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垂直体制下强化工商所监管执法职能的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何典[1](2020)在《我国乡镇执法权配置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乡镇执法权的配置问题是我国乡镇治理体系研究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国政府致力于推行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但是乡镇执法的法律基础非常薄弱:乡镇政府缺乏执法主体资格,缺乏独立执法、集中执法的法律授权,执法机构缺乏履行职责的合法性依据。然而,乡镇政府的执法职能供给密切关系着乡村社会发展的稳定性与可续性。因此,本文从乡镇执法权的配置着手研究,结合《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对于乡镇执法体系建设的制度构想,从规范层面和理论层面,对乡镇政府的执法职能定位、执法权力配置进行探讨。本文的写作主题为我国乡镇执法权配置的法治化研究,具体包含三个方面:第一是合理设置乡镇政府的执法职能问题,包括职能界定、职能范围等;第二是乡镇政府执法权力配置的法治化问题,包括法定职责、权力边界、责任承担以及法治保障等;第三是完善乡镇政府执法权力配置的制度保障问题,包括执法机构的设置以及执法权力的监督、追责机制等。本文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阐述我国乡镇执法供给的现状与问题,主要聚焦于乡镇政府的职能立法与职权分配规范。第二部分对研究主题展开理论分析,首先从逻辑、经验与实证三个角度分析乡镇政府的执法职能,其次从法律性质、配置原则、权力来源以及运行方式四个方面对乡镇执法权展开分析。第三部分探讨了乡镇执法权配置的可行路径,主要包括规范权力下放、完善执法机构的设置以及明确乡镇执法的监督、追责机制等完善建议。
张凤[2](2020)在《新时期完善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管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经济社会步入新时期,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到“大部制改革”,市场经济形势日新月异。然而,从全国范围内来看,整体形势并不乐观,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尤其是近年来接连发生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及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等,反映着我国传统的政府监管模式特别是市场监管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推进政府“大部制”行政体制改革,使政府从全面管理中解脱出来,变“管理”为“指导”,依靠市场规律“看不见的手”来推动市场自我革新、自我管理,依靠市场手段优胜劣汰。本文以市场监管大部制改革为背景,以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研究对象,以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下基层(主城区)市场监管部门的改革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为着眼点,以如何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为研究目标,深入探讨目前泉山区市场监管存在哪些问题、原因是什么、怎么去解决。具体来说,本文通过总结泉山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改革的经验和成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文章首先理论分析,着重对市场和政府的关系理论进行阐述;然后,归纳我国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历程,借鉴国内外市场监管的经验;第三,分析泉山区市场监管局改革过程及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人员现状难题、上级部门事权划分和政府重点工作,并分析问题原因;最后,从“多重手段解决人员紧缺难题”、“信息手段提高监管效率”、“理顺不同层级市场监管事权”、“建设法治政府规范职能运行”四个方面,为完善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管提出了对策建议。
骆莹莹[3](2019)在《X县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问题及其优化研究》文中认为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是“大部制”改革的重要实践过程。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来解决以往职能交叉重复、分段监管空白等问题,使市场监管部门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符合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2019年自下而上的市场监管体系改革已经全部完成,同时在原有市场监管职能基础上将食盐的监管执法职能、知识产权的监管执法职能和价格监督的监管执法职能一并划入。具有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已经合并,人员也统一合并,表面上看是达到对市场的全流程的统一监管,节约了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监管效率,体现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理念。X县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产生了一些差异性的问题。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调查法,观察法对X县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后的情况进行分析,通过对比全国的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发现与其他地方存在商事制度改革、双随机监管模式、服务型不突出和行政效能低下的差异性问题,从市场主体、信息化建设、属地管理、监管边界、培训体制、监管理念等方面进一步总结出来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然后提出部门联合监管,建立社会共治,加快信息化智慧平台建设,转变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的思想,进一步创新符合X县实际的监管模式。
黄莹[4](2019)在《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的偏差研究 ——以L市工商局为例》文中提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中国政府全面深化改革以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公务员的绩效管理开始成为我国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街头官僚是指在政府部门中工作在第一线、与社会公众最直接接触、负责日常公共管理事务的工作人员。基层工商执法部门是市场监管系统各项工作的前沿阵地,直面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因此,基层执法公务员属于典型的“街头官僚”。但他们一直处于效能监管末端,绩效问题更为突出。在基层公务员管理中落实绩效责任并构建相应的问责机制,是我国构建责任型政府的需要。本研究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法和资料分析法,以基层执法公务员为样本,运用街头管理理论和绩效管理理论作为分析工具,以L市工商局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实施情况为案例,深入剖析基层公务员绩效问责的实践偏差现象和原因。从培育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的行政生态,健全绩效问责的制度保障,完善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的操作技术,健全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等方面,提出促进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机制长效健康运行的对策建议,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部门的绩效管理水平和绩效改进效率,促成“责任政府”的建立。
王裕根[5](2019)在《基层环保执法的运行逻辑 ——以橙县乡村企业污染监管执法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立足于乡村企业污染监管执法的组织行为,深入分析中央、县级政府、县级环保部门、乡镇政府、乡村企业以及村庄农民在推进国家环保法律执行的权力关系及其结构,从政府运作过程的视角揭示基层环保执法的运行逻辑,并解释弹性的条块关系结构对基层环保执法的塑造。从现实经验看来,乡村企业污染监管执法的前提是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确实存在并通过有效途径把信号传递到县级环保执法部门。乡村企业污染总是发生在一定场域中,特定场域中的社会主体对污染认知和感受的差异化会影响环境利益的表达。村庄中不同农民认知观念、价值以及利益取向的差异化弱化了农民的集体行动能力,直接影响了村庄社会的环境利益表达。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来看,农民的弱组织性影响到国家执法力量的介入方式和强度。只有当农民组织起来反映自己所受的损害并释放出环境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国家执法力量介入的力度才会加大。然而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乡村企业排污行为是否构成环境违法行为还依赖于国家的权威技术认定。国家在认定乡村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时,污染认定的科技理性与村庄生活理性之间常常存在冲突。农民与企业发生环境利益冲突,县级环保部门及乡镇政府对污染的界定存在权威支配、话语支配以及信息支配,农民基于生活理性对污染的认知话语常常被边缘化,这为乡镇政府和县级环保部门调解企业和农民的环境纠纷提供了巨大的回旋空间。与企业、乡镇政府以及县级环保部门数次利益博弈之后,农民渐渐陷入了“补偿陷阱”,象征性污染补偿逐步代替实质意义上的法律监管。县级政府、县级环保部门与乡镇政府本身处于地方条块关系中。县级政府的立场和态度决定了县级环保部门和乡镇政府法律执行的立场和态度。受制于地方条块权力结构以及政商关系,具有执法权的县级环保部门并不会严格执法而是选择“以罚代管”策略,让法律不完全执行。“以罚代管”既协调了县领导与乡村企业的政商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县级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威。然而,“以罚代管”并没有治理污染问题,反而使得乡村企业排污行为具有了正当性。尽管部分农民不断上访,但根据信访属地管理原则,乡村企业与农民的环境污染纠纷最终还是要乡镇政府进行处理。由此,在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时,没有执法权的乡镇政府必须协调好乡村企业和村庄农民的利益冲突关系。而受制于县级政府发展和稳定的双重考核机制、基层社会的权力—利益关系网以及自身治理资源的欠缺,乡镇政府往往会选择一种模糊性治理策略来对待污染问题。乡镇政府模糊化处理乡村企业和农民的环境污染纠纷,实际上掩盖了乡镇政府履行属地的环境监管责任。由于县级政府要维护乡村企业的利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再加上基层社会复杂的人情关系网络,所以县级环保部门和乡镇政府未能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真正重视乡村企业污染问题的治理,这导致国家环保法律实施始终处于“悬浮”状态,也即,地方条块环保履职实践存在执法目标偏离。与此同时,受污染影响的农民群体也遭遇了环境利益诉求表达上的挫败感。环保督察是一种在党政体制结构内推动环保法律执行的制度创新。中央环保督察通过各种方式传导政治压力让地方党委政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地方党委政府也会成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应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环境问题。县级党委政府在感知中央环保督察的政治压力之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整合相关环境执法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力量开展联合执法,通过责任倒逼机制落实到每个执法者,此时基层环保执法力度加大。这就改变了以往法律执行的“悬浮”状态,使得国家法律渗透到乡村企业污染监管执法实践中。通过环保督察解决了一些底层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但受制于央地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中央难以有效监督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效果,中央环保督察难以倒逼地方对环境问题的整体性治理。因此,基层环保执法目标偏离只是得到中央的适度矫正。当中央的力量介入地方条块履职实践,此时条块关系中的央地关系能够充分发挥党政体制的政治整合功能。从法律执行角度看,当基层环保执法目标偏离很大时,中央能够通过政治整合的方式,把县级政府、县级环保部门、乡镇政府、乡村企业以及村庄农民之间的权力关系进行整合,打破国家环保法律在地方执行中梗阻,推动国家环保法律向基层社会渗透,同时对执法过程的利益冲突进行整合,让执法目标偏离得到适度矫正。但是,这种矫正并不是静态的,而是在动态中与执法偏离形成多次互动和博弈关系,并在偏离中寻适度。纵观基层环保执法的过程可以看到,乡村社会的环境利益难以有效吸纳到常规环保执法的政府决策和执行中。当乡村社会的环境利益无法得到地方政府有效吸纳和整合,导致执法目标偏离过大影响到中央的政治权威时,中央能够在既定的体制结构内创新系列制度推动环保法律执行。中央通过环保督察的形式创建了中央与基层群众的制度化联系,并通过政治压力传导重新激活了地方政府启动新一轮意见表达、政府决策以及政府执行的政府过程,从而让基层社会的环境利益能够被吸纳到地方政府决策和执行中。由此,以党政关系为基本的条块关系时刻存在弹性,这种富有弹性的条块关系结构塑造着基层环保执法实践,并在实践中呈现波动性。
李梦侠[6](2019)在《当代中国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基层执法能力”为核心展开讨论,通过分析具体的执法经验,探讨在既有条件下,基层政府如何通过自我调适来补强行政执法能力,在此基础上寻求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的方法。文章认为,探讨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的运行实践与建设方向,关键在于对“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有基础性的认识。以国家能力、科层制为理论基础,以多个地区的执法实践为经验基础,文章从执法权运行、人员组织、财政保障、执法动机、执法互动五个理论维度来理解基层行政执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当前基层政府补强执法能力的机制进行解释,最后总结基层执法能力的结构,并在明晰执法能力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制度建议。行政执法权的配置存在显着缺陷,弱化了基层的行政执法能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纵向上来看,多数执法权没有被配置到乡镇层面,只停留在县级层面,直面基层社会的乡镇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基层站所缺乏执法权,致使执法工作渗透性不足;横向上来看,执法权的配置高度分工化、部门化、专业化,分殊林立的权力结构难以被整合,致使执法工作缺乏综合性。执法权配置的制度缺陷影响了常规执法模式的效度。为了克服执法权配置的缺陷,基层政府通过联合执法模式、综合执法模式、综合治理模式来强化执法效能、补强执法能力。上述执法模式及其相应的权力调控体现了基层政府克服制度缺陷的努力,其中党政体制为执法权的调控提供了基础,从这一角度来看,党政体制对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具有强化作用。基层行政执法面临着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齐的困境,基层政府需要通过多种手段来从社会中汲取人力资源,以提高执法能力。由于编制采用刚性的指标管理,因此基层政府很难通过补充公务员来充实执法人员数量,为了破解人员短缺给执法工作带来的困境,基层政府通过多种方式来组织人力。就政府内部而言,行政事业编制人员被纳入执法队伍,成为基层部门不可或缺的正式执法力量;通过合同聘用,大量的行政辅助人员被吸纳到执法队伍当中;通过政治动员和自愿参与,村社干部与部分基层群众参与到执法工作当中。最终形成了“执法人员-辅助人员-协助人员”的队伍结构。执法队伍建设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专业化”是执法队伍未来的发展方向,立足于实践中的执法队伍结构,文章对“专业化”进行了重新理解,认为满足基层执法工作需求的“专业化”应包括政治性、技术性和经验性三个要素。立足于执法队伍结构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建设是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的可行思路。基层行政执法面临着财政保障不力的困境,主要表现是县乡两级政府的财政能力难以满足执法工作日益增长的技术需求。为了破解财政保障的困局,基层执法部门通过项目制获取必要的专项经费,通过选择性支出保障重点工作,通过“中心工作”制压缩执法的人力成本。三种应对措施背后体现了项目制、科层制和政治动员三种治理机制对基层财政困局的不同反应。执法的财政保障水平以基层政府的财政水平为基础,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政府的财政水平,“分税制”和“乡财县管”制度限制了基层政府的财政自主性,晋升锦标赛体制则影响了基层政府的支出方向,三个因素共同制约了基层政府的财政水平,同时也限制了基层政府对执法的财政保障。在制约因素当中,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晋升锦标赛体制在短期内是难以改变的,因此只能从“分税制”和“乡财县管”制度寻求提升基层政府财政活力的突破口。上级政府继续加大对基层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适当松动“乡财县管”制度有助于提升基层政府的财政活力,进而提升基层政府对执法的财政保障力度。基层行政执法的实践中普遍存在“目标替代”的困境,体制压力、部门利益和体制激励在不同程度上替代了法律规范,成为执法部门开展工作的主要动机和出发点。在体制压力的作用下,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偏向于依据上级部门的政策安排执行法律;在部门利益的作用下,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倾向于依据部门本身的利益执行法律;在体制激励的作用下,基层行政执法部门热衷于容易凸显政绩的执法工作。科层组织所具有的自主性、层级结构和分工结构是“目标替代”得以存在的体制根源。“目标替代”消解了依法行政,生成了依法行政的实践困境。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之下,加强依法行政是执法能力建设的应有之意,然而由于缺乏激励功能,依法行政在基层难以从理念走向实践。以贯彻依法行政为目的,各级党委政府应该重视政治教化对于法治的推进作用,通过作风建设将依法行政的理念外部化、行为化。执法互动最大的困境在于执法部门对基层群众的法治需求缺乏回应性,国家对于社会的吸纳、国家的社会控制因此受到影响。执法部门与社会力量的互动存在着三种模式:压制型模式、俘获型模式和妥协型模式。压制型模式体现了执法部门对社会较强的控制力,但因为缺乏回应性而频繁陷入“维稳”困局;俘获型模式通过吸纳地方精英来贯彻执法意图,执法部门因此注重回应地方精英的需求,致使基层社会出现“精英俘获国家”的现象;妥协型模式能够让执法具备一定的回应性,但是容易弱化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模糊的“委托-代理”结构、多元化的利益格局、灵活变通的执行传统和结果导向的激励结构共同构成了三种执法互动模式的生成空间。回应型的执法互动模式有助于回应基层群众的法治需求,有助于法治意识的传播和国家的社会控制。最后本文得出结论:基层的行政执法体制具有适应性,该特性使得基层政府及其执法部门能够在既有条件下对执法能力进行补强,但是这种补强的作用有限,依据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的结构,做出针对性的制度变革是建设执法能力的可行方式。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由执法权调控能力、人员组织能力、财政保障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互动能力构成;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的复杂构成说明执法能力受到众多复杂因素的制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需要从复杂的制约因素入手。相应地,在前述讨论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制度建议。
许向昕[7](2019)在《顺德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市场监管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是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如何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成为政府和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我国传统的“分段监管”和“分类别监管”市场监管模式,造成监管部门之间职能重叠交叉、模糊不清及信息共享碎片化,带来大量的监管领域的“真空”和部门问责的困难。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与新时代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问题日益严重。近年来,顺德区围绕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监管有力的市场体系,大胆实践、先行先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打造形成了“大市场、大部门、大监管、大服务”的独特格局。经过多轮调整,顺德区大市场监管体制有效解决了原部门间职责不清、推诿扯皮、权责不对应、执法资源分散等问题,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监管水平稳步提升,形势总体稳定趋好。但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在不断深化改革中完善。可以说,考察顺德区大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过程、具体做法、成效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改革中存在的争议和分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进而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改进和优化建议,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也为今后地方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和参考。本文以市场监管执法体制为研究对象,以如何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为引导,以顺德区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改革为着眼点,充分借鉴整体性治理理论,深入探讨了顺德区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历史轨迹、动力机制和实施线路和主要成效,并从多个维度对这一改革进行解释和评判。结合顺德区市场经济运行概况及该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以改革后呈现的特点及实践工作中面临的困境为切入点,着重分析了新一轮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对顺德区市场监管执法体制的影响和挑战,抓住突破性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关键症结,就如何加强新时期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建设提出自己的思考,使研究带有明显的问题与政策导向性。
陈俊桦[8](2018)在《重庆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体制垂直化变革研究》文中认为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的40周年,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全国的经济社会总体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同时也为此付出了深重的生态环境代价,全国各地环境受污染的程度与日俱增,成为困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工作的普遍性问题。同样,这也是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道路上的一个突出短板。此种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地方政府及部门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认识上存在偏差,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的危害严重,并由此催生了环境保护责任难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的情况。要彻底改变这一状况,就需要政府部门从环境保护的监管执法体制入手,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把提高环境整体质量作为关键点,解决落实环境监管职能的体制和制度障碍,使环境规制成为现实。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中央决定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项改革要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2016年9月,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纲领性文件,重庆被确定为全国首批2个试点省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出重庆市要实行市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化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同时,在2016年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推行环保监测执法市级垂直管理,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重庆实际,科学谋划,精准发力,强化统筹,作为全市重点改革任务予以推进。此次,文章从重庆市开展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体制垂直化变革展开研究,分析了重庆市环保管理体制的传统构架和事权划分,梳理出在实施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前,重庆市环境管理体制存在的环境保护责任难落实、监测监察执法相关工作受阻、环境保护督政体系不完整、环保机构队伍建设规范性不够足等多方面问题。同时,研究还从实施环境管理制度改革的工作出发,系统分析了实施变革化的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认为环保管理体制改革应该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妥善处理好条块关系、纵横关系,系统把握中央对环保体制改革的精神,突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不能为改革而改革。在具体操作层面,环境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应避免机械化的整体上收,保留区县党委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支撑;真正实现分离环境监察与执法职能,解决环境保护部门“督政”的依据、制度问题;加强重庆市乡镇环保机构和环保人才队伍的建设,以保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工作能够独立开展。如此,重庆市在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体制垂直化变革的过程中,才能准确的按照中央要求,建立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系,形成各司其职的环保“督政”与“查企”体制、事权明晰的环境监测体制,为其他各省(特别是直辖市地区)开展此项职能变革提供可行经验,起到标签性的意义。
赵金旭[9](2015)在《从刚性制度到柔性制度:基层执法困境的一个解释框架——以H大学城取缔黑作坊和流动摊贩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情景下的法律执行往往遇到特殊的困难,但是关于基层执法困境的经验研究还相对欠缺。本研究通过刚性制度和柔性制度的分析视角展示了基层政府在执行国家法律条文遇到困难时演化出来的一套执法行为逻辑。研究发现,人为设计的刚性制度是转化成柔性制度在现实中运行的:执法部门间的利益搏弈、压力型体制对科层制的侵入、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背后的利益相关组织的搏弈、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互动情景都会导致刚性制度向柔性制度转化。同时,本研究提供了一种不同于以往的理解运动式执法的视角。
吴晓明[10](2013)在《以执法能力为视角的药品稽查体系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研究背景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外高度关注。一定程度上,药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成为国家的重要软实力。伴随着医药产业的迅速发展,我国药品安全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近些年来,假冒伪劣药品问题突出,药品安全事件接连发生,对人民群众健康乃至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也暴露出我国药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是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以及维护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当前,药品执法体系建设滞后,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远不能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因此,探索药品稽查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执法能力建设的策略建议成为当务之急。国内学者对药品安全监管进行了不少研究,但大多侧重于单方面实践经验介绍,或侧重于经济、法律等角度的阐述,针对药品安全执法体系建设的基础调查研究少,未见对药品执法能力的全面系统研究。本文在此背景下,综合运用监管有关理论,从执法能力的视角,研究我国当前药品执法体系建设情况,系统分析药品执法能力核心要素及执法能力建设现状,通过形势分析,对执法能力建设提出策略建议。研究目的本研究总的目的是:以基层药品稽查体系建设研究为重点和主线,研究药品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现状,探索执法能力建设的影响因素,提出执法能力建设的策略建议。具体目的是:分析药品执法能力核心要素;研究国外药品监管体制特点和优势,找出可借鉴之处;分析我国药品监管体制现状及其对执法能力建设的影响;分析药品执法能力建设现状及需求;对药品执法能力建设进行SWOT分析,提出药品执法能力建设的策略建议。研究方法本研究综合运用文献法与比较分析法、定性定量多重论证、专家咨询法、规范分析法、SWOT分析法、博弈分析及HACCP分析等方法进行分析。研究资料来源于文献复习、意见征询、自填问卷和现场调查。研究工具主要有《稽查机构调查表》、《执法人员调查表》和《意见征询表》。机构调查采用普查方式,执法人员调查和专家意见征询采取机械抽样选择调查对象。回收机构调查表139份、执法人员调查表445份、专家意见征询表77份。定性资料通过意见征询、访谈和专题讨论获得。统计分析方法包括描述性分析、单因素分析、因子分析、数据包络分析等,采用epidata3.1、SPSS17.O、MaxDEA5软件进行数据录入、统计分析。主要研究结果1.机构和人员能力核心要素稽查机构能力核心要素分为“结构”能力和“过程-结果”能力两大类,每类再分为若干小类。其中,“结构”能力包括制度资源、组织资源、人力资源、财力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环境资源等。“过程-结果”能力主要体现为职能能力,具体包括日常监督检查、产品抽验、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处理、应急、信息管理、宣传、培训及科研等。执法人员对33项素质能力选项的重要性排序,前5位的是:法律法规、执法文书使用、证据意识和收集能力、专业知识能力、依法行政意识。此5项素质能力为执法人员必备的能力核心要素。5项能力核心要素中,除了依法行政意识自评分(5分制)为4.09分,其余4项自评分均在3.7-3.9分之间,说明执法人员的核心素质能力方面尚有待提高。利用因子分析方法对素质因子进行提取,得到5个“公因子”,分别为:形象意识、辅助能力、现场应对能力、品格特征和执法知识能力,这5项能力为决定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的主要指标。2.监管体制对执法能力的影响美国FDA药品监管体制模式高效科学,重视执法能力建设,值得借鉴。我国药监系统取消垂直管理后,给执法能力建设带来一些不利影响。突出表现在分级管理后,基层的财政拨款数量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经费不足成为制约执法能力建设的瓶颈。药品稽查体系管理层次较多,不利于管理效率的提高。机构职权独立性不强,职能职权发挥受限,影响了稽查系统上下联动和整体效能的发挥。稽查机构职能定位不清,上下级之间职权划分不明,执法与日常监管关系不理顺。3.执法机构和网络建设情况稽查机构建设不规范,缺乏全国性的建设指导意见。机构模式不统一,基层机构的级别相对较低,部分人员未参照公务员管理,与所承担的行政职能不相称。基层执法网络不健全,44.2%的乡镇(街道)成立了药品执法机构,65.60%的村(社区)有专门人员。机构建设不完善,聘用人员占较大比例,人员综合素质能力达不到执法要求,影响了可持续发展能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运行欠佳的首要原因是经费投入缺乏长效机制,根本原因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够。4.人力资源情况一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问题较为突出,超过90%的机构人力资源不足,近1/3的严重不足。全省市级和县级机构共有执法人员编制数约3243名,每万人口编制数约为0.35名。实有执法人员2460名,每个机构平均17.70名,其中,药品稽查人员有3.89名,仅相当于1-2个执法小组。基层执法队伍较年轻化,但学历层次相对偏低,人才专业化程度低,药学和法律等专业人才紧缺,具有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缺乏。执法人员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和文书写作掌握的较好,对药品识假知识、调查取证技术及药品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综合素质能力有待提高。培训力度不够,培训内容没有突出执法实务,培训模式有待创新。5.经费保障情况稽查机构经费收入大部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返还款约占收入总额的1/4强,说明财政返还款是执法机构的重要经费来源。经费支出中,基本支出占支出总额的89.89%,项目支出比例相对较少,投资类项目支出仅占1.41%,说明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占机构经费支出的绝大部分。投资类项目比例非常小,办公场所建设和车辆、设备等购置经费受到限制,成为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机构财政拨款收入占支出比例为84.42%,说明仅靠财政拨款不能满足稽查机构经费需求,需要加大财政拨款额度。6.基础设施、执法装备情况全省具有独立办公场所的机构占机构总数的79.70%,其中,只有16.53%的为产权房。办公设备总体配备率为57.42%,实际需要4325台,缺口比例为48.39%。网络设备配备率仅有33.81%,稽查信息平台系统配备率仅为15.83%。全省各类执法用车总体配备率为39.98%,取证装备总体配备率为25.67%。越往基层,资源配备缺口相对较大。根据标准需求与实际需求的对比,现行的2005-2010版《执法装备标准》实际应用中,执法小组以4人计算为宜,有的执法装备标准需要修订。7.机构履行职能情况机构日常监督检查、产品抽验、案件查办等职能开展情况较好,投诉举报、应急、信息管理、培训及科研工作职能有待加强。8.执法机构的相对效率总体上,约2/3的基层机构相对效率为DEA无效,县级机构DEA无效的比例明显多于市级。对低效率机构投入指标的理想值分析发现,93个稽查机构的执法资源投入可降低比例约为50%,说明这些稽查机构执法资源投入过剩、产出不足,存在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程度不高的问题。结论与建议主要结论:1.药监系统取消垂直管理后对执法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财政拨款不足成为制约执法能力建设的瓶颈;辖区上下级联动效率降低,执法整体优势减弱。2.稽查机构能力核心要素包括制度资源、组织资源、人力资源、财力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环境资源及职能能力。3.稽查机构建设不规范,职能定位不清,职权独立性不强,职能职权发挥受限,影响系统整体执法效率。基层网络建设投入不足,网络尚不健全,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4.执法人力资源数量不足,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培训需要加强。机构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缺口较大。5.执法人员能力核心要素为法律法规、执法文书正确使用、证据意识和收集能力、专业知识能力、依法行政意识5项。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可归纳为形象意识、辅助能力、现场应对能力、品格特征和执法知识能力5项。6.稽查机构日常监督检查、产品抽验、案件查办等职能开展情况较好,投诉举报、应急、信息管理、培训及科研工作职能有待加强。多数机构相对效率较低,资源利用不足。建议:1.在现有体制下,稽查机构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消减分级管理带来的不利影响,全面提升执法能力。2.从国家层面出台稽查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加强基层机构建设,提高机构规格和人员待遇,形成全国统一规范的稽查体系。3.注重机构职能建设,通过考核、奖励、督导等机制,强化职能职权,打造执法上下联动、区域稽查“一盘棋”的格局。4.健全农村和社区基层执法网络,实现药品安全全方位监管,无缝隙覆盖。5.加大人力资源建设力度,按每万常住人口配备1-1.5名执法人员的比例充实执法力量。强化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核心能力。6.建立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并积极争取项目经费,以项目促能力,推动机构基础设施建设。7.加强机构运行机制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创新与不足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首次对我国药品执法机构体系和能力建设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研究结果可为加强全国药品稽查体系建设提供参考依据,具体为:1.研究角度方面,从执法能力的视角,以药品稽查体系建设现状研究为主线,分析能力现状和需求,对于提高稽查机构能力、保障药品安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2.研究内容和方法方面,综合运用管理理论,从体制、体系;组织、职能;机构、个体;内部条件、外部环境等多维度,采取定性定量有机结合,相互印证,多重论证,全面分析执法能力现状。首次利用DEA分析法对药品执法机构进行效率评价。首次对药品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核心要素进行实证研究。3.研究结果方面,基层药品稽查体系的一手基础调查资料,为全面了解基层执法现状提供了客观依据。对能力建设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综合提出加强能力建设的策略,为深化体制改革、提高药品执法能力提供参考。本研究的不足之处与研究展望:1.研究内容方面,因研究精力所限,未对稽查机构人力、设备等资源配置标准进行精细研究,对能力建设的评价指标有待深入探讨,以更好地指导实践。2.研究结果方面,近年来药监系统改革频繁,本研究提出的有关能力建设的策略建议,有待结合正在进行的新一轮改革进行检验、修订。
二、垂直体制下强化工商所监管执法职能的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垂直体制下强化工商所监管执法职能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乡镇执法权配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依据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乡镇政府职能研究综述 |
二、乡镇执法改革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进路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我国乡镇政府执法供给的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乡镇政府执法供给的现状 |
一、乡镇职能设置的立法情况 |
二、乡镇权力配置的立法情况 |
第二节 我国乡镇政府执法供给的问题 |
一、职能定位不清 |
二、执法依据不足 |
第三章 乡镇执法权配置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乡镇执法权配置的逻辑起点 |
一、乡镇政府职能的逻辑分析 |
二、乡镇政府职能的经验分析 |
三、乡镇政府职能的实证分析 |
四、乡镇政府职能的定位分析 |
第二节 乡镇执法权配置的基本理论 |
一、乡镇执法权的法律性质 |
二、乡镇执法权的配置依据 |
三、乡镇执法权的法律来源 |
四、乡镇执法权的运行模式 |
第四章 我国乡镇执法权配置的可行路径与完善建议 |
第一节 我国乡镇执法权配置的可行路径 |
一、权力下放的障碍与可行路径 |
二、机构设置的障碍与可行路径 |
第二节 我国乡镇执法权配置的完善建议 |
一、完善乡镇执法权配置规范 |
二、完善乡镇执法机构的设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2)新时期完善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管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动态与评析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创新点与难点 |
2 市场监管内涵及理论基础概述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2 市场监管的理论基础 |
3 泉山区市场监管现状 |
3.1 泉山区市场监管现状考察 |
3.2 泉山区市场监管基本情况 |
3.3 泉山区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
4 泉山区市场监管面临困难的原因分析 |
4.1 监管人员结构失衡 |
4.2 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工作机制尚未厘清 |
4.3 政府部门之间职能有交叉 |
5 国内外市场监管的经验与借鉴 |
5.1 国内市场监管改革及经验借鉴 |
5.2 国外市场监管经验借鉴 |
6 泉山区完善市场监管对策和建议 |
6.1 多重手段解决人员紧缺难题 |
6.2 信息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
6.3 理顺不同层级市场监管事权 |
6.4 建设法治政府规范职能运行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3)X县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问题及其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
1.2.1 国外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研究动态综述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框架 |
1.3.2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2章 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的理论依据和研究 |
2.1 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的理论依据 |
2.1.1 市场监管 |
2.1.2 服务型政府 |
2.1.3 公共治理理论 |
2.1.4 商事登记制度 |
2.2 国内外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进程 |
2.2.1 国内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进程 |
2.2.2 美国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进程 |
2.3 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的意义 |
第3章 X县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的进程及效果分析 |
3.1 X县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 |
3.1.1 X县机构改革前的监管情况 |
3.1.2 X县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的进程 |
3.2 改革后的成效分析 |
3.2.1 行政成本减少 |
3.2.2 行政审批优化 |
3.2.3 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
3.2.4 消费维权力度提高 |
3.2.5 商标品牌服务进一步优化 |
3.3 改革后出现的问题分析 |
3.3.1 改革后机构融合的问题 |
3.3.2 改革后监管模式的问题 |
3.3.3 改革后部门服务的问题 |
3.3.4 改革后行政效能的问题 |
3.3.5 改革后市场主体的问题 |
3.4 成因分析 |
3.4.1 队伍建设弱化 |
3.4.2 培训体制不完善 |
3.4.3 监管模式及理念尚未转变 |
3.4.4 属地管理和监管边界不完善 |
3.4.5 信息化建设不够 |
3.4.6 市场主体自身意识不强 |
3.4.7 社会共治暂未建立 |
第4章 国内外市场监管经验借鉴 |
4.1 美国市场监管经验 |
4.2 深圳市市场监管经验 |
4.3 经验启示 |
第5章 X县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优化研究 |
5.1 优化机构和人员 |
5.2 转变监管思想 |
5.2.1 改革培训形式 |
5.2.2 提高风险防控 |
5.3 建立新型日常监管模式 |
5.3.1 网格化监管 |
5.3.2 以四个领域为监管重点 |
5.4 地方政府部门协同监管 |
5.5 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 |
5.6 推进县级协同共治模式 |
5.6.1 强化市场主体自律 |
5.6.2 建立社会共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的偏差研究 ——以L市工商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价值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1.5 创新点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基本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基层执法公务员 |
2.1.2 绩效问责 |
2.1.3 绩效问责偏差 |
2.2 理论基础 |
2.2.1 街头官僚理论 |
2.2.2 绩效管理理论 |
2.2.3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第三章 L市工商局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的实践 |
3.1 公务员绩效问责的实践概况 |
3.2 L市工商局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的实践概况 |
3.2.1 L市工商局绩效问责制的实施背景和过程 |
3.2.2 L市工商局绩效问责实践成效 |
第四章 L市工商局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偏差的现状分析 |
4.1 绩效问责主体偏差 |
4.1.1 同体问责主导和异体问责缺失 |
4.1.2 问责动力不足 |
4.2 绩效问责客体偏差 |
4.2.1 部门与个人权责不清 |
4.2.2 多任务协作下责任归因困难 |
4.3 绩效问责依据偏差 |
4.3.1 绩效评价指标异化 |
4.3.2 绩效信息的信度和效度缺失 |
4.4 绩效问责程序偏差 |
4.4.1 评估与问责匹配性弱 |
4.4.2 选择性执行 |
4.4.3 绩效信息封闭化 |
4.4.4 绩效评估与问责程序不规范 |
4.5 绩效问责效用偏差 |
4.5.1 问责效果的滞后性 |
4.5.2 价值目标置换 |
4.5.3 绩效悖论 |
第五章 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偏差产生的原因分析 |
5.1 绩效问责理念滞后 |
5.1.1 问责文化滞后 |
5.1.2 问责制度“路径依赖” |
5.1.3 多元协同共治理念缺失 |
5.2 绩效问责制度不健全 |
5.2.1 绩效问责缺乏配套制度 |
5.2.2 绩效责任指标设计不科学 |
5.2.3 绩效评估反馈有效性不足 |
5.2.4 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滞后 |
5.3 问责行政环境缺乏 |
5.3.1 街头官僚的“自利性” |
5.3.2 “非自愿”关系构成影响 |
5.3.3 公共资源供给的紧缺性 |
5.3.4 多元冲突导致规则依赖 |
5.4 问责机制自身限制 |
5.4.1 压力型体制的大环境 |
5.4.2 集体决策体制的归因困难 |
5.4.3 基层执法活动特性制约绩效问责的适用范围 |
第六章 优化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的策略 |
6.1 积极培育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的行政生态 |
6.1.1 培育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的法律政策环境 |
6.1.2 培育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的文化环境 |
6.1.3 培育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的伦理道德 |
6.2 建立健全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的制度保障 |
6.2.1 构建绩效问责多元主体参与机制 |
6.2.2 健全绩效问责信息公开制度 |
6.2.3 完善绩效问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
6.3 完善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的操作技术 |
6.3.1 优化绩效问责的指标体系 |
6.3.2 规范绩效问责的工作流程 |
6.3.3 整合各政府管理系统 |
6.4 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
6.4.1 构建公平合理的基层公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
6.4.2 探索建立优胜劣汰的公务员激励机制 |
6.4.3 绩效管理引入“痕迹化”管理模式 |
6.4.4 完善公务员绩效问责救济制度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基层环保执法的运行逻辑 ——以橙县乡村企业污染监管执法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回顾与评述 |
三、概念界定与分析框架 |
四、研究方法与田野工作 |
五、本文章节安排 |
第一章 乡村企业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及其执行体制 |
第一节 环保立法的基本概况 |
第二节 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实施的组织机构 |
一、现行环境法律体系规定的执法部门 |
二、环保部门的组织机构及其管理体制 |
第三节 乡村企业污染监管的执法体制 |
一、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
二、基层环保执法权的配置结构 |
三、乡村企业污染监管执法中的“条”和“块” |
第二章 环保执法的社会基础 |
第一节 矿山企业的环境污染 |
一、“矿业大镇” |
二、盛朝矿业公司 |
三、恒久矿业公司 |
四、“被污染包围的村庄” |
第二节 村庄不同主体的差异化认知 |
一、污染受害不同 |
二、农民环境利益分化 |
第三节 基层环保执法的村庄语境 |
一、农民的弱组织性 |
二、自利的村干部 |
三、上访的集体行动困境 |
第三章 环保执法的技术依赖及其后果 |
第一节 污染认定的技术标准 |
第二节 技术理性与生活理性之间的冲突 |
第三节 环保执法的技术支配形式 |
一、权威支配:污染认定的技术权力 |
二、话语支配:污染识别的专业知识 |
三、信息支配:污染信息的非开放性 |
第四节 技术支配的后果 |
一、技术权力支配排斥农民参与 |
二、象征性补偿代替法律监管 |
第四章 县级环保部门“以罚代管”的制度逻辑 |
第一节 乡村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及其基本特性 |
一、乡村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
二、环境违法行为的基本特性 |
第二节 基层环保执法的组织环境和“以罚代管”策略 |
一、组织内部执行力不足 |
二、组织之间的关系制约 |
三、“以罚代管”的执法策略 |
第三节 “以罚代管”的生成机制 |
一、政商关系的嵌入 |
二、企业与执法者的合作博弈 |
第四节 “以罚代管”的社会后果 |
一、污染问题得不到精准治理 |
二、执法目标的消解 |
第五章 乡镇政府环境监管中的模糊性治理 |
第一节 环境上访的属地管理 |
一、农民环境上访 |
二、乡镇政府模糊性应对 |
第二节 环境监管中的模糊性因素和策略选择 |
一、乡镇履职中的模糊性因素 |
二、模糊性治理的实践 |
第三节 模糊性治理的结构动因 |
一、发展与稳定的双重考核体制 |
二、权力-利益关系网络 |
三、属地监管的“悬浮” |
第四节 模糊性治理对环保法律目标的消解 |
第六章 中央环保督察背景下地方政府的组织应对 |
第一节 环保执法的专项行动与环保督察 |
一、环保执法的专项行动 |
二、环保督察 |
三、中央环保督察的组织机制和目标 |
第二节 中央环保督察的政治压力传导 |
一、自上而下的组织动员与自下而上的群众信访 |
二、政治压力传导的形式 |
三、地方政府应对的组织机构 |
第三节 “一切为了通过”:政治高压下乡村企业污染的运动式治理 |
一、领导注意力传递 |
二、执法力量整合 |
三、责任倒逼机制 |
第四节 环保督察的治理限度 |
一、中央难以监督地方环境治理效果 |
二、地方临时性应对而非整体性治理 |
结语 |
一、基层环保执法的实践样态 |
二、执法目标偏离与适度矫正 |
三、基层环保执法的政治逻辑 |
四、基层环保执法的弹性体制结构与改革挑战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一 调研访谈人员名单 |
附录二 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及档案资料 |
附录三 全国部分乡村企业污染案例(2008-2018) |
致谢 |
(6)当代中国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缘起与中心主题 |
二、概念说明与文献回顾 |
三、研究方法 |
四、田野调查与章节安排 |
第一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能力理论 |
一、国外学者的国家能力理论 |
二、国内学者的国家能力理论 |
第二节 科层理论 |
一、韦伯的理性官僚制 |
二、科层制的负功能 |
三、官僚最大化理论 |
四、中国的党政体制 |
第三节 理论启示与分析维度 |
一、理论启示 |
二、分析维度 |
第二章 执法权配置局限及其克服 |
第一节 执法权配置的现状与局限 |
一、执法权配置的现状 |
二、执法权配置影响常规执法效度 |
第二节 作为应对策略的执法权调控 |
一、联合执法模式 |
二、综合执法模式 |
三、综合治理模式 |
第三节 执法权调控模式的机制分析 |
一、执法权调控的原因 |
二、执法权的调控手段 |
三、执法权调控的体制基础 |
第四节 党政体制对执法能力的加强 |
第三章 执法队伍的组织困境及其应对 |
第一节 执法队伍的组织困境 |
第二节 执法部门的应对措施 |
一、行政执法人员及其组织 |
二、行政辅助人员及其组织 |
三、协助行政人员及其组织 |
第三节 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及其内涵 |
一、科层理论中的“专业化”及其反思 |
二、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及其内涵 |
第四节 执法队伍的建设方向 |
第四章 执法的财政保障困境及其应对 |
第一节 执法的财政保障困境 |
第二节 基层政府的应对措施及其运行机制 |
一、基层政府的应对措施 |
二、应对措施的运行机制 |
第三节 执法财政保障的制约因素 |
一、经济水平决定保障能力 |
二、财政体制限制财政自主性 |
三、晋升锦标赛体制影响支出选择 |
第四节 加强执法财政保障的两条进路 |
第五章 执法的“目标替代”困境及其破解 |
第一节 “目标替代”的三种类型 |
一、体制压力替代法律规则 |
二、部门利益替代法律规则 |
三、体制激励替代法律规则 |
第二节 “目标替代”的生成机制 |
一、“体制压力替代法律”的生成机制 |
二、“部门利益替代法律”的生成机制 |
三、“体制激励替代法律”的生成机制 |
第三节 “目标替代”的体制根源 |
一、科层组织的自主性 |
二、科层组织的层级结构 |
三、科层组织的分工结构 |
第四节 “目标替代”的后果及其破解 |
一、“目标替代”消解依法行政 |
二、通过作风建设强化依法行政 |
第六章 执法互动的困境及其出路 |
第一节 执法互动的三种模式 |
一、压制型模式 |
二、俘获型模式 |
三、妥协型模式 |
第二节 执法互动模式的生成机制 |
一、压制型模式的生成机制 |
二、俘获型模式的生成机制 |
三、妥协型模式的生成机制 |
第三节 执法互动模式的生成空间 |
一、模糊的“委托-代理”结构 |
二、多元化的利益格局 |
三、灵活变通的执行传统 |
四、结果导向的激励结构 |
第四节 迈向回应型的执法互动模式 |
结论 |
一、基层行政执法体制的适应性 |
二、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的结构 |
三、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的制度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7)顺德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论文背景与意义 |
1.1.1 论文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顺德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理论分析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大部门体制 |
2.1.2 市场监管 |
2.1.3 行政执法体制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 |
2.2 整体性治理理论及启示 |
2.2.1 整体性治理基本内涵 |
2.2.2 当前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的整体性治理困局 |
2.2.3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契合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做法与成效 |
3.1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历程 |
3.2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特点 |
3.3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效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问题分析 |
4.1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
4.1.1 上下层级衔接不顺畅 |
4.1.2 行政流程再造不顺畅 |
4.1.3 法律衔接有待完善 |
4.1.4 商事制度改革加大了市场监管难度 |
4.2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行政执法职能整合不科学 |
4.2.2 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升 |
4.2.3 镇街监管力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
4.2.4 改革的协同性不够 |
4.2.5 执法人员素质与综合执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深化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对策 |
5.1 深化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背景分析 |
5.2 深化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
5.2.1 协同监管原则 |
5.2.2 成本原则 |
5.2.3 共治监管原则 |
5.2.4 市场导向原则 |
5.2.5 法治监管原则 |
5.3 深化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建议 |
5.3.1 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科学整合职能 |
5.3.2 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
5.3.3 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加强镇街执法能力 |
5.3.4 构建社会共治新机制,完善协同监管 |
5.3.5 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适应执法体制改革要求 |
5.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重庆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体制垂直化变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一、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二、重庆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体制的传统架构与事权维度 |
(一)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的基本架构 |
(二)环境保护的事权划分情况 |
三、重庆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一)环境保护责任难以有效落实 |
(二)环保执法存在被干预的情形 |
(三)环保督政体系未尽系统和完善 |
(四)环保机构队伍建设规范性不足 |
(五)环保经费保障有待加强 |
(六)乡镇未设置环保专责部门 |
四、环保机构实施垂直管理的组织基础与经验借鉴 |
(一)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变革的组织基础 |
(二)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变革的地方经验 |
(三)重庆市其他部门垂直化管理的实践 |
五、重庆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体制垂直化变革的策略建议 |
(一)重庆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化变革的基本原则 |
(二)重庆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化变革的重要举措 |
(三)重庆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化变革的体系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从刚性制度到柔性制度:基层执法困境的一个解释框架——以H大学城取缔黑作坊和流动摊贩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一) 个体层面:街头官僚理论的解释 |
(二) 组织层面:运动式治理理论的解释 |
(三) 制度层面:法律不完备理论的解释 |
(四) 各层面研究的比较 |
三、一个执法困境的分析框架 |
四、来自H大学城取缔黑作坊和流动摊贩的案例 |
(一) 制度层面:执法困境的产生 |
1.法律文本的规定 |
2.H大学城的社区环境 |
3.执法困境产生 |
(二) 组织层面:执法分工的形成 |
1.正式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
2.亚运会催生出街道食安办 |
3.流动摊贩被踹给城管 |
4.大学城黑作坊、流动摊贩执法分工形成 |
(三) 个体层面:各主体的执法策略 |
1.区中队商量着执法 |
2.食安办没有执法权的变通 |
变通一:配合执法 |
变通二:断水断电 |
变通三:路口拦截 |
3.城管对小摊贩的默认 |
(四) 联合执法:组织层面的联合应对个体层面执法的失效 |
1.事前信息搜集阶段:社会力量广泛动员 |
2.应急决策阶段:充分尊重主要领导意见 |
3.联合执法取缔阶段:各部门的临时职能组合 |
(五) 城管倡议的制度创新 |
1.城管的联合执法不灵 |
2.倡议“疏导区”的失败 |
3.街头上竖起了铁栅栏 |
五、总结与讨论 |
1.从刚性制度演化成柔性制度的过程总结 |
2.本研究的理论意义 |
(10)以执法能力为视角的药品稽查体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CONTENTS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 研究背景 |
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2.1 监管理论在药品监管中的应用 |
2.2 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研究现状 |
2.3 药品执法机制研究现状 |
2.4 药品执法能力建设研究现状 |
2.5 基层药品执法体系研究现状 |
2.6 药品执法人力资源研究现状 |
2.7 现有研究的局限性 |
3 研究目的 |
第二章 研究方法 |
1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1 研究内容 |
1.2 研究框架 |
2 研究对象 |
3 研究工具 |
4 资料来源及收集方法 |
4.1 文献复习 |
4.2 征询访谈 |
4.3 问卷调查 |
4.4 现场调查 |
5 资料分析方法 |
6 主要的研究方法 |
6.1 文献法和比较分析法 |
6.2 定性定量多重论证 |
6.3 专家咨询法 |
6.4 规范分析法 |
6.5 SWOT分析法 |
6.6 博弈分析和HACCP分析 |
7 技术路线 |
8 质量控制方法 |
9 重要概念与解释 |
第三章 理论基础 |
1 政府监管理论 |
2 科学监管理念 |
3 系统理论 |
4 结构-过程-结果原理 |
5 风险管理理论 |
6 组织理论 |
第四章 执法能力核心要素分析 |
1 分析思路 |
2 核心要素分析 |
2.1 “结构”能力 |
2.2 “过程-结果”能力 |
3 小结 |
附表 |
第五章 监管体制对执法能力的影响 |
1 美国药品监管体制的借鉴 |
1.1 美国药品监管体制的特点 |
1.2 FDA执法能力建设方面的优势 |
1.3 FDA模式的借鉴 |
2 我国药品监管体制的特点 |
2.1 国内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模式 |
2.2 我国药品监管体制的变革 |
3 药监系统取消垂直管理的利弊分析 |
3.1 取消垂直管理对系统整体优势的影响 |
3.2 取消垂直管理对属地横向联系的影响 |
3.3 取消垂直管理对经费保障的影响 |
3.4 取消垂直管理对执法工作的影响 |
4 小结 |
第六章 药品稽查体系建设现状研究 |
1 药品稽查体系的组织结构和职权结构 |
1.1 药品稽查体系的组织结构 |
1.2 药品稽查体系的职权结构 |
1.3 药品稽查职权体系存在的问题 |
2 稽查机构建设情况 |
2.1 国家级稽查机构建设情况 |
2.2 省级稽查机构建设情况 |
2.3 省级以下稽查机构建设情况 |
3 机构人力资源分析 |
3.1 机构人力资源基本情况 |
3.2 人力资源需求分析 |
3.3 药品执法人力资源基本情况 |
3.4 药品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分析 |
3.5 药品执法人员知识结构分析 |
3.6 药品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
4 机构筹资情况分析 |
4.1 收入构成情况分析 |
4.2 支出构成情况分析 |
4.3 收支情况分析 |
4.4 固定资产情况分析 |
4.5 经费保障情况定性分析 |
5 机构执法装备分析 |
5.1 执法车辆配备和需求情况 |
5.2 取证工具配备和需求情况 |
5.3 办公业务用房、设备配备和需求情况 |
5.4 网络设备配备和需求情况 |
5.5 《执法装备标准》应用有关问题的分析 |
5.6 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定性分析 |
6 小结 |
第七章 机构职能能力分析 |
1 日常监督检查能力 |
2 产品抽验能力 |
3 案件查处能力 |
4 投诉举报处理能力 |
5 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
6 信息管理能力 |
7 宣传、培训与科研能力 |
8 内部督察能力 |
9 小结 |
第八章 机构执法效率分析研究 |
1 投入产出指标的筛选 |
2 相对效率分析 |
3 规模效益分析 |
4 投入理想值分析 |
5 小结 |
第九章 执法能力建设SWOT分析 |
1 内部环境的优势、劣势 |
2 外部环境的机会、威胁 |
3 基于SWOT的策略 |
4 小结 |
第十章 讨论 |
第十一章 结论与建议 |
1 结论 |
2 建议 |
3 创新与不足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垂直体制下强化工商所监管执法职能的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乡镇执法权配置研究[D]. 何典.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2]新时期完善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管的研究[D]. 张凤.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3]X县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问题及其优化研究[D]. 骆莹莹. 湖南大学, 2019(05)
- [4]基层执法公务员绩效问责的偏差研究 ——以L市工商局为例[D]. 黄莹. 广西大学, 2019(01)
- [5]基层环保执法的运行逻辑 ——以橙县乡村企业污染监管执法为例[D]. 王裕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6]当代中国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研究[D]. 李梦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7]顺德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D]. 许向昕.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8]重庆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体制垂直化变革研究[D]. 陈俊桦.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9]从刚性制度到柔性制度:基层执法困境的一个解释框架——以H大学城取缔黑作坊和流动摊贩为例[A]. 赵金旭. 第九届珞珈国是论坛论文集, 2015
- [10]以执法能力为视角的药品稽查体系建设研究[D]. 吴晓明. 山东大学, 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