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洛克的教育思想论文

约翰洛克的教育思想论文

问:洛克的家庭教育思想是什么?
  1. 答:洛克认为,父母教育子女的权力来自于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他们有义务要在儿童没有长成的期间管教他们”。进而,洛克认为,父母权力也是一种工具性权力:“儿女所需要的和父母应该做的,是培养儿女的心智并管理他们还在无知的嫌陆未成年期间的行动,直到理性取而代之并解除他们的辛苦为止。”
    洛克在教育子女时,又重新世兄强调了父母的权威,是因为洛克潜在的承认,孩子也是一个充满了各种欲望且缺乏理性的个体,如果没有父母的权威当做节制和教育的工具,孩子无法成长为一个有理性且能遵守自然法则的自由社会的合格公民。
    洛克并不认为父母的权威是无限的
    他认为父母的权力也是一种工具性权力,而非目的性权力,旨在培养孩子的理性与德行,除此之外无其他目的。洛克在《政府论下》中认为:“但是能有什么理由把父母对子女的这种管教责任引申成为父亲的一种绝对的、专横的统辖权呢。
    他的权力至多只能采用他认为最有芹返顷效的管教方式……应该尊崇、敬礼、感恩和帮助是一回事;要求绝对的服从和屈从是另一回事。”也就是说,家人之间的情是情,理是理;父母有教育子女的权力,但是这并不能成为父母要求子女绝对服从的理由。
  2. 答:约翰·洛克是英国17世纪著名的哲学家、政治家、教育家,他提出的家庭教育思想较为全面、系统,对后世影响极大。深入研究洛克的家庭教育思想必定会为我国今天的家庭教育带来一些有益的启示。本文分析了洛克所生活的17世纪英国家庭的基本状况,发现17世纪的英国家庭是“父权制”占主导地位的家庭关系,这样的家庭关系是君主专制得以维继的原因之一。洛克以反对“父权制”为切口反对君主专制,倡导通过限制家庭中的父权来限制君权。笔者基于洛克本人的政治思想,从家庭的功能、家庭成员的关系、家庭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三个维度对洛克的家庭观进行探索。洛克家庭教育思想的基本主张是本文的重点章节。洛克家庭教育的目的在于为个体成为绅士和精英公民奠定基础。家庭教育具有重要作用,不仅优于学校教育促进个人成长,而且拆祥是个人进入政治社会的前提条件,这里体现了洛克教育思想与政治思想的联系,通过教育为政治社会培养人才。父母、家庭教师、单纯同一的环境是家庭教育必不可少的条件,因为“白板”一般的婴儿需要后天教育就需要有施教者,需要有一定的环境由外而内地塑造儿童。洛克家庭教育思想的内容比较全面,涉及家庭健康教育、家庭德行教育、家庭智力教育、家庭处世教育、家庭财产教育五个方面。在教迹磨育方法上,洛克主张慎奖惩、重自尊,重视父母的榜样作用,好学乐学、循序渐进,养成良好的习惯。通过探析洛克的家庭教育思想,也为我国今天的家庭教育带来一些有益的启示旅州搏。
  3. 答:《约翰·洛克的家庭教育》初版迄今已300年,约翰·洛克所倡导的家庭教育的法则,曾陪伴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培育了全球无数的青年才俊,成为每个西方家庭和学校不可或缺的教育宝典。洛克在本书中从德育、智育、身心健康、礼仪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教育观,他强调以人为本,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认为在教育中后天性的粗启圆因素重于先天性的因素,其中最强调的是品牌的培养,他说“培养德行的工作是世界上最有价值和最高尚的工作”,“人的品德越高就越容易取得其他一切成旁卜就”。约翰·洛克被誉为“培养绅士和淑女的教育家”,他的教育理念岩塌对后世影响深过错,已成为当代家庭教育的主流和标尺。《约翰·洛克的家庭教育》处处显露着作者超人的智慧,它就像一颗镶嵌在人类教育皇冠上的钻石,经过漫漫岁月的擦拭和洗礼,历久弥新,散发出璀璨夺目的光彩。
问:洛克的思想主张
  1. 答:1、洛克的思想主张
    ①社会契约。
    ②保护人民的私有财产。(洛克语:风能进我的小茅屋,雨能进我的小茅屋,只有皇帝不宴答能进我的小茅屋。)
    ③赞成君主立宪制.
    晌孝慧④主张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处理外交事务的权利应该分属议会和君主。
    2、人物简介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年8月29日-1704年10月28日)是英国的哲学家。在知识论上,洛克与乔治·贝克莱、大卫·休谟三人被列为英国经验主义(British Empiricism)的代表人物,但他也在社会契约理论上做出重要贡献。他发展出了一套与托马斯·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不同的理论,主张政府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并且保障人民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时,其统治才有正当性。洛克相信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时,社会契约才会成立,如果缺乏了这种同意,慎搏那么人民便有推翻政府的权利。
  2. 答:1、洛克的思乎辩耐想主张
    ①社会契约。
    ②保护人民的私有财产。(洛克语:风能进我的小茅屋,灶族雨能进我的小茅屋,只有皇帝不能进我的小茅屋。)
    ③赞成君主立宪制.
    ④主张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处理外交事务的权利应该分属议会和君主。
    2、人物简介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年8月29日-1704年10月28日)是英国的哲学家。在知识论上,洛克与乔治·贝克莱、大卫岁春·休谟三人被列为英国经验主义(British Empiricism)的代表人物,但他也在社会契约理论上做出重要贡献。他发展出了一套与托马斯·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不同的理论,主张政府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并且保障人民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时,其统治才有正当性。洛克相信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时,社会契约才会成立,如果缺乏了这种同意,那么人民便有推翻政府的权利。
问:解释洛克理性教育的思想
  1. 答: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17世纪英国资产穗做皮阶级唯物主义胡扮的哲学家、政治思想家和教育思想家。在西方教育史上,作为思想巨子,洛克以其著名的教育著作《教育猜差漫话》而彪炳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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