践提供方法论指导,而且对引导国有资本价值管理、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回顾已有相关研究,虽然不乏从“政企分开”、“两权分离”视角对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管资本”改革逻辑的解释,但针对“两类公司”绩效评价的研究,要么是基于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孤立研究国有资本增值绩效,要么把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因素,作为外在于资本增值目标函数的因素研究,由此导致国有资本增值目标体系与国资管理体制改革逻辑的理论与现实“脱节”。本文所尝试的理论推进,就是使两者融合,把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因素分析,引入国有资本增值绩效目标体系,构建一个开放的、融合组织功能与系统目标的绩效分析框架。基于此,本文主要借鉴马克思资本理论及西方产权理论,结合对国资管理体制改革逻辑的现实考察,构建了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下的绩效评价体系。从“两类公司”职能侧重来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注重产业培育,兼顾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等政策职能;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追求投资收益,市场化程度更高。为使研究更有针对性,本文具体选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结构-功能分析方法,重点阐述在国资管理体制改革逻辑下,聚焦国有资本价值管理产权层,使国有资本增值绩效释放的实现机制,由此提出绩效评价方法体系和思路,指导指标体系构建。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一至三章,通过文献回顾及理论分析,以马克思资本理论为源头,借鉴公有制理论,构建了国有资本增值的目标体系;引入西方产权理论,从理论层面论证了绩效评价动因、评价目标、评价重点及评价方法;为分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是什么、如何评价”做理论铺垫。第二部分包括第四至五章,通过对“管资产”国资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效率的现实考察,将“管资本”改革逻辑引入国有资本增值目标体系,从而论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职能,确立重构国有资本运营产权层绩效评价体系的现实需求。在此基础上,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运用结构-功能分析方法,构建了融合国资管理目标与国有资本产权运营职能的绩效评价方法体系,为绩效评价体系“如何构建”提供方法指导。第三部分包括第六至八章,依托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方法和思路,探索性筛选绩效评价指标,并对其中核心评价指标进行实证分析,验证指标有效性,得出研究结论,提出绩效评价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及政策建议,旨在探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如何评价”的问题。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包括:1.“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资管理体制下,由于独立行使产权职能的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主体缺位,依附于行政关系的国有产权管理和国有企业经营,与“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保值增值”的绩效观念相互强化,使国有资本增值目标被异化为无限做大资产规模,导致资本增值潜力和企业创新活力被束缚。通过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构造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主体,把国有资本运营权利授权给“两类公司”,从而形成国有资产行政管理层、国有资本产权运营层、国有企业产业经营层相互分权、相互制衡的三层次国资管理体系,为重塑国有资本增值的动力机制提供有利的制度安排,就是“两类公司”设立的改革逻辑。2.随着“管资产”转向“以管资本为主”的三层次国资管理体制重构,一方面,绩效评价目标及观念,应从关注国有资产账面价值,转向强调国有资本产权价值,实现国有保值增值数量和质量的统一;另一方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作为国有资本产权运营层,定位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市场职能以及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等政策职能,相应地,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方法和逻辑与国有企业产业经营层应有所区别。着眼资本价值,构建与国有企业不同的绩效评价体系,实现绩效评价与国资管理目标的“激励相容”,成为绩效评价体系重构的现实需求。3.以国有资本增值为目标,聚焦国有资本产权运营职能,在绩效评价目标层,以资本价值统筹市场绩效和政策绩效子目标;在绩效评价标准层,以提升国有资本流动性(活力)、增值能力、防风险能力、布局优化能力、对社会资本带动力、对国计民生支持力“国有资本六力”为评价标准;在绩效评价指标层,以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经济增长新动能培育机制、国有股权减持市场化退出机制“三大机制”作为核心价值驱动指标选取依据;在指标权重和绩效标准值区分上,依据市场化程度、行政层级及资产规模、产融关系,构建不同分类视角下的“三维分类模型”,形成融合产权职能与国有资本增值目标的绩效评价方法体系。在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思路上,将“价值驱动指标”与“基础财务指标”相结合,实现与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衔接,把反映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国有资本价值变动趋势的指标纳入中长期评价体系。4.按照绩效评价方法体系和构建思路,结合绩效评价重点,选取国有资产资本化率、国有资产周转率,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作为核心评价指标。实证结果表明,三个指标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具有较好区分度和解释力。在数据层面,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与国有资产资本化率、国有资产周转率两个指标之间,具有较好互补性;国有资产周转率与国有资产资本化率之间,存在弱相关性,三大指标能较好刻画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目标的价值驱动逻辑。其中,国有资产周转率是描述国有资本流动性的结果指标,国有资产资本化率是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的驱动指标,有利于引导国有资本价值放大,是提高国有资产周转率的前提;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是描述国有资本潜在增值能力的预测性指标,有利于引导国有资本价值发现,以及对经济增长新动能的培育。本文的创新点集中体现在:1.选题的前沿性。现有文献缺乏把“国有资本”从“国有企业”的研究范畴中抽离出来,专门构建的国有资本产权运营层绩效评价体系。针对这一缺失,本文具体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研究对象,系统构建了专门针对国有资本产权运营层的绩效评价体系,某种程度上填补了这一研究空白。2.研究视角及方法体系的创新。本文打破了孤立的从国有资本增值视角,或者从国资管理体制改革视角的绩效评价研究,以马克思资本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为指导,构建了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的产权视角、融合国有资本产权运营职能与国有资本增值目标、包含“国有资本六力评价标准”、指标权重及标准值区分的“三维分类模型”的绩效评价方法体系,深化了对国有资本价值管理的理论解释,为绩效评价实践提供了系统的方法论支持。3.核心绩效评价指标的创新。聚焦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而设计的“核心价值驱动指标”,特别是国有资产资本化率、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等创新指标,突出体现了“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管资本”改革导向,能够较为准确反映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能力和增值能力,对指导绩效评价实践具有较强应用价值。
李航屿[8](2020)在《HG市人民医院内部控制体系优化设计》文中研究表明医院作为患者希望的载体,是医疗服务的主要承担者,与广大人民的利益紧紧联系,密不可分。在大势所趋的医疗改革条件下,医院亟待利用管理手段,致力于改善医疗服务的水平。从当前的经济和政策环境来看,医院面临的风险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在医院固有的财务风险、采购风险和医疗技术风险的基础上,医疗收费的合理性和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将成为医院管理风险的导火索。因此,内部控制不仅是医院产生质变的基石,更是应对市场中未知风险的壁垒。2012年,财政部发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标准(试行)》,5年后继而颁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国家逐渐重视内部控制在各企事业单位中的作用。同时基于实践,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本文运用内部控制理论对HG市人民医院的内控控制进行研究,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首先阐述选题医院内部控制优化体系的研究背景,分析国内外文献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的研究,从而举一反三,拓宽研究思路,开展研究内容。第二部分:介绍关于内部控制相关理论。首先循序渐进的引入内部控制基础理论,其次对内部控制五要素的内容、主要风险进行描述。第三部分:介绍光HG市人民医院的内部控制现状及存在问题。依据对公司的调查结果,从内部控制的五要素方面详细分析总结目前内部控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HG市人民医院内部控制整体方案设计,主要包括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方案设计、流程中关键的风险点以及规避措施。第五部分:内部控制的保障措施,具体阐述包括组织、制度、人员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本文研究对于HG市人民医院降低经营风险,规范内控管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代田[9](2020)在《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阶段,保险业务蓬勃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给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重大契机,众多中小型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保险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然而,长久以来,不专业的保险销售使消费者对保险的偏见根深蒂固,加之目前在我国保险行业中,大型保险公司由于其成立时间早、公司规模大、专业化程度高、在消费者群体中已形成口碑等原因,中小型保险公司想要在市场上有长久的立足之地并非易事。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必须要提升中小型保险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而提升实力和竞争力的关键,就是完善内控体系的运行机制,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程度体现了保险公司的价值和发展前景。由此来说,对中小型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改善性研究十分必要。本文以Z保险公司J分公司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ISM解释结构模型、内控五要素理论对Z保险公司J分公司的内控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首先,梳理了国内外大量有关保险行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文献;其次,介绍了Z保险公司J分公司的发展现状,分析了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控体系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方面的现状;然后,结合访谈和调查问卷指出了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控体系现存的问题,分析了问题的深层原因,并结合ISM解释结构模型和调查问卷的分析,归纳出影响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控体系的直接因素;接着,通过对内控体系的直接因素的分析,提出了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控体系的改进方案;最后,根据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控体系的改进方案内容,提出了改进措施的实施建议,以提高该公司内控体系的运行效率和综合实力。本文具有两重意义。第一,针对于Z保险公司J分公司而言,本文有利于改进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防范企业运营中的风险因素,提高业务的运行效率,有助于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控体系的完善和综合实力的提高;第二,针对于其他中小型保险公司而言,对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控体系的改进研究对其他中小型保险公司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彭雯[10](2020)在《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的经济后果研究 ——来自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的经验证据》文中指出随着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市场对信息中介国际化能力的需求亦随之增强。审计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信息中介之一,对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效率、维护市场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尤其在企业国际化以及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高速发展时期,打造拥有优质声誉、专业技能的国际化会计师事务所,塑造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国际知名度与核心竞争力,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是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战略目标之一。在政策的鼓励下,越来越多的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国际化的审计产品,多家中国境内证券从业会计师事务所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简称PCAOB)注册,拥有在美国资本市场中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这是在审计市场集中度较高的美国市场承接审计业务的首要资质;是向客户体量较大,市场机制完善的国家学习国际执业标准,积累国际经验的入场券;是在发达国家市场建立国际声誉,进行高质量国际化建设,加强审计供给能力的重要举措。本文基于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主动在PCAOB注册这一背景,系统探究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对中国境内A股主板上市公司的审计定价、审计质量以及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机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提供审计产品的供给方,其要素特征关系到事务所定价决策等微观行为,从而决定会计师事务所能否为市场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产品,进一步对资本市场中信息的可靠性、可比性产生重要影响。本文通过探究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这一审计供给方特征如何影响审计行为、审计结果以及审计作用,以期揭示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如何发挥积极作用,为提高资本市场信息质量,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运行提供理论借鉴。首先,本文通过分析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对中国境内业务审计定价决策行为的影响,发现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促使审计收费显着提高,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声誉较高的事务所中效应更为显着,并且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促使审计投入增加,说明事务所提高定价的动机是对声誉成本与审计投入成本的考虑;结合审计师能力的分析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促使审计师专业能力的提升,一定程度上表明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之后提高审计收费反映为国际化能力的提升。此外排除了客户规模、产权差异、境外投资者持股、低价竞争、审计收费粘性、内生性等因素的潜在干扰。第二,在探究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对审计定价决策行为影响渠道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结合审计结果,分析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如何影响中国境内业务的审计质量。研究发现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之后,境内业务审计质量显着提高。进一步分析发现,在审计风险较高、事务所规模较大的样本中,国际化对审计质量的提高作用更加明显,一定程度上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促使审计师提高审计质量的动机是在声誉机制下,事务所为了发送国际化这一积极信号,出于对潜在风险,国际声誉成本的考虑,因而有动机提高审计质量。此外审计师能力方面,结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学历素质的实证检验结果发现事务所在PCAOB注册之后注册会计师人数显着增加,学历水平显着提高,表明事务所在国际化的过程中会吸收更多高学历的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师的素质能力,一定程度上验证了事务所国际化促使审计师提高审计质量的能力渠道。最后,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影响审计质量,进而对会计信息产生作用。基于会计信息可比性视角的分析表明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有助于提升会计信息可比性。进一步研究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也具有声誉效应和学习效应,能够增强审计师对国际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的理解能力,从而有助于审计师更高效的判断会计信息是否合乎准则,提供更加可比的会计信息。上述研究表明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这一审计供给特征通过审计师动机和能力渠道,促使审计师学习国际经验方法,增加审计投入,与国际标准体系接轨,提高专业能力,从而调整审计定价决策,提高审计质量,增强会计信息可比性,并且通过倾向得分匹配检验克服了客户选择审计师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基于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自愿在PCAOB注册,并且禁止PCAOB强制检查这一独特的制度背景,能够将声誉效应与监管效应进行有效区分,研究发现即使在没有PCAOB强制检查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主动在PCAOB注册这一自愿性的国际化方式具有积极效应,为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如何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理论视角,亦说明PCAOB对于非美国企业的审计存在积极的外部性。同时,本文研究结论对于资本市场其他中介机构国际化建设也具有一定借鉴价值。
二、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面临的挑战和难题 |
1.1 职能定位模糊,业务层级较低 |
1.2 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不够,没有形成一致的认同度 |
1.3 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和升级将面临文化与认知的挑战 |
2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分析 |
2.1 细化审计职能定位,构建增值型审计业务体系 |
2.2 塑造内部审计形象,使增值型审计身份得到认同 |
2.3 扩大风险控制范围,提高增值型审计的风险管控能力 |
3 结束语 |
(2)明清藩封体制视角下的朝鲜王朝国家机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论文框架与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明清时代中朝“藩封体制”的权力构造与政治秩序 |
第一节 明清中朝关系属性研究的主要概念 |
第二节 明清中朝“藩封体制”的建立 |
(一)明初中朝藩封体制的建立 |
(二)清前期中朝藩封体制的重构与巩固 |
第三节 明清中朝藩封体制中的等级秩序与权力差异 |
小结 |
第二章 国王 |
第一节 国王的权力与地位 |
(一)国王的权力 |
(二)朝鲜国王在藩封体制中的角色与地位 |
第二节 王储的权力与地位 |
(一)王储的权力 |
(二)朝鲜王储在藩封体制中的名分和地位 |
小结 |
第三章 都评议使司、议政府与备边司 |
第一节 都评议使司 |
(一)都评议使司的创设与职能 |
(二)都评议使司的组织方式与权力运行 |
(三)都评议使司与国王的权力关系 |
第二节 议政府 |
(一)议政府的设立 |
(二)议政府权力收缩与“六曹”分理国政格局的确立 |
(三)议政府政务复核与审议权的更张 |
附:都统府 |
第三节 备边司 |
(一)备边司的建置 |
(二)备边司的职能与组织方式 |
小结 |
第四章 中央政务执行机关 |
第一节 协助国王处理政务的阙内机关 |
第二节 “六曹”及其分率的政务机关 |
(一)吏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二)户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三)礼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四)兵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五)刑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六)工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第三节 “壬辰倭乱”后新置政务官厅 |
第四节 监察与谏诤机关 |
第五节 中央军事机关 |
第六节 汉城府与“京畿四府” |
第七节 宗亲勋贵之优礼机关 |
第八节 中央政务机关的设计布局与藩封体制的关联 |
小结 |
第五章 地方政务分理机关 |
第一节 八道及诸府州郡县行政与司法机关 |
第二节 八道及诸府州郡县军事机关 |
第三节 土官 |
小结 |
结论:朝鲜王朝国家机构的基本特征 |
(一)国家机构的设置与运行深受藩封体制的影响 |
(二)国家机构的调整变革与外部局势的变动密切关联 |
(三)金字塔式的权力支配结构 |
(四)国家机构组织过冗与权力运行中的“统而失序” |
(五)两班官僚阶层的固化与“贵族政治” |
附录 图表 |
附表 1:朝鲜文武两班散职资阶表 |
附表 2:高丽、朝鲜王朝与中国纪年对照简表 |
附图 1:世祖至中宗时期国家机构组织图 |
附图 2:宣祖至哲宗时期国家机构组织图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与分析 |
1.2.1 内部控制 |
1.2.2 内部控制审计 |
1.2.3 审计监督、信息与保险功能 |
1.2.4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
1.3 概念框架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章节安排 |
1.4 研究创新与研究意义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意义 |
2 文献回顾 |
2.1 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 |
2.1.1 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区别与联系 |
2.1.2 整合审计的研究综述 |
2.2 内部控制审计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 |
2.2.1 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因素 |
2.2.2 内部控制审计的经济后果 |
2.2.3 内部控制审计市场反应 |
2.3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
2.3.1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与行业监管 |
2.3.2 审计师与客户关系 |
2.3.3 审计意见购买 |
2.4 现有研究文献评价 |
3 制度背景与理论基础 |
3.1 公司外部审计的职能 |
3.2 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发展 |
3.2.1 国外内部控制审计发展历程 |
3.2.2 国内内部控制审计发展 |
3.3 监管环境的发展与变革 |
3.3.1 金融监管发展与需求 |
3.3.2 法律环境建设 |
3.4 理论基础 |
3.4.1 审计需求理论 |
3.4.2 政府监管理论 |
3.4.3 不完全契约理论 |
3.4.4 有效市场理论 |
3.5 理论分析框架 |
4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监督功能 |
4.1 研究背景 |
4.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4.3 研究设计 |
4.3.1 实证模型 |
4.3.2 变量定义 |
4.3.3 数据来源 |
4.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4.1 描述性统计 |
4.4.2 多元回归分析 |
4.5 拓展性检验 |
4.6 小结与结论 |
5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信息功能 |
5.1 研究背景 |
5.2 理论分析与文献回顾 |
5.3 研究假设 |
5.4 研究设计 |
5.4.1 实证模型 |
5.4.2 变量定义 |
5.4.3 数据来源 |
5.5 检验结果 |
5.5.1 描述性统计 |
5.5.2 单变量分析 |
5.5.3 多元回归结果 |
5.6 稳健性检验 |
5.7 本章小结 |
6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保险功能 |
6.1 研究背景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6.2.1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费用 |
6.2.2 内控缺陷对法律风险中介效应的影响 |
6.3 模型设定与实证方案 |
6.3.1 样本选择 |
6.3.2 变量设计与模型构建 |
6.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1 描述性统计 |
6.4.2 回归结果分析 |
6.4.3 进一步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6.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法律风险 |
6.5.1 研究假设与模型 |
6.5.2 检验结果 |
6.6 本章结论与启示 |
7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与审计功能实现 |
7.1 本章背景与预期贡献 |
7.1.1 研究背景 |
7.1.2 预期贡献 |
7.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7.3 研究设计 |
7.3.1 实证模型与变量定义 |
7.3.2 样本选择 |
7.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4.1 描述性统计 |
7.4.2 多元回归结果分析 |
7.4.3 进一步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7.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 |
7.5.1 研究假设与模型 |
7.5.2 检验结果 |
7.5.3 进一步分析 |
7.5.4 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8.1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局限和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超越COSO:中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一、从行业性到全国性 |
二、从会计控制到全面控制 |
三、从内部控制到风险管理 |
四、从企业到行政事业单位 |
五、从大中企业到小企业 |
六、中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展望 |
(一)实现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整体创新 |
(二)建立协调统一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
(三)建立协调统一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管理会计规范体系 |
(四)建立适应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需要的新时代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
(5)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研究(1944-195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重点、难点与创新 |
四、主要人物、概念及相关说明 |
第一章 饶阳县与五公村的自然环境 |
第一节 饶阳县的基本情况 |
一、饶阳县的建置沿革 |
二、饶阳县的自然条件 |
三、饶阳县的人地关系 |
四、自然环境制约下的农家经营行为 |
第二节 五公村的基本情况 |
一、五公村的建置沿革和自然条件 |
二、五公村的人地比例关系和土地分配关系 |
小结 |
第二章 “合伙组”时期的自发组织(1944-1949) |
第一节 从打绳组到土地合伙组 |
第二节 合伙组的迅速扩张与退组风波 |
第三节 抗战胜利至新中国成立前后合伙组的发展 |
小结 |
第三章 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的省、国模范(1950-1951) |
第一节 从“合伙组”到“农业生产合作社” |
第二节 从河北省农业劳模到全国丰产模范 |
小结 |
第四章 一波三折的大社(1952—1955年) |
第一节 初建“大社” |
第二节 “整社” |
第三节 恢复“大社”与尝试向“集体农庄”过渡 |
小结 |
第五章 平稳过渡的高级社(1956-1958) |
第一节 成立高级社 |
第二节 高级社的巩固与发展 |
小结 |
第六章 制度与绩效: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与收益分配 |
第一节 合伙组时期的经营管理与收益分配 |
第二节 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的经营管理与收益分配 |
第三节 大社和高级社时期的经营管理与收益分配 |
一、社员入社、出社 |
二、组织系统和干部选举 |
三、经营管理与收益分配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6)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制度现状及适用问题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现实境遇 |
一、刑事合规制度的法律评价 |
二、刑事合规制度的义务来源 |
三、刑事合规制度的行政监管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适用问题 |
一、合规文本模式导致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形式化 |
二、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偏离企业刑事合规预设轨迹 |
三、法律程序性障碍影响刑事合规价值与目的判定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概念重构与法理探寻 |
第一节 刑事合规概念二元视角与基本立场 |
一、合规理论框架下的刑事合规 |
二、关键概念视角下的刑事合规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法理依据 |
一、风险刑法理论的合规导向 |
二、情境预防理论的合规指引 |
三、企业犯罪治理的合规维度 |
四、刑事合规阶层性分类理论确立 |
第三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与价值目标 |
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价值目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风险识别与传导规制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的路径 |
一、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基础路径 |
二、刑事合规视角下贪污贿赂型风险 |
三、刑事合规视角下的职权型风险 |
四、刑事合规视角下的经营型风险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边界与规制 |
一、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国企边界 |
二、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基本原理 |
三、刑事合规风险传导标准化模型 |
四、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规制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行政镜像与治理反思 |
第一节 行政镜像: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零和博弈 |
一、国有企业行政监管的权力来源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公法属性 |
三、破解之道:行政和解稳步引入 |
第二节 治理反思: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体系的重塑 |
一、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制度形成与层叠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架构塑造与提升 |
三、应然之解:“综合合规职能体系”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有效性与证成轨迹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正当化的“抱朴守拙” |
一、法人替代刑事责任原则的演进 |
二、刑事合规形成机制的预防功能 |
三、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正当性原则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开放性的“行稳致远” |
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开放性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过程再溯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指引与激励的初步方案 |
第一节 重点领域刑事法律风险的合规指引 |
一、域外专项刑事合规的制度借鉴 |
二、反商业贿赂统一立法初步构想 |
三、国有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
第二节 刑事合规激励的刑事政策与行政指向 |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合规适用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激励的基础路径 |
本章小结 |
余论:企业合规布局的前提与范本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7)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研究 ——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概念内涵及范畴界定 |
1.2.1 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国有企业 |
1.2.2 国有资本运营与国有企业经营 |
1.2.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
1.2.4 绩效及绩效评价 |
1.3 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 |
1.4.1 研究创新点 |
1.4.2 存在的不足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2.1.1 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设立 |
2.1.2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能定位 |
2.1.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思路及核心指标选取 |
2.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2.2.1 国有投资公司模式及其绩效评价 |
2.2.2 产业基金模式及其绩效评价 |
2.2.3 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及其绩效评价 |
2.3 文献评述 |
2.3.1 已有研究的启示 |
2.3.2 已有研究的不足 |
2.3.3 本文研究方向 |
2.4 理论基础 |
2.4.1 马克思主义学派资本理论 |
2.4.2 所有制、公有制及产权理论 |
2.4.3 帕森斯结构功能理论 |
3 理论分析 |
3.1 资本运营及资本增值的理论分析 |
3.1.1 资本形态转换:从实物形态资产到价值形态资本 |
3.1.2 资本运营的收益是对产业利润的分割 |
3.1.3 资本加速增值主要依赖资产资本化的价值经营 |
3.2 国有资本运营的理论分析 |
3.2.1 国有资本成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存在形式 |
3.2.2 政府授权专业机构履行国有产权代表职能 |
3.2.3 着眼社会总资本结构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
3.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的理论分析 |
3.3.1 绩效评价动因: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与受托责任 |
3.3.2 绩效评价目标:国有资本价值增值可持续 |
3.3.3 绩效评价重点:国有资本价值管理和经营 |
3.3.4 绩效评价方法:结构—功能分析方法 |
3.4 本章小结 |
4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职能及绩效评价体系重构现实需求 |
4.1 “管资产”国资管理体制现实问题及其运行效率考察 |
4.1.1 国有企业资本运营与产业经营职能混杂 |
4.1.2 国有企业依赖资本运营而盲目做大规模扩大产能 |
4.1.3 国有企业忽略产业经营导致创新能力被弱化 |
4.1.4 行政力量主导的国企合并导致国有资本布局不合理 |
4.2 国资管理体制转向“以管资本为主”的改革逻辑 |
4.2.1 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缺位导致资本增值潜力被束缚 |
4.2.2 构造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主体而重塑资本增值动力机制 |
4.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职能定位 |
4.3.1 国有资本价值管理的市场职能 |
4.3.2 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的政策职能 |
4.4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体系重构的现实需求 |
4.4.1 国资管理目标从关注资产规模转向资本价值 |
4.4.2 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不适合“两类公司” |
4.4.3 聚焦资本价值重构国有产权层绩效评价体系 |
4.5 本章小结 |
5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方法及思路 |
5.1 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的层次结构逻辑 |
5.1.1 绩效评价目标层的划分及其构建逻辑 |
5.1.2 绩效评价标准层的划分及其构建逻辑 |
5.1.3 核心评价指标选取依据及价值驱动逻辑 |
5.2 指标权重及标准值区间设定的三维分类模型 |
5.2.1 三维分类模型的设计思路 |
5.2.2 三维分类模型的维度划分及其内涵 |
5.2.3 三维分类模型量化分级标准探讨 |
5.3 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 |
5.3.1 价值驱动指标与基础财务指标结合 |
5.3.2 评价周期及中长期绩效评价重点 |
5.3.3 与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衔接 |
5.4 本章小结 |
6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指标选取及实证分析 |
6.1 绩效评价指标的初步筛选 |
6.1.1 反映国有资本流动性的市场绩效评价指标 |
6.1.2 反映国有资本增值能力的市场绩效评价指标 |
6.1.3 反映国有资本防风险能力的市场绩效评价指标 |
6.1.4 其它政策绩效评价指标 |
6.2 核心评价指标的确立及实证分析 |
6.2.1 核心评价指标确立 |
6.2.2 国有资产资本化率的实证分析 |
6.2.3 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的实证分析 |
6.2.4 国有资产周转率的实证分析 |
6.3 实证结果比对分析及结论 |
6.3.1 核心评价指标实证结果比对分析 |
6.3.2 核心评价指标的相关系数矩阵 |
6.3.3 实证结论 |
6.4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及配套措施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及绩效评价配套措施的完善 |
7.2.1 政策建议 |
7.2.2 绩效评价相关配套措施完善 |
7.3 研究展望 |
7.3.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证检验 |
7.3.2 三维分类模型的指标权重与标准值区间设定 |
7.3.3 绩效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优化 |
7.3.4 “管资本”导向下分层分类的国有资本考核体系构建 |
附件1 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相关的政策脉络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8)HG市人民医院内部控制体系优化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情况 |
1.2.1 国外研究情况 |
1.2.2 国内研究情况 |
1.3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2 内部控制基础理论 |
2.1 内部控制的概念 |
2.1.1 控制论对于控制的解释 |
2.1.2 COSO报告对于控制的解释 |
2.1.3 医院内部控制的解释 |
2.1.4 医院内部控制的意义 |
2.2 内部控制要素及其构成 |
2.2.1 内部环境构成 |
2.2.2 风险评估构成 |
2.2.3 控制活动构成 |
2.2.4 信息与沟通构成 |
2.2.5 内部监督构成 |
2.3 内部控制的发展历史 |
2.4 内部控制方法 |
2.4.1 组织控制 |
2.4.2 授权批准控制 |
2.4.3 全面预算控制 |
2.4.4 风险防范控制 |
2.4.5 内部报告控制 |
2.5 HG市人民医院内部控制改进优化原则和目标 |
3 HG市人民医院内控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HG市人民医院自然情况 |
3.1.1 HG市人民医院历史发展 |
3.1.2 HG市人民医院的文化内涵 |
3.1.3 HG市人民医院发展战略—SWOT分析 |
3.2 医院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
3.2.1 内部环境方面 |
3.2.2 风险评估方面 |
3.2.3 控制活动方面 |
3.2.4 信息与沟通方面 |
3.2.5 内部监督方面 |
3.3 医院内部控制存在问题 |
3.3.1 单位层面控制问题分析 |
3.3.2 业务层面控制问题分析 |
4 HG市人民医院内控体系设计改进 |
4.1 HG市人民医院内部控制原则 |
4.2 HG 市人民医院业务层面内控体系改进 |
5 内部控制体系改进保障措施 |
5.1 组织层次制度保障措施 |
5.1.1 优化医院的组织框架 |
5.1.2 提高内部控制执行力 |
5.2 制度层次保障措施 |
5.2.1 更新详实《内部控制执行手册》 |
5.2.2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自评手册》 |
5.3 人员层次保障措施 |
5.3.1 发挥专业人才的作用 |
5.3.2 医院领导“一手抓”工程 |
6 论文结论及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9)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和结构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框架 |
2 相关理论基础 |
2.1 内部控制的理论基础 |
2.1.1 内部控制的发展历程 |
2.1.2 COSO内控框架 |
2.2 ISM解释结构模型理论 |
2.3 PDCA循环理论 |
2.4 保监会对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 |
3 Z保险公司J分公司发展现状 |
3.1 Z保险公司J分公司概况 |
3.1.1 Z保险公司J分公司发展史 |
3.1.2 Z保险公司J分公司组织架构 |
3.2 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现状 |
3.2.1 控制环境 |
3.2.2 风险评估 |
3.2.3 控制活动 |
3.2.4 信息与沟通 |
3.2.5 内部监督 |
4 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访谈 |
4.2 调查问卷 |
4.3 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部控制现存问题具体表现 |
4.3.1 内控环境建设水平低 |
4.3.2 操作风险点突出 |
4.3.3 控制活动不合规 |
4.3.4 信息与沟通不畅 |
4.3.5 内部监督失效 |
4.4 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问题的成因分析 |
4.4.1 控制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成因 |
4.4.2 风险评估方面存在的问题成因 |
4.4.3 控制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成因 |
4.4.4 信息与沟通方面存在的问题成因 |
4.4.5 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成因 |
4.4.6 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汇总 |
4.5 影响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直接因素分析 |
4.5.1 影响因素 |
4.5.2 可达矩阵计算与级别划分 |
4.5.3 直接因素的提取 |
5 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控体系的改进方案 |
5.1 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改进的主要原则 |
5.1.1 全面性原则 |
5.1.2 有效性原则 |
5.1.3 独立性原则 |
5.1.4 及时性原则 |
5.1.5 审慎性原则 |
5.2 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改进的方案设计 |
5.3 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改进的具体内容 |
5.3.1 健全风险评估 |
5.3.2 加强业务环节的把控 |
5.3.3 增加相关业务投入 |
5.3.4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 |
6 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改进的实施建议 |
6.1 培养良好的内控文化 |
6.2 强化制度保障 |
6.3 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
6.4 完善绩效薪酬体系 |
7 结论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局限性 |
7.3 未来研究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对Z保险公司J分公司员工访谈纲要 |
附录2 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调查问卷 |
附录3 影响保险公司内控体系因素的关联关系调查问卷 |
(10)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的经济后果研究 ——来自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的经验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相关概念界定与分析 |
1.2.1 企业国际化 |
1.2.2 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研究意义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意义 |
2.相关研究的文献述评 |
2.1 企业国际化与事务所国际化的文献述评 |
2.1.1 企业国际化 |
2.1.2 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 |
2.2 审计师特征与审计定价的文献述评 |
2.2.1 审计师能力与审计定价 |
2.2.2 审计师动机与审计定价 |
2.3 审计师特征与审计质量的文献述评 |
2.3.1 审计师能力与审计质量 |
2.3.2 审计师动机与审计质量 |
2.4 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文献述评 |
2.4.1 会计信息可比性经济后果 |
2.4.2 会计信息可比性影响因素 |
2.5 研究现状评价 |
3.制度背景与理论基础 |
3.1 制度背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历程 |
3.1.1 萌芽期(2005年以前) |
3.1.2 成长期(2005-2011年) |
3.1.3 发展期(2011年以来) |
3.1.4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情况 |
3.2 审计供给相关理论基础 |
3.2.1 学习效应理论 |
3.2.2 声誉理论 |
3.2.3 代理理论 |
3.3 国际化相关理论基础 |
3.3.1 企业国际化与竞争优势理论 |
3.3.2 规模经济与知识管理理论 |
3.3.3 外部性与溢出效应理论 |
4.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对审计定价的影响 |
4.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4.2 研究设计 |
4.2.1 变量与模型 |
4.2.2 数据来源 |
4.3 基本实证结果 |
4.3.1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分析 |
4.3.2 基本回归结果 |
4.4 进一步检验 |
4.4.1 审计师动机 |
4.4.2 审计师能力 |
4.4.3 审计需求 |
4.5 稳健性检验 |
4.5.1 审计收费粘性 |
4.5.2 审计定价签约时间差异 |
4.5.3 剔除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样本 |
4.5.4 克服内生性问题 |
4.6 本章小结 |
5.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
5.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5.2 研究设计 |
5.2.1 变量与模型 |
5.2.2 数据来源 |
5.3 基本实证结果 |
5.3.1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分析 |
5.3.2 基本回归结果 |
5.4 进一步检验 |
5.4.1 审计风险 |
5.4.2 审计师声誉 |
5.4.3 境外业务收入 |
5.4.4 注册会计师人数 |
5.4.5 注册会计师学历素质 |
5.5 稳健性检验 |
5.5.1 境外投资者持股 |
5.5.2 发行H股或B股 |
5.5.3 剔除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样本 |
5.5.4 克服内生性问题 |
5.6 本章小结 |
6.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6.2 研究设计 |
6.2.1 变量与模型 |
6.2.2 数据来源 |
6.3 基本实证结果 |
6.3.1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分析 |
6.3.2 基本回归结果 |
6.4 进一步检验 |
6.4.1 声誉机制 |
6.4.2 学习机制 |
6.5 稳健性检验 |
6.5.1 境外投资者持股 |
6.5.2 产权差异 |
6.5.3 客户规模 |
6.5.4 克服内生性问题 |
6.5.5 变更样本范围 |
6.5.6 替换可比性测度指标 |
6.6 本章小结 |
7.研究结论 |
7.1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 |
7.2 本文主要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J]. 管淑慧. 当代会计, 2021(09)
- [2]明清藩封体制视角下的朝鲜王朝国家机构[D]. 刘波.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3]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D]. 仉立文.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4]超越COSO:中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探索[J]. 白华,胡礼燕. 会计与经济研究, 2020(06)
- [5]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研究(1944-1958)[D]. 樊孝东. 河北大学, 2020(03)
- [6]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D]. 杜方正. 东南大学, 2020(02)
- [7]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研究 ——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D]. 宋韶君.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0(11)
- [8]HG市人民医院内部控制体系优化设计[D]. 李航屿. 西安理工大学, 2020(01)
- [9]Z保险公司J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研究[D]. 代田. 西安理工大学, 2020(01)
- [10]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的经济后果研究 ——来自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的经验证据[D]. 彭雯.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标签:内部控制论文; 审计意见论文; 绩效评价论文; 国企论文;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