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易逻辑》中的几个问题的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杨潇莉[1](2021)在《转化思想在小学数学“解简易方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数学思想是数学科学经过思维活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的本质结果,其中具有奠基性、总结性并且应用最广泛的部分,被称之为基本数学思想。转化思想在数学教学中应用广泛,是小学阶段的基本数学思想之一。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发现,关于小学阶段数学教学中转化思想的研究还不系统,对转化思想实际应用的研究更是匮乏。转化思想的应用是小学数学解方程教学的关键,而实际上,不仅涉及此领域的研究少之又少,而且转化思想在“解简易方程”教学中的应用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所以,开展关于“解简易方程”教学中转化思想应用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研究以转化思想在小学数学“解简易方程”教学中的应用为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对小学数学教科书“解简易方程”部分涉及转化思想的分析以及研究转化思想在“解简易方程”实际教学中的应用两部分。研究从数学思想、转化思想、方程和解简易方程的概念入手,来分析应用转化思想所遵循的理论基础并指出转化思想在“解简易方程”教学中应用的意义。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人教版小学数学五年级上册教科书中“解简易方程”部分内容进行分析,梳理了其中涉及转化思想应用的相关知识点。研究过程中,运用问卷法、访谈法、观察法以及内容分析法对“解简易方程”教学中转化思想的应用进行实际调查。经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教科书中各类型方程数量占比不均影响转化思想应用,涉及转化思想的例题和习题难度不够;教师教学中对数学思想缺乏重视,在“解简易方程”教学中应用转化思想不充分,对学生应用转化思想情况了解不全面以及在课堂中教师刻意回避转化难点内容的教学;学生在解方程中对语言转化的应用存在困难,部分学生解题步骤不规范等。通过分析存在问题,发现背后的原因有:教科书编写者对转化思想应用的重视不够,对应用转化思想影响思维的重要性强调不够;部分教师教学责任感、专业知识素养有待提升,过于强调应试教育导向;学生数学学习素养差异性大,解题缺乏耐心、信心和审美。基于以上转化思想应用于小学数学“解简易方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本研究主要从教科书、教师、学生三个方面提出了转化思想应用于“解简易方程”教学的相应对策并设计相关内容案例分析。希望能给小学数学教科书编写者和教师“解简易方程”教学一定的启发和指导,也为该领域的研究者提供一定的参照。
王越[2](2021)在《汉代城乡关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城乡关系即城市与乡村的关系。以往的古代城乡关系研究主要侧重于唐宋明清时期的探讨,具体到两汉时期则更加侧重于城市和乡村的分别研究。研究汉代城乡关系不仅可以补充古代城乡关系研究体系中相对薄弱的一环,还有助于打通汉代城市研究与乡村研究的关联。同时,研究汉代城乡关系也有深化“城乡一体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理解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以城乡关系作为研究主体,探究汉代城乡关系的历史实际,梳理两汉城乡关系的发展特征。春秋战国时期的城市和乡村从宗法血缘共同体中解放出来,城乡关系从政治、经济、文化、居住等方方面面都呈现出新的动向。受到多国林立、社会动荡的影响,春秋战国时期的城乡关系还展现出区域差异性和丰富性的历史特点。短暂的秦王朝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天下一统局面下城乡关系的发展。进入汉代以后,城乡关系得以继续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汉代城乡关系中存在较多的同一性要素。这是城乡共同体时代的基因遗存和“大一统”王朝政治体制共同作用的结果。城乡同一性要素主要体现在政治治理和居民生活两方面。城市与乡村统一于地缘行政管理体系,拥有着相同的基层组织和管理人员设置。各种身份人群广泛分布于城市与乡村之中,广大城乡平民享有同等的社会地位、政治权利、经济权益和文教机遇。此外,城乡经济和文化方面也具有同一性表现。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广泛分布于城市与乡村之中,城乡居民在主流思想文化上也有着相当多的一致想法与诉求。其二,汉代城乡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并且有差异化发展的趋势。这是城乡共同体色彩淡化,城乡分野明晰化的结果。城乡差异主要体现在空间差异和经济结构差异两方面。城市与乡村在空间规模、空间形态、空间结构以及空间发展趋势上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城市与乡村在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市场结构上有着明显的不同。此外,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也存在着各自鲜明的文化特色。就汉代城乡关系的结构与发展趋势而言,城乡同一性要素的存在与城乡的差异化发展始终是并存的。其三,汉代城乡差异推动着城乡相互交流。城市和乡村通过政治互动,实现了治理功能的互补,乡村自组织在这一过程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城乡经济也因为经济结构的差异和区域差异而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城乡思想文化呈现出相互交流、相互影响的双向互动形态。汉代人口在城市和乡村中自由选择居住,造就了城乡人口的主动性流动,流民在城市和乡村中祈求生存,造就了城乡人口的被动性流动。其四,汉代城乡可以实现相互转化。汉代城乡转化规模十分可观,乡村向城市不断地演进,城市也在向乡村不停地回归。影响城乡转化的因素主要有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四个方面,各个因素交织在一起共同影响着社会单位城乡形态的变化。城乡转化的实现得益于汉代城乡的特定背景,是城乡共同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城乡共同发展的“马太效应”推动了大都市和小型乡村的涌现,也为城乡转化提供了发展动力。汉代城乡关系的发展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从发展趋势来看,两汉城乡关系出现了较多变动,其结果是乡村的成长与城市的停滞,但是没有突破城乡关系的原有结构。这是汉代城乡关系有别于其他时期的显着特征。汉代城乡关系发展的基点在于农本,而欧洲古代城乡没有共同的基点,由此造就了中西古代城乡关系的结构差异。同时,官方政府统一主导着汉代城乡关系的发展,这与西方古代的城乡分治形成了明显的差异。
余鹏文[3](2021)在《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量刑建议 ——以量刑建议精准化为切入点》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立足我国当前轻微刑事案件递增的犯罪态势,我国刑事司法体制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同时,也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解决“案多人少”的结构性矛盾。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设计中,作为贯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红线,量刑建议不仅是控辩合意的产物,反映控辩双方关于定罪量刑的基本共识,也对最终裁判具有实质性影响。故此,为推动量刑建议的精准化,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6条的规定,也在不断推行量刑建议规范化改革,并与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主导责任联系在一起,作为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关键。伴随着量刑规范化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我国量刑建议改革从实践探索到制度完善,先后历经“作为检察求刑权”和“作为控辩合意”两个历史时期,并承载不同的制度功能。量刑建议的适用重心也从一般案件转移到认罪认罚案件,并呈现出不同的制度样态。即,在不认罪案件中,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一般应当以幅度刑为主、精准刑为辅;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则一般应当以精准刑为主、幅度刑为辅。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受协商性司法理念影响,认罪认罚案件中量刑建议的内在属性发生改变,具有权责属性、合意属性和实效属性。按照诉讼活动的进程,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因所处诉讼环节不同而承载不同的法律功能: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乃控辩协商的前提和基础,承载着促使、推动辩护方积极选择认罪认罚或避免辩护方动摇、反悔的法律功能。在审判阶段,作为控辩协商一致的结果,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则蕴含着控辩双方的量刑共识,对案件判决具有一定的拘束力,能有效约束和规范法官的量刑裁量权。简言之,从量刑建议精准化的程序功能可以推导出其具有确定性与规范性的双重内涵,并且应当以量刑建议规范性为优先考量。同时,量刑建议精准化改革对控辩平等协商和控审规范协同的强调,也导致刑事司法中控辩平等、控审分离、裁判中立的结构性原则发生较大变革。在程序正义理念受限以及刑事诉讼结构性原则变革的情况下,通过分析量刑建议精准化下横向诉讼构造和纵向诉讼构造,可以及时总结、归纳司法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为量刑建议理论体系的完善提供路径和保障。从横向构造来看,认罪认罚案件中协商性司法理念和职权性办案逻辑交织在一起,导致审前量刑建议形成模式从应然的平等协商型沦为实然的职权主导型。在审判程序中,对于符合认罪认罚制度适用条件的案件,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除非量刑建议明显不当且检察官拒不调整或调整后仍然明显不当,呈现出控审规范协同的法律关系形态。从纵向构造来看,量刑建议精准化造成刑事诉讼重心从审判程序前移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据精准量刑建议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发挥着主导司法裁判的作用,导致法官在事后审查量刑建议时情绪性排斥适用。检法就量刑建议精准化的观点分歧追根溯源是检察主导责任与审判中心主义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基于此,为实现量刑建议的确定性和规范性,不仅要以量刑实体公正为价值基础,贯彻落实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完善量刑指导意见,还要求遵循协商性程序正义理念,在审前程序构建和完善证据开示制度和法官参与机制来保障控辩平等协商,在审判程序中根据轻重罪不同构建差异化量刑建议适用规则和检法良性互动机制。
王思源[4](2021)在《百年中学课程文本中的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研究》文中指出实践性是地理学科基本属性之一。晚清学校地理课程诞生至今的百年的时间里,中学地理实践活动一直在地理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考察、观察、调查和实验等地理实践活动既是地理学科重要的研究方法,也是中学地理课程重要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是地理教育育人模式和教学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途径与手段。中学地理实践活动作为培学生地理实践力素养的主要途径,引起了国际教育界的广泛关注。在地理实践教学的诸多因素中,教学内容是决定性的因素,不同的地理实践活动的内容决定了相应的活动形式、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等。因此,本文通过对课程文本中的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历史分析,探寻地理实践活动内在特点与规律,为地理实践教学提供支撑。不同历史时期的课程文本凝聚了当时理论研究的成果和实践结晶。课程文本承载着国家意志,体现了科学精神,是课程与教学的物质载体。课程文本可以视为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特点的文字语言表达,具有纲领性和强制性。尽管实践丰富多彩,但是教育实践被要求必须如此执行,实质精神不能偏离课程文本的要求。因此可以通过对课程文本历史考证,揭示我国中学不同历史时期的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发展进程与特点。本研究从课程计划的角度,把握地理实践活动内容变化的整体学科背景;从地理课程标准的角度,审视地理教学实践活动内容体系的变化过程与趋势;最后从地理教科书的角度探寻地理实践活动内容在主题、形式、数量和难度方面的内容特征。以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作为课程文本研究的时间起点,基于课程文本的视角,聚焦百年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变化。以时间为线索,依据课程文本的历史演化进程,运用内容分析法探寻晚清至今我国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特点和规律。在对课程文本中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历史梳理过程中,找到课程文本及地理实践活动内容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策略。为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相关研究提供详实的历史依据,为地理实践活动教学和课程文本修订提出合理化建议。绪论部分主要对研究缘起、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等进行综合阐述,并对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研究和地理课程文本的研究情况进行了文献综述。第一、二、三章围绕课程文本的历史变化过程,展现百年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发展脉络。将百年中学课程划分为三个阶段:20世纪50年代之前,包含晚清政府、民国时期北洋政府和南京政府三个时期;20世纪50年代之后,以改革开放为分界包含前后两个时期;21世纪之后为新课改时期。从课程计划(课程方案)、地理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地理教科书三个层次的课程文本,对地理实践活动内容和要求进行内容分析。从课程名称、课时与科目、课程类型和课程目标四个方面总结不同时期地理课程设置特点;归纳了不同时期课程文本对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课程要求;分析了教科书内容体系基本特征及审定出版概况;总结并分析了不同时期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特点及其原因。最后综述了各阶段中学地理实践教学的主要成就和局限。第四章基于百年课程文本中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变化过程的历史经验,从中学地理实践活动的概念、形式、实施途径和意义等角度对地理实践活动内在特点与规律做出研究和阐述,以此作为阐述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依据。第五章采取内容分析方法,从地理实践活动的主题、形式、数量和难度四个方面,聚焦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特征。对人教版教科书进行了纵向的历史研究,对现行七版初中教科书和四版高中教科书的实践活动内容特征进行了横向的比较分析。通过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特征分析,找到初中和高中地理实践活动的内容特点并提出相应的教学策略。第六章分析和总结了在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改革过程中,课程文本中的地理实践活动内容在设计和实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课程文本中地理实践活动内容在课程设置、课程要求、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科书和其他课程文本的角度提出了修订建议。最后从教学目标的确立、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优化和教学评价的转向四个方面提出我国中学地理实践教学的建议。
崔晓龙[5](2021)在《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设计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中国老年移动网民数量的不断增长,城镇老年人对移动社交应用软件的适老化需求与日俱增。城镇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认知能力和媒介适应能力逐渐弱化,而当下针对老年群体生理和心理需求的移动社交应用软件,在设计与应用方面还处于初始阶段,尚未形成科学、有效、完善的设计原则和规范。现有的相关设计远不能适应城镇老年人对当下社交的诉求,也未能有效解决老年群体普遍存在的代际关系疏离和社交活力不足的困境,这一问题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当下设计界亟待解决的社会命题。基于以上背景,本文的研究站在设计的角度,以审视当今社会老龄化问题对设计的影响为前提,以数字技术对城镇老年移动社交进步的作用和价值为导向,以国内外先进理念为理论支撑,力求得出科学务实,且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案例,为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设计的研究和实践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本文通过用户需求分析和实验论证,对城镇老年人在用户体验、功能需求、行为习惯、人际交往等方面的特点进行分类研究,推导出“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性别”“性格”“养老方式”等六要素对老年人社交活性和需求差异的关键性影响,并借助KANO需求分析模型,分析移动社交语境下老年人在安全、认知、兴趣、交往、情感等方面的需求,以此作为本文建构设计方法、设计模型的依据。同时,本文基于格拉诺维特的“弱关系”理论剖析了城镇老年人的社会关系,提出“中间态关系优势”的分析视角;基于舒茨的人际关系三维理论来分析不同关系中需求层次的转化,提出新的研究视角,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无障碍性”“社交安全感”“包容性”“贴近性”四个设计原则;基于场景理论提出“场景共时”“场景共境”“场景共权”“场景共情”四种场景分析视角,总结出“阅读”“兴趣社交”“情感社交”“知识社交”和“生活社交”需求场景的设计方法。本文还根据人体工程学的拇指功效实验和眼动科学实验对页面交互和操作舒适区进行分析,并基于五种需求场景提出了代表性的原型设计方案;论文还借助眼动实验和李克特五级主观评价量表对设计方法和设计方案进行了可用性验证和设计评价。本研究通过以上系统的研究工作,力图丰富中国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语境下对体验设计需求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同时为改善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用户体验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设计思路。
杨伟东[6](2021)在《语言文字改革视角下的教育现代化研究(1892-1949)》文中提出近代以来,中国步入多事之秋。面对日益深重的内忧外患和救亡图存的时代命题,知识分子们急切地寻求救国良策。在部分改革者看来,国家之贫弱在于国民之愚昧,国民之愚昧在于教育之难以普及,而教育之难以普及则在于语言文字之繁难。于是产生了改革语言文字的初步想法与实践,进而引发了一系列语言文字改革运动,如切音字运动、白话文运动、国语运动、简化汉字运动、拉丁化新文字运动等等,企图通过语言文字改革来普及教育、开发民智进而实现救亡图存和民族复兴。语言文字是教育最主要的工具,语言文字改革不仅深刻地影响了汉语、汉文和汉字的演变历程,也对我国教育的现代化进程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本研究借鉴跨学科的研究路径,新文化史和教育外部史的理论,采用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案例研究法等方法,将语言文字改革与教育现代化视为相互影响的两个领域,试图在梳理清末民国语言文字改革历史进程的基础上,分析语言文字改革在教育领域的推行过程及其引起的教育现代化变革,进而探讨语言文字改革与教育现代化的关系。第一章探讨清末民初的白话文运动对底层民众启蒙教育的影响。清朝末年,在民族危亡的时代背景下,部分知识分子提出“开民智”以救亡图存的命题。艰深晦涩的文言文难以用来启蒙大众,于是他们提出以白话文开启民智的主张,并掀起了一场白话文运动,白话报刊成为这一运动的核心阵地。尽管白话报刊以白话文办报,以启蒙大众为宗旨,并围绕这一宗旨编排内容,但底层百姓识字且有钱购报者少,白话报刊难以直接启蒙大众。清末民初的白话文运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底层民众的启蒙,但文体改革对启蒙民众的作用是有限的,比文体改革更根本的办法在于解决底层民众不识字的问题。第二章探讨清末切音字运动对普及教育的影响。为了解决底层百姓不识字的问题,部分知识分子在“教会罗马字”的启发下产生了创造拼音文字以普及教育的想法,从而引发了切音字运动。切音字虽然没有获得清政府的认可,但在部分开明官绅的支持下,切音字学堂在京津、江宁等部分地区获得一定的推广。切音字虽然比汉字简单易学,但在种种阻碍下难以推广,因此也无法实现其普及教育的理想。切音字最终被定位为“音标”,用于给汉字注音,成为统一国语的利器。第三章探讨国语运动对国语教育现代化的作用。国语统一的思想萌芽于清末切音字运动和日本的国语统一思想,在清末新政时期得到广泛传播,并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中华民国成立后,将切音字改为注音字母,用以标注字音、统一国语,并颁布了一系列法令推行国语教育。国语教育的推行改变了国民学校的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师资培养、教学方法等,促进了国语教育的现代化转型。第四章探讨文体改革与教育现代化的整体关系。在哲学的视域里,语言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工具和中介,人不仅生活在客观世界中,也生活在语言建构起来的主观世界中。文言文和白话文不仅是两种不同的书面语言,还蕴含了两种不同的世界观,并通过教育的传承作用将各自的世界观传递给受教育者。“文言文教育”传承的是“共时世界观”,引导人进入古人的世界观。“白话文教育”承载的是“现实世界观”,引导人面向现实世界。从文言文到白话文的转变不仅是文体的转变,也是世界观的转变和教育体系的转变。第五章探讨简化汉字运动对识字教育的作用。近代以来,通过与西方拼音文字的对比,国人认识到汉字存在诸多问题,如笔画复杂、异体众多、数量庞大、读音不一等,成为普及教育的一大障碍。创造拼音文字的尝试失败后,文字改革者们走向了简化汉字的道路。简化汉字有两种路径:“简化汉字笔画”和“减少汉字数量”,前者主要通过采用民间通行的“简体字”的方法实现,后者主要通过研制“常用字汇”的方法解决。文字改革者们不仅在理论上论证了简化汉字的必要性和简化汉字的路径、原则与方法,还通过识字教育的心理实验和教学实践证明了简化汉字的可行性。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依然难以逃脱“易习难行”的命运,简化汉字在民国时期最终未能获得合法地位。第六章以陕甘宁边区的拉丁化新文字扫盲教育运动为例,分析了拉丁化新文字在扫盲教育中的实践、成效与困境。在苏联开展的拉丁化文字扫盲教育的刺激下,共产党人在革命根据地也展开了拉丁化新文字扫盲教育。拉丁化新文字的提倡者认为语言文字具有一定的阶级性,繁难的汉字是统治阶级借以统治大众乃至“愚民”的工具,而简单易学的拉丁化新文字则是人民大众摆脱愚昧和被统治地位的利器,因此应当废除汉字,代之以拉丁化新文字。陕甘宁边区政府赋予了拉丁化新文字与汉字同等的法律地位,并开展了一场拉丁化新文字扫盲教育运动,证明了拉丁化新文字扫盲效率高于汉字扫盲效率。但由于革命形势的变化、扫盲教育的障碍以及拉丁化新文字自身的缺陷,拉丁化新文字扫盲教育最终陷于停滞。在梳理分析了清末民国时期语言文字改革对教育现代化的影响的基础上,本研究总结出语言文字改革与教育现代化的关系:清末民国语言文字改革在促进教育在工具、实践和价值三个层面上的现代化的同时,教育现代化也为清末民国语言文字改革提供了发展的动力和“试验田”,并推动了改革后的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普及。总而言之,语言文字改革与教育现代化存在一种“耦合”的关系,即两者相互作用,彼此影响以至于联合起来形成一种共同存在、共同发展的共生体。
李全平[7](2020)在《集体化时代山西的医疗场域与乡村社会》文中研究表明医疗社会史是史学界的一个新型领域和分支学科,国内外已有不少成果。本研究主要关注的是我国集体化时代的农村医疗卫生。目前医疗社会史对这一时期的医疗卫生给予的关注不够。事实上,集体化时代的医疗史既承续着几千年中国传统医疗史的积淀以及近代中国医疗多元型变的复杂头绪,又是新中国大规模开启医疗卫生整体改造工程的奠基段落,亦与当代健康中国建设的现实状况紧密相连。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深入乡村社会内部从医疗卫生的方方面面实施了一系列变革,不仅迅速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卫生保健网和独具特色的集体保健医疗制度,同时有力地发动了遍布城乡的爱国卫生运动,使得乡村卫生面貌有了较大改观,民众整体健康水平大幅跃升。那么,医疗史应该对这一社会历史现象作出自己的阐释和理解。山西地区在整个集体化进程中有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和影响,熔铸了鲜明的时代表征。集体化时期的山西不仅有西沟和大寨这样的模范村,而且在医疗卫生方面也不乏全国典型。1955年成立的高平县“米山乡联合保健站”,以全国第一个农村卫生保健站的记录,成为我国农村集体保健医疗制度的发祥地;稷山县董家庄乡太阳村是集体化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闻名全国的红旗单位。由于这两个地方的医疗卫生经验当时在山西和全国多个地区推广,因而其医疗史价值和历史经验颇值得挖掘。山西集体化时代医疗史的这种独特性又同山西在近代中国的独特历程紧密相连。本文选取山西在集体化时代医疗卫生方面的历史实践,尝试以医疗社会史的视野开展区域性专题研究,努力通过区域认识整体,通过医疗观察集体化时代的中国乡村社会。为克服当前大量相关研究成果惯于将集体化时代的医疗框定在卫生系统和制度史范畴内,以及由宏大叙事治史路径造成的空疏之弊,本研究尝试引入“场域”概念构建长时段、立体性和多元化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此把集体化时代医疗史的相关问题回置到历史现场,突破过去研究偏重合作医疗的制度和卫生政策的梳理之单一维度,通过医疗场域的总体呈现,解读和阐发集体化时代医疗实践生发与展开的具体机制,把握国家话语与乡村社会融入医疗场域的内在理路,挖掘集体化时代医疗实践的历史语境和底层逻辑,弥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研究路径的分野,从而展示历史图景的丰富复杂性。传统农村医疗场域扎根于以家族、父系、亲属和熟人互惠规则为特征的乡村社会之中,与传统乡村社会有机糅合并镶嵌一体。近代以来,伴随着西医的传入,医学、教会与商品相结合很快挤占和打破了传统医疗的结构分布,传统医疗中固有的生产和再生产机制之维续迎来较大挑战。在医疗多元型变的时代,医场中的医学、技术和医者围绕不同的政治、文化和社会资本等竞相角逐。逮至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共领导的军队进驻山西农村,大面积开辟抗战根据地,通过革命的底层深进直接触及乡村传统医疗,新政权努力对传统乡村医疗进行再塑,开了农村医疗集体化的先声。新中国成立后,农业合作化的整体形势推动了乡村整个社会场域的急骤变化,这既为农村集体保健医疗制度的诞生创造了条件,也使得医疗卫生的相当部分与传统医疗形成脱嵌后而被归纳到新的国家政治社会情势之中。场域更变使得医学技艺习得、行医方式和医药空间均被重新改塑,中西医关系的历史意涵在激烈变动时代不断被拉扯和重构。面对强大的传统医疗的惯性、特别是传统医疗所依附的传统社会结构以及无数个经过传统社会浸润过的医者与乡民,负载着新的社会文化意义的医疗卫生改造充满艰辛,于是国家诉诸于社会运动力量来推动医疗卫生的变革。社会史视野使我们更清晰地关照到不同医者、干部、医务人员和普通乡民等面对医疗场域发生更变时的抉择和向背以及新旧观念的冲突,也展示了国家如何通过各种符号、话语、组织网络、资源动员等策略将广大民众组织参与到医疗卫生改造中的丰富实践面相。在集体化时代,广大民众以高涨的热情参与医疗卫生运动的同时,也参与了国家新的意识形态之内化学习和行为实践、参与了国家新的政策主张以及新的道德评价规则的认知和运用之中,并从中获得了新的身份和体验。传统医疗场域与乡村社会的关系纽带被新的负载着国家话语、民族主义以及新型意识形态的社会运动反复动员、感召、冲击和改造,最终不仅改变了农村缺医少药和卫生观念薄弱的落后状况,同时实现了国家新政权建设、意识形态重塑和整个医疗社会的改造,这是一个紧密交糅的动态过程。另一方面,传统乡村社会在变革中既有适应也有变迁。在国家努力重构医疗卫生与乡村社会的过程中,传统乡村社会发挥作用的机制由显性而变为隐性,但传统医疗场域的机制和惯习始终潜藏背后并在极为细腻的环节里隐现出来,而合作医疗最终的解体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新旧体制的交冲和妥协,折现出医疗演变的复杂性所在。
刘茵琪[8](2020)在《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权规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推行对于规范法官的刑罚裁量权、保障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和提升刑事案件的诉讼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纵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实践,量刑建议的施行于无形中扩张了检察机关的权力,检察机关实质上成为了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单方决断者”与刑罚裁判的“最终决定者”。基于此,如何对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进行合理规制,是应予重点探讨的问题。大体而言,应当尝试从规范与实践两个层面出发,并以实体与程序双向维度为支点,探讨规制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基本路径,从而为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主导作用的正确发挥,以及量刑建议在促进检察机关主导作用发挥中“基石”功能的规范实现奠定基础。就规范层面而言,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由“审问式”到“对抗式”、再到“合作式”的变革背景下,从一般刑事案件到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提出方式趋于精准化、量刑建议的表达形式逐步书面化、量刑建议的适用效力愈加实质化。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规范内涵的变化反映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趋势,且于实践中易招致检察机关权力滥用的风险。因此,有必要从实体与程序两个维度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进行规制,以促进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公正作出、保障认罪认罚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巩固“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成果。从实践层面来看,理性建构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实体标准与程序规则,是促进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规范行使的两大支点。具体而言,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实体标准理性建构的重要维度之一在于,正确理解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适用依据。作为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适用依据,“认罪认罚”是一项有别于既有量刑情节的独立的量刑情节。“认罪认罚”作为独立量刑情节具备坚实的法律根据、理论根据与效果根据。“认罪认罚”与“自首”“坦白”量刑情节之间的共同构成要件要素是“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但二者在指向对象、客观含义、主观内容及适用阶段等方面存在较大不同,两类量刑情节之间存在交叉关系。检察机关应当依循“全面评价原则”与“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精神,明确对“认罪认罚”与相似量刑情节进行合理评价的步骤。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实体标准理性建构的另一重要维度在于,合理界定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从宽限度。量刑建议从宽的“最高限度”是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从宽限度的基础与核心问题。案例实证发现,“限缩式从宽”和“扩张式从宽”是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中从宽“最高限度”的两种类型。受报应主义理念的影响,“限缩式从宽”主张简化量刑从宽情节、压缩量刑从宽幅度与限制量刑从宽效力,由此导致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制度适用乏力的逻辑悖论。受功利主义理念的影响,“扩张式从宽”提倡扩充量刑从宽情节、提升量刑从宽幅度与强化量刑从宽效力,最终引发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不公的运作难题。从平衡量刑建议从宽适用出发,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中从宽的“最高限度”应当具备量刑从宽情节交叉化、量刑从宽幅度常态化、量刑从宽效力半刚性的实质内涵。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程序规则理性确立的重要维度之一在于,合理建构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协商机制。确立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协商机制,既是对“合作式”诉讼模式的有力回应,也是保障被追诉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客观需要。实践调研发现,受“诉讼效率至上”价值理念的影响,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协商机制缺失现象普遍存在。而以“检察机关强势主导”“被追诉方被动参与”为实质内核的“单方决断式”量刑建议形成机制易动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正当性根基。因此,应当以“被追诉人权利保障”与“新的程序正义”为基本立场来建构“平等对话式”的量刑建议协商机制,而该机制的合理建构又包括“权利确定”“信息均衡”“能力相当”“对话平等”及“从宽兑现”五大着力点。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程序规则理性确立的另一重要维度在于,规范建构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审查机制。强化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审查,有助于巩固“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成果。但是,从审判实践来看,人民法院存在一审程序审查失范、二审程序审查乏力等现实问题,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审查机制陷入缺位状态。制度改革中的诸多机制性因素,以及“侦查中心主义”“结果中心主义”等根本性因素,是造成量刑建议审查机制缺位的主要原因。由是,应当以“审判中心主义”与“过程中心主义”两大理念为指导,建构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审查机制。对于一审认罪认罚案件,应当明确量刑建议的审查标准、明晰量刑建议的审查程序、完善量刑裁判的说理机制;对于二审认罪认罚案件,应当施行上诉权的有限赋予、保障审理方式的多样化。
刘后德[9](2020)在《1979年:中国历史学的再出发》文中研究指明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历史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它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也逐渐出现了一些偏差,在“文革”中更是遭遇严重挫折。新时期中国历史学的再定向再出发,是从否定“文革”开始的。它起自政治批判,成于学术反思。它针对“文革”,但绝不限于“文革”。这种专业层面的更深入阶段的拨乱反正在1979年表现得极为典型。在这一年,伴随着全社会思想解放的氛围,历史学呈现出与“文革”时期彻底决裂的姿态。将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一度成为当时整个中国史学界的主流追求。这一追求在中国历史学的理论探讨层面、古代史研究部分和近代史研究领域都有着鲜明的体现。而它在1979年表现得特别集中,并在1979年度走向高潮。那时的中国历史学存在一种明显倾向,即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研究模式,特别是“文革”时期畸形的研究状况,针锋相对地开展再认识、再纠正。这一趋向深刻影响了之后的史学研究面貌。人们首先就统摄整个研究局面的理论部分进行有针对性的纠偏匡谬。从理论根源和实践经验两方面重新理解和认识“阶级观点”,从而放弃“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一根本塑造当时史学面貌的指导思想,是1979年的中国历史学界所获得的最大理论共识。此时,笼统的阶级观点得到重新审视:一切以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理论作为史学研究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极端做法也得到纠正;历史的全部内容绝不仅仅只有阶级之间的冲突,也不是所有的阶级斗争都可以纳入“革命”的范畴;阶级斗争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根本动力或唯一动力的尊崇地位受到挑战,诸如生产力、生产斗争或矛盾斗争的合力等历史发展要素的重要性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强调;阶级考察之外的广阔历史空间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阶级批判之余的丰富历史遗产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学者们不再简单一律地套用阶级分析作为研究模具,而是积极倡导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来把握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存在。以往用阶级观点打量一切,言必称“阶级”的不正常状况大为改观。还有,深入反思教条主义、公式主义的危害,也是1979年史学界所获得的重要理论成果。一切唯本本是从,照搬简易公式的惯常做法遭到批评。在理论阐释与史料求真的结合方面,脱离史实进行虚、假论述的做法受到抵制。它们逐渐被诸如“论从史出”或“史论结合”等主张所平衡。还有一些因固守个别论断、预设某种前提而未曾从根本打破僵局的问题研究也开始得到触动。以上变化归结到一点就是,面对任何问题,人们都转而尝试通过实事求是地具体分析得出自己的独立认识。此时,史学与政治的关系也开始在反省中得到重新定位。人们一致反对炮制“影射史学”以作政治工具的行为,并且通过重新诠释“古为今用”的内涵,以尝试进一步明确史学之于政治的价值功用及合理边界,尊重学术探索的独特规律,纠正违背学术自由的做法,从而扞卫历史学应有的生存空间和独立的价值尊严。1979年,中国古代史研究领域也出现了针对以往的认识局面进行剧烈调整的整体倾向。首当其冲的是,作为“五朵金花”之一的农民战争史所存在的研究偏向受到检讨。农民战争所蕴含之消极作用的集中凸显,成为1979年中国历史学在专题研究领域所经受的最大冲击。在这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上,“阶级观点”受到研究实践的重新检验。人们注意到,农民战争在社会生产和秩序稳定等方面存在不容回避的破坏作用。曾经化约为中国古代历史的真正内容或全部内容的农民战争,其价值地位因这种阻碍历史进步的消极因素存在而受到削弱。与此同时,农民本身难以抗拒愚昧落后的封建思想,在经由阶级和历史的局限性分析中遭到集中剖析。进而,农民及其领袖不能摆脱具有负面作用的皇权主义、平均主义等思想,预示了农民战争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催生出又一个大同小异的封建政权。随着农民战争在变革封建制度方面的革命性作用遭到质疑,其价值作用至多不超出改朝换代的范围,甚至客观上有着维护和延续封建统治的认识开始出现。由于人们拒绝沿用简单张贴阶级标签的做法,以及随之而来的道德评判泛化倾向被遏制,中国古代历史中一些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代表性人物得到重新评价。作为封建帝王的秦始皇残暴专制等负面因素被集中展露;作为思想文化领域代表性人物的孔子,其礼制、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价值重新凸显;作为农民起义领袖的李自成,难以摆脱天命思想束缚,即使最后取胜也必然成为封建皇帝,而不可能具有无产阶级领袖那样的进步特征和成就,这样一种宿命般的历史结局在讨论中被强调。此外,在中国社会形态及发展阶段的划分问题上,由于人们对固定一种学说、服从一种认识的垄断局面多有不满,古史分期领域遂有诸说并起,从而颠覆了之前郭沫若等人所主张的战国封建说一家独尊之局面。由此,“魏晋封建说”、“西周封建说”、“秦统一封建说”等不同论见纷纷出现。把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这一思潮,在1979年的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表现的最为充分。中国近代历史发展关键节点上的典型认知呈现出“过山车”般的翻转。比如,曾经作为反帝反封建的爱国运动典型的义和团运动受到集中质疑。该运动被认定为具有盲目排外、愚昧迷信等特点,甚至存在受清廷利用而“奉旨造反”的过程和行为,其对内反封建的革命性质和对外的反帝作用及价值都出现较大争议。再者,针对以往卖国之定性,在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洋务运动作为近代工业化肇始的标志性作用开始得到积极肯定。在企业管理、规模化机器制造、引进利用外资技术等方面,洋务运动所带来的进步影响;抗击外部势力经济侵略和军事侵略,构筑自身近代化的经济和国防基础,所具有的现实意义和长远价值;拉开大规模学习西方先进文明的序幕,形成开放、理性的进取精神,以及在整体上开启近代中国资本主义化进程的重要意义,都得到有力阐释。对洋务运动的评价,从单纯依托目的初衷或阶级进行定性分析,开始向重视客观效果的考察方面倾斜。还有,对于被批软弱妥协且“阻挡人民革命”的戊戌变法运动,学者在现代性视野下重新将其定义为,一场由资产阶级发起的,旨在通过制度革新以挽救家国危亡的进步运动。其爱国主义价值,借鉴先进制度进行资本主义改革的宝贵尝试,以及改革过程中所推动实现的启蒙解放等,都开始得到更多学者的认同。该运动的改良主义定性开始动摇,资产阶级维新派对抗封建顽固派,以及推行资本主义制度,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进步作用越发得到肯定。1979年,是中国历史学进行再调整的关键年份,是“文革”时期史学向改革开放史学过渡的转捩点。它以反思姿态挺立于两种史学研究样式转换的紧要关头,通过一系列史学认识的再纠正实现了浴火重生。显而易见,研究样态的根本转变需要借助史实的订正,研究方法及理论指导的校准,但更仰赖于观念层面的透彻省悟。在追求学术独立和求实精神方面的启蒙重塑,是这一特殊年份留于后世的最醒目价值。与此同时,就学科本身而言,经过1979年前后学界在思想观念、理论方法、价值立场等方面的及时调整,历史学得以迅速转入新的发展阶段。1979年的中国历史学,为之后研究内容从较为单一的政治史向着结合社会史、文化史等领域延伸,以及研究范式和研究重心从革命史向现代化叙事转变,奠定了基础。同时,它还孕育了几种研究趋向。比如重建史实真相,考求真实;再次确认坚持唯物史观指导下的宏观研究,偏重线索规律的合理化梳理;或者吸收借鉴西方理论方法重建历史叙事等。它们都在反思以往研究弊端的基础上呈现出多元竞发的态势。细致的文献梳理,结合对“文革”前后及当时中国历史学研究取向的综合对比,以期最大限度地呈现当时史学研究领域深刻调整的思想史价值,以及为新时期史学研究健康发展奠定重要基础的学术史意义。选取1979年这一独特的年份作为研究对象,可以充分彰显其年代史学层面的蕴涵;史学界通过积极拨乱反正以响应国家改革开放的号召,体现出中国历史学在参与历史中创造历史的传统致用色彩;以“颠倒”求“反正”,尽可能地释放出了解放思想的能量,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从一个极端倒向另一极端的危险。因此,反思学术研究的偏向,仅仅通过“翻烙饼”的方式进行显然是不够的。准确拿捏1979年中国历史学承上启下的衔接作用,充分衡估这一时期史学研究所具有的转折过渡意义,有着很高的研究价值。尤其是在清除畸形的“文革史学”那样的研究生态,为此后学术转型奠定基本格局方面,很有必要进行专门探讨。如果说1949年,崭新的中国历史学依靠政治得以确立,那么1979年,就是中国历史学在反求诸己的背景下实现学科化重生、专业化再造的又一次开始。从学术发展的长远角度看,它不啻于共和国史学的“第二次开国”。
李浩[10](2020)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8年10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认罪认罚从宽确立为重要原则,增加规定了权利告知程序、值班律师制度、速裁程序等内容,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涵和外延更具丰富性和层次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集实体规范和程序保障一体构建的刑事法律制度,是建立多样化、多层次刑事案件处理程序的重要探索,为推进刑事诉讼制度现代化提供了基本遵循。构建区别对待、繁简分流的多层次刑事诉讼制度体系,顺应刑事诉讼制度发展规律,符合我国司法实践需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员额制改革提供了诉讼机制配套措施,弥补员额制改革过程中的“案多人少”矛盾。同时这项制度也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存在协调统一的关系。可以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提高诉讼效率、减少社会戾气、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助于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刑事司法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当然,尽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正式得以确立,但在司法实践中随着该制度的适用,也难免会出现一些相应的问题,如是否应坚持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问题,量刑建议的精准性问题,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的保障问题,值班律师的诉讼地位以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问题等,这些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探究。总之,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样一项系统性改革,不仅需要转变观念、完善制度,还需要创制配套机制,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国推开施行之际,应合理吸收、利用好已有经验,吸收、借鉴域外认罪协商制度的合理因素,以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有效实施。
二、《简易逻辑》中的几个问题的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简易逻辑》中的几个问题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转化思想在小学数学“解简易方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 |
1.小学数学课程标准明确了数学思想对学生发展的重要性 |
2.“解简易方程”在小学高年级数学教学中的重要地位 |
3.转化思想在小学阶段数学思想培育中的基础性地位 |
4.转化思想应用于小学“解简易方程”教学问题的存在 |
(二)选题意义 |
1.理论意义 |
2.实践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 |
3.对已有研究的述评 |
(四)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内容分析法 |
3.问卷调查法 |
4.访谈法 |
5.观察法 |
一、数学转化思想及其应用的学理解析 |
(一)核心概念辨析及界定 |
1.数学思想与数学方法 |
2.转化思想与化归思想 |
3.方程和解简易方程 |
(二)转化思想应用于小学数学教学的特点及意义 |
1.转化思想在小学数学中应用的特点 |
2.转化思想在小学数学“解简易方程”教学中应用的意义 |
(三)转化思想应用于小学数学教学的理论支撑 |
1.学习迁移理论 |
2.奥苏贝尔有意义学习理论 |
3.维果斯基最近发展区 |
二、小学数学教科书“解简易方程”部分转化思想内容分析 |
(一)小学数学教科书“解简易方程”内容分布及编排特点 |
1.“方程的意义”内容的分布及编排特点 |
2.“等式的性质”内容的分布及编排特点 |
3.“解方程”内容的分布及编排特点 |
4.“实际问题与方程”内容的分布及编排特点 |
(二)小学数学教科书“解简易方程”内容中转化思想的渗透 |
1.转化思想渗透点之一:编排策略 |
2.转化思想渗透点之二:本体知识 |
3.转化思想渗透点之三:方程类型 |
4.转化思想渗透点之四:语言应用 |
三、转化思想在“解简易方程”教学中应用的现状调查 |
(一)调查目的与对象 |
1.调查目的 |
2.调查对象 |
(二)调查过程 |
1.问卷调查过程 |
2.访谈调查过程 |
3.课堂观察过程 |
(三)调查结果分析 |
1.“理念认知”维度调查结果分析 |
2.“掌握情况”维度调查结果分析 |
3.“内容评价”维度调查结果分析 |
4.“实际条件”维度调查结果分析 |
5.“教学应用”维度调查结果分析 |
6.“问题呈现”维度调查结果分析 |
(四)调查启示 |
1.经验教师是小学数学教学中应用转化思想的中坚力量 |
2.个性心理特征影响学生“解简易方程”中转化思想的应用 |
四、转化思想应用于“解简易方程”教学存在问题分析 |
(一)教科书方面的问题 |
1.各类型方程数量占比不均,影响转化思想应用 |
2.教科书中涉及转化思想例题和习题难度有待提升 |
(二)教师方面的问题 |
1.部分教师对数学思想重视不够 |
2.部分教师教学中应用转化思想不充分 |
3.部分教师对学生应用转化思想的情况了解不全面 |
4.部分教师在课堂中刻意回避转化难点内容的教学 |
(三)学生方面的问题 |
1.部分学生对解方程中转化的应用存在困难 |
2.部分学生在语言转化的应用方面存在困难 |
3.部分学生解题步骤不规范 |
五、转化思想用于“解简易方程”教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教科书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教科书编写者对转化思想的应用重视不够 |
2.教科书编写者对应用转化思想影响思维的重要性强调不够 |
(二)教师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部分教师教学责任感有待提升 |
2.部分教师专业知识素养有待提升 |
3.部分教师过于强调应试教育导向 |
(三)学生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学生数学学习素养差异性大 |
2.学生解题缺乏耐心、信心和审美 |
六、转化思想应用于“解简易方程”教学中的建议 |
(一)转化思想应用于“解简易方程”教学中的策略 |
1.教科书层面 |
2.教师层面 |
3.学生层面 |
(二)转化思想应用于“解简易方程”教学的实践探讨 |
1.“简易方程”单元备课稿 |
2.转化思想应用于“解简易方程”教学案例分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汉代城乡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学术创新点 |
四、研究方法与框架 |
第一章 春秋战国时期城乡关系的变化 |
第一节 春秋战国的城乡政治关系 |
一、新型城乡管理体系的建立 |
二、新型城乡管理体系的特征 |
第二节 春秋战国的城乡经济关系 |
一、城乡赋役关系的变化 |
二、城乡多向的商贸往来 |
第三节 春秋战国的城乡文化关系 |
一、乡村文化的形成 |
二、城乡文化的交流互动 |
第四节 春秋战国的城乡居民关系 |
一、城乡居民的流动 |
二、城乡居民关系的开放 |
第二章 汉代城乡的同一性要素 |
第一节 城乡政治治理的同一性要素 |
一、地缘行政体系下的城市与乡村 |
二、城乡基层组织设置的同一性表现 |
第二节 城乡产业分布的同一性表现 |
一、农业的城乡分布 |
二、工商业的城乡分布 |
第三节 城乡居民生活的同一性要素 |
一、城乡居民分布的同一性表现 |
二、城乡居民政治地位的同一性表现 |
三、城乡居民生活状态的同一性表现 |
第四节 城乡思想文化的同一性表现 |
一、城乡思想的同一性表现 |
二、城乡文化的同一性表现 |
第三章 汉代城乡的差异化发展 |
第一节 城市与乡村的空间差异 |
一、城乡空间规模的差异 |
二、城乡空间形态的差异 |
三、城乡空间的不同发展趋势 |
第二节 城乡经济结构的差异 |
一、城乡产业结构的差异 |
二、城乡消费结构的差异 |
三、城乡市场结构的差异 |
第三节 城乡思想文化的差异 |
一、城市文化的繁华与乡村文化的质朴 |
二、城市文化的官方性与乡村文化的民间化色彩 |
三、城市文化的兼容性与乡村文化的封闭性 |
第四章 汉代城乡的交流与交融 |
第一节 城乡治理功能的互补 |
一、乡里体系对郡县功能的补位 |
二、乡村民间自组织的功能补位 |
三、城市治理功能对乡村治理体系的补位 |
第二节 城乡经济的交融 |
一、社会再生产中的城乡经济交融 |
二、区域交流中的城乡物产交换 |
第三节 城乡思想文化的交互影响 |
一、城乡文化的交相互动 |
二、思想文化互动的影响 |
第四节 城乡人口的流动 |
一、城乡人口的主动性流动 |
二、城乡人口的被动性流动 |
第五章 汉代城乡的转化 |
第一节 汉代乡村向城市的演进 |
一、军事导向下的“乡—城”演进 |
二、政治导向下的“乡—城”演进 |
三、文化祭祀导向下的“乡—城”演进 |
四、经济导向下的“乡—城”演进 |
第二节 汉代城市向乡村的回归 |
一、“城—乡”回归的复杂性 |
二、上古邑国的衰落 |
三、“城—乡”回归的因素导向 |
第三节 城乡转化的历史逻辑 |
一、城乡关系的特定背景 |
二、城乡共同发展的必然结果 |
三、“马太效应”下的城乡转化趋势 |
第六章 汉代城乡关系的发展特征 |
第一节 城乡关系的变动趋势 |
一、城乡关系的变动 |
二、变动后的城乡关系 |
三、乡村地位的上升 |
第二节 汉代城乡关系发展的基点 |
一、农本与汉代城乡关系 |
二、城乡关系发展基点的特色 |
第三节 汉代城乡关系发展的主导力量 |
一、官方对民间力量的引导 |
二、城乡关系的主导力量差异 |
主要参考文献 |
一、古代文献 |
二、考古与简牍资料 |
三、今人着作 |
四、学术论文 |
五、海外研究资料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量刑建议 ——以量刑建议精准化为切入点(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量刑建议的新样态 |
一、刑事司法改革的二元化趋势 |
二、量刑建议的实践发展历程 |
(一)作为检察机关求刑权的量刑建议 |
(二)作为控辩合意的量刑建议 |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量刑建议 |
(一)量刑建议的权责属性 |
(二)量刑建议的合意属性 |
(三)量刑建议的实效属性 |
第二章 量刑建议精准化的规范内涵及构造突破 |
一、程序功能视角下量刑建议精准化的双重内涵 |
(一)控辩协商的关键:量刑建议确定性 |
(二)控审协同的核心:量刑建议规范性 |
(三)量刑确定性与量刑规范性的位阶顺序 |
二、量刑建议精准化对刑事诉讼结构性原则的影响 |
(一)控辩平等原则的重心前移到审前程序 |
(二)从控审分离转变为检察官主导责任 |
(三)从中立裁判转化为确认式裁判 |
(四)量刑建议精准化引发的刑事诉讼构造反思 |
第三章 量刑建议精准化与刑事诉讼横向构造 |
一、审前程序中控辩审三方关系 |
(一)控辩协商机制的应然与实然:量刑建议的形成模式 |
(二)协商程序中法官角色的定位 |
二、审判程序中控辩审三方关系 |
(一)控审规范协同:量刑建议的司法审查机制 |
(二)辩审形式确认:量刑建议的异议处理 |
第四章 量刑建议精准化与刑事诉讼纵向构造 |
一、诉讼重心:从审判程序前移至起诉程序 |
(一)从侦查中心主义到审判中心主义 |
(二)从审判中心主义到认罪认罚程序 |
二、检察主导:量刑建议精准化下的检察权 |
(一)检察权扩张的两种模式 |
(二)我国检察主导的具体表现 |
三、构造风险:控辩不平衡、检法冲突与职能混乱 |
(一)协商性正义理念下的控辩不平衡 |
(二)实质真实主义下的检法冲突 |
(三)对审判中心的强烈冲击 |
(四)程序分流机制有待完善 |
第五章 量刑建议精准化的规制路径 |
一、量刑建议精准化的实体规制 |
二、量刑建议精准化的程序规制 |
(一)审前程序控辩平等协商的保障机制 |
(二)审判程序控审规范协同的互动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百年中学课程文本中的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地理实践活动内容是实现地理实践活动目标的基本保证 |
(二)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特征与规律的研究薄弱 |
(三)课程文本中的地理实践活动内容设计存在问题 |
二、研究背景 |
(一)时代发展:学科核心素养体系倡导地理实践活动 |
(二)国际共识:地理教育国际宪章的修订引发课程改革 |
(三)学科要求:课程文本修订推动地理实践活动教学发展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研究现状 |
(二)课程文本研究现状 |
四、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与价值 |
五、研究思路 |
(一)跨学科的研究范式 |
(二)“理论-历史-现实”的三维分析框架 |
(三)以课程文本为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研究的载体 |
(四)以确定地理实践活动教学内容的依据为逻辑线索 |
六、研究方法 |
(一)多维联动的研究方法原则 |
(二)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20 世纪50 年代前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初创 |
一、20 世纪50 年代前课程文本概况 |
(一)学制的变革推动课程文本发展 |
(二)课程文本修订的历史沿革 |
二、晚清政府时期课程文本中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缺失 |
(一)地理课程设置中朦胧的地理实践活动意识 |
(二)官民合作的地理教科书中的地理实践活动 |
(三)晚清课程文本中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缺失的反思 |
三、民国时期北洋政府课程文本首次出现地理实践活动内容 |
(一)新学制后地理实践活动内容出现在课程文本中 |
(二)教科书编写有所突破但仍未见地理实践活动 |
(三)地理实践活动内容体现民主与科学的追求 |
四、民国时期南京政府地理实践活动内容要求基本确立 |
(一)地理实践活动内容要求体系基本形成 |
(二)地方志为主的教科书仍缺少地理实践活动内容 |
(三)课程文本对地理实践活动内容不做具体规定 |
五、20 世纪50 年代前中学地理实践活动教学的成就与局限 |
(一)课程文本中的地理实践活动内容从无到有 |
(二)地理实践活动教学未落实到行动层面 |
第二章 20 世纪50 年代后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发展 |
一、20 世纪50 年代后课程文本概况 |
(一)社会主义建设需要课程文本更新 |
(二)教学计划和地理教学大纲新变革 |
二、改革开放前注重实践技能培养的课外自然地理内容体系 |
(一)借鉴苏联经验的课程设置注重实践技能技巧的培养 |
(二)以苏联教材为蓝本的地理教科书有一定实践活动内容 |
(三)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以自然地理为主 |
三、改革开放后以实践能力为目标的课内外结合的内容体系 |
(一)地理课程秩序的恢复与现代地理课程体系的确立 |
(二)教科书活动栏目注重地理实践活动内容设计 |
(三)观察和调查为实践活动主要形式及其实施 |
四、20 世纪50 年代后中学地理实践活动教学的成就与局限 |
(一)逐步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基础教育地理课程体系 |
(二)不同时期局限性因素的克服促进中学地理实践活动教学发展 |
第三章 21 世纪以来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改革 |
一、21 世纪以来课程文本修订概况 |
(一)重修课程文本是构建中国特色课程体系的必然要求 |
(二)中学地理课程标准的研制与修订 |
二、21 世纪以来多样化的地理实践活动内容各具特色 |
(一)地理课程结构优化满足学生多样发展需求 |
(二)各具特色的地理教科书有种类丰富的活动栏目 |
(三)地理实践活动内容联系实际反映时代特征 |
三、21 世纪以来中学地理实践活动教学的成就与局限 |
(一)课程理念的更新和教科书的修订推动地理实践教学 |
(二)教科书中地理实践活动内容与课程标准要求存在差距 |
第四章 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研究的历史经验 |
一、中学地理实践活动的概念 |
(一)课程文本对地理实践活动的认识 |
(二)中学地理实践活动的概念 |
二、中学地理实践活动的特点 |
(一)能动性 |
(二)实践性 |
(三)真实性 |
(四)发展性 |
三、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特点 |
(一)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一般特点 |
(二)初中地理实践活动主要内容与特点 |
(三)高中地理实践活动主要内容与特点 |
四、中学地理实践活动的形式 |
(一)地理观察与观测 |
(二)地理考察与实习 |
(三)地理实验与制作 |
(四)地理调查与参观 |
五、中学地理实践活动的实施途径 |
(一)学科课程 |
(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
(三)课外活动与研学旅行 |
六、中学地理实践活动的意义 |
(一)体现地理学科独特的育人价值 |
(二)对学生认识和智力发展的价值 |
第五章 中学地理教科书实践活动内容特征分析 |
一、中学地理教科书实践活动内容特征分析方法 |
(一)中学地理教科书实践活动内容特征分析基本思路 |
(二)基于言语信息符号的地理教科书实践活动内容分析框架 |
(三)中学地理教科书实践活动内容难度研究模型 |
(四)中学地理教科书实践活动内容难度的计算方法 |
(五)中学地理教科书选择与活动栏目解读 |
二、人教版中学地理教科书实践活动内容特征历史研究 |
(一)同一年代不同内容地理教科书实践活动分析 |
(二)不同年代相同内容地理教科书实践活动分析 |
三、现行各版中学地理教科书实践活动内容特征比较研究 |
(一)七版初中实验教科书“活动”栏目与活动内容特征的比较研究 |
(二)四版高中 2019 教科书“活动”栏目与活动内容特征的比较研究 |
四、基于内容特征分析的中学地理实践活动教学策略 |
(一)初中地理实践活动教学策略 |
(二)高中地理实践活动教学策略 |
第六章 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改革与教学建议 |
一、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改革过程中的问题 |
(一)课程设置欠缺对初高中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整体规划 |
(二)课程要求的学理论证和历史考证不充分 |
(三)课程实施的阻力是地理实践活动内容体系不完善 |
(四)课程评价对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的关照较少 |
二、中学地理实践活动内容改革的课程文本修订建议 |
(一)课程计划联动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进行整体设计 |
(二)课程标准加强对核心概念变化的说明提供理论支持 |
(三)教科书精选可操作的实践活动内容实现意义建构 |
(四)课程文本发挥育人合力完善地理实践活动评价与考核制度 |
三、中学地理实践活动教学建议 |
(一)以地理学科核心素养发展为追求的多元化教学目标 |
(二)以学科大概念为引领结构化的地理实践活动内容体系 |
(三)以真实情境中活动体验与主体性学习结合的教学方法 |
(四)以社会交互性发展为主的过程性学习质量评价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5)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缘由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目的与意义 |
二 相关概念阐述 |
(一)城镇老年人 |
(二)移动社交应用软件 |
(三)用户体验 |
三 研究现状综述 |
四 国内外相关设计概述 |
五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变化与缺失:媒介环境变化中城镇老年人的状态和特征 |
第一节 媒介发展中的城镇老年人际关系状况 |
一、媒介形态变化中的沟通方式 |
二、移动媒介影响下的城镇老年人际关系特征 |
三、城镇老年人际关系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城镇老年人身体状况和行为特征 |
一、城镇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机能状况 |
二、城镇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价值偏好 |
三、城镇老年人的移动社交行为特征 |
第三节 城镇老年人认知行为和移动媒介素养特征 |
一、移动媒介下城镇老年人的认知行为特征 |
二、城镇老年人的移动媒介素养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现状与困境: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设计的问题和趋向 |
第一节 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的现状分析 |
一、“积极老龄化”理念下的老年人移动社交产业 |
二、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设计要素分析 |
第二节 媒介传播范式转变中的设计困境 |
一、不合理的需求定位 |
二、交互逻辑忽视城镇老年人认知和行为特点 |
三、交互方式忽视城镇老年人行为习惯 |
四、交互界面不符合城镇老年人认知特点 |
第三节 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设计的发展趋势 |
一、品牌战略的发展趋势 |
二、功能的发展趋势 |
三、交互方式的发展趋势 |
四、交互界面的发展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理念与原则: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的设计立场 |
第一节 由通用性到无障碍性:设计理念调整背后的逻辑转换 |
一、通用性设计理念的优势和弊端 |
二、无障碍设计理念的反思——用户的细分与深化 |
三、用户的价值显现与用户体验设计原则的精准化 |
第二节 以社交安全感为基础:由可靠性到归属感 |
一、安全机制的可靠和适度 |
二、交互逻辑和行为的安全感 |
三、社交主体的社交安全感 |
第三节 以包容性为中心:由交互逻辑到界面响应 |
一、交互逻辑的合理与精简 |
二、交互行为的容错 |
三、交互方式的适用 |
四、交互界面的简化和动态响应 |
第四节 以贴近性原则为核心:由视觉贴近到主体性贴近 |
一、视觉贴近原则 |
二、行为贴近原则 |
三、语境贴近原则 |
四、情感贴近原则 |
五、主体性贴近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分析与方法: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的设计依据 |
第一节 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的设计依据 |
一、调研方法和依据 |
二、调研数据采集因素 |
三、样本回收及数据分析 |
四、调研结论 |
第二节 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的设计规划 |
一、设计总体规划 |
二、理论视角下的设计需求和功能分析 |
三、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的设计流程 |
第三节 场景理论下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的设计方法 |
一、基于阅读需求场景的设计方法 |
二、基于兴趣社交需求场景的设计方法 |
三、基于情感社交需求场景的设计方法 |
四、基于知识社交需求场景的设计方法 |
五、基于生活社交需求场景的设计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模型与方案: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的设计策略 |
第一节 基于需求场景理论的设计模型 |
一、用户模型的构建 |
二、需求模型的构建 |
第二节 基于人际关系三维理论的设计策略 |
一、基于“安全-信赖”体验的设计策略 |
二、基于“包容-符号”体验的视觉设计策略 |
三、基于“支配-互动”体验的感官融合设计策略 |
四、基于“情景-叙事”体验的设计策略 |
第三节 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的设计方案 |
一、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的设计定位 |
二、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交互原型设计 |
三、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高保真原型设计 |
第四节 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的设计评估 |
一、可用性测试 |
二、设计评价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人际关系和媒介素养调查问卷 |
附录2:用户体验设计需求调查问卷 |
附录3:用户访谈问题大纲 |
附录4:老年移动社交应用软件眼动实验任务引导语 |
附录5:老年移动社交应用软件用户主观评价量表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6)语言文字改革视角下的教育现代化研究(1892-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疑问与反思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概念界定 |
(一)清末民国 |
(二)语言文字改革 |
(三)教育现代化 |
四、文献综述 |
(一)清末民国语言文字改革研究 |
(二)中国教育现代化进程研究 |
(三)语言文字改革与教育现代化关系研究 |
(四)现有研究的不足之处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五、理论与方法 |
(一)理论基础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清末民初白话文运动对底层民众的启蒙教育——以白话报刊为中心 |
第一节 “开民智”视角下的文白之争 |
一、“言文合一”论 |
二、“功能分殊”论 |
第二节 启蒙民众的核心阵地——白话报刊 |
一、白话报刊概况及个案分析 |
二、白话报刊的宗旨、内容与读者 |
第三节 白话报刊启蒙民众的多重努力 |
一、从贴报牌到阅报处 |
二、讲报与演说 |
第四节 白话文在底层民众启蒙教育中的作用及其限度 |
一、白话文对底层民众启蒙教育的作用 |
二、白话文对底层民众启蒙教育作用有限 |
第二章 文字改革与教育普及:清末切音字运动的教育理想与实践 |
第一节 切音字运动兴起的背景与动机 |
一、切音字运动兴起的背景 |
二、切音字运动兴起的动机 |
第二节 切音字方案与切音字理论 |
一、切音字方案 |
二、切音字理论 |
第三节 切音字的推广路径与教学实践 |
一、切音字的推广路径 |
二、切音字的教学实践 |
第四节 切音字运动的衰落 |
一、切音字理论的缺陷 |
二、民众的不理解 |
三、保守势力的反对 |
四、简易识字学塾政策的推行 |
第五节 切音字对普及教育的效力与局限 |
一、切音字对普及教育的效力 |
二、以切音字普及教育的局限性 |
附录 |
第三章 从“国文”到“国语”:民国时期的国语运动与国语教育现代化 |
第一节 国语统一思想的兴起与传播 |
一、国语统一思想的萌芽 |
二、日本国语统一思想的启发 |
三、清政府对国语统一的重视 |
第二节 切音字功能的转移与注音字母的推行 |
一、从“切音字”到“注音字母”的转变 |
二、国语运动的高涨与注音字母的公布 |
第三节 国语教育的社会推广 |
一、国语教育的政策与措施 |
二、国语教育政策的落实困境 |
第四节 学校国语教育的现代化变革 |
一、课程设置 |
二、教材编写 |
三、师资培养 |
四、教学方法 |
余论 |
附录 |
第四章 从“文言文教育”到“白话文教育”——文体变迁与教育转型的历史互构 |
第一节 哲学视域中语言与现实的关系 |
一、人生存于语言建构的世界中 |
二、文言文与共时世界观的形成 |
第二节 文言文与古代教育的耦合 |
一、以儒家经典为主的教育内容 |
二、注重记忆、模仿的教学方法 |
三、科举制度对文言文的再生产 |
第三节 近代社会变革与五四白话文运动 |
一、社会经济的发展 |
二、政治的民主化改革 |
三、传教和翻译活动与西方语言资源的输入 |
四、清末民初的白话文运动 |
五、科举制度的废除 |
六、国语运动与五四白话文运动的合流 |
第四节 白话文与现代教育的互构 |
一、注重实用的教育内容 |
二、注重“经验”的教育方法 |
三、普及教育的思想 |
余论 |
第五章 民国时期的简化汉字运动与识字教育 |
第一节 简化汉字的历史进程与社会背景 |
一、古代汉字字体演变及历代正字工作 |
二、清末民国文字改革的时代需求 |
第二节 简化汉字的相关理论 |
一、简化汉字的理论依据 |
二、简化汉字的两种路径 |
三、简化汉字的原则与方法 |
第三节 简化汉字的心理实验与教学实践 |
一、艾伟的识字心理实验 |
二、《平民千字课》的教学实践 |
第四节 简化汉字的社会推行与社会争论 |
一、寻求合法地位的成与败 |
二、《第一批简体字表》公布后引起的社会争论 |
余论 |
第六章 拉丁化新文字运动与扫盲教育——以陕甘宁边区新文字扫盲教育为例 |
第一节 拉丁化新文字运动的历史进程 |
一、苏联的拉丁化文字扫盲运动与中国拉丁化新文字方案的诞生 |
二、大众语运动与拉丁化新文字运动的合流 |
第二节 拉丁化新文字的语言文字理论 |
一、语言文字的阶级性 |
二、汉字的废与不废 |
三、拼写方言与统一国语 |
第三节 陕甘宁边区拉丁化新文字扫盲教育运动 |
一、开展拉丁化新文字扫盲教育的原因 |
二、开展拉丁化新文字扫盲教育的措施 |
三、拉丁化新文字扫盲教育的困境 |
四、拉丁化新文字扫盲教育的调整 |
五、拉丁化新文字扫盲教育运动的停滞 |
第四节 文字改革与教育现代化的两种取向 |
一、文字改革与教育现代化的“西方化”取向 |
二、文字改革与教育现代化的“民族化”取向 |
附录 |
结论 |
一、清末民国语言文字改革促进了教育现代化 |
二、教育现代化推动了清末民国语言文字改革 |
三、语言文字改革与教育现代化的“耦合”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集体化时代山西的医疗场域与乡村社会(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相关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对象及理论方法 |
第一章 传统医疗与乡村社会 |
第一节 中国传统医疗场域诸题 |
第二节 山西医疗场域的近代因素 |
第三节 卫生防疫与近代山西医疗 |
第二章 革命深进与医疗型变 |
第一节 空间融入:医政机构直接驻地乡村 |
第二节 资源登册:在地资源的调鉴与整合 |
第三节 关注苦痛:疾疫、伤亡与情感政治 |
第三章 集体生产与集体保健 |
第一节 农业合作化的整体形势 |
第二节 全国首家联合保健站成立 |
第三节 集体医疗体系的全面构建 |
第四章 医疗系统的全面改造 |
第一节 医学技艺的习得 |
第二节 行医方式的改变 |
第三节 医药空间的改塑 |
第五章 医学转型与政治建构 |
第一节 结合与冲突:中西医学 |
第二节 “祖国医学”的历史意涵 |
第三节 “新医学”与后殖民抵抗 |
第六章 医疗卫生与国家想象 |
第一节 卫生动员的策略与机制 |
第二节 米山医疗的典型化之路 |
第三节 新中国典型治理的机制特征 |
第七章 透过医疗场域看乡村社会 |
第一节 医疗场变的多面效应 |
第二节 场域更变与合作医疗的终结 |
第三节 乡村社会的适应与变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8)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权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文章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权的新型样态 |
第一节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权的产生背景 |
第二节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权的规范内涵 |
一、量刑建议提出方式的精准化 |
二、量刑建议表达形式的书面化 |
三、量刑建议适用效力的实质化 |
第三节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权的发展趋势 |
一、量刑建议权的从“无”到“有” |
二、量刑建议权的由“弱”到“强” |
第四节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权的规制意义 |
一、实体规制的意义 |
二、程序规制的意义 |
第二章 实体规制(一):认罪认罚作为独立量刑情节的理论证成 |
第一节 认罪认罚作为独立量刑情节的内在根据 |
一、“认罪认罚”情节独立的法律根据 |
二、“认罪认罚”情节独立的理论根据 |
三、“认罪认罚”情节独立的效果根据 |
第二节 认罪认罚与相似量刑情节的关系 |
一、现有观点评析 |
(一) 包含说 |
(二) 重合说 |
二、情节关系展开 |
(一) 情节概念界定 |
(二) 情节异同描述 |
三、情节交叉实质 |
第三节 认罪认罚与相似量刑情节的评价 |
一、评价原则 |
(一) 全面评价原则 |
(二) 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
二、评价方法 |
第三章 实体规制(二):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从宽限度 |
第一节 量刑建议“从宽限度”的范围限定 |
一、研究视域:量刑建议的“最高限度” |
二、实证对象:故意伤害案件 |
第二节 “限缩式从宽”的实践及悖论 |
一、“限缩式从宽”的实践样态 |
(一) 简化量刑从宽情节 |
(二) 压缩量刑从宽幅度 |
(三) 限制量刑从宽效力 |
二、“限缩式从宽”的逻辑悖论 |
第三节 “扩张式从宽”的现状及难题 |
一、“扩张式从宽”的实践呈现 |
(一) 扩充量刑从宽情节 |
(二) 提升量刑从宽幅度 |
(三) 强化量刑从宽效力 |
二、“扩张式从宽”的运作难题 |
第四节 量刑建议“从宽限度”的重塑 |
一、量刑建议“从宽限度”的基本立场 |
二、量刑建议“从宽限度”的路径选择 |
(一) 量刑从宽情节的交叉化 |
(二) 量刑从宽幅度的常态化 |
(三) 量刑从宽效力的半刚性 |
第四章 程序规制(一):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协商机制 |
第一节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协商机制的现实意义 |
一、量刑建议协商机制的必要性 |
二、量刑建议协商机制的可行性 |
第二节 “单方决断式”量刑建议形成机制的困境 |
一、检察机关对量刑建议协商过程的强势主导 |
(一) 决定协商程序启动 |
(二) 控制量刑信息选用 |
(三) 支配量刑协商过程 |
二、被追诉方对量刑建议协商过程的被动参与 |
(一) 值班律师功能虚化 |
(二) 从宽预期尚难落实 |
第三节 “平等对话式”量刑建议协商机制的建构 |
一、量刑建议协商机制的立场选择 |
二、量刑建议协商机制的完善路径 |
(一) 权利确定 |
(二) 信息均衡 |
(三) 能力相当 |
(四) 对话平等 |
(五) 从宽兑现 |
第五章 程序规制(二):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审查机制 |
第一节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审查机制的正当性 |
一、促进认罪认罚案件实体公正 |
二、巩固“以审判为中心”实践成果 |
三、契合刑事诉讼效率化改革目标 |
第二节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审查机制的实践缺位 |
一、审理程序中法院对量刑建议的审查失范 |
(一) 采纳标准与调整标准界定模糊 |
(二) 量刑建议审查程序流于形式 |
(三) 量刑裁判说理机制凸显空白 |
二、二审程序中法院对量刑建议的审查乏力 |
(一) 二审量刑建议审查程序启动受阻 |
(二) 二审“书面审理”方式趋于常态 |
第三节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审查缺位的原因剖析 |
一、审查缺位的机制性原因 |
(一) 协商案件定向遴选 |
(二) 量刑信息来源封闭 |
(三) 检法机关庭外合意 |
(四) 绩效考核机制制约 |
二、审查缺位的根本性原因 |
(一) 侦查中心主义 |
(二) 结果中心主义 |
第四节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审查机制的建构路径 |
一、审理程序中法院对量刑建议的审查 |
(一) 明确量刑建议的审查标准 |
(二) 明晰量刑建议的审查程序 |
(三) 完善量刑裁判的说理机制 |
二、二审程序中法院对量刑建议的审查 |
(一) 上诉权的有限赋予 |
(二) 审理方式的多样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9)1979年:中国历史学的再出发(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点 |
第一章 历史学基本理论的拨乱反正 |
第一节 以历史主义取代“以阶级斗争为纲” |
一、反思一切历史都是阶级斗争史 |
二、破除“暴力革命”崇拜 |
三、用历史的观点重新看待阶级和阶级斗争 |
第二节 以实事求是替代教条主义 |
一、从“唯上唯书”到“唯真求实” |
二、跳出公式套用的怪圈 |
三、走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第三节 重审历史学与政治的关系 |
一、批判“影射史学”,放弃“古为今用” |
二、打破史学研究的“禁区” |
三、史学与政治关系的再认识 |
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古代史研究的反思与重建 |
第一节 对既有农民战争史模式的挑战 |
一、检讨农民战争阻碍历史发展的一面 |
二、农民阶级思想落后性剖析 |
三、农民战争是封建制度的掘墓人还是修理工? |
第二节 历史人物再评价 |
一、重评秦始皇 |
二、为孔子正名 |
三、李自成再评价 |
第三节 打破古史分期讨论定于一尊的局面 |
一、魏晋封建说“卷土重来” |
二、西周封建说“重新开张” |
三、其他诸说“群雄并起” |
小结 |
第三章 中国近代史叙事的突破与转型 |
第一节 现代化视野下义和团运动的再评价 |
一、凸显迷信落后特征 |
二、强调盲目排外问题 |
三、质疑义和团运动反封建性质 |
第二节 改革开放背景下洋务运动历史地位的再衡估 |
一、肯定洋务企业奠定中国民族资本的基础 |
二、积极评价洋务运动对列强侵略的抵制 |
三、认识洋务运动开启近代化历程的贡献 |
第三节 古今之变视角下戊戌变法历史意义的刷新 |
一、正视戊戌变法的救亡活动 |
二、全面认识戊戌变法时期的制度革新 |
三、注意发掘戊戌变法的启蒙价值 |
小结 |
结语: 新时期史学的反思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概述 |
1.1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含义 |
1.2 我国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背景及意义 |
1.2.1 我国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背景 |
1.2.2 我国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 |
1.3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 |
1.3.1 倾向效率价值 |
1.3.2 严守公正底限 |
第二章 美德两国及我国台湾地区认罪协商制度考察与借鉴 |
2.1 美国辩诉交易制度 |
2.2 德国刑事协商及相关制度 |
2.3 我国台湾地区认罪协商制度 |
2.4 认罪协商制度的启示与借鉴 |
2.4.1 厘清“实体从宽”“程序从简”的正当性基础 |
2.4.2 强化自愿性保障程序设计 |
2.4.3 探索提高司法效率的可能 |
第三章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我国的实践探索及其建构 |
3.1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我国的实践探索 |
3.1.1 我国对于认罪认罚从宽的试点探索 |
3.1.2 我国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探索的经验及问题 |
3.2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 |
3.2.1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内容 |
3.2.2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速裁程序的关系 |
第四章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
4.1 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自愿性保障问题 |
4.1.1 认罪认罚自愿性的内涵探究 |
4.1.2 认罪认罚中“非自愿”风险 |
4.1.3 自愿性保障制度构建 |
4.2 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诉讼地位问题 |
4.2.1 值班律师的功能定位 |
4.2.2 值班律师的职责 |
4.2.3 值班律师的权利 |
4.3 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量刑建议问题 |
4.3.1 量刑建议的提出及量刑建议的内容 |
4.3.2 量刑建议是确定刑还是幅度刑 |
4.4 认罪认罚从宽的证明标准问题 |
4.4.1 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证明标准的把握 |
4.4.2 坚持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存在的问题 |
4.4.3 认罪认罚案件证明标准适用的几点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简易逻辑》中的几个问题的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转化思想在小学数学“解简易方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D]. 杨潇莉. 曲阜师范大学, 2021(02)
- [2]汉代城乡关系研究[D]. 王越. 山东大学, 2021(11)
- [3]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量刑建议 ——以量刑建议精准化为切入点[D]. 余鹏文. 中国政法大学, 2021(09)
- [4]百年中学课程文本中的地理实践活动内容研究[D]. 王思源.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1(09)
- [5]城镇老年人移动社交应用软件设计研究[D]. 崔晓龙.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21(09)
- [6]语言文字改革视角下的教育现代化研究(1892-1949)[D]. 杨伟东.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7]集体化时代山西的医疗场域与乡村社会[D]. 李全平. 山西大学, 2020(03)
- [8]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权规制研究[D]. 刘茵琪. 吉林大学, 2020(01)
- [9]1979年:中国历史学的再出发[D]. 刘后德. 山东大学, 2020(10)
- [10]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D]. 李浩. 河北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