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的难点及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刘雅然[1](2021)在《我国保理合同法律适用研究》文中指出保理作为新型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在现代经济中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其重要的融资功能,能够有效解决赊销贸易模式中,企业面临的资金占用与延时交付的问题,在破解中小型企业融资难、成本高困境中也发挥着重要杠杆作用。但我国保理行业起步较晚,发展尚不成熟。保理业务的调整与管理长期依托行业规范、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试点文件,缺少位阶效力高的法律文件对其明确定义,且现有规范大多从宏观方面规制,对具体的实施操作与纠纷解决规定不足,导致保理合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常常面临定性难、对案件的事实认定与裁量标准不统一、对案件的判定与说理缺乏有效说服力等问题。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文简称《民法典》)出台,作为我国第一部以“法典”为名的法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民法典》对保理合同单设一章,围绕保理合同的基础概念与纠纷解决进行规范,使得保理合同从无名合同加入至典型合同的行列中,充分反映了国家对保理合同的重视态度以及其市场认知度的提高。保理合同的新规定有效解决了法律定性难题,对保理合同实践的重点疑难问题,如虚构债权等,作出了回应,有利于保理业务的推广与开展。但《民法典》中的保理合同规定共有九条,除却前两条对保理合同基础概念的说明,仅有七条针对保理合同的具体适用问题解答,主要回应了虚构债权、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主体、基础合同变更效力、多重保理受偿顺序等问题,调控范围不足,难以全面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且保理合同规定中的有的概念难以直观从文字上进行理解,需要结合立法目的与国家经济现状进一步解释与说明。为促进保理合同法律适用规则的建立与健全,需要建立配套的司法解释对保理合同法律规定中的相关概念进行合理解释,为人们正常开展保理业务提供规范指导,也为法院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提供有效参考。同时还需要依靠现有的法律制度体系,完善债权的一般让与规范与保理合同的专项制度,促进保理合同中当事人矛盾的化解,借鉴物权担保规则和公示效力制度等内容,推动保理合同法制化的构建与发展,借助案例引入制度、国际条约的有效国内化、善用行业规范对具体工作的指导意义等实现保理合同适用规则的补充与完善。本文围绕保理合同适用问题分析,结合《民法典》的保理合同的相关规范,在查阅相关文献与案例后,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进行写作:第一部分,保理合同概述,主要是对保理的发展历史、保理合同的核心要素与法律性质进行简要说明,确定保理业务是在商业活动中逐渐产生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的开展以应收账款的转让为核心,保理合同是在维护保理商利益与推动保理业务的有序开展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对保理合同的法律性质的认定存在多种学说,在综合分析之后,从功能和目的的角度出发,本人认为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性质上更偏向于让与担保,无追索权的保理合同性质上更偏向于债权让与。同时对保理合同的典型分类作了简要阐述,为后文对保理合同现实与法律适用现状分析埋好铺垫。第二部分,从《民法典》新出台的保理合同规定出发,对规定进行逐条分析,从保理合同的“有名化”、释义的确定、具体问题指导规则的增加方面,说明保理合同专章出台的意义,及对保理合同法律体系的影响与促进作用。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律运行、发展之现状,试着对保理合同新规定中尚存疑问的地方提出解释,促进对保理合同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第三部分,对域外其他国家的保理法律实践发展过程与实践成果,重要国际保理条约规范条款进行阐述和分析,对其有意义之重点进行学习和借鉴,以期为我国所用,推动我国保理合同法律制度体系之建设。第四部分,结合前文所述,提出以在缓和物权主义下实现保理功能的优化、以及完善债权让与一般规范、丰富保理合同章节内容、引入案例指导制度与司法解释、促进国际条约中国化与加强行业规范的方法,促进保理合同纠纷解决规则的建立健全,推动保理合同在我国法治化体系下的规范适用,实现保理行业的蓬勃发展。
强胜强[2](2020)在《我国商业保理公司在国际保理业务实践中的法律风险防控 ——以FCI国际双保理制度为视角》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中国利用世界经济较长时期繁荣、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机遇,充分优化国内细分产业,提高自身竞争力,大力发展走出去,引进来战略方针,努力实现国际贸易全方位发展。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竞争愈发激烈,卖方市场也逐渐转变为买方市场,赊销结算方式也基本取代信用证成为主流结算方式,在欧美发达国家中,赊销结算方式的使用率甚至高达90%。在国际赊销贸易下,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出口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的难度和强烈的融资需求是国际保理业务得以在近些年盛行和发展的前提和原因,尤其在欧美地区。但在我国,国际保理作为一种新兴的国际应收账款融资方式却没有真正地被广泛接受,国内仍倾向于以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这种传统而又繁琐的融资模式。2018年中国对外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4.62万亿美元,增长12.6%,再次登顶世界第一,而在此有利环境下国际保理却未完全发展起来,业务范围仅局限于各大商业银行,而未见我国商业保理公司参与其中。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国内对国际保理法律基础的理解仍有分歧,国内法与国际上通行的惯例也有较大冲突,从而在法律风险防范问题的思考和操作上非常薄弱。本文的中心内容就是围绕国际保理的法律风险防控进行展开,在分析国际保理交易法律性质的基础上,探讨其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并对我国国际保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出自己的见解。本文总体共分四章。第一章是介绍国际保理的基本理论,涵盖国际保理的定义、分类及法理基础,并阐述了国际保理的法律性质应当属于应收账款转让,为下文讨论应收账款转让的法律风险防控作铺垫;第二章是对国际保理基本交易制度——FCI国际双保理制度作了深度解析,FCI国际双保理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国际保理模式,各国开展国际保理均以其为行为准则,因此分析FCI国际双保理制度有利于剖析我国国际保理制度的问题;第三章紧随第二章,在解析完国际保理基础交易制度后,将视角拉回国内,对国内商业保理公司开展国际保理业务中可能面临的因我国制度缺陷导致的法律风险作了论述;第四章,笔者对完善我国国际保理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提出了自己建议,可分为两点:第一,完善我国国际保理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上完善国际保理的法律框架,使得商业保理公司在开展业务时有法可依、有理可循;第二,赋予我国商业保理公司相应的主体资格,笔者在文中详细地介绍了国际保理业务当前在我国的掣肘主要是因为我国商业保理公司某些主体资格的缺失,这个问题不能解决的话一切法律风险防控都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的空谈。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完善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制度环境,加快推动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以更好地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目标服务。
琚丹[3](2019)在《C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发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结构调整、动力转换新常态下,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实体经济经营困难。商业保理作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和风险管理服务的信用工具,具有逆周期特点,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自2012年下半年商务部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以来,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迅猛。截止2017年底,全国己注册商业保理法人企业及分公司共计8261家(不含已注销、己吊销企业),较2016年底的5583家增长了 48%,较2012年底商务部开展商业保理试点当年己注册企业存量翻了 90倍。2017年我国商业保理业务量约为1万亿元人民币,较2016年5000亿元人民币翻一番。过去几年,我国商业保理企业注册数量、业务量实现了快速增长,但整体仍处在初级发展阶段。随着商业保理行业发展,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缺乏行业政策支持、融资环境严峻、专业人才短缺等等,这些都大大制约了行业发展。基于以上背景现状,本文以C商业保理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资料查阅,学习借鉴国内外学者己有研究成果,总结保理业务相关概念及理论;以C公司为例,从保理业务风险管控及一般业务流程、发展取得的成绩入手,通过图表数据分析商业保理业务发展现状;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比较分析的方法详细阐述了 C公司不同保理业务模式的特点、优势及难点;找到当前保理业务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希望该问题研究,不仅可以推动C公司保理业务进一步发展,对其他商业保理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张梦琬[4](2019)在《国内保理合同纠纷审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赊销模式已经成为一种被广泛接受的支付手段,因此也使应收账款在企业资产中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成为企业提升现金周转能力的重要障碍之一。保理作为供应链金融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保理业务的普遍发展呈现良好势头,银行和保理公司都有保理业务,有效缓解了企业特别是缺乏优质资产满足抵质押要求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国保理业务迅速发展,但相关立法相对滞后,对法律的解释与适用不统一,导致保理合同纠纷案件裁判尺度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加强对该类案件的研究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本文尝试通过典型案例的宏观数据分析和微观法律适用分析,系统研究我国保理合同纠纷的法律问题,分析问题原因,辨析争议焦点,探寻解决路径,提出完善方案。首先,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系统梳理,分析保理合同纠纷案件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以及司法实践中法院处理涉保理合同纠纷的倾向性做法及考虑的主要因素,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基础性素材。其次,分析当前保理合同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究表明,目前法院在处理涉保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对于诉讼案由、管辖权确定、当事人诉讼地位等程序性问题仍然存在广泛争议;同时应收账款转让、债权转让通知、债务清偿等实体性问题更是认识不一。再次,文章分析认为形成上述难点的主要原因是:对法律的理解与适用不统一、商业银行业务操作不规范、缺乏必要的信息披露及信息共享,等等。在系统研究上述基础问题之后,最后本文提出国内保理案件法律问题的对策及规范保理业务的建议:一方面,解决民事诉讼中疑难问题的对策主要有统一案由、明确管辖、确定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统一法律适用;另一方面,对规范保理业务提出建议,包括完善行业法律制度、完善统一查询平台、保理商完善保理业务和基础交易买卖双方注意事项,力求从源头上控制保理合同纠纷的发生。
李盈[5](2015)在《基于中小企业融资视角下的国际保理业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一个全球性的行业,保理业务量近年来的持续增长表明保理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根据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统计,2013年全球保理会员完成的保理业务总量已经达到了22310亿欧元。保理在满足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一个完整的结合了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控制、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服务的金融方案,不仅可以确保企业继续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经营活动,还可以帮助企业增加现金流、降低信贷风险。目前,在我国保理业务应视为金融业中的新兴行业,保理业的发展对中小企业融资乃至国家的繁荣昌盛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力量,研究国际保理在我国中小企业中的应用,不仅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更能为中小企业扩大出口量,推动企业出口创汇,并且有助于中小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促进产业国际化。此外,还能为相关政府部门在制定支持中小企业的产业政策方面提供依据。因此,研究我国中小企业应用国际保理业务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本文的研究目的就在于在系统介绍国际保理相关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全面回顾和研究保理的起源及发展过程,分析我国中小企业运用国际保理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并通过引入国外及其他地区的经验借鉴,归纳总结我国中小企业运用国际保理存在的问题,并据此从多个角度提出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中小企业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特征着重强调和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运用国际保理的可行性,并总结了国际保理这一融资工具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此外,本文还对国际保理的优势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比较,而且还首次引入了国外的成功经验提出对我国中小企业运用国际保理的启示。
肖继何[6](2014)在《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与完善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旨在通过数据和案例的分析来探讨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障碍,进而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和对策。文章首先论述了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的研究背景和意义,指出了加快和完善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其次介绍了国际保理业务在全球和我国的发展现状;接着站在企业的角度从综合成本及综合竞争力两个方面将国际保理与其他几种传统的国际结算方式进行了比较,揭示了国际保理业务的突出优势,并进一步阐述了国际保理的优点以及适用条件,强调国际保理虽然能够给出口企业解决各种问题,但是并不能够满足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所遇到的各种情形,因此清楚的了解在何种情况下采用这种结算方式非常重要;然后探讨了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障碍,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宏观问题主要集中在适用法律以及征信体系,微观方面则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和企业自身出发,探讨了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障碍;最后针对问题和障碍,提出了发展和完善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相关建议和对策。
衷凤英[7](2011)在《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得到了迅猛发展。国际保理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结算业务,既对进出口商具有明显的优势,又能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的收益,但在我国发展十分缓慢。文章通过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国际保理业务方面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发展我国保理业务的对策建议。
徐晶晶[8](2010)在《浅析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对策》文中指出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中尚属于新兴的金融服务品种,这一配合赊销等商业信用方式的综合性的结算方式,可以改善交易条件,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本文拟从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难点出发,就商业银行如何更好的开展、推广这一项金融服务提出一些对策。
李冰[9](2010)在《金融危机下我国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难点与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际保理对出口商具有独特优势,而且能给银行带来可观收益,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应用日益广泛。我国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起步较晚,虽然发展迅速,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差距。我
张熳[10](2010)在《农行天津分行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对策研究》文中提出随着商品市场全球化的日益扩张,出口竞争日趋激烈,国际贸易逐步向买方市场形式转变,作为国际贸易结算和贸易融资有效手段的国际保理业务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和大规模应用。而伴随中国经济国际依存度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天津市的国际贸易量同样不断增长,但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如何借助国际保理这种在国际上已成熟有效的结算融资方式来增强自己国际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尚处在探索阶段,传统的结算产品难以满足进出口企业的业务需求和自身发展的要求。基于此,本文从介绍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特征、相关理论等基本方面开始,通过较为详细的阐述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状况,对其现状进行了定性分析,并从对各种数据资料的比较分析中找出制约农行天津分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主要因素,及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论文的重点部分是有针对性的提出农行天津分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实施方案,包括制定合理的发展目标、发展原则、发展方案、营销战略策划、严格控制风险等。最后,从商业银行管理的一般原则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角度来对农行天津分行实施国际保理业务的方案进行评价,并提出保障方案顺利实施的基本面。
二、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的难点及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的难点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保理合同法律适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课题来源 |
(二)研究的目的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一、保理合同概述 |
(一)保理与保理合同 |
1.保理 |
2.保理合同 |
(二)保理合同的法律性质 |
1.学说争议 |
2.本文对保理合同法律性质的界定 |
(三)保理合同的分类 |
1.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
2.有追索权保理合同和无追索权保理合同 |
3.明保理和暗保理 |
4.商业保理和银行保理 |
(四) 《民法典》确立保理合同制度的意义 |
1.为保理业务的开展提供民法保障 |
2.保理合同案由独立化 |
3.明确保理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
二、我国保理合同立法现状及其问题分析 |
(一)民法典关于保理合同的立法规定 |
(二) 《民法典》保理合同理解与解释 |
1.明确保理合同定义 |
2.解决保理实践中的常见疑难问题 |
3.指导与便利保理业务的开展 |
(三) 《民法典》保理合同存在的问题分析 |
1.将来债权范围不够明确 |
2.保理合同诉讼时效标准有待明确 |
3.债务人抗辩权和抵销权的放弃行为效力不明 |
4.保理人与其他权利人受偿冲突问题 |
三、保理合同的域外立法考察和启示 |
(一)域外国家的保理合同立法现状 |
1.英美法系 |
2.大陆法系 |
(二)重要国际保理条约分析 |
(三)域外保理合同发展经验的启示与借鉴 |
1.将来应收账款转让 |
2.多重让与下效力优先 |
3.登记公示制度 |
四、保理合同纠纷解决法律规则思考 |
(一)完善债权让与及保理合同规范 |
1.完善一般债权让与规范 |
2.丰富保理合同内容 |
(二)从功能主义视角对保理合同实现优化 |
1.适用担保物权相关规定之基础 |
2.物权缓和主义下保理合同的优化方式 |
(三)构建案例指导制度与相配套的司法解释 |
1.通过案例指导制度为保理合同当事人矛盾的化解提供实践性参考意见 |
2.通过司法解释的完善解决保理合同法律规定中相关概念不清晰的问题 |
(四)推进国际条约的国内化及善用行业规范 |
1.以成熟的国际条约规范推动国内保理行业的前行 |
2.以统一的行业规范弥补保理法律规定之不足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我国商业保理公司在国际保理业务实践中的法律风险防控 ——以FCI国际双保理制度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国际保理基本理论 |
一、国际保理的定义与分类 |
(一)国际保理的定义 |
(二)国际保理的分类 |
二、国际保理的法理基础分析 |
(一)委托代理说 |
(二)代位清偿说 |
(三)债权让与说 |
第二章 国际保理基础交易制度解析——FCI国际双保理 |
一、FCI国际双保理的法律体系 |
(一)《国际保理公约》 |
(二)《国际保理通则》 |
(三)《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应收账款转让公约》 |
二、FCI国际双保理中的主要法律关系及权利义务分析 |
(一)底层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 |
(二)底层交易当事人与保理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 |
(三)保理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 |
三、FCI国际双保理流程及其法律分析 |
(一)FCI国际双保理的标准流程 |
(二)FCI国际双保理流程的法律分析 |
四、FCI国际双保理中的法律风险防控 |
(一)FCI国际双保理中的主要法律风险 |
(二)FCI国际双保理中的法律风险防控 |
第三章 现有制度下我国商业保理公司的法律风险 |
一、我国国际保理法律制度的缺位 |
二、我国应收账款转让制度的争议 |
(一)应收账款的可转让性风险 |
(二)应收账款转让的有效性风险 |
(三)应收账款转让的权利冲突风险 |
三、国际外汇管理制度的局限 |
(一)第一还款来源缺失 |
(二)第二还款来源缺失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国际保理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议 |
一、完善我国国际保理相关法律法规 |
(一)承认未来应收账款的可转让性 |
(二)承认含“禁止转让条款”的应收账款的可转让性 |
(三)统一国际保理纠纷解决机制 |
二、赋予我国商业保理公司相应的主体资格 |
(一)赋予商业保理公司外汇结转资格 |
(二)完善商业保理公司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的权利 |
三、完善我国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
(一)将商业保理公司接入我国央行征信系统 |
(二)完善我国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制度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3)C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发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及简要评析 |
1、关于国内外保理业务发展研究 |
2、关于保理业务融资模式应用研究 |
3、文献评述 |
(三) 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及框架 |
1、研究方法 |
2、研究思路 |
3、研究框架 |
4、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二、保理业务相关概念及理论 |
(一) 保理业务相关概念 |
1、保理的定义 |
2、保理的类型 |
3、保理业务的意义 |
4、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区别 |
(二) 相关理论 |
1、信息不对称理论 |
2、内部控制理论 |
3、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
三、C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
(一) C公司简介 |
(二) C公司风险管控及一般业务流程 |
1、风险管理与控制 |
2、一般业务流程 |
(三) 保理业务发展取得的成绩 |
1、发展速度快,经济效益显着 |
2、创新开展工程建设保理,占领本地市场客户资源 |
3、商业保理业务优势明显,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
四、C公司商业保理业务模式分析 |
(一) 工程建设保理 |
(二) 供应链保理 |
(三) 保付函业务 |
五、C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
(一) 保理业务行业集中度高,类型单一 |
1、集团内工程建设保理业务占比下降 |
2、本地区工程建设保理拓展空间缩小 |
3、创新业务缺乏推广应用 |
(二) 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外部融资成本较高 |
(三) 营改增税负增加,保理业务账务处理无章可循 |
1、营改增保理公司税负增加 |
2、商业保理业务账务处理无章可循 |
(四) 买卖双方信用缺失,应收账款现金流难以掌控 |
(五) 业务操作效率较低,无法满足客户紧急融资需求 |
(六) 保理专业人才缺乏,人员无序流动严重 |
1、保理专业人才缺乏 |
2、人员无序流动严重 |
六、C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发展对策建议 |
(一) 拓宽业务范围,坚持产品创新 |
1、提升集团内业务占比,发挥集团公司优势 |
2、拓展周边城市业务,扩大业务规模 |
3、坚持产品创新,迎合市场需求 |
(二) 加强与银行合作,拓宽融资渠道 |
1、加强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 |
2、加快研究资产证券化业务 |
(三) 做好税收筹划,统一保理业务账务处理 |
1、做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降低税负 |
2、促进商业保理业务账务处理标准化、规范化 |
(四) 加强买卖双方信用监管,详细排查外围信息 |
1、完善操作层面及资料收集,严控第一道防线 |
2、借助外围信息排查,打破信息不对称障碍 |
3、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 |
(五) 提高业务操作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
1、搭建专业业务信息系统代替不必要人工 |
2、业务分类处理,发挥三级风审实效 |
3、优化业务流程,避免重复环节 |
(六) 引进、培养、留住保理专业人才 |
1、引进保理专业人才 |
2、建立保理公司内部人才培养机制 |
3、完善公司薪酬考评制度,留住人才 |
七、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4)国内保理合同纠纷审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国内法院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
1.1 国内保理合同的法律性质 |
1.2 国内法院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概况 |
1.2.1 国内保理合同纠纷现状 |
1.2.2 国内法院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 |
2 国内保理纠纷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及成因 |
2.1 保理合同纠纷法律适用若干难点 |
2.1.1 受理案由如何统一 |
2.1.2 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
2.1.3 当事人诉讼地位如何分配 |
2.1.4 应收账款转让的效力如何认定 |
2.1.5 应收账款权利冲突如何解决 |
2.1.6 债权转让通知效力、内容及主体如何厘清 |
2.1.7 债务人向应收账款出让方如何清偿 |
2.1.8 保理商同时向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清偿权如何主张 |
2.2 成因分析 |
2.2.1 保理案件自身的复杂性 |
2.2.2 保理商业务操作不规范 |
2.2.3 信息披露及共享不充分 |
3 国内保理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法律应对及保理业务规范意见 |
3.1 民事诉讼中疑难问题的对策 |
3.1.1 统一受理案由 |
3.1.2 明确管辖法院 |
3.1.3 确定当事人诉讼地位 |
3.1.4 特殊应收账款效力的认定 |
3.1.5 应收账款权利冲突的解决 |
3.1.6 有效债权转让通知的判断 |
3.1.7 债务人清偿的确认 |
3.1.8 保理商重复受偿的处理 |
3.2 规范保理业务的建议 |
3.2.1 完善行业法律制度 |
3.2.2 完善统一查询平台的应用 |
3.2.3 保理商完善保理业务 |
3.2.4 基础交易买卖双方注意事项 |
4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5)基于中小企业融资视角下的国际保理业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目的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结构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结构 |
1.3 本文的创新之处 |
2 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 |
2.1 国际保理概述 |
2.1.1 国际保理的定义 |
2.1.2 国际保理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
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2.1 国外研究现状 |
2.2.2 国内研究现状 |
2.3 国际保理的理论基础 |
2.3.1 金融创新理论 |
2.3.2 金融风险管理理论 |
3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及解决的思路 |
3.1 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 |
3.2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及成因分析 |
3.2.1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
3.2.2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
3.3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创新——国际保理 |
3.3.1 国际保理与其他贸易融资方式的比较 |
3.3.2 中小企业应用国际保理的优势 |
4 境外中小企业应用国际保理的经验借鉴 |
4.1 美国中小企业应用国际保理的现状及经验 |
4.1.1 美国保理业发展现状 |
4.1.2 美国中小企业应用国际保理的发展经验 |
4.2 中国台湾中小企业应用国际保理的现状及经验 |
4.2.1 中国台湾保理业发展现状 |
4.2.2 中国台湾中小企业应用国际保理的发展经验 |
4.3 境外保理业务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
5 我国中小企业应用国际保理的适用性分析 |
5.1 国际保理在我国的发展趋势 |
5.1.1 国际保理在我国的发展历史 |
5.1.2 国际保理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
5.2 我国中小企业中应用国际保理的必要性 |
5.2.1 我国中小企业国际结算以信用证为主 |
5.2.2 我国中小企业面临巨额海外坏账 |
5.2.3 我国中小企业亟需出口贸易融资 |
5.3 我国中小企业应用国际保理的可行性 |
5.4 我国中小企业应用国际保理的制约因素 |
5.4.1 中小企业内部因素 |
5.4.2 保理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5.4.3 其它制约因素 |
6 在我国中小企业中应用国际保理的对策建议 |
6.1 中小企业方面的建议 |
6.2 保理商层面的建议 |
6.3 相关政策制度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与完善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关于国际保理的研究 |
1.2.2 国外关于国际保理的研究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2. 国际保理业务在全球和我国的发展现状 |
2.1 全球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现状 |
2.2 欧美国际保理业务发展的特点 |
2.3 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历程 |
2.4 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的现状 |
2.5 本章小结 |
3. 国际保理与其他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 |
3.1 综合成本量化比较 |
3.2 综合竞争力量化比较 |
3.3 国际保理的优点 |
3.4 国际保理的适用条件 |
3.5 本章小结 |
4. 我国发展国际保理的问题和障碍 |
4.1 国际保理业务的宏观问题 |
4.1.1 适用的法律法规 |
4.1.2 征信体系 |
4.2 国际保理业务的微观问题 |
4.2.1 商业银行 |
4.2.2 商业保理公司 |
4.2.3 企业 |
4.3 本章小结 |
5. 国际保理业务的对策研究 |
5.1 优化宏观环境的对策建议 |
5.1.1 完善法律法规 |
5.1.2 完善信用体系 |
5.1.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
5.2 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对策建议 |
5.2.1 促进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建议 |
5.2.2 促进商业保理公司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建议 |
5.2.3 促进企业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建议 |
6 结论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现状 |
二、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国际保理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
(一) 我国保理业务法律制度不健全, 法规建设落后 |
(二) 银行缺乏接受新业务的能力, 缺乏国际保理综合型人才 |
(三)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开办国际保理业务面临的风险较大 |
三、我国商业银行加快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对策探讨 |
(一) 建立健全国际保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
(二) 逐渐完善我国的保理市场 |
(三) 商业银行应加强内部管理, 培养国际保理业务所需的综合性人才 |
(四) 商业银行应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加强国际保理风险控制 |
1.选择合适的保理类型 |
2.做好进口企业的资信调查, 小心选择客户 |
3.对应收账款进行严格审查, 做好转让手续 |
4.签订好保理协议 |
四、结论 |
(8)浅析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现状 |
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存在的难点 |
1. 国际保理业务缺乏明确的目标市场和定位 |
2.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防范意识较薄弱 |
3. 我国的国际保理方式还没有完全与国际接轨 |
4. 我国关于国际保理的法律体系建设滞后 |
5. 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专业人才缺乏 |
6. 影响保理业务的其他因素 |
三、从商业银行角度考虑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对策 |
1. 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展开保理业务的推广活动 |
2. 商业银行应该细分和明确目标市场 |
3. 商业银行应该加强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防范意识 |
4. 商业银行应该加快建立安全快速的电子化网络 |
5. 商业银行应该完善国际保理业务, 提高服务质量 |
6. 商业银行应该大力培养保理专业人才 |
7. 商业银行应该加强与国际保理机构的合作 |
四、结论 |
(9)金融危机下我国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难点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现状 |
1. 我国银行的保理业务大大落后于发达国家。 |
2. 我国银行的保理业务发展迅速。 |
3. 金融危机为我国银行发展 |
二、我国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难点 |
1. 银行风险较大。国际保理 |
2. 我国银行对国际保理业务不够重视。 |
3. 我国出口企业使用国际保理的积极性有待提高。 |
4. 国际保理法规建设滞后。 |
5. 国际保理从业人员匮乏。 |
三、我国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对策 |
1. 加大对国际保理的推广力度。我国银行应将国际保理业务 |
2. 加强国际保理的风险管理。 |
3. 丰富国际保理业务种类。 |
4.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
5. 制定国际保理法律法规。 |
(10)农行天津分行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目的 |
(三) 研究意义 |
二、国际保理业务概述 |
(一) 国际保理业务简介 |
(二) 国际保理业务的相关理论研究 |
(三) 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状况 |
三、农行天津分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一) 农行天津分行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现状 |
(二) 制约农行天津分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主要因素 |
(三) 农行天津分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四、农行天津分行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对策及实施方案 |
(一) 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目标 |
(二) 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原则 |
(三) 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方案 |
(四) 国际保理业务的营销策略 |
(五) 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控制 |
五、农行天津分行国际保理业务实施方案评价及保障 |
(一) 农行天津分行国际保理业务实施方案评价 |
(二) 农行天津分行国际保理业务实施方案保障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的难点及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保理合同法律适用研究[D]. 刘雅然.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1)
- [2]我国商业保理公司在国际保理业务实践中的法律风险防控 ——以FCI国际双保理制度为视角[D]. 强胜强.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3]C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发展问题研究[D]. 琚丹. 苏州大学, 2019(04)
- [4]国内保理合同纠纷审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D]. 张梦琬. 宁波大学, 2019(06)
- [5]基于中小企业融资视角下的国际保理业务研究[D]. 李盈. 海南大学, 2015(10)
- [6]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与完善对策研究[D]. 肖继何. 云南大学, 2014(01)
- [7]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衷凤英. 市场论坛, 2011(10)
- [8]浅析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对策[J]. 徐晶晶. 商场现代化, 2010(18)
- [9]金融危机下我国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难点与对策[J]. 李冰. 对外经贸实务, 2010(05)
- [10]农行天津分行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对策研究[D]. 张熳. 兰州大学, 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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