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冒名牌产品的风险成本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刘畅[1](2020)在《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化妆品消费总量的增加,近年来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已经成为假货犯罪重灾区。新兴的各种电子商务、社交媒体平台更是给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很多不法分子把销售渠道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使犯罪行为更隐蔽,销售辐射范围更广,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化妆品市场秩序,阻碍了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全文由六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对策研究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研究现状。第二部分是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概述。介绍了化妆品的定义,界定了假冒伪劣化妆品的概念,并且介绍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的认定和具体涉及的罪名。第三部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现状及成因。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总结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产业化、链条化,涉案区域范围广、制假源头地域分布集中,电商、社交平台成售假主阵地以及假冒化妆品的品牌及种类随市场潮流而变化的现状,并分析了此类案件的成因。第四部分,按照原料来源、仿制包装、灌装、销售、运输的顺序分析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作案流程。第五部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难点,分析了获取线索难、涉案化妆品检验鉴定难、认定犯罪金额难以及摧毁产业链难等侦查难点及成因。第六部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对策,提出了多渠道收集案件线索、有效核实线索以确定案件性质、扩线追查上下游犯罪、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并固定证据以及深挖源头,摧毁整个制售假犯罪产业链等五个方面的侦查对策。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是近年来逐渐高发的一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本文旨在通过对化妆品这类制售假案件的侦查难点分析以及侦查对策研究,总结出具有实战意义的打击对策,从而既有助于实务中公安机关对这一类犯罪案件的侦破,也能为其他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打击提供借鉴参考。
钟凤伟[2](2019)在《重庆市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綦江区为例》文中指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食品的要求不再只是食物数量充足,更加注重食品的营养健康。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刺激着人们的神经,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虽然多年来政府在一直不懈地努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但是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现状并不能让公众满意。仍然有大量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事件被媒体曝光,人们希望政府对食品安全实施更严厉的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本文以綦江区为例研究重庆市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情况。笔者通过查阅相关研究文献及对綦江区多名一线法人员的访谈,归纳出目前基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存的要问题,包括执法人员方面、执法对象状况更加复杂、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执法的难度增加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内、外因归类分析。西方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起步早、体系健全,有很多值得我国学习的经验,本文对美国、欧盟、日本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作了介绍,并对各国在实践中行之效的经验措施作出归纳总结,以供借鉴。我国国内许多地方也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摸索出了一些适用性强的方法。本文通过国内外经验的借鉴及通过访谈得到的资料,提出:一增强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构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科学划分事权;三细化法律法规执行标准,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四规范执法程序,应对执法风险四个方面的对策建设。
汪晓辉[3](2015)在《食品质量安全的标准规制与产品责任制》文中研究表明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危害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还直接影响着中国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深入地研究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有益于这类矛盾和冲突的解决,也对推动社会转型和推进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自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之后,中国政府也正积极加快推进相关立法的进程,全面地修订与整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不断地提高食品安全检查频率,加大食品犯罪的处罚力度,构建全方位的打击监管体系。然而,立法和监管在加强,新的食品安全事件也不断地呈现,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又催生了新的风险。更加隐蔽的违法违规手段,亟需在法律法规的修订中进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监管出来的”,针对食品的法律法规最终的规制对象是—生产者。那么已有的规制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微观层面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激励效率如何?这种激励在中国现有的产业竞争结构和发展水平下是否足够还是过度扭曲?如果激励不足或是过度扭曲,规制政策和法律法规应该如何调整?于此同时,当法律面临高诉讼成本或高执行成本时,如何寻找低交易成本的替代治理机制?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在于信息不对称,本文谨从以上几个问题切入,紧紧围绕生产企业、消费者和政府规制者三个博弈主体,以三个主体之间相互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为研究起点,在统一的福利经济学分析框架下,根据现实情况逐步放松理论假设来分析事前标准规制和事后产品责任制分别对企业产品安全预防投入努力的激励和对整体社会福利水平的影响;同时,还探讨了当标准规制和产品责任制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激励不足”或“激励过度扭曲”时,两者如何相互矫正的经济机制。最后,探讨当正式的法律治理机制面临高交易成本时,如何与低交易成本的声誉机制进行优劣互补的经济机制。全文共分七个章节,核心的章节为第三、四、五、六章。第一、二章分别为导论和文献综述。第三章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修订和整合大背景下,运用两阶段垂直差异博弈模型,引入企业与规制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缺陷监管问题,探讨事前标准规制的变化如何影响企业在食品质量安全预防投入的选择、利润及消费者福利水平与总体社会福利水平。食品产品责任制能在事后为受害者提供一定的法律救济,但已有的产品责任制暴露的缺陷,亟需进行改革。第四章以传统的产品责任分析框架为基础,运用博弈论的信号显示模型研究了当食品存在安全风险且企业可以通过信息披露或价格信号显示产品的安全信息时,产品责任制对企业主动披露产品安全信息的激励效应;结论指出当企业的信息披露需要成本时,只有当信息披露成本较小且两种类型企业的成本差异适中时,在过失责任下,高安全类型会选择主动披露信息而不是通过价格来显示自己产品的质量信息;而当信息披露成本较高时,企业就可能不主动披露食品的安全信息。更进一步,现有的产品责任司法救济只针对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危害结果比较确定的情形;而当危害结果存在不确定时,就会产生司法标准不确定而造成法律救济不足或失效;第五章第一部分探讨当食品的危害存在不确定时,引进司法判定标准的不确定性问题,讨论当食品危害的分布不符合对称分布时,产品责任制的激励效应以及标准规制和产品责任制之间的相互矫正;结论显示当危害的分布足够偏时,过失责任原则下,企业就会出现不足(或过度)的预防激励;而当司法判定标准存在不确定时,标准规制可以降低这种不确定性并改善过失责任的无效率问题。同时,当标准规制和事后产品责任制存在高交易成本问题时,需重新思考新的治理机制。第二部分在动态博弈的框架下,假定产品质量信息在消费者中的预期服从马尔科夫过程,分析动态市场声誉和产品责任制之间相互作用的经济机制;结论指出低交易成本的声誉机制和高交易成本的产品责任制可以相互互补,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一个更佳的组合激励。最后,总结前文并展望未来的研究方向。全文以理论分析为主案例分析为辅,并给出了如下的政策建议:首先,国家在调整产业规制政策时应该更加紧密地结合产业现实,在标准调整的过程中结合产业现实适当的降低和食品质量安全不直接相关的通用强制国家标准,将一些更高的推荐性标准留个企业自主选择,可能更有利于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改善。其次,事前规制也应该考虑到对事后产品责任的信息补充问题,并提高产品责任制的激励效果。再次,国家政府部门应该注重政策调整的动态性,并加强监管力度和监管的创新方式,如通过构建食品安全信息披露数据库和结合信息传播工具,发挥市场声誉机制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自执行”的作用,形成激励效率高、社会最优的监督管理体系。
胡嘉成[4](2014)在《假冒伪劣产品盛行的危害成因及整治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被假冒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假冒伪劣从形式上看,主要是假冒名牌产品,假冒大厂产品,以劣充优,以假充真。假冒伪劣从类别上看,主要是家电、烟、酒、服装、鞋帽、保健品、药品、食品、化妆品等居多,囊括了消费者的衣食住行用,并且这些大多是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产品,其潜在的问题令人堪忧。
张家友[5](2013)在《知情购假:诱惑与排斥视角下的研究》文中认为假冒被称为21世纪的灾难(全球反假冒联盟,2008)。中国则被认为是世界上制假贩假最严重的地区之一(Dboson,2000)。由于假品贸易的非法性,交易往往是隐蔽进行的,造成很难获得准确的假品贸易数据,因而对假品贸易的具体金额有不同的判断。大部分经济组织估计世界贸易总量的5%-7%为假品贸易(国际反假联盟,2005;国际知识产权组织,2003;世界关税组织,200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07;国际商会,2007)。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西文学术界对假冒问题的研究文献已从早期仅从供应方角度的解释转向对需求方的分析,一些学者甚至断言导致假冒现象存在和快速发展的首要原因在于消费者对假冒商品的需求(Gentry et al.,2001)。中国学者对假冒问题的研究重点仍集中在从供应方角度分析假冒伪劣现象存在的原因、危害及治理对策上;大多数研究将消费者购假行为视作非知情购假行为,对消费者的知情购假行为研究较少。比较而言,中国学者对假冒问题的研究多集中在现象分析上,侧重描述性分析和理论性分析,实证研究较少,缺乏从消费者角度研究购假行为的理论成果。因此,中国对假品研究的现状与现实需要之间存在较大落差。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组织的集中度得到逐步提高,消费者具备了更丰富的消费经验,消费者的购假行为中知情购假的数量和比例正逐步提高。众多学者认为,正是由于需求的存在,为造假者提供了动力,如果对假品的需求得不到抑制,即使企业和政府严格控制假品的供给,造假者总有能力发现新的供应渠道向消费者提供假品(Alber-Miller,1999)。因此,本文将研究对象集中于消费者的知情购假行为。具体研究思路如下:(1)确定研究对象和范围。本研究针对中国消费者特别是在校大学生的知情购假行为。(2)明确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讨这类行为背后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路径。(3)构建理论模型。本研究从大学生消费者在知情购假时既面临“诱惑”,又有内心“排斥”两种心理过程的冲突入手,试图以这两个变量作为核心变量,围绕其前因后果的概念提取和概念界定,分析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作用路径,并构建既能高度描述知情购假行为过程又能解释其前因、路径的理论模型。(4)情景假设。本研究选择大学生比较熟悉的耐克休闲鞋(品牌影响力较大)和特步休闲鞋(品牌影响力相对较小)作为情境假设中的选购对象。为验证合法性压力的影响作用,作出如下情景假设:“国家出台一部新的法律,规定凡是购买或携带假冒商品者,无论其是否事先知晓所购商品为假冒品,一经发现,即将没收假冒品并处以真品价格1-2倍的罚款。”由此形成2(品牌影响力大/小)×2(合法性压力大/小)共4种情景设计。(5)实证分析。根据设计的量表,对不同情景下的消费者所感知的假品诱惑力、假品排斥倾向及其知情购假意愿进行问卷调查,通过回收的问卷进行实证分析,验证相关假设。(6)依据分析结论提出降低消费者知情购假意愿的治理措施。经研究,本文主要结论如下:(1)消费者的知情购假意愿受到一正一反两股力量的影响。对消费者知情购假意愿起到正向作用的是假品诱惑力,即消费者在特定情境下面临假品时所感知到的假品吸引力。对消费者购假意愿起负向作用的是假品排斥倾向,即消费者拒绝假品的态度倾向。(2)假品与真品的价格差、品牌影响力、感知替代性、面子意识会正向地影响消费者所感知的假品诱惑力。感知风险会负向地影响消费者所感知的假品诱惑力。(3)面子意识、感知风险、合法性压力会正向的影响消费者的假品排斥倾向。假品与真品的价格差会负向的影响消费者的假品排斥倾向。(4)面子意识包括了两个维度,“想要面子”和“怕丢面子”。越想要面子的消费者,当其没有真品的购买能力时,假品对他(她)的吸引力越大。越怕丢面子的消费者,因害怕使用假品而被他人识破,对假品的排斥倾向越强。因此,面子意识既正向地影响假品诱惑力,又正向地影响假品排斥倾向。(5)目前消费者普遍存在购买假品的无过错认知。由于没有针对消费者购假用假的相关处罚规定,因此消费者普遍不认为购假用假是违法行为。甚至当本研究在情景假设中,提出国家要针对消费者的购假用假行为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后,被访者出现了明显的对该虚拟处罚规定的抵触情绪。笔者认为,论文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本研究发现,对于非正常的消费行为,或对消费者有较大风险的一些有害需求,例如知情购假、上网成瘾、酗酒等,消费者均可能在面临诱惑的同时,对这些需求产生或强或弱的排斥倾向。而消费者的最终行为意向是在这两股力量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因此,类似行为均可以运用“诱惑”、“排斥”框架对其消费意愿展开研究。(2)本研究提出并界定了“假品诱惑力”的概念。将“假品诱惑力”构念分解为两个维度:精神诱惑和物质诱惑。开发并验证了“假品诱惑力”量表。该量表的开发成功,可为其它有害需求诱惑力量表的开发提供借鉴意义(3)本研究通过情境假设的方法,假定国家出台了针对消费者知情购假行为的处罚措施。验证了相关处罚规定会显着提高消费者在知情购假时的合法性压力,从而增加消费者对假品的排斥倾向,并将能够降低消费者的知情购假意愿。具有理论上的认知作用和实践中的指导作用。(4)本研究发现,消费者的知情购假行为在所有购假行为中的比例呈上升趋势,而在知情购假的情形下,正是由于需求的存在催生了假品交易。因此,如何降低消费者对假品的需求成为治假的根治之术。基于本研究的实证结论,作者从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面提出了降低消费者知情购假意愿的相关措施。本文的研究局限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调研产品是大学生熟悉的知名品牌休闲鞋,这与购买假冒奢侈品等炫耀性消费行为可能存在区别;二是本研究采用了情景模拟法,虽然情景设计都基于访谈和预调研,但仍然无法百分之百地保证场景的合理性,相比于使用实物和利用一个实际控制的场景进行实验来说,还是不可避免地会带有一些局限性;三是研究者在问敏感性的问题(例如,性)、避讳的问题(例如,自杀、同性恋等)时,所得到不是拒答,就是规范性的答案,规范性的答案就是合乎社会规范的答案。知情购假亦属于此类敏感性问题,因此,被访者在回答问题时,可能会考虑“社会怎么看这个问题”,而不是“自己认为是怎样”,从而造成调查结果出现“社会期待偏差”,进而影响问卷的效度。
孟繁富[6](2012)在《消费者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如何认知并持有怎样的消费责任价值观、责任消费群体如何划分、企业如何基于消费者的责任消费意识和群体细分制定有效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日益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消费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具有内在和外在驱动力。消费者运动是外在驱动力,道德消费主义是内在驱动力。与国外相比,中国消费者运动发展缓慢。企业社会责任与战略管理互为辩证关系,企业战略内涵着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彰显着企业战略,企业社会责任构成企业的战略资源。通过以往文献的定性研究,选取构成中国消费者社会责任消费行为(SRCB)量表的测量变量;利用消费者对测量变量的评价进行因子分析,得到中国人社会责任消费行为的主要构成因子;基于主要构成因子对消费者聚类分析,并对各消费者细分群体进行深入阐述;利用广义对应分析方法进一步揭示中国人社会责任消费行为因子与消费者特征(年龄、性别、收入、社会阶层、学历、宗教信仰)之间的潜在关系。基于对消费者的调查,得到企业社会责任的7类因子,因子的顺序反映了消费者的看重程度。在消费者看来,企业最应该践行的社会责任是慈善与社会公共责任,其次是顾客与商业伙伴责任,再次是员工发展责任与产品责任,然后依次是环境责任、竞争者与供应商责任、员工基本责任、股东责任。在卡罗尔的社会责任四级模型中,位于顶端的慈善责任被消费者给予最高的期望。消费者的内部企业社会责任感知仅与品牌资产的品牌关系和品牌联想这两个维度存在显着性相关关系,而消费者的外部企业社会责任感知与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满意度、品牌独特性、品牌延伸、品牌联想和品牌关系之间皆存在着显着性回归关系,这从消费者视角进一步验证了学术界争论不休的企业社会责任与品牌资产之间是否存在关系的问题。同时,本研究还验证了消费者的企业社会责任体验在社会责任感知与品牌资产之间的正向调节效应,也就是说,高社会责任体验的消费者会给予企业更高的品牌资产,而低社会责任体验的消费者会给予企业较低的品牌资产。基于消费者导向的视角,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措施包括:树立正确的消费者导向的战略社会责任价值观;实施基于消费者利他归因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计划;建立责任消费与CSR的互动影响机制;建立消费者选择对企业社会责任践行的软约束;唤醒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意识等等。
卜晓明[7](2012)在《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文中认为面对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作为市场主体一方的消费者,其地位的保障与权益的维护等方面,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由于市场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会损害同业竞争者和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禁止非法的、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实现对消费者的保护已成为了世界各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的重要任务。而消费者作为重要的市场参与主体,加强对其合法权益的维护有利于促进有效的市场竞争。所以,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任务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建立一个竞争有序的市场,同样也是实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键。我国作为消费者人数最多的国家,保护消费者在市场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我国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还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这一焦点问题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不仅明确了其立法宗旨是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还指出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在经营者与监管机构之间,经营者相互之间以及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比,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主要是通过预防和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来间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尽管如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不仅体现在其立法层面,在执法方面和司法实践上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特别是有些具有代表性的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且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热点事件,格外引人关注。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认真思考,找出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具体方案。只有这样,才能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落到实处,也才能从真正意义上促进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断发展。因此,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显得意义重大。本文的研究目的旨在通过分析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主要体现,以创新性的思维去辩证分析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从主要国家和地区反不正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情况出发,归纳分析其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发展历程,比较研究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消费权益保护制度的立法理念和保障措施,从中得出一些值得我国借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通过阐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并揭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最终提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完善设想。以此,探索性的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断修改与完善提供充分的理论依据。全文共分五个部分,以文献调查分析、比较分析、归纳分析的方法进行具体论述。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论述选题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理论成果、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第二部分是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体现。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分别为立法宗旨上的体现、规制对象上的体现和终极目标上的体现。通过系统阐述主要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这三方面的体现,比较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区别,辨证分析消费者权益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归纳总结出本文的核心论点,即反不正当竞争法始终是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其重要任务。第三部分是列举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发展历程。在此基础上,综合比较德国等主要国家同我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理念和执法实践,并通过归纳国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主要保护措施,从而总结出一些值得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借鉴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第四部分是针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进行理论分析。结合近年来发生的“3Q大战”等一些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的热点事件,指出当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是在借鉴国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参考国内学者的优秀理论成果,对目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自己创造性的设想,从而找到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最终方案。
杜依民[8](2010)在《山寨文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以仿造和不遵守道德或法律准则为特征的山寨文化,因为知识产权问题而饱受争议,从而引发了知识产权管理界的关注。其中,山寨文化对当代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了哪些影响,如何正确认识山寨文化及其存在的问题等,成为了管理者关注的焦点。本文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四个维度,运用知识产权管理理论,采用案例分析、走访访谈、统计分析等方法对山寨文化中主要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研究。本文认为,从山寨文化的本质看,“山寨”广泛存在,并不是中国的专利,但其存在与发展仍然凸现了我国知识产权体制的不足。对山寨文化我们应该有一个科学的认知:既不应全盘否定,也不能放任自流,应该通过积极的引导,规范山寨文化健康发展;同时,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大力倡导知识产权文化,让山寨文化成为一种新型的创业文化,逐步成为知识产权文化的一部分。
袁武林[9](2010)在《实施名牌策略,提升企业竞争力》文中指出名牌对企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的创建又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用系统的思想统筹名牌创建工作。论文分析了名牌的含义、特征和效应,从微观层面,提出了名牌创建的产品、价格、分销渠道和促销策略,指出了名牌创建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谢庆红[10](2010)在《中国假冒伪劣商品成因及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制假售假的确是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2009年国际反假联盟(International anti-counterfeiting coalition, IACC)估计全球假冒商品的销售量大约有6,000亿美元左右,世界贸易中约有5%-7%是假冒商品。事实上,对于处在经济转轨中的中国,其假冒伪劣问题更为严重,造假事件不断涌现,假冒产品层出不穷。其中,不仅包括假化肥、假种子、假奶粉等给最终消费者带来侵害甚至致命伤害的产品,更不乏那些被部分消费者青睐的名牌仿造品。对于假品及其抑制,东西方学术界对此有大量的研究。西方许多学者研究的主要兴趣在需求方(即消费者方),着重分析调查消费者为什么购买假冒商品。已有学者认为,由于需求的存在,给了造假者动力,认为需求的抑制能有效地治理假品。中国学者的研究重点则放在供给方(即生产者),分析企业为什么要造假。基于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中国研究的重点应该是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蔓延。而目前,国内尚无将市场主体造假售假买假动因与制度环境缺陷内外部两大因素,结合起来作系统分析的文献资料。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论文首先通过文献综述,总结假冒伪劣产生的成因、品牌假冒品的购买行为、基于购假行为的反假措施,以及对假品的治理对策;然后,系统地借助经济学和社会学等理论,全面透彻地剖析企业造假行为、消费者购假行为和监管制度虚化问题,同时构建企业造假行为动机与消费者购假意愿模型;接着,将探讨性地分析企业内在拒假的源动力;之后,分析并吸收总结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假冒伪劣产品治理的经验;最后,综合前述的分析结论,构建我国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综合模型,以期从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个方面来实施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综合治理。一、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本文的研究思路为:首先界定假品的含义及消费者的购假类型,从企业造假行为、消费者购假行为、监督虚化三方面分析假冒伪劣的成因,最后从企业拒假的源动力分析、借鉴国外治理假冒伪劣产品的经验等方面,探讨中国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对策措施。本文的研究内容大致分为四个部分,由8章组成,其中第三、四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内容。第一部分,绪论。即第1章,主要包括了选题背景、概念界定、研究思路和框架、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与不足。本文界定的假品包括两个层面:品牌、商标的假冒和产品质量内容和指标造假。第二部分,文献综述。即第2章,论文综合了东西方学者的研究成果,从假品成因研究、品牌假冒品的购买行为研究、基于消费者购假行为的反假研究以及假品治理研究四方面进行了回顾和评述,找出了本文的研究角度。第三部分,假冒伪劣的成因分析。包括第3、4、5章,分别从企业造假行为、消费者购假行为以及监管制度虚化深入剖析假冒伪劣泛滥的成因。第3章,从内在根源和外在因素两个方面,对企业造假动机进行研究,笔者认为,企业对侵权、寻租收益的追求;由于信息不完备和资源短缺形成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某些企业的风险偏好是企业造假的内在根源。而政府的监管虚化;消费者买假意愿及行为的激励;造假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制度缺陷,是企业造假的外在动因。本章构建了企业造假行为成因的理论模型,并用三鹿奶粉案例进行了佐证。第4章,对消费者购假行为进行分析,论文把消费者买假区分为“不知情买假”和“知假买假”两大类,知假买假又分为“知假自愿买假”与“知假被迫买假”。两种类型买假的动因不同,治理措施有异。论文用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分析了消费者买假的行为,以期找出抑制的方法。为准确地找出消费者购买各类假品的决定因素,论文用Bearden和Etzel产品分类法,将假品分成四种类型,分别是:公开-奢侈型、公开-必需型、私密-奢侈型和私密-必需型。对现实中客观存在的、消费者主动购买前三种类型假品动机中的决定因素,分别进行分析,并构建了理论模型。因素的分析及模型的构建,为约束消费者的知假买假行为提供了治理思路。第5章,对监管制度虚化的分析,主要从法制不健全,政府职能越位、缺位或错位,社会监管力量(包括消委会、行业协会、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媒体、个人等)缺失几方面进行讨论,结论是总体监管力量弱化。第四部分,假冒伪劣的治理研究。包括第6、7、8章。第6章,对企业内在拒假品的源动力进行分析。第7章,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治理经验借鉴。第8章,中国治理假冒伪劣的对策措施。本部分在微观经济主体行为及政府行为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内部力量和外部力量的治理手段,以达到内外兼治,促进市场和谐发展和繁荣的目的。二、研究的结论第一,假冒伪劣的成因是由市场主体企业造假、消费者的购假以及政府监督力量弱化三个方面造成的。第二,企业的造假有其内在根源和外在因素的影响。第三,消费者买假存在“不知情买假”和“知假买假”两大类。知假买假又有“知假自愿买假”与“知假被迫买假”。两类类型买假的动因不同。第四,消费者知假买假主要集中在公开-奢侈型、公开-必需型和私密-奢侈型的假品上。决定消费者购买他们的因素和重要程度有一定的差别。第五,总体监督力量弱化。第六,根据努德海文的人性内核分裂模型,提出了声誉机制是企业内在拒假的源动力。第七,从内部作用力量和外部作用力量两个方面,提出了对假冒伪劣商品内外兼治的综合治理模型及具体对策。三、研究的创新第一,利用寻租、交易费用等理论,对企业的造假动机和造假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并建立了企业造假动机与行为的关系模型。该模型呈现了企业造假动机与造假行为之间的内在机制、路径与影响因素方面的联系。第二,将消费者买假分为“不知情买假”和“知假买假”两大类,知假买假又分为“知假自愿买假”与“知假被迫买假”两小类。并分别对这些类型进行了定义,分析了各种购假行为的特点。第三,根据Bearden和Etzel的产品分类法,将假品分成四种类型,分别是:公开-奢侈型、公开-必需型、私密-奢侈型和私密-必需型。得出消费者知假买假主要集中在公开-奢侈型、公开-必需型和私密-奢侈型的假品上的结论。第四,通过分析,认为消费者决定购买公开-奢侈型、公开-必需型和私密-奢侈型这三类假品的因素和重要程度有一定的差别,并相应构造出了三种类型假品的消费者购买意愿模型。三种模型对于消费者理性购假行为产生的原因及路径具有较强的解释力。第五,从努德海文的人性内核分裂模型出发,将企业人格化,说明企业象人一样,其内在禀性既有机会主义倾向的一面也有信守承诺倾向的一面;然后,结合声誉理论,,阐明声誉即是企业内在拒假的源动力;最后,说明社会及监管机构合理利用此声誉源动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企业内在的造假动机。第六,在前面研究结论基础上,从内部作用力量和外部作用力量两个方面,提出了对假冒伪劣内外兼治的综合治理模型及对策。内部作用力量主要针对企业和消费者,从企业声誉机制和消费者教育等方面入手,以行业自律、法规和诚信教育、维权意识教育等方式和制度,强化企业有限理性人可信度,增强其内在拒假动力:而外部作用力量,则主要针对政府及市场监管,建议从消除信息不对称和完善监管制度这类外在因素入手,以法律规范、政府问责、规制机构人员的责任追究、第三方监督、社会信用、惩罚、产品质量检查和信息公布等方面,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通过内外部力量的共同作用,达到根本上治理假冒伪劣的目标。四、研究的不足第一,未对流通环节中的经销商的售假进行分析;第二,未对企业造假的因果关系模型及消费者购假意愿模型进行验证。以上不足,将在今后研究工作予以弥补。
二、假冒名牌产品的风险成本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假冒名牌产品的风险成本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2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概述 |
2.1 化妆品的定义 |
2.2 假冒伪劣化妆品的界定 |
2.3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的界定 |
2.3.1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的认定 |
2.3.2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涉及的罪名 |
3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现状及成因 |
3.1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现状 |
3.1.1 犯罪规模: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行为产业化、链条化 |
3.1.2 犯罪地域:售假地域范围广,制假源头地域分布相对集中 |
3.1.3 犯罪手段:互联网成为假冒伪劣化妆品销售的主要渠道 |
3.1.4 犯罪对象:仿冒品牌及种类的选择顺应市场潮流 |
3.2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成因 |
3.2.1 内在原因分析 |
3.2.2 外在原因分析 |
4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案件作案流程 |
4.1 原料造假 |
4.2 仿制品牌包装 |
4.3 灌装 |
4.4 销售 |
4.4.1 线上销售 |
4.4.2 线下销售 |
4.5 物流运输 |
5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难点 |
5.1 发现、获取犯罪线索难 |
5.1.1 受害人维权意识较弱 |
5.1.2 行政机关移送有效线索少 |
5.2 涉案化妆品检验鉴定难 |
5.2.1 权利人所出具鉴定意见证据效力存疑 |
5.2.2 行政检验机构数量不足、检验水平有限 |
5.2.3 真假掺卖现象较多,抽样标准不易把握 |
5.3 认定犯罪金额难 |
5.3.1 销毁证据、刷单等现象影响已销售金额的认定 |
5.3.2 “人赃并获”难度大,影响未销售商品数量认定 |
5.3.3 未销售商品价格认定方式存在争议 |
5.4 摧毁犯罪产业链难 |
5.4.1 网络销售隐蔽性强,虚假信息排除难 |
5.4.2 犯罪主体分布范围广,异地查证难度大 |
6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对策 |
6.1 多渠道收集犯罪线索,拓宽案件来源 |
6.1.1 发动群众,建立公众抽检化妆品制度 |
6.1.2 引导受害人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案件相关线索 |
6.1.3 警企协作,运用大数据思维甄别假货,识别犯罪线索 |
6.1.4 联络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线索移交机制,扩展案源 |
6.1.5 加强网上巡查,主动发现犯罪线索 |
6.1.6 利用阵地控制、专项执法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收集线索 |
6.2 核实线索,研判信息,确定案件性质 |
6.2.1 购买可疑化妆品进行鉴定,认定犯罪性质 |
6.2.2 多角度研判犯罪行为人身份、地址信息 |
6.2.3 巧用窝点锁定法,摸排制假仓储窝点 |
6.3 深度经营,扩线侦查,追查上下游犯罪 |
6.3.1 研判资金信息,挖掘制售网络 |
6.3.2 查询物流配送单,追踪上下线人员 |
6.3.3 运用技术侦控,整合通讯信息,勾勒犯罪网络 |
6.3.4 深挖扩线,整合资源,异地核查 |
6.4 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
6.4.1 适时抓捕犯罪嫌疑人,查封制售假窝点,强化现场取证工作 |
6.4.2 突击审讯,固定口供,认定主观故意 |
6.4.3 科学抽样送检,准确适用罪名 |
6.4.4 做好估价,准确认定犯罪金额 |
6.5 深挖源头,集群打击,摧毁犯罪产业链条 |
6.5.1 开展集群战役,摧毁制售犯罪产业链条 |
6.5.2 围绕犯罪网络交叉节点,发现新犯罪网络并予以打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2)重庆市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綦江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及目的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可能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 |
1.4.1 可能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2 核心概念阐释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阐释 |
2.1.1 食品安全 |
2.1.2 监管 |
2.1.3 行政执法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整体性治理理论 |
3 綦江区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綦江区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现状 |
3.2 执法人员面临的问题 |
3.2.1 基层执法人事不匹配 |
3.2.2 基层执法人员追责压力大 |
3.3 执法对象状况更加复杂 |
3.3.1 违法主体形态增多 |
3.3.2 违法行为不易查明 |
3.4 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 |
3.4.1 法律适用难把握 |
3.4.2 处罚执行有困难 |
3.4.3 法规落实有差距 |
3.5 执法难度增加 |
3.5.1 网络舆论影响执法 |
3.5.2 调查处理案件增加 |
3.5.3 执法风险增加 |
4 綦江区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问题产生的原因 |
4.1 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 |
4.1.1 审批门槛降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迅速增长 |
4.1.2 食品违法方式的多样性、隐蔽性 |
4.1.3 网络舆论的不当引导 |
4.1.4 职业索赔组织和个人的涌现 |
4.1.5 执法观念陈旧,程序不严谨 |
4.2 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内部的制约因素 |
4.2.1 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不足 |
4.2.2 法律法规执行标准不够细化 |
5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经验介绍 |
5.1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经验 |
5.1.1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科学合理 |
5.1.2 法律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整健全 |
5.2 欧盟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经验 |
5.2.1 构建统一高效的立法及执法体系 |
5.2.2 建立完善的食品追溯制度 |
5.3 日本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经验 |
5.3.1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严格的标准体系 |
5.3.2 分工明确、协同性强的监管体系 |
5.4 国外经验总结 |
6 加强重庆市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的对策 |
6.1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科学划分事权 |
6.1.1 建设强有力的行政执法队伍 |
6.1.2 创新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方式 |
6.1.3 科学划分事权,优化层级结构 |
6.2 增强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构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
6.2.1 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6.2.2 构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
6.3 细化法律法规执行标准,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
6.3.1 实施分类管理,细化法律法规执行标准 |
6.3.2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
6.4 规范执法程序,应对执法风险 |
6.4.1 规范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程序 |
6.4.2 减少执法对抗,规避执法风险 |
6.4.3 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应对执法风险 |
6.4.4 强化对不合法维权、过度维权的引导,应对执法风险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綦江区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现状访谈提纲 |
B 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3)食品质量安全的标准规制与产品责任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2.1 标准规制 |
1.2.2 产品责任制 |
1.2.3 标准规制与产品责任制的区别 |
1.2.4 声誉机制 |
1.2.5 食品质量安全 |
1.3 研究思路和框架 |
1.3.1 研究基本思路 |
1.3.2 研究方法与框架 |
1.4 研究可能的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标准规制和产品质量 |
2.1.1 标准规制理论 |
2.1.2 规制的经验研究 |
2.2 产品责任制与产品质量 |
2.2.1 产品侵权责任 |
2.2.2 产品责任制经验研究 |
2.3 声誉治理:规制失灵的补充机制 |
2.3.1 标准规制与产品责任制 |
2.3.2 声誉机制与产品责任制 |
2.4 小结 |
3 标准规制与食品质量安全:事前的信息规制 |
3.1 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
3.2 信息不对称与最低质量标准 |
3.3 缺陷监管下的质量安全标准:垂直差异模型 |
3.3.1 消费者偏好 |
3.3.2 执法约束 |
3.3.3 博弈时序 |
3.4 厂商的均衡分析 |
3.4.1 质量选择均衡 |
3.4.2 最低质量标准变化与产品质量 |
3.4.3 最低质量标准变化与厂商利润 |
3.4.4 最低质量标准变化与总体社会福利 |
3.5 小结 |
3.6 数学附录 |
4 产品责任制与食品质量安全:事后的私法救济 |
4.1 产品责任制的分析框架 |
4.2 产品责任制下的信号显示与信息披露激励 |
4.3 自愿信息披露与强制信息披露 |
4.3.1 自愿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
4.3.2 强制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
4.4 小结 |
5 声誉机制、标准规制与产品责任制:回归动态市场 |
5.1 标准规制和产品责任制的缺陷 |
5.2 标准规制与产品责任制的相互矫正 |
5.2.1 过失责任和标准规制的联合 |
5.2.2 司法标准的不确定性程度 |
5.2.3 司法标准偏差的效应 |
5.2.4 严格责任和标准规制的比较 |
5.3 声誉机制与产品责任制:产品质量递归模型 |
5.3.1 消费者偏好与净剩余最大化 |
5.3.2 体验品的信息结构 |
5.3.3 企业利润的动态最优化 |
5.3.4 声誉与产品质量的动态均衡 |
5.3.5 产品责任制下的市场声誉:模型拓展 |
5.4 小结 |
5.5 数学附录 |
6 食品质量安全的案例研究 |
6.1 最低质量标准与产业现实的匹配 |
6.1.1 乳制品行业的例子 |
6.1.2 饮用水的例子 |
6.2 政府监管成本与惩罚力度 |
6.3 食品产品责任制的司法实践之困 |
6.3.1 因果关系 |
6.3.2 高诉讼成本 |
6.3.3 损害不确定性 |
6.4 标准规制调整与产品责任制改革 |
6.4.1 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调整 |
6.4.2 提高预期产品责任成本 |
6.4.3 政府监管创新 |
7 总结与展望 |
7.1 总结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的科研成果 |
(4)假冒伪劣产品盛行的危害成因及整治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 |
(一)增大社会交易成本 |
(二)严重影响了中国企业在世界市场的形象 |
(三)使国内名牌企业蒙受重大损失 |
(四)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
(五)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
二、假冒伪劣产品的成因 |
(一)企业追逐短期利益,信用度缺失 |
(二)消费者与生产者的信息不对称 |
(三)假冒伪劣产品有需求市场 |
(四)消费者投诉的机会成本较高,客观上给造假售劣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 |
(五)地方保护主义的支持和纵容 |
(六)法制不健全、不完善,对造假售劣分子惩罚力度太轻。 |
三、整治对策 |
(5)知情购假:诱惑与排斥视角下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对象 |
1.2.1 消费者购假类型 |
1.2.2 知情购假在新中国的历史和发展 |
1.2.3 研究对象 |
1.3 研究思路 |
1.4 主要内容与基本框架 |
1.4.1 主要内容 |
1.4.2 基本框架 |
1.5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主要创新及局限 |
1.6.1 主要创新 |
1.6.2 研究局限 |
2. 文献综述 |
2.1 假冒商品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假冒与盗版 |
2.1.2 假冒与劣质商品 |
2.1.3 假冒与“灰色市场” |
2.2 假冒商品研究概述—需求方角度的研究 |
2.2.1 国外相关研究 |
2.2.2 国外文献评述 |
2.2.3 国内相关研究 |
2.2.4 国内文献评述 |
3. 相关理论及研究模型 |
3.1 TPB理论 |
3.2 成本—收益理论 |
3.3 替代性选择理论 |
3.4 认知失调理论 |
3.5 研究框架中变量的说明 |
3.6 知情购假意愿模型构建及研究假设的提出 |
3.6.1 假品诱惑力及其前置因素 |
3.6.2 假品排斥倾向及其前置因素 |
3.6.3 假品诱惑力、假品排斥倾向与假品购买意愿 |
4. 调研设计与数据收集 |
4.1 调研方法 |
4.1.1 研究对象 |
4.1.2 调查方式 |
4.1.3 数据分析方法 |
4.1.4 样本容量 |
4.2 假品诱惑力量表开发 |
4.2.1 假品诱惑力量表编制过程 |
4.2.2 量表的信度、效度检验 |
4.3 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
4.3.1 问卷编制及预调研 |
4.3.2 数据收集与量表的信度系数检验 |
5. 假设验证 |
5.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 假设验证 |
5.2.1 假品诱惑力及其前置因素关系研究 |
5.2.2 假品排斥倾向及其前置因素关系研究 |
5.2.3 主模型检验 |
5.2.4 “月消费水平”调节效应的检验 |
5.2.5 不同类型消费者的假品购买意愿比较 |
6. 结论、建议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营销启示 |
6.2.1 假品泛滥会促使部分消费者转而购卖假品 |
6.2.2 降低消费者知情购假意愿的治理措施 |
6.3 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消费者知情购假意愿调查问卷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6)消费者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本文研究框架与技术路线 |
1.4 研究分析方法与主要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相关理论及实践进展 |
2.1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辩论 |
2.2 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和本质 |
2.3 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响应 |
2.4 消费者社会责任消费价值观 |
2.5 消费者运动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消费价值观 |
3.1 实证研究框架 |
3.2 变量的选择 |
3.3 样本概况与数据检验 |
3.4 因子分析 |
3.5 聚类分析 |
3.6 对应分析 |
3.7 实证结论的启示意义 |
3.8 本章小结 |
第4章 消费者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研究 |
4.1 指标确定的相关方法 |
4.2 指标体系的确定 |
4.3 基于消费者评价的CSR指标研究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消费者感知的CSR与品牌资产关系 |
5.1 变量之间的关系及假设提出 |
5.2 实证模型及样本概况 |
5.3 相关分析 |
5.4 回归分析 |
5.5 企业社会责任体验的调节效应 |
5.6 实证结论的启示意义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消费者导向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措施 |
6.1 树立正确的消费者导向的战略社会责任价值观 |
6.2 实施基于消费者利他归因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计划 |
6.3 建立责任消费与企业社会责任的互动影响机制 |
6.4 建立消费者选择对企业社会责任践行的软约束 |
6.5 唤醒消费者社会责任意识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 |
7.1 基本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及未来展望 |
附件: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附件 |
(7)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理论意义 |
(三)现实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第二章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体现 |
一、立法宗旨上的体现 |
二、规制对象上的体现 |
三、终极目标上的体现 第三章 主要国家和地区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实践经验 |
一、主要国家和地区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发展历程 |
(一)美国 |
(二)德国 |
(三)日本 |
(四)台湾 |
二、主要国家和地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践经验 |
(一)直接赋予消费者诉权 |
(二)引入诚信原则 |
(三)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 第四章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
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 |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存在问题 |
(一)热点事件分析 |
(二)存在主要问题 第五章 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设想 |
一、扩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 |
二、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
三、拓展消费者权益的救济途径 |
四、构建正当竞争理念与消费者保护理念间的平衡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
(8)山寨文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目录 |
1. 绪论 |
1.1 山寨文化的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对山寨文化中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的现状 |
1.3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思路和框架 |
1.3.1 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和主要框架 |
2. 山寨、山寨产品、山寨文化与研究山寨文化的知识产权理论 |
2.1 山寨的涵义 |
2.2 山寨产品 |
2.3 山寨文化 |
2.3.1 山寨文化的特征 |
2.3.2 山寨文化的定义 |
2.3.3 山寨文化的分类 |
2.3.4 山寨文化的历史与发展 |
2.4 研究山寨文化的知识产权理论 |
3. 山寨文化主要知识产权管理问题分析 |
3.1 知识产权保护视角下山寨文化侵权问题分析 |
3.1.1 山寨文化与专利权 |
3.1.2 山寨文化与商标权 |
3.1.3 山寨文化与着作权 |
3.2 知识产权创造视角下山寨文化创新动力和体制问题分析 |
3.2.1 山寨文化缺少创新动力 |
3.2.2 山寨文化缺少创新的机制 |
3.3 知识产权运用视角下山寨文化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问题分析 |
3.3.1 缺乏运用专利制度进行合法保护的能力 |
3.3.2 缺乏运用商标制度进行合法保护的能力 |
3.3.3 缺乏运用着作权制度进行合法保护的能力 |
3.3.4 缺少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
3.4 知识产权宏观管理视角下山寨文化形成的社会问题与挑战分析 |
3.4.1 山寨文化形成的主要社会问题分析 |
3.4.2 山寨文化形成的主要知识产权管理挑战问题分析 |
4. 如何认识山寨文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
4.1 山寨文化本质上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世界问题 |
4.2 山寨文化存在与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共同的 |
4.3 山寨文化危机与机遇并存 |
4.3.1 山寨文化面临着知识产权危机 |
4.3.2 山寨文化面临着知识产权机遇 |
4.4 惟有走出知识产权困境山寨文化才有出路 |
4.4.1 山寨文化要走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 |
4.4.2 山寨文化要走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困境 |
4.4.3 山寨文化要走出知识产权创造的困境 |
5. 引导和规范山寨文化转型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
5.1 引导山寨文化由侵权仿造向知识产权创造转变去山寨化 |
5.2 引导山寨文化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去山寨化 |
5.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科学对待"山寨文化" |
5.4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引导山寨文化向创新创业文化转变 |
5.5 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实施名牌策略,提升企业竞争力(论文提纲范文)
一、名牌的含义与特征 |
(一) 名牌的含义 |
(二) 名牌的特征 |
1.名牌的公认性。 |
2.名牌的长期性。 |
3.名牌的“四高性”。 |
4.名牌的保护性。 |
二、名牌效应 |
(一) 扩散效应 |
(二) 持续效应 |
(三) 放大效应 |
(四) 刺激效应 |
三、名牌实施策略 |
(一) 产品策略 |
(二) 价格策略 |
(三) 渠道策略 |
(四) 促销策略 |
1.广告。 |
2.人员推销。 |
3.公共关系。 |
4.营业推广。 |
四、实施名牌策略需要注意的问题 |
(一) 全员参与 |
(二) 名牌意识 |
(三) 制度保障 |
(10)中国假冒伪劣商品成因及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背景与研究命题 |
1.2 概念界定 |
1.2.1 假品定义 |
1.2.2 消费者的购假类型 |
1.3 研究思路与基本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假品成因研究 |
2.1.1 经济人自利性 |
2.1.2 信息不对称 |
2.1.3 市场经济早期现象及制度转型原因 |
2.1.4 法律不健全、政府失职及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
2.1.5 造假技术进步的原因 |
2.1.6 文献评述 |
2.2 品牌假冒品的购买行为研究 |
2.2.1 购假行为的预测模型 |
2.2.2 基于TPB理论的购假行为研究 |
2.2.3 购假行为的影响因素述评 |
2.3 基于消费者购假行为的反假研究 |
2.4 假品治理研究 |
3. 企业造假行为分析 |
3.1 相关理论 |
3.1.1 寻租理论 |
3.1.2 交易费用理论 |
3.1.3 信息经济学理论 |
3.1.4 行为经济学理论 |
3.2 相关研究简要回顾 |
3.3 企业造假动机的内在根源 |
3.3.1 源于企业对侵权和寻租收益的追求 |
3.3.2 源于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 |
3.3.3 源于某些企业的风险偏好 |
3.4 外在因素对企业造假动机的强化 |
3.4.1 源于政府的监管虚化 |
3.4.2 源于消费者买假意愿及行为的激励 |
3.4.3 源于技术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 |
3.4.4 源于转型时期的制度缺陷 |
3.5 企业造假行为成因的理论模型 |
3.5.1 造假因果关系模型 |
3.5.2 企业造假动机的七个命题 |
3.5.3 假冒伪劣产品交易行为的六个命题 |
3.6 三鹿奶粉案例分析 |
3.6.1 三鹿奶粉事件简介 |
3.6.2 三鹿奶粉事件的成因 |
4. 消费者购假行为分析 |
4.1 相关理论基础 |
4.1.1 成本—收益理论 |
4.1.2 理性选择理论 |
4.2 消费者买假行为类型 |
4.2.1 不知情买假 |
4.2.2 知假自愿买假 |
4.2.3 知假被迫买假 |
4.3 消费者买假行为的微观与宏观分析 |
4.3.1 基于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的消费者理性购假行为分析 |
4.3.2 消费者买假行为的微观分析 |
4.3.3 消费者买假行为的宏观分析——负外部性分析 |
4.3.4 小结 |
4.4 购假行为的因素分析及模型构建 |
4.4.1 引言 |
4.4.2 产品分类 |
4.4.3 公开-奢侈型假品购买要素分析及模型构建 |
4.4.4 私密-奢侈型假品购买要素分析及模型构建 |
4.4.5 公开-必需型假品购买要素分析及模型构建 |
4.4.6 小结 |
5. 监管制度虚化分析 |
5.1 政府规制理论 |
5.2 法制不健全和政府职能越位、缺位或错位 |
5.2.1 法制不健全 |
5.2.2 政府职能越位、缺位或错位 |
5.3 社会监管力量缺失 |
5.3.1 行业自律管理缺失 |
5.3.2 消费者协会监督缺失 |
5.3.3 消费者监督缺失 |
5.3.4 公众舆论监督缺失 |
5.4 结论:总体监管力量弱化 |
6. 企业内在拒假的源动力分析 |
6.1 人性内核分裂模型及企业人格化 |
6.1.1 人性内核分裂模型 |
6.1.2 企业人格化 |
6.2 声誉——企业内在拒假的源动力 |
6.2.1 声誉理论 |
6.2.2 人格化企业的内在拒假源动力 |
6.3 声誉对企业造假动机内在根源的抑制作用分析 |
6.3.1 声誉对企业侵权和寻租收益追求的抑制 |
6.3.2 声誉对企业机会主义行为的抑制 |
6.3.3 声誉对企业风险偏好的抑制 |
7. 国外及台湾假冒伪劣产品治理经验借鉴 |
7.1 美国治理经验 |
7.2 澳大利亚治理经验 |
7.3 德国治理经验 |
7.4 法国治理经验 |
7.5 日本、韩国治理经验 |
7.6 中国台湾地区治理经验 |
8. 中国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对策措施 |
8.1 假冒伪劣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与框架 |
8.2 建立健全法律规范,提高造假行为法律成本 |
8.3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压缩造假售假者生存空间 |
8.4 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
8.4.1 政府问责与规制机构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 |
8.4.2 产品质量检查和信启、公布制度以及第三方监督制度 |
8.4.3 惩罚制度 |
8.5 建立声誉机制来对厂商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 |
8.5.1 利用声誉的积极影响来激励企业 |
8.5.2 利用声誉机制约束企业行为 |
8.6 对消费者购假行为进行的约束 |
8.7 对消费者不知情购假行为进行的治理 |
8.8 加强行业自律及法律法规和诚信教育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四、假冒名牌产品的风险成本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研究[D]. 刘畅.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2]重庆市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綦江区为例[D]. 钟凤伟. 重庆大学, 2019(05)
- [3]食品质量安全的标准规制与产品责任制[D]. 汪晓辉. 浙江大学, 2015(08)
- [4]假冒伪劣产品盛行的危害成因及整治对策[J]. 胡嘉成. 中国防伪报道, 2014(08)
- [5]知情购假:诱惑与排斥视角下的研究[D]. 张家友. 西南财经大学, 2013(12)
- [6]消费者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D]. 孟繁富. 山东大学, 2012(12)
- [7]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D]. 卜晓明. 河南大学, 2012(10)
- [8]山寨文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D]. 杜依民. 南京理工大学, 2010(02)
- [9]实施名牌策略,提升企业竞争力[J]. 袁武林.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01)
- [10]中国假冒伪劣商品成因及治理研究[D]. 谢庆红. 西南财经大学, 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