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染病疫情的核实与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2021)在《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嘉政办发[2021]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嘉兴市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7月30日嘉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2021)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宁波市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中认为甬政办发[2021]5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宁波市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9月3日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姜阳喆[3](2021)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规范的问题与对策 ——以信息发布为例》文中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在某一时间突然发生的、危害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事件,其具有不可预测性和公共危害性,如果处置不当便会对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套完整、高效的应急法律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在这其中,信息发布制度的设置和完善显得尤为重要,这一程序决定了能否在事件暴发的初期就引起足够的重视并迅速部署应急措施,从而尽可能减少事件所带来的危害后果。因此,本文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践出发,结合相关理论,以现有法律规定内容为依据,通过横向和纵向对比,揭示当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制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原因;以行政法基本理论为基点,从应然和实然角度进行论证,得出信息发布的合法性和重要性;最后,对整个信息发布的法定程序进行梳理、比较和分析,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从具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案例展开,结合理论,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概念和特点,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定性,由此揭示出信息发布程序在应急措施中的重要性。此外,还对我国现行的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法律规范进行了大致梳理,概括其中有关信息发布的内容。第二章是对我国现有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规范内容和实际运行进行具体分析,分别从信息发布的主体、程序出发,找出其中的缺陷和不足。首先是法律规定中存在的问题,现有的法律规范不仅彼此之间的规定存在冲突,信息发布主体的设置层级较高,忽略了对现实情况的考虑;其次,信息发布的程序也只是简要规定,缺乏具体的指导措施,监督和责任机制的不完备更是为有关主体推诿责任提供了借口;最后,在信息发布的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存在发布滞后、发布渠道单一、忽略信息的互动与反馈等问题。第三章是完善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法律规范的建议和设想,从法理的角度进行分析,为完善有关信息发布的法律规定提供理论基础。首先,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一系列理论,包括权力制约、公民知情权等内容;其次,信息发布也要符合及时性、全面性、合法性等原则的要求。最后,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的法规范提出个人设想,分别对信息发布的主体、渠道、内容以及社会公众等方面提出建议。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4](2021)在《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温政办[202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3月9日温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胡晖[5](2021)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失灵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已经一年有余,对全球各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都带来巨大考验。我国尽管积极采取了各项防疫措施,但在疫情爆发初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却未得到及时启动,处于“失灵”状态,预警迟迟未得到发布,原因令人费解。然而,及时启动预警机制,发布预警,能够有效指导行政应急机关开展应急处置,保障政府与社会之间进行及时有效的风险信息沟通,提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及时得到有效控制,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本文以风险规制理论与应急法治理论作为指导,研究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的规定,分析预警机制失灵问题的原因,结合最新的防疫动态,为构建一个能够灵敏启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建言献策。从应急法治理论的角度而言,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是应急法治的前提,但当下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的构造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具体表现为:当下预警主体规定存在着冲突,预警等级的划分与预警权限的配置不合理,而且预警机制启动的路径也不通畅,预警应有的法律后果也未得到法律确认。风险规制理论认为良好的风险信息交流机制是启动预警的重要前提。然而,当下预警信息的来源过于单一,且未能准确把握舆论规制程度,难以形成良性社会舆论来督促应急机关及时发现风险;此外,预警与信息发布制度存在冲突,预警机制也被风险等级宣告所取代。为了破解这些困境,首先,需要完善应急法律体系,规定统一的预警主体,划分科学的预警权限;其次,要构建科学通畅的预警启动路径,以“法定传染病”代替“重大传染病”,疏通以“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布预警的路径;为了便于预警的实际操作,应当构建三级预警等级划分体系;为了扩大预警信息的来源通道,需要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功能,拓宽外部信息来源;最后还应认识到预警与信息发布是相互联系的,应当统一发布主体,规范预警发布次序,消除制度间的冲突。
王旭瑛[6](2021)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的生命权保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人类与自然相互协调发展的过程中,人类的文明程度和认识能力逐渐提高。但现实中也逐渐出现许多突发性、不确定性、不可预见性的事务,需要我们及时反应、打破常规状态、提高应对能力。2019年12月,武汉发现一种类似于SARS的传染病疫情,其具有较强的人传人的能力,甚至有较高的死亡率,后被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疫情期间,一些国家提出“群体免疫”、把六十岁以上老人的呼吸机让给年轻人等疫情防控策略,与公民生命平等保护价值和生命优先保护价值相冲突。我国采取了隔离、暂停返校、暂停参加宗教活动等比较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以减少疫情传播带来的威胁,在保障更多人生命得以延续方面具有良好的效果。同时,我国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也存在不足之处。因此,本文以新型冠状肺炎为例,结合以往发生的重大疫情,分析生命平等保护价值和生命优先保护价值在国内外重大疫情防控中的具体表现,以及如何保障生命权。本文运用文献分析、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阐述了重大疫情中的生命权保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阐述了重大疫情防控与生命权保障的基本理论。对重大疫情进行了界定,并重点阐述了生命权保障的宪法价值,即生命权平等保护价值和生命权优先保护价值。第二,结合国外采取的疫情防控策略,运用生命权平等保护价值和生命权优先保护价值对其正当性进行分析。第三,结合我国重大疫情防控中生命权保障的具体实践,总结了我国在疫情防控实践中的经验。比如:运用比例原则分析“封城”措施的正当性,采取免费的医疗等措施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生命存续。同时,指出实践中的不足。比如:生命权保障的法律依据尚不充分、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有待完善等。第四,针对我国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比如:生命权入宪、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等。
矫健[7](2020)在《大数据背景下WF市新冠疫情防控信息管理研究》文中认为2020年春节期间突发并快速蔓延的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引发的肺炎疫情,给我国带来了一场严重的公共卫生危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遭到了严重威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采取了延长春节假期,推迟复工复产,外来人员隔离等一系列疫情防控措施来尽量减少人员流动以降低传染的风险。随着复工复产的逐步开展,在保证公众基本生活和工作活动的基础上,如何继续有效实施以人员个体管控为主要手段的疫情防控措施成为各级政府防疫部门的新挑战。该论文以大数据技术作为背景,以公共卫生危机信息管理作为基础理论,通过查阅文献研究了国内外公共卫生危机信息管理的最新进展以及大数据技术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应用情况,通过案例分析研究了WF市从全面隔离期间到复工复产期间所采取的疫情防控信息管理措施的利弊,通过开展在线社会调查研究了WF市居民参与疫情防控信息管理的过程以及对疫情信息发布的诉求。针对疫情防控信息管理问题的根因并结合公众对公共卫生危机信息管理的诉求,应用大数据理论和公共卫生危机信息管理理论,创新性的提出了系统建设疫情防控信息管理体系的设想,阐述了促进信息共享、应用大数据分析在公共卫生危机信息管理中的关键作用。基于大数据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综合公共组织、非公共组织、防疫机构、社会公众的应用场景和诉求,构建了高效且具有扩展性的疫情防控信息管理平台和疫情信息发布平台模型,对后续完善公共卫生危机信息管理,提高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和效率具有良好的参考价值。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8](2020)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卫办疾控函[2020]9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组织制定了《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年10月16日
成君,刘剑君[9](2020)在《我国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和预警的现状与进展》文中认为学校结核病防控是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点,主动监测和及时预警可为及时采取疫情处置措施争取时机。作者描述了近10多年来我国(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及特点,系统梳理了结核病监测系统和预警系统的工作要求,分析了《学校肺结核单病例预警系统》上线后的实施状况和效果,并对数据的充分利用提出了思路。
吴钶[10](2019)在《我国传染病应对制度问题及完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传染病自古以来影响着社会经济发展,2003年“非典”疫情(SARS)给我国经济带来了沉重打击。“非典”过后,国家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逐步建立了传染病防控体系,我国传染病防控能力迅速得到加强。随着环境变化和社会交往活动的日益频繁及全球一体化的影响,近年来我国面临着传染病流行的新态势,一方面国际上每隔几年就会出现一种新发传染病引起局部暴发或流行,另一方面国内一些原本已经消灭或消除的传染病死灰复燃,传染病应对面临了很多新的问题。我国虽然构建了以《传染病防治法》为基本法的传染病应对法律制度体系,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诸如传染病防治机构行政主体资格不明确、专业技术与执法分离、传染病控制措施的落实缺乏法律有力保障、多部门管理传染病协调机制不畅、个人违法成本低等问题亟待解决。在传染病控制措施的落实中,也面临着执行效能与权益保障如何平衡、补偿机制如何建立和完善等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现行传染病应对制度现状的描述与分析,探讨传染病应对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完善建议。本文共四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传染病应对中的多元防控主体及存在的问题。本章对传染病的内涵与应对主体的选择进行了阐述,并介绍了我国传染病应对的各类主体,最后提出了目前我国传染病应对主体存在的问题。第二章,传染病应对机制及存在的问题。本章从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第一部分比较了我国和域外传染病的分类管理机制;第二部分描述了我国传染病疫情发现及报告机制;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传染病疫情发生后的多元应对机制;第四部分对比介绍了域外传染病的应对机制,第五部分就我国传染病应对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第三章,传染病应对中公民权益保障及存在的问题。在传染病控制措施的落实中,对传染病病人及相关人员的权益保障一直没有被重视,如何兼顾传染病防控措施执行效能与权益保障一直是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一个难题。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和劳动权容易受到传染病控制措施的直接影响,如何平衡传染病患者隐私权及相关人知情权也存在问题。传染病补偿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又往往直接影响控制措施的落实,进而影响传染病的发生。本章重点就传染病应对中的权益保障及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第四章,完善我国传染病应对制度的建议与设想。本章针对前三章提出的问题从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与设想,分别是:1、完善传染病应对顶层设计2、完善相关法律责任及应对机制3、完善传染病应对中公民的权益保障和补偿机制。
二、传染病疫情的核实与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传染病疫情的核实与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规范的问题与对策 ——以信息发布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研究现状和意义 |
三 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第一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概述 |
第一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理论 |
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 |
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
第二节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的立法概况 |
一 对信息发布主体的规定 |
二 对信息发布程序和内容的规定 |
第二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存在的不足 |
第一节 相关法律规定存在问题 |
一 法律规范之间存在冲突 |
二 信息发布主体设定层级过高 |
三 信息发布的程序模糊 |
四 缺乏责任规制和监督 |
五 信息报告的规范内容存在矛盾 |
六 信息发布内容缺乏规制 |
第二节 信息发布过程存在问题 |
一 信息发布滞后 |
二 信息发布渠道单一 |
三 信息的互动 反馈渠道不对称 |
四 信息发布的内容单一 |
第三章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的建议 |
第一节 信息发布遵循的理念 |
一 知情权 |
二 权力制约 |
三 人民主权 |
四 危机沟通 |
第二节 遵循信息发布的原则 |
一 及时性原则 |
二 全面性原则 |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信息 |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信息 |
(三)民生信息 |
三 合法性原则 |
(一)实体要求 |
(二)程序要求 |
第三节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法律机制的设想 |
一 协调现有法律适用 |
二 调整信息发布主体 |
三 明确信息发布程序 |
(一)设立信息发布的时限制度 |
(二)拓宽信息发布的渠道 |
(三)不限定预警信息发布要求 |
四 设定监督制度 |
(一)系统内的监督 |
(二)公民监督 |
五 完善法律责任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温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1总则 |
1.1编制目的 |
1.2编制依据 |
1.3适用范围 |
1.4工作原则 |
2风险与应对评估 |
2.1风险评估 |
2.2应对资源评估 |
2.2.1医疗资源 |
2.2.2卫生应急资源 |
2.3应对能力评估 |
3事件分级 |
3.1特别重大事件 |
3.2重大事件 |
3.3较大事件 |
3.4一般事件 |
4应急组织体系与机制 |
4.1应急指挥体系 |
4.1.1市应急指挥机构 |
4.1.2市领导小组职责 |
4.1.3县(市、区)应急指挥部 |
4.2管理机构 |
4.2.1日常办事机构 |
4.2.2应急工作机构 |
4.3专家咨询委员会 |
4.4工作机制 |
4.4.1应急指挥机制 |
4.4.2联防联控机制 |
4.4.3监测预警机制 |
4.4.4精密智控机制 |
4.4.5平战结合机制 |
4.4.6“三情”联判机制 |
4.4.7医防融合机制 |
5监测、报告、评估与预警 |
5.1监测 |
5.2报告 |
5.3评估 |
5.4预警 |
6应急响应 |
6.1响应原则 |
6.2分级响应 |
6.2.1Ⅳ级应急响应 |
6.2.2Ⅲ级应急响应 |
6.2.3Ⅱ级应急响应 |
6.2.4Ⅰ级应急响应 |
6.3响应措施 |
6.3.1各级政府 |
6.3.2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
6.3.3海关 |
6.3.4其他部门 |
6.3.5非事件发生地区 |
6.4响应调整和终止 |
6.4.1响应调整依据 |
6.4.2响应调整原则 |
6.4.3响应调整程序 |
7善后处理 |
7.1后期评估 |
7.2补助抚恤 |
7.3征用补偿 |
7.4恢复重建 |
8保障措施 |
8.1组织保障 |
8.2技术保障 |
8.2.1信息系统 |
8.2.2专业机构 |
8.2.3卫生应急队伍 |
8.2.4培训和演练 |
8.2.5科研和国际交流 |
8.3经费和物资保障 |
8.4通信和交通保障 |
8.5法律保障 |
9监督管理 |
9.1监督检查 |
9.2责任与奖惩 |
10附则 |
10.1预案管理 |
10.2预案解释部门 |
10.3预案实施时间 |
11 |
附件1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
一、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
附件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体系 |
附件3应急组织框架图 |
温州市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 |
1总则 |
1.1编制目的 |
1.2编制依据 |
1.3适用范围 |
1.4工作原则 |
2风险与应对评估 |
2.1风险评估 |
2.2应对资源评估 |
2.2.1医疗资源 |
2.2.2卫生应急资源 |
2.3应对能力评估 |
3事件分级 |
3.1特别重大事件 |
3.2重大事件 |
3.3较大事件 |
3.4一般事件 |
4应急组织体系与机制 |
4.1应急指挥体系 |
4.1.1市应急指挥机构 |
4.1.2市领导小组职责 |
4.1.3县(市、区)应急指挥部 |
4.2管理机构 |
4.2.1日常办事机构 |
4.2.2应急工作机构 |
4.3专家咨询委员会 |
4.4工作机制 |
5监测、报告、评估与预警 |
5.1监测 |
5.2报告 |
5.3评估 |
5.4预警 |
6应急响应 |
6.1响应原则 |
6.1.1市级响应原则 |
6.1.2县级响应原则 |
6.2分级响应与措施 |
6.2.1Ⅳ级应急响应 |
6.2.2Ⅲ级应急响应 |
6.2.3Ⅱ级应急响应 |
6.2.4Ⅰ级应急响应 |
6.2.5非事件发生地区 |
6.3响应调整和终止 |
6.3.1响应调整依据 |
6.3.2响应调整原则 |
6.3.3响应调整程序 |
7善后处理 |
7.1后期评估 |
7.2补助抚恤 |
7.3征用补偿 |
7.4恢复重建 |
8保障措施 |
8.1组织保障 |
8.2技术保障 |
8.2.1信息系统 |
8.2.2专业机构 |
8.2.3卫生应急队伍 |
8.2.4培训和演练 |
8.2.5科研和国际交流 |
8.3经费和物资保障 |
8.4通信和交通保障 |
8.5法律保障 |
9监督管理 |
9.1监督检查 |
9.2责任与奖惩 |
10附则 |
10.1预案管理 |
10.2预案解释部门 |
10.3预案实施时间 |
11 |
附件温州市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预警方案 |
一、预警分级 |
二、预警的分级标准 |
(一)蓝色预警 |
(二)黄色预警 |
(三)橙色预警 |
(四)红色预警 |
三、预警原则 |
四、预警的发布、调整和解除 |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失灵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概述 |
二、国外研究现状概述 |
三、对研究现状的总结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的一般理论 |
第一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预警的内涵 |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二、预警 |
第二节 预警机制的理论基础 |
一、风险规制理论 |
二、应急法治理论 |
第三节 预警机制在应急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
第四节 预警的法律性质 |
一、复合属性说 |
二、行政确认说 |
三、行政指导说 |
四、政府信息公开说 |
五、行政应急行为说 |
第二章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的发展现状 |
第一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的发展历程 |
第二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的构造 |
一、预警主体 |
二、预警客体 |
三、预警程序 |
四、预警效力 |
第三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的相关制度 |
一、监测制度 |
二、报告制度 |
三、通报制度 |
四、信息发布制度 |
第三章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失灵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预警机制的构造存在不足 |
一、预警主体规定不一致 |
二、预警权限配置不合理 |
三、预警启动路径不通畅 |
四、预警法律后果不明确 |
第二节 预警信息交流机制存在缺陷 |
一、预警信息来源渠道单一 |
二、预警发布与信息发布不协调 |
第四章 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失灵问题的对策 |
第一节 完善预警机制构造 |
一、完善应急法律体系 |
二、规定统一的预警主体 |
三、划分合理的预警权限 |
四、疏通预警启动路径 |
五、明确预警法律后果 |
第二节 完善预警信息交流机制 |
一、拓宽预警信息外部来源渠道 |
二、协调预警与信息发布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重大疫情防控中的生命权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重大疫情防控与生命权保障概述 |
(一)重大疫情防控概述 |
1.重大疫情的界定 |
2.重大疫情防控措施 |
(二)生命权概述 |
1.生命权的含义 |
2.生命权的内容 |
3.生命权的权利属性 |
(三)重大疫情防控中生命权保障的宪法价值 |
1.每个人的生命权平等地受到保护 |
2.生命权较之其他权利优先得到保障 |
二、国外重大疫情防控策略的正当性分析 |
(一)英国:初期提出的“群体免疫”策略 |
1.与“生命至上”价值理念相冲突 |
2.牺牲多数人保障少数人的生命权正当性存疑 |
(二)美国:自由放任、消极应对的防控策略 |
1.一味追求自由,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
2.政府消极不作为,不履行对生命权的保障义务 |
(三)意大利:拔掉老人的呼吸机让给年轻人 |
三、我国重大疫情防控中生命权保障的具体实践 |
(一)我国重大疫情防控中生命权保障的成功经验 |
1.奉行“生命至上”价值理念,采取严格防控措施 |
2.奉行“平等保护”价值理念,实施相关救治措施 |
3.运用科技手段,提高防控效率 |
4.民众对生命价值的重视,助推保障措施实施 |
(二)我国重大疫情防控中生命权保障的不足之处 |
1.生命权保障的相关立法不尽完善 |
2.重大疫情防控相关机制仍需完善 |
3.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有待完善 |
4.公共医疗救治和保障有所欠缺 |
四、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中生命权保障的建议 |
(一)完善生命权保障的相关立法 |
1.生命权入宪 |
2.明晰限制公民其他权利的界限 |
(二)建立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相关机制 |
1.完善重大疫情上报制度 |
2.社会力量加入重大疫情防控 |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
1.畅通多元化主体提供信息的渠道 |
2.构建协同信息公开平台 |
(四)完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 |
1.建立和完善应急医疗机构 |
2.完善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
3.加强医疗与科技的结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大数据背景下WF市新冠疫情防控信息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大数据”与公共危机信息管理概述 |
2.1 公共危机信息管理概论 |
2.1.1 公共危机的应急沟通 |
2.1.2 公共危机信息的发布 |
2.2 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 |
2.2.1 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分类分级管理 |
2.2.2 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基本流程 |
2.3 大数据在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用 |
2.3.1 “大数据”的概念和特征 |
2.3.2 公共卫生大数据的收集和共享 |
2.3.3 公共卫生大数据指挥体系构建 |
2.3.4 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面临挑战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WF市新冠疫情防控信息管理现状 |
3.1 WF市疫情防控信息管理举措 |
3.1.1 WF市的基本情况介绍 |
3.1.2 WF市疫情防控信息管理的具体措施 |
3.1.3 WF市疫情防控信息管理取得的成效 |
3.2 WF市疫情防控信息管理存在的问题 |
3.2.1 存在疫情防控信息收集渠道杂乱的问题 |
3.2.2 存在互联网传播领域公众隐私泄漏问题 |
3.2.3 存在疫情防控管理信息化水平不足问题 |
3.2.4 存在缺少危机信息权威发布渠道的问题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疫情防控信息管理问题成因分析 |
4.1 信息采集过程中共享程度不足 |
4.1.1 公共组织应对公共卫生危机预见性不足 |
4.1.2 公共组织与企业间的缺乏数据共享机制 |
4.2 大数据结构化和标准化程度不足 |
4.2.1 疫情防控数据的结构化程度不足 |
4.2.2 疫情防控数据的标准化程度不足 |
4.2.3 疫情防控数据管理系统性不足 |
4.3 隐私保护和传染病防治法律执行不到位 |
4.3.1 隐私保护法规执行不到位 |
4.3.2 传染病防治法规执行不到位 |
4.4 公共卫生危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不足 |
4.4.1 疫情防控信息采集和发布信息化程度不足 |
4.4.2 权威疫情信息发布的监管和渠道建不足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WF市疫情防控信息管理优化对策 |
5.1 促进WF市疫情防控信息的全面共享 |
5.1.1 疫情防控信息管理的顶层建设 |
5.1.2 公共组织内部的信息管理变革 |
5.1.3 推动公共与非公组织信息共享 |
5.2 强化WF市法规的执行和政策监管 |
5.2.1 强化普法宣传 |
5.2.2 加强法律执行 |
5.3 通过大数据提升WF市疫情防控效能 |
5.3.1 规范疫情防控信息数据标准 |
5.3.2 开展大数据疫情预测和诊疗 |
5.3.3 强化信息技术综合研究应用 |
5.4 搭建WF市疫情防控信息管理平台 |
5.4.1 疫情防控信息采集接口规划 |
5.4.2 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平台规划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10)我国传染病应对制度问题及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的主要问题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传染病应对中的多元防控主体及存在的问题 |
一、传染病的内涵与应对主体的选择 |
(一)传染病的内涵与特点 |
(二)传染病的有效应对需要多元主体 |
(三)域外传染病主要应对主体 |
二、我国传染病应对的多元防控主体体系 |
(一)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 |
(二)卫生防疫站 |
(三)卫生监督机构 |
(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五)出入境检疫机构 |
(六)公民与社会团体 |
三、传染病应对多元防控主体体系存在的问题 |
(一)行政执法主体与技术主体相分离 |
(二)多部门执法体制存在问题 |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不明确 |
(四)传染病防治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 |
(五)公民与社会团体的参与和责任机制均不完善 |
第二章 传染病应对机制及存在的问题 |
一、传染病的分类管理机制 |
(一)域外分类管理机制 |
(二)我国的分类管理机制 |
二、传染病疫情发现与报告机制 |
(一)医疗机构按照法定程序报告 |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动搜索 |
(三)其他主体主动报告 |
(四)舆情监测及政府热线信息反馈 |
三、传染病疫情发生后的多元应对机制 |
(一)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的应对措施 |
(二)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和暴发疫情的处置 |
(三)散发病例的调查处置 |
(四)传染病健康教育与健康宣传 |
(五)传染病风险评估 |
(六)疫苗预防接种工作 |
四、域外传染病应对机制 |
(一)美国的传染病应对机制 |
(二)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传染病应对机制 |
(三)日本、韩国的传染病应对机制 |
(四)港澳台地区应对机制 |
五、我国传染病应对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新发传染病或新输入国内传染病发生时应对缺乏法律依据 |
(二)乙丙类传染病控制措施无法保障有效落实 |
(三)传染病未落实分类管理 |
第三章 传染病应对中公民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
一、传染病应对过程中公民权益保障不足 |
(一)隔离措施欠缺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保障 |
(二)传染病控制措施直接影响公民财产权益 |
(三)传染病患者隐私权及相关人知情权间的平衡不够 |
(四)传染病患者劳动权保障不充分 |
二、传染病应对中的补偿机制 |
(一)传染病防控补偿机制不完善 |
(二)重症传染病病例医疗费用的补偿机制 |
(三)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机制 |
第四章 完善我国传染病应对制度的建议与设想 |
一、完善传染病应对防控主体的顶层设计 |
(一)开展传染病防控机构改革 |
(二)进一步明确政府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 |
(三)完善部门和区域间传染病防控的协作机制 |
二、完善传染病相关立法及应对机制 |
(一)完善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 |
(二)完善传染病分类管理机制 |
(三)加强传染病疫情的信息公开与舆论引导 |
三、完善传染病应对中的公民权利保障和补偿机制 |
(一)完善传染病控制中的公民权利保障 |
(二)完善传染病控制中的补偿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传染病疫情的核实与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 [1]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J].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09)
- [2]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宁波市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J].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17)
-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规范的问题与对策 ——以信息发布为例[D]. 姜阳喆.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J].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03)
-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失灵问题研究[D]. 胡晖.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6]重大疫情防控中的生命权保障研究[D]. 王旭瑛. 天津师范大学, 2021(11)
- [7]大数据背景下WF市新冠疫情防控信息管理研究[D]. 矫健. 燕山大学, 2020(06)
- [8]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的通知[J].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20(11)
- [9]我国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和预警的现状与进展[J]. 成君,刘剑君. 中国防痨杂志, 2020(05)
- [10]我国传染病应对制度问题及完善研究[D]. 吴钶. 中国政法大学, 20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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