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的知识产权诉讼(337条款)及中国企业如何降低专利侵权风险(论文文献综述)
李丹丹[1](2020)在《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对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研究 ——基于美对华337调查》文中认为随着档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的出口贸易正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发展,高技术产品的贸易规模逐渐扩大、国际竞争力逐渐增强,这威胁到了许多发达家国内企业的市场,为维护自身利益,发达国家开始凭借其技术优势,利用各种贸易壁垒阻碍我国高技术产品的进入,知识产权贸易壁垒作为一种隐蔽的非关税壁垒,在倡导贸易自由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美国是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也是我国高技术产品的主要进口国,我国出口到美国市场的高技术产品必然与其国内相关产品产生竞争,而美国内企业为维护其市场会相应的采取各种贸易措施,美国“337调查”作为一种典型的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就是其惯用手段之一,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我国出口产品频繁受到美国的“337调查”,而近年来对中国高技术产品的调查更是层出不穷。因此,以美对华“337调查“为缩影,基于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现状,探索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受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如何应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将理论研究结合实证分析,深入探讨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对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首先介绍我国高技术产品及其所遭遇的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相关的理论基础、研究文献等,为本文的实证研究做铺垫;其次探究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作用机制与贸易效应:然后以最具代表性的美国“337调查”为主,总结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中所遭遇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现状,并对其特点、趋势及影响进行分析;再次,运用引力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对其影响程度进行测定;最后,报据我国高技术产品在出口过程中遭遇的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现状及模型实证结果,提出提升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及应对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可行性建议。通过全文研究发现,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促进我国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有积极影响。并从政府、行业、企业三个层面提出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德尔优化应对策略,以充分利用其积极影响,尽量避开其消极影响,或者说实现其积极影响远远大于其消极影响的战略目标,从而进一步实现跨越知识产权贸易壁垒,通过本文的研究,对于丰富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理论和知识产权保护理论,扩大高技术产品出口渠道,提高我国高技术产品的国际影响力有所助益。
崔梦怡[2](2020)在《中国企业应诉美国337调查案例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在贸易战的大背景下,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与知识产权争端近年来频频发生。美国频繁对华发起专利337调查,不断对我国涉外企业造成困扰,我国企业亟需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本文首先通过对337调查规则进行研究,其中主要涉及了 337调查的实体法和337调查的程序,并且着重分析337条款的适用规则。然后通过对中国企业应诉337调查的经典案例——中国浩洋电子公司专利侵权案、中国钕铁硼企业和解案和中兴通讯公司与中国钢铁企业的胜诉案,逐—进行分析,探究这些企业如何应诉以及成败原因和存在的问题。最后在对337调查制度的深入研究和经典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和探究我国企业的应对策略。希望通过此论文来探讨我国企业面对337调查的应诉的思路和策略,以微薄之力帮助中国企业树立信心,在艰难的贸易战中赢取胜利。
郭以君[3](2020)在《我国进口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和制度完善 ——基于美国“337调查”制度的分析与借鉴》文中指出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争端频发,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制度越来越受到国家层面的重视。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要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十多年过去,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除了专利申请数量方面占优势外,申请质量也稳步提升。近年来,国外企业侵犯我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也时常发生,我国内部也产生了保护国内知识产权免受进口货物侵权的需求。2018年,我国商务部于在《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意见》中要求各部门主动扩大进口,在这种情形下,为了保护我国国内产业,抗衡国外贸易制裁,弥补专利保护的不足,我国有必要加强对进口贸易知识产权的保护。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出口至美国的企业就一直遭受来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知识产权侵权为由提起的“337调查”,因其发起程序简单、救济措施严厉、讼程序耗时较短,越来越多的美国企业选择“337调查”程序来维护自己在进口贸易中的权利,导致我国已经连续18年成为被发起“337调查”案件最多的国家。事实上,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第29条规定,我国商务部有权对侵犯我国知识产权的货物采取禁止进口的措施,与“337调查”有着相同的作用。但是,该条文仅仅是一条原则性规定,缺乏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故至今还不具有操作性,需要进一步完善。鉴于美国“337调查”制度已运行成熟,故论文选取“337调查”制度作为完善我国进口贸易知识产权制度借鉴的对象。论文首先是对我国现行进口贸易知识产权制度的困境进行分析,我国目前的进口贸易知识产权制度上在配套措施、保护内容和程序设置上均存在不足之处,其次是对我国完善进口贸易知识产权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然后再以通过分析美国进口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中的“337调查”制度,总结该制度对完善我国进口贸易知识产权制度的启示。最后基于对“337调查”的分析与借鉴,针对我国现有制度的不足,对我国完善进口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出建议:在配套措施方面,应细化进口贸易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确定商务部的主管地位,设置行政法官;在保护内容方面,应扩大申请主体的范围,明确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将知识产权备案制度合理化;在程序规则方面,应明确调查程序,将救济措施具体化。
杨雨佳[4](2020)在《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分析及应对》文中研究指明在知识经济时代,任何国家、地区和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无法回避的一项制度是知识产权。在新一轮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浪潮中,如何提高我国企业国际贸易竞争力,有效地防范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成为我国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无法回避的巨大挑战。回顾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以华为、联想等为代表的大批企业走向海外,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融入国际产业体系。但是,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纠纷频发,纠纷数量大幅增长。截至2019年,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遭受美国“337调查”案件数量最多、涉案企业最多且涉案金额最高的国家。我国企业要在就必须全面了解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提高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控能力,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本论文从企业“走出去”的时代背景、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相关概念、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环境和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概况出发,分析了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知识产权的现状,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梳理,将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分为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风险、知识产权被侵权诉讼风险、知识产权壁垒风险、知识产权运营风险、知识产权合同风险五个方面,并对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进行了归纳和分析,得出了知识产权法律意识风险、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风险、知识产权法律环境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控能力风险和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承受能力五大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因素,最后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从组织与意识、制度与流程、技术与方法、承受能力和保护环境等多个方面全面提出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控等具体建议。
吴文思[5](2019)在《美国337调查专利侵权抗辩分析 ——以2012年ZTE中兴通讯案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近二十年来,由于知识产权法律问题,中国出口商企业频繁遭受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337调查是依据《美国法典》第19卷第1337节(即337条款)而进行的,这一条款授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The U.S.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以下简称ITC)对进口美国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和竞争予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实施救济措施、命令美国海关永久拒绝涉案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保护美国国内产业。在实践中,调查并制裁的对象主要是专利侵权行为。在过去的337调查中,中国出口商企业往往会选择或被迫选择与申诉方进行庭外和解并支付大量和解费用,或者由于承担不起高额的诉讼费用而直接消极应诉放弃美国市场。但随着研发创新能力的增强、法律意识的提高和经济财力的累计,中国出口商企业在面对337调查时已不再是一昧地退避求饶的态度。本文将从中国出口商企业的视角出发去研究337调查规则和抗辩策略,以2012年中兴通讯案件为主要研究对象,去思考在面对337调查和规则时,中国出口商企业应如何抗辩、有哪些可行的抗辩方法和抗辩思路。本文分为三章,第一章主要对美国337条款与调查进行概述,主要介绍了其违法性构成要素、337调查进行流程以及主要救济措施,为后文案件的介绍和抗辩方法的思考做铺垫。第二章总结并提出了中国出口商企业在应对美国337调查时,可采取的抗辩方法和利用规则而得出的抗辩策略。第三章则从总体出发,对中国出口商企业该如何保护自身专利权益和应对美国337调查,提出了宏观的建议。
韦晓雪[6](2019)在《我国专利保险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专利权是一个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核心竞争资本,而科技创新型企业是我国发展成为创新型国家道路上的中流砥柱。对专利权的保护一是可以维护专利发明人的智慧成果;二是可以促进创新发展,避免对相同技术的重复研究;三是可以促进专利技术的商业化,使专利技术向生产力转变,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在专利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会面临许多风险,可能会发生侵权风险或被侵权风险等,在侵权事件的发生后往往需要走法律程序进行法律诉讼,在此过程中企业将要支付巨额的诉讼费用,一些企业难以承受,特别是涉及境外侵权事件时,国外的费用相比国内要高的多,导致我国的一些中小企业在应对外国的侵权诉讼时,无力应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贸易地位。所以专利保险的发展对我国的自主创新和对外贸易都会产生促进作用,我国的专利保险目前在全国多地实行试点,发展动力不足,面临着许多的难题,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中寻找适合我国的专利保险发展道路。本文首先通过对我国2012—2017年国内专利授权量和侵权纠纷量,以及美国“337调查”中国企业受到的影响进行统计分析,得出我国专利数量庞大,企业受到国内外专利侵权的现象频发,而企业在诉讼时的经济能力较弱,为我国开展专利保险工作提供良好的机遇;然后分析了我国主要试点地区的专利保险工作的推进成果,主要是对政府颁布的政策文件,不同保险公司拟定的专利执行保险的具体合同条款,中关村、禅城区和宁波市三个试点地区的经营成果进行统计分析,指出我国的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但还存在实际经营的专利保险险种少、政府保费补贴对象单一、经营稳定性不高、承保范围窄、宣传力度不够、服务监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其次对具有不同运行模式的欧洲、日本和英国三个专利保险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家的经验进行总结,得出我国在专利保险的发展中要探寻适合本国国情的运作模式、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险种、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制定具有吸引力的保费和适当扩大承保范围等经验启示;最后从运作模式的选择、经营险种的设置、政府和保险人等相关主体这几个方面,提出建议。
赵玉娟[7](2019)在《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美国遭遇“337调查”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今时代,高新技术产业正日益成为世界各国的战略性产业,高新技术的竞争也逐渐成为国际市场竞争的重中之重,以利于各国增强综合国力,提升国际话语权。中国一直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培育了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例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贸易全球化加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国际化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的必经之路。随着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迅猛发展,中国出口到美国市场的高新技术产品越来越多。美国作为科技强国,为了保护本国高新技术企业,遏制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维持霸主地位,频繁对中国采取一系列贸易保护措施,“337调查”就是其众多贸易保护手段之一,是美国限制和阻止国外商品进入本国市场的一种防御性武器,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成为美国“337调查”的主要被诉方。在此背景下,文章首先对美国“337调查”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的相关概念和相关理论进行研究,然后分析了美国对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发起“337调查”的现状,并分别从美国和中国两个方面对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美国遭遇“337调查”的原因进行研究。其次,通过收集数据建立泊松回归模型,对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美国遭遇“337调查”的动因进行实证分析,从泊松回归模型最后结果来看,美中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逆差额、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在美国的专利申请量都对美国对华高新技术产品发起“337调查”影响显着,《中国制造2025》计划对美国对华高新技术产品发起“337调查”影响不显着。最后,文章从政府、行业和企业三个层面提出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美国遭遇“337调查”的应对策略,以维护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合法权益。
于丽娜[8](2018)在《美国发明专利双方复审程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中国商品、特别是科技含量较高的产品在美国市场表现抢眼,这使得美国企业为维护自身利益,尝试运用多种手段如提起专利诉讼、启动337调查等对中国企业在美市场的发展予以制约。因此,为了维护我国企业在美权益,帮助中国企业在美应对知识产权风险,需要我们不断关注和研究对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美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变化及其实施情况,讨论其可能对我国企业发展产生的影响。2011年9月16日签署的《美国发明法案》(AIA)将美国的专利权从以前的“先发明”制转变为“发明人先申请”制,这是美国专利制度的一次重要变革。同时,在本次专利法修改中,将原双方重申程序(Inter Parte Reexamination)修改为两个独立程序:双方复审程序(Inter Parte Review,简称IPR)和授权后复审程序(Post Grant Review,简称PGR)。专利双方复审程序由原双方重审程序演化而来,但又与原双方重审程序存在诸多不同。相对于原双方再审程序而言,IPR的修改主要包括:明确了IPR程序的审理时限;明确了IPR程序中权利要求解释原则为“最宽合理解释”原则;明确IPR程序中证据证明标准为“优势证据”标准;明确了IPR程序中的专利修改方式和要求。双方复审程序IPR实施以来,其使用频率之高大大超出了人们的预期。IPR程序同时也引发了诸多问题,成为美国专利法律界讨论的热门话题。例如IPR程序中在权利要求解释时采用的“最宽合理解释”原则所引发的争议、关于IPR程序的合宪性问题、以及关于IPR程序中专利文件修改的相关问题、以及“禁止反悔”原则的讨论。尽管饱受争议,双方复审程序(IPR)如今已成为与司法判定并行的确定发明专利有效性的重要法律程序,对于美国的专利诉讼的产生的影响已不容忽视。IPR程序正成为对抗NPE、防止恶意专利诉讼的有效武器,其实施有助于降低企业专利诉讼成本,并使得专利诉讼数量呈现下降趋势。但其长期来看是否会影响创新主体的创新热情有待进步观察。我国企业应当对IPR程序的优势和其限制应当有充分的了解,积极研究IPR程序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并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利用IPR程序达成维护企业利益的目的。具体说来,对中国企业而言,IPR可能是当下我国企业被诉侵权时最有力的反击武器,企业可通过IPR程序获取和解谈判的筹码。本文还分析了我国企业利用IPR程序应对337调查的可能性,并进一步讨论了利用IPR程序的主动防御功能为中国企业出海护航的方法。
武晨箫,李正风[9](2017)在《中美国际贸易中专利维权的制度差异:基于案例的比较研究》文中指出本文以通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美国断路器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为案例,分析中美两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专利保护制度差异。研究发现美国在进口环节设置的337调查作为一种准司法制度,有效弥补了专利司法保护国际贸易领域的缺点,其实质是保护美国国内产业,具有"防火墙"的功能。比较而言,中国针对专利侵权的行政保护力度弱,未能真正发挥对司法制度的补充作用,同时本土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缺少有针对性并行之有效的专利维权渠道。本文认为,在整体上提高我国专利行政保护力度的前提下,有必要针对国内和国际贸易这两个不同领域的特点,构建有差异的专利行政保护体系。
王灿[10](2013)在《专利贸易壁垒及其应对研究》文中指出在知识经济和全球化时代,知识产权对经济与贸易的影响日益增大。作为知识产权重要组成部分的专利在产生之初并没有限制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考虑,但在传统关税和一般非关税壁垒不断被限制和规范的情况下,拥有技术优势的发达国家及相关企业为了维护其在全球的利益,保持技术领先的优势并获取利润,开始利用专利构筑合乎国际规则的贸易壁垒,并通过专利制度与贸易规则将这一手段不断地向更高级的形式发展。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受到的这种与专利有关的贸易和投资壁垒的影响越来越大并且难以应对。同时,中国自身也需要适合中国国情的专利保护制度以促进国内的自主创新。因此,对中国所面临的与专利有关的贸易和投资壁垒进行深入研究并探讨如何通过中国的专利制度建设来对其进行有效应对就成为本文写作的初衷及希望解决的问题。本文总结和梳理了当前中国面临的与专利有关的贸易与投资壁垒,将政府层面的专利贸易壁垒与企业层面与专利有关的做法结合起来,以Nordhaus模型作为数理分析的起点,利用博弈理论作为分析工具研究了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专利贸易壁垒的相关影响因素,并利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实证分析了各类技术产品的出口与专利贸易壁垒之间的关系,将专利制度视为专利贸易壁垒的核心,分析当前中国专利制度存在的问题,从加强专利制度建设以应对国外专利贸易壁垒的角度提出对策建议。本文首先从对基础专利贸易壁垒的分析出发,按照专利贸易壁垒发展的内在逻辑顺序对专利制度的国际演化进行了分析,从专利贸易壁垒的视角解释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法条约(PLT)和实体专利法条约草案(SPLT)等条约、协议产生和缔结的原因,进而对不同种类的专利贸易壁垒的作用机理和影响模式进行了重点说明,特别是各类专利贸易壁垒如何通过专利制度来发挥作用方面,并结合具体案例重点分析国外专利保护,包括专利诉讼和专利许可、337调查,以及专利积聚与专利投机对中国的影响及原因。本文认为,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竞争力的不断提升,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不断扩大,对发达国家的竞争对手带来挑战和威胁;同时,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虽然已经取得很大进步,但在知识产权理念意识、制度建设、以及人才储备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技术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能力有待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就利用其在技术和专利制度上的优势地位,设置各种贸易壁垒,限制中国,谋求保持甚至扩大其优势地位。面对这种情况,中国可行的做法是加强自身专利制度建设,修炼内功,提高应对专利贸易壁垒的能力。为此,本文在对专利贸易壁垒进行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对中国专利制度中的与专利贸易壁垒密切相关的专利纠纷解决机制和专利代理市场问题等进行了较为深入、详尽的讨论,进而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中国在目前条件下可行的对策建议,包括要加强专利领域国际层面的平等对话和多边合作、增强企业的专利意识,以及借鉴国外经验进行制度创新,建立中国的专利纠纷调解和仲裁机构,完善专利代理制度,并创新管理手段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的专利服务市场,从而在整体上提高中国在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各方面的水平,这样才有可能较好的应对中国所面临的专利贸易壁垒。
二、美国的知识产权诉讼(337条款)及中国企业如何降低专利侵权风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的知识产权诉讼(337条款)及中国企业如何降低专利侵权风险(论文提纲范文)
(1)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对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研究 ——基于美对华337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2.1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2.2 研究方法 |
2 相关理论及文献综述 |
2.1 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界定 |
2.1.1 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涵义 |
2.1.2 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典型表现 |
2.2 美国337调查 |
2.2.1 美国337调查的内容 |
2.2.2 “337调查”的程序 |
2.2.3 “337调查”的救济措施 |
2.3 高技术产品概念的界定与分类 |
2.3.1 高技术产品的界定 |
2.3.2 高技术产品的分类 |
2.4 文献综述 |
2.4.1 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特征 |
2.4.2 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成因 |
2.4.3 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对产品出口的作用 |
2.4.4 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应对 |
2.4.5 研究评述 |
3 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作用机制与贸易效应 |
3.1 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对出口贸易的作用机制 |
3.1.1 数量限制机制 |
3.1.2 价格控制机制 |
3.1.3 跨越促进机制 |
3.1.4 交叉影响机制 |
3.2 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对高技术产品出口影响的贸易效应 |
4 我国高技术产品遭遇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现状与原因分析 |
4.1 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现状 |
4.1.1 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整体现状 |
4.1.2 我国高技术产品对美出口现状 |
4.2 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遭遇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主要状况 |
4.2.1 技术标准型知识产权贸易壁垒 |
4.2.2 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措施 |
4.2.3 知识产权滥用 |
4.3 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遭遇美国337调查的现状 |
4.3.1 调查主要集中于技术密集型行业 |
4.3.2 对象主要是高技术企业(产品) |
4.3.3 被诉案由主要为专利侵权 |
4.3.4 调查结果以和解和排除令居多 |
4.4 我国高技术产品遭遇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新趋势 |
4.5 我国高技术产品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的原因分析 |
4.5.1 外部原因分析 |
4.5.2 内部原因分析 |
4.6 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对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带来的的影响 |
4.6.1 对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的影响 |
4.6.2 对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影响 |
5 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对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引力模型分析法 |
5.1.1 引力模型的定义 |
5.1.2 引力模型的构建 |
5.2 变量的选取及数据来源 |
5.3 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对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分析 |
5.3.1 数据处理及分析 |
5.3.2 回归结果及分析 |
5.3.3 Beta系数计算及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作用权重分析 |
5.4 实证分析与理论分析结果的综合比较 |
6 结论与建议 |
6.1 本文主要结论 |
6.2 对策与建议 |
6.2.1 政府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措施 |
6.2.2 高技术行业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措施 |
6.2.3 高技术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措施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研究成果 |
参考文献 |
(2)中国企业应诉美国337调查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美国337调查规则概述 |
第一节 美国337条款分析 |
第二节 美国337调查主体和程序 |
第三节 美国337调查救济措施 |
第二章 中国企业应对337调查的案例分析 |
第一节 浩洋电子专利侵权案 |
一、基本案情 |
二、胜诉原因分析 |
三、启示 |
第二节 中国钕铁硼企业和解案分析 |
一、基本案情 |
二、和解原因分析 |
三、启示 |
第三节 中兴通讯公司胜诉案例分析 |
一、基本案情 |
二、胜诉原因和启示 |
第四节 中国钢铁企业胜诉案分析 |
一、基本案情 |
二、胜诉原因 |
三、启示 |
第三章 企业应对美国337调查的策略 |
第一节 提升产权意识,降低涉诉风险 |
一、自主创新 |
二、进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与规避设计 |
三、加强全球专利布局 |
第二节 遭遇调查时的应诉策略 |
一、前期准备工作 |
二、积极行使抗辩 |
三、促成和解 |
四、适时提出反诉 |
第三节 政府和行业的帮助 |
一、发挥政府作用 |
二、行业联合应诉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3)我国进口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和制度完善 ——基于美国“337调查”制度的分析与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及不足之处 |
2 我国进口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 |
2.1 我国进口贸易知识产权制度的配套措施问题 |
2.1.1 法律规定笼统 |
2.1.2 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主体单一 |
2.2 我国进口贸易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容问题 |
2.2.1 依申请调查的主体范围小 |
2.2.2 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较窄 |
2.2.3 知识产权备案制度不合理 |
2.3 我国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制度的程序问题 |
2.3.1 执法环节具有倾向性 |
2.3.2 救济措施缺乏操作性 |
3 完善我国进口贸易知识产权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3.1 完善我国进口贸易知识产权制度的必要性 |
3.1.1 保护我国国内产业 |
3.1.2 抗衡国外贸易制裁 |
3.1.3 弥补专利保护的不足 |
3.2 完善我国进口贸易知识产权制度的可行性 |
3.2.1 我国知识产权创新水平提升 |
3.2.2 我国具备现实制度基础 |
3.2.3 符合国际法的规定 |
4 美国进口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337调查”制度分析及启示 |
4.1 .“337调查”制度的配套措施 |
4.1.1 “337调查”的法律依据 |
4.1.2 “337调查”制度的实施主体 |
4.2 “337调查”制度的保护内容 |
4.2.1 “337调查”制度的申请主体 |
4.2.2 “337调查”制度的保护客体 |
4.2.3 “337调查”制度与知识产权备案制度的结合 |
4.3 “337调查”制度的程序设置 |
4.3.1 “337调查”的基本流程 |
4.3.2 “337调查”的救济措施 |
4.4 “337调查”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5 完善我国进口贸易知识产权制度之建议 |
5.1 完善进口贸易知识产权制度的配套措施 |
5.1.1 细化进口贸易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 |
5.1.2 明确商务部的主管地位 |
5.1.3 设置行政法官 |
5.2 完善进口贸易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容 |
5.2.1 扩大申请主体范围 |
5.2.2 明确知识产权保护客体 |
5.2.3 完善知识产权备案制度 |
5.3 完善进口贸易知识产权制度的程序规则 |
5.3.1 明确调查程序 |
5.3.2 救济措施具体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分析及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 研究内容和创新 |
第2章 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知识产权现状分析 |
2.1 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提出背景 |
2.1.1 “走出去”战略的形成与实施过程 |
2.1.2 新时期企业“走出去”的时代背景 |
2.2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内涵及特点 |
2.2.1 知识产权的概念 |
2.2.2 法律风险的概念 |
2.2.3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内涵 |
2.2.4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特点 |
2.3 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环境 |
2.3.1 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环境概述 |
2.3.2 TRIPS协议 |
2.3.3 美国“337”条款 |
2.3.4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
2.4 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概况 |
2.4.1 企业知识产权意识逐步增强 |
2.4.2 国际知识产权优势显着提高 |
2.4.3 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
2.4.4 知识产权诉讼能力不断加强 |
第3章 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事故分析 |
3.1 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风险 |
3.1.1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风险概述 |
3.1.2 案例分析 |
3.2 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知识产权被侵权风险 |
3.2.1 知识产权被侵权风险概述 |
3.2.2 案例分析 |
3.3 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壁垒风险 |
3.3.1 知识产权壁垒风险概述 |
3.3.2 案例分析 |
3.4 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知识产权运营风险 |
3.4.1 知识产权运营风险概述 |
3.4.2 案例分析 |
3.5 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合同风险 |
3.5.1 知识产权合同风险概述 |
3.5.2 案例分析 |
第4章 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因素分析 |
4.1 知识产权法律意识风险因素 |
4.2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风险因素 |
4.3 知识产权法律环境风险因素 |
4.4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控能力因素 |
4.5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承受能力因素 |
第5章 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控的建议 |
5.1 组织与意识层面的建议 |
5.2 制度与流程层面的建议 |
5.3 技术与方法层面的建议 |
5.4 风险承受能力层面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美国337调查专利侵权抗辩分析 ——以2012年ZTE中兴通讯案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美国337条款和调查概述 |
第一节 美国337条款和调查的基本介绍 |
第二节 美国337条款中的违法性构成要素 |
一、非法活动 |
二、美国国内产业 |
三、损害结果 |
第三节 美国337调查的主要程序 |
第四节 美国337调查的救济措施 |
第五节 美国337调查的特点 |
一、管辖兼具针对性和广泛性 |
二、程序高效快速 |
三、救济措施严厉 |
四、救济时效长 |
五、无损害赔偿救济要求 |
第二章 美国337调查专利侵权抗辩类型 |
第一节 基于联邦地区法院专利诉讼的抗辩方法 |
第二节 基于美国337条款的抗辩方法 |
第三节 其他抗辩方法 |
一、美国发明法案USPTO专利无效程序 |
二、基于美国发明法案专利无效程序的抗辩方法 |
三、基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侵权案的抗辩方法 |
第四节 上述抗辩方法总结 |
第三章 针对美国专利侵权337调查的应对建议 |
第一节 前期的风险防控和知识产权布局建议 |
一、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和技术人才的储备培养 |
二、做好前期知识产权的风险防控 |
第二节 337调查进行中的应对建议 |
一、积极抗辩 |
二、联合抗辩 |
三、选择合适的抗辩方法 |
第三节 337调查后的总结建议 |
第四节 其他针对337调查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6)我国专利保险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方法和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专利保险的现实基础 |
2.1 专利保险的概念与特点 |
2.2 专利保险的分类 |
2.3 专利保险发展的紧迫性 |
2.3.1 我国专利授权和侵权情况 |
2.3.2 对外贸易专利侵权纠纷情况 |
2.4 我国专利保险市场空间分析 |
第三章 我国专利保险的试点情况分析 |
3.1 我国专利保险试点规范文件和保险条款分析 |
3.1.1 试点地区政策文件分析 |
3.1.2 各保险公司专利保险条款分析 |
3.2 我国专利保险试点城市的成效总结 |
3.2.1 北京市中关村试点情况 |
3.2.2 佛山市禅城区试点情况 |
3.2.3 宁波市试点情况 |
3.3 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国外专利保险发展经验借鉴 |
4.1 欧洲专利保险的发展历程 |
4.2 日本专利保险的发展历程 |
4.3 英国专利保险的发展历程 |
4.4 国外专利保险发展的经验总结 |
第五章 推进我国专利保险发展的建议 |
5.1 我国专利保险模式的选择 |
5.1.1 对重点创新行业和重点出口企业实行强制模式 |
5.1.2 对险种选择实行半强制模式 |
5.1.3 专利互助保险模式 |
5.2 我国专利保险的险种设置 |
5.2.1 险种设置应符合我国国情 |
5.2.2 完善我国专利保险种类 |
5.3 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
5.3.1 加强对保险人的鼓励 |
5.3.2 加快专利保险市场化 |
5.3.3 加强专利保险的监管 |
5.4 对保险人的建议 |
5.4.1 合理制定专利保险条款 |
5.4.2 提供完善的保险服务 |
5.4.3 加大宣传力度,刺激企业投保需求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美国遭遇“337调查”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从法律角度对“337调查”的研究 |
1.2.2 从非法律角度对“337调查”的研究 |
1.2.3 研究述评 |
1.3 技术路线、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 |
1.3.1 技术路线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相关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高新技术产品的界定 |
2.1.2 美国“337调查”简介 |
2.2 相关理论 |
2.2.1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
2.2.2 自由贸易理论 |
2.2.3 贸易保护主义理论 |
第三章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遭遇“337调查”的现状与原因 |
3.1 现状分析 |
3.1.1 高新技术企业仍是“337调查”的主要对象 |
3.1.2 专利侵权仍是“337调查”的最主要诉由 |
3.1.3 “专利流氓”日渐侵扰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
3.1.4 美国首次对机器人产品发起“337调查” |
3.2 原因分析 |
3.2.1 美中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逆差增大 |
3.2.2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低 |
3.2.3 美国竭力阻遏《中国制造2025》目标的实现 |
第四章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遭遇“337调查”动因实证分析 |
4.1 变量选取及理论假设 |
4.1.1 变量选取 |
4.1.2 理论假设 |
4.2 模型设定及数据说明 |
4.2.1 计量模型设定 |
4.2.2 数据说明 |
4.3 泊松回归模型结果分析 |
第五章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遭遇“337调查”的应对策略 |
5.1 政府层面的对策 |
5.1.1 增进中美两国战略互信 |
5.1.2 完善知识产权战略制度 |
5.2 行业层面的对策 |
5.2.1 有效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 |
5.2.2 积极发挥律师协会的作用 |
5.3 企业层面的对策 |
5.3.1 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
5.3.2 不断增强企业应诉积极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8)美国发明专利双方复审程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美国IPR程序概述 |
一、IPR程序的含义 |
二、IPR程序的历史沿革 |
(一)设置单方再审程序(Ex Parte Reexamination) |
(二)增设双方再审程序(Inter Parte Reexamination) |
(三)双方专利再审程序修改为授权后复审程序和双方复审程序 |
三、IPR程序的影响以及研究IPR的意义 |
(一)IPR程序的影响 |
(二)研究IPR程序的意义 |
第二章 美国专利IPR程序修改 |
一、IPR程序修改背景 |
二、IPR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明确了IPR程序的审理时限 |
(二)明确了IPR程序中“最宽合理解释”原则 |
(三)明确IPR程序中“优势证据”标准 |
(四)明确了IPR程序中的专利修改方式和要求 |
三、修改后IPR程序的主要特点 |
第三章 IPR程序引发的问题和讨论 |
一、“最宽合理解释”原则所引发的争议 |
二、关于IPR程序的合宪性问题的讨论 |
三、关于IPR程序中专利文件修改的问题讨论 |
四、关于IPR程序中“禁止反悔”原则的讨论 |
第四章 IPR带给中国企业的机遇与挑战 |
一、被诉侵权时将IPR作为重要的防御反击手段 |
(一)利用IPR与诉讼程序的交互性暂停诉讼程序 |
(二)充分利用IPR中“最宽合理解释”原则 |
(三)充分利用IPR“优势证据”证明标准 |
(四)利用IPR程序获取和解谈判的筹码 |
(五)小微企业考虑组建产业联盟分担IPR费用及风险 |
(六)利用IPR进行防御反击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
二、利用IPR程序应对337 调查的可行性 |
(一)IRR程序时效性与337 程序的比较分析 |
(二)IPR判决结果对于337 程序影响分析 |
三、利用IPR程序的主动防御功能为中国企业出海护航 |
(一)利用IPR程序主动规避海外侵权风险 |
(二)IPR在帮助扫清专利地雷、构建企业专利战略中的应用 |
四、IPR程序对我国企业在美专利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
(一)积极提升专利质量以迎接IPR带来的挑战 |
(二)合理利用IPR修改程序保护我国企业在美知识产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感谢 |
(9)中美国际贸易中专利维权的制度差异:基于案例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案例:通领公司与美国企业的专利纠纷 |
三、美国337调查的制度设计及其实质 |
(一) 337调查的历史演变 |
(二) 337调查与美国专利诉讼的比较 |
(三) 337调查的目的与实质 |
四、中国专利维权制度的特征与问题 |
(10)专利贸易壁垒及其应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外与专利有关的贸易壁垒研究 |
1.3.2 与知识产权、专利制度和做法有关的研究 |
1.3.3 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综述与评价 |
1.4 研究框架和内容 |
1.5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6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专利贸易壁垒的理论分析 |
2.1 专利贸易壁垒的概念 |
2.1.1 专利和专利制度的概念 |
2.1.2 专利制度涉及的当事各方 |
2.1.3 专利贸易壁垒的概念和本文的研究范围 |
2.2 专利贸易壁垒的经济学分析——基于NORDHAUS模型 |
2.3 开放经济条件下对基础专利贸易壁垒的博弈分析 |
2.3.1 基本假设和模型描述 |
2.3.2 对该模型的讨论 |
2.4 专利贸易壁垒的关键因素 |
2.4.1 专利制度——专利贸易壁垒的基础和核心 |
2.4.2 贸易政策和制度——专利贸易壁垒的助推剂 |
2.5 专利贸易壁垒的发展 |
2.5.1 基础专利贸易壁垒 |
2.5.2 不断增加本国基础专利贸易壁垒的强度 |
2.5.3 扩大专利的适用范围,从私权上升到公权 |
2.5.4 扩大专利制度的适用范围,在全球推广专利制度 |
2.5.5 通过国际贸易体系推动世界各国对专利保护的力度 |
2.5.6 不断推进专利审查程序的简化和实质授权条件的统一 |
2.6 专利贸易壁垒的作用机理和影响模式 |
2.6.1 专利贸易壁垒的种类 |
2.6.2 专利贸易壁垒的作用机理和影响模式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专利贸易壁垒对中国的影响分析 |
3.1 国外专利诉讼和专利许可对中国贸易和投资的影响 |
3.1.1 思科诉华为专利侵权案 |
3.1.2 DVD专利池案 |
3.2 美国337调查对中国的影响 |
3.3 中国遭遇的专利贸易壁垒中反映出的问题 |
3.4 专利积聚和专利投机的潜在影响——以高智发明公司为例 |
3.4.1 高智发明公司的背景及主要业务 |
3.4.2 高智发明公司现有做法及其影响 |
3.4.3 专利积聚和专利投机对中国出口潜在的风险 |
3.4.4 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对技术出口的监管措施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专利贸易壁垒对技术产品出口影响的计量分析 |
4.1 中国技术产品出口结构的度量和分析 |
4.2 中国企业面临的专利贸易壁垒的测度和分析 |
4.3 模型构建 |
4.3.1 模型构建思路 |
4.3.2 相关数据说明 |
4.3.3 平稳性检验 |
4.3.4 模型设定 |
4.3.5 协整检验 |
4.3.6 回归结果与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的相关专利制度研究 |
5.1 关于专利纠纷解决机制 |
5.1.1 中国专利诉讼和专利纠纷发展现状 |
5.1.2 中国专利纠纷解决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5.1.3 专利仲裁作为专利纠纷解决手段的国际经验 |
5.2 中国专利代理制度 |
5.2.1 中国专利代理制度的现状 |
5.2.2 现有专利代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
5.2.3 国内对专利代理制度完善的主要观点和做法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的对策建议 |
6.1 加强专利领域的平等对话和多边合作 |
6.2 促进国内专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
6.2.1 建立专利调解和仲裁机构 |
6.2.2 完善专利代理市场,加强专利代理人建设 |
6.3 大力发展专利服务业,拓宽专利服务市场 |
6.3.1 扩展专利服务范围 |
6.3.2 加强专利信息服务,发挥公益和私营专利服务机构的作用 |
6.3.3 注重专利价值评估和增值服务 |
6.3.4 加强专利法律服务 |
6.4 增强企业专利意识,积极防范和应对国外专利贸易壁垒 |
6.4.1 提升专利意识是应对国外专利壁垒的最重要因素 |
6.4.2 在出口目的国提前进行专利布局 |
6.4.3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重视标准中的专利问题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论文主要结论和成果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美国的知识产权诉讼(337条款)及中国企业如何降低专利侵权风险(论文参考文献)
- [1]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对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研究 ——基于美对华337调查[D]. 李丹丹. 西安理工大学, 2020(01)
- [2]中国企业应诉美国337调查案例分析[D]. 崔梦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0(10)
- [3]我国进口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和制度完善 ——基于美国“337调查”制度的分析与借鉴[D]. 郭以君. 西华大学, 2020(01)
- [4]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分析及应对[D]. 杨雨佳.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9)
- [5]美国337调查专利侵权抗辩分析 ——以2012年ZTE中兴通讯案为例[D]. 吴文思.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9(03)
- [6]我国专利保险发展研究[D]. 韦晓雪. 广西大学, 2019(01)
- [7]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美国遭遇“337调查”的研究[D]. 赵玉娟. 广西大学, 2019(01)
- [8]美国发明专利双方复审程序研究[D]. 于丽娜. 中国政法大学, 2018(01)
- [9]中美国际贸易中专利维权的制度差异:基于案例的比较研究[J]. 武晨箫,李正风. 中国软科学, 2017(06)
- [10]专利贸易壁垒及其应对研究[D]. 王灿. 北京邮电大学, 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