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部通知规范房改财务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程光亮[1](2020)在《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问题研究 ——以G市为例》文中认为城市房屋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城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是老百姓住房的“养老金”。城市房屋维修资金涉及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无论是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结存安全和资金增值问题方面,还是今后如何提高资金使用率和效益方面,都对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必须由政府部门通过强制手段和规范措施,才能使全体业主能享受到基本权利和优质服务。而当前,随着我国城市房屋维修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以及房屋维修资金运行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政府对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方面依然较为薄弱,致使在房屋维修资金制度建设、资金核算、资金安全、资金保值增值收益等方面存在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本文主要选择G市为例,以公共选择理论和行政监督理论为基础,采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调查法和个案分析等方法,并设计了城市公房出售维修资金调查情况表、城市商品住宅(非住宅)维修资金调查情况表、城市房屋维修资金调查问题表对房屋维修资金主管部门、业务审批部门、驻市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使用单位、物业小区及部分业主进行了深入调查,并从常规化与创新性等多角度开展研究,以翔实的数据对G市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的现状和基本情况进行了系统性研究分析,查找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在制度建设、资金核算、资金安全管理、资金结存管理、资金交存、资金增值收益、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问题中找到其中背后产生的深层次的原因,最后提出政府在加强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的有效途径。房屋维修资金是房子的“养老金”,属于全体业主个人所有,资金使用或管理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要有敬畏感,对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不得缺位。对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所产生的问题要给予解决就必要对其加强管理,要从完善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维修资金监督管理体系、精简维修资金审批程序、引入和优化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收益机制和模式等方面齐发力共同构建较为健全而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的提质增效,更好地为政府宏观政策和经济决策服务。
张燕燕[2](2020)在《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特征及对居民居住选择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上世纪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之后,我国的住房价格水平不断攀升,而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也在不断优化。随着住房商品化和私有化进程的推进,住房价格的上涨幅度甚至高于收入增长的水平,而不同收入人群的住房支付能力也存在明显差异,住房价格和住房需求之间存在着矛盾。与此同时,我国居民的住房融资渠道较少,商业住房抵押贷款存在严格限制,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贷款需求。在这个时期,以1991年在上海试点并逐步发展到全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代表的建立和发展,补充和支持了我国的住房融资市场,尤其是满足了我国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购买需求。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在住房制度改革之初,住房市场从福利分配制向住房市场的商品化和货币化转型之时产生的。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产生的初期,其作用主要是缓解和减轻当时住房供给所带来的财政压力为主要目的。而在住房制度改革的后期,住房分配制度由实物转向货币分配的过渡阶段时,住房公积金政策目的逐步转变为职工家庭提供了直接的资金积累用于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对中国的住房建设和支持居民的长期住房储蓄习惯和住房消费起到了支撑和保障作用。当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经历了近30年左右的发展,已经具有了相当充足的体量和规模,住房公积金不仅是中国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的中流砥柱,也成为居民购房时的重要选择和考虑因素之一。因此,探讨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城镇居民的住房保障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理论价值上,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在居民的居住选择行为上影响研究尚不丰富。研究其在新时代背景下对城镇居民的住房居住选择影响变化,丰富和发展了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的微观机理。在现实意义上来说,首先,发展住房公积金无论从国家层面,职工个人层面和行业发展层面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本文从住房公积金的一般原理出发,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方法,对住房公积金的运行特征和对居民的居住选择的影响效应进行了定量的分析研究。在对住房公积金的内涵、特征及其经济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主要使用了住建部公开数据和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CHFS),从住房公积金运行的有效性、住房公积金对居民的租买选择、住房居住区位选择、租房选择、多套房行为选择等多个维度进行了分析研究。本文首先就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成立的制度背景和功能定位做了简要的阐释,说明了论文撰写的理由。接着从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两方面论证了研究的必要性,阐述了论文的研究方法,基本结构和主要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其次,本文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模式和运行特征进行了分析,并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模式和运行特征进行了评述。在对住房公积金总体的运行特征和评价的基础上,从实证分析入手,侧重研究了在住房公积金对于居民的住房选择,尤其是在居民购房时公积金对居民的居住区位选择影响效应。本文进一步讨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家庭的多套房行为和租房行为的影响效应。本文对相关文献作出了如下的创新和贡献:首先,本文创新性的分析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政策性金融制度对居民购房时居住区位选择的分析。城市经济学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研究在资源稀缺背景下家庭对于住房选择的最优化决策。而住房公积金对于居民住房选择的研究,多聚焦于居民的住房的购租选择。目前尚未有文献探讨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特别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居民在购房时住房区位选择的影响效应。而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会在居民购房的选择中影响到居民的居住区位的选择。本章首次实证检验了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城镇居民居住区位选择的作用,并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内生性问题,采用了联立方程模型来建立距离和面积的内生模型。研究结果发现,对于既定预算约束的家庭来说,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改变家庭的预算约束,进而促使家庭选择距离市中心较近的住房。但选择优质区位的住房会牺牲一定的住房面积,即家庭会选择距离市中心较近但居住面积相对较小的房屋。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城镇居民居住区位选择的异质性分析发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居住区位选择的影响效应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更加显着。本文进一步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低收入家庭,普通雇员和中青年人群购房时居住区位的影响更加显着。其次,本文首次从中介调节效应角度分析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的影响效应。本文研究表明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显着促进城镇居民的租买选择机制。异质性分析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中低收入、普通雇员、老年家庭和本地居民的租买选择的影响更加显着。扩展研究首次通过中介效应和调节效应分析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通过中介变量持久收入影响城镇居民的租买选择,而教育程度和住房价格水平会调节公积金制度对于城镇居民租买选择的中介效应。再次,本文创新性的研究了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城镇居民租房消费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促进城镇居民的租房消费。研究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促进居民在租房时选择较高的房租。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改善居民的租房状况。本文同样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消除了自选择偏误,并对住房公积金对城镇居民的租房消费的异质性进行了分析。异质性分析结果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高收入、普通雇员、老年家庭和本地居民的租房消费的影响效应更加显着。本文同时讨论了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居民租金收入比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显着降低居民的租金收入比,提高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最后,本文在讨论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多套房选择的影响效应中,首次对改善型和投资型多套房购买进行了区分,并发现住房公积金促进了城镇居民的改善型多套房选择。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对于购买多套房的意愿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金融制度,在政策导向上倾向于阻碍居民购买多套房。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即公积金约束对多套房决策有促进作用。通过异质性分析,本文发现住房公积金对多套房决策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低收入、有职位和中青年家庭的多套房决策上。这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向购房能力较弱的家庭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通过对不同住房的差异性分析,本文发现住房公积金对多套房家庭的支持多为支持其改善型需求而非投资性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对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的政策导向作用。由于住房公积金正式在全国实施是在1999年全国住房制度改革之后,而很多家庭多以从单位低价购买房改公房作为首套房的获得方式,本文因此区分了首套房是房改房和首套房非房改房的家庭,结果发现对于首套房非房改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对其多套房决策有显着地正向影响,而对于首套房是房改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对其多套房决策影响不显着。最后本文发现,有住房公积金账户能够显着提高有房家庭购置多套住宅的购房意愿。在以上研究发现的基础上,就住房公积金如何积极保障和引导住房,使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能够在保障城镇居民“住有所居”,本文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首先,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覆盖面,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其次,发挥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应有之意,将其服务对象侧重于中低收入群体,实行差异化缴存和“高存低贷”的利率政策。最后,逐步建立完善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体系,推进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逐步转型,建立以住房公积金为中心的政策性住房银行。
张娟[3](2019)在《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研究(1998-2018)》文中研究指明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房地产行业深刻影响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鉴于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中国政府自1998年以来出台了多项针对该领域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完善房地产市场和提高居民住房福利水平有着重要意义。理解历年来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挖掘其变迁背后之机理,总结其未来发展之趋势,既是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现实需要,也是丰富房地产宏观调控研究的理论需要。本文首先基于政策文本分析视角,运用共词分析和聚类分析的政策文献计量方法,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划分为三个阶段,展示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聚焦点变迁的阶段特征和规律,并联系具体政策内容分析不同阶段政策主题词变化的原因,总结出1998-2018年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演进路径主要围绕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方面进行。其次,本文着眼于长时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引入间断-均衡理论对其进行阐释,分析表明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经历了两个均衡期和一个间断期,体现出政策变迁的间断均衡特征。为了进一步解释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机理,本文结合了修正后的间断-均衡理论模型,综合考察近二十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研究发现,政策形象变化是房地产调控变迁的前提,而焦点事件爆发、官方决策系统注意力转移和宏观层面价值取向的变化是政策变迁的三个基础变量。最后本文从做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顶层设计、明确官方决策系统的注意力指向、保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方面提出了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对策建议。
李涛[4](2019)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路径研究》文中指出本文从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属性出发,理论联系实践,定性与定量研究,对我国住房公积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析,提出了改革路径。首先,本文就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研究,认为从基金理论来看,基金理论是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基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管理原则和基金管理模式基本一致,现有住房公积金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开放式、契约型基金;从互助理论来看,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之间的互助提高缴存人购房能力;从强制储蓄理论来看,通过强制缴存实现缴存人之间的互助,单一的强制储蓄政策导致不能与参与主体的收入水平进行挂钩,受损严重的群体无法得到更高的损失补偿;从委托代理理论来看,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存在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支配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作为委托人将部分住房公积金资金业务委托给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与委托人之间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从公平效率理论来看,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因素缺乏,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得不到保障,中高收入群体则通过多缴的方式来避税,而且长期以来基金投资渠道狭窄;从公共决策理论来看,住房公积金的目标是降低缴存者的购房压力,缩小收入差距导致的购买力差距;从新公共管理理论来看,要将市场激励模式和企业化管理运用到公共部门和公共服务当中。因此,需要对现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骨子上的改革,我国在探索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改革路径时应当从分权和权力下放、公共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以及引入现代化管理技术等角度入手。第二章梳理了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史沿革以及现状,就该制度的作用进行分析。认为伴随着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以及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得到了建立和推广。经过20多年的完善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演变为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的基本制度安排。它在促进住房建设和消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加快机构职能调整,深化体制改革,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应有之义。近三十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住房制度改革浪潮而不断推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入而逐步展开,通过自下而上的探索和自上而下的改进紧密结合,逐步调整制度本身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部分,渐趋完善和成熟,然而,制度运行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主要在于推动住房从福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转变,推进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促进房地产金融体系发展,发挥住房保障功能,促进住房保障和社会公平,促进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第三章基于北京市新市民住房问题的调研结果,运用数据分析工具,将理论与实证研究进行对比分析,提出具有代表性和实际意义的住房公积金制度问题分析的研究假设,为研究住房公积金制度问题建立了分析模型。通过研究,本文认为:住房公积金运作流程存在如下漏洞,即事业单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风险,增值收益使用途径存在法律质疑,低存低贷的利率规定致使效率低下;住房公积金决策和管理机构定位不清、性质不当,法定职能不能有效履行,即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定位不清,导致其权责失衡、职能虚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性质不当,导致其功能错位、效率低下;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主体难以很好履行监督职责,难以形成有效合力,包括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的主体受其部门职能的限制,难以很好承担监督责任,住房公积金的多头监督体制使得监督力量分散,协调配合不足;住房公积金资金配置效率低下,抗系统风险能力差,包括不同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差异较大,统一协调困难,资金配置效率低下,住房公积金以城市为单位,系统风险抵抗能力弱;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较窄,限制其住房保障功能的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低下,投资渠道较少,资金闲置严重,住房公积金管理方式及其增值利益分配方式不合理,损害制度的公平性。第四章结合英国建房合作社制度、德国住房储蓄银行制度、日本住房金融公库与住宅金融支援机构、美国一级二级住房抵押贷款市场、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等发达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以及巴西、墨西哥、马来西亚、印度、韩国等发展中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厘清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的实践以及各国住房政策。本文认为,各国住房发展政策普遍致力于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合理的住房需求,通过各种政策干预手段,使得中低收入家庭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来实现住房需要。政策性住房金融政策和机构的发展,与住房市场和商业住房金融的发展相耦合,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阶段呈现不同的政策特点。在商业住房金融欠发达时期,住房金融政策主要是为了能够更好的推进住房金融市场的发展,以使得居民住房融资的可得性能够得到提高。在发展中国家,政府通常选择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直接介入住房贷款市场;在传统发达国家,政府主要通过税收优惠或补贴促进住房合同储蓄、建房合作社等互助金融机构的发展,如德国的住房储蓄银行和英国的建房合作社。在商业住房金融发达的阶段,商业机构能够满足部分居民的住房融资需求,但是对于中低收入人群来说,只有商业机构融资是远远不够的,他们很难或难以承担商业机构的融资支持,因此对住房发展政策以及政策性金融机构提出新的要求,即其干预方式需要从直接提供贷款,转变为综合使用政策性保险、利率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降低中低收入人群融资成本。第五章总结了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定位存在工资说、社会福利说、员工福利说等,从实然的角度来看,我国现有住房公积金应该属于员工福利,但从应然的角度其应该定位为住房保障措施。否定目前存在的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合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后,按照渐进式改革原则列举了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可选择模式,并对于新时代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环境展开分析,总结并得出适合当下的最优模式。本文认为,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模式,可以选择组建法定机构、筹建信托机构和组建国家住房发展银行。本文认为应当建立更加规范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具有适应新机制的金融职能,搭建组织架构。以更加规范的金融管理体系来管理住房公积金,加快完善金融监管机制,也将有助于增强资金的安全性。随后综合考虑了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对机构改革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路径展开研究分析,研究讨论总体路径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基本内容以及基本步骤,并就如何完善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出建议。本文认为如成立法定机构模式,但需要政府大规模集中的财政拨款,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都有着较高的要求,较大的权力之下所要求的监督与问责机制也要相应完善,因此需要较长时期的逐步变革过程。又如筹建信托机构模式,不仅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更加全面,而且对其防范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当前我国对银行与信托机构仍采取的是“分业管理”的方法,虽然银行的风险管理意识在不断增强,但能否维持和保障这一相对较为复杂的信托管理体系长期平稳和高效的运行,仍然需要进一步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考虑到住房公积金保留强制性储蓄特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保留行政职能的需要,要求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转变成国家住房银行不具有可行性。因此,在综合考虑时间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实施可行性的基础上,赋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融职能,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变为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成为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最优路径和模式。
李乔[5](2019)在《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研究》文中提出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进程的加快,加之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启示,我国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逐渐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住房金融制度。在其建立至今的近30年历程中,该项制度对我国住房分配制度改革、职工住房消费资金渠道拓展、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水平提高以及房产金融业的发展等诸多方面均起到了不容小觑的作用。而任何一项制度的顺利实施都需要一套系统的管理机制给予支撑,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也不例外,其能够顺利实施,同样得益于一套系统管理机制的存在,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决策机制、执行机制以及监督机制三大部分。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和环境的急剧变化,我国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逐渐显现出其不足之处,亟待改革,以进一步促进我国住房公积金的高效管理和安全使用。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以住房公积金决策、执行和监督三大机制为主体,通过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管理先进经验,结合我国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例,参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内容,系统分析了我国住房公积金决策机制、执行机制以及监督机制三大机制中机构设置、职权分配以及具体功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6](2017)在《关于完善我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设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物业管理作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配套制度,是住房管理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重要载体。其中,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作为物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直接影响商品住房在全生命周期中的安全使用,而且涉及城市居民家庭住房财产的保值增值,成为影响我国城市社区稳定与和谐的焦点。实践中,伴随商品住房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的老化,大量商品住房逐渐面临维修保养问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开始面临诸如资金提取使用困难、保值增值难等问题。为有效解决面临的这些问题,部分城市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进行了探索与创新。基于此,从制度视角对我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实际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对完善我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本课题首先界定了本课题研究对象的范围,即在本研究前四章中如不作特殊说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特指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本课题在第一部分对我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同时对我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组织管理结构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第二部分,课题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及业主、业主委员会成员分别设计专题问卷,通过问卷调查,探寻当前我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第三部分,本课题通过对部分城市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创新事件进行专题调研,对我国部分城市,包括上海市、天津市、北京市、深圳市、武汉市、泰州市、扬州市等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行政部管部门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际中所做的创新实践进行归纳分析。第四部分,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出相关建议。考虑到房改房的特殊性,在本研究,第五章对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的房改房(售后公房)进行专题说明。
张文宇[7](2017)在《广东省住房公积金政府监管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自世纪初施行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的城镇住房体系在探索当中逐步完善,基本构建完成了覆盖较全面的住房供应体系,形成“高端有市场、低端有保障”的局面。在这其中,住房公积金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支持有能力的缴存职工在市场上购买商品住房;另一方面支持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供应低收入职工租住。可以说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帮助城镇居民解决自住住房问题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各地资金管理运行规模的膨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当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住房公积金政府监管不到位、监管和市场界限不清晰的问题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桎梏,由此产生的体制、机制和管理运行等问题,同样引起社会和缴存职工的不满与质疑。本文从当前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实际出发,以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和监管工作为基础,对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做了分析,对政府监管工作的机构、人员、手段、效果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研究和系统客观分析。在引入政府监管理论的之后,借鉴其他行业和部门政府监管的经验,结合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提出完善公积金政府监管工作的政策建议,核心是重构了住房公积金行业“监管—管理”职能,从“重监管轻运营”的角度入手,一方面提升政府监管层次,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最终达到管运分离,监管到位的效果。
戴家豹[8](2016)在《房改房住房维修基金的财务处理》文中研究指明我国于1998建立住房维修基金制度,2007年重新修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1998年前后国有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房时,单位统一收取的住房维修基金缴存到地方房改部门。由于种种原因,该部分资金管理不规范,没有很好的发挥出这部分资金的效益,没有最大限度地维护业主的利益。这部分资金体量大,且关系到业主个人的切身利益,本文结合笔者工作实际,就如何规范该部分资金的管理阐明作者的观点。
纪永娟[9](2016)在《非货币性福利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探讨》文中认为目前税收政策越来越完善,税法细则越来越繁杂,对个人所得税征管越来越规范严谨,但相同政策,不同的人、角度不同,理解也不同,通过此次针对2012年-2014年税收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见,由于操作惯例及个人对税法理解不同,涉及非货币性福利个人所得税问题相当多。论文尽量收集整理企业中各类非货币性福利项目,查找相关税法政策及问题解答。通过整理,明确哪些属于应税项目,哪些属于非应税项目,哪些属于视条件是否交税项目,使企业有所借鉴,尽量降低非货币性福利涉及个人所得税风险。
李晶[10](2011)在《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文中指出房地产税收的发展是矛盾和冲突的产物。房地产税收制度是在解决矛盾过程中不断的变化、改革和进步的。在房地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解决各种矛盾,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产生了,在不断的矛盾调整中,房地产税收制度走向和谐与完整。时至今日,中国房地产税收面临着巨大的改革压力,将房地产税收改革推向风口浪尖:第一,走过极贫极弱的发展历史,在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探索着富国富民的道路,集30年的经验,走出改革开放的大方向。伴随着农村改革、工业改革、商业改革、财政改革、金融改革等改革进程,各个行业在进行着改革,各个部门在进行着改革。房地产既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重要的生活资料,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房地产行业也开始改革,以土地使用有偿化为核心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住宅自有化住房制度改革在中国开始广泛实施并全面推广。由于原房地产税收制度是基于土地无偿使用而设置的,因此,房地产业的改革成为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动因。第二,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造成了房地产业和原有税收制度的冲突,这种冲突迫使政府必须改革原房地产税收制度,以适应房地产业的发展需求。第三,房地产业的发展引发了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房地产供给和需求在总量上的矛盾激化,结构上的矛盾亦格外突出。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消费者利益受损的情况,整个购房者作为主体,其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经济的发展是消费者至上,消费者利益受损必然导致房地产业畸形发展。为了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和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均衡,需要对原房地产税收制度进行改革。第四,在社会进步和社会生产过程中,中国社会财富占有的差距越来越大,这种财富差距不仅表现在流量上,而且表现在存量上。为了缩小财富的差距,需要对收入分配政策的重点进行调整。调整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调整流量即调整收入的差距,一是调整存量即调整财产的差距。正是在如此巨大的改革压力下,对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思考变得紧迫而意义非凡。论文分析我国房地产税收的社会经济基础,总结房地产业的发展阶段,从与房地产的影响关系与影响程度的角度,分析房地产价格的密切影响因素和一般影响因素;沿着历史的脉搏,探索房地产税收发展的历史轨迹,归纳现代房地产税收的改革历程,从税收要素的角度介绍房地产财产税、房地产商品税、房地产所得税和房地产其他税等房地产税种设置。之后,论文进行现行房地产税收的政治经济分析,分析房地产行业现行地租、税收、收费的状况及税费比重;分析现行房地产企业直接承担和间接承担的税收负担水平;指出在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中存在着房地产税种安排略多、房地产重复征税略重以及房地产取得环节、交易环节和保有环节税种设置欠妥等问题:在房地产财产税中存在着的城乡之间土地与房屋存在法律差异、个人拥有不同房产之间存在法律差异、计税依据设计不够公平、个人拥有经营性住房税收流失严重等问题;在房地产商品税中存在着商品税体制滞后、商品税附加制度陈旧等问题;在房地产得税中存在着级差利润调整作用微弱、环保节能导向作用较弱、调节社会财富存量功能较弱和实现社会正义功能尚未得以发挥等问题;最后,对中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进行客观评价。在此基础上,论文提出现行房地产税收的制度创新的目标模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体制改革的要求,在市场经济税收制度的整体框架内,房地产税改革的目标应当是:确立房地产税在房地产税收体系和地方税收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确立分类课征的房地产税收基本模式;建立房地产税收体系;建立城乡企业与居民普遍征收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建立房地产估价制度。在理论基础部分,主要从房地产税收政治学、房地产税收社会学、房地产税收伦理学、房地产税收经济学、房地产税收法学等角度,论述房地产税收制度创新的理论基础;在基本架构部分,主要确立租、利、税、费并存的财政收入体制;确立房地产税收在税收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确立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结构;确立房地产税收的基本模式:建立城乡企业与居民普遍征收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在相关制度部分,主要论证房地产税收制度创新所必需建立房地产估价制度。房地产按照评估价值计税的必要基础在于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重复征税的变革、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增长和国际房地产税制的发展趋势。最后,论文提出现行房地产税收的制度创新的改革进程。根据房地产税收的改革目标,按照改革任务的逻辑关系,考虑各级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和企业与居民对于税制改革的承受能力,房地产税收体系创新应划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进行。2011-2015年,与“十二五”规划同期,形成房地产税收制度近期目标;2016-2020年,与“十三五”规划同期,形成房地产税收制度中期目标;2021-2025年,与“十四五”规划同期,形成房地产税收制度远期目标。房地产税收体系改革的近期方案,提供对于城市居民住房普遍征收房产税、对城市居民用地普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房地产财产税改进方案,改进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房地产商品税改进方案,在技术研发与应用研究方面、提供在建筑节能方面、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及使用方面和减排与循环经济方面的房地产所得税改进方案;房地产税收体系改革的中期方案,提供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农村的房地产财产税改进方案,对建筑业、销售不动产业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的房地产商品税改进方案,将土地增值税并入企业所得税、试点混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房地产所得税改进方案;房地产税收体系改革的远期方案,提供推广混合个人所得税制度、新设遗产税与赠与税的房地产所得税改进方案。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在交易环节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保有环节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遗赠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实现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目标。
二、财政部通知规范房改财务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财政部通知规范房改财务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1)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问题研究 ——以G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主要内容、重难点及创新之处 |
1.3.1 研究主要内容 |
1.3.2 重点、难点和创新 |
1.4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第2章 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的含义 |
2.1.2 城市房屋维修资金与物业管理资金的区别 |
2.1.3 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的范畴 |
2.2 基础理论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行政监督理论 |
第3章 G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基本情况 |
3.1 G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基本概况 |
3.2 G市房屋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结余管理情况 |
3.2.1 资金归集情况 |
3.2.2 资金使用情况 |
3.2.3 资金结余管理现状 |
3.3 G市房屋维修资金保值增值收益和使用效益情况 |
3.3.1 资金保值增值收益情况 |
3.3.2 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
第4章 G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G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1 制度建设方面存在问题 |
4.1.2 核算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
4.1.3 资金归集、管理和资金安全方面存在问题 |
4.1.4 资金保值增值及使用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
4.2 G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 |
4.2.2 监管部门职责缺位、资金使用监管乏力 |
4.2.3 资金使用门槛高、审批程序复杂 |
4.2.4 资金管理效益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缺乏 |
第5章 加强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的路径分析 |
5.1 改进和完善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
5.2 强化城市房屋维修资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
5.3 完善和简化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申报和审批程序 |
5.4 健全房屋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机制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2)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特征及对居民居住选择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对象、技术路线、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技术路线 |
三、研究的主要方法 |
第三节 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点 |
二、可能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住房金融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理论 |
一、住房金融相关理论 |
二、住房公积金相关理论 |
三、居住选择相关理论 |
四、政策性金融制度对住房消费的影响的相关理论回顾 |
第二节 相关文献回顾 |
一、住房公积金的一般性文献 |
二、居住选择的一般性文献 |
第三节 研究评述 |
第三章 制度背景与特征事实 |
第一节 制度背景 |
一、试点阶段(1991年-1994年) |
二、推广阶段(1994年-1998年) |
三、制度确立阶段(1998年-2002年) |
四、制度完善发展阶段(2002年至今) |
第二节 住房公积金的宏观运行特征概况 |
一、历年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增速 |
二、历年住房公积金提取状况 |
三、历年住房公积金贷款状况 |
四、住房公积金机构管理概况和业务运行情况 |
五、住房公积金的收益分析 |
第三节 住房公积金运行的基本分析 |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特征分析 |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差异 |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影响因素 |
第四节 住房公积金运行特征评价 |
一、住房公积金运行特征总体评价 |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出现的问题 |
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对居民租买选择的影响效应 |
第一节 住房公积金对居民租买选择影响的特征事实 |
一、城镇居民住房公积金影响住房所有率的特征事实 |
二、城镇居民参与住房公积金的收入差异 |
三、城镇居民住房公积金影响的房价水平 |
四、城镇居民住房公积金影响的年龄差异 |
五、住房公积金影响城镇居民的教育程度和职位身份差异 |
第二节 研究假说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描述与变量选择 |
二、计量模型设定 |
三、工具变量选择 |
第四节 基准结果与讨论 |
一、持久收入模型估计 |
二、住房公积金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影响的基本模型估计 |
三、住房公积金对家庭租买选择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 |
第六节 住房公积金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的调节和中介效应 |
一、教育程度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影响机制的探讨 |
二、住房价格水平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影响机制的探讨 |
三、收入水平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影响机制的探讨 |
第七节 本章结论与总结 |
第五章 住房公积金对住房居住区位选择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中国城镇居民居住区位选择的特征事实 |
一、中国城镇居民居住区位的历史变迁 |
二、参与住房公积金和非参与住房公积金的住房特征 |
三、影响居民居住区位的收入特征 |
四、影响居民居住区位的年龄差异 |
五、影响给居民居住区位的职位身份差异 |
第二节 研究假说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选择 |
三、计量模型构建 |
第四节 、基准结果与讨论 |
一、基本回归结果分析 |
二、住房公积金对居住区位选择的影响:PSM方法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与扩展 |
一、稳健性检验 |
二、异质性分析 |
三、住房公积金影响城镇居民居住区位选择的扩展分析 |
第六节 本章结论与总结 |
第六章 住房公积金对居民租房消费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住房公积金对城镇居民租房消费的特征事实 |
一、商品性住房租赁市场的现状 |
二、是否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镇居民的租房状况的差异 |
三、不同收入家庭是否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租房消费差异 |
四、不同年龄家庭是否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租房消费差异 |
五、不同就业身份家庭是否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租房消费差异 |
第二节 研究假说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选择 |
三、计量模型构建 |
第四节 基准结果与讨论 |
一、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
二、住房公积金对租房消费的影响:PSM方法 |
三、异质性分析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与扩展 |
一、稳健性检验 |
二、住房公积金影响城镇居民租房消费选择的扩展分析 |
第六节 研究结论 |
第七章 住房公积金对居民多套房选择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城镇居民拥有多套住房的事实特征 |
一、住房制度改革后居民多套房的发展 |
二、城镇居民拥有多套房所有率的特征事实 |
三、住房改革制度前后家庭拥有多套房状况 |
四、城镇居民拥有多套房的收入差异 |
五、城镇居民拥有多套房的年龄和职位身份差异 |
第二节 研究假说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描述与变量选择 |
二、计量模型设定 |
三、工具变量选择 |
第四节 基准结果与讨论 |
一、住房公积金对多套房选择影响的基本模型估计 |
二、住房公积金对家庭多套房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三、不同类型住房下住房公积金对多套房决策的影响。 |
第五节 稳健检验与扩展 |
一、稳健性检验 |
二、住房公积金对多套房购房意愿的影响 |
第六节 本章结论与总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第一节、研究结果和基本结论 |
一、住房公积金对城镇居民的居住选择有积极影响 |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其居民的居住选择的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第二节、政策建议 |
一、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放宽公积金提取,合理使用公积金增值收益 |
二、发挥政策性住房金融应有之意,将其服务对象侧重于中低收入群体,实行差异缴存,实行“高存低贷”的利率政策 |
三、建立完善地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体系,对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逐步转型,建立以住房公积金为中心的政策性住房银行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研究(199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简要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相关概念 |
2.1.1 房地产宏观调控 |
2.1.2 政策变迁 |
2.2 间断-均衡理论及在中国情景下的修正 |
2.2.1 间断-均衡理论 |
2.2.2 间断-均衡理论在中国情景下的修正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变迁阶段分析 |
3.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的选择与分析方法 |
3.1.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选择 |
3.1.2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分析方法 |
3.1.3 信效度检验 |
3.2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阶段的定量分析 |
3.2.1 住房制度改革起步阶段(1998-2002 年) |
3.2.2 房地产市场化发展阶段(2003-2009 年) |
3.2.3 房地产市场化调整阶段(2010-2018 年) |
3.2.4 变迁阶段的总体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阐释与内在机理 |
4.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间断-均衡理论阐释 |
4.1.1 均衡期: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探索阶段(1998-2002 年) |
4.1.2 均衡期: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深化阶段(2003-2009 年) |
4.1.3 间断期:房地产宏观调控得转向阶段(2010-2018 年) |
4.1.4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历程的总体阐释 |
4.2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机理 |
4.2.1 焦点事件爆发 |
4.2.2 官方决策系统注意力转移 |
4.2.3 宏观层面价值取向 |
4.2.4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完善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对策建议 |
5.1 做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顶层设计 |
5.1.1 重视房地产宏观调控立法 |
5.1.2 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配套政策 |
5.2 明确官方决策系统的注意力指向 |
5.2.1 重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长效性 |
5.2.2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价值的公共性回归 |
5.2.3 加强房地产预期管理 |
5.3 保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 |
5.3.1 合理配置房地产宏观调控手段 |
5.3.2 提高地方政府执行积极性 |
5.3.3 搭建房地产信息公开平台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4)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第二节 相关术语界定 |
第三节 相关研究现状评述 |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目标 |
第五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六节 论文结构 |
第一章 相关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二节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理论研究总结 |
第二章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
第一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二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现状 |
第三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
第三章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基于北京市新市民住房问题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调研设计与实施 |
第二节 研究的基本数据统计 |
第三节 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问题 |
第四章 典型国家的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改革实践研究 |
第一节 发达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沿革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改革实践 |
第三节 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实践研究总结 |
第五章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模式选择 |
第一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定位 |
第二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可选择模式 |
第三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路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理论工具与方法 |
1.4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概述 |
2.1 住房公积金的内涵和特点 |
2.2 住房公积金的产生和发展 |
2.2.1 住房公积金的产生背景 |
2.2.2 住房公积金的发展历程 |
2.3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的涵义 |
第三章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分析 |
3.1 住房公积金决策机制 |
3.2 住房公积金执行机制 |
3.2.1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运作 |
3.2.2 代理银行专户存储 |
3.3 住房公积金监督机制 |
3.3.1 外部监督 |
3.3.2 内部监督 |
第四章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
4.1 住房公积金决策机制存在的问题 |
4.1.1 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
4.1.2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职能虚化 |
4.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亟待规范 |
4.2 住房公积金执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
4.2.1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待完善 |
4.2.2 住房公积金优化配置实现不易 |
4.2.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代理银行关系不明确 |
4.3 住房公积金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
4.3.1 外部监督机制仍需优化 |
4.3.2 内部监督机制亟待发展 |
第五章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完善举措 |
5.1 我国住房公积金决策机制完善举措 |
5.1.1 完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体系 |
5.1.2 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职能 |
5.2 我国住房公积金执行机制完善举措 |
5.2.1 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改进 |
5.2.2 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异地流转机制 |
5.2.3 建立代理银行监督评估机制 |
5.2.4 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
5.3 我国住房公积金监督机制完善举措 |
5.3.1 推进外部监督机制持续优化 |
5.3.2 促进内部监督机制大力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6)关于完善我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设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关于完善我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设的研究》课题组成员名单 |
目录 |
前言 |
第一章我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现状 |
1.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组织结构和制度建设现状 |
1.1.1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组织机构建设现状 |
1.1.2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现状 |
1.2全国层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整体现状 |
1.2.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与结余状况不明晰 |
1.2.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总量稳步增长 |
1.2.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逐年上涨,使用上惜用与滥用并存 |
1.2.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与使用结构性失衡 |
第二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2.1问卷调研数据的呈现 |
2.1.1问卷调研内容设置 |
2.1.1.1业主、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调研内容设置 |
2.1.1.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府管理人员调研内容设置 |
2.1.2业主调研结果分析 |
2.1.2.1调研对象基本状况 |
2.1.2.2维修资金管理主体 |
2.1.2.3维修资金使用与监管 |
2.1.2.4维修资金续筹 |
2.1.2.5维修资金增值 |
2.1.3业主委员会成员调研结果分析 |
2.1.3.1维修资金管理主体 |
2.1.3.2维修资金使用 |
2.1.3.3房屋保险 |
2.1.4物业服务企业调研结果分析 |
2.1.4.1调研对象基本状况 |
2.1.4.2维修资金管理主体 |
2.1.4.3维修资金使用与监管 |
2.1.4.4维修资金续筹 |
2.1.4.5房屋保险 |
2.1.5政府管理人员调研结果分析 |
2.1.5.1维修资金顶层设计层面 |
2.1.5.2维修资金机构设置 |
2.1.5.3维修资金管理理念 |
2.1.5.4维修资金管理操作层面 |
2.1.5.5维修资金管理内部环境 |
2.1.5.6维修资金管理外部环境 |
2.1.5.7维修资金管理对象 |
2.1.5.8专项维修资金管理7方面问题的重要性排序 |
2.2维修资金管理面临的共性问题及原因分析 |
2.2.1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
2.2.1.1现有制度位阶较低、部分条款可操作性不强 |
2.2.1.2各地部分管理办法与现有制度存在冲突 |
2.2.2维修资金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 |
2.2.2.1上层组织机构缺位 |
2.2.2.2机构设置缺乏独立性,层级较低 |
2.2.2.3机构性质不明,设置标准不一 |
2.2.2.4机构权责不清,存在行政风险 |
2.2.2.5与相关机构设置未形成良性互动 |
2.2.3维修资金管理主体存争议 |
2.2.3.1业主委员会主体地位认定不清,权责不明 |
2.2.3.2“业主自管”之路不顺 |
2.2.4维修资金使用监管不顺畅 |
2.2.4.1维修资金使用表决效率低 |
2.2.4.2维修资金使用监管弱 |
2.2.5维修资金池可持续性不强 |
2.2.5.1维修资金首期缴交不完整 |
2.2.5.2维修资金续筹难 |
2.2.5.3维修资金增值率不高 |
2.2.5.4维修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 |
第三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地方探索与创新 |
3.1不同城市的探索与创新 |
3.1.1维修资金管理理念创新:泰州实践 |
3.1.2维修资金管理技术手段创新:扬州探索 |
3.1.3业主大会主体资格创新:上海与温州探索 |
3.1.4维修资金续筹创新:深圳探索与泰州实践 |
3.1.5业主投票表决模式创新 |
3.1.6维修资金在政府代管期间的保值增值创新 |
3.1.7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创新 |
3.1.8审核监管创新 |
3.1.9其他创新探索 |
3.2总结与评价 |
第四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建议 |
4.1完善顶层设计,修订相关制度,实现全国统一立法 |
4.2加强维修资金上层组织建设,建立跨部门工作联席制度 |
4.2.1部级、厅级层面维修资金组织建设 |
4.2.2城市级别组织机构建设 |
4.3厘清政府监管职责边界,为“业主自治”创造条件 |
4.4利用信息及技术,搭建信息平台 |
4.5完善维修资金归集和续筹制度 |
4.6细化维修资金使用制度 |
4.7建立公告机制与考评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
4.8建议推行《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搭建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 |
4.9建议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外部制度环境 |
第五章售后公房、房改房维修资金问题 |
5.1售后公房、房改房维修资金管理现状 |
5.1.1售后公有住房和房改房的维修资金管理组织现状 |
5.1.2售后直管公有住房(房改房)维修资金能否并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管理 |
5.2售后公房、房改房维修资金制度进一步完善的政策建议 |
(7)广东省住房公积金政府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1.住房公积金管理研究文献综述 |
2.住房公积金及其他资金监管经验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内容 |
二、政府监管市场理论与住房公积金监管基本理论 |
(一)政府监管市场理论 |
1.政府部门的作用 |
2.市场失灵 |
3.非理性 |
4.收入分配不公 |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概念 |
1.住房公积金 |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3.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 |
4.住房公积金运行机制 |
(三)住房公积金监管基本理论 |
1.住房公积金监管制度的涵义 |
2.住房公积金监管的意义 |
(四)本章小结 |
三、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及政府监管现状 |
(一)广东省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 |
1.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 |
2.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
(二)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运行模式 |
1.大委托模式 |
2.小委托模式 |
3.自办模式 |
4.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选择分析 |
(三)广东省住房公积金政府监管状况 |
1.监管机构设置情况 |
2.监管职能及手段分析 |
3.间接性监管与阶段性监管 |
4.监管工作对广东省公积金行业发展的贡献 |
(四)本章小结 |
四、广东省住房公积金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住房公积金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
1.监管部门多头管理 |
2.监管体系不顺畅 |
3.监管人员和监管手段缺乏 |
4.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 |
5.信息化手段缺失 |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对象存在的问题 |
1.管理机构设置参差不齐 |
2.决策机构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
(三)住房公积金政府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行政管理体制和市场运作脱节 |
2.核心行政法规规定滞后 |
3.监管与管理有矛盾和冲突 |
(四)调查情况 |
(五)本章小结 |
五、完善住房公积金政府监管的思路及建议 |
(一)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主要思路 |
1.改进方向 |
2.监管部门 |
3.监管内涵 |
4.监管思路 |
(二)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建议 |
1.短期建议 |
2.长期建议 |
3.与现行住房公积金监管制度对比 |
(三)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表一:调查情况记录 |
附表二:调查情况记录 |
附表三:调查情况记录 |
附表四:调查情况记录 |
致谢 |
附录 |
(8)房改房住房维修基金的财务处理(论文提纲范文)
一、相关房改维修基金政策梳理 |
二、房改维修基金的财务处理 |
(一) 房改维修基金的性质 |
(二) 企业公房维修基金财务管理现状 |
(三) 房改维修基金规范的财务处理 |
三、规范住房维修基金管理的措施 |
(一) 规范会计核算 |
(二) 加强日常管理 |
(三) 适时移交专业业委会管理 |
(9)非货币性福利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非货币性福利的来源及内容 |
二、非货币性福利与福利费的关系 |
三、“福利费”的概念在会计、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的差异 |
四、非货币性福利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 |
(一)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
(二)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非货币性福利项目 |
1、生活补助 |
2、免费旅游 |
3.商业保险 |
(三)视情况确定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货币性福利项目 |
1、劳保用品 |
2、伙食补贴 |
3、误餐补助 |
4、住房补贴 |
5、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
6、工作服 |
7、通讯费补贴 |
(10)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目录 |
表目录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房地产业面临着全新的发展问题 |
1.1.2 房地产业积累了突出的发展矛盾 |
1.1.3 房地产业肩负着更多的发展责任 |
1.1.4 房地产税收实现快速稳定的增长 |
1.1.5 房地产税收改革进程滞后 |
1.1.6 房地产税收改革压力巨大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对国内外文献的分析 |
1.3 篇章结构及研究方法 |
1.3.1 篇章结构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和不足之处 |
1.4.1 论文创新之处 |
1.4.2 论文不足之处 |
2 房地产相关概念、种类与属性 |
2.1 房地产相关概念 |
2.1.1 土地与地产 |
2.1.2 房屋与房产 |
2.1.3 建筑物与构筑物 |
2.1.4 房地产与不动产 |
2.1.5 房地产业与建筑业 |
2.1.6 房地产税与财产税 |
2.2 房地产种类 |
2.3 房地产属性 |
2.3.1 房地产的自然属性 |
2.3.2 房地产的经济属性 |
2.3.3 房地产的社会属性 |
2.3.4 房地产的政治属性 |
3 房地产税收的社会经济基础 |
3.1 房地产体制 |
3.1.1 房地产的产权关系 |
3.1.2 房地产的所有制关系 |
3.2 房地产业发展 |
3.2.1 房地产业的发展阶段 |
3.2.2 房地产业的发展状态 |
3.3 房地产价格表现形式与影响因素 |
3.3.1 房地产价格表现形式 |
3.3.2 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 |
4 房地产税收的形成与发展 |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房地产税收 |
4.1.1 土地与房屋交易课税 |
4.1.2 土地使用课税 |
4.1.3 房屋使用课税 |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房地产税收 |
4.2.1 土地与房屋交易课税 |
4.2.2 土地与房屋使用课税 |
4.2.3 现代房地产税收改革历程 |
4.3 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 |
4.3.1 房地产税收体系 |
4.3.2 房地产税种设置 |
4.4 现行房地产税收政策 |
4.4.1 2003~2008 年的房地产税收政策 |
4.4.2 2008~2009 年的房地产税收政策 |
4.4.3 2009年以来的房地产税收政策 |
5 现行房地产税收的经济分析 |
5.1 房地产租、税、费关系分析 |
5.1.1 房地产租金与税收 |
5.1.2 房地产收费与税收 |
5.2 房地产税收水平分析 |
5.2.1 房地产税收绝对水平:从税收角度的观察 |
5.2.2 房地产税收相对水平:从地租和收纳角度的观察 |
5.3 房地产税收体系分析 |
5.3.1 房地产税种安排略多 |
5.3.2 房地产重复征税略重 |
5.3.3 房地产各环节税种设置欠妥 |
5.4 房地产财产税分析 |
5.4.1 城乡之间的土地与房屋存在法律差异 |
5.4.2 个人拥有不同房产之间存在法律差异 |
5.4.3 计税依据设计不够公平 |
5.4.4 个人拥有的经营性住房税收流失严重 |
5.5 房地产商品税分析 |
5.5.1 商品税体制滞后 |
5.5.2 商品税附加制度陈旧 |
5.6 房地产所得税分析 |
5.6.1 级差利润调整作用微弱 |
5.6.2 环保节能导向作用不足 |
5.6.3 调节社会存量财富功能较弱 |
5.6.4 社会正义功能尚未充分发挥 |
5.7 总结 |
5.7.1 房地产税收职能:有作用但不可无限放大 |
5.7.2 房地产税收制度:有缺陷且不可被忽视 |
6 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创新:目标模式 |
6.1 理论基础 |
6.1.1 房地产税收社会学 |
6.1.2 房地产税收政治学 |
6.1.3 房地产税收伦理学 |
6.1.4 房地产税收经济学 |
6.1.5 房地产税收法学 |
6.2 基本架构 |
6.2.1 租利税费并存的财政收入体制 |
6.2.2 房地产税收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 |
6.2.3 房地产税收体系 |
6.2.4 房地产税收基本模式:确立分类房地产税模式 |
6.2.5 房地产税收目标模式:建立城乡企业与居民普遍征收的房地产税制度 |
6.3 房地产估价制度 |
7 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创新:改革进程 |
7.1 近期方案 |
7.1.1 改进房地产财产税 |
7.1.2 改进房地产商品税 |
7.1.3 改进房地产所得税 |
7.2 中期方案 |
7.2.1 改进房地产财产税 |
7.2.2 改进房地产商品税 |
7.2.3 改进房地产所得税 |
7.3 远期方案 |
7.3.1 推广混合个人所得税制度 |
7.3.2 新设遗产税与赠与税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四、财政部通知规范房改财务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 [1]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问题研究 ——以G市为例[D]. 程光亮. 南昌大学, 2020(01)
- [2]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特征及对居民居住选择的影响研究[D]. 张燕燕.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3]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研究(1998-2018)[D]. 张娟. 燕山大学, 2019(06)
- [4]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路径研究[D]. 李涛.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5]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研究[D]. 李乔. 山西大学, 2019(01)
- [6]关于完善我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设的研究[A].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 2017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成果, 2017
- [7]广东省住房公积金政府监管问题研究[D]. 张文宇. 华南理工大学, 2017(02)
- [8]房改房住房维修基金的财务处理[J]. 戴家豹. 财会学习, 2016(22)
- [9]非货币性福利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探讨[J]. 纪永娟. 财务与金融, 2016(04)
- [10]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D]. 李晶. 东北财经大学, 2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