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对公安行政审批范围的限制

论市场经济对公安行政审批范围的限制

一、试论市场经济对公安行政审批范围的制约(论文文献综述)

冯秋月[1](2020)在《市场决定背景下公安机关监管职能的改革探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在“放、管、服”改革的推动下,公安机关积极寻求自我革新路径,改革“大治安”工作理念,清除落后的监管行为,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业内学者对其监管职能的研究,多集中在治安执法层面,较少提及市场监管方式对市场的影响,未能合理处理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客观上造成阻碍经济发展的不可逆结果,使得公安机关的监管职能饱受争议。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管理职能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安机关一方面没有准确认清其作为行政机关在市场中的定位,一方面没有合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路径选择,致使公安机关改革方式一直囿于控制层面,未及病症根部,仅做隔靴搔痒。本文以市场决定论为背景,以市场民主论为佐证,将公安机关承担监管职能的市场领域分门别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促进市场经济和维护公共安全之间做以权衡,在辩证关系中寻求公安机关改革的着力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进而维系市场经济环境的健康稳定。本文除去引言、结论外,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分析当前公安机关监管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以市场决定论、市场民主论为理论基础,明确市场监管主体的价值目标。简要分析当前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的依据和范围。第二部分分析当前公安机关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从市场监管存在的法律困境,权力滥用和干预过多三个方面分析公安机关监管中存在问题。分析公安机关监管功能、监管本质和监管主体的定位偏差是造成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第三部分分析公安机关监管职能改革的必要性。从自由平等、自由竞争和市场主体利益三部分论述公安机关监管职能影响市场经济价值的实现,进一步阐述公安机关现有监管职能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晰公安机关监管职能以维护公共安全为定位。第四部分提出公安机关监管职能的改革方向。简要论述市场决定背景下市场监管模式,提出追求市场公平、减少过度干预、规范监管依据的改革理念,从市场准入、行为监管、行业发展三方面提出具体改革措施。本文从公安机关监管职能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入手,分析行业发展缓慢的原因,以市场决定论作为理论支撑,对公安机关作为行政主体的监管职能改革分析,进而从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和行业协会自律角度建议改革公安机关的监管职能,“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1)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金佳哲[2](2020)在《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研究 ——以浙江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例》文中指出“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既是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和司法权,更需要顺应时代变化,积极推行“放管服”改革,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这不仅是公安机关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提升人民警察队伍整体形象、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为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浙江落地,浙江公安机关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本文以新公共服务理论与无缝隙政府理论为分析工具,从三个方面解析了“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模式。该项改革首先从体制架构入手,转变公安职能定位、规范权力运行、变革组织机构,着力打造职能明确、层级清晰、协同一体的公安行政体制架构;改革始终围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开展流程再造工作,推进前台统一受理与后台办事流程改造优化,通过部门间协同联动,推进改革各项措施落地。同时深化公安数字化转型工作以全面支撑公安政务流程再造。改革在提升部门协同程度、提高服务效率与增加群众获得感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继续深入推进过程中也遇到了职能转变理念偏差、放权与监管矛盾冲突、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体制瓶颈,在流程再造、信息支撑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阻碍了改革进一步的深化。本文提出,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要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公安流程再造、完善公安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而为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徐红军[3](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研究(1978-2018)》文中认为行政复议(诉愿)制度作为一种经济、便捷、高效的行政救济制度,具有解决行政纠纷、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监督行政权有效行使的功能。作为一个近代才诞生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制度从清末产生思想理念,民国时期有所实践,到新中国废止后又重建发展,有着一个本土化的发展过程。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历程是中国法治发展历程的一个缩影。行政复议制度是如何诞生、发展,又是如何废止、重建、中断、恢复、发展,行政复议制度经历了哪些变化,如何理解和解读这些变化背后隐藏的动因和规律,又如何预测和展望行政复议制度在行政救济制度体系中的未来趋势?面对这些问题,本文选取了1978-2018年期间的行政复议制度,在阐述相关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以制度变化过程作为考察对象,力图通过对制度的出台背景、主要变化和运行效果进行梳理分析,来总结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的规律,以期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的对策和建议。本文除了导论和结束语外,共分六章。第一章主要分析行政复议制度的渊源。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历史渊源主要是民国时期的诉愿制度,其已具备现代行政复议制度的基本要素,作为解决行政纠纷主渠道在发挥作用,诉愿制度的实施推动了民众法治理念的形成。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思想渊源主要包括中国传统“民告官”思想、日本诉愿思想和苏联申诉思想。不管是在分散立法阶段,还是在统一立法阶段,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表现出来的法的形式始终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其形式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第二章简要分析行政复议制度的恢复(1978-1990)。新中国成立以后行政复议制度进行了零星的探索,中间因文革原因而一度中断。在改革开放开启、法治观念重塑和法治建设恢复的大背景下,行政复议制度得以恢复并逐渐发挥作用。这一时期尚未形成统一的行政复议制度,法律、行政法规主要在受案范围、复议管辖和复议程序方面有所规定,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立法形式分散化、立法内容不统一和立法内容不完善等问题。行政诉讼法的出台对于统一规范部分行政复议制度、统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原则以及推动统一行政复议制度加快出台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章侧重分析行政复议制度的统一(1991-1998)。为解决行政复议制度立法分散、重要制度不统一和机构不健全等问题,在实践发展和行政诉讼法颁布的共同推动下,以行政复议条例施行为标志,行政复议制度在行政法规层面得到了统一,其变化主要表现为受案范围更加明确且明显扩大、复议管辖规定更加全面系统、复议程序更加完善和复议决定规定更加全面,与此同时,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中央和地方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通过成立法制机构、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机构等方式来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主要表现为案件发生量超过同期行政诉讼案件量的一半以上,纠错率保持了较高水平,申请人的满意度较高。第四章主要分析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1999-2006)。行政复议条例实施以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行政复议制度的问题和不足也逐渐显现。在此背景下,以行政复议法施行为标志,行政复议制度在法律层面得到了统一,其变化主要包括受案范围扩大、复议管辖优化、复议程序完善和决定类型丰富,与此同时,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中央和地方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行政复议配套制度。这一时期,行政复议机构得到增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得到充实,行政复议案件量增长明显,与同期行政诉讼案件量呈逐渐接近趋势,纠错率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保持了较高水平,行政复议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五章重点分析行政复议制度的新阶段(2007-2018)。在行政争议多发、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和谐社会构建的大背景下,以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施行为标志,行政复议制度走向新阶段,其主要变化包括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同时,中央和地方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行政复议配套制度。行政诉讼法修订也对行政复议机关工作量、受案范围、审查标准等产生了较大影响。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积极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以及行政复议局的试点工作,在畅通救济申请渠道、整合内部行政资源、增强权利救济效果、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这一时期行政复议案件量总体保持较快增长,与行政诉讼逐渐接近,纠错率仍然在高位运行。第六章主要对行政复议制度进行评析与展望,从整体上阐释这一制度变迁的动因和特点,进而展望其未来发展趋势。行政复议制度变迁动因主要包括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行政体制从集权向放权转型和治理观念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三个方面,制度变迁主要体现了法律传统与法律移植双重影响、法治建设与经济政治发展互动、法制统一与制度创新冲突协调、程序司法化与行政法治化联动、制度设计与实施效果存在偏差等特点。总体而言,行政复议制度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恢复、统一、发展、改革等多个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制度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其作为解决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远未发挥。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本文提出五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在立足本国国情和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完善行政复议基本立法与配套制度、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能。二是通过坚持权利救济主导定位、扩大受案范围,在保障权利与监督权力之间保持平衡。三是通过单独设置复议机构、建立复议官制度、改革审查方式,实现公正优先与兼顾效率的目的。四是通过扩大复议前置范围、完善复议终局制度和取消“共同被告”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五是通过在行政复议委员会中广泛吸收外部学者委员、建立复议机关与研究机构双向交流挂职机制,加强理论与实践互动,推动行政复议理论、制度和实践水平同步提高。

谢宇[4](2019)在《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行政审批作为公权力行使的重要职能之一,此项权力的有效行使对服务民生、助推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互联网时代,为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更好地方便群众,公安机关利用互联网平台技术对非涉密行政事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创建“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是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提升行政效率的有效途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这关系到政府职能转变,是我国政府推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的推动这一改革的实施,响应国家的号召,吉林省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体系制度的改革,用“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大大方便了群众审批。公安领域户政管理总队、经济文化保卫总队、出入境管理局、治安管理总队、法制总队等十八个职能部门,涉及行政审批事项,涵盖生活的方方面面,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吉林省“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被评为2016年度“互联网+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省公安厅被评为2016年度中国“互联网+”社会服务最佳创新政务机构。中央改革办向全国推介了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践经验以及取得的显着成效;多家省市公安机关来吉林省考察平台建设经验。论文将“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有关概念和理论进行了梳理,对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制度”的基本情况和成效进行总结。同时,将“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所面临的难题做了深层次的分析,并且就这些问题而相应的提出了解决对策与建议,为“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优化,提供了有效的思路。论文提出,“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要限定审批权限、明确审批范围、规范审批程序、加强事后监督与落实主体责任。希望通过对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研究为“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工作提供些许帮助。

黄巧欣[5](2019)在《县级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研究 ——以云霄县公安局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快速,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国旅游、探亲、经商的人数越来越多,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受理量与日俱增,人民群众对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的要求越来越高。自1992年以来,我国行政审批改革取得了显着成效,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被提到更重要的位置。本文以政府失灵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为基础,阐释行政审批改革以及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的概念,并就新时期行政审批的内涵提出自己的看法,简要介绍我国行政审批改革和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的历程,为后续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提高本研究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本文以云霄县公安局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为例,从改革背景、目标原则、组织领导、具体做法、实施成果评价等方面简要介绍云霄县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现状,总结出县级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的特点,即改革由多方共同推进、突出审批服务的重要性、推行标准化改革、借助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等,并深入分析县级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同时,借鉴浙江、广东、澳门等地区在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方面的经验做法。最后,提出深化县级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的建议对策,主要包括加大事后监管力度、强化内外部门沟通、加强警务科技建设、健全数据共享机制、提高工作人员待遇、完善群众评价机制等。

王锟[6](2019)在《法治公安:权力控制与权益保障》文中提出警察权是国家权力的主要组成之一,就如同其他公权力一般,该权力极易因为被滥用而发生异化,表现为警察权失范的现象层出不穷,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侵害,有悖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警察行为准则。但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因为警察权益保障的不足,暴力袭警、阻碍警察正常履行职务等现象也是屡见不鲜,导致警察权力的正常行使遇到各种各样的诘难。如何能有效破除这种困局,成为本文研究的论题,契合当下研究热点并紧扣时代背景,文章将研究的视角确定在法治公安这一全新的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国政法机关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搭建出了法治公安的顶层架构,而法治公安的基本内容应仅仅围绕这一顶层设计进行展开。文章从行政法的角度运用行政权的控制理论和行政优益权理论作为解读法治公安的理论支撑,创新性地对法治公安作出新解。本文由导论、五个章节和结语七部分组成,主体结构安排是:第一章阐述了法治公安的形成和基本理论,详细论证了法治公安的核心内容是权力控制和权益保障。论文第二章、第三章的内容紧紧围绕法治公安核心内容之一的警察权控制展开论述,而论文第四章、第五章的内容则以法治公安另一核心内容即警察权益保障为主线展开研究。文章的基本内容如下:论文的导论部分通过对民众热论已久的雷洋涉嫌嫖娼案为例,通过对雷洋案中警察执法存在的九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从个案分析折射出影响我国警察权规范、正常运行的根本原因就是警察权未得以有效的控制和警察权益未得以充分的保障。建设法治公安的价值追求就是通过规范警察权的规范、正常运行来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目的。论文的第一章通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治话语体系的梳理,就法治公安的提出进行了系统性地介绍,再通过对现有关于法治公安理论探讨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和论证了法治公安的内涵、法治公安的本质特征与核心内容,在得出法治公安的核心内容既是警察的权力控制和权益保障这一基本论断后,对于这两个核心内容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警察权力控制是以权力控制理论为支撑,通过警察角色的方式形象地研究警察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国家所具备的特征:一是奉行古典自由主义的“守夜人”警察角色;二是奉行国家主义的“监护人”角色;三是奉行现代自由主义的“经理人”警察角色,并以此论述我国警察的实然状态和应然归属,得出我国警察应当采用“经理人”角色的判断。警察权益保障是以行政优益权理论为支撑,所谓行政优益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或是履行职责,赋予行政主体职务上或物质上的优先权力和物质生活受益条件。警察权益保障的研究内容正是国家保障警察有效地行使警察权所需要的优先权和物质生活受益条件,在厘清警察权益保障的概念和类型的基础上提出警察权保障的现实意义。论文的第二章中围绕着法治公安核心内容之一警察权控制展开论述,引入了警察权失范的概念,并将“警察权失范”定义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法律规范和合理性要求行使警察权而产生的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在对实际中发生的警察权失范现象进行了分类研究,将其表现形式概括为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错误地履行职责、通过“立法”扩权和违反法定程序共六大类。经过对警察权失范的具体表现全方位地剖析之后,警察权失范的原因是:公民价值理念得以迅速提高、警察权自身过于“强大”与“自主”、公民权利弱小、行政复议监督制约作用不足等,通过我国警察权与域外警察权的比较后,我国警察权自身过于“强大”与“自主”是警察权失范的根本原因。论文的第三章立足于我国警察权失范的原因,从警察权的立法控制、司法控制、社会控制、内部控制等四个方面深刻地阐述警察权控制的进路。立法控制警察权的进路包括:一是坚持科学立法,结合实践提高立法质量;二是加快立法进程,构建系统性的警察行政程序制度。司法控制警察权包括:一是明确司法审查的统一标准,坚持全面审查原则;二是引入比例原则,促进合理性审查机制的完善;三是警察行政处罚接受事前司法审查。社会控制警察权是从社会舆论监督的角度进行分析,一是健全法律规定,增强社会舆论监督的独立性;二是提升舆论报道的客观真实性,营造积极的警务舆论。内部控制警察权是从警务督察制度完善的角度进行分析,一是树立正确的警务督察理念;二是规范警务督察的机构设置,合理配置警务督察的职能权限;三是健全警务督察的法律规范;四是切实加强警务督察的责任追究力度。论文的第四章紧紧围绕法治公安的另一核心内容即警察权益保障展开论述。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考察了警察权益保障的立法现状和警察权益受到侵害的实际表现,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得出警察权益未得以充分保障的七个方面的原因分别为:转型期中的社会失范导致执法环境恶化、警察维权意识薄弱、警力配置不足、警察执法理念有偏差且执法专业性不强、警察权益保障制度不完善、警察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警察执法装备保障机制不健全。论文的第五章是对警察权益保障的优化路径进行探讨。该章通过比较研究的方式进行展开,因此文章先详细介绍了域外警察权益保护的概况,分别执法权益保护、临战物质保障、设立警察权益保护组织、职业薪酬待遇保障、伤亡抚恤保障、休假保障、医疗及职业心理干预保障等七个方面进行论述。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之上,针对我国警察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健全我国警察权益保障制度的具体路径,主要是从我国警察体制的完善、健全警察权益职业制度制度保障、明确警察权益司法救济制度、健全警力资源配置制度、健全警察执法物质保障制度、建立维权机制的组织保障、健全警察教育培训保障制度等方面展开研究并提出完善建议。在上述各项保障措施中,当务之急就是对《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立法完善。

马青[7](2017)在《论政府职能转变视域下的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创新》文中指出不同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国家的发展战略和中心任务是不同的,而这就决定了政府职能不可能是一经成形不再改变的。纵观我国政府职能演变历程,从最初较为单一的维护社会秩序职能,到逐步演化出的统治职能与经济职能,不难看出政府职是随着社会环境实际条件和具体情况而逐渐演化的。目前,新的社会环境要求政府在行政过程中社会管能理职与服务并重。政府职能的良好转型有利于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使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这既对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又对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近几年来,政府一直着力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改革力度,逐步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并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目的就是在进一步解放经济的同时建立规范的行政审批制度。一方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制定市场准入清单,公布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各项措施,努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政府职能转变这个视域下,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如何开展显得尤为重要。公安机关作为政府重要行政部门之一,理应以此为背景,秉承“小政府、大社会”理念,深度改革,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安机关作为具有一定司法职能的国家暴力行政执法机关,在进入本世纪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更多强调的是社会管理职能,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层面,长期扮演的是“管理者”的角色,有时甚至管得太细、手伸得太长。不可否认,公安行政执法在我国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对维护社会基本面平稳、促进经济稳步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在经济与信息全球化相互交织,重塑全球经济格局的大环境的今天,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国家建设的深入发展,法制化进程随之加快,依法治国,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深刻的全球社会变革、国家竞争力和社会和谐的迫切需求,国家和人民对公安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看出,针对如何提高公安行政执法能力的研究,显得极具紧迫和重要。本文旨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视域下,探索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应如何顺应时代的要求作出积极调整,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保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同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本文尝试将公安行政执法工作至于行政职能转变这一大背景下进行研究,提出职能转变进程中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阻碍政府职能转变的全面推进,又阻碍着公安行政执法部门本身,因此从理论意义上讲,基于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完善公安行政执法的途径为推进公安行政执法工作改革和进步提供全新的视角。本文首先对政府职能转变的概念及公安行政执法的特点进行阐述,接着探讨论证政府职能转变与完善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进程上,我国公安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滞后的执法理念难以实现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执法单位之间权责不明、配合不够导致群众跑断腿、办事难,执法人员缺少监管违法违纪现象突出,以及警力不足难以应对日益变化的治安任务等。从政府职能转变的角度分析这些问题形成的内因外因,可以看出公安行政部门在政府职能转变上还是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思想上没有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环境接轨,执法理念就会滞后、不合拍。另外公安机关行政职能存在越位和缺位的现象,加之政府职能转变期间法律及监管体系不完善,旧的执法模式难以满足新时期的治安管理需求。如何以政府职能转为引导,逐步完善我国公安行政执法工作,还需要公安机关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简政放权,明确各级职能促进联合执法,放管结合,完善新形势下法律体系与监管体系,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刘玉林[8](2014)在《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制的审视与重构》文中提出旅馆业属于传统公安特种行业范畴。鉴于公安侦查工作的职能需求以及与旅馆业行业功能的相互对接,公安机关一直将行政前置许可作为加强旅馆业管理的有效手段。但将公安行政主体对旅馆行业的行政许可放在现代法治理念的解剖台上,就能得知这一制度在法理及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均存在诸多瑕疵,在现实操作中,也招致了黑旅馆丛生及过程监管缺失的等诸多不利问题。旅馆行业属于高度市场化的行业,其自身的行业特点及包括民事法律在内的诸多法律制度已足够支撑旅馆行业的有序生存。同时,通过采用报备经营制度、加强经营监管、完善旅馆行业协会制度等相关制度重构,公权力较少介入旅馆行业的直接管理,在体现行政权力谦抑性的同时,也实现了公安行政权力对旅馆行业的监管目的。

胡建刚[9](2014)在《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文中提出国家和社会对秩序与安全的需求导致了警察制度的产生,它是国家提供安全服务和控制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保障之必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公民社会的发育、民主进程的加快和加入世贸组织的经济一体化,我国社会结构和公民生活的形态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社会阶层高度分化、异质性意识形态不断扩大、文化价值观的多元裂变、中产阶级的不断壮大、网络世界虚拟性的交往互动,同时风险社会的到来引发新的安全不确定性。管制型警务模式以及工具理性主义的话语体系已经难以从容应对当下社会治安新的变化。有鉴于此,本项研究致力于构建警务模式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据此展开论证,进而提出推进警务改革路径与对策,以期为推动中国警务模式创新尽绵薄之力。由于公共警务资源的稀缺性,除了政府部门,还有市场组织和社会机构,它们共同在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安全和秩序。警察不可能对社会组织和成员个体性的所有安全需求予以满足,这就需要政府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来供给警务进行补充,在这样的理念下,警务区分为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两大类,公共警务主要由警察供给,私域警务则由保安服务公司和社会志愿者供给。警察集中警力做好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追诉犯罪的工作,保安服务公司和社会志愿者在满足社会成员个体化的安全消费和社区治安防范的同时,同样也承担部分公共秩序的维护,是公共警务供给的来源之一。本研究主要探讨如下问题:一是警务模式嬗变与演化轨迹;二是构建警务模式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从服务型政府的视角,提出服务型警务的内涵、价值目标、运行机制;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元结构理论、新制度主义、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探讨服务型警务的结构、多元化供给的概念、现实背景和路径选择;三是服务型警务的制度供给和社会化的视角,构建关于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概念、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运行范围、价值目标、制约因素、动力机制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分析;四是中国语境下实施服务型警务模式的现实背景、存在问题和面临的机遇。本项研究具有四方面的主要意义:(1)有助于丰富警务研究的理论体系。通过对警务的历史与现实、职能与目标、运行与作用、比较与借鉴、背景与机遇、机制与演化的规范分析和科学论证,构建警务模式的理论分析框架,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服务型警务模式理论体系打下基础。(2)有助于探索适应中国现实需求的警务模式的科学内涵与构成要素。深入考量服务型警务之核心理念与运行机制,为中国警务改革提供科学依据,增强警务改革理论的成熟性和权威指导性。(3)有助于揭示推进中国警务模式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深入分析警务模式嬗变的价值目标以及当前警务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彰显服务型警务时代诉求的紧迫性,以引起有关方面对推动警务改革的重视。(4)有助于探求中国服务型警务发展的推动路径,促进中国警务改革的发展。通过对当前中国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厘清中国服务型警务发展的动力与瓶颈,为推动中国警务模式创新找准突破口,为中国警务改革方案的制定提供决策参考。本研究的主要发现有以下四点:(1)警务内涵的四个属性。警务活动同时并存有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和社会性四种属性。警务行为的结果,都是这四种属性一定比例的调和的产物,只不过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国家的警务构成的比例存在差异。(2)西方警务模式的嬗变和演化逻辑。西方警务模式历经统治型警务模式、管理型警务模式和服务型警务模式三个阶段和“职业性主导”、“专业性主导”、“合法性主导”、“快速反应机制主导”和“服务与权变主导”五个演进时期。(3)服务型警务的建构逻辑。警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生产,这种定位要求警察的核心职能与边缘职能相分离,其中边缘职能向市场和社会转移。(4)中国服务型警务建构的路径选择。中国警务压缩的演化历程造成多种理念和多种警务模式并存的局面,形成“集合性”的警务特征,该集合体不仅涵盖西方警务历次演进的警务模式成分,还夹杂古代社会的非正式警务的路径依赖性和走群众路线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些因素都制约着中国服务型警务模式的建构推进。唯有进行宪政理念的警察权重构、立足多中心治理框架下警务的社会化供给和实施行政伦理主导下的警务运行监督机制等综合行动,方能完善我国服务型警务的实现。本项研究的主要创新在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视角上,从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变迁的视角对警务模式创新展开研究。第二,研究方法上,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对服务型警务的概念、内涵、运行机制进行了理论架构。第三,理论研究上,将当代公共管理的若干核心理念,如政府、市场与社会三元结构理论、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等具体运用到服务型警务模式的研究,积极探索适应中国社会背景的本土化警务建构的路径与对策。由于本人学识的局限性以及警察制度领域的复杂性,本项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1)主要对服务型警务进行了宏观性的理论建构,对服务型警务运行机制的研究只限于定性研究,未做量化研究。(2)对于我国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动力机制和阻力瓶颈的研究也主要限于规范分析和定性研究,而对各相关主体的意愿和动力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和实证研究。(3)对警务市场化供给的方式、规制等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

官少华[10](2011)在《我国公安部门依法行政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作为国家行政机关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安系统,对加强依法治国,建议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朝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公安系统的依法行政又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体现与保证。其执法状况直接影响到我国法治化建设的进程。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公安系统依法行政已经达到较高水平。但仍然存在不足,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公安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越来越跟不上市场经济对一国法治化程度的高要求标准。为巩固改革开放的成果,保证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尽快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必须进一步加强我国公安系统的依法行政。本文从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入手,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公安依法行政的要求,提出了现阶段我国公安系统依法行政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包括滥施罚款,以罚代拘现象、行政人员法制观念淡漠、执法中的程序违法现象、执法机构不健全、公安执法监督功能发挥不充分、执法透明度不高这几个方面。并就出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分别针对法律法规因素、执法主体因素、执法监督因素、执法责任因素、执法体制因素进行阐述。进而得出完善公安系统依法行政的五个措施。第一,更新公安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第二,提升公安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第三,规范公安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第四,强化公安系统的执法监督。第五,进一步完善公安系统法律法规制度建设。通过这些措施的开展,使公安系统的依法行政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而加快我国法治化建设的进程。总之,公安系统的依法行政是一个关乎我国长治久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高速发展的大事,我们必须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加强我国公安系统的依法行政。

二、试论市场经济对公安行政审批范围的制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试论市场经济对公安行政审批范围的制约(论文提纲范文)

(1)市场决定背景下公安机关监管职能的改革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本文创新之处
    五、本文研究范围的说明
第一章 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的基础理论和法律依据
    一、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的基础理论
        (一)市场决定论
        (二)市场民主论
        (三)市场监管主体的价值
    二、当前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的法律依据
        (一)当前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的依据
        (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的范围
第二章 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的问题及原因
    一、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的法律困境
        (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的权力滥用
        (三)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干预过多
    二、公安机关产生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
        (一)市场机制功能上的差异性
        (二)监管价值认定上的差异性
        (三)监管主体行为上的差异性
第三章 公安机关监管职能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一、公安机关监管职能影响市场经济价值的实现
        (一)影响自由平等原则的实现
        (二)影响自由竞争价值的实现
        (三)影响市场主体利益的实现
    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
        (一)从市场准入考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
        (二)从监管投入考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
        (三)从利益相关人考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
    三、公安机关监管职能应充分维护公共安全
        (一)公共安全的价值导向
        (二)公共安全的职能定位
        (三)经济活动中的公共安全
第四章 公安机关监管职能改革的建议
    一、市场决定背景下市场监管模式
        (一)形成多元共治
        (二)柔性监管并举
        (三)授权走向控权
    二、公安机关监管职能改革的思路
        (一)追求市场公平
        (二)减少过度干预
        (三)规范监管依据
    三、公安机关监管职能改革的方向
        (一)危险品类监管改革
        (二)交通安全类监管改革
        (三)特种行业类监管改革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2)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研究 ——以浙江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研究情况
        1.2.1.1 有关行政服务的研究
        1.2.1.2 有关政府规制与监管的研究
        1.2.1.3 有关商业流程再造理论的研究
        1.2.1.4 有关电子政务的研究
        1.2.1.5 有关一站式政府理论的研究
        1.2.2 国内研究情况
        1.2.2.1 有关“放管服”改革的研究
        1.2.2.2 有关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的研究
        1.2.3 对已有研究的基本评价
    1.3 研究框架、方法、难点与创新点
        1.3.1 研究框架
        1.3.2 研究方法
        1.3.3 研究难点
        1.3.4 创新点
2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2.1 核心概念
        2.1.1 “放管服”改革
        2.1.1.1 “放管服”改革的提出
        2.1.1.2 “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含义
        2.1.2 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
        2.1.2.1 以机构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简政”阶段
        2.1.2.2 以行政审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放权”阶段
        2.1.2.3 以优化服务为核心导向的“放管服”改革阶段
        2.1.3 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
    2.2 理论基础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2.2.2 无缝隙政府理论
        2.2.3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相关理论的关系
        2.2.3.1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新公共服务理论:价值观念的继承与发扬
        2.2.3.2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无缝隙政府理论:科学方法的生动实践
3 浙江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解析
    3.1 深入变革体制架构
        3.1.1 转变公安职能定位,树立人民中心理念
        3.1.2 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优化公安权责体系
        3.1.3 调整组织机构设置,整合基层公安职能
    3.2 深入推进流程再造
        3.2.1 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服务指南体系
        3.2.2 推行“一窗受理”改革,实现事项综合受理
        3.2.3 推进后台分类审批,建立事项联办机制
    3.3 有效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
        3.3.1 做强网上办事平台和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3.3.2 做实公安数据仓和公安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数据驱动”
        3.3.3 做优可信身份认证和证照电子化,实现“无证办理”
    3.4 浙江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显着成效
        3.4.1 部门协同程度不断提升
        3.4.2 部门服务效率大幅提高
        3.4.3 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持续增长
4 浙江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遇到的瓶颈
    4.1 体制性障碍亟待突破
        4.1.1 职能转变过程中存在理念偏差与标准不一现象
        4.1.2 简政放权工作与配套监管制度亟需强化
        4.1.3 机构整合方向与职责划分尚待明确
    4.2 政务流程再造有待优化
        4.2.1 流程简化与宣传公开环节亟需改进
        4.2.2 全科受理模式推广工作受阻
        4.2.3 事项联办机制缺乏系统支撑
    4.3 数字化转型工作有待深化
        4.3.1 新型政务工具使用情况未达到预期
        4.3.2 公安数据归建与利用水平不高
        4.3.3 业务协作系统与数据共享开放存在壁垒
        4.3.4 数据安全存在系统风险
5 浙江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完善路径
    5.1 完善行政体制建构制度基础
        5.1.1 进一步转变公安职能观念
        5.1.2 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与有效监管协同发展
        5.1.3 进一步规范公安组织机构整合
    5.2 深化公安业务流程再造
        5.2.1 进一步创新服务流程的设计与宣传工作
        5.2.2 进一步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改革
        5.2.3 进一步构建完善后台事项联办机制
    5.3 深入推进公安数字化转型改革
        5.3.1 进一步优化新型政务工具的使用情况
        5.3.2 进一步完善数据归建与数据应用
        5.3.3 进一步破除系统壁垒与数据壁垒
        5.3.4 进一步强化数据安全保护工作
结论
参考文献
在学研究成果
    一、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
致谢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研究(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理由与研究意义
    二、基本理论范畴阐述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第一章 行政复议制度的渊源
    第一节 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历史渊源
        一、民国时期诉愿制度概况
        二、诉愿制度的评价
    第二节 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思想渊源
        一、中国传统“民告官”思想
        二、日本诉愿思想
        三、前苏联申诉思想
    第三节 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形式渊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
        五、规章
    本章小结
第二章 行政复议制度的恢复(1978-1990)
    第一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前期探索
        一、行政复议制度的初建
        二、行政复议制度的评价
    第二节 行政复议制度恢复的背景
        一、改革开放开启
        二、法治观念重塑
        三、法治建设恢复
    第三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问题
        一、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四节 行政诉讼法出台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
        一、统一规范部分行政复议制度
        二、明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原则
        三、推动统一行政复议制度加快出台
    本章小结
第三章 行政复议制度的统一:行政复议条例施行(1991-1998)
    第一节 行政复议条例的出台背景
        一、作为行政诉讼法配套立法
        二、实践发展呼吁统一立法
        三、机构不健全与人员不足
    第二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一、行政复议条例的主要内容
        二、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变化
        三、配套制度的制定情况
    第三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运行情况
        一、行政复议机构设置情况
        二、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三、对行政复议作用的评价
    本章小结
第四章 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行政复议法施行(1999-2006)
    第一节 行政复议法的出台背景
        一、经验初步积累
        二、问题逐渐显现
        三、实践需求倒逼
    第二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一、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内容
        二、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变化
        三、配套制度的制定情况
    第三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运行情况
        一、行政复议机构设置情况
        二、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三、对行政复议作用的评价
    本章小结
第五章 行政复议制度的新阶段: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施行(2007-2018)
    第一节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
        一、行政争议多发
        二、法治政府建设
        三、和谐社会构建
    第二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一、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
        二、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变化
        三、配套制度的制定情况
    第三节 行政诉讼法修订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
        一、行政复议机关工作量增长明显
        二、受案范围受到影响
        三、审查标准更加严格
    第四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运行情况
        一、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局试点情况
        二、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三、对行政复议作用的评价
    本章小结
第六章 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的评析与展望
    第一节 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的动因
        一、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
        二、行政体制从集权向放权转型
        三、治理观念从人治向法治转变
    第二节 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的特点
        一、法律传统与法律移植双重影响
        二、法治建设与经济政治发展互动
        三、法制统一与制度创新冲突协调
        四、程序司法化与行政法治化联动
        五、制度设计与实施效果存在偏差
    第三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未来展望
        一、立足国情与借鉴经验
        二、保障权利与监督权力
        三、公正优先与兼顾效率
        四、完善复议与诉讼衔接
        五、加强理论与实践互动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4)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二)相关文献综述
    (三)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四)研究方法
一、“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一)“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相关概念
    (二)“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主要内容
    (三)“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理论基础
二、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现状分析
    (一)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基本状况
    (二)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
三、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优化建议
    (一)完善“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配套法律法规
    (二)加强公安机关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
    (三)升级“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平台技术
    (四)提升“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服务水平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5)县级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研究 ——以云霄县公安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一、绪论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 研究方法及内容
    (四) 研究创新与不足
二、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历程与相关理论基础
    (一) 我国行政审批改革的概念与历程
    (二) 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的概念与历程
    (三) 相关理论基础
三、云霄县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的现实条件分析
    (一) 实施主体条件分析
    (二) 审批机制条件分析
四、云霄县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的实践分析
    (一) 改革的背景及意义分析
    (二) 改革的目标与原则分析
    (三) 改革的组织领导分析
    (四) 改革的措施分析
五、云霄县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的效果评估
    (一) 改革的特点分析
    (二) 改革的成果评估
    (三) 改革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其他地区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经验借鉴
    (一) 其他地区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经验
    (二) 对深化县级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的启示
七、深化县级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的对策研究
    (一) 加大事后监管力度,确保管控服务平衡
    (二) 强化内外部门沟通,确保改革同步进行
    (三) 加强警务科技建设,智慧警务便民利民
    (四) 健全数据共享机制,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五) 提高工作人员待遇,确保审批服务质量
    (六) 完善群众评价机制,合理运用评价结果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一
附录二
附录三
致谢

(6)法治公安:权力控制与权益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研究的缘起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四、相关概念辨析
第一章 法治公安的形成及相关基本理论
    第一节 法治公安的源与流
        一、法治公安的提出:基于中国政治话语体系的梳理
        二、法治公安的概念:基于对现有理论研究的梳理
        三、法治公安新解:以人民为中心之警察的权力控制和权益保障
    第二节 法治公安核心内容之一:权力控制
        一、权力控制理论
        二、角色视角下的警察权
        三、我国警察角色的实然状态与应然归属
    第三节 法治公安核心内容之二:权益保障
        一、行政优益权的基本理论
        二、警察权益的内涵和类型
        三、警察权益保障的现实意义
第二章 我国警察权失范问题的实证考察与成因分析
    第一节 关于警察权失范的基本概念
        一、关于失范的界定
        二、关于警察权失范的概念
    第二节 当前警察权失范的具体表现
        一、超越职权
        二、权力滥用
        三、不作为或怠于履职
        四、错误履行法定职责
        五、行政立法进行随意扩权
        六、违反法定的程序规定
    第三节 警察权失范的原因
        一、警察权失范原因的现有学术观点
        二、警察权失范的主要原因
        三、警察权失范的根本原因
第三章 警察权控制的进路
    第一节 立法控制的不足及应对
        一、立法控制警察权不足之分析
        二、立法控制警察权的应对
    第二节 司法控制警察权存在的局限性及完善
        一、司法控制警察权的局限性
        二、司法控制警察权的完善
    第三节 社会舆论控制的缺陷及完善
        一、社会舆论控制警察权存在缺陷
        二、社会舆论控制警察权的完善
    第四节 内部控制:警务督察制度的阙如和健全
        一、警务督察制度之阙如
        二、警务督察制度的健全
第四章 警察权益保障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第一节 我国警察权益保障现状考察
        一、我国警察权益保障的立法现状
        二、警察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考察
    第二节 警察权益遭受侵害的原因分析
        一、转型期中的社会失范导致警察执法环境恶化
        二、警察维权意识薄弱
        三、警力配置不足
        四、警察执法理念有偏差,执法专业性不强
        五、警察权益保障制度不完善
        六、警察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
        七、警用装备保障不健全
第五章 我国警察权益保障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 域外警察权益保护概况
        一、执法权益保护
        二、临战物质保障
        三、设立警察权益保护组织
        四、职业薪酬待遇保障
        五、伤亡抚恤保障
        六、休假保障
        七、医疗及职业心理干预保障
    第二节 健全我国警察权益保障相关制度
        一、我国警察体制的完善
        二、健全我国警察职业保障制度
        三、明确警察权益司法救济制度
        四、健全警力资源配置制度
        五、健全我国警察执法物质保障制度
        六、建立维权机制的组织保障
        七、健全警察教育培训保障制度
    第三节 我国警察权益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
        一、修订完善《人民警察法》
        二、修订完善《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三、完善“袭警”犯罪的刑事立法
        四、修订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7)论政府职能转变视域下的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 选题背景
        2. 研究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1. 国内研究现状
        2. 国外研究现状
    (三)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1. 研究方法
        2. 研究思路
    (四) 创新点及不足
一、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
    (一) 政府职能转变的内涵及内容
        1.“政府职能”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内涵
        2. 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
    (二) 公安行政执法的特点
        1. 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强制性
        2. 公安行政执法手段的多样性
        3. 公安行政执法范围的广泛性
    (三) 政府职能转变与完善公安行政执法的关系
        1. 政府职能转变对完善公安行政执法的指导意义
        2. 政府职能转变需要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提升作保障
二、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在职能转变中的问题及原因
    (一) 我国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执法理念滞后,“官本位”思想依旧存在
        2. 执法单位配合不够,存在“联而不合”现象
        3. 执法过程存在违法违纪现象
        4. 执法环境复杂,出现“警力不足”现象
    (二) 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1. 政府职能转变不及时、不到位
        2. 公安行政职能存在越位和缺位
        3. 政府职能转变期间法律及监管体系不完善
        4. 旧的执法模式难以满足新时期的治安管理需求
三、创新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途径
    (一) 创新执法理念,优化服务意识
        1. 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2. 深入基层,倾听民意
        3. 警务公开,化解矛盾
    (二) 简政放权,明确各级职能促进联合执法
        1. 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公共服务流程
        2. 理清隶属关系与管辖层级
        3. 注重不同执法单位间的联动配合
    (三) 放管结合,完善新形势下法律体系与监管体系
        1. 完善立法,确保职能转变时期有法可依
        2. 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过程有法必依
    (四) 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执法效率
        1. 利用科技手段预防打击犯罪
        2. 发挥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3. 引进科技人才,加强业务培训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8)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制的审视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二、 研究现状
    三、 研究思路
一、 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制的设立考量
    (一) 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征
    (二) 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制的基本考量
二、 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的现状与弊端
    (一) 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制的现状
        1. 许可制的法律依据
        2. 许可制的实施主体
        3. 许可制的审批流程
    (二) 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制的弊端
        1. 许可制实施下黑旅馆的大量存在
        2. 许可制导致持续监管的经常性缺位
三、 变革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制的主要理由
    (一) 许可制的危险控制不具有相当必要性
    (二) 许可制的手段可被替代
    (三) 制度设定与上位法相违背
    (四) 许可的条件缺乏针对性
    (五) 许可相对人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
四、 旅馆业监管的制度重构
    (一) 改行政许可制为备案制
    (二) 健全旅馆业的经营过程监管制度
    (三) 完善旅馆行业协会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9)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一、选题背景
        二、选题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二、国内研究综述
        三、国内外研究综合评述
    第三节 论文核心概念解析
        一、警察
        二、警务
        三、警务模式
    第四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主要创新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技术路线
        四、研究个案的选取
        五、研究的主要特色与创新
        六、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第一章: 历史回溯: 当代中国警务模式的嬗变
    第一节 中国管理型警务的初创”
        一、从湖南保卫局到巡警署: 模仿西方管理型警务
        二、中国管理型警务在国统区的创设:国民政府“警甲合一”警务模式
        三、中国管理型警务在苏区的创设: 革命根据地“政治型”警务模式
    第二节 当代中国警务模式的演进
        一、管理型警务模式发展的第一阶段:“政治型”警务的延续(1949至 1978年
        二、管理型警务模式发展的第二阶段:“管制型”警务的变革(1979至 2000年)
        三、“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肇始(2001年至今)
    第三节 中国警务模式嬗变的契机
        一、社会结构调整:中国警务模式演化的基础
        二、市场经济变革:中国警务模式变迁的催化剂
        三、政府体制改革: 中国警务模式演进的压力
    第四节 中国转型时期警务模式变革的动因
        一、执法环境: 中国转型时期异常严峻的治安生态
        二、内部因素: 中国警务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三、外部因素: 世界警务不断改革与创新
第二章 案例论析: 国内若干警务创新的实践
    第一节 新乡“局所合一”的警务改革
        一、减少层级:警务结构的扁平化
        二、四警合一: 警务职责的整合
        三、服务民生: 警务职能的前移
    第二节 镇江“大巡防”警务改革
        一、大巡防格局: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
        二、弹性工作制: 警务效能的提高
        三、契约化保险联防: 警务运行机制的市场化
    第三节 湖州“民意导向”警务改革
        一、警务广场: 建立警察、传媒及民意的互动机制
        二、电子政务: 建设服务型警务的突破口
        三、信息公开: 实现阳光警务的关键
    第四节 成效与反思
        一、“集合式”警务的现实与无奈
        二、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发展的瓶颈
        三、服务型警务建设的障碍
第三章 境外警务实践的考察
    第一节 西方两大警察体系的渊源
        一、大陆派警察体系的萌芽
        二、海洋派警察体系的兴起
        三、西方两大警察体系演化的内在动力
    第二节 西方警务现代性的发轫
        一、从镇压者到宝贝型警察: 务职业性的开始
        二、政治化与反政治化的博弈: 向专业性道路的警务
        三、快速反应的警务机制: 就警察的机动性
        四、合法性的缘起: 变警察的亚文化
    第三节 西方警务后现代性的思辨
        一、社群主义的归宿: 向社区警务的哲学基础
        二、决策与执行的重组: 中与分权的对立与统一
        三、合作与共治的: 察边缘职能的剥离
        四、市场治理机制: 务私有化与竞争的理念
        五、迈向新秩序: 察权由社会分享
第四章 中国警务模式重构: 设服务型政府背景下的回应
    第一节 当代公共管理的若干核心理念及其在本研究的论析
        一、从一元到多元:政府、市场与社会之交集、互动与制衡
        二、从矛盾、冲突到合作共治: 种力量与机制的均衡
        三、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供给理论
        四、外部性理论
    第二节 公共管理范式的转换与服务型政府的出现
        一、从统治、管理走向服务: 共管理演进的逻辑与范式转换
        二、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基础与价值取向
        三、中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第三节 公共管理范式转换对应的警务模式
        一、统治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二、管理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三、服务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第五章 建构基于公共安全供给的服务型警务模式
    第一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逻辑
        一、警务属性的现代定位: 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视角
        二、警务目标重组: 核心职能与边缘职能的分离
        三、警务结构调整: 层级减少与扁平化
        四、警务功能转移: 趋向社会化与市场化
    第二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可行性
        一、核心理念之源泉: 民主制的参与和协商
        二、动力机制: 共利益的共享性
        三、政治空间: 政府角色转换
        四、时代背景: 公共领域的拓展与公共精神的弘扬
        五、社会基础: 市场和第三部门的成长
    第三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价值取向
        一、效率与正义的权衡
        二、权力与权利的制衡
        三、管理与服务的均衡
        四、秩序与自由的平衡
        五、合作与共治的连衡
    第四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的概念、内涵与运行机制
        一、服务型警务模式的概念
        二、服务型警务模式的内涵
        三、服务型警务的运行机制
第六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的路径之一: 重构基于宪政平台之警察权
    第一节 宪政理论中的国家主义和自由主义
        一、自由主义: 从霍布斯、洛克、卢梭到孟德斯鸿
        二、国家主义: 从马基亚维利、让·布丹到黑格尔
        三、公民社会的崛起: 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对立统一
        四、和谐理念: 本研究的价值取向
    第二节 宪政理念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辩证关系
        一、宪政基本思想
        二、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内涵解析
        三、宪政理念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重新定位
        四、宪政框架下警察权属性的嬗变
    第三节 宪政理念下警察权构建的原则
        一、分权原则: 警察权配置的制衡性
        二、比例原则: 警察权运用的合理性
        三、公共原则: 警察权行使的正当性
        四、程序原则: 警察权运行的合法性
        五、司法控制原则: 警察权监督的效能性
第七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路径之二: 实现多中心治理框架下警务的多元化供给
    第一节: 多中心治理理论
        一、多中心理论的假设
        二、多元化警务主体的培育
        三、多中心秩序的优势
    第二节: 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化供给的建构
        一、警务的市场供给
        二、警务的社区供给
        三、警务服务的自愿者
    第三节: 警务运行多重协调机制的完善
        一、多元化警务供给的潜在问题
        二、政府警务规制对多元化警务供给的调节
        三、区域之间合作警务协调机制
第八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路径之三: 完善行政伦理主导下的警务运行的自律与他律
    第一节 行政伦理与警察伦理
        一、公权力的伦理解析
        二、行政伦理的现代精神
        三、警察伦理的评价要素
    第二节 警察行为的异化及其矫正
        一、亚文化: 警察行为异化的表象
        二、权力寻租: 警察行为异化的动因
        三、投诉与问责: 警察行为异化的矫正
    第三节 警务运行自律与他律的完善与强化
        一、道德内化: 警察行为自律的保障
        二、多元监督: 中国警务外部控制的基本结构
        三、绩效考核: 警务运行质量的评定
        四、司法问责: 警务运行控制的保障
第九章 结语: 警务模式未来的发展
    一、警务社会属性的必然走向
    二、风险社会警务的多元诉求
    三、多元治理下的警务协同
附录 当代中国警务的演进
参考文献
后记

(10)我国公安部门依法行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的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1.2 公安系统依法行政的研究现状
    1.3 研究的主要方法
第2章 依法行政基本理论
    2.1 依法行政的基本概念
    2.2 中外依法行政基本理论的沿革
        2.2.1 我国依法行政的提出与发展
        2.2.2 国外依法行政的提出与发展
    2.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公安依法行政的要求
        2.3.1 坚持依法行政原则
        2.3.2 坚持合理性原则
        2.3.3 建立"依法治警"的管理体制
        2.3.4 加强公安系统在行政时的人权保护意识
第3章 现阶段我国公安系统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 滥施罚款、以罚代拘现象
    3.2 行政人员法制观念淡漠
    3.3 执法中的程序违法现象
    3.4 执法机构不健全
    3.5 公安执法监督功能发挥不充分
    3.6 执法透明度不高
第4章 我国现阶段公安系统依法行政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4.1 法律法规因素
    4.2 执法主体因素
    4.3 执法监督因素
    4.4 执法责任因素
    4.5 执法体制因素
第5章 进一步完善公安系统依法行政的对策
    5.1 更新公安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
        5.1.1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5.1.2 加强执法思想教育
        5.1.3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5.2 提升公安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5.2.1 加强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5.2.2 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5.2.3 编制日常行政执法手册
        5.2.4 完善执法资格认证制度
        5.2.5 开展执法办案能力竞赛
    5.3 规范公安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5.3.1 规范行政执法
        5.3.2 加强和完善公安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5.3.3 建立执法人员执法档案,以此约束其执法行为
        5.3.4 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平台
        5.3.5 加强执法指导
        5.3.6 推广执法示范典型
    5.4 强化公安系统的执法监督
        5.4.1 明确执法监督部门职责分工
        5.4.2 完善内部执法监督联动机制
        5.4.3 发挥各部门的审核把关作用
        5.4.4 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5.4.5 树立阳光执法品牌
        5.4.6 创新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5.5 进一步完善公安系统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5.5.1 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体系和相应的备案制度
        5.5.2 健全公安系统的执法制度
        5.5.3 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5.5.4 全面推进基层所队法制室和专兼职法制员制度
        5.5.5 坚持和不断完善集体议案制度
        5.5.6 建立健全定期研判制度
        5.5.7 完善警务公开制度
        5.5.8 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机制
        5.5.9 建构和完善公安系统"大调解"工作体系
        5.5.10 落实执法责任制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四、试论市场经济对公安行政审批范围的制约(论文参考文献)

  • [1]市场决定背景下公安机关监管职能的改革探究[D]. 冯秋月.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3)
  • [2]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研究 ——以浙江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例[D]. 金佳哲.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08)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研究(1978-2018)[D]. 徐红军.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3)
  • [4]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优化研究[D]. 谢宇.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9)
  • [5]县级公安出入境行政审批改革研究 ——以云霄县公安局为例[D]. 黄巧欣. 厦门大学, 2019(09)
  • [6]法治公安:权力控制与权益保障[D]. 王锟.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7]论政府职能转变视域下的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创新[D]. 马青. 河北师范大学, 2017(04)
  • [8]旅馆业公安行政许可制的审视与重构[D]. 刘玉林. 苏州大学, 2014(04)
  • [9]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D]. 胡建刚. 南京大学, 2014(05)
  • [10]我国公安部门依法行政研究[D]. 官少华. 西南交通大学, 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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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场经济对公安行政审批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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