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刘秋艳[1](2019)在《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能力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养老问题成为对经济社会有关键性影响的因素。老年人口作为我国具有特殊性的人口构成类型,基于其各项生理机能的退化和社会能力的衰减,患病率、死亡率、贫困率均高于其他年龄段人群。养老问题不但涉及社会保障领域,更涉及到医疗卫生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而且基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尚在完善中,养老保险的替代率还有待提升,各项养老支付中主体的定位依旧模糊。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庞大的农村人口规模和与之相对应的老年人口基数,使得农村养老呈现出多项缺口,在社会养老服务的供给与支付上更是凸显了问题的集中性。当前,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实现,在城乡二元化格局尚未完全破除、二者差异依旧显着的环境下,农村地区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和与之相伴随的养老产业发展问题十分严峻。支付机制作为各项服务供给的基础保障机制,成为农村建构良性社会养老服务制度的博弈点,也是养老服务下沉,扩大受惠人群过程中应当面对与解决的首要问题。基于以上内容,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数据分析法以及归纳法与演绎法等多种研究方法,结合福利经济学理论、收入再分配理论、制度变迁理论以及公共物品理论等理论范畴,运用经济学、社会保障学等多学科交互的研究范式和方法,研究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问题。以定性方式探究黑龙江省农村地区的总体社会养老服务覆盖状况,以量化研究方式评价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中生活照料、康复理疗、家政服务、医疗保健以及紧急救援等各方面的支付水平,结合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能力的发展现状,全方位衡量省内社会养老服务总体概况。总结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归纳农村社会农村养老服务途径,诠释农村社会养老服务运作机制。在细化方面,本文介绍了黑龙江省内社会养老服务总体概况,概括了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服务途径,并归纳了该产业的运作机制。阐释了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主体、支付方式并衡量了其支付水平。此后,对于政府及政策因素、非营利机构因素、市场化企业因素、农村村集体因素以及农村老人及家庭因素等五大类因素进行了细致研究并依据主体层次划分了影响因子,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影响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能力的重要因素,运用多元回归分析法分析不同因子对于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能力的影响性质及影响程度。将宏观内容与微观内容相结合,提高对于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能力的量化分析水平,将此作为探究提高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能力路径选择的依据,从央地财政、个人及群体、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等不同方面入手,探究关涉多个主体、具有横向和纵向覆盖性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能力提升机制。通过研究可知,家庭支付能力、社会养老产业发展水平、公有制企业投入社会养老服务业的程度、央地财政投入、新农保支付水平等因素对于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的支付能力有显着影响。黑龙江省应当建立多主体合作、多支付机制协同、多途径补充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机制。提高央地财政扶持力度,提高社会组织的介入性,提高农村村集体投入性,激活村民筹资养老意愿,提高企业农村养老倾斜,建设农村集体养老设施,提高资本支付辅助水平并提升农民自主支付水平,以多方联动途径建立良性的支付策略体系。同时,应确保政策制定的合理性,确保群体间政策针对性并确保政策及时变化调整以建构政策保障;通过设定专门管理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并选择适当监督机构以建构组织保障;通过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组织水平以建构人员保障;通过提高央地财政扶持水平并提高非营利组织参与性以建构资金保障,为黑龙江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体系提供基础性保障,加快省内社会养老服务惠及农村地区的水平,完善城乡共享的社会养老服务支付制度。
张声慧[2](2018)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正式统一,即“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并轨实施,至今已经过去了三年的时间。按照国务院此前出台的相关意见,当前全国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发展目标可以概括为:“到2020年之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应能够与既定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适应,同时也还对继续发挥传统家庭保障的功能与作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毋庸置疑的是,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以及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所取得的一项伟大成就。然而,现阶段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也仍然处于改革和选择的过程之中,而养老金的“全国统筹”以及地区性的养老金支付压力等,都早已成为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尽管依据最新的权威统计数据,当前我国并不存在全国层次的“养老金缺口”,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正在逐步得到健全和完善,但是由于基本养老保险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人们始终也没有真正放松过对上述问题的持续热议和关注。在此背景之下,就本文所研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言,由于统一的时间较短并牵涉到规模庞大的基层参保对象,任何一个哪怕是细节上的问题也都有可能带来巨大的影响邢社会效应。另一方面,考虑到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需求并未得到极为充分和较高水平的满足,并联系在当前发展过程中实际遭遇和面临的各种问题,关于如何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就成为了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主要在于,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研究,探索加快推动我国城镇与乡村之间的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发展的公平性与规范性,以及整个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与完善的关键问题与解决对策;本文研究的实践价值则主要在于,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展开研究,不仅可以对养老保险的制度、财务和管理的可持续性进行问题的梳理,而且有助于找准现阶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从而为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财务和管理的可持续性水平,提供更多的有益思路和现实对策。在全文的结构安排上,本文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交待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以及可能存在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等;第二部分为基本概念界定和相关文献综述;第三部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演进过程与现状分析;第四部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可持续性分析;第五部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财务可持续性分析;第六部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管理可持续性分析;第七部分为全文结论和展望。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可以概括为如下四个方面: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与演进过程分析。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相对复杂而又多变的改革过程,既牵涉“计划经济”和“改革开放”后不同的时期和阶段,又牵涉“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大不同的群体。这就意味着,对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进行研究,必须要以深入地了解“城居保”和“新农保”两者的发展过程,以及整个建国以来的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情况,否则就很难去把握当前局面的形成和一些关键问题的演变过程和原因。为此,本文在对关键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对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文献进行综述之后,就分别对城镇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以及刚刚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发展与运行情况,进行了一个全面的梳理和分析;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分析。选择以制度的可持续性分析作为全文分析的逻辑起点,既是由于政府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上负有不可推卸的主导性责任,同时也是由于制度的“供给”与“需求”,在任何时候都是推动养老保险乃至整个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首要因素和核心动力。事实上,这在近现代社会保障事业的建立与发展过程中,表现得尤其明显,正如德国19世纪末率先通过“社会保险立法”,而建立了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制度一样。同时,制度的“供给”在某种程度上是结合制度“需求”进行综合考虑的结果,因此对于制约和影响需求的各种因素,尤其是制约和影响养老保险制度的供需平衡的各种因素,需要展开深入的分析与探讨。结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本文主要从关系接续转移、激励机制和待遇水平等方面进行研究;三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财务可持续性分析。财务上的可持续性是养老保险以及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转的核心方面,因为养老保险发展既需要以基金的筹集作为基础和起点,同时也需要以资金的保值增值以及待遇的支付作为终点和目标,所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其基金和财务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具体而言,财务的可持续性涉及缴费率的设定、覆盖面的大小和遵缴率的高低,以及基金的保值增值状况等等,结合人口结构的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与条件的变化等情况来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问题实际上涉及非常多的环节和因素。为此,这一部分的研究是本文的重点和核心内容,笔者的分析从财务可持续性的内涵、要求和条件出发,对当前影响和制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水平的关键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并结合当前和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增强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水平的主要对策;四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管理可持续性分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和对制度需求的更好满足,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水平的不断提升,最终都是服从并服务于广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求的充分满足。为此,从管理与服务的角度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发展进行专门的研究,同样也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而这一方面在已有的大量相关研究中往往被搁置在了相对不重要的地位或者干脆就是完全被忽视了。为此,本文这部分研究就从养老保险管理可持续性的内涵与要求入手,着重对现阶段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管理可持续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概括,如信息化建设、社会化服务、精细化管理等。最后,结合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的实际情况,总结提出了现阶段提高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可持续性的主要对策。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部分研究内容也可以算作是对前文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的回应和总结。本文研究的主要创新之处可以归结为如下两个方面:一是构建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的基本分析框架,按照“制度”、“财务”和“管理”三个维度来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将“制度”作为第一个维度是因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发展,首先是以“制度”的需求和供给为基本条件的,而在政府主导的基本发展模式之下,“制度”及其供给可以看做是一个基本的发展动因;“财务”作为第二个维度,既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同时也是基于现实情况的考虑,基金的筹集和运营及待遇的支付,始终都是最为关键性的制约因素;“管理”作为第三个维度,则主要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角度,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管理与服务问题进行进一步地明确,并结合实际来分析和探讨问题解决的途径与对策。这样的分析框架,实质上更加明确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起点、基础和目标,并针对现阶段及未来面临的关键问题进行了更为充分的研究。二是以养老保险的相关理论与方法为基础,综合运用制度经济学分析、计量经济学分析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等的理论与方法,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既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也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社会问题,所以无论是单纯的经济学分析,还是单一的公共政策分析,都不能够充分地揭示其相对复杂的成因和影响。为此,按照前述的三个维度,本文研究以养老保险的相关理论为基础,综合考虑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的不同侧面,包括制度供给、财务运行和管理服务等,由此也就实际上比较合理地综合了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不同的分析视角和方法,从而避免了局限于相对单一的分析视角和过程并且得出过于狭隘的研究结论。最后,本文研究当然也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这既与作者的研究时间有限和研究资料缺乏等方面的客观限制有关,同时也与作者本人的理论知识储备和研究精力等方面的尚有欠缺有关。总而言之,与其说本文研究是作者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最终成果,不如说是作者对于养老保险以及整个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一个开端。对于在本文研究过程中已经发现,却没有来得及进行深入研究的其他问题,都成为了作者今后继续开展相关研究的具体指引和努力的方向。
张永祎[3](2018)在《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经济规模和经济运行效率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社会差距。农业、农村是市场经济体系中比较薄弱的环节,而农民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农村老年农民难以保证“老有所养”。尽管我国早已建立“五保户”政策方针,但却难以很好地保障农村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无法体现“共享”发展的社会主义优越性。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我国提出以地方主导的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老农保”)。为了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2009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推行旨在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全覆盖”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相对于老农保,新农保具有较大的进步,但是依然存在养老金支付水平不足和基金可持续性方面的隐患。其中,居民参保意愿、基金统筹范围、政府补贴、人口老年化、生育率以及生育政策等因素都会影响新农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尽管有一些研究已经开始关注新农保基金的可持续性问题,但是尚未有文献报道同时考察多个因素影响。本研究旨在研究新农保基金的可持续性问题,在综合分析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现状的基础上,以地区特征分明、集体经济发展良好的江苏省为例,考察新农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本研究的意义不仅在于丰富了中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研究成果,更为提高农村养老基金的可持续性提供了新思路。本研究综合运用了理论综述、实证研究和案例分析的方法。具体的说,首先对农村养老基金的可持续性进行了理论性的探索。总结梳理了市场失灵、公共产品、福利经济学和代际转移等相关理论,提出农村养老保险符合社会养老保险的一般性质,与此同时也是平衡各个代际人群之间的储蓄与消费的手段。接着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研究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新旧转换过程。随后,总结分析了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制度安排和措施。在我国农保基金可持续分析的研究中,从制度变迁角度把握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新旧转换过程,从中挖掘影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影响因素。为此,回顾了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过程,就典型地区分析三种典型的农村养老模式,并从保障层次、保障水平、基金增值、管理体制等四个方面把握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借此分析出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可持续的原因。本研究运用面板数据分析的方法,从省级行政区域层面养老保险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变化趋势出发,对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性质的养老保险现状做出定量的分析。搜集了我国三十一个省级行政区域从2012年至2015年的相关数据,并设定待检验假设,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参保人数、领取人数、收入和支出的决定因素做出分析。随后,针对江苏省的具体情况,对于江苏省农保基金的可持续性作了案例研究。以江苏省为例,考察了新农保基金可持续性问题和地方财政可持续性问题。为了有效分析两个可持续性问题,案例以江苏省新农保基金的相关政策措施及其变化规律为主线,以农村户籍人口为参保基数,核算和估计江苏省新农保基金收支均衡条件和地方财政均衡条件。最后,在考察新农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地方财政可持续性基础上,对于预期寿命的增加和“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对于新农保基金可持续性做了分析。在对我国新农保基金可持续性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针对新农保制度和基金收支可持续性提出对策建议。与现有研究成果比较,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对一个独立运作的新农保基金运作的可持续性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大多数文献聚焦全国新农保政策、财政可持续性和地区差异性,国发(2009]32号提出,新农保基金按照省级管理。因此,本文的研究既是新颖的,又是切合实际的。此外,本文案例研究得到完整的新农保基金收支数据支持,为我国新农保制度研究提供了坚实的案例支持。
霍雨慧[4](2016)在《马克思主义公平观视野中的当代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更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群众的庄重承诺。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公平问题凸显,成为当前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之一。能否有效解决当前中国的社会公平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定团结大局,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安全阀,公平性理应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灵魂和核心。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加强社会保障建设,把改善民生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将公平正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农”问题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点,也是中国共产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问题涉及到多个层面,其中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是一个无法逾越的重点问题,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而深入研究如何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完善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为主线,以马克思主义公平观为理论基础,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并针对现存问题,对新时期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提出了改革原则和实现途径,以期对以后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论文共包括三大部分,分为五章。第一部分是前提性和基础理论研究,包括绪论和第一章。绪论主要阐释了问题的缘起,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等进行介绍与评述,对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主要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等作了必要的说明。第一章界定了公平、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等核心概念,从四个方面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公平观,包括:马克思主义公平观形成的历史背景;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形成过程;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主要观点。系统总结了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继承和发展的推进过程,概述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主要内容、观点及当代价值。第二部分是文章的核心内容,包括第二章和第三章,梳理了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变迁以及实施现状,结合实证研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第二章重点研究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变迁。探讨了家庭养老为主时期(1949—1956)、家庭养老和集体养老结合时期(1957—1978)、多种养老方式并存及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探索时期(1978—200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探索、实施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始并轨时期(2002至今)四个阶段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基本情况;总结了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变迁的主要成效、主要经验;分析了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实施的历史与现状。第三章结合实证研究,从主体因素、客体因素和社会环境三个方面探讨了影响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实施中公平性实现的因素。第三部分是第四章和第五章,结合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实施现状的实证研究,并借鉴国际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公平原则实现的先进经验,为我国在马克思主义公平观指导下,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提出对策建议。第四章重点探讨了国外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尤其是其公平性实现对我国的启示。概述了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形成及发展情况,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模式。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个层面分析和总结了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先进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第五章主要探索新时期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公平化的实现路径。结合理论和实证研究,借鉴国际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社会公平实现的先进经验,为我国在马克思主义公平观指导下,根据具体国情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实现更高层次的社会公平提出了政策建议。论文认为,我们必须坚持以马克主义公平观作为变革和创新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并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制定有效的改革措施,逐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以期实现更高层次的社会公平。
张尧[5](2016)在《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生产方式创新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小农生产方式发挥着主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它是目前制约农村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力量。当前,改造小农生产方式,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工程,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不拘一格地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改革方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农业生产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深入分析农业生产方式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构的影响,这对于进一步丰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理论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论文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综合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而“农业生产方式——社会风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本文的研究思路,通过对建国后不同时期农业生产方式带来的社会风险进行识别,分析不同社会风险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并运用社会保障“三体系”解释框架剖析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化解不同社会风险时的内容、结构与层次体系的特征,继而引出当前新型农业生产方式变迁带来新风险及其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需求问题。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研究厘清和解读农业生产方式与农村社会保障的互动与变迁过程,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后,不同农业生产方式下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变迁、现实特征等进行研究,得出不同的农业生产方式面临不同的社会风险,而农村社会保障内容体系、结构体系和层次体系也呈现出不同内容:农村社会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在内容体系上呈现出社会救助向社会保险、生存型向保险型的转变过程;结构体系的演变呈现出由农村特殊群体向农村全体居民覆盖的历程;层次体系的演变呈现出在责权关系上国家由无意识到被动提供社会保障到主动参与的转变历程,初步形成了国家、社会、个人相结合的社会保障责任框架。英国、法国和日本三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时间较早,其转型期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构经验对我国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具有重要借鉴作用。研究选取农业发达的英国、法国和日本,研究其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研究认为:典型国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具备了相应的经济社会前提条件,是面对生产方式变革的内在要求而出台的政策,其发展经历一个由社会救济到社会保险的过程,具有鲜明的由生存权向发展权演化的过程;其层次体系存在一个显着的从国家责任到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责任的变化过程,强调多主体共同参与。此外,因各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发展状况的不同,社会保障制度的道路选择也存在显着差别,同时强化法律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迈进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新阶段,传统农业社会的风险被工业社会的风险所取代,但是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能化解工业社会的风险,仍用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去应对新生产方式的风险,将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这时就需要一种新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出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成为必然。综合以上研究的成果,本研究认为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决定了农村居民对社会保障制度需求必然是多层次的,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三体系”分析框架出发,为适应农业生产方式的变迁,我国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就是要构建一个完善的三支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其中,农村兜底型社会救助制度是基础,重点是建立综合性社会救助;农村基本型社会保险制度是主体,重点在于农村两个基本保险待遇和责权关系的调整以及新制度的构建;农村服务型社会福利制度是重要补充,重点在于提高待遇和扩大覆盖面。
王誉霖[6](2014)在《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城乡整合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发展是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促进二元经济转化的重要内容。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人口迁徙尤其是城乡人口迁移规模不断增大,而与此同时,这一时期也是中国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为活跃的阶段。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1997年确定了实行“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和多方筹资的基本制度框架后,历经“辽宁试点”,在2005年制度框架最终确定。而几乎与此同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历经了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各地的分散探索和最终在2009年走向统一的历程。为了适应大规模流动人口的现实和建立统一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开始了整合的初步探索。2014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此同时,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也开始施行。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局面。然而,整合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依然面临诸多现实困境:其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碎片化”,阻碍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大一统;其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区转续难题依然未解,制约了统筹层次的进一步提高;其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改革停滞不前,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去甚远;其四,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制约依然存在,亟待理顺管理体制和加强信息化建设。基于对现状的评估,整合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采取三步走战略:第一步,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破除“碎片化”困境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障碍,实现城乡两类制度自身的大一统;第二步,推进完善现行转续政策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城乡有效转移接续;第三步,继续提高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在实现全国统筹的基础上适时推动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建立大一统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大一统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架构是“国民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的多支柱保障模式。不同支柱采取不一样的筹资模式及方式,在保障层次上由低到高,与商业化的养老保险共同构成中国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满足差异化的养老保障需求。
付洪垒[7](2013)在《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在小康社会中明确要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农村与城市的公共服务一致或接近一致,这标志着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普遍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没有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可持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实行国家投入、政府补贴、个人投入、集体补助相结合,政府主导和农村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的方式,从2009年开始在各省选择10%的县(市、区、旗)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黑龙江省同期选择14个县开始试点,三年过去了,在试点中发现制度中存在若干需要完善的内容,只有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能保证制度在黑龙江省农村的全面推广,才能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小康社会。首先对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供给与需求情况进行了分析,利用降维数据预测模型对未来10年的黑龙江省农村人口结构进行预测,计算出个人养老金供给及总供给,利用趋势预测计算未来15年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食品支出等数据,并以此确定黑龙江省农村未来15年后个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需求,以此为依据确定总需求,再计算出供给与需求的差距。接着采用因素分析法对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绩效进行了评价,方法中对经济发展水平处于第二梯队的中西部19个省、自治区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数据内容进行处理,计算结果表明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绩效排名第17位,总体得分较少。通过结果分析,再对照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总结出现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缺乏法律保障、养老金与农民生活水平脱节、养老基金保值增值困难、没有从法律与制度层面保证投入增长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通过对国外养老保险的先进经验分析,日本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着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有“养老未动,法律先行”的特点,这与我国及黑龙江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有着鲜明的对比,另外,日本针对农民有着特殊的养老保险政策,本身是一种养老保险体系的多支柱政策,又是针对农民、农业的保护措施,对黑龙江省有着尤其重要的借鉴作用。总结上述内容后,提出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先对制度体系的目标、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做出了分析,提出了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四个主要方面,即资金筹集制度的建设、运作制度的建设、发放制度的建设、监管制度的建设。针对黑龙江省是最大的商品粮基地,对国家的粮食安全有着重要作用的特点,结合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个人养老金积累不足的问题,着重提出了资金筹集时,应将国家粮食风险基金的用途改变为依照农民对粮食的产出贡献,折合出一定金额,在农民配套的情况下投入农民的个人养老保险积累账户,这是提高农民个人账户积累的有效措施,虽然改变了粮食风险基金的用途,但还是将资金交给了农民,是“帕累托最优”的制度效果。其次,提出了应采取国家投入、政府补贴个人投入随时间动态增长的投入方式,以保证个人积累不会因时间增长,被消费价格指数侵蚀而减少,被经济增长速度影响而变小。最后采取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建立新型保障银行的方式,保证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以弥补银行存款的利率远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速度形成的亏损,措施实施后能保证农民到期领取养老金能够保证农民的养老要求。为了保证制度的实施,提出了完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措施,提出要完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需先完成黑龙江省甚至是中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划,规划中要确定当前目标、长远目标、最终目标三个部分,各阶段目标要明确任务与时间表;提出了应建立完善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保障体系,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制度的执行,并保证制度中各方投入的增长及稳定;加强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化建设,要对“金保工程”的功能不断完善加强,使信息化系统成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管方、执行方、农民的共同平台;完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与协办机构的设置,要从机构的专业化、机构管理规范化、档案管理规范化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农民收入等。通过对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试点中存在不足,可以通过修订制度加以完善。通过将国家粮食风险基金转变用途、保证国家投入、政府补贴、个人投入以不低于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稳定增加、建立新型社保银行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等措施,完全可以实现农民到期领取养老金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逐步实现社会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林俏[8](2013)在《基于法律视角的中国城乡统筹社会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经济实力显着提高,综合国力大幅度提升,现代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建立。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经过改革,我国逐步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法律制度,城镇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己经初步形成。中国首次通过官方文件提出社会保障的概念,是在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但是,在此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社会保障制度只是作为国企改革的配套制度。总的来说,我国社会保障的改革主要是围绕城镇展开的,作为中国整个社会保障法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建设却严重滞后。而且,中国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因法律面前社会保障机会的不平等,不仅有悖于社会保障权形式公平的价值属性,而且也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瓶颈。城乡间的巨大差异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危害着社会的稳定和进步。而其深层次原因则是城乡二元结构。在这种背景下,消除社会保障的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统筹发展已迫在眉睫。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三农”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国这个农业大国整体经济发展的“瓶颈”。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促进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就是如何调整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农村与城市的差距。而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城乡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统筹发展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因此,研究当前中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探究社会保障城乡差异形成的原因以及带来的负面效应,分析如何破解城乡二元社会保障结构,探索实现城乡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统筹发展的具体对策,对中国当前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考察,分析中国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缺陷,提出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对策建议。主要.框架是:问题背景提出——文献综述——国外的变迁与启示——历史回顾与现状及缺陷分析——建设目标与路径分析——建议与结论。本文首先通过横向比较,分析了国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变迁,探讨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发展运行的一般规律,从中总结国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中的经验教训,为中国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提供借鉴。然后,从纵向发展的角度,对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的整个过程进行梳理,中国自建国以来的各项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大多是针对城镇的,形成了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不利于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不利于经济发展:难以起到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作用: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从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史看,无一不是立法先行。然而中国社会保障立法工作严重滞后,从整体来看,社会保障立法不完善,立法层次低,城乡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发展不平衡,基本上处于一种落后于现实需要的状态。因此,应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城乡统筹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远期目标,应该是以社会保障法为核心,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为单行法,每个项目下再附加第三层次的法,共同构成社会保障法的完整体系。该法律体系应是一个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镇与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完全统一的城乡一体化的、四层次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但是,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一个长期的艰巨过程,必须分步骤、分阶段进行。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在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下,应建立独立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再逐步与城市接轨。比较可行的方案是各地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在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基础上,构建区域的社会保障城乡衔接。而在具体社会保障项目方面,我们认为,最先应该统筹的,难度也相对比较小的是最低生活保障;然后再是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最终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在分析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形成的深层次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应从社会保障权的城乡统筹,社会保障理念的城乡统筹,社会保障立法体系的城乡统筹几个方面实现。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建立既有法律依据,又有经济基础和现实基础。提出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立法的基本原则应是:公平原则、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基本权利保障原则。本文在建设目标、路径分析的基础上,从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的角度分别讨论,并从整个法律体系的角度对如何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进行构想。实现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应首先从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入手,应尽快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的统一,现阶段,重点应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在养老保险方面,应实现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城乡衔接,合理规划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完善养老保险立法,严格执行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改革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在医疗保险方面,要实现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城乡衔接,而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重点是完善农村医疗保险立法。在统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实现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城乡统筹,还应健全与完善配套法律制度。完善司法保障措施;实现社会保障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立法内容衔接;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与监督管理法律制度;接轨国际社会保障立法。此外,在城乡统筹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中,对特殊及弱势群体应予以额外关注,主要包括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纵观全文,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对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提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对策建议。现有的对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分析和建议,主要集中于对社会保障某个部分的分析或者对《社会保险法》的分析,而从总体上对整个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研究较少。本文对《社会保险法》颁布后,现有法律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梳理和分析。仅靠一部《社会保险法》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提出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具体构想。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城乡二元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因此,本文提出要在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第二,试图运用法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进行分析,为法律制度创新提供理论依据。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及其对经济发展的总体影响分析,显而易见的是,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还很不健全,那些担心社会保障水平过高的观点和言论目前应该是不足为虑的,现阶段的主要精力就应当集中于如何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为建立与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提供理论基础。研究的不足之处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本文仅选取了几个典型的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对其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可借鉴的意义,并没有对其他国家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进行研究;二是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法律制度设计中,还存在多方面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的问题。囿于作者能力,本文的分析不够全面和深入。
唐丽娜[9](2012)在《我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研究》文中指出我国农村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改革开放后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是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城乡二元经济的影响,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和严峻。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国内学者提出了养老资源的概念,并从不同角度分别研究了农村养老资源的供给与需求、农村养老模式、养老资源城乡统筹以及国外农村养老制度,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研究基础。但是已有研究没有解决养老资源的概念界定以及资源配置演变过程中的影响动因问题,缺乏从定量的角度探讨如何整合我国农村养老资源,为此,本文从养老资源的概念界定出发,探讨其配置机制,研究构建出养老资源配置的一般分析框架,并以此框架分析我国农村传统养老资源配置面临的困境与瓶颈,分析我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发展变化及其影响动因,探索研究我国农村养老改革的新思路,以期优化我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将养老制度改革的核心由政府关注转变为全社会关注,由关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变为关注更广泛意义上的养老资源,最终实现全社会养老,缓解农村乃至全国人口老龄化的压力。通过研究本文得出结论:我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总体水平低下,表现为协理机制配置的弱化、政府机制配置的低效率和市场机制配置滞后三个方面,同时伴随着城乡非均衡和区域非均衡的特点。通过对我国GDP发展、城乡二元与区域差异并存的经济动因和文化理念、法制建设、农村人口老龄化以及农村家庭结构等非经济动因的现状及其未来变化趋势的分析,本文提出:应当通过固化道德约束、发展农村经济、完善政策激励等方面不断创新我国农村养老资源的协理配置机制,通过健全法制约束、强化基金管理和完善制度衔接方面不断完善我国农村养老资源的政府配置机制,通过培育并增强商业保险意识来积极探索我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市场配置机制,拓展农村养老思路。论文的创新性主要是:(1)建立了研究养老资源合理配置的基本框架。论文认为关键是要综合考虑三方面要素:养老资源的需求、养老资源的供给和影响配置动态变化的动力因素。在动力因素的驱动下,养老资源的需求、养老资源的供给在不同历史阶段发生不同的变化,同时,三要素之间存在互动性;一般来看,养老资源的需求具有超前性,养老资源的供给具有滞后性;养老资源的供给必须以养老需求为前提,在动因作用下,实现养老资源配置的合理性。(2)丰富了养老资源配置的三种机制,包括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和协理机制。三类机制共同构成了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支持体系:政府机制利用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实现公共利益和公共福利;市场机制以自有资源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协理机制通过共同体的资源满足社会需要。(3)深入分析研究了影响我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经济动因和非经济动因,构建了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模型、城乡收入差异系数模型、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系数模型,并做了因果分析和协整分析,厘清国内生产总值、城乡收入差异和区域经济发展等对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影响,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体系和机制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对于有关研究和决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何晖[10](2012)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与防范研究》文中提出2009年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机遇期。随着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作为全国9亿农民老年生活基本保障的新农保制度在“十二五”期间将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当前,《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只是规定了新农保制度的运行模式、基本原则等框架性内容,具体实施仍需结合各地省情、县情予以进一步开展和完善。作为一项新生事物,新农保制度在试点过程中面临着制度设计不完善、制度运行存在地区差异、制度实施受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等因素影响以及制度对外部环境造成不确定性的影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很有可能导致新农保活动在预期目标上的偏离。因此,作为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协调发展重大战略的新农保制度,随着覆盖面的逐步扩大,必将面临着如何评价效果、提高效率,识别风险、防范未然、消除不稳定性、实现预期效果等诸多问题。新农保风险是指在特定条件和境况下,由于无法准确预见的因素,导致新农保活动与绩效和预期目标之间发生的负偏离及相应损失。由于处于制度实施的初期,人们大多普遍关注新农保制度的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或忽略其存在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风险意识相对薄弱。本研究的总体目标就是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识别,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预测相结合、合理性与现实性分析相结合、理论概括与对策研究相结合等方法对其中关键风险因素进行识别、筛选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新农保风险防范策略。本文的内容框架除了绪论和结论展望外,主要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新农保制度及其风险管理内涵的基本界定。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变迁为切入点,在介绍新农保制度建立的条件、制度内容及特点的基础上,对新农保风险的概念进行界定,厘清新农保风险的要素及其发生的可测性、不可测性,风险补偿或给付的连续性、有限性,以及风险防范的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等一系列特点,探寻新农保风险管理的内涵、目标及意义,以此为支撑,构建“全面识别—关键因素筛选—评估评价—规避防范”新农保风险管理程序,奠定后续研究框架。第二部分是对新农保风险因素识别理论探讨。在梳理一般的风险识别的基本理论、常用方法和识别过程的基础上,主要分析了新农保风险识别的目标、原则及方法,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新农保风险测度的标准,将新农保“保基本”、“有弹性”、“广覆盖”、“多层次”和“可持续”的基本原则转化为新农保风险测度和评价的标准。确立新农保风险管理的期望值,为新农保风险识别和评估提供科学依据。第三部分是对新农保风险因素的全面识别及其关键风险的筛选。通过剖析新农保风险生成的前因性及内、外部机理,阐释新农保风险形成环节及传导机制,在此基础上明确新农保风险识别的具体流程,重点探讨新农保内生风险、外生风险以及外部效应风险等,按照新农保活动的“制度设计——制度运行”过程对新农保风险系统进行全面识别。在此基础上,通过AHP模糊综合评价法和德尔菲专家咨询法,对新农保风险系统的风险因素进行权重赋值,筛选出新农保关键风险。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是对新农保关键风险因素的实证评估。以新农保试点县为实证分析对象,重点考察湖北省宜都等26个县的新农保运行状况,建立调查数据库,从新农保的制度设计和制度运行的财务可持续两方面进行关键风险因素确认。其中,第四部分是新农保制度设计风险的评估。根据新农保制度设计要求,以“保基本”为标准,通过构建数学模型、保险精算及生成农村居民国民生命表,对新农保养老金替代率风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以及制度碎片化与衔接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第五部分则对制度运行中的财务可持续风险进行了评估,具体以湖北省的国家新农保试点、非试点地区为样本,通过运用问卷调查、政策仿真等工具,结合logistic分析,分别对新农保财政风险、集体筹资风险和个人筹资风险进行实证研究。第六部分是在以上风险识别及确认的基础上探讨新农保风险防范具体策略。遵循新农保风险防范的一定目标和原则,有针对性对新农保关键风险的防范对策进行了重点探讨。其中,制度设计风险防范策略包括设计“统一比率计发+分层补贴差额”的待遇计发方案稳定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完善精算制度科学制定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统中有分实现制度从碎片化走向大一统;新农保财务可持续风险防范策略主要包括建立“阶梯式”财政分级补贴机制,因地制宜明确集体筹资责任以及完善个人参保激励机制等。此外,新农保风险的防范策略还包括创新保险基金管理方式、化解待遇给付风险、优化新农保运行外部环境等。
二、如何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如何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1)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能力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5.3 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农村社会养老服务 |
2.1.2 支付能力及养老服务支付能力 |
2.2 理论基础 |
2.2.1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2 收入分配理论 |
2.2.3 制度变迁理论 |
2.2.4 公共物品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国内外经验借鉴与启示 |
3.1 英国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模式经验借鉴与启示 |
3.1.1 经验借鉴 |
3.1.2 启示 |
3.2 美国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模式经验借鉴与启示 |
3.2.1 经验借鉴 |
3.2.2 启示 |
3.3 德国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模式经验借鉴与启示 |
3.3.1 经验借鉴 |
3.3.2 启示 |
3.4 日本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模式经验借鉴与启示 |
3.4.1 经验借鉴 |
3.4.2 启示 |
3.5 国内农村社会养老服务典例探索 |
3.5.1 江苏省社会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
3.5.2 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模式 |
3.5.3 “江苏模式”的有效建构 |
3.5.4 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模式的启示 |
3.6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1 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兴起 |
4.1.1 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概况 |
4.1.2 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内驱因素 |
4.2 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
4.2.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4.2.2 养老产业扶持制度 |
4.2.3 养老服务业行政审批制度 |
4.3 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类型 |
4.3.1 生活照料服务 |
4.3.2 康复理疗服务 |
4.3.3 家政服务 |
4.3.4 医疗保健服务 |
4.3.5 紧急救援服务 |
4.4 农村社会养老服务运行机制 |
4.4.1 农村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的发起 |
4.4.2 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的提供 |
4.4.3 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的结算 |
4.5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
4.5.1 县域农村服务供给不足 |
4.5.2 服务对象的精准程度不高 |
4.5.3 服务供给的内驱动力不足 |
4.5.4 有效支付能力和意愿不高 |
4.6 本章小节 |
5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能力现状 |
5.1 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主体 |
5.1.1 政府、家庭及个人 |
5.1.2 个人、家庭及农村自治组织 |
5.2. 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方式 |
5.2.1 基于主体的支付方式 |
5.2.2 基于结算顺序的支付方式 |
5.3 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水平 |
5.3.1 支付水平衡量方式 |
5.3.2 全国支付水平预测 |
5.4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能力评价 |
5.4.1 生活照料支付能力评价 |
5.4.2 康复理疗支付能力评价 |
5.4.3 家政服务支付能力评价 |
5.4.4 医疗保健支付能力评价 |
5.4.5 紧急救援支付能力评价 |
5.5 本章小结 |
6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能力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6.1 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维度及影响机制 |
6.1.1 政府及政策因素 |
6.1.2 非营利机构因素 |
6.1.3 市场化企业因素 |
6.1.4 农村村集体因素 |
6.1.5 农村老人及家庭因素 |
6.2 研究样本和影响因子筛选 |
6.2.1 研究样本和数据来源 |
6.2.2 影响因子筛选 |
6.2.3 主成分分析 |
6.3 信度及效度检验 |
6.3.1 KMO检测 |
6.3.2 Cronbach's alpha检测 |
6.4 相关性分析及回归分析 |
6.4.1 模型建构 |
6.4.2 相关性分析 |
6.4.3 回归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7 提高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能力的策略 |
7.1 提高政府财政及政策扶持力度 |
7.1.1 提升新农保财政扶持水平 |
7.1.2 探寻多种路径谋求新农保与财政之间的平衡 |
7.1.3 切实发挥财政及税收机制的调控作用 |
7.1.4 提高资本支付辅助水平 |
7.1.5 建设农村集体养老设施 |
7.2 提高非营利机构的参与性 |
7.2.1 黑龙江省非营利组织发展迅速 |
7.2.2 丰富非营利组织的参与形式 |
7.2.3 政府加强引导非营利组织参与农村社会养老服务 |
7.3 提高企业在农村养老服务领域的作用 |
7.3.1 发挥寿险企业的资本运作作用 |
7.3.2 发挥企业对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的辅助作用 |
7.3.3 鼓励农村龙头企业多参与农村社会养老服务 |
7.4 提高农村村集体投入性 |
7.4.1 村集体在社会养老支付中承担部分额度 |
7.4.2 村委会牵头丰富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主体 |
7.4.3 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对关联主体的沟通性与协同性 |
7.5 激活农民筹资养老及自主支付意愿 |
7.5.1 激活农民筹资养老意愿 |
7.5.2 针对农村老年人开展社会养老服务宣传普及教育 |
7.5.3 以多种方式推广社会养老服务 |
7.5.4 进行多策略定价,提高养老机构的产品研发水平 |
7.6 本章小结 |
8 提高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能力的保障措施 |
8.1 政策保障 |
8.1.1 确保政策制定的合理性 |
8.1.2 确保群体间政策针对性 |
8.1.3 确保政策及时变化调整 |
8.2 组织保障 |
8.2.1 设定专门管理组织 |
8.2.2 引导社会组织参与 |
8.3 人员保障 |
8.3.1 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
8.3.2 提高人员组织水平 |
8.4 资金保障 |
8.4.1 央地财政补贴保障 |
8.4.2 非营利组织参与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的提供 |
8.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课题参与情况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主要研究内容 |
1.2.2 主要研究方法 |
1.3 主要的创新与可能的不足 |
1.3.1 主要的创新 |
1.3.2 可能的不足 |
2 基本概念界定与相关文献综述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养老保险 |
2.1.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2.1.3 可持续发展 |
2.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2.1 国外文献综述 |
2.2.2 国内文献综述 |
2.2.3 国内外文献的简要评价 |
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演进过程与现状分析 |
3.1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建立与发展 |
3.1.1 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包办的“现收现付制”阶段 |
3.1.2 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向“部分积累制”转型阶段 |
3.1.3 按照“统账结合”模式走向统一的深化发展阶段 |
3.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与演变 |
3.2.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萌芽阶段 |
3.2.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传统模式发展阶段 |
3.2.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阶段 |
3.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与发展 |
3.3.1 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
3.3.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态势 |
3.3.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3.4 本章小结 |
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可持续性分析 |
4.1 基于制度供需的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 |
4.1.1 养老保险的制度供给与设计目标 |
4.1.2 养老保险的制度需求与影响因素 |
4.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 |
4.2.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转移不够顺畅 |
4.2.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激励机制不够合理 |
4.2.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待遇水平相对低下 |
4.3 增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主要对策 |
4.3.1 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移政策 |
4.3.2 改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激励机制设计 |
4.3.3 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待遇水平 |
4.4 本章小结 |
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财务可持续性分析 |
5.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的内涵与现状 |
5.1.1 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的基本内涵 |
5.1.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财务可持续性现状 |
5.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长期财务状况的预测与分析 |
5.2.1 基本参数的假定与测算 |
5.2.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收入预测 |
5.2.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支出预测 |
5.2.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 |
5.2.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长期财务状况预测分析结论 |
5.3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的主要对策 |
5.3.1 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水平 |
5.3.2 构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元筹资格局 |
5.3.3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水平 |
5.3.4 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管理 |
5.4 本章小结 |
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管理可持续性分析 |
6.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可持续性的内涵与现状分析 |
6.1.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 |
6.1.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 |
6.1.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服务内容 |
6.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可持续性面临的基本问题 |
6.2.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信息化建设问题 |
6.2.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会化服务问题 |
6.2.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精细化管理问题 |
6.3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可持续性的主要对策 |
6.3.1 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经办管理水平 |
6.3.2 加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信息系统建设 |
6.3.3 改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体制 |
6.3.4 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服务供给网络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基本框架 |
一、主要研究内容 |
二、主要研究方法 |
三、研究思路与基本框架 |
第三节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本文的不足之处 |
本章总结 |
第二章 研究综述 |
第一节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理论研究 |
一、市场失灵理论 |
二、公共产品理论 |
三、福利经济学理论 |
四、代际转移理论 |
第二节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证研究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第三节 研究述评 |
本章总结 |
第三章 外国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及制度可持续模式 |
第一节 全球主要国家养老保险现状 |
第二节 典型国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模式 |
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模式研究——以美国为例 |
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专门模式研究——以德国为例 |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分结合混合制度研究——以日本为例 |
四、外国农村养老金制度可持续性评述 |
本章总结 |
第四章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和可持续性分析 |
第一节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背景 |
二、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三、新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第二节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问题分析 |
一、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的概念框架 |
二、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可持续性 |
三、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性 |
第三节 人口老年化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可持续性 |
本章总结 |
第五章 社会养老保险金影响因素的面板数据分析 |
第一节 基本统计数据 |
一、主要数据 |
二、其他变量 |
第二节 待检验假设 |
一、参保人数和实际领取人数 |
二、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三、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第三节 分析方法和模型设定 |
一、面板数据分析方法 |
二、面板模型设定 |
第四节 分析结果和讨论 |
一、参保人数影响因素 |
二、养老保险基金领取人数影响因素 |
三、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影响因素 |
四、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影响因素 |
本章总结 |
第六章 新农保可持续性案例分析: 以江苏省为例 |
第一节 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概况 |
一、江苏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演变 |
二、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办法及其演变 |
第二节 江苏省新农保参保人口估计与预测 |
一、基本假设 |
二、江苏省农村户籍人口核算 |
三、江苏省新农保参保人口基数核算与预测 |
第三节 江苏省新农保基金可持续性分析 |
一、基本假设 |
二、地方财政负担可持续性 |
三、新农保基金收支平衡与缺口预测 |
第四节 预期寿命上升对新农保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 |
一、江苏省居民的预期寿命预测 |
二、基于预期寿命的江苏省农村户籍人口预测 |
三、预期寿命延长情况下江苏省新农保基金可持续性分析 |
第五节 “二孩”政策效应分析 |
一、国家“二孩”政策措施 |
二、“全面二孩”政策对江苏省农村户籍人口的影响 |
三、“二孩”政策对江苏省新农保基金可持续性影响 |
四、三种情况的比较分析 |
本章总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一、理论研究结论 |
二、全国新农保制度 |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
四、养老保险基金计量分析结论 |
五、江苏省案例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优化新农保基金管理模式 |
二、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 |
三、放宽新农保基金的属地管理原则 |
四、深入推进“全面二孩”政策改革 |
五、关于通货膨胀率导致的公平性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4)马克思主义公平观视野中的当代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
四、技术路线 |
五、论文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 |
(一)公平 |
(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
二、马克思主义公平观 |
(一)马克思主义公平观形成的历史背景 |
(二)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理论渊源 |
(三)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形成过程 |
(四)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基本内涵 |
(五)马克思主义公平观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当代价值 |
三、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社会主义公平观 |
(一)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公平观 |
(二)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公平观 |
(三)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公平观 |
(四)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的公平观 |
(五)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的新一代领导集体的公平观 |
(六)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公平观的主要内容及当代价值 |
第二章 当代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及现状 |
一、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变迁 |
(一)家庭养老为主的时期(1949 年—1956 年) |
(二)家庭养老与集体养老结合时期(1957 年—1978 年) |
(三)农村多种养老方式并存及传统社会养老保险探索时期(1978 年—2001年) |
(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探索时期(2002年—至今) |
二、建国以来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变迁的主要成效 |
(一)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变迁是对社会公平价值理念的践行 |
(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变迁不断凸显社会公平的成效 |
(三)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方向是对社会公平目标的追求 |
三、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变迁的主要经验 |
(一)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必须有坚定的理念与科学的定位 |
(二)经济发展水平是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
(三)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安排中发挥主导作用 |
(四)维护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的底线公平 |
四、当前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一)政府养老保障意识和制度存在城市偏向,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规则缺乏公平 |
(二)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发挥重要作用,但保障能力有限,阻碍社会公平的实现 |
(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二元分治,有悖于社会公平理念 |
(四)社会养老保险存在较多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公平的实现 |
第三章 影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实施的因素分析 |
一、主体因素 |
(一)政府责任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职能缺位 |
(二)农村集体经济实力薄弱,难以承担筹资主体责任 |
二、客体因素 |
(一)农民及其分化 |
(二)农民的支付能力、参保意愿、制度认知因素的影响 |
三、社会环境因素 |
(一)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并且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
(二)二元社会结构长期存在,影响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 |
(三)传统养老文化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执行 |
第四章 国外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及对中国的启示 |
一、国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概述 |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形成 |
(二)国外养老模式的改革 |
(三)养老保障资金筹集模式 |
(四)养老保障支付模式 |
二、发达国家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一)发达国家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举例 |
(二)发达国家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经验 |
三、发展中国家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一)发展中国家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举例 |
(二)发展中国家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经验 |
第五章 新时期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公平化的实现路径 |
一、树立社会公平的价值理念,坚定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发展的导向 |
(一)坚持人本思想,树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公平化的根本价值取向 |
(二)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公平化的目标 |
二、加快养老保障制度顶层设计,逐步推进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 |
(一)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维护农民的生存权利 |
(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现底线公平原则,实现兜底服务 |
(三)建立多元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增强农民安全感 |
三、优化社会环境,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完善制度奠定物质基础 |
(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兜住农村养老保障底线 |
(三)优化文化环境,弘扬新型养老文化 |
四、破除困境,有效衔接,完善城乡养老保障制度 |
(一)强化制度设计,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
(二)政府积极履行职责,提升并轨后制度的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 |
(三)建立缴费激励机制,加强养老保障制度的激励性 |
(四)强化信息化建设,优化养老保险管理系统 |
结语与展望 |
附录1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满意度调查问卷 |
附录2 农村养老保障模式选择调查问卷 |
附录3 农村养老保险支付意愿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学术成果 |
(5)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概念界定及说明 |
1.4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5 研究的内容、思路与方法 |
1.6 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之处 |
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制度经济理论 |
2.2 风险社会理论 |
3 改革开放前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
3.1 个体经济时期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
3.2 集体经济时期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变化 |
4 改革开放后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下农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
4.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 |
4.2 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社会风险识别 |
4.3 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
5 新型农业生产方式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挑战 |
5.1 新型农业生产方式推进的政策轨迹 |
5.2 新型农业生产方式下农村社会风险的发生机制 |
5.3 新型农业生产方式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需求 |
6 典型国家农业生产方式影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构的经验启示 |
6.1 英国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
6.2 法国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下的农业社会保障制度 |
6.3 日本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
6.4 典型国家农村社会保障实践的启示 |
7 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完善 |
7.1 农村兜底型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 |
7.2 农村基本型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 |
7.3 农村服务型社会福利制度的完善 |
8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6)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城乡整合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大规模的城乡劳动力流动 |
1.1.2 城镇化和经济发展产生大量被征地农民 |
1.1.3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与农民工“退保”并存 |
1.1.4 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呈现“碎片化” |
1.2 研究意义 |
1.3 理论准备 |
1.3.1 二元经济理论与城乡统筹发展 |
1.3.2 养老金多支柱理论与实践 |
1.4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创新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点 |
2 研究综述 |
2.1 国外研究述评 |
2.1.1 研究养老金受益的流动性和便携性 |
2.1.2 研究普惠型社会福利 |
2.1.3 研究非缴费型养老金 |
2.2 国内研究进展 |
2.2.1 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研究 |
2.2.2 整合的必要性研究 |
2.2.3 整合的障碍因素 |
2.2.4 整合的制度设计或路径选择 |
2.2.5 国外的经验启示性研究 |
2.2.6 立法规范研究 |
2.2.7 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
3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与整合 |
3.1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程回顾 |
3.1.1 1951~1983年:计划经济时代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 |
3.1.2 1984~1997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 |
3.1.3 1997年之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走向统一 |
3.2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框架 |
3.2.1 国发[1997]26号文件确立的制度框架 |
3.2.2 辽宁试点方案确立的制度框架 |
3.2.3 国发[2005]38号文件调整后的制度框架 |
3.3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 |
3.3.1 扩大制度覆盖面 |
3.3.2 提高统筹层次 |
3.3.3 实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4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改革与来自国外的启示 |
4.1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改革回顾 |
4.1.1 1950~1957年:制度初创阶段 |
4.1.2 1958~1977年:统一调整和全面倒退阶段 |
4.1.3 1978~2007年:恢复与发展阶段 |
4.1.4 2008年以后:事业单位改革试点阶段 |
4.2 现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4.2.1 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单方筹资模式缺乏合理的分担机制 |
4.2.2 待遇确定型计发办法导致与企业之间退休金待遇差距大 |
4.2.3 单位管理体制放大了与其他群体养老保险制度的孤立 |
4.3 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
4.3.1 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概况 |
4.3.2 国际改革趋势 |
4.3.3 国际改革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
5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与整合 |
5.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程回顾 |
5.1.1 1986~2001年: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兴衰 |
5.1.2 2002年以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 |
5.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与基本特点 |
5.2.1 《指导意见》的相关制度规定 |
5.2.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点 |
5.3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 |
5.3.1 由单一支柱到多支柱 |
5.3.2 实行“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 |
5.3.3 与相关制度相衔接 |
6 城乡整合的主要障碍与现状 |
6.1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碎片化” |
6.1.1 各地探索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很大不同 |
6.1.2 同一个地方针对不同对象的参保政策不统一 |
6.1.3 不同地方存在针对不同特殊群体的独立制度 |
6.1.4 同一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碎片化 |
6.1.5 各地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收入替代水平差距大 |
6.1.6 新农保地方财政补贴不规范 |
6.2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存在转续难题 |
6.2.1 转续难的制度根源 |
6.2.2 现行制度规定不适应流动人口的参保要求 |
6.2.3 统筹层次不高限制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
6.3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间存在很大差别 |
6.3.1 制度设计不统一 |
6.3.2 基金来源不相同 |
6.3.3 待遇标准有差距 |
6.4 社会养老保险现行管理体制制约 |
6.4.1 行政管理体制制约 |
6.4.2 财政补贴机制缺陷 |
6.4.3 信息化建设滞后 |
6.5 整合的进展与现状 |
6.5.1 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整合的最新进展 |
6.5.2 实现了新农保与城居保的统一 |
6.5.3 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 |
7 城乡整合的路径框架与政策选择 |
7.1 整合的三步走战略 |
7.1.1 第一步:分别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7.1.2 第二步: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城乡转移接续 |
7.1.3 第三步:合并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7.2 整合农村碎片化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
7.2.1 以新农保为基础构建制度模式统一和待遇标准灵活的大一统制度 |
7.2.2 以统筹城乡为改革导向 |
7.2.3 整合优化农村养老保障资源 |
7.3 实现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 |
7.3.1 既得受益权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续中的应用 |
7.3.2 基础养老金既得受益权的实现 |
7.3.3 赋予基础养老金既得受益权 |
7.3.4 政策比较与建议 |
7.4 建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
7.4.1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原则 |
7.4.2 公务员养老保险体系的制度框架 |
7.5 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城乡衔接转续 |
7.5.1 基于既得受益权的养老保险关系城乡转移接续方案设计 |
7.5.2 转续方案与当前政策的对比 |
7.5.3 政策涵义 |
7.6 大一统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7.6.1 制度模式 |
7.6.2 筹资模式及方式 |
7.6.3 待遇标准及计发办法 |
7.7 国民养老金财政负担规模测度 |
7.7.1 国内的相关研究 |
7.7.2 财政负担规模测度 |
7.7.3 测算结论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和趋势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状况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文献的简要评述 |
1.3 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2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概念与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概念 |
2.1.1 社会保障 |
2.1.2 社会养老保险 |
2.1.3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2.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2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3 保险学理论 |
2.2.4 社会学理论 |
3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演进与现状 |
3.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演进 |
3.2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
3.2.1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情况 |
3.2.2 黑龙江省农村养老保险具体制度 |
3.3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 |
3.4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全国的对比 |
3.4.1 黑龙江省农村与全国农村养老能力的对比 |
3.4.2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其它地区简单对比 |
4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供给与需求分析 |
4.1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供给分析 |
4.1.1 单人供给分析 |
4.1.2 全覆盖下未来10年总供给分析 |
4.2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需求分析 |
4.2.1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付水平的确定 |
4.2.2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需求分析 |
5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绩效评价 |
5.1 方法的建立 |
5.2 数据来源 |
5.3 数据处理及结果 |
5.4 结果分析 |
6 国外养老保险基本经验与启示 |
6.1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基本经验 |
6.1.1 德国 |
6.1.2 日本 |
6.1.3 巴西 |
6.1.4 三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分析比较 |
6.2 国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验对黑龙江省的启示 |
7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改进 |
7.1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目标 |
7.2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
7.2.1 指导思想 |
7.2.2 原则 |
7.3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构想 |
7.3.1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制度 |
7.3.2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运作制度 |
7.3.3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制度 |
7.3.4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管制度 |
8 完善黑龙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措施 |
8.1 制定完备的黑龙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划 |
8.2 完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保障体系 |
8.3 加强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化建设 |
8.4 完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及协办机构设置 |
8.5 切实提高黑龙江省农民收入 |
9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8)基于法律视角的中国城乡统筹社会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目录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范围 |
1.2.3 研究框架 |
1.3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3.1 可能的创新点 |
1.3.2 不足之处 |
1.4 理论基础 |
1.4.1 基本概念 |
1.4.2 法理分析 |
1.4.3 法经济学分析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综述 |
2.1.1 西方社会保障理论 |
2.1.2 国外相关研究动态 |
2.2 国内研究综述 |
2.2.1 关于城乡统筹视角下的《社会保险法》的理论述评 |
2.2.2 关于城乡统筹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理论述评 |
3 国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变迁与启示 |
3.1 西方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
3.1.1 济贫法时期 |
3.1.2 社会保障法阶段 |
3.1.3 福利国家阶段 |
3.2 国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及比较 |
3.2.1 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
3.2.2 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
3.2.3 各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比较 |
3.3 国外社会保障法律发展对中国的启示 |
4 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历史回顾与现状分析 |
4.1 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发展历程 |
4.1.1 初建阶段(1949-1958年) |
4.1.2 调整完善阶段(1958-1966年) |
4.1.3 停滞阶段(1967-1977年) |
4.1.4 法律制度再发展阶段(1978至2010年) |
4.1.5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施行(2010年以来) |
4.1.6 小结 |
4.2 城乡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二元对立及其弊端 |
4.2.1 城乡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二元对立 |
4.2.2 城乡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二元对立的弊端 |
4.3 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现状及缺陷分析 |
4.3.1 城乡二元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
4.3.2 城乡二元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
4.3.3 城乡二元的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 |
4.3.4 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
4.4 小结 |
5 城乡统筹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目标与路径分析 |
5.1 城乡统筹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建设目标 |
5.1.1 远期目标 |
5.1.2 现阶段目标 |
5.2 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形成的原因 |
5.2.1 中国工业化战略选择的必然结果 |
5.2.2 二元社会结构 |
5.2.3 二元经济结构 |
5.3 城乡统筹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路径分析 |
5.3.1 社会保障权利的城乡统筹 |
5.3.2 社会保障立法理念的城乡统筹 |
5.3.3 社会保障立法体系的城乡统筹 |
5.4 城乡统筹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实现条件 |
5.4.1 法律依据 |
5.4.2 经济基础 |
5.4.3 现实基础 |
5.5 小结 |
6 城乡统筹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
6.1 社会保障立法的基本原则 |
6.1.1 公平原则 |
6.1.2 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 |
6.1.3 基本权利保障原则 |
6.1.4 小结 |
6.2 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 |
6.2.1 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
6.2.2 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
6.2.3 城乡统筹的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 |
6.2.4 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
6.3 健全与完善配套法律制度 |
6.3.1 完善司法保障措施 |
6.3.2 与其他法律部门的立法相衔接 |
6.3.3 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与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
6.3.4 接轨国际社会保障立法 |
7 城乡统筹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中对特殊群体的关注 |
7.1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
7.1.1 法律概念与法律地位 |
7.1.2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7.1.3 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
7.2 进城务工农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
7.2.1 中国农民工的产生 |
7.2.2 中国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现状 |
7.2.3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 |
7.2.4 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的法律保护 |
8 结论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我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基本思路和论文框架 |
1.3.1 基本思路 |
1.3.2 框架结构 |
1.4 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和理论基础 |
2.1 国外研究综述 |
2.1.1 关于养老资源供给主体的研究 |
2.1.2 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研究 |
2.1.3 关于中国养老问题的研究 |
2.2 国内研究综述 |
2.2.1 关于农村养老资源供给与需求的研究 |
2.2.2 关于农村养老模式的研究 |
2.2.3 关于养老资源城乡统筹的研究 |
2.2.4 关于农村养老国际比较的研究 |
2.3 养老资源配置的理论基础 |
2.3.1 关于养老的理论 |
2.3.2 关于社会保障的理论 |
2.3.3 关于资源配置的理论 |
2.3.4 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 |
2.4 小结 |
第三章 养老资源配置的系统构成 |
3.1 养老资源配置系统构成的基本框架 |
3.1.1 养老资源的内涵与外延 |
3.1.2 养老资源配置的动因分析 |
3.1.3 养老资源需求与供给的一般分析 |
3.1.4 养老资源配置的效用分析 |
3.2 养老资源配置机制的类型 |
3.2.1 配置机制分类 |
3.2.2 养老方式分析 |
3.3 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变迁与现状 |
4.1 我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历史变迁 |
4.1.1 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历史回顾 |
4.1.2 农村养老资源配置历史变迁的特点 |
4.2 我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机制分析 |
4.2.1 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协理机制 |
4.2.2 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政府机制 |
4.2.3 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 |
4.3 我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水平分析 |
4.3.1 农村养老资源配置总体水平低 |
4.3.2 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城乡非均衡 |
4.3.3 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区域非均衡 |
4.4 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演变的经济动因 |
5.1. GDP发展 |
5.1.1 GDP发展现状 |
5.1.2 GDP发展变化与农村养老保障关系的实证分析 |
5.2 城乡二元经济发展 |
5.2.1 城乡二元经济发展现状 |
5.2.2 城乡二元经济发展差异与农村养老保障关系的实证分析 |
5.3 区域经济发展 |
5.3.1 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
5.3.2 区域经济发展差异与农村养老保障关系的实证分析 |
5.4 养老资源的价格 |
5.5 小结 |
第六章 我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演变的非经济动因 |
6.1 传统文化、价值理念与法制建设 |
6.1.1 传统文化 |
6.1.2 价值理念 |
6.1.3 法制建设 |
6.2 农村人口老龄化 |
6.2.1 农村老年人口的数量分析 |
6.2.2 农村老年人口的结构分析 |
6.2.3 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未来变化 |
6.3 农村家庭结构 |
6.3.1 农村家庭户规模 |
6.3.2 农村家庭户类别 |
6.3.3 农村家庭结构的未来变化 |
6.4 农村养老偏好 |
6.4.1 养老内容偏好 |
6.4.2 养老方式偏好 |
6.5 小结 |
第七章 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国际比较 |
7.1 发达国家的农村养老资源配置 |
7.1.1 瑞典农村养老资源配置 |
7.1.2 日本农村养老资源配置 |
7.1.3 德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 |
7.1.4 法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 |
7.1.5 加拿大农村养老资源配置 |
7.2 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养老资源配置 |
7.2.1 巴西农村养老资源配置 |
7.2.2 波兰农村养老资源配置 |
7.3 国外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特点及启示 |
7.3.1 循序渐进是农村养老资源配置制度变迁的基本特点 |
7.3.2 法制建设是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前提条件 |
7.3.3 政府支持是农村养老资源配置良性发展的基础 |
7.3.4 多层次、多支柱是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框架结构 |
7.3.5 紧密关联社会政策是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
7.4 小结 |
第八章 我国农村养老资源优化配置的对策选择 |
8.1 创新农村养老资源的协理配置机制 |
8.1.1 固化道德约束机制 |
8.1.2 增强经济支持体系 |
8.1.3 完善政策激励机制 |
8.1.4 创新家庭养老方式 |
8.2 完善农村养老资源的政府配置机制 |
8.2.1 健全法制约束机制 |
8.2.2 完善资金筹集机制 |
8.2.3 强化基金管理机制 |
8.2.4 完善制度衔接机制 |
8.3 探索农村养老资源的市场配置机制 |
8.3.1 增强市场养老保障意识 |
8.3.2 创新商业保险产品 |
8.4 小结 |
第九章 基本结论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9.1 基本结论 |
9.2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作者简介 |
(1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与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可能的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及方法 |
0.4 研究内容框架 |
0.5 研究的重点难点 |
第1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概述 |
1.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 |
1.1.1 老农保制度的反思 |
1.1.2 新农保制度概况 |
1.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风险 |
1.2.1 风险的概念 |
1.2.2 新农保风险的界定 |
1.2.3 新农保风险的要素 |
1.2.4 新农保风险的特点 |
1.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风险管理 |
1.3.1 风险管理的涵义及内容 |
1.3.2 新农保风险管理的内涵、目标及意义 |
1.3.3 新农保风险管理的过程 |
第2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因素识别的理论探讨 |
2.1 风险识别的基本理论 |
2.1.1 风险识别的基本内容 |
2.1.2 风险识别的常用方法 |
2.1.3 风险识别的过程 |
2.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的目标、原则和方法 |
2.2.1 新农保风险识别的目标及原则 |
2.2.2 新农保风险识别的方法 |
2.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识别依据 |
2.3.1 保基本 |
2.3.2 有弹性 |
2.3.3 广覆盖 |
2.3.4 多层次 |
2.3.5 可持续 |
第3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因素识别与关键风险筛选 |
3.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的生成机理分析 |
3.1.1 新农保风险生成的前因性分析 |
3.1.2 新农保运作流程及其风险 |
3.1.3 新农保风险形成的过程 |
3.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的识别过程 |
3.2.1 初步识别 |
3.2.2 因素筛选 |
3.2.3 监测评估 |
3.2.4 识别诊断 |
3.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系统识别 |
3.3.1 制度内生风险 |
3.3.2 制度外生风险 |
3.3.3 制度外部效应风险 |
3.4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关键风险的赋值及筛选 |
3.4.1 新农保风险因素指标层的构建 |
3.4.2 基于AHP法和德尔菲专家预测法的新农保关键风险筛选 |
第4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风险评估 |
4.1 养老金替代率风险评估 |
4.1.1 基础养老金替代率风险评估 |
4.1.2 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风险评估 |
4.2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评估 |
4.2.1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产生背景 |
4.2.2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精算模型及农村国民生命表 |
4.2.3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评估结论 |
4.3 制度碎片化与衔接风险评估 |
4.3.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碎片化”风险 |
4.3.2 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风险 |
第5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风险评估 |
5.1 财政风险评估 |
5.1.1 中央及省级财政风险评价 |
5.1.2 县级财政风险评估——以湖北省部分试点地区为例 |
5.1.3 县级财政补贴风险评估结论 |
5.2 集体筹资风险评估 |
5.2.1 集体筹资意愿分析 |
5.2.2 集体经济补助能力评估 |
5.3 个人账户筹资意愿风险评估 |
5.3.1 新农保参保意愿风险 |
5.3.2 新农保制度满意度评价 |
5.4 个人缴费能力评估 |
5.4.1 缴费能力评估 |
5.4.2 影响农民缴费能力的因素分析 |
第6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防范策略 |
6.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防范的目标和原则 |
6.1.1 新农保风险防范的目标 |
6.1.2 新农保风险防范的原则 |
6.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风险的防范 |
6.2.1 稳定养老金替代率水平 |
6.2.2 规避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 |
6.2.3 制度从碎片化走向大一统 |
6.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风险的防范 |
6.3.1 建立稳健的财政分级补贴机制 |
6.3.2 因地制宜明确集体筹资责任 |
6.3.3 完善个人参保激励机制 |
6.3.4 创新保险基金管理方式 |
6.3.5 化解待遇给付风险 |
6.3.6 优化新农保运行外部环境 |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一、本研究的主要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索引 |
附录 |
附录一:新农保关键风险因素问卷调查表 |
附录二:2011年7月新农保调查问卷(参保、未参保) |
附录三:湖北省国民生命表 |
附录四:湖南省张家界市国民生命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如何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 [1]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支付能力影响因素研究[D]. 刘秋艳. 东北林业大学, 2019(01)
-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D]. 张声慧. 东北财经大学, 2018(06)
- [3]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D]. 张永祎. 武汉大学, 2018(01)
- [4]马克思主义公平观视野中的当代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D]. 霍雨慧. 曲阜师范大学, 2016(12)
- [5]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研究[D]. 张尧. 华中科技大学, 2016(08)
- [6]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城乡整合发展研究[D]. 王誉霖. 武汉大学, 2014(01)
- [7]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D]. 付洪垒. 东北农业大学, 2013(10)
- [8]基于法律视角的中国城乡统筹社会保障研究[D]. 林俏. 东北财经大学, 2013(08)
- [9]我国农村养老资源配置研究[D]. 唐丽娜. 西北大学, 2012(11)
- [1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与防范研究[D]. 何晖. 武汉大学, 2012(06)
标签:养老保险论文; 新农保论文;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论文; 社会公平论文; 养老服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