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中招生不正当竞争何时了(论文文献综述)
李昕,罗凯杰[1](2021)在《论超级中学演进的底层逻辑与制度之治——基于衡水模式的反思与检视》文中研究指明产业化、资本化是衡水模式的底层逻辑。从公私嵌合到多元合作,虽然不同阶段"衡水系"中学的组织形态与发展路径各有特点,但底层逻辑却是相同的。这种发展模式对基础教育的普惠性、均衡化与可持续性造成了冲击。衡水模式是制度与环境的产物,因而,要消除衡水模式的负效应,走出基础教育治理的困境,关键在于重塑公平、科学、可持续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
杨凯旋[2](2021)在《商标法在先权利保护研究》文中指出在先权利保护一直以来都是商标法领域的重点和难点,不仅涉及到商标权的取得、维持与在先权利抗辩,也涉及到商标行政授权确权的具体程序与法律适用。同时,既要与着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相协调,又与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密切相关。因此,2001年《商标法》便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行政规范和相关司法解释、典型案例也在商标行政、民事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救济等方面形成了诸多保护在先权利的具体规则。理论界也非常重视这一问题,从上述法律规范缺失或存在争议的定义、特征、类型以及保护方式与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然而本文发现,愈发统一且完备的权利保护体系却同时在在先权利保护的上述重要方面未能达成一致观点:定义缺失、特征不明、类型划分不一、保护途径冲突未能协调以及存在先权利过度保护等诸多看似不影响实践,却存在理论与制度上的问题。因此,以损害实质认定为出发点体系化研究完善商标法在先权利保护不仅具有理论价值,也具有立法以及行政与司法实践的现实意义。本文除导言和结语外,全文正文部分包括五章。第一章“商标法在先权利保护的现状与问题分析”主要分为四个方面:第一,对现有的商标法在先权利定义与类型等基础概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现有立法层面中《商标法》在先权利的定义、类型和损害认定标准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混淆条款等规则存在的缺位与适用困境等问题进行了分析,随后在行政与司法实践层面对上述内容补充、细化的积极意义与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第二,对在先权利损害救济规则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发现立法与实践规则中损害含义处于空白,而损害认定标准复杂多样且难以统一。商标法虽然为在先权利损害赔偿提供了请求权基础,但实际上作用不大。第三,对上述商标行政、侵权救济和合同保护途径的体系化困境进行分析。商标行政途径由于制度设计而具有内在终局性,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救济途径则具有独立性和体系复杂性,合同途径则因标的限制与赔偿范围适用情形可能有限,因而导致三大类保护途径存在冲突与竞争难以形成体系化。第四,对在先权利过度保护问题进行分析。行政与司法实践规则对在先权利的认定范围不断扩张,同时存在着直接以在先权利否定平等在后注册商标权,以及以司法保护途径排斥商标行政保护途径等过度保护在先权利和限制在后商标权的情况。第二章“商标法在先权利保护基础理论分析”主要论述了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分析在先权利保护基础。在对在先权利的定义、特征与类型根据国内外法律文本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分析确定了私权扩张潮流、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与可注册商标标志的有限性等在先权利遭受损害的原因,同时明确保护在先权利正当性与必要性。第二,认定在先权利损害实质。首先分析现有客体重叠的损害实质理论在知识产权等无形权利上仅是表象而非实质并应予否定。由于造成损害的在后权利客体商标是一种具有信息载体功能的三元结构符号,因此便可得出在先权利损害实质是其标识性权利客体符号独特意义遭受到侵占的结论。第三,初步分析在先权利保护的相关原则。保护在先权利原则是《商标法》明确规定的原则,更是在先权利保护的首要原则。诚信原则既是民法的帝王条款,对在先权利保护同样适用。禁止混淆与公平竞争原则则指明了符号意义侵占的损害实质认知下在先权利保护的具体着力点,同时也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考虑制度的经济效益,即适用利益平衡和效益兼顾原则。第三章“商标法相关在先权利的类型化分析”对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在先权利类型进行筛选。在结合本文第一章对在先权利定义、特征、类型和损害实质相关结论的基础上,对前文行政与司法实践规则中存在的以及理论与比较法中存在的在先权利类型进行分类分析。主要在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一,对我国现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其他知识产权、人格权和商业标识权进行筛选,通过显着性、非功能性、无法造成人格混同以及独立于产品或没有存在空间限制等商标特征与注册要求进行审查,最终只有肖像权和极少数类型客体的着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符合要求。第二,对不属于我国法定权利的商品化权益、商业外观权益和未注册商标权益等潜在的在先权益类型进行排查,明确只有符合稳定性、确定性、单一标志识别性和非功能性等要求的在先权益才能够为在后注册商标权所损害。第四章“商标法在先权利行使限制分析”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一,对在先权利行使限制所具有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根据前三章的分析结论,在先权利与在后商标权间的冲突及商标权的存续需要对在先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而当下民事权利的社会本位特征与私人和社会双重属性则提供了限制的正当理由,在遵循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等法律原则和防止外部不经济等经济标准的前提下便可进行在先权利行使限制。第二,从规范冲突的角度对在先权利行使限制具体展开。其一,就商标法与民法和其他知识产权法等法律在保护途径上存在冲突,导致商标法,特别是商标行政授权确权制度被忽视乃至架空。其二,商标行政体制与司法体制也存在冲突,侵权诉讼制度对商标行政制度过度冲击,出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僭越。因此应当对在先权利保护在法律制度方面进行限制。第三,从利益冲突角度对在先权利行使限制进行阐述。其一,既有在先权利的权利范围扩张以及在先权利类型的增加造成了对商标权的过度限制。其二,不仅造成了商标权的过度限制,更因此造成商标权相关主体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因过度限制造成了损害。其三,实践中对未为法律明确规定的所谓在先权益的保护,也过度限制了为法律所明确规定的商标权。因此应当对在先权利保护以利益平衡进行限制。第五章“我国商标法在先权利保护制度的完善建议”。完善建议主要分为四个方面:第一,完善在先权利保护的制度基础。在商标法中通过定义与重点权利类型列举相结合的模式明确在先权利的定义规则,明确“权利产生在先性、客体标志性、先后权利客体关联性和商标注册范围有权性”的权利类型认定标准,谨慎将在先权益纳入保护范围,防止对商标权的过度限制。同时,采用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的相对主义内涵,认真界定有违诚信原则的情形,既防止商标权造成混淆,也避免在先权利不正当竞争,并确保利益平衡、兼顾效益而非一味限制乃至消灭在后商标权。第二,确定在先权利的损害认定标准。在先权利与商标权的客体均为有形无体且内涵广泛的标志,所以无法被任何权利人垄断。因此,在先权利的损害认定标准便是标识性权利统一的混淆标准,且由于先后权利间的符号意义差异而以广义关联关系混淆为主。第三,协调建立体系化的在先权利保护途径。结合本文第三、第四章的结论,明确商标行政保护途径的专门性与优先性特征应当被坚持,同时在确认司法保护途径相对性与非权利变动效力特征的基础上,明确其对行政途径在行为定性和民事责任承担等方面的补充与衔接作用。第四,设计在先权利行使限制制度。其一,建立在先权利与在后商标权默示共存制度。其二,通过签订和谐共存协议以及赋予双方优先受让权的方式明确共存的先后权利间应当规范行使,禁止互相损害,防止二次混淆。其三,通过准确认定在先权利贡献度以及准确界定赔偿计算时间来限制损害赔偿范围,同时通过设置在先权利强制许可制度允许在后商标继续存在双赢共生,对在先权利救济手段进行限制,防止在先权利人不当得利,从而实现利益平衡与效益兼顾。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其一,明确了商标法在先权利损害实质是其符号意义被侵占。即在先权利之所以为在后商标权损害是由于商标符号侵占了在先权利符号的独特意义。其二,确定在先权利损害认定的混淆可能性标准。形成了统一的“标志近似+类别类似”范围内的先后权利符号含义混淆可能性标准。其三,完善行政主导、司法补充的在先权利保护体系。即应当优先通过商标行政程序从根本上解决商标权是否应当存在这一损害在先权利的关键问题,进而衔接协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的司法保护途径。其四,设计在先权利行使限制制度。对于非恶意抢注的商标,通过签订共存协议、设定双向优先受让权、设定强制许可等方式限制在先权利,减少冲突与侵害。
孙晓丹[3](2020)在《汕尾市中职学校生源现状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更新进步,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形成良好的发展势头,对于增进就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突出作用,已经成为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支柱。但近年来随着高校的扩招,中职学校生源数量和质量有所下滑,对于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影响。政府针对这些问题,制订了一些政策刺激,但是效果并不明显,中职学校面临的生源不足、招生工作困难大的尴尬境地没有改变,生源质量也继续下滑,并因此导致了国内多所中职学校关停的情形。本文关注的正是面临生源困境和生源质量下降问题,应该如何解决招生难题,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中职学校发展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收集生源困境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以汕尾市三所中职学校作为调查对象,用抽样的方法选取380名学生,并采用数据分析软件从生源数量,结构,稳定性,质量及教学改革对策方面进行分析,剖析造成汕尾市中职学校生源匮乏的原因,并据此提出汕尾市中职学校在面临生源困境下,应该采取哪些对策,从而缓解招生困难现状,促进汕尾市中职学校健康发展。本文分为七个部分,首先是绪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意义、研究背景,国外中职教育的发展经验,国内关于中职教育招生的研究现状、中职学校相关对策;第二章阐述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基本概念,为本文接下来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第三章对汕尾市生源现状进行分析研究,主要介绍关于中职教育的相关理论框架、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生源的结构和数量、生源的稳定性、生源的质量,为后续关于生源现状原因分析提供了研究导向;第四章对汕尾市生源现状进行源因分析,主要通过从中职学校自身、社会导向、国家政策,以及家庭因素四个方面对生源现状的原因分析;第五章针对改善汕尾市中职学校生源困境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宏观对策,从传统职业教学模式方面以及国家政策方面提出完善建议;第六章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和借鉴其他办学良好中职学校的经验有针对性的提出改善汕尾市中职学校生源困境的微观建议,包括加强校企联合培养方式,加强中职学校自身建设,提高自身吸引力,开展多层次办学模式、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推动教学内容改革、完善专业课程体系;最后的结语部分,对本文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并为本研究后续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朱勇[4](2020)在《教育竞争过度现象的伦理审视》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我国社会上存在着严重的教育竞争过度现象,尤其是高中及其以下阶段的学生和儿童身上因教育竞争过度而产生的负担越来越重。当下的教育竞争过度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升学竞争过度;二是参加校外教育方面的竞争过度。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家长、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和儿童在学习时间、学习负担、学习年龄、学习内容等方面提出了过高的要求,从而导致学生和儿童的学习时间过度、学习负担过度、学习年龄过小、学习内容过多等问题。教育竞争过度引发了许多伦理问题,需要学界认真研究。一方面它不得不促使全社会反思教育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当家长、学校和教师普遍地对学生和儿童提出过高要求,从而使各种学习和补课变成沉重的负担,使学习变成对学生和儿童的身心压迫和摧残,不利于他们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我们应该反思:如此教育的伦理正当性和合理性何在?如何让教育回归到其本来应然的目的——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以及让学习成为一种幸福和快乐的过程——上去。当然,导致教育竞争过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学生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家长方面的原因,还有学校方面的原因以及社会方面的原因。面对教育竞争过度给学生和儿童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全社会都应该一起努力,共同推动教育回到应然的轨道上来。从学生个人层面来说,必须学会量力而行、理性对待来自各方面的“教育压力”,应该善于向家长、学校和教师传达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有多大,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承受能力极限在哪里,明白理性地“抵制”不合理的过高要求,是学生的权利。从家庭层面来说,家长应该合理并及时地研判孩子的潜力、优势和弱项,必须实事求是地对孩子提出要求,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和发展目标,理性地助推孩子成长,要杜绝拔苗助长,不切实际地“严格要求”。从学校层面来说,管理者和教师都应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要以“立德树人”为中心,注重育人过程,加强素质教育实践。从社会层面来说,社会对人才的评价要全面,这种全面性一是人才范围的全面性,二是对人才评价的内容具有全面性。在对人才评价的内容上,人才评价的全面性不仅要结合学历情况,还要看人的品质、能力等等多方面的情况,以更好地全面评价人才。同时,还要重视和加强对家长、学生的竞争教育。竞争教育主要是要使相关的竞争主体树立和践行正确的竞争观。
杜亚东[5](2020)在《泸州市高中体育特长生培养中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 ——以四川省泸州市为例》文中认为在高中的体育课堂教育中,培养体育特长生是学校体育工作重点之一。其培养具有重大意义,既能保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又能促进所在学校各项体育活动的开展,更是高校体育院系的生源和高水平运动队的主要来源之一。高中阶段体育特长生是我国高考大军中一个特殊的群体,然而我市高中体育特长的现状存在诸多问题,其不良现状亟待解决。针对体育特长生文化课教学和专业课训练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四川省作为体育大省,每年向国家和高校输送大批优秀运动员,高中的体育特长生在高中教育体系中是一类特殊的学生,他们不仅要完成在高中学习阶段的文化课教学任务、还要保证在训练中达到具备一定水平的专业体育技能。高中体育生特长生的培养中的问题,不仅关系到我国高中学生阶段体系完整性,同时还关系到国家体育事业和体育人才培养的问题。四川省泸州市作为五百一十万人口大市。全市共有21所高中学校和两所专业体校,2018年全泸州市高中毕业生达到84200人,而2018年体育特长生毕业人数达到1785人占比为2.2%人数。四川省泸州市在为国家体育人才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人才,泸州籍体操运动员邹凯在奥运会夺得三枚奥运金牌,泸州籍跳水运动员杨健国家跳水队运动员在男子单人10米跳台比赛中获得冠军。在美国举行的一场室内田径赛男子1000米决赛中,来自泸州籍中长跑运动员游俊杰,以2分25秒79的成绩,打破保持了27年之久的男子1000米全国室内纪录等。虽然这些运动员取得的成绩表明了泸州市体育强市的特点,但是泸州市高中体育特长生培养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1.泸州市体育特长生选材方式还比较单一,而且高中学校间存在招生竞争行为。2.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年龄结构不合理,且性别差异巨大,男生居多。3.大多乡镇学校多训练周期短,缺乏科学训练。4.泸州市大部分体育特长生训练年限和时间短,一部分是为了更容易的考入高校而选择。5.泸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训练教练水平参差不齐且训练积极性不高,势必会影响学习的训练效果和训练成绩。6.普通高中学校和市专业体校在体育特长生招生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挂靠学籍等方式,导致特长生在除了专业训练以外,文化课知识非常薄弱。为了改善泸州市高中体育特长生在培养中的问题,使泸州市高中体育特长生在全面发展的道路上跟好的发发展文化和专业特长。本文以四川省泸州市泸州市高级中学、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四川省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州市天立国际学校和泸州市泸县第五中学;四川省泸州市这五所学校的高中体育特长生培养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资料,访谈调查、定性分析等方法了解泸州市五所高中学校对体育特长生的培养方式培养途经以及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制定出针对性的策略。通过全文的调查总结和分析,泸州市高中体育特长生培养中的问题在于体育特长生学训矛盾突出,文化基础比较差、体育特长生培养师资力量相对薄弱、体育特长生训练管理不合理、体育特长生生源管理问题。为此,本文提出泸州市高中体育特长生培养建议在于健全管理,解决学训矛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素质能力提升、统筹安排竞赛和训练计划、注重生源选材、建立科学的选材指标。
方丽[6](2020)在《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执行研究》文中指出伴随职业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迎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众多教育政策正逐步向中等职业教育倾斜,其推崇的“面向人人”理念已不再是一句口号。但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几年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形势却不容乐观,与理想状态仍有较大差距。生源数量减少、优质生源不足,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成为我国多数中等职业学校面临的共同难题。数量及质量的双重下滑,直接导致学校无法向社会输送优秀人才。长此以往,学校口碑就会受到影响,这在极大程度上阻碍了各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研究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难的原因,探求相关招生对策在社会发展中的意义等招生问题,就成为了各地方政府及中等职业学校关注的头等大事。本文以浙江省温州市为例,通过对当前温州市在中职招生中出现的问题,聚焦政策执行,并进行深入剖析。然后针对当前所存在的政策执行方案偏离顶层设计,政策宣传过程中存在偏差,政策执行过程中部门间协调不畅,政策执行所需配套的资源不足,政策执行缺乏有效监督以及政策执行效果与政策目标偏差等问题,结合相关中外文献资料以及温州市的实际情况,从职教宏观政策与教育制度、政策执行环境以及政策执行中的主体缺陷三个角度出发探讨问题的成因。为了改善当前温州市在中职招生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本文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是要强化政府的职教宏观管理,科学把握大体相当,包括政府宏观调控,合理规划普职比,丰富招生渠道,拓宽生源,对中职学校布局、专业设置等进行优化整合,健全管理体制,规范中职招生市场,拓宽中等职业的就业以及升学通道,以“出口”促“进口”,加大整体投入力度,改善资助政策等。其次是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环境,提升社会认可度,具体做法是加大舆论宣传,改变传统观念,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灌输职业教育理念,严格制定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就业准入制度。最后从提升中职学校自身内涵着手,提出规范管理,质量立校,加强校企合作,实施产教结合,加强师资建设,注重实践教学和做好招生工作等。笔者希望此等建议不仅能帮助温州市解决当前中职招生困境,还能为温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提些许帮助。
王琪[7](2020)在《利益相关者背景下中职学校招生工作问题研究 ——以L市职业技术学校为例》文中指出近年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鼓励措施,极大地刺激了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高素质劳动人才。但是,随着高校扩张、用人单位要求提高等现象日益明显,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暴露出很多不足之处,其中最严重的、影响最大的就是与招生工作相关的问题。国内有很多学者逐渐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并就如何解决展开了很多研究。但以往学者的研究通常只关注某一个主体或部分主体,没有从整体角度出发,并且忽略了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缺乏全面性和完整性。因此,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关注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中利益相关者的界定与划分,分析了各个利益主体所代表的利益诉求以及其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并以L市职业技术学校为例,通过问卷调查和个人访谈的方法,探讨了该中职学校目前在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背后的原因,最后从不同利益相关者视角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研究认为在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中,主要涉及行政部门、中职学校、家长与学生这三大利益相关者。以L市职业技术学校为例,该研究发现了学校招生工作中存在的四个问题,分别是招生队伍素质不高、招生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生源数量减少且生源质量不高、生源流失严重。同时,该研究还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分析了L市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别是:缺乏规范的招生制度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学习环境、教学质量有待提高、对中职学校存在认识误区。最后,研究提出了以下解决策略:完善招生制度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完善硬件设施,提高教学与管理质量;更新认知观念,提高中职教育的认可度。这些解决策略和建议,既能帮助中职学校发现在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能为L市政府未来对中职教育的总体规划提供全面且实用性强的建议。
魏钶君[8](2019)在《基于IAD框架的行业高校招生宣传策略研究 ——以H高校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阶段,高校的招生规模随之急速扩大,如何争取到更多的优质生源成为了新形势下亟待解决的问题。招生宣传作为高校吸引优质生源的直接手段,是招生环节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其宣传效用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各大高校也为此对招生宣传模式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寻求,以期获得更为高效的宣传效用。而2014年9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1),揭开了新一轮的高考综合改革大幕,其中投档录取模式的改革给高校的招生工作也带来了直接压力,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推行虽很大程度上提高和降低了考生的录取率和投报风险,但对高校而言却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行业院校更甚,主要表现在:生源同质化日趋严重,生源专业录取校际差异明显等,不利于高等教育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也有悖于我国“双一流”建设的导向。因此,未来构建以兴趣导向的自主专业选择模式非常有必要,而招生宣传作为连接考生与招生单位的纽带,在此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此时更应发挥出其效用为高校和考生消解前行困顿。为了回应行业高校生源质量的实际需求以及深化招生宣传研究的理论诉求,在本文中引入了奥斯特罗姆的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IAD),将招生制度改革及政策调整作为招生行为的外生变量,将招生宣传行为理解为行业高校及考生在行动情境中的相互作用,依据两个不同主体的行为选择结构所产生的相互作用及结果来完善行业高校招生应用策略,逐渐完善兼顾微观和宏观要素的综合招生宣传体系,提高生源的有效配置。本研究遵循“框架构建—现状分析—外部因素—行为逻辑分析—对策建议”的研究逻辑,详细分析了在招考制度改革背景下我国行业高校在招生宣传市场中所处地位以及面临的危机,从静态和动态两个层次全面剖析行业院校招生宣传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建议对策。首先,对行业高校招生宣传研究的核心概念以及基本理论进行探讨分析,界定了包括行业高校、教育营销、招生宣传等概念,对本研究的核心理论框架进行较为详细的阐述,并结合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说明招生宣传理论框架构建的可行性,由此来建立论文的研究支撑点。其次,基于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的分析模型构建高校营销研究的理论框架,从外生变量、行动情境两个层次,厘清其组成要素及作用模式,进而从对招生宣传的外生变量要素和行动情境内部结构组成进行构建,形成招生宣传的理论框架,为研究的后续分析奠定基础。再次,采用访谈法和调查研究法对H高校当前的招生宣传执行现状进行梳理分析,研究发现行业院校在效用结果上来看仍存在许多共性问题:如生源内部结构不均衡,学校优势在招生宣传中尚未充分发挥等。将行业高校招生宣传过程置于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中进行分析后发现,从外生变量到内部情境结构中,都存在阻碍行业高校招生宣传效用的因素,不但受行业类型和社会误解的束缚,以及受到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推行和生源市场角色的转变的影响,还会受限于高校内部招生宣传运行机制的缺陷,从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行业高校招生宣传的效用,进而形成生源困境。最后,在理论探讨和实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行业高校的招生、发展实际,认为我国行业高校的招生宣传不仅要培育和涵养外部主体环境,还要科学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并结合不同生源类型提出优化我国行业院校招生宣传模式的对策建议。
王九洲[9](2019)在《我国社会工作立法研究 ——基于市场规制的分析视野》文中提出社会工作初始在与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的远离中“孤立独行”。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一支宏大的社工人才队伍战略要求,此后逐步形成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中心的社会工作政策。首先建立起水平评价类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制度,该制度得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17年版)》保留。《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两地社工资格互认”遭到香港社工界联合抵制,中山“星晖社工”合同纠纷案暴露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的社会工作职业能力遭遇社会怀疑,公信力面临危机。其次民政部于2009年印发《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类别增设实行行政许可准入制的民办社会工作机构,为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提供社会组织平台,其后珠海、汕头等地以之为基础,进行社会工作地方法制改革和创新,将水平评价类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为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创设社会工作者执业注册、职业名衔专有权、年检、强制后续教育,以及行政许可类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准入、社会工作机构督导等法制,但这些法制创新存在逾越行政许可设定权限的合法化危机。再次以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作为社会工作人才使用和社会工作事业的主渠道,将企事业单位一并纳入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承接主体范畴,但这一法制创新缺乏相应法制支持,引发法制冲突风险。深圳“郭社工”伦理事件引发社工行业自律权限问题。这些都呼吁国家吸纳境外先进制度,以最小的改革成本建立统一适用于各类主体的社会工作立法。社会工作市场可分为普通(即非专业)社会工作市场和专业社会工作市场。水平评价类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制度本质属于职业自由准入范畴,不能阻止没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进入社会工作市场,此类准入自由的社会工作市场即普通社会工作市场,社会工作服务采购人有权自由选择有或没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适用普通市场运行法制和监管制度,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适用民法总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国务院从2015年至2018年连续4年把发展、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地方政府在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中基于实践需要对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供应商及其从业者提出一系列资格要求,专业社会工作市场应运而生,此类对社会工作服务供应商和社会工作者提有行政许可条件、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要求的社会工作市场即专业社会工作市场。制度变迁受制于制度路径依赖规律约束,为克服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公信力不足问题和保证专社会工作市场社会工作机构及其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性,可建立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相对接的社会工作教育项目认证制度、社会工作实习机构认证制度、社会工作实习督导认证制度,改革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非认证合格社会工作教育项目毕业人员应在认证合格社会工作实习机构及其认证合格督导指导下实习满1年,建立专业社工执业注册、注册社工名衔专有使用权、注册社会工作机构行政许可、注册社会工作机构名称专有使用权制度。为与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制度相对接,需要建立统一适用于非营利性注册社会工作机构与营利性的企事业单位的注册社会工作机构准入和认证制度。专业社会工作市场的专业性必须具有可持续性,需要建立注册社会工作机构及其注册社会工作者年检制度和后续教育制度。专业社会工作市场不仅需要专业性也需要合法性与道德秩序,这就需要及时将违法乱纪的注册社会工作机构及其注册社会工作者作为“劣币”清理出市场。专业社会工作市场由社会工作行政主管机构主管,在适用通行于各类市场的市场监督法制基础上适用专业社会工作市场专门市场监督法制。专业社会工作市场的准入许可规制实质属于制度推荐范畴,并不违反水平评价类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制度建立的社会工作职业自由与普通社会工作市场进出自由法制。
孙晓磊[10](2018)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困境分析及对策研究 ——以大庆市为例》文中指出近年来,我国部分中等职业学校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招生困境。“招生难”不仅影响了职业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也使得“技工荒”现象愈演愈烈。因此,有必要对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困境进行探究,分析其现状和成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本文以大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为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并结合深度访谈,发现职业学校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招生困境。当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主要来自于普通家庭,学生自身对于中等职业教育的价值认识不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及教学不符合学生预期,教师自身素质与责任心有待提高,而这些问题又直接导致了职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不理想,进而加剧了招生难的困局。造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困难的原因主要可以概括为制度、文化、学校和家庭等四个方面。从制度方面来看,我国目前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存在不健全现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引导政策相对缺乏;个别地区存在着大量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从文化角度来看,受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多家长仍然认为高学历必然会带来好工作,进而盲目追求高学历,对职业学校招生带来了不良影响。从学校角度来看,教育制度改革后中等职业学校处境相对尴尬,缺乏连接紧密的上下级教育以及高校扩招都影响了生源数量和质量。从家庭角度来看,中等职业学校的就读费用及毕业后的工作发展也是家长和学生担心的重点。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本文认为解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困境的策略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政府需要起到引导和规范市场的监督管理作用,从政策和制度上给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予以支持,规范招生市场。其次,以宣传为主,转变传统思想,帮助家长和学生正确了解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过程和后续的升学及就业流程。再次,中等职业学校需要从自身入手,加大建设力度和宣传力度,打造并利用优势专业吸引生源。最后,从学生家庭入手,转变家庭思想观念,引入教学补助资金帮助家庭减少经济压力。
二、高中招生不正当竞争何时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高中招生不正当竞争何时了(论文提纲范文)
(1)论超级中学演进的底层逻辑与制度之治——基于衡水模式的反思与检视(论文提纲范文)
一、衡水模式形成与演化的基本特征 |
(一)以优质教育品牌作为产业化运营的基础 |
(二)通过“名校办民校”的方式,形成公私嵌合的教育组合体 |
(三)输出优质教育品牌,形成多种组合的跨区域连锁办学 |
(四)通过资本运作实现资产的增值 |
二、质疑与反思 |
(一)公私嵌合侵蚀了公办学校的公共职能 |
(二)不正当竞争产生的虹吸效应导致教育供给从普惠转向集中 |
(三)以教育产业化带动了经济的繁荣,但尚未形成长效反哺效应 |
(四)资本运作导致教育产业化与公益性之间的冲突更加突出 |
三、衡水模式的制度之治 |
(一)落实政府责任,消除衡水模式形成的根本诱因 |
(二)厘清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界限,实现公私合作的法治化 |
(三)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强化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 |
(四)规范资本运作,保障基础教育的公共性 |
(2)商标法在先权利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商标法在先权利保护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
第一节 现有在先权利基础概念存在的问题 |
一、在先权利立法层面的局限 |
二、在先权利实践规则的过度扩张 |
第二节 在先权利损害救济规则并不明确 |
一、在先权利损害实质不明 |
二、既有的商标恶意损害规则赔偿效果不明显 |
第三节 在先权利保护途径体系化存在困境 |
一、商标法行政途径的内在终局性 |
二、侵权救济保护途径的体系复杂性 |
三、合同保护途径的适用有限性 |
第四节 在先权利存在过度保护 |
一、在先权利认定范围过大 |
二、以在先权利直接否定在后商标权 |
三、在先权利司法保护途径排斥商标行政途径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商标法在先权利保护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在先权利保护的基础 |
一、在先权利的基本概念明确 |
二、在先权利受损害的原因探究 |
三、在先权利保护的意义论证 |
第二节 在先权利的损害实质 |
一、在先权利损害的客体重叠理论局限 |
二、符号学角度的商标本质阐释 |
三、在先权利损害实质的符号独特意义侵占证成 |
第三节 在先权利保护原则分析 |
一、保护在先权利原则 |
二、诚实信用原则 |
三、禁止混淆与公平竞争原则 |
四、利益平衡原则和效益兼顾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商标法相关在先权利的类型化分析 |
第一节 现有法定在先权利类型的筛选 |
一、知识产权类在先权利筛选 |
二、民法典中的在先权利筛选 |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在先权利筛选 |
第二节 法律未明确的在先权益类型认定 |
一、商品化权益的认定 |
二、商业外观权益的认定 |
三、在先使用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权益的认定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商标法在先权利行使限制分析 |
第一节 在先权利行使限制的理论基础 |
一、在先权利行使限制的必要性 |
二、在先权利行使限制的正当性 |
三、在先权利行使限制的要求 |
第二节 规范冲突下的在先权利行使限制分析 |
一、商标法与其他法律冲突导致的限制 |
二、商标行政体制与司法体制冲突导致的限制 |
第三节 利益冲突下的在先权利行使限制分析 |
一、新生权益情形下产生的限制 |
二、公共利益保护下产生的限制 |
三、权利和权益差别下产生的限制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商标法在先权利保护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在先权利保护制度的立法规则 |
一、明确商标法中的在先权利定义 |
二、明确商标法中在先权利的类型与范围 |
三、明确在先权利保护具体原则的适用 |
第二节 确定在先权利损害认定的具体规则 |
一、明确在先权利损害的含义 |
二、统一在先权利损害责任认定 |
三、确立混淆可能性的损害认定标准 |
第三节 完善体系化的在先权利保护体系 |
一、商标行政保护途径的地位确定与内容完善 |
二、司法保护途径的衔接与补充 |
第四节 设计在先权利行使限制制度 |
一、建立在先权利与商标权默示共存制度 |
二、明确先后权利行使的互不破坏要求 |
三、对在先权利救济手段进行限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附录 |
1.《商标法》中和在先权利相关的建议修改条文对照表 |
2.《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和在先权利相关的建议修改条文对照表 |
3.相关司法解释中和在先权利相关的建议修改条文对照表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汕尾市中职学校生源现状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关注与重视 |
二、中职学校的招生困境 |
三、中职学校教育管理 |
第二节 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基本概念界定 |
第一节 基本概念 |
一、职业教育 |
二、中等职业学校 |
三、生源结构 |
四、招生困难 |
五、教育管理 |
第二节 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文化资本传承的观点 |
二、人力资本可持续发展的观点 |
三、社会需求供给平衡的观点 |
四、教育选择理论 |
第三节 国内外职业教育理论研究 |
一、国外中职学校招生经验 |
二、国内职业教育研究 |
第三章 汕尾市中职学校生源现状分析 |
第一节 调查情况说明 |
一、调查目的 |
二、调查工具及其方式 |
三、调查对象 |
第二节 调查结果分析 |
一、中职学校生源数量及结构分析 |
二、生源质量分析 |
三、学生生源稳定性分析 |
第四章 汕尾市中职学校生源现状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政府扶持力度不高 |
一、免补政策效用减弱 |
二、普高的扩招 |
三、地方引导偏差 |
四、艰难的升学之路 |
五、招生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 |
六、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仍持续存在 |
第二节 社会导向有失偏颇 |
一、传统观念牢固 |
二、社会歧视严重 |
三、低门槛效应降低 |
四、经济压力大 |
第三节 中职学校对生源缺乏吸引力 |
一、专业设置的随意性 |
二、师资力量欠佳 |
三、实训设施不足 |
四、重招生轻管理 |
五、实习结构失衡 |
第四节 家庭状况的影响 |
一、经济状况一般 |
二、社会阶层偏低 |
三、教育期望值不高 |
第五章 改善汕尾市中职学校生源困境的宏观对策 |
第一节 国家政策方面 |
一、扩大资助覆盖范围 |
二、健全质量评价制度 |
三、统筹管理中职学校 |
四、努力开拓职校升学的渠道 |
第二节 完善中职教育管理制度 |
一、建立健全政府监管中职招生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
二、政府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合理布局结构应统筹规划 |
三、不断完善中职招生合理规范的体制 |
第三节 职业教学模式方面 |
一、宣传国家方针政策,营造尊重技能型人才氛围 |
二、加大职业教育的实践活动 |
三、打造中职模范形象 |
四、提高技术工种地位 |
第六章 改善汕尾市中职学校生源现状的微观建议 |
第一节 完善专业课程体系 |
第二节 不断加强师资队伍的完善 |
第三节 推动教学内容改革 |
第四节 开展多层次办学模式 |
第五节 加强校企联合培养 |
第六节 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
第七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中职学校生源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中职在校学生访谈提纲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表 |
(4)教育竞争过度现象的伦理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现有研究评述 |
三、研究目的和意义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教育竞争及其伦理属性 |
第一节 教育竞争的概念 |
一、竞争 |
二、教育竞争 |
三、教育竞争与竞争教育的概念区分 |
四、本文所指的教育竞争概念 |
第二节 教育竞争的必然性与必要性 |
一、教育竞争的必然性 |
二、教育竞争的必要性 |
第三节 教育竞争的伦理属性 |
一、教育竞争为什么具有伦理属性 |
二、教育竞争伦理属性的主要维度 |
三、研究教育竞争伦理属性的必要性 |
第二章 教育竞争过度现象的主要成因 |
第一节 学生:默认教育压力的伦理偏差 |
一、片面的学习观 |
二、过于看重超越他人 |
第二节 家庭:父母期待的伦理偏差 |
一、揠“苗”助长 |
二、分数至上 |
三、父母期待不符合孩子的实际情况 |
四、片面的家庭幸福观 |
五、家长之间的攀比 |
六、“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竞争理念 |
七、片面的成才观 |
第三节 学校:转移校际竞争压力的伦理偏差 |
一、过于看重升学率 |
二、存在应试教育的情况 |
三、减负成为口号 |
四、教师期待的分数指向 |
第四节 社会:评价的伦理偏差 |
一、对人才评价的片面性 |
二、对学校评价的片面性 |
第三章 教育竞争的限度及过度与适度 |
第一节 教育竞争的限度及适度标准 |
一、教育竞争的限度 |
二、教育竞争适度的标准 |
第二节 教育竞争过度现象及其发展趋势 |
一、教育竞争过度及其特点 |
二、教育竞争过度的主要类型 |
三、教育竞争过度的发展趋势 |
第三节 教育竞争过度现象的伦理后果 |
一、不利于孩子与自身及与家长伦理关系的和谐 |
二、不利于学生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
三、有损教育公平 |
第四节 教育竞争过度现象不合伦理的理论分析 |
一、降低劳动幸福理论中的劳动幸福感 |
二、违背马克思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理论 |
第五节 教育竞争适度及其意义 |
一、教育竞争适度 |
二、教育竞争适度的意义 |
第四章 对教育竞争过度的伦理修正 |
第一节 学以成人:学生个人层面的伦理修正 |
一、匡正学习动机:从“独尊分数”到“学以成人” |
二、匡正出人头地:从“超越他人”到“超越自我” |
第二节 合理期待:家庭层面的伦理修正 |
一、匡正家庭教育功能:从揠苗助长到遵循成才规律 |
二、匡正成才目标:从应试教育到全面发展 |
三、匡正父母期待:从成龙成凤到实事求是 |
四、匡正家庭幸福观念:从物质主义到精神与物质同步追求 |
五、匡正同伴比较:从恶性攀比到合理对照 |
六、匡正社会教育观念:从盲目跟风到理性选择 |
七、匡正助推观念:从注重外部施压到内部动力激发 |
第三节 立德树人:学校层面的伦理修正 |
一、匡正育人理念:从注重考试成绩到注重全过程育人 |
二、匡正教育方式:从书本主义到书本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
三、匡正课业观念:从单科无限课业到全科整体控制 |
四、匡正教师期待:从生生全优到因材施教 |
第四节 公正评价:社会层面的伦理修正 |
一、匡正人才评价观:从考试结果评价评价到动态全过程评价 |
二、匡正优质学校观念:从唯升学率到综合核心素养教育 |
第五节 竞争教育:伦理修正的有效路径 |
一、回归适度教育竞争离不开竞争教育 |
二、竞争教育的意义 |
三、进行适度竞争教育的策略优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泸州市高中体育特长生培养中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 ——以四川省泸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体育强国建设需要 |
1.1.2 体育特长生培养的现状 |
1.1.3 泸州市体育特长生的培养现状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评述 |
1.4 概念界定 |
1.4.1 特长生 |
1.4.2 体育特长生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问卷调查法 |
2.2.3 专家访谈法 |
2.2.4 实地观察法 |
2.2.5 数理统计法 |
3 研究结果 |
3.1 泸州市体育特长生基本情况 |
3.1.1 年龄、性别结构情况 |
3.1.2 参训动机及城乡分布情况 |
3.1.3 训练年限及运动等级 |
3.1.4 选材方法 |
3.2 泸州市体育特长生训练情况 |
3.2.1 训练计划与实施情况 |
3.2.2 训练时间 |
3.2.3 训练形式 |
3.2.4 训练负荷 |
3.2.5 训练场地、器材情况 |
3.3 泸州市体育特长生学习情况 |
3.3.1 体育特长生对学习的态度 |
3.3.2 文化成绩现状 |
3.3.3 学训管理 |
3.4 泸州市体育特长生培养师资情况 |
3.4.1 年龄性别结构 |
3.4.2 学历职称结构 |
3.4.3 带队年限及动机 |
4 泸州市体育特长生培养中的问题 |
4.1 体育特长生学训矛盾突出,文化基础较差 |
4.2 体育特长生培养师资力量薄弱 |
4.3 体育特长生训练管理不合理 |
4.4 体育特长生生源管理问题 |
4.5 男女生人数比例差异大 |
5 泸州市体育特长生培养建议 |
5.1 健全管理,解决学训矛盾 |
5.2 加强特长生师资队伍建设,促进素质能力提升 |
5.3 统筹安排竞赛和训练计划 |
5.4 注重生源选材、建立科学的选材指标 |
5.5 注重男女比例,培养试点学校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执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2.1 国内研究概况 |
1.2.2 国外研究概况 |
1.2.3 文献述评 |
1.3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3.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4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温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现行招生政策内容及现状 |
2.1 温州市中等职业招生政策概述 |
2.2 温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现状 |
2.2.1 温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现状 |
2.2.2 各中职学校现状 |
第三章 温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 |
3.1 政策执行方案偏离顶层设计 |
3.2 政策宣传过程中存在偏差 |
3.3 政策执行过程中部门间协调不畅 |
3.4 政策执行过程中物质,环境保障不足 |
3.5 政策执行过程中监督不足 |
3.6 政策被替代化执行导致效果与政策目标偏离 |
第四章 温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存在问题的成因 |
4.1 职教宏观政策与教育制度影响中职招生 |
4.1.1 高校扩招间接影响人们初中毕业后的教育选择 |
4.1.2 政府统筹规划不足影响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
4.1.3 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够完善制约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
4.1.4 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及资助形式单一影响中等职业招生 |
4.2 政策环境阻扰和限制中职招生 |
4.2.1 思想观念对中职招生的影响 |
4.2.2 就业准入制度欠缺落实 |
4.3 政策执行主体自身缺陷制约中职招生 |
4.3.1 产教脱轨,课程设置不合理 |
4.3.2 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质量不高 |
4.3.3 中职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够规范 |
4.3.4 中职学校缺乏竞争机制 |
第五章 提升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实施效果的建议 |
5.1 加强政府管理,落实招生政策 |
5.1.1 政府宏观调控,合理规划普职比 |
5.1.2 丰富招生渠道,拓宽生源 |
5.1.3 对中职学校布局、专业设置等进行优化整合 |
5.1.4 健全管理体制,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市场 |
5.1.5 拓宽就业途径,畅通升学通道 |
5.1.6 加大整体投入力度,改善资助政策 |
5.2 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环境,提升社会认可度 |
5.2.1 加大舆论宣传,改变传统观念 |
5.2.2 在中小学阶段渗透职业教育 |
5.2.3 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
5.3 采取多种措施,增强中职学校吸引力 |
5.3.1 规范管理,质量立校 |
5.3.2 加强校企合作,实施产教结合 |
5.3.3 加强师资建设,注重实践教学 |
5.3.4 做好招生工作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件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利益相关者背景下中职学校招生工作问题研究 ——以L市职业技术学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问题的研究综述 |
2.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综述 |
3.研究评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1.研究创新点 |
2.研究的不足之处 |
二、相关概念与理论 |
(一)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概念 |
1.中等职业学校 |
2.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中利益相关者的界定与划分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
1.利益相关者理论 |
2.利益相关者的界定 |
(三)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中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和利益冲突 |
1.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
2.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 |
三、L市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现状以及存在问题 |
(一)学校简介和招生现状 |
(二)问卷调查及统计分析 |
1.调查目的 |
2.调查对象及工具 |
3.调查结果分析 |
(三)主要问题 |
1.招生队伍素质不高 |
2.招生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 |
3.生源数量减少且生源质量不高 |
4.生源流失严重 |
四、L市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行政部门层面:缺乏规范的招生制度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
1.政策制定者 |
2.政策实施者 |
(二)中职学校层面:学习环境、教学质量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
1.专业建设缺乏特色、实用性较差 |
2.师资力量缺乏、教学质量有待提高 |
3.学校硬件设施不足、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
(三)家长和学生层面:对中职学校存在认知误区 |
1.缺乏对中职学校的客观认知 |
2.担心升学和就业前景不明朗 |
五、利益相关者视角下中职学校招生问题的解决策略 |
(一)行政部门层面:完善招生制度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
1.政策制定者 |
2.政策实施者 |
(二)中职学校层面:完善硬件设施,提高教学与管理质量 |
1.加强招生队伍的建设 |
2.提高学校自身的实力水平 |
3.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
(三)家长和学生层面:更新认知观念,提高中职教育的认可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学术着作类 |
(二)学位论文类 |
(三)期刊类 |
(四)其他类 |
附录 |
附录A L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B L市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访谈提纲 |
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8)基于IAD框架的行业高校招生宣传策略研究 ——以H高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1.5 核心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1.5.1 核心概念 |
1.5.2 理论基础 |
2 研究综述 |
2.1 国内研究进展 |
2.1.1 招生录取模式的改革与影响 |
2.1.2 高校招生宣传的现状与问题 |
2.1.3 高校招生宣传行为的策略与选择 |
2.2 国外研究进展 |
2.2.1 高校招生制度的变革 |
2.2.2 影响高校招生录取的因素 |
2.2.3 高校招生宣传的策略研究 |
2.3 文献评述 |
3 基于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IAD)的分析模型构建 |
3.1 外生变量的要素组成 |
3.2 行动舞台的内在结构 |
3.3 招生宣传的IAD分析框架模型 |
3.3.1 招生宣传的外生变量要素表达 |
3.3.2 招生宣传的行动情境结构安排 |
3.3.3 招生宣传的IAD框架构建 |
4 基于IAD框架的H高校招生宣传机制分析 |
4.1 影响H高校招生宣传运行的外生变量分析 |
4.1.1 资源基础 |
4.1.2 组织基础 |
4.1.3 制度基础 |
4.2 行动情境下的H高校招生宣传机制静态分析 |
4.3 行动情境中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动态分析 |
4.3.1 高校招生宣传的行为状态分析 |
4.3.2 考生志愿填报的行为逻辑分析 |
4.3.3 利益相关者的行为选择结果 |
5 优化行业高校招生宣传的对策与建议 |
5.1 培育与涵养行动情境的外部环境 |
5.2 规范与完善应用规则的制度建制 |
5.3 调整与优化招生宣传的行动策略 |
5.3.1 科学转化行业高校及专业的传统印象 |
5.3.2 行业高校与目标生源、忠诚生源的相互作用与策略选择 |
5.3.3 行业高校与潜在生源、疏离生源的相互作用与策略选择 |
6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研究的创新之处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高校招生宣传人员访谈问卷 |
附录2:新生访谈问卷 |
附录3:高校招生宣传人员调查问卷 |
附录4:高中生调查问卷 |
致谢 |
(9)我国社会工作立法研究 ——基于市场规制的分析视野(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社会工作立法的相关政策背景及其存在问题 |
一、社会工作在社会服务中的独特地位 |
二、社会工作政策的特点 |
三、我国社会工作政策和立法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
第二节 社会工作立法研究综述 |
一、境外社会工作立法现状 |
二、境内社会工作立法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 |
第二章 社会工作立法的概念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与社会工作相关重要概念的界定 |
二、社会工作立法概念的界定 |
第二节 社会工作市场规制立法的分析框架 |
一、社会工作市场规制的分析框架 |
二、制度路径依赖及其分析框架 |
三、我国社会工作立法的市场规制与制度路径分析 |
第三章 社会工作市场准入规制及其立法构建 |
第一节 社会工作市场准入规制及其检讨 |
一、市场准入规制的概念 |
二、社会工作市场准入规制及其检讨 |
第二节 社会工作市场准入规制的立法构建 |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认证制度面临的挑战 |
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认证制度的完善 |
三、社会工作市场准入规制的立法构建 |
第四章 社会工作市场运行规制及其立法构建 |
第一节 社会工作市场及其运行规制 |
一、普通社会工作市场及其运行规制 |
二、专业社会工作市场及其运行规制 |
第二节 社会工作市场运行规制的立法构建 |
一、注册社会工作者职业能力持续保证规制立法 |
二、注册社会工作机构服务能力持续保证规制立法 |
三、专业社会工作市场交易行为规制立法 |
第五章 社会工作市场监管及其立法构建 |
第一节 社会工作市场的外部监管及其制度构建 |
一、普通社会工作市场的行政监管主体及其立法构建 |
二、专业社会工作市场的行政监管主体及其立法构建 |
三、社会工作市场的社会监管及其制度构建 |
第二节 社会工作市场的内部监管及其制度构建 |
一、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内部监管及其制度构建 |
二、社会工作行业的自律监管机制及其制度构建 |
第六章 社会工作市场退出规制及其立法构建 |
第一节 社会工作职业市场退出机制及其立法构建 |
一、社会工作职业市场退出机制 |
二、社会工作职业市场退出机制的立法构建 |
第二节 社会工作服务市场退出机制 |
一、社会工作服务市场退出机制 |
二、社会工作服务市场退出机制的立法构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研究生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10)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困境分析及对策研究 ——以大庆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选题目的 |
(二)选题意义 |
三、相关研究回顾 |
(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困境现状研究 |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困境成因研究 |
(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困境的应对策略研究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问卷调查法 |
(三)访谈法 |
五、核心概念界定 |
(一)中等职业教育 |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
六、研究思路及论文框架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一、教育选择理论 |
二、社会支持理论 |
第三章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现状调查 |
一、调查目的 |
二、调查方法与工具 |
三、调查对象 |
四、调查结果 |
(一)中职生的家庭背景 |
(二)学生的报考动机 |
(三)学校建设情况 |
(四)学生对教师的满意度 |
(五)专业建设及学生就业情况 |
(六)职校招生情况分析 |
五、调查结果分析 |
第四章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困境的成因分析 |
一、制度因素分析 |
(一)招生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 |
(二)地方保护主义持续存在 |
(三)缺乏规范的中职招生制度 |
(四)缺乏良好的政策引导 |
(五)高校扩招带来的竞争效应 |
(六)职业教育经费不足 |
二、文化因素分析 |
三、学校因素分析 |
(一)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亟待加强 |
(二)教育教学方式方法较为陈旧 |
(三)转变教学观念 |
四、家庭因素分析 |
(一)家长对职业教育存在认识误区 |
(二)担心中职毕业后的发展前景 |
第五章 化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困境的基本策略 |
一、制度层面的策略 |
(一)政府应健全招生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
(二)政府应统筹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结构 |
(三)制定合理规范的中职招生制度 |
(四)减轻中职学生上学期间的经济压力 |
二、文化层面的策略 |
三、学校层面的策略 |
(一)中职学校转变观念加大自身宣传力度 |
(二)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软硬件水平 |
(三)以就业为导向进行办学 |
四、家庭层面的策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
附录二 |
攻读硕士学问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四、高中招生不正当竞争何时了(论文参考文献)
- [1]论超级中学演进的底层逻辑与制度之治——基于衡水模式的反思与检视[J]. 李昕,罗凯杰. 复旦教育论坛, 2021(05)
- [2]商标法在先权利保护研究[D]. 杨凯旋.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3]汕尾市中职学校生源现状与对策研究[D]. 孙晓丹.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0(06)
- [4]教育竞争过度现象的伦理审视[D]. 朱勇.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2)
- [5]泸州市高中体育特长生培养中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 ——以四川省泸州市为例[D]. 杜亚东. 西南大学, 2020(01)
- [6]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执行研究[D]. 方丽.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7]利益相关者背景下中职学校招生工作问题研究 ——以L市职业技术学校为例[D]. 王琪. 郑州大学, 2020(03)
- [8]基于IAD框架的行业高校招生宣传策略研究 ——以H高校为例[D]. 魏钶君. 华中农业大学, 2019(02)
- [9]我国社会工作立法研究 ——基于市场规制的分析视野[D]. 王九洲. 扬州大学, 2019(02)
- [10]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困境分析及对策研究 ——以大庆市为例[D]. 孙晓磊.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