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啊,前途!——技术还是技能?职场的迷思(论文文献综述)
李怡[1](2021)在《虐恋心理机制下媒介性别文化的权力演进与表达路径》文中指出
蔡文娟[2](2021)在《小学语文新任教师见习期教学适应的个案研究》文中提出
尤达[3](2021)在《网络时代美国创剧人研究》文中认为美国创剧人,英文为the creator of American TV soaps,sitcoms and series,原指提供故事创意或者完成试播集剧本向各大电视网推销的人,在实际生产中演变为美剧的创作主体,即具有创作剧本能力的执行制片人。从历史观之,电视时代的创剧人在美剧生产过程中流露出普遍性特点,由此形成的群体特征深刻影响着创剧人自身的演变:从身份的确立到群体的形成,再到阶层的固化。网络时代的创剧人致力于群体特征的变革,以此打破阶层的桎梏。立足创剧人文本的内容与形式观之,所谓“变革”与以往并非只是理念上的区分,在实践场域的分野十分明晰。创剧人既对美剧成规化生产模式进行大胆革新,又依据“自我”的觉感与体认进行个性化创造。更为重要的是,创剧人调和了成规与个性间的对立关系,在文本的内容选择上追求“他者互文”与“自我表现”的紧密结合,表现形式上注重制作范式与创作风格的高度统一,由此在作品中反映出多元且精彩的主题,满足受众不断增长和变化的娱乐需求。这便使得创剧人不再只是播出机构定义下一味媚俗的符号客体,而是被赋予对超越性的追求。本文从历史与现实的维度探讨美国创剧人群体的演变;从文本的内容选择与表现形式上深入考察网络时代创剧人的变革举措,指出其群体特征的两个维度;进而分析这两个维度的相互关系与共同作用;最后基于媒介场域的变化探讨群体特征发生变革的外在成因,从创剧人心理探讨变革的内在动因。如此,形成了对网络时代美国创剧人从表象到本质的考察。揆诸现实,这一研究的目的在于面对美剧在全球范围内卓越的传播力,从创作主体维度探寻美剧的成功之道,以求能在去芜存菁中有效“吸收外来”,为国产电视剧的发展带来启示意义。
陈南[4](2021)在《教育生活中的身体呈现 ——中小学教师的身体社会学考察》文中提出
高祎博[5](2021)在《“70后”作家小城镇叙事》文中研究表明本论文试图对“70后”作家的小城镇叙事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研究。从70后作家小城镇叙事的发生入手,对小城叙事进行比较全面的梳理和分析,指出其历史价值和文学意义,也关注其小城镇叙事表现出来的多面性与复杂性。即“70后”作家的小城镇叙事对中国当代社会“城镇化”的文学呈现、记录以及这一过程中折射出的复杂多样的人文体验、美学特征。第一章,着重考察“70后”作家成长背景。小城镇是相当一部分“70后”作家少年时期的成长之地与当下的生活空间。小城镇和“70后”作家之间有着天然的关联,这是“70后”作家小城镇叙事的先天性优势。“70后”作家对小城镇书写多是从日常生活切入,以商街和工厂作为主要表现对象。在城市化不断拓进的当代社会,小城镇正在成为都市的模仿者,但有限的生活区域增强了对于外部世界无限的想象。第二章,主要分析“70后”作家小城镇叙事中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形象,即小城镇青年群体。徐则臣、石一枫、阿乙等作家塑造出一批漂泊的“城市异乡人”形象;田耳、张楚等作家塑造了那些不曾离开故乡的“在地者”形象。小城镇青年群体中有命运跟随国家改革政策而起落的青年工人,也有坚持文学梦想不曾放弃的写作者,他们以火车、地图、星空、望远镜为象征符号展开想象,他们的身与心在故乡与世界之间徘徊不定。第三章,主要探讨“70后”作家小城镇叙事中对于社会伦理、家庭伦理关系的思考。在“70后”作家的小城镇叙事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感受到社会转型时期,都市性的消费主义对小城镇人际关系的冲击。对父子、夫妻关系的影响、塑造,对边缘群体的叙事隐含着“70后”作家的矛盾心态:既渴望摆脱传统伦理关系带来的精神束缚,又呼唤传统伦理秩序回归。第四章,主要分析70后作家小城叙事与当代文学现实主义传统的关系。“70后”作家的小城镇叙事是面向当代的社会发展现实的文学书写。“70”后作家的小城镇叙事以社会事件作为切入点,站在底层视角,以平视的目光审视人生痛点与精神疑难,用细密的笔法描绘出时代变迁中小城镇变化:从物质生活到价值观念乃至思维观念的骚动、渐变。以房伟和马笑泉的作品为例,透过个体命运,折射出国企改革、城镇化建设等大的社会改革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呈现出一种现实主义精神以及理想化的人文情怀。第五章,主要分析“70后”作家小城叙事与现代主义即先锋文学的关系。70后作家是80年代先锋文学的忠实读者与文学精神的继承者,在城镇叙事中,他们用充满象征与隐喻的叙事策略,营造出小城镇作为闭合环境的荒诞氛围。本章以金仁顺、黄孝阳、瓦当等作家为例,分析“70后”作家设置的超越常理的人物关系,在那些离奇乃至诡谲的情节背后,叙事的主旨仍在于揭示和描绘世界与人生的无常,现实的变幻莫测。
戚晓思[6](2021)在《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研究 ——以H省17所本科院校为例》文中认为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是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越来越多的研究指出,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仅需要在教学技能上不断提升,还需要在教育管理上进行创新突破。本研究通过对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调查,讨论并试图揭示促进其体系保障和建设的提升策略。本研究基于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视角,将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视为一个整体的质量管理系统,将其人才培养质量中的系统设计缺陷、全程性困境、优质性欠佳等问题,结合所需的影响因素进行剖析。研究者发现高校音乐专业通过对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有效实施,设计出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而激励人才培养主体能动性的发挥,以此实现对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现状的认知与提升。关于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人才培养模式和人才培养主体能动性,但是这些影响因素的理论研究,及其对人才培养质量的作用都尚未清晰。这既局限了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理论的发展,又影响了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实践的进程。鉴于此,本研究首先选取H省不同类型的三所公立本科高校音乐学院进行详细的个案实施研究;再通过对H省17所公立本科高校音乐学院的实地调研,访谈45名音乐专业领导和教师,运用编码对访谈资料进行处理,提出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问题及成因;最后找出影响其人才培养质量的三个关键因素及作用,并回收2112份学生调查问卷进行样本描述与实证检验。本研究主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涉及H省公立本科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个案考察、主要问题及成因与影响因素作用。研究得出如下主要结论:(1)通过深入探寻H省三所不同类型的高校音乐学院在其人才培养质量上存在的具体差异,再从H省17所高校音乐学院的广泛调研中归纳出其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发现其人才培养质量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分为四个方面,包括:师资结构不合理、培养质量差异大、研究创作成果少和社会服务较单一。针对其主要问题的内部归因包括:缺失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难以协调的专业师生比例、尚未健全的专业教学监督;外部归因包括:供给制约的外部发展环境、欠缺资源的专业教学实践、联动不足的专业成果转化。(2)研究指出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三个重要影响因素,分别是: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人才培养模式和人才培养主体能动性。研究分析得出,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影响作用主要由明确专业培养目标、提供专业教学标准、评估专业教学质量构成;人才培养模式的影响作用主要由变革人才培养理念、设置专业特色课程、丰富专业教学模式构成;人才培养主体能动性的影响作用主要由提高领导管理效能性、激励教师教学积极性、强化学生专业认同感构成。并且这些影响因素在提升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实际工作中具有重要且积极的相互作用。基于以上结论,研究者以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为目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基础、激励人才培养主体能动性为原则,从确立平等地位、优化教学条件、给予相应自主权、健全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五个方面提出保障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策略建议,探寻高校音乐专业特色化、多样化、规范化的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路径。
杜磊,刘和平[7](2020)在《“优秀的译者应借助机器寻找意义”——刘和平教授访谈》文中提出一、北京—布基纳法索—巴黎:我的"教师梦"与"译员梦"杜磊(以下简称"杜"):刘老师您好!我们知道,一个翻译教师的成长离不开塑造他/她的环境,刘老师是我国1977年恢复高考招生的时候考上北京语言学院(现北京语言大学)法语专业的,当时中国社会正在酝酿改革开放,国家的普遍情况是急需英语人才,您为什么会选择法语?刘和平(以下简称"刘"):我是生在红旗下的50后。1962年入学,我上学学的第一篇课文内容至今印刻在脑海里:"爷爷七岁去逃荒
张琪[8](2020)在《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调整私生活身份关系的家事审判活动中,离婚案件作为审判机关依夫妻一方之申请对夫妻间身份关系的重新调整,不可避免地带来主体间情感与伦理的双重震动。涉家暴离婚案件因其具有的暴力侵害的风险性以及与之关联的损害赔偿与子女抚养的特殊性,使得其与其他类型的离婚诉讼案件相比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样态。司法实践显示,无论是家庭暴力的实施对象还是因其产生的离婚诉讼都显现出典型的性别权力烙印,女性作为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其经验在司法裁判中面临着被忽视的现状。而在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的研究中,基于理论的性别盲点,往往不能很好地解释家庭暴力的实质并为保护受暴女性免于暴力、实现女性人权发展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需要,女性主义的分析可以提供一种理论与方法的独特视角,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司法困境,分析司法困境产生原因并提供解决与完善的途径。无论是联合国于1967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还是之后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宣言》,以及1995年在北京举办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都明确将家庭暴力问题列为女性保护的重点问题。除此之外,现行的《婚姻法》,还有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以及《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从立法角度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规制,通过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以及确立保障离婚自由的立法价值取向,为已婚受暴女性提供了司法救济的援引。但在司法实践中,受暴女性常常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即司法裁判与女性对自身经验的理解犹如两条平行线缺乏交集,对于作为婚姻无过错方的受暴女性,其在实践中往往基于多种原因不能通过离婚诉讼获得人身安全保障以及经济救济。家庭暴力认定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一重司法困境。家庭暴力类型化的立法规制并不能概括受暴女性的实际经历,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复杂多样的女性受暴经验往往超越了法律规范对于女性经验的理解,这就造成了事实、理论、制度与实践之间的转化难题。法官对于家庭暴力的理解通常涉及到对家庭暴力类型、特征、程度、发生时限等多种因素的考察,当法官欠缺对家庭暴力以及受暴女性经验的理解时,则会造成对家庭暴力事实僵化的认定模式,在实践中以形式要件取代实质要件,造成明显的司法正义失衡。而法官对于证明标准高度“刑事证据化”的倾向,对家庭暴力证据的认定标准的个体化差异等等,都导致受暴女性举证责任畸重。除此之外,受害者往往面临着基于待证家庭暴力行为特征、受害者自身意愿、客观原因的取证不能、专业法律资源的运用限制等原因造成的取证困难。因此案件事实特殊性、法官执业能力水平、受害人举证限制是造成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主要原因。离婚诉求实现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二重司法困境。受暴女性往往面临这样的疑问,即认定了家庭暴力事实是否意味着可以获得离婚判决呢?该问题实质在于,家庭暴力是否构成法官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条件,其直接关系到受暴女性诉求能否实现。实践中,从司法说理的逻辑分析中可以看出,部分案件中的法官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说理模式不仅存在着自相矛盾的情况,也违背了常人的情感认知。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离婚诉求实现难,向当前的司法实践提出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什么证据才能被认定感情破裂的证据,这种对证据的要求是否具有可实现性,是否变相加重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是否变相证明只有双方均同意离婚才能确实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二是面对家庭暴力认定在司法确认阶段的消减现状,司法机关当如何落实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所规定的相应保护义务。权益保障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三重司法困境。司法裁判属于对家庭暴力的事后救济手段,除却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合乎情、理、法的司法反馈外,还要充分考虑判决后一系列的伦理关系与社会关系的重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虽然为保障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措施僵化导致的保护方式受限等情况。除却人身安全保障受限之外,受暴女性往往面临经济上的不利地位而未能通过判决予以弥补,部分裁判中所呈现的对施暴者不能“罚当其过”,不能充分体现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受暴女性却往往因养育子女等照顾义务而限制了自身发展。面对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困境,以及裁判者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呈现的性别意识形态,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研究在提供相应解释时存在着理论的局限性。面对这种局限,女性主义不仅作为一种理论更是一种方法可以丰富和补充对受暴女性的家庭研究。女性主义提供了一种性别的视角还原了受暴女性的真实生活经历,指出性别不只是一个可以忽略或控制的变量,而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通过反思女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平等、正义和幸福等议题,指出女性的性别规范负担以及其遭受家庭暴力的可能性往往并不会随着女性的经济地位提高而得到彻底改变。通过女性主义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女性主义对父权制的批判,解释了家庭暴力的本质实际上是父权制下的性别暴力,以及受暴女性为何会出现“受害者退缩”的情况;通过女性主义方法的运用可以发现理性中立的法律规范是为何以及如何造成受暴女性的不利地位,对女性经验进行关注与解读使我们发现女性在生育、家务劳动以及对家庭成员照顾等方面的无形负担以及家庭暴力带给其的破坏性影响。女性主义并不是一种替代性的理论,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是对传统法学实践推理的有益补充,使我们能够发现女性被忽略的经历以及基于特定社会历史环境中女性生存的不同样态。通过女性主义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困境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历史文化因素。现行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的规制局限是造成家庭暴力事实认定难的原因之一,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形式类型固化的表述方式,限制了法官对于法律适用的空间从而忽略了家庭暴力的本质特征。而一般性程序性规范的制约,导致法官基于中立的考量往往不能主动释明或依职权为受暴女性提供帮助。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以及父权制形塑下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偏好,体现了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双重作用,导致法官对家庭暴力形成了一定的认知偏好,呈现出排除受暴女性个体经验的样态。女性主义认识论指出,法官对受暴女性的认知优势地位的忽略以及基于认识论不公产生的偏见性认知,阻碍了法官对于受暴女性在家庭暴力中的真实经历的获取,并对家庭暴力的认知造成了认识上的障碍。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家庭暴力后果基于公共秩序的考量,使得在家庭暴力理解与处置上呈现了典型的公私差异,导致了家庭暴力在事实认定过程中被人为淡化,在现实中强化了受暴女性的不利处境。在女性主义看来,除却家庭暴力认定难对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外,尚有以下三方面原因造成了法官对于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一是立法价值在个案中的冲突,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法官往往需要在秩序、自由、安全等价值中做出选择,其价值选择的位阶差异实际上反映了“新家庭主义”与“女性主义”所体现的不同的理论倾向,而法官对于秩序的优先考虑,实际结果则会以牺牲受暴女性安全为代价。二是法律家长主义对女性自治的干预,使得法官往往认为受暴女性作出的离婚判断并不那么符合自身发展的利益,法律家长主义意识与对受暴女性自治能力之间的认知冲突阻碍了女性实现离婚的自主选择。三是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使得女性被限制在性别规范当中,因受制于家庭生活中的照顾义务而不能实现从家庭事务以及家庭关系中脱离。在受暴女性的权利救济层面,受暴女性基于自身选择的适应性偏好,其权利救济的选择范围往往是受限的。而法官基于自我角色的限制,导致其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不足以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家庭暴力进行有效干预。而对于个案特殊性的忽略也常常导致法官未能及时有效的对受暴女性权利进行救济。因此面对受暴女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的种种司法困境以及其背后复杂的结构性成因,受暴女性对案件中司法正义的实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对受暴女性的保障不仅需要强有力的法律通过保护与预防作为后盾,更需要在实践中将这些法律落到实处,司法实践中法官不仅应当对意识到裁判不仅是对个案中个体经验的关怀,还应注意到其形塑了司法对女性人权保障的具体形态,以及对社会行为指引的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对受暴女性的救济不能仅仅依靠单一部门发挥作用,还应大力协调相关部门以及发动社会资源形成系统性保障。
杜未未[9](2020)在《空间的文学建构与文化阐释 ——北美华文文学空间书写研究》文中认为海外华文文学因创作者经历和书写对象与生俱来的跨域属性,与空间视角有着极强的适配性,受“空间转向”思潮与国内文艺研究理论热点的影响,近年来越来越多研究者开始以空间视野介入海外华文文学研究。北美华文文学作为海外华文创作版图中活跃且高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近代华工书写发展至当代新移民写作,创作实践始终与空间位移带来的意义表征相关联,但相关研究大多停留于对作家、作品的微观解读,缺少系统化、全局性的体系建构与理论梳理。因此需要借鉴空间理论与空间批评路径,对创作文本进行文本细读,结合史实史料,综合观照北美华文文学空间书写在内容层面和表达层面的特质与互动,整体关注近代以来文本空间中典型空间意象的更迭,以及空间表征模式的流变,挖掘北美华文文学以空间维度对各时代话语、社会场域做出的文学回应。国内外丰富多元的空间理论资源在拓展思维路径的同时,也容易形成新的结构性制约,面对广袤的理论来源我们既需保持开放的视野广度积极吸纳,也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对理论过度依赖而造成文本阐释的偏移。北美华文文学空间书写研究的建构基点,仍应是立足于文学创作实践的理论融合。故而在绪论部分,从国外20世纪中后期人文社会思想领域的“空间转向”、文学研究中的空间理论方面综合梳理理论成果,关注国内对空间理论的译介、再阐发与文学批评领域的化用现状,在理论观点不断解构、碰撞、融合的过程中,结合北美华文文学创作实况选择用“乌托邦/异托邦/恶托邦”角度进行空间书写类型的结构性呈现,一方面突破现有空间理论模型的思维制约,一方面从北美华文文学以现实主义叙事型创作为主的实用精神中,提纯出典型空间感知与构建意图,作为进一步观照文学生产所表达的空间关系、精神变迁的重要端口。第一章从北美华文文学作家在空间书写中寄予的“乌托邦愿景”出发,探讨诗性空间定位的“立”与“破”。西方乌托邦概念的空间性与中国原生的桃源式空间发生交叠,并在现代性审美、寓言化言说、以历史僭越现实等创作技艺的加持下,创造出不同时代人类精神冲动的空间想象。不仅早期华工书写中的乌托邦建构,体现出现实层面的生存空间逐利需求与话语层面的异域想象,北美华文文学中也出现过以对异国乡土建立怀旧式乌托邦的方法,在书写家族与寻根故事中铺展代际冲突间的理想化社会诉求,同时新移民创作从全球性反殖民话语体系出发,对革命理想进行乌托邦空间化呈现。此外也有作家选择了截然相反的乌托邦路径,即用私人化的存在空间、割裂于历史的寓言式空间等游移于主流话语之外的封闭性场域,抗衡历史与社会的空间收编。第二章借鉴福柯的“异托邦”理论,分析空间书写对现实空间再建构的文化意义。异托邦视角不仅代表文学研究范式从历史视角向空间视角转变,更督促着文学批评对知识型的建构、文学秩序的形成、空间并置的认知变奏等进程化问题加以关注。从早期移民经历与留学生叙事中的离散空间来看,唐人街空间由最初被迫他者化的族裔聚落,演变为主动他者化的景观性空间符码,地下室意象则日趋超越离散叙事中的边缘空间定位,见证、演绎着移民群体性地位的提升;从游离于当下的异质空间来看,博物馆、纪念馆、墓地等带有时间超越性的异托邦形态,与危机异托邦所呈现的庇护、排他与悖反属性,在不同层面上展现着异托邦的独特话语模式;从内向审视的心理空间来看,心理诊所、抽屉等空间意象,也具有审视自我救赎、时代省思,考察秩序与隐私感知等价值指向。第三章由恶托邦入手观察极端场景下人的异化与人性省思,北美华文文学发展过程受到近现代时期中国被西方列强侵略殖民、文化压榨,与西方20世纪经济、战争危机两种恶托邦空间感受的共同影响,展现出更为暴虐复杂的空间属性。早期华人移民遭遇“排华”事件的险恶生存处境、战争时期的罪恶城市镜像、恐怖事件阴影下的当代都市空间,以及因愚昧、贫穷、灾难等原因形成的极端封闭场景中的伦理孤岛,在展现群体苦难屈辱、无畏挣扎的过程中体现出人性与天性的博弈与沉沦。第四章聚焦于北美华文文学对空间关系的呈现。作为对空间书写类型及其转型的归纳与演绎的补充,空间的流通、割裂、争夺乃至无序,展现着科技跃迁带来的世界性空间碰撞,与空间激变对国际关系提出的新思考:如何定位空间流通与全球化体系建构中的地方性存在,如何正视社会发展节奏差异导致的空间割裂与认知错位,如何解读人类社会中多种形态的空间争夺行为,这些均是跨域书写需要加以深度思考的即时性问题。第五章集中剖解北美华文文学空间书写的叙事策略,思考表达层面的空间叙事和内容层面的空间表征,如何通过叙事艺术实现共融。综合选择北美华文文学创作中特色较为突出、使用频率较高,且围绕空间元素展开的空间叙事手段,鉴于创作现状与研究视野,在对群体性创作策略的整合和对个体书写经验的凝视下,主要从空间并置主导下的复线结构、以典型空间为原点的桔瓣式结构,以及故事空间与话语空间的时空嵌套三方面入手。最后总结北美华文文学空间想象流变中的精神史变迁与创作转型,在书写范畴从“区域”到“全球”的转向中,去边界化的地志空间书写与世界化文化症候相互表征;身份感知从“缺失”与“追寻”,到形成多元复合的文化认同,隐形身份认同与日常空间审美化成为新移民作家群拓展书写主题的意识底色;职业叙事原型由“经济”过渡到“科技”,故事空间场域由纽约过渡到硅谷,表象转变的背后实则蕴藏着空间认知结构的跃迁与价值基点的当代重塑。
徐晓东[10](2020)在《为教育和教学改革而设计——《剑桥学习科学手册(第二版)》评述》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学习科学研究成果已经成为教育和教学改革最重要的方法论,并受到世界各国教育相关者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笔者带领团队翻译的《剑桥学习科学手册(第二版)》正是这样一本为我们展示了学习科学对当前以及未来教育改革所担负责任和解决问题的实践指南,它是一部设计科学的指引。本篇评论以教育和教学改革的新取向、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技术为线索,概括了该手册令人鼓舞的学习科学研究的最新进展,并揭示了基于学习科学开展的教育和教学改革是问题引发的研究、数据驱动的决策、知识驱动的设计、技术驱动的行动。
二、啊,前途!——技术还是技能?职场的迷思(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啊,前途!——技术还是技能?职场的迷思(论文提纲范文)
(3)网络时代美国创剧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对象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身份与阶层:美国创剧人群体的演变 |
第一节 电视时代创剧人的身份界定(1928-1963) |
一、创剧人身份的探索:从发明家到电视人 |
二、创剧人身份的确立:首席编剧与执行制片人 |
第二节 电视时代创剧人的阶层分析(1964-1998) |
一、创剧人群体的形成:三大剧种创剧人群体 |
二、创剧人阶层的出现:三大阶层创剧人分布 |
第三节 网络时代创剧人的阶层突破(1999-2019) |
一、模型构建:多源异构数据下的第一阶层创剧人画像 |
二、画像分析:从第一阶层创剧人到创剧人“职业群体” |
第二章 他者与自我:网络时代创剧人文本的内容选择 |
第一节 他者互文:临摹现实文本下的客观写实 |
一、效仿现实生活:从真人真事中取材 |
二、互文经典作品:从文学与影视中取材 |
第二节 自我表现:“三重自我建构”下的主观抒情 |
一、对“个体自我”的探寻 |
二、对“关系自我”的定位 |
三、对“集体自我”的认知 |
第三节 紧密结合:创剧人文本内容层面的群体特征 |
一、他者故事中自我的汇入 |
二、自我镜像中他者的虚构 |
第三章 制作与创作:网络时代创剧人文本的表现形式 |
第一节 制作范式:视听电影化与叙事文学性 |
一、电影化影像策略:质感营造与“景观”制造 |
二、文学性叙事策略:叙事结构与叙事线索 |
第二节 创作风格:视听个性化与叙事风格化 |
一、个性化的长镜头与蒙太奇 |
二、风格化的“话语”建构 |
第三节 高度统一:创剧人文本形式层面的群体特征 |
一、制作范式中个性的凸显 |
二、创作风格中成规的体现 |
第四章 互构与升华:群体特征两个维度的相互关系与共同作用 |
第一节 相互关系:成规与个性的互构 |
一、同源性:相近起源与发展 |
二、同构性:相互建塑和形构 |
三、共生性:互相依存与协作 |
第二节 共同作用:多元且精彩的主题 |
一、世界观的引导:个人信仰与哲学思辨 |
二、人生观的认同:女性主义、反同性歧视和反种族歧视 |
三、价值观的迎合:反英雄、非英雄与集体无意识 |
第五章 环境与心理:网络时代创剧人群体特征的成因 |
第一节 外在环境之变:媒介场域架构下的特征成因 |
一、网络时代媒介场域的架构变化 |
二、媒介与受众博弈下的底层逻辑 |
第二节 内在心理动因:“人类动机理论”下的特征成因 |
一、自我求生:生活困难者的生理需要 |
二、自我救赎:面临威胁者的安全需要 |
三、自我倾诉:身份认同困惑者的归属需要与情感缺失者的情感需要 |
四、自我证明:事业受挫者的尊重需要 |
五、自我实现:美国创剧人的终极追求 |
结语 |
第一节 从传播到效仿:美剧强大的影响力 |
第二节 在分辨中学习:现状、启示与反思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取得的成果 |
致谢 |
(5)“70后”作家小城镇叙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历史与研究现状 |
(一)小城镇的话题缘起 |
(二)小城镇叙事的研究现状 |
二、“70 后”作家与小城镇叙事 |
第一章 “70 后”作家与小城镇的文学构建 |
第一节 “70 后”作家生命体验与小城镇书写 |
第二节 日常生活的力量与小城镇之变 |
一、岁月迟缓——小城镇前现代社会的时间体验 |
二、框定的生活空间 |
三、商品经济时代成为“城市模仿者”的小城镇 |
第二章 城镇青年及其精神内涵 |
第一节 小城镇的出走者 |
一、徐则臣——到世界去 |
二、石一枫——漂泊于城市中的“失败青年” |
三、阿乙——土狗的焦虑 |
第二节 在地者的外部想象 |
第三节 寂落的青工 |
一、路内——穿越迷雾的追寻 |
二、时代变迁下的青工群体 |
第四节 异类的写作者 |
第三章 小城镇视域中的伦理叙事 |
第一节 孱弱的父亲 |
第二节 失衡婚姻中的夫妻伦理 |
第三节 消费时代中小城镇伦理秩序的溃退 |
第四节 边缘的脱序者 |
第四章 现实主义与小城镇叙事 |
第一节 现实主义回归下的小城镇叙事 |
第二节 底层叙述中的意外社会事件与人文关怀 |
一、底层视角里的人文关怀 |
二、突入小城生活的意外社会事件 |
第三节 “英雄”的落寞——《血色莫扎特》 |
一、落寞的英雄 |
二、典型环境下的典型人物 |
三、强烈的批判现实的指向性 |
第四节 县城中的官场生态学——《迷城》 |
一、权力体系中的生存之道——从“愤怒”到“沉默” |
二、官场叙事的继承与拓展 |
三、文化根性与政治选择 |
第五章 现代主义与小城镇叙事 |
第一节 先锋文学的“遗腹子” |
一、先锋文学的“遗腹子” |
二、闭合环境下的荒诞感 |
第二节 金仁顺——文字之外的余韵悠长 |
一、越界的母女 |
二、于意外处戛然而止 |
第三节 黄孝阳——人世间的梨桥县 |
一、大地之上的“梨桥县” |
二、县城里的恶棍哲学 |
第四节 在寂灭中光芒万丈——瓦当的“临河城” |
一、错乱表象下的爱与灵 |
二、在现实与虚构中的小城人生 |
三、从“临河镇”开始,归来依旧是少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研究 ——以H省17所本科院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专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
二、教学保障的政策要求 |
三、质量管理的理论诉求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创新之处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全面质量管理 |
二、高校音乐专业 |
三、人才培养质量 |
第二章 理论视角与研究述评 |
第一节 全面质量管理理论 |
一、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内涵 |
二、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演进 |
三、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启示 |
第二节 研究文献回顾 |
一、关于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概况的研究 |
二、关于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 |
三、关于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研究 |
四、关于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 |
五、关于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主体能动性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述评 |
一、已有研究启示 |
二、已有研究局限 |
第三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分析框架 |
一、研究问题 |
二、分析框架 |
第二节 数据搜集 |
一、访谈法 |
二、个案研究法 |
三、问卷调查法 |
第三节 分析方法 |
一、访谈资料的整理 |
二、个案资料的分析 |
三、问卷数据的分析 |
第四章 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个案考察 |
第一节 综合类高校音乐学院个案分析 |
一、个案简介 |
二、应用导向的人才培养定位 |
三、需求导向的专业内涵建构 |
四、扎根本土的教学实践研究 |
五、案例小结 |
第二节 师范类高校音乐学院个案分析 |
一、个案简介 |
二、学生为主的教学理念变革 |
三、专业特色的教学范式改革 |
四、师生互动的专业教学新态 |
五、案例小结 |
第三节 理工类高校音乐学院个案分析 |
一、个案简介 |
二、边缘专业的学科发展定位 |
三、培养单一的专业方向设置 |
四、发挥主动的培养质量保障 |
五、案例小结 |
第五章 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问题 |
一、师资结构不合理 |
二、培养质量差异大 |
三、研究创作成果少 |
四、社会服务较单一 |
第二节 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内部归因 |
一、缺失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 |
二、难以协调的专业师生比例 |
三、尚未健全的专业教学监督 |
第三节 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外部归因 |
一、供给制约的外部发展环境 |
二、欠缺资源的专业教学实践 |
三、联动不足的专业成果转化 |
第六章 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影响作用 |
一、明确专业培养目标 |
二、提供专业教学标准 |
三、评估专业教学质量 |
第二节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影响作用 |
一、变革人才培养理念 |
二、设置专业特色课程 |
三、丰富专业教学模式 |
第三节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主体能动性的影响作用 |
一、提高领导管理效能性 |
二、激励教师教学积极性 |
三、强化学生专业认同感 |
第四节 影响因素作用的实证考察 |
一、项目分析 |
二、因子分析 |
三、相关性分析 |
四、差异性比较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现状及成因的归纳 |
二、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影响因素的作用 |
三、研究的总体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启示与建议 |
一、确立高校教育中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的平等地位 |
二、优化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的教学条件 |
三、给予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相应的自主权 |
四、健全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评价体系 |
五、促进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改革 |
第三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一、研究不足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访谈提纲 |
附录二: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研究的调查问卷 |
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7)“优秀的译者应借助机器寻找意义”——刘和平教授访谈(论文提纲范文)
一、北京—布基纳法索—巴黎:我的“教师梦”与“译员梦” |
二、从北语到巴黎高翻:我的“学术梦” |
三、新的翻译教育方向:我的翻译“创业梦” |
四“优秀的译者应借助机器寻找意义”:我的翻译教学理念 |
(8)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受暴女性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面临的司法困境 |
第一节 我国当前涉家暴离婚案件的司法现状 |
一、审判程序相关情况 |
二、当事人及审判结果相关情况 |
第二节 家庭暴力认定难问题 |
一、家暴行为界定难 |
二、家暴事实举证难 |
三、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个案呈现 |
第三节 离婚诉求实现难问题 |
一、家庭暴力与感情破裂的关联性认定 |
二、基于结果考量的家庭暴力淡化处理 |
第四节 权益保障难问题 |
一、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保障现状 |
二、受暴女性的经济救济现状 |
第二章 女性主义理论与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独特价值 |
第一节 传统社会科学研究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解释限度 |
一、社会学研究对家庭暴力概念的解释限度 |
二、传统法学研究对受暴女性经验的考察限度 |
第二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方法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方法对分析涉家暴离婚案件的特殊意义 |
二、女性主义法学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具体方法论支持 |
第三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法学研究兴起概况 |
二、以平等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三、以差异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四、以多样性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第四节 女性主义法学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具体分析框架 |
一、对法律父权制基础的批判 |
二、对形式平等的关注与批判 |
三、对女性经验与价值的关注 |
第三章 家庭暴力认定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现行法律规范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的规制局限 |
一、现行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概念的具体表述 |
二、现行实体规范对家庭暴力类型多样性的表述制约 |
三、现行程序规范对家庭暴力举证特殊性的规制缺失 |
第二节 父权制形塑下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偏好 |
一、父权制形塑下东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 |
二、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结构性作用 |
三、法官对家庭暴力认知偏好的表现形式 |
第三节 法官对女性作为经验主体的忽视与偏见 |
一、法官对受暴女性作为经验主体认知地位的忽视 |
二、法官对受暴女性基于“认识论不公”的偏见 |
第四节 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一、公私分域下司法对暴力行为的干预差异 |
二、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第四章 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法官在个案决策中的立法价值选择 |
一、涉家暴离婚案件中蕴含的立法价值 |
二、法官在个案中的价值选择偏好 |
第二节 法律家长主义对受暴女性自治的干预 |
一、法律家长主义与女性自治的内在冲突 |
二、法律家长主义下的双重话语对女性自治的限制 |
第三节 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的限制 |
一、基于母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二、基于妻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第五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对受暴女性选择的适应性偏好的忽视 |
一、适应性偏好概念的理论内涵 |
二、适应性偏好对法官的影响 |
第二节 法官角色的自我限制 |
一、法官角色自我限制的表现形式 |
二、法官突破角色限制的重要意义 |
第三节 法官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视角限缩 |
一、对受暴女性基于生理产生的脆弱性的忽略 |
二、对中国语境下代际暴力与婚姻暴力关联性的忽略 |
三、对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抚养特殊性的忽略 |
第六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的制度与实践 |
第一节 以家庭正义理论为指导的制度建设 |
一、家庭正义的理论内涵与时代精神 |
二、以完善婚姻家庭制度为基本框架 |
三、以丰富涉家暴案件专门规范为内容补充 |
第二节 以保障女性人权为目标的司法实践 |
一、强化法官反家暴知识培训力度 |
二、注重女性主义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
三、提升法官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
第三节 以消除家庭暴力为宗旨的部门联动 |
一、公安机关强化好家庭暴力警情的规范处置 |
二、检察机关发挥好依法公诉及法律监督职能 |
三、相关部门及组织完善好反家暴联动机制运行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空间的文学建构与文化阐释 ——北美华文文学空间书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空间”概念的厘清 |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
第一章 乌托邦愿景:诗化空间定位的“立”与“破” |
第一节 桃源式空间的现代性衍生 |
一、早期华人书写中的乌托邦想象 |
二、家族与寻根:异国的怀旧乌托邦 |
三、革命理想的乌托邦空间化 |
第二节 作为媒介的文物:传统人文元素的空间重塑 |
第三节 存在空间与寓言化空间:抗衡历史的封闭性场域 |
第二章 异托邦:现实空间再建构的文化意义 |
第一节 早期移民经历与留学生叙事中的离散空间 |
一、唐人街:从族裔聚落到景观化的空间符码 |
二、地下室:超越离散的边缘空间再定位 |
第二节 游离于当下的异质空间 |
一、博物馆/纪念馆/墓地:异托时与异托邦的叠加 |
二、庇护/排他/悖反:危机异托邦的存在方式 |
三、妓院/舞会/社交媒体:日常秩序的“补偿性异位” |
第三节 内向审视的心理空间 |
一、心理诊所:自我救赎的通道与时代省思的边界 |
二、抽屉:秩序与隐私的空间感杂糅 |
第三章 恶托邦:极端场景下人的异化与人性省思 |
第一节 天使岛:早期移民经历与排他空间 |
第二节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视域下的罪恶城市镜像 |
第三节 恐怖事件阴影下的当代都市空间 |
第四节 愚昧/贫穷/灾难:极端封闭场景中的伦理孤岛 |
第四章 北美华文文学对空间关系的“拓扑化”呈现 |
第一节 空间的流通:全球化体系下的地方性存在 |
第二节 空间的割裂:社会发展节奏差异导致的认知错位 |
第三节 空间的争夺:根植于人类本能的社会行为 |
第五章 北美华文文学空间书写的叙事策略 |
第一节 北美华文文学的空间叙事结构 |
一、空间并置主导下的复线结构 |
二、以典型空间为原点的桔瓣式结构 |
三、故事空间与话语空间的时空嵌套 |
第二节 作家创作历程中的文本空间搭建 |
一、续写:作家对成名作的补充与再消费 |
二、重写:改写旧作行为下的文本空间重构 |
三、超越互文:由生命体验出发的主题共鸣与书写革新 |
结语 |
一、从“区域”到“全球”:去边界地志空间书写中的文化症候 |
二、从“身份缺失”到“在地化认同”:隐形身份与日常空间审美化 |
三、从“经济”到“科技”:职业叙事原型中的空间认知结构跃迁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国外空间理论着述汉译版本辑录 |
附录2 国内空间与文学研究专着辑录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为教育和教学改革而设计——《剑桥学习科学手册(第二版)》评述(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学习研究与实践的新取向 |
(一)学习科学的新取向 |
(二)学习的新科学新在哪 |
三、有关学习的新知识 |
(一)学习科学关于教育、教学及学习的新认知 |
(二)深层学习和深层知识 |
(三)学习就是概念转变 |
(四)“如何学”之后是“学什么” |
(五)学习从“概念获得”到“活动参与” |
四、研究的新方法和新技术 |
(一)因素研究:传统的方法和技术 |
(二)系统研究:教育数据挖掘和学习分析新技术 |
(三)可对学习做细粒度分析的微观发生法 |
五、用设计创造未来教育 |
四、啊,前途!——技术还是技能?职场的迷思(论文参考文献)
- [1]虐恋心理机制下媒介性别文化的权力演进与表达路径[D]. 李怡. 甘肃政法大学, 2021
- [2]小学语文新任教师见习期教学适应的个案研究[D]. 蔡文娟. 集美大学, 2021
- [3]网络时代美国创剧人研究[D]. 尤达. 南京艺术学院, 2021(12)
- [4]教育生活中的身体呈现 ——中小学教师的身体社会学考察[D]. 陈南.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5]“70后”作家小城镇叙事[D]. 高祎博. 吉林大学, 2021(01)
- [6]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研究 ——以H省17所本科院校为例[D]. 戚晓思. 华东师范大学, 2021
- [7]“优秀的译者应借助机器寻找意义”——刘和平教授访谈[J]. 杜磊,刘和平. 东方翻译, 2020(06)
- [8]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D]. 张琪. 吉林大学, 2020(04)
- [9]空间的文学建构与文化阐释 ——北美华文文学空间书写研究[D]. 杜未未. 吉林大学, 2020(03)
- [10]为教育和教学改革而设计——《剑桥学习科学手册(第二版)》评述[J]. 徐晓东. 中国电化教育, 2020(07)
标签:大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