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制定产品标准时应注意的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何思琪[1](2021)在《高中生物学“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践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健康,更是重要的社会问题,给我们带来了一系列的困扰与担忧。但目前我国中学教育中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有限,不能满足学生生活以及成长的需要。因此,基于高中生物学教学,开发和开展“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选修课程,除了能培养学生对食品安全知识方面的素养外,对培养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及其社会责任感也具有重要的实际价值和意义。本研究以食品安全与检疫为主题,结合学生生活实际,挖掘高中生物学相关课程资源,进行“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践,以期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发展学生健康生活素养,引导学生养成安全饮食的行为习惯、了解我国食品安全检疫流程,同时,能够向身边的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感。研究以校本课程开发理论、食品安全与检疫科学知识以及国家课程标准作为指导,采用文献法、调查法、SWTO分析法、观察法、实验研究法等方法,展开了对“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开发、实施的研究。研究首先在昆明市某中学高二年级师生中展开调查,进行学校环境分析及学生需求分析,以此结果为依据确定了“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的课程目标。其次根据课程目标确定课程内容,制作课程讲义及教案。接下来以选修该课程的52名学生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多种教学方法实施该校本课程,并对校本课程进行了评价和反思。研究表明,“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不仅能够促进学生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发展学生健康生活素养,提升学生能力,还能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发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力推动学校特色校本课程的建设。
柳经纬[2](2021)在《论标准对法律发挥作用的规范基础》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标准对法律规范社会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建立在标准的规范性基础之上。《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原则》(GB/T1.1-2020)为我们认识标准的规范、分析标准的规范性进而解释标准对法律所起的作用提供了路径指引。通过标准的构成要素、标准的表达方式和标准的体系构成三个层面的分析,可以系统地阐释标准对于法律所起作用的规范基础。
刘步瑜,陈黎洪,唐宏刚,陶菲,曹广添,杨芸芸,杨慧娟[3](2020)在《中日西式香肠产品标准对比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西式香肠是一种广受消费者喜爱的现代化肉制品,因其方便食用、种类繁多、保质期长等特点,在我国有着可观的消费量与贸易利润,并远销日本,在日本的进口市场也有着较高占比。本文以我国和日本的西式香肠产品标准为研究对象,深入对比分析标准指标设立、关键指标数值、修订情况等方面的差异,我国标准在形式规定、关键指标、修订频率等方面较为滞后,建议构建我国西式香肠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我国西式香肠产品的各类要求及指标等,为我国标准制修订工作和西式香肠国际贸易提供参考。
赵阳[4](2020)在《食品工业英语术语特征与翻译方法 ——《食品工业审核》(节选)翻译实践报告》文中研究说明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引起人们关注,对食品企业和工厂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本翻译实践报告的翻译素材选自Mike Dillon和Chris Griffith共同编着的《食品工业审核》一书,该书从多个角度介绍了食品工业中的审核体系、审核原则、审核程序及未来发展方向,在语言上具有专业性强、术语较多等特点。本文结合《食品工业审核》翻译过程中的具体实例,探讨了食品工业术语特点及翻译方法。本报告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介绍了翻译任务、翻译文本信息、使用的翻译工具以及翻译过程设计方案;第二部分概述食品工业术语,给出术语定义,归纳了该领域术语特点,并将翻译过程中遇到的术语整理分类;第三部分介绍了食品工业术语的翻译方法,并进行案例分析;最后一部分总结了翻译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注意事项。笔者经过此次翻译实践,对食品工业领域术语翻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希望为食品领域科技文本翻译提供一定借鉴。
教育部[5](2020)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教材[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课程体系,我部组织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思想政治、语文、
王韬惠[6](2020)在《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转基因食品在不断融入公众生活的同时,随之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其中主要是关于转基因食品风险的考量:转基因食品是否存在风险,是否会危害人体健康?这些疑问随着转基因食品的流通和发展而逐渐发酵,引发人们的思考,同时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与否的争论也从未停歇。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迫切要求我们从法律层面入手,探求一条规制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有效法律途径。本文主要从法律层面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进行剖析,通过分析转基因食品的发生原理以及分类,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性因素,结合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现状,包括立法现状、监管机构、以及风险管理体系等,针对现存制度上的缺陷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试图建立覆盖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的系统的风险监管法律规制体系,探讨可以有效规制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途径。本文第一章主要内容为内涵和风险性分析,梳理了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以及相关的法理依据;第二章重点分析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现状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围绕美国和欧盟转基因食品风险法律监管体系,比较二者在风险规制法律结构方面的差异,试图为我国提供有益的借鉴;第四章针对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并以期在完善配套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动态的、全程的风险监管法律体系。
戚晓燕[7](2019)在《云南省食品添加剂使用与安全监管研究》文中认为近些年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是对职能部门执政管理能力的严峻考验,而其中有一些食品安全问题是由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引起的。食品安全的很多问题固然与我国食品工业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许多方面仍不完善有关,但政府的监管没有完全落到实处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论文详细阐述了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发展历程、食品添加剂管理的法规与标准,简述了美国、日本、欧盟有关食品添加剂及其管理的相关法规。以云南省2016年食品安全国抽数据为样本,分析了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安全检测中的结果。研究表明:与食品添加剂有关的不合格项目,超剂量使用是主要的因素,其次是超范围使用;在添加剂种类方面,防腐剂和甜味剂问题较严重,其次是着色剂(色素),膨松剂、漂白剂和抗氧化剂。这一结果揭示了添加剂问题的普遍性,监管部门应高度重视食品添加剂监管。从完善我国食品添加剂监管体系,提高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有效性出发,结合云南省2016年食品安全国抽数据,对云南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与监管状况展开问题研究,从中概括出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监管食品添加剂使用中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法律法规存在缺陷,缺乏对食品添加剂法律法规的体系化建设;安全标准体系存在缺陷,GB2760不完善,有些产品标准指标不全;政府监管能力不足;社会监管力量参与度不高,行业协会没有发挥好引导与监督作用;企业检测能力及诚信守法意识不强。针对管理中的存在问题与不足,论文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包括:健全食品添加剂安全法规体系,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建设;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提升监管效能;加强食品添加剂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育使用者的社会责任感;引入并发挥第三方组织专业、高效的作用;建立食品添加剂风险预警机制。
李昱良[8](2019)在《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研究》文中提出作为填平性赔偿责任的有益补充,惩罚性赔偿嫁接了公法与私法之间桥梁。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经济法视域内的相关法规进行研究,并运用了比较分析法、文献综述法、个案研究法、引证法等研究方法,以解决在何种适用条件下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违约惩罚性赔偿和侵权惩罚性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有何不同,以及适用主体争议、主观要件争议、电商法领域适用可行性争议等问题。当满足以故意为主观要件,以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受害者权益的具有违法性和可谴责性行为为客观要件,以实际损失与精神损失为损害后果,且行为人的不法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四要件同时成立时,才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对违约惩罚性赔偿主观要件应进行适度的限制,即限定为恶意、欺诈的故意等几种特殊的违约情况,在能够鼓励交易保证意思自治的同时,兼顾各方利益;违约惩罚性赔偿的损害后果要求受害人遭受了不法经营者恶意违约发生了实际损失,即使未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仍可适用违约惩罚性赔偿,而侵权惩罚性赔偿则强调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损害后果,包括精神损害。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主体条件应当限定为消费者,对职业索赔者定性应为特殊的购买者,而非消费者。在食品和药品领域领域例外地认定职业索赔者符合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主体条件,赋予职业索赔者在该领域内特定情形下进行索取惩罚性赔偿的权利;在非食品和药品领域应将职业索赔者排除于适用主体条件之外。对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条件应进行扩展,可将该制度纳入电商法领域的法律体系架构之中。通过对欺诈进行合理认定,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合理判断,对标签、说明书瑕疵责任的豁免进行认定等方式,厘清惩罚性赔偿的具体适用条件。
付凤鸣[9](2018)在《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防控机制研究》文中认为基于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理性化的要求,防控犯罪比惩罚犯罪更富有积极意义和实践价值。我国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以下简称“食品安全犯罪”)形势严峻,为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迫切需要建构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食品安全犯罪属于工业化时代的产物,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相关概念存在不少争议,理清相关概念的含义是构建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逻辑起点。在刑事司法中,应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食品概念作扩大解释。由此,食品安全犯罪中的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半成品、制作成品的动植物原料以及既是食物又是药品的物品。在社会治理层面,宜采用广义的食品安全概念,将食品安全作为一个整体社会问题进行统筹考虑;在法律治理层面,宜采用狭义的食品安全概念,主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来确定。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概念,在犯罪防控上宜采用广义的犯罪概念,在犯罪惩治上宜采用狭义的犯罪概念。食品安全犯罪防控体系包括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惩治,鉴于三者之优劣特征,宜强调安全监管为主的事中控制机制和法律制裁为主的事后惩治机制。转型时期与风险社会两大背景深刻地影响着食品安全犯罪生成与特征,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应当契合转型社会的机理构造,遵循风险防控的基本原则。根据现代管理学理论,在食品安全犯罪社会治理过程中,政府应当完成价值观念的转型、思维模式的转换和功能定位的转变,通过整合现有资源、优化政策行为、采用奖惩措施等方式提高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效率和管理效果。根据主流经济学理论,提高食品安全犯罪成本、减少犯罪收益、完善法律体系、落实法律责任、增进社会公正等都有助于减少食品安全犯罪。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主要由行政监管、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三部分组成,当前食品安全防控机制存在法律规范不健全、工作机制不顺畅两大方面缺陷。在行政监管方面,表现为相关法律规范不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监管机构职责分配不合理,部门间协调联络机制不完善,监管机关法律责任机制不完备。在行政处罚方面,食品安全行政罚则虽然较为全面地覆盖了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三个领域,但由于立法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导致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在刑事处罚方面,单一制立法模式和具体罪名罪刑结构的缺陷日益突出,公检法三机关办理食品安全犯罪面临的现实困境,削弱了刑事处罚的效果。域外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具有法律规范健全、处罚标准合理、实施机制顺畅等特征,对我国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完善具有借鉴意义。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应坚持预防为主和惩罚为辅、行政规制和刑事规制相结合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宏观思路,通过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强化指标监管机制来构建有效的监管机制。根据我国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域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应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和完善。在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方面,要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强化指标检查机制和落实HACCP制度。在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方面,通过扩大行政违法行为规制范围、明确行政违法行为的具体标准、引入执业禁止规范、灵活设置行政处罚幅度等来完善行政立法,通过明确执法职责、加强对执法者的监督和考核、落实执法保障措施等来完善行政处罚机制。在食品安全刑事处罚方面,立法上要进行立法模式调整,修改相关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司法上需要在公安侦查、检察监督和法院审判三个环节采取相关措施,提高刑事司法效果。在食品安全案件法律衔接方面,首先要扩大食品安全犯罪的主体范围,实现行政法和刑法中处罚对象的对接,明确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界限;其次要确立“刑事处罚优先”原则和“刑事先理”原则,提高执法主体的思想认识和专业素质;再次要明确食品监管渎职类犯罪的犯罪构成、提高刑事处罚的均衡性、强化食品监管渎职罪的量刑指导。
李冉[10](2018)在《盐水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订及销售卫生现状和品质研究》文中指出盐水鹅,扬州人俗称“老鹅”。近年来,随着人民越来越注重饮食,从基本的吃好,到发展为吃的安全与营养。作为淮扬菜的代表之一,盐水鹅的质量及营养开始受到各方人士重视,而同时为了淮扬菜发展需要,不少淮扬菜大师表示,要制订标准,具有重要的现实及长远意义。盐水鹅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从理化指标、污染物指标、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指标等方面制订。标准制订过程中,对国内外相关标准进行查询、收集及研究,接收专家学者及企业代表等建议,经反复修改及补充形成草案。盐水鹅多采用小作坊加工,以街头摊点方式销售。为更好地控制盐水鹅卫生状况,进一步加强盐水鹅卫生管理力度,盐水鹅摊点销售卫生状况需进行研究。研究散装盐水鹅在不同贮藏温度下品质特征的变化规律,是确保盐水鹅质量安全的前提。对不同贮藏温度下散装盐水鹅品质特性进行研究,可为散装盐水鹅贮藏、食用等问题提供理论支持。1盐水鹅理化指标的研究按照国标方法测定了 150批盐水鹅水分、蛋白质、脂肪及氯化钠指标。结果显示部分指标含量不符合GB/T 23586规定。2盐水鹅污染物指标的研究按照国标方法测定了 120批盐水鹅总砷、铅、镉、总汞及铬含量。结果显示盐水鹅污染物指标符合GB 2762规定。一方面预防污染物污染盐水鹅产品的同时,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污染物检测。3盐水鹅微生物指标的研究按照国标方法测定了 150批盐水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及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根据相关限量要求,非预包装盐水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合格率为70.83%、44.17%和97.50%;预包装盐水鹅微生物指标合格率均为100%。非预包装盐水鹅在加工、运输及流通等环节易受到污染,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非预包装盐水鹅微生物指标监督管理。4盐水鹅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指标的研究按照相关方法测定了 300批盐水鹅亚硝酸盐、山梨酸、柠檬黄、日落黄、氯霉素及罂粟壳含量。结果显示部分指标含量不符合GB2760要求。氯霉素检出1批、罂粟壳检出2批。5盐水鹅摊点销售卫生现状研究按照分层随机抽样方法,现场抽查盐水鹅摊点共204个。从业人员268人,持有效健康证217人,持证率80.97%。防蝇防尘等卫生设施完善的有204份,合格率76.12%。对摊点使用的刀具、盘、电子秤及砧板四种工具进行大肠菌群测定,合格率分别为39.44%、33.93%、29.81%及25.98%。随机抽取72批盐水鹅,盐水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合格率分别为68.06%、36.11%,致病菌检出1批。在实验研究基础上,提出盐水鹅摊点销售卫生警示,规范盐水鹅摊点销售卫生状况。6贮藏温度对盐水鹅品质的影响以散装盐水鹅为对象,研究其在4℃、25℃及35℃贮藏温度下感官、理化及微生物指标特征变化,对于当天加工制作,并在中午销售的盐水鹅,保存期限建议值为:35℃不超过8 h,25℃不超过20 h。另一方面根据实验研究,提出盐水鹅消费指南建议,指导人们健康食用盐水鹅。
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制定产品标准时应注意的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制定产品标准时应注意的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高中生物学“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新课改背景推动校本课程完善 |
1.1.2 社会背景:当下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 |
1.1.3 学校教育背景:素质教育背景注重培养学生能力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校本课程开发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2 食品安全与检疫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第二章 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开发理论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校本课程与校本课程开发 |
2.1.2 食品安全 |
2.1.3 食品检疫 |
2.2 理论基础 |
2.2.1 建构主义理论 |
2.2.2 最近发展区理论——维果斯基 |
2.2.3 目标模式——泰勒 |
2.2.4 过程模式——斯腾豪斯 |
2.2.5 实践模式——施瓦布 |
2.2.6 情境模式——斯基尔贝克 |
第三章 研究方案 |
3.1 校本课程开发原则 |
3.1.1 针对性原则 |
3.1.2 以学生为本 |
3.1.3 整体性和科学性相统一原则 |
3.1.4 可行性与发展性原则 |
3.1.5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法 |
3.2.2 调查法 |
3.2.3 实验研究法 |
3.2.4 SWOT分析法 |
3.3 研究工具 |
3.3.1 问卷 |
3.3.2 试卷 |
3.3.3 访谈提纲 |
3.3.4 量表 |
3.4 技术路线 |
第四章 校本课程开发 |
4.1 校本课程开发前的分析调查 |
4.1.1 学校环境分析 |
4.1.2 学生需求分析 |
4.2 “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的开发设计 |
4.2.1 课程目标的设置 |
4.2.1.1 校本课程课程目标设置的依据 |
4.1.2.2 课程目标的确定 |
4.2.2 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 |
4.2.2.1 内容选择原则 |
4.2.2.2 内容来源与组织 |
4.2.2.3 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的具体内容 |
第五章 校本课程的实施 |
5.1 实施方案(阶段计划) |
5.2 教学方法 |
5.2.1 演示法 |
5.2.2 讲授法 |
5.2.3 合作学习法 |
5.2.4 情境教学法 |
5.2.5 案例教学法 |
5.2.6 小组讨论法 |
5.3 课例分析 |
5.3.1 课例一:食品安全概述 |
5.3.2 课例二:食物中毒及其预防之野生菌中毒 |
5.3.3 课例三:最熟悉的陌生人——食品添加剂安全知识 |
第六章 “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的评价和结果分析 |
6.1 对校本课程本身的评价 |
6.2 对校本课程实施过程的评价 |
6.3 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评价 |
6.3.1 学生前测、后测成绩结果统计分析 |
6.3.2 学生课堂表现评价及结果分析 |
6.3.3 访谈结果分析 |
6.3.4 对学生课程实践活动成果的评价 |
第七章 “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研究结论与思考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1.1 促进学生发展 |
7.1.2 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提高 |
7.1.3 推动学校校本课程的发展建设 |
7.2 思考与讨论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调查问卷 |
附录 B 高中生物学“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讲义(节选) |
附录 C 校本课程“食品安全与检疫”具体内容及教学目标 |
附录 D “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本身开发评价量表 |
附录 E “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舌尖上的安全课堂教学评价表(教师) |
附录 F “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舌尖上的安全课堂教学评价表(学生) |
附录 G “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前测试卷 |
附录 H “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后测试卷 |
附录 I “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舌尖上的安全学生表现评价量表 |
附录 J 学生对课程的看法及收获剪影 |
附录 K 访谈提纲及记录 |
附录 L 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选修课“舌尖上的安全”课堂剪影 |
附录 M 学生“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手抄报实践情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2)论标准对法律发挥作用的规范基础(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标准的构成要素 |
二、标准的表达方式 |
三、标准的体系构成 |
结语 |
(3)中日西式香肠产品标准对比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西式香肠的定义及贸易现状 |
1.1 西式香肠的定义 |
1.2 中日西式香肠贸易概况 |
2 中日西式香肠产品标准概况 |
2.1 中国西式香肠产品标准 |
2.2 日本西式香肠产品标准 |
3 中日西式香肠产品标准对比分析 |
3.1 指标设立对比 |
3.2 关键指标对比 |
3.2.1 水分含量 |
3.2.2 增稠剂含量 |
3.2.3 原料肉要求 |
3.2.4 亚硝酸盐含量 |
3.3 标准制修订频率对比 |
4 对策及建议 |
4.1 完善西式香肠标准体系,推进西式香肠产品标准化工作 |
4.2 补充细化西式香肠产品的指标要求,全面覆盖现有产品 |
4.3 提高产品质量,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 |
5 结语 |
(4)食品工业英语术语特征与翻译方法 ——《食品工业审核》(节选)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翻译任务描述 |
1.1 翻译任务介绍 |
1.2 翻译文本描述 |
1.3 翻译工具介绍 |
1.3.1 纸质类资料 |
1.3.2 在线翻译工具 |
1.3.3 本地机辅翻译工具 |
1.4 翻译过程设计 |
第二章 食品工业英语术语与术语翻译 |
2.1 术语与术语翻译概述 |
2.2 食品工业英语术语特征 |
2.3 食品工业英语术语的分类 |
第三章 食品工业英语术语翻译方法及案例分析 |
3.1 已有规范译文的术语翻译方法及案例分析 |
3.1.1 查证法 |
3.1.2 移译法 |
3.2 尚无明确参考译文的术语翻译方法及案例分析 |
3.2.1 反向查证法 |
3.2.2 拆分重组法 |
3.2.3 平行文本对比法 |
3.2.4 多版本译文使用频率对比法 |
第四章 总结与讨论 |
4.1 食品工业英语术语翻译的难点问题 |
4.2 食品工业英语术语翻译的注意事项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术语表 |
附录二 《食品工业审核》1-4章原文及译文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6)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第一节 转基因食品概述 |
一、转基因食品的内涵 |
二、转基因食品发展现状 |
三、转基因食品安全 |
第二节 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特殊性 |
一、涉及法律如何应对科学不确定性的问题 |
二、“有罪推定”或“无罪推定” |
三、不确定风险要求特殊的法律规制模式 |
第三节 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一、保护公共利益的国家义务 |
二、市场调节的无序性 |
三、保护生命健康权 |
第二章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现状 |
第一节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现状 |
一、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规制立法现状 |
二、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
三、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规制法律结构 |
第二节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存在问题 |
二、多头监管 |
三、缺乏系统的风险监管体系 |
四、公众参与缺乏保障 |
第三章 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域外经验及启示 |
第一节 美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 |
一、规制理念 |
二、美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 |
三、监管机构 |
四、美国转基因食品安全规制法律结构 |
第二节 欧盟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 |
一、规制理念 |
二、欧盟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 |
三、监管机构 |
四、欧盟转基因食品安全规制法律结构 |
第三节 域外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启示 |
第四章 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完善对策 |
第一节 完善规制立法 |
一、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法律界定 |
二、进行专门立法 |
三、明确立法宗旨 |
四、确立风险预防原则 |
第二节 优化监管 |
第三节 完善风险监管体系 |
一、转基因食品上市前的风险监管 |
二、转基因食品上市后的风险监管 |
三、转基因食品上市后的具体监管措施 |
第四节 保障公众参与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云南省食品添加剂使用与安全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食品添加剂管理相关研究综述 |
1.2.1 我国食品添加剂监管的历史沿革 |
1.2.2 国外食品添加剂监管研究综述 |
1.2.3 国内食品添加剂监管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性 |
第二章 国内外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 |
2.1 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及分类 |
2.2 我国的食品添加剂监管法规 |
2.2.1 食品安全监管的含义和目的 |
2.2.2 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 |
2.2.3 重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
2.2.4 我国食品添加剂管理的发展过程 |
2.3 国外食品添加剂的安全监管体系 |
2.3.1 美国 |
2.3.2 日本 |
2.3.3 欧盟 |
第三章 云南食品添加剂使用与安全监管现状分析 |
3.1 云南省2016年食品安全国检抽检基本情况 |
3.2 云南省2016年食品国抽数据与同期国家数据对比 |
3.3 抽检不合格涉及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
3.3.1 食品添加剂不合格占比情况 |
3.3.2 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情况 |
3.3.3 不合格食品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及产品类别分析 |
3.3.4 几类不合格食品的不合格项目分析 |
3.3.5 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项目分析 |
3.4 食品添加剂使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
3.4.1 违法使用非法添加物 |
3.4.2 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
3.4.3 违反食品添加剂的标识规定 |
第四章 食品添加剂政府监管存在问题 |
4.1 法律法规存在缺陷 |
4.1.1 多为概括式规定,缺乏具体的监管标准与操作细则 |
4.1.2 违法处罚威慑力不足 |
4.1.3 立法布局不尽协调 |
4.2 安全标准体系存在缺陷 |
4.2.1 使用标准(GB2760)不完善 |
4.2.2 质量规格标准不全 |
4.2.3 标准制定过程中食品添加剂风险评估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有待提高 |
4.3 政府监管部门能力不足 |
4.3.1 监管模式有缺陷、多为事后监管 |
4.3.2 政府机构监管人员不足 |
4.3.3 基层检测能力不足 |
4.4 社会监管力量参与度不高 |
4.4.1 行业协会没有发挥行业引导与监督作用 |
4.4.2 媒体的一些夸大、虚假宣传导致自身公信力不高 |
4.4.3 消费者缺乏正确的食品添加剂知识及维权意识不强 |
4.5 企业检测能力及诚信守法意识不强 |
4.5.1 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弱 |
4.5.2 企业违法添加 |
第五章 加强监管有效性对策研究 |
5.1 整合完善食品添加剂安全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
5.2 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建设 |
5.2.1 严格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核 |
5.2.2 加强使用标准、产品标准、检测标准的制修订 |
5.3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提升监管能力 |
5.3.1 提升基层检测能力 |
5.3.2 增加监管人员配置,加强队伍建设 |
5.3.3 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 |
5.4 重视食品添加剂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
5.4.1 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 |
5.4.2 做好消费者相关知识普及及参与工作 |
5.5 培育食品添加剂使用者的社会责任感 |
5.5.1 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建立针对企业的政府监管部门联合评价系统 |
5.5.2 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及约束作用 |
5.6 引入并发挥第三方组织专业、高效的作用 |
5.7 建立食品添加剂风险预警机制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8)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的思路与研究的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2章 惩罚性赔偿的定位与作用 |
2.1 惩罚性赔偿的定位 |
2.1.1 惩罚性赔偿的概念 |
2.1.2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的法际定位 |
2.2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特征及作用 |
2.2.1 惩罚性赔偿的特征 |
2.2.2 惩罚性赔偿的作用 |
第3章 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惩罚性赔偿之适用评析 |
3.1 美国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现状评析 |
3.1.1 美国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 |
3.1.2 美国惩罚性赔偿的法定适用要件 |
3.1.3 美国惩罚性赔偿数额及标准条件 |
3.2 我国台湾地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现状评析 |
3.2.1 台湾地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 |
3.2.2 台湾地区惩罚性赔偿的法定适用要件 |
3.2.3 台湾地区惩罚性赔偿数额及标准条件 |
3.3 美国、我国台湾地区惩罚性赔偿适用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
第4章 我国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之理论建构 |
4.1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 |
4.1.1 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具体范围 |
4.1.2 经济法现有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合法性 |
4.1.3 经济法现有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合理性 |
4.1.4 经济法现有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经济学考量 |
4.2 惩罚性赔偿的法定适用要件 |
4.3 违约惩罚性赔偿与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的比较 |
4.3.1 主观要件的比较 |
4.3.2 损害后果的比较 |
4.3.3 《消法》第55条与《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适用的竞合 |
第5章 我国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的具体争议 |
5.1 惩罚性赔偿的主体条件争议 |
5.1.1 消费者的主体认定 |
5.1.2 职业索赔者的主体认定争议 |
5.1.3 对《食品药品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3条适用主体的解读 |
5.2 惩罚性赔偿的主观要件争议 |
5.2.1 “欺诈”的认定与适用 |
5.2.2 “重大过失”的排除适用 |
5.3 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其他相关争议 |
5.3.1 食品安全标准的判断 |
5.3.2 标签、说明书瑕疵责任的豁免 |
5.4 电商法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可行性争议 |
5.4.1 对《电子商务法》第42条的解读 |
5.4.2 对《电子商务法》第17条纳入惩罚性赔偿的可行性探讨 |
第6章 对我国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的完善建议 |
6.1 明确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主体条件 |
6.1.1 职业索赔者主体认定的司法建议 |
6.1.2 对惩罚性赔偿适用主体条件的补充 |
6.2 对“欺诈”主观适用要件的合理认定及适用 |
6.3 对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其他相关争议的明确与完善 |
6.3.1 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合理判断 |
6.3.2 对标签、说明书瑕疵责任豁免的认定 |
6.4 电商法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参考文献 |
后记 |
(9)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防控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缘起 |
二、选题的研究状况 |
三、写作思路 |
四、论证方法 |
五、重点难点 |
六、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及其防控的基本问题 |
第一节 食品安全犯罪的含义 |
一、食品与食品安全 |
二、食品安全犯罪的概念和范围 |
第二节 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
一、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现状 |
二、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特点 |
第三节 我国食品安全犯罪高发的原因及发展趋势 |
一、我国食品安全犯罪高发的原因 |
二、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发展趋势 |
第四节 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 |
一、犯罪防控与犯罪防控机制 |
二、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及其特殊性 |
第二章 建立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学理基础 |
第一节 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社会学基础 |
一、转型社会与食品安全犯罪防控 |
二、风险社会与食品安全犯罪防控 |
第二节 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管理学基础 |
一、公共治理理论与食品安全犯罪防控 |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与食品安全犯罪防控 |
第三节 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经济学基础 |
一、成本收益分析法与食品安全犯罪防控 |
二、行为经济学与食品安全犯罪防控 |
第三章 我国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现状与不足 |
第一节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现状与不足 |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现状 |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不足 |
第二节 我国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机制的现状及不足 |
一、我国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机制的现状 |
二、我国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机制的不足 |
第三节 我国食品安全刑事处罚机制的现状及不足 |
一、我国食品安全刑事处罚机制的现状 |
二、我国食品安全刑事立法存在的不足 |
三、我国食品安全刑事处罚机制实施层面存在的问题 |
四、我国食品安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中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域外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考察与借鉴 |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 |
一、美国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 |
二、英国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 |
一、德国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 |
二、日本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 |
第三节 我国台湾地区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 |
一、台湾的食品安全立法 |
二、台湾的食品安全监管和处罚制度 |
第四节 域外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一、域外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特征与评析 |
二、域外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章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基本思路 |
第一节 坚持预防为主和惩治为辅的防控思路 |
一、坚持预防为主和惩治为辅防控思路的必要性 |
二、坚持预防为主和惩治为辅防控思路的路径 |
第二节 坚持行政规制和刑事规制相结合的防控思路 |
一、坚持行政规制和刑事规制相结合防控思路的必要性 |
二、坚持行政规制和刑事规制相结合的路径 |
第三节 依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一、依法从严打击和惩处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
二、严惩食品安全领域相关职务犯罪 |
三、对初犯、偶犯、从犯等适当从宽处罚 |
第六章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具体路径 |
第一节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完善 |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市场准入机制 |
二、强化指标检查机制和落实HACCP制度 |
第二节 我国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机制的完善 |
一、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立法的完善 |
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机制的完善 |
第三节 我国食品安全刑事处罚机制的完善 |
一、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 |
二、食品安全犯罪刑事司法的完善 |
第四节 完善食品安全案件的“行刑”衔接机制 |
一、我国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机制和刑事处罚机制衔接的完善 |
二、我国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机制和刑事处罚机制衔接的完善 |
参考文献 |
(10)盐水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订及销售卫生现状和品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词表 |
第一章 绪论 |
1 立题依据 |
1.1 盐水鹅 |
1.2 盐水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亟待制订 |
1.3 我国地方特色肉制品相关标准 |
1.4 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相关要求 |
1.5 盐水鹅摊点销售卫生状况 |
1.6 不同贮藏温度对盐水鹅品质的影响 |
2 研究方案 |
2.1 研究目标 |
2.2 研究内容 |
2.3 研究方法 |
2.4 研究技术路线 |
参考文献 |
第二章 盐水鹅理化指标的研究 |
1 材料与方法 |
1.1 材料 |
1.2 方法 |
2 结果与分析 |
2.1 盐水鹅水分测定结果 |
2.2 盐水鹅蛋白质测定结果 |
2.3 盐水鹅脂肪测定结果 |
2.4 盐水鹅氯化钠测定结果 |
3 讨论 |
3.1 盐水鹅水分测定情况 |
3.2 盐水鹅蛋白质测定情况 |
3.3 盐水鹅脂肪测定情况 |
3.4 盐水鹅氯化钠测定情况 |
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三章 盐水鹅污染物指标的研究 |
1 材料与方法 |
1.1 材料 |
1.2 方法 |
2 结果与分析 |
2.1 盐水鹅总砷测定结果 |
2.2 盐水鹅铅测定结果 |
2.3 盐水鹅镉测定结果 |
2.4 盐水鹅总汞测定结果 |
2.5 盐水鹅铬测定结果 |
3 讨论 |
3.1 盐水鹅总砷测定情况 |
3.2 盐水鹅铅测定情况 |
3.3 盐水鹅镉测定情况 |
3.4 盐水鹅总汞测定情况 |
3.5 盐水鹅铬测定情况 |
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四章 盐水鹅微生物指标的研究 |
1 材料与方法 |
1.1 材料 |
1.2 方法 |
2 结果与分析 |
2.1 盐水鹅菌落总数测定结果 |
2.2 盐水鹅大肠菌群测定结果 |
2.3 盐水鹅致病菌测定结果 |
3 讨论 |
3.1 盐水鹅菌落总数测定情况 |
3.2 盐水鹅大肠菌群测定情况 |
3.3 盐水鹅致病菌测定情况 |
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五章 盐水鹅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指标研究 |
1 材料与方法 |
1.1 材料 |
1.2 方法 |
2 结果与分析 |
2.1 盐水鹅亚硝酸盐测定结果 |
2.2 盐水鹅山梨酸测定结果 |
2.3 盐水鹅日落黄及柠檬黄测定结果 |
2.4 盐水鹅氯霉素测定结果 |
2.5 盐水鹅罂粟壳测定结果 |
3 讨论 |
3.1 盐水鹅亚硝酸盐测定情况 |
3.2 盐水鹅山梨酸测定情况 |
3.3 盐水鹅日落黄及柠檬黄测定情况 |
3.4 盐水鹅氯霉素测定情况 |
3.5 盐水鹅罂粟壳测定情况 |
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六章 盐水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草案)的制订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3.1 盐水鹅 |
4 技术要求 |
4.1 原辅料 |
4.2 感官要求 |
4.3 理化指标 |
4.4 污染物限量 |
4.5 微生物限量 |
4.6 食品添加剂 |
4.7 非法添加物 |
4.8 净含量 |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
6 检验规则 |
6.1 组批 |
6.2 抽样 |
6.3 检验 |
6.4 取样方法 |
6.5 判定规则 |
7 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
7.1 标识 |
7.2 包装 |
7.3 运输 |
7.4 贮存 |
第七章 盐水鹅摊点销售卫生状况研究 |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1 研究对象 |
1.2 研究方法 |
2 结果与分析 |
2.1 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 |
2.2 销售人员与环境卫生状况 |
2.3 食品容器及用具大肠菌群测定结果 |
2.4 市售盐水鹅微生物测定结果 |
3 讨论 |
3.1 销售人员与环境卫生状况 |
3.2 食品容器及用具大肠菌群状况 |
3.3 市售盐水鹅微生物指标状况 |
3.4 盐水鹅摊点销售卫生警示 |
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八章 不同贮藏温度对盐水鹅品质的影响 |
1 材料与方法 |
1.1 材料 |
1.2 方法 |
2 结果与分析 |
2.1 不同贮藏温度对L~*值影响 |
2.2 不同贮藏温度对a~*值影响 |
2.3 不同贮藏温度对b~*值影响 |
2.4 不同贮藏温度对感官品质影响 |
2.5 不同贮藏温度对pH值影响 |
2.6 不同贮藏温度对TVB-N值影响 |
2.7 不同贮藏温度对TBARS值影响 |
2.8 不同贮藏温度对菌落总数影响 |
3 讨论 |
3.1 不同贮藏温度L~*值、a~*值及b~*值测定情况 |
3.2 不同贮藏温度感官品质测定情况 |
3.3 不同贮藏温度pH值测定情况 |
3.4 不同贮藏温度TVB-N值测定情况 |
3.5 不同贮藏温度TBARS值测定情况 |
3.6 不同贮藏温度菌落总数测定情况 |
3.7 盐水鹅消费指南建议 |
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九章 综述: 全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研究概况 |
1 资料来源 |
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发布情况 |
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类别 |
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地域分布 |
4.1 产品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涵盖食品类别 |
4.2 检验方法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涵盖类别分布 |
4.3 生产经营规范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涵盖类别分布 |
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存在的问题 |
5.1 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重叠 |
5.2 形式与内容不规范 |
5.3 管理手段滞后,监管不力 |
5.4 支持力度不够 |
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的建议 |
6.1 明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地位 |
6.2 加强地方特色产品标准化建设 |
6.3 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意见 |
6.4 广泛听取消费者的意见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全文总结 |
1 盐水鹅理化指标的研究 |
2 盐水鹅污染物指标的研究 |
3 盐水鹅微生物指标的研究 |
4 盐水鹅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指标研究 |
5 盐水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草案)的制订 |
6 盐水鹅摊点销售卫生状况研究 |
7 不同贮藏温度对盐水鹅品质的影响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完成的论文 |
四、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制定产品标准时应注意的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高中生物学“食品安全与检疫”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践研究[D]. 何思琪.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9)
- [2]论标准对法律发挥作用的规范基础[J]. 柳经纬. 行政法学研究, 2021(01)
- [3]中日西式香肠产品标准对比分析[J]. 刘步瑜,陈黎洪,唐宏刚,陶菲,曹广添,杨芸芸,杨慧娟. 肉类研究, 2020(09)
- [4]食品工业英语术语特征与翻译方法 ——《食品工业审核》(节选)翻译实践报告[D]. 赵阳. 青岛大学, 2020(02)
- [5]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J]. 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20(06)
- [6]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 王韬惠. 兰州大学, 2020(01)
- [7]云南省食品添加剂使用与安全监管研究[D]. 戚晓燕. 昆明理工大学, 2019(05)
- [8]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研究[D]. 李昱良. 天津财经大学, 2019(07)
- [9]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防控机制研究[D]. 付凤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10]盐水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订及销售卫生现状和品质研究[D]. 李冉. 扬州大学, 2018(12)
标签:食品安全论文; 食品安全监管论文; 食品安全标准论文;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论文; 转基因食品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