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兆焯主席在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摘要)(论文文献综述)
刘亚男[1](2021)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国际战略演变研究 ——基于中国国内因素的视角》文中认为
刘彦[2](2020)在《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 ——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文中认为社会治理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良好的社会治理是人类社会秩序井然、自由演进的根基,也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和谐、繁荣和昌盛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始终把善治良序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准绳和目标。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心和落脚点,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撑和坚实基础,基层社会治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事关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事关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本文以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为题,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探究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演进路径。纵览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历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层社会治理之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以其独特领导魅力和力量,通过城市基层社会的单位制、街居制和农村社会的互助组、合作社、以及人民公社,把中国从“一盘散沙”的分散社会组织成“全国一盘棋”的整体社会,在基层社会组织化治理时期,中国基层社会创造出许多奇迹和创举,向世人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和路径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中国基层社会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为标志,开启了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道路,城市基层社会的去单位化与市场化与时偕行。随着基层社会去组织化发展,社会原子化、阶层分化和社会不公平问题不断出现,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新的要求与挑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面对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中国共产党适时调整执政理念,不断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再组织化能力,如何把中国人民再组织化成为新时代中国安邦治国的重大课题。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选择源于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强大指引,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又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思想内涵,拓宽了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本文以组织化、去组织化和再组织化为分析框架,将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历程分为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和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三个发展阶段,分析了基层社会治理路径形成的历史背景,梳理基层社会治理路径演进的过程,总结并反思了不同时期基层社会治理路径所取得的成效与局限,最后,对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经验进行总结与凝练。论文内容由以下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理论的阐释。通过对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概念的解读与界定,厘清与本论文研究有关的核心概念,避免在概念使用时的误解,通过对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和阐释,为本文研究提供了理论分析视角和理论依据;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探讨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基层社会治理路径的演进与史情、世情、国情、党情息息相关,本文将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从社会组织化视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结合具体的时代背景,梳理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并结合调查研究法和个案访谈法论证了各阶段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演进,总结成效并反思局限;第五部分总结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总结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经验,以期待给人以启示。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经验凝聚了党和人民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集体智慧,是对新中国70年来基层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基层社会治理中国经验、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的总体概括。
廖云蕾[3](2020)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特点和经验研究(1949-1956)》文中研究说明政党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体现,也是民主党派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政党协商空前活跃和取得丰硕成果的“黄金时期”,对当代政党协商起着奠基性的作用。在梳理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主要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对当前民主党派开展有效政治参与,展现我国政党制度的优势,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履行着参政议政、阶级代表、政治监督和自我改造的职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通过政党协商在国家重大政治事务、法制建设、经济事务和外交事务中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政治参与,为新政权的建立和巩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在参与政党协商的过程中呈现出一定的历史特点:主体上,彰显主人翁地位;形式上,正式协商与非正式协商结合;过程中,参政议政与自我教育并举;取得了显着成效。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党协商实践中,民主党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要重视党际沟通协作,三要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同时,这一时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过程中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自我定位的偏差、内部政治参与度存在差异和制度缺陷的制约。因此,当前政党协商的发展过程中,要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协商意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协商能力;推动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
王天丹[4](2020)在《陕甘宁边区军事建设问题研究(1937-1945)》文中认为陕甘宁边区(以下简称边区)是中共中央、中革军委的所在地。全面抗战爆发以后,主力红军改编为八路军,边区成为中共军队的指挥中心和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总后方。边区地处黄河西岸,扼守日军进攻大西北的要道,其独特的军事战略地位,使之成为日军进攻的重要军事目标。为抗击日军,消灭土匪,取得反磨擦斗争胜利,边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而加强军事建设,是中共中央和边区政府加强边区防卫力量,确保边区安宁,赢得抗战胜利的重要举措。为加强边区军事建设,中共首先建立了边区武装力量,为边区和中共中央的安全提供了可靠的军事力量。八路军主力部队奔赴华北抗日战场后,边区防守力量薄弱,为加强边区防卫力量,中革军委、中共中央决定组建边区驻军留守部队,成立留守兵团,编组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统一指挥边区八路军留守部队,保安部队和地方民众抗日武装组织(主要是自卫军和少先队),形成了八路军正规部队、保安部队和民众抗日武装(主要是自卫军和少先队)三位一体的武装力量格局。边区武装力量和组建和政变,为保卫中共中央和确保边区安宁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武装力量。为解决八路军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军政干部缺乏的问题,中共建立了抗大及有关军事院校,为八路军、新四军培养了一批急需的军事和政治干部,为中共军队和抗日根据地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干部保证。为提高边区部队战斗力,开展了军事教育和大练兵运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被中共中央军委表扬,并将其经验批转全军学习推广。以上举措为取得河防、剿匪、反磨擦斗争的军事胜利,为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模范区奠定了基础,巩固了中共局部执政的历史地位。为防止日军西犯边区,进攻大西北,八路军专门成立河防部队,在八路军的配合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下,打退了日军的多次进攻,挫败了其进犯边区和进攻大西北的企图,为创造模范根据地创造了条件。针对国民党军队对边区发动进攻和反磨擦事件,边区部队打退了其进攻,取得了反磨擦斗争的胜利,结束了国共两党政权并立的局面,实现了政令和军令的统一,使边区抗日民主政权成为唯一合法政权,为建设新民主主义模范区奠定了基础,巩固了中共在边区和敌后抗日根据地局部执政的历史地位。为加强军队后勤建设,中共建立和开展了军工生产,发动了大生产运动和“双拥运动”,为八路军提供了武装装备保障,解决了面临的财政经济困难,增强了中共局部执政的社会和经济基础。为给八路军提供作战需要的武器装备,中共中央军委在边区成立了军事工业局,组建了一系列军工厂,研发和生产了武器弹药,开展了赵占魁运动,逐渐扩大了生产,为部队提供了大量武器弹药,保证了部队作战需要。为解决边区和部队面临的财政经济困难,边区部队开展了大生产运动,增加了粮食和工业品的生产,展开了打盐运盐及食盐等出口,以换取边区急需的战略物资,增加了边区财政收入,打破了国民党的经济封锁,稳定了边区物价。为解决边区工作中暴露出的党政军民关系不协调的问题,开展了双拥运动。经过整风,中共实现了对边区部队的一元化领导,落实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形成了中共军队政治工作的新成果——《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的报告》和中共军事工作的指导思想——毛泽东军事思想。为克服边区部队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军阀主义与教条主义倾向,边区部队认真学习,经过整风,克服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形成了以中共中央西北局为首的一元化领导,落实了中共中央“九一”决定,增强了党政军民的团结,为巩固抗日根据地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总结经验,推广全军,在毛泽东支持下,将边区部队的整风经验成果写成《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的报告》,形成了党和军队政治工作的历史性文献,与古田会议并列,多次下发全军学习。毛泽东思想提高了中共全党全军对毛泽东政治路线和军事路线的正确认识,肃清了王明错误思想及其他错误思想的干扰和危害,坚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原则,总结形成了中共武装斗争的理论和指导军事工作的指导思想——毛泽东军事思想。毛泽东军事思想是中共领导军事工作,进行武装斗争的宝贵财富和强大的思想武器,为中共夺取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胜利指明了方向,对建国后军队和国防建设产生了极大影响,至今仍是全党全军军事工作的指导思想。
荆洪文[5](2019)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文中认为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学者开始研究香港、澳门回归后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如何在一国的前提下处理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既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法治问题。随着2009年《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区、一带一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调发展等作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政策反复覆盖粤港澳地区,其中最直接覆盖粤港澳的是粤港澳大湾区政策。除了区域政策的制定实施,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内地、香港、澳门之间签署CEPA及附件,粤港澳之间联席会议的定期召开和合作协议的不断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等等变化,为粤港澳大湾区解决区际法律冲突,进而逐步实现区域法治一体化提供了环境和土壤。粤港澳大湾区不同于粤港澳地区,湾区作为一个区域是一个整体,是国家把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一个国家战略安排。在这种背景下,应当结合区域一体化的理论,深入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内不同法域的法治状况,建构区域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寻找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有效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湾区的逻辑起点是区域,是区域的一种特殊形态。粤港澳大湾区的理论依据是区域一体化的理论。伴随着区域主义和新区域主义的发展,以巴拉萨为代表的区域一体化理论模型最值得粤港澳大湾区借鉴。区域一体化主要是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在这一过程当中,区域法治而不是区域法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为单纯的区域法律制度不足以支撑和解决区域一体化在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的问题。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指粤港澳三地法治从开始合作到最终融合的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各个部分发生的变化,并向新整体特征演化的阶段性的过程或者状态。在这里,法治一体化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融合才是一体化,一体是目标,化是过程或者状态。这个过程或者状态是分阶段的,每一阶段都会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都可以概括为一个模式化的理想类型。借鉴巴拉萨关于区域一体化的阶段和表现形式的论述方式,区域法治一体化的阶段可分为区际法律合作、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统一区域法律标准以及区际法律融合四个阶段。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对区域法治一体化理论的具体化。区域与法治的概念自洽性来源于中央和地方的分权,这种分权不是主权的分割而是治权的让渡。治权让渡的是限于存在一定外部性的公共产品上的治权。香港、澳门的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围绕这些公共产品所进行的合作、分配与调整,既是法治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也不会影响港澳的高度自治和司法独立。借鉴涵洞的原理,在维护现有文明和一国两制现状的基础上,实现法治交融,平衡各种力量,逐步实现法治一体化是现实选择。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需要路径。在路径的选择上,应当以软法为主,硬法为辅。在硬法路径、软法路径、行政区划调整以及硬法和软法之外的松散型法制协调路径中,可以依照一定的选择方法,排除松散型法制协调、区域共同规章、赋予法律效力的行政协议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区域政策、区域协议、区域示范法、区域判例法和区域立法,可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主要路径。我国区域法治丰富的实践证明,区域政策和区域协议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不是一个需要讨论是否可行的问题。作为法治一体化路径,区域政策群、具备区域法治特征是对区域政策形式和内容的要求,而区域政策和区域法律之间的角色交互与相互实现,也是粤港澳大湾区政策法治化的重要考量因素。区域协议可分为区域行政协议、区域司法协议和区域民事协议三种类型,其法律效力及等级、履行和纠纷解决方式各有不同。在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和区域判例法是推进法治一体化的重要路径。在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全面管治权理论的背景下,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粤港澳制定实施示范法的实践,以及粤港澳法律语义规范结构与示范法相匹配等因素为区域示范法发挥作用提供了可能。在实体法——程序法——冲突法的链条中,制定区域实体法示范法有利于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化解部分区际法律纠纷,减少区际法律冲突。判例法模式分为英美判例法模式、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指导性案例模式和专门法院判例模式。在这四种模式之外,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探索建立区域判例法。区域判例法是通过对区域内判例或案例一定形式的确认,使判例或案例背后所体现的法律规则、原则或者解释,成为指导区域内各法院审判案件时统一适用的标准和要求。区域判例法可分为元判例和共通例,应当是粤港澳的共同先例,并为粤港澳共同遵循。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区域立法具有宪法和授权立法的依据。可供粤港澳大湾区选择的区域立法模式主要有国家统一立法、区域合作立法、区域认可立法、区域内特别合作区立法和区域单边立法。
刘泽[6](2019)在《发展规划决策因素研究 ——基于规划实施绩效的视角》文中认为建国以来,中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十三个五年规划(计划)。通过梳理发现,从“二五”计划到“六五”计划,发展规划决策过程出现反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规划编制程序逐步回归正常,并日益完善。尤其是从“十一五”规划开始,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增加了“规划间衔接协调”和“中期评估及调整”两项编制程序。现在,发展规划已经成为我国最重要最成功的公共政策之一,那么,发展规划决策的关键因素是什么?为何要花费如此巨大的人力和财力成本让决策层、编制层和咨询层等群体参与其中?为何陆续出台相关意见乃至酝酿出台《发展规划法》对规划编制程序进行规定?为何要增加“规划间衔接协调”和“中期评估及调整”两项编制程序?遗憾的是,相关研究主要是从历史纵向角度对建国以来的五年规划(计划)的编制过程进行阐述,以及从横向对比角度对我国发展规划与欧盟、印度和美国的重要政策编制特征进行对比,并没有深入探究发展规划决策的关键因素。为了更好探究发展规划决策因素,本研究首次选取了“规划实施绩效”这一视角。一方面,对于发展规划而言,规划实施是编制发展规划的根本目的,规划实施绩效是检验发展规划好坏,同时也是检验其决策的关键性因素好坏的重要标准。另一方面,以结果为导向,审视发展规划决策过程中各个环节和因素,分析哪些环节和因素是有利于实施,并提高实施绩效;哪些环节和因素是对实施和提高实施绩效不起作用,分析背后的原因。此外,本研究界定了决策因素、决策共识、文本质量和规划实施绩效等重要概念,其中,决策因素包括决策方式(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和调整方式(衔接协调和适时调规)。本研究将建构主义和实证主义两个研究范式结合,构成一个完整的“科学轮”循环。首先,运用建构主义研究范式,以十三个五年规划为案例,深入分析规划决策因素(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衔接协调和适时调规)、决策共识、文本质量、规划实施绩效之间的内在关系,提出相关命题,并构建理论模型。然后,再采用实证主义研究范式,获取一手的官员问卷数据,采用Smart PLS软件对问卷调研数据进行分析,对理论模型和假设进行验证。本研究主要的发现:第一,与一般公共政策不同,发展规划决策因素除了决策方式(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之外,还包括调整方式(衔接协调和适时调规)。第二,相对于决策方式(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调整方式(衔接协调和适时调规)对规划实施绩效更重要。第三,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衔接协调和适时调规的作用机制有明显差异。其中,民主化只对决策共识而非文本质量产生正向显着影响。科学化和法治化只对文本质量而非决策共识产生正向显着影响。衔接协调和适时调规均对决策共识和文本质量均产生正向显着影响。第四,决策共识和文本质量是发展规划决策因素影响实施绩效的重要中介变量。本研究的研究方式和结论具备较好的学术和现实意义。从学术意义来看,主要是拓展我国发展规划研究的新思路,从学理上发展和丰富我国发展规划理论体系:第一,本研究首次以规划实施绩效视角研究我国发展规划决策因素,这有利于拓展我国发展规划研究的新思路;第二,本研究首次尝试采用定量研究方法丰富发展规划决策因素研究,探寻其内在规律。一是丰富发展规划决策因素研究方法,二是可以对目前关于规划编制决策“似有道理”但又难以决断的多种说法进行澄清,三是对丰富发展规划决策的相关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具体问题研究等大有裨益;第三,本研究首次对利益型公共政策和知识型公共政策二者的不同进行了区分。这有利于细化公共政策的研究领域,得出更精准的研究结论。从现实意义来看,对坚持和完善我国发展规划决策制度提供理论依据:第一,研究结论更坚定了我国发展规划决策优势和决策自信。研究发现,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衔接协调和适时调规均不同程度上通过决策共识和文本质量对规划实施绩效产生显着影响。这就解释了为何我国发展规划决策过程中要花费如此巨大的人力和财力成本让决策层、编制层和咨询层等群体参与其中,要陆续出台相关意见乃至酝酿出台《发展规划法》对规划编制程序进行规定,以及要增加“规划间衔接协调”和“中期评估及调整”两项编制程序;第二,研究结论为完善我国发展规划决策制度提供重要依据。研究发现,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限于主体多、时间短、形式单一等因素,各主体只是提出粗浅零散的浅层次意见或发展诉求,因此民主化只对决策共识而非文本质量产生正向显着影响。由于对发展思路、发展定位、核心指标等核心要素深入论证的决策者主要集中在党政一把手、分管发改委(局)领导和发改委(局)核心成员,这类决策者规模少、级别高,主要代表整体利益而非部门(地方)利益和诉求,因此,科学化总体是对文本质量而非决策共识产生正向显着影响。因为无法确切保证每个决策程序中参与征求意见的各部门(地方)的覆盖面、参与意愿以及诉求吸纳情况,因此法治化对文本质量而非决策共识产生正向显着影响。这有利于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后续努力在以下方向深化研究:第一,后续可以把诸如组织化特征、人格化特征等因素变量考虑进来,同时,继续探索除了决策共识和文本质量之外的中介变量,以此丰富理论模型;第二,进行更多的案例研究,通过多案例对比丰富理论模型;第三,可以继续深化研究,与更多富有规划编制决策经历的官员和学者探讨,逐步修正完善实证研究设计;第四,随着研究的深入、人脉的拓宽,抓住机会开展面向更多地区、更高级别、更广人群的调研,努力提高调研的科学性,确保研究结论的可靠性、稳健性。
刘登攀[7](2019)在《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研究》文中提出十八大以来,中国对外开放发生了重大战略转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成为亟需回答的时代命题。本文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方法、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调查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进行研究,梳理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理论论述、分析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总体态势、总结了其主要特征,并进而研究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基本条件,最后提出了新时代对外开放的战略策略,从而尝试回答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这一时代命题。全文共包括导论、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其中导论部分包括研究述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等,正文包括五章。第一章着重从理论层面回答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这一时代命题。首先通过对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内涵的界定,明确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与以前对外开放的区别;其次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之前对外开放理论的梳理,为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理论找到理论渊源,也更好弄清其与新时代对外开放思想的区别;第三则通过对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系统总结和分析,为弄清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转变找到理论基础;第四通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理论论述的梳理,将其主要归结为开放方向、开放原则、开放路径、开放价值导向、开放与新发展理念、开放与国内治理、开放与世界治理等几个方面。第二章、第三章重点从实践层面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这一历史命题。第二章主要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总体态势,从总体上、从形式上把握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整体面貌。通过对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主要实践的分析,也即对自由贸易区战略、“一带一路”倡议、服务业扩大开放、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人民币国际化等对外开放战略措施的分析,总结出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的生成,其基本内涵包括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的全方位产业开放格局、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地理开放格局、“引进来”“走出去”的双向投资开放格局、美元与人民币协同互补的货币开放格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并重的地缘开放格局、多边区域双边兼顾的贸易开放格局。第三章通过国内与国际、历史与现实相比较的方法总结出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所呈现出的独特特征,从关键角度、从实质意义上把握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理解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与其他对外开放区别,认清其在中国和世界对外开放史上的历史地位。其主要特征包括在治理方式上所呈现出的治理特征,在中国2000多年对外开放史上所呈现出的历史特征,在全球化500年历史上所呈现出的对于推动新一轮全球化发展的全球化特征,在中国和世界对外开放史上的比较中所呈现出的不同的价值导向特征。论文的第四章和第五章重点从实践层面回答了“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这一历史命题。第四章系统分析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内外部条件,即中国内部所拥有的优势和劣势,外部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内部来看,中国自身所拥有的对外开放优势主要包括庞大内部市场规模优势、又快又好的经济发展态势、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大幅提高的科技实力、稳定的宏观发展环境等五方面。中国对外开放的劣势主要包括高水平开放所需经济基础还不牢固、营商环境落后于世界一流水平、海外权益保护机制和能力处于起步阶段、科技创新水平与强国相比差距较大、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风险增加、资源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从外部来看,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所面临的机遇主要包括面向发展中国家,抓住产能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机遇;面向发达国家,抓住承接服务产业国际转移机遇;面向新科技革命,抢抓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机遇;面向全球治理,抓住世界经济治理地位提升机遇。中国面临的外部挑战主要包括价值链高低两端的挑战、全球经济治理上的挑战、中美“修昔底德陷阱”的挑战、政治安全等复杂风险的挑战、部分发达国家对中国发展模式不认同的挑战。第五章提出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战略策略。通过对新时代对外开放实践和理论的总结,提出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策略的依据,并提出了核心战略、保障战略、对美战略、安全战略等四大战略。核心战略是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打造中国引领世界发展的竞争力:其目标是塑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其基础是庞大市场和优质产能,其动力是抓住新科技革命机遇、占据价值链顶端,其主体是培育一批世界级跨国公司,其路径是“一体两翼”的建构途径,其保障是完善构建全球价值链的保障体系。保障战略是创造有利于实现核心战略的内外发展环境,具体包括:营造有利的内部发展环境即国内宏观环境保障,完善海外权益保护机制体系即海外权益保护保障,构建有利外部制度环境即国际治理体系保障。对美战略是中美开展全面战略合作,跨越修昔底德陷阱。安全战略是守住经济安全底线,具体包括:坚持渐进式开放,降低开放发展风险;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建立资源安全体系,确保国家资源安全;完善外国投资安全审查机制,保护国家经济安全。文章的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总结。结语的第一部分强调了中国对外开放战略转型的总体原因。结语的第二部分进一步明确了论文第一章主要从理论层面回答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这一时代命题,第二章到第五章主要从实践层面回答“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其中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回答前一个问题,第四章和第五章则着重回答了后一个问题。结语的第三部分简明总结了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石立春[8](2019)在《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强化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专门研究,既是关注现实社会状况、汲取历史经验教训的客观要求,又是立足当前民粹主义基础理论研究薄弱、深思重大理论问题的题中之义。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工作的系统开展,从学术意义上来说,有助于提升人们对网络民粹主义认知的系统性与全面性,进一步丰富发展民粹主义基础理论研究,乃至于社会思潮的理论研究;从实践层面上来说,有助于网络民粹主义疏导工作实效性的提升,助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为全球治理能力提升提供经验借鉴。当前,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呈现出激流勇进的演绎态势,这与国内外大环境密切相关:民众政治参与觉醒中责任问题备受关注、社会转型期利益表达频现底层抗争、网络时代政治传播滋生社会焦虑,以及全球政治右倾发展加剧民主危机等。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爆发,以酿发舆情危机为主要表现形式,大致可以将1994—2009年视为以贴吧、博客等为主要载体的舆情爆发阶段,将2009—2012年视为以微博为主要载体的民众狂欢阶段,将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以来视为新时代公民政治心态民粹化阶段;可以划分为贫富对抗(如“杭州飙车案”,2009)、官民对立(如“我爸是李刚案”,2010)、反智主义(如“复旦大学黄山门”,2010)、底层叙事(如“夏俊峰案”,2011)、裹挟爱国主义(如“反日保钓游行”,2012)以及环境保护(如“什邡钼铜事件”,2012)六种类型的网络民粹事件。不同阶段的网络民粹事件呈现出不同的演绎态势,不同类型的网络民粹事件具有着不同的演绎特征。从诱发要素上来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诸多领域复杂矛盾的持续浇灌,是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发的前提与基础;部分民众在社会进步中迷失信仰、在物质丰裕中失去幸福、在追求理性中集聚戾气、在感恩时代中滋生怨恨,成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成、演绎的重要因素。从时代表征上来说,在诱发因素维度,坚守利益争夺为核心的问题导向、重点关注以公平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社会中下层问题,是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深度演绎的首要特征;在叙事方式维度,强调舆论审判为代表的抗争叙事、实现道德情感主义式的群体认同与大众狂欢,是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不断演绎的重要表现;在社会影响维度,衍生情绪发泄相伴随的网络暴力、诱发阶层鸿沟与社会撕裂,成为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持续演绎的又一特征。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在关注弱势群体、强化网络监督以及提升公民政治素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正面价值。但是,相对于其正面价值,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激流勇进所带来的重大社会危害,更应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网络民粹主义思潮以底层、哄客、对抗叙事为演绎手法,将矛头直指官员、富人、警察以及专家学者,与民主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必然构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工作的严重干扰,消解社会精英权威,诱发政府公信力失范危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掌握社会资源精英群体的仇视,形塑出对官员、富人、警察、专家等群体的“仇+”心理,对普通人生活的浪漫化描述以及普罗大众崇拜,与民族主义相合流的极端演绎态势,势必进一步助长社会上的暴戾之气,极易诱使民众在形塑极化心理中走向零和博弈,背离社会理性平和的发展方向;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二元对立话语方式的推崇,将进一步深化社会阶层间的信任危机,激化民众间的阶层对立情绪,势必进一步拉大社会阶层间的隔阂,诱发社会分裂;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均贫富”观念的推崇,误导民众将共同富裕与平均富裕、同步富裕,共享发展与平均发展、齐步发展相等同,主张通过对内“清算原罪”、对外“清理外资”来实现共享发展,实则是对实现共享发展方式的错误选择,鼓动非理性、非法治式的共享发展,破坏社会秩序、损害法律权威,必将动摇当代中国共享发展之基、危及共享发展之路。鉴于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是民粹主义全球性泛滥与区域本土化进程在当代中国的具体表现,疏导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尚需借鉴参考国外应对民粹主义的经验教训。在苏俄,列宁采取“以激进对激进”,实现社会民主党的社会革命党化,保持一种革命姿态走在民粹主义前列,迅速获取广大民众的支持,最终在十月革命中掌握了政权。但是,苏俄应对民粹主义的教训又是惨痛的,社会民主党依靠比社会革命党更激进的革命策略,赢得革命胜利,但胜利之后,未能及时清算激进革命策略带来的负面影响,反而继续推行更加激进的方针、策略,导致苏俄在“激进→更激进”的道路上积重难返,最终深受斯大林模式消极因素所害而沉疴难愈,这实质上是前苏式马克思主义对民粹主义斗争的失败。在拉美地区,以庇隆主义为代表的民粹派领袖,以民粹主义对抗民粹主义,采取迎合底层民众、短期效益良好的民粹式政治经济策略,往往能迅速赢得广大城市劳工的支持,但是,这种“寅吃卯粮”、“涸泽而渔”的政治经济政策,使得国家逐渐陷入政治、经济恶性循环之中,深陷“中等收入陷阱”而难以自拔。在中东欧地区,匈牙利等国家在社会剧烈变迁进程中,承继本国政治文化传统,契合经济社会实际状况,形成了劣质但能抵御危机的民主体制,成功规避了类似于拉美民粹型威权独裁统治的生成,这也可视为应对民粹主义的成功经验,虽然东欧剧变的历史教训并不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但其应对民粹危机的方式,仍值得我们多加参照。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步入新时代的历史定位,疏导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人民主体思想,提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防御性与竞争力、权威性与吸引力,立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持续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民众形塑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认同,从而在消解网络民粹主义利益诉求中彰显社会公正。当前,人们需要立足于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发展阶段,坚持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统一,正视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成的必然性与存续的长期性,基于世界民粹史纵向审视、基于全球视野横向对比,认识到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需要坚持理论研判与技术甄别相结合,强化对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科学研究,实现对网络舆情中民粹元素的精准识别、对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演绎态势的跟踪分析,从而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疏导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需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公民教育,培育负责而又积极的新时代公民,强化公民社会心态引导工作,助推公民理性参与政治意识与能力的提升,实现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理性化;聚焦社会问题,坚持以民生政治为基本导向的发展战略,着力解决易于诱发网络民粹事件的社会问题,尤其是重点清理易于引发公权力质疑的相关问题,畅通新时代民众利益表达渠道,充实人民获得感、保障人民幸福感、增强人民安全感,进一步压缩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生成空间;明晰共享发展的科学内涵,抵制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共享发展理念的干扰,从而在坚持共享发展、彰显社会公正中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新时代网络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提升治理实效性,消解网络空间的暴戾之气、形塑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营设良好环境。
郭磊贤[9](2018)在《基于“密度-设施”的上海-苏州人居空间演化与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处在高质量空间发展门槛上的中国大城市地区面临“放任增长”或“限规模、疏人口”的路线争议,学术研究亟待从“质量”角度回答中国大城市地区的空间发展机制问题,但已有研究方法和成果的指引作用有限。本文将“质量”概念降维到城乡规划学科核心关注的空间层面,选取“密度”和“设施”作为调节聚落质量的核心变量,以“密度-设施”比例关系作为聚落质量的空间测度,构建了基于“空间过密化”假设的大城市空间发展过程模型。经由“密度-设施”的研究视角并通过长时间的历史-空间研究与多样本、多尺度的比较研究方法,本文概括了世界特大城市地区的“密度-设施”空间分布规律与聚类特征,并以上海-苏州地区为重点对象,全面解析了1946年至今该地区的聚落空间演化与治理过程。经过归纳、解释和初步验证,本文认为,上海-苏州地区的聚落空间发展表现为“密度-设施”空间波动与过密空间转换的过程逻辑,形成了在长期空间过密化进程中局部突破低水准聚落质量困境的空间演化与治理机制。该机制是中国特大城市地区在外部政治经济环境下,根据体制特征和公共资源条件,策略性选择疏解人口、供给基础设施等不同成本“密度-设施”调节路径的结果。现阶段,外围地区成为上海-苏州应对空间过密化的重点地带,上海中心城周边地区和上海-苏州跨界地区等外围地区典型空间的“密度-设施”关系修复实践则表现出通过治理模式创新改善设施服务的新趋向。综合研究发现,本文也对上海-苏州地区提出了优化“密度-设施”关系、提升空间质量的初步建议。
徐靖芮[10](2018)在《公共文化服务的地方结构网络 ——基于杭州市上城区的个案观察》文中认为本研究试图以社会网络分析的范式考察公共文化服务在基层的实践结构。在中国当前文化发展脉络下,文化作为合理化治理工具,表现于官方文化政策论述,同时又在官方与民间的互动过程中深入影响着个体到共同体之间不同的文化思维与应对政策的态度。然而在硬软件仍依赖政府、机构资源的情况下,更需考察公共资源分配与联结的有效性,重新描述地方公共文化服务的不同位置的多元行动者及各行动者在关系中拥有的资源、技术、理性和思维。研究范式层面,在当代中国公共行政与管理领域,公共文化服务依旧是一个意义变动、建构中的词汇。“公共文化服务”在各项研究中除来自“新公共服务”理论的衍伸,就其内容而言则吸纳了文化政策、政治经济学、文化政治等等,其概念发散性源于文化作为意义生产机制,如何处理其主体性的问题,即“文化”与“公共服务”的交互关系面临方法论及学科疆界的重划议题。在此语境下,研究创新性地使用社会网络分析的方法,通过描绘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的结构网络与行动者网络图,探究谁是最有影响力的公共文化服务行动者及其影响力来源,并利用文化参与来回应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性内涵。在政府行动者网络中,利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政策话语内容作为各行动者节点权力和财政资源分类分配结构的呈现方式,在公共文化机构的行动者网络中,利用地理空间的机构变迁和组织资源宽裕作为各行动者节点关系的重要定义,在公众行动者网络中,通过公众的文化参与测量、焦点小组的编码模型和小世界网络形式,来进一步比较公共性视角下的网络结构与文化性视角下的网络结构的区隔,最终归纳公共文化服务的整体结构网络特征如下:第一,公共文化服务的地方实践是一个形成“层级内卷-网络”并由此结构所驱动的过程,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依靠层级结构的流动性成为整体网络的权力核心。公共文化服务的地方实践是“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公众”的行动结构网络,国家机器的意识形态并不以单独的形式存在,政府也不是整个结构的完全主导者,而是一种由层级权力所形成的资源权力结构。它并非一个恒定的、经常性的主体结构,而是一种不断流动的结构,这种流动结构镶嵌于地方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的政策重点与其边界、层级权限、专项资金财政激励和政策主题动员之中。所呈现于网络中的,是强调在地文化特色的“重大节庆及指令性群众文化活动”在公共文化服务各类服务事项中的网络核心位置以及区级以下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对层级结构的依赖、相对凝聚和联结的结构特征。这一结构将上城区自建国以来不间断的、完善的以区、街道、社区为层级划分的清晰明确的三级文化网络和文化参与传统续写和强化,并从历时性上强化了区级层面对整体网络越来越强的联结作用。这种层级结构内嵌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行动者结构中,通过标准化建设、主题活动、在地化文化彰显、资源整合、产业支持等层级化的实施过程,塑造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能范围和服务内容,并进一步与公众产生关联。第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合法性、社会绩效和市场导向驱动下的资源宽裕结构是整体网络的资源流动核心,并在公共文化服务过程中逐渐显露出越来越关键的意义。公共文化服务的地方实践权力逐步通过公共资源的方式转移到了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位置,不仅是政府规划的执行载体,更是地方公共文化的知识传递者与行动启动者,透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相关的政策规划被诠释和推动,对基层政府而言,也有了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议程的协助和着力对象,对公众而言,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则是政府认知和公共文化服务认知的重要来源。它在结构中的影响力镶嵌于在地社群,并受到自身机构性质、市场导向回应、政府规划及资源宽裕程度的影响,加之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主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想象与服务实践的视野因素,使得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是由实践主体认知、政府规划执行和在地文化关系的多重影响下,依据宽裕资源的吸附性质所决定的行动者。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区域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历时性趋势之下呈现出对内卷层级结构和公共资源的依赖,表现在网络特征上为已吸附性宽裕资源占主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单位在网络中占据最为核心的位置,网络资源和资讯的获取能力都更高,并对上城区其他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影响力更大,其中配合行政命令的主题活动及支出作为已吸附宽裕资源重要来源,在保障机构合法性和自上而下政策动员重要的政策工具层面已从公共文化服务内卷到政策系统之中,成为公共文化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最强有力的纽带形式。第三,公众公共文化服务参与的内卷化行动机制是整体网络的互动反馈核心。上城区公众的公共文化服务参与作为文化参与的一部分,本质是动机-认知-偏好-行为的持续性行动机制,居民的行动者位置则由日常生活和文化参与机制塑造,赋予了此结构的行动正当性,并以此决定了其意义。在这一机制中,人口特征与群体诉求决定其参与动机,对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认知通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形成参与偏好,而公共文化服务的资源配置则构成最终的行为,公众能否产生持续不断的公共文化服务参与行为,需要在群体诉求和公共文化服务认知中获取,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能否与周边文化生活圈共同构成个体的文化空间,对公众是否不参加某类活动构成障碍因素。上城区公众的文化参与群体诉求目前集中于由年龄和在地文化资源两类纽带联结而成的认同,而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认知已内卷化为自上而下的层级供给结构并将其本质视为社区活动而非文化活动。这类认知与上述政府行动者所构成的流动层级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安排以及机构行动者所构成的已吸附性资源积累与合法性维护密切相关,共同催生出公共文化服务的公众体验与文化参与本质相疏离的问题,并以此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回应自下而上的传递扩散。这种文化参与机制的形成是自上而下公共文化服务重要的积累因素,并非简单的文化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和个性化服务提供的市场机制逻辑。
二、李兆焯主席在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摘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李兆焯主席在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摘要)(论文提纲范文)
(2)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 ——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文献述评 |
三、研究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重点难点、创新不足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重点难点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五)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一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概念和理论阐释 |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基层/基层社会治理 |
(二)社会管控/社会管理/社会治理 |
(三)组织化/去组织化/再组织化 |
(四)单位/单位制 |
二、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阐释 |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合作社理论 |
(二)列宁和斯大林的社会治理思想 |
(三)毛泽东的社会治理思想 |
(四)邓小平的社会治理思想 |
(五)江泽民的社会治理思想 |
(六)胡锦涛的社会治理思想 |
(七)习近平的社会治理思想 |
第二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化实践路径(1949-1977) |
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时代背景 |
(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国际背景 |
(二)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国内背景 |
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路径 |
(一)单位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主要路径 |
(二)街居制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辅助路径 |
三、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路径 |
(一)互助组是农村组织化治理的初级形式 |
(二)合作社是农村组织化治理的中级形式 |
(三)人民公社是农村组织化治理的高级形式 |
四、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评价与反思 |
(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成就 |
(二)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弊端 |
(三)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反思 |
第三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去组织化实践路径(1978-2012) |
一、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时代背景 |
(一)世界范围内的政府改革运动 |
(二)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及改革开放的提出 |
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去组织化路径 |
(一)经济自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 |
(二)村民自治:村民自我管理 |
三、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去组织化路径 |
(一)单位制的解体:国家、单位与个人关系的变革 |
(二)社区逐渐成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
(三)政府从“全能”到“有限”,社会治理下移到基层 |
四、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评价与反思 |
(一)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成就 |
(二)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模式的弊端 |
(三)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反思 |
第四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再组织化实践路径(2012-2020) |
一、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时代背景 |
(一)“社会治理”的提出 |
(二)社会再组织化的现实需要 |
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再组织化实践路径 |
(一)社区是实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主要力量 |
(二)社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重要力量 |
三、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实践路径 |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村社会再组织化 |
(二)农村基层政权和村委会是农村社会再组织化的基础力量 |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社会再组织化的重要途径 |
四、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评价与思考 |
(一)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优势 |
(二)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面临的阻力 |
(三)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思考 |
第五章 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路径的经验总结 |
一、基层社会治理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
(一)中国共产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 |
(二)基层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 |
二、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选择要与国情紧密结合 |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要根据国情变化适时转变 |
(二)基层社会治理路径选择的启示 |
三、基层社会治理要不断创新 |
(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长久之计策 |
(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不断解放思想 |
四、基层社会治理要有制度保障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 |
(二)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制度的内在本质要求 |
五、基层社会治理要有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参与 |
(一)基层社会治理始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二)基层社会治理要始终依靠人民群众 |
(三)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改善和增加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特点和经验研究(1949-195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界定及辨析 |
(一)政党 |
(二)民主党派 |
(三)无党派民主人士 |
(四)协商民主 |
(五)政党协商 |
二、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多党合作思想 |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协商思想 |
(三)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思想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的职能定位 |
一、参政议政职能 |
二、阶级代表职能 |
三、政治监督职能 |
四、自我改造职能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主要实践 |
一、重大政治事务中的政党协商 |
(一)筹建新中国进程中的政党协商 |
(二)关于国家领导人建议人选的协商 |
二、国家法制建设中的政党协商 |
(一)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协商 |
(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讨论与协商 |
三、国家经济事务中的政党协商 |
(一)国家财经政策制定中的协商 |
(二)参与土地改革的决策与执行 |
(三)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协商与沟通 |
四、国家外交事务中的政党协商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特点 |
一、协商主体:彰显主人翁地位 |
二、协商形式:正式协商与非正式协商结合 |
(一)依托于常规化会议的正式协商 |
(二)形式灵活的非正式协商 |
三、协商过程:参政议政与自我教育并举 |
四、协商成效显着 |
第五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经验、不足与启示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经验 |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
(二)重视党际沟通协作 |
(三)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 |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实践中的不足 |
(一)民主党派的自我定位存在偏差 |
(二)民主党派内部的政治参与存在差异 |
(三)政党协商制度缺陷制约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 |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当代启示 |
(一)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协商意识 |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协商能力 |
(三)推动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陕甘宁边区军事建设问题研究(1937-194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军事体制与军事活动 |
(二) 军事教育与部队整风 |
(三) 军事经济与军工生产 |
(四) 军事与民众动员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史料运用 |
第一章 边区武装力量的建制和职能 |
一、边区创建前的军事系统 |
二、中共中央军事系统 |
(一) 中央军委的组建与人事调整 |
(二) 八路军系统的军事力量 |
(三) 边区留守部队的统编与职能的转变 |
(四) 留守部队兵力的扩大和防卫任务的增加 |
(五) 扩编成立警卫部队 |
三、边区的地方武装力量 |
(一) 保安司令部及保安部队 |
(二) 地方民众抗日武装力量 |
四、陕甘宁晋绥联防军 |
(一) 联防军组建的时代背景和原因 |
(二) 联防军的职能和建制 |
(三) 联防军成立的意义 |
第二章 边区部队的军事教育 |
一、抗日军政大学与军政人才培养 |
(一) 中共军事教育沿革与抗大建立 |
(二) 抗大军事教育及其演变 |
(三) 抗大招生工作 |
(四) 抗大军事教育的主要内容 |
(五) 抗大军事教育的特点 |
二、边区留守部队军事教育与训练 |
(一) 边区留守兵团及保安部队军事教育和训练 |
(二) 联防军军事教育和训练 |
(三) 边区留守部队军事训练成绩斐然 |
三、其他专门军事院校的军事教育和训练 |
(一) 八路军军政学院 |
(二) 八路军军事学院 |
(三) 延安摩托学校 |
(四) 八路军炮兵学校 |
(五) 中共中央军委航空学校 |
四、边区军事教育的成效 |
(一) 吸收大批知识青年走上抗战道路 |
(二) 培养了大批军政干部,增强了抗战力量 |
(三) 大练兵运动与部队战斗力的提升 |
第三章 边区部队的政治工作 |
一、政治机关建制演变与职能 |
(一) 政治部(处) |
(二) 政训处 |
(三) 恢复政治工作制度及建制 |
二、边区部队政治工作的开展 |
三、边区部队政治工作主要内容 |
(一) 坚持党的领导 |
(二) 开展政治教育和宣传动员,增强抗战必胜的信心,提高战斗力 |
(三) 推行在职干部学习运动 |
(四) 加强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各项方针政策、时事政治的学习,提高干部战士政治素养,增强团结意识 |
(五)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第四章 边区军事系统的整风运动 |
一、抗战初期中共军队中的错误思想倾向及其危害 |
(一) 存在的问题和表现 |
(二) 王明错误思想倾向的危害 |
二、边区部队整风运动的开展 |
(一) 中央军委开展普遍整风的部署 |
(二) 边区部队的整风 |
三、整风运动使中共军队思想作风改变、政治意识提高,形成了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新成果 |
(一) 肃清了王明错误路线的影响 |
(二) 加强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
(三) 结出了累累硕果 |
(四) 形成中共军队政治工作的新成果——《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的报告》 |
(五) 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军事工作的指导思想——毛泽东军事思想 |
第五章 边区的军事斗争 |
一、抗击日军,保卫河防 |
(一) 日军的进攻和目的 |
(二) 河防兵力的部署和河防守卫 |
(三) 河防战斗情况 |
(四) 河防保卫战胜利的成效和意义 |
二、清剿土匪,巩固后方 |
(一) 边区匪患猖獗的原因和危害 |
(二) 剿匪的政策和策略 |
(三) 大规模清剿行动 |
(四) 边区剿匪成效 |
三、反磨擦斗争,保卫边区 |
(一) 边区发生磨擦的原因和表现 |
(二) 中共处理磨擦的政策和应对策略 |
(三) 反磨擦的主要军事斗争 |
(四) 边区反磨擦斗争胜利的成效 |
第六章 边区的军事经济问题 |
一、军工机构建制与军工生产 |
(一) 八路军建立军工的原因 |
(二) 军工机构的设置与职能 |
(三) 边区主要军工企业的分工和生产 |
(四) 军工生产中的赵占魁运动和劳动竞赛 |
(五) 边区军工发展的成效 |
二、经济问题与部队开展大生产运动 |
(一) 边区面临的严重财政经济困难 |
(二) 边区财政经济发生困难的原因 |
(三) 部队开展大生产运动 |
(四) 部队大生产运动的成效 |
(五) 边区军队开展大生产运动的意义 |
第七章 边区的军事与社会 |
一、边区的兵役制度 |
(一) 边区兵役制度的缘起 |
(二) 边区兵役制主要内容 |
二、边区农民参军 |
(一) 农民参军的动机 |
(二) 农民参军的优抚政策 |
(三) 各种抗战民众组织的宣传动员 |
三、开展“归队运动” |
(一) “归队运动”的背景和原因 |
(二) 归队法令和“归队运动” |
(三) “归队运动”的成效 |
四、边区“双拥”运动 |
(一) 边区“双拥”工作存在的问题 |
(二) “双拥”政策的制定及主要内容 |
(三) “双拥”运动的开展及主要形式 |
(四) 边区“双拥”运动的成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5)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的研究文献 |
(二)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三)关于区域法治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四)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五)关于区际法律冲突的研究文献 |
(六)关于区域政策的研究文献 |
(七)关于区域协议的研究文献 |
(八)关于区域示范法的研究文献 |
(九)关于区域判例法的研究文献 |
(十)关于区域立法的研究文献 |
(十一)香港澳门学者的有关研究文献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
(二)历史研究方法 |
(三)比较研究方法 |
(四)案例分析方法 |
(五)逻辑推理方法 |
第一章 粤港澳大湾区和区域法治一体化概述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的由来和依据 |
一、粤港澳大湾区的历史演变 |
(一)珠江三角洲沿海经济开放区 |
(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珠江三角洲地区) |
(三)大珠三角 |
(四)泛珠三角区域 |
(五)国家级新区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
(六)粤港澳大湾区 |
二、作为经济区域的湾区:湾区的逻辑起点 |
三、区域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的理论依据 |
第二节 区域法治一体化解析 |
一、法制与法治、区域法制与区域法治的区别 |
二、“一体化”概念的界定 |
三、区域法治一体化的概念及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四、区域法治一体化的阶段及表现形式 |
(一)“握手”——区际法律合作阶段 |
(二)“穿衣”——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制度阶段 |
(三)统一标准——区域法律标准阶段 |
(四)法律融合——区际法律融合阶段 |
五、是否存在区域法治一体化?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与世界三大湾区法治情况的比较 |
一、世界三大湾区的区域组织 |
(一)纽约湾区的区域组织 |
(二)旧金山湾区的区域组织 |
(三)东京湾区的区域组织 |
二、世界三大湾区的政策和法律制度 |
(一)纽约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二)旧金山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三)东京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三、各湾区区域组织、政策法律制度的比较 |
第二章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问题的由来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可行性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否属于伪命题?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否违背港澳基本法精神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能否实现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基础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现实基础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构成要素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概念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目标 |
三、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内容 |
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组织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
一、现有路径之梳理 |
(一)硬法路径 |
(二)软法路径 |
(三)硬法和软法之外的松散型法制协调路径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的选择方法 |
(一)解决一国内不同法域法律冲突而不是解决一国内同一法域不同区域法律冲突的方法 |
(二)中央协调为主而不是地方协调为主的方法 |
(三)法律为主而不是政治为主的方法 |
(四)软法为主而不是硬法为主的方法 |
(五)发现自然法法则而不是逻辑演绎推理的方法 |
(六)政府主导与民间推动并行而不是单一的方法 |
(七)紧密型而不是松散型的法制协调方法 |
(八)区别对待而不是全面调整的方法 |
三、可供选择路径之排除 |
第三章 区域政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一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政策的现状 |
一、国家级区域政策群 |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政策群 |
(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政策群 |
(三)国家级新区政策群 |
(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政策群 |
(五)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群 |
(六)《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政策群 |
(七)“一带一路”政策群 |
(八)其他国家级区域政策 |
二、省级区域政策群 |
(一)广东省政策群 |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策群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政策的法治化考量 |
一、区域政策群——区域政策法治化的结构形式要求 |
(一)区域政策群具有完整科学的政策体系结构 |
(二)以“群”作为归类手段有利于协调区域政策间的冲突 |
二、具备区域法治特征——区域政策的内在要求 |
(一)区域法治的空间属性 |
(二)区域法治依赖区域政策之治 |
(三)区域法治的自发性和区域政策的引导性 |
三、角色交互——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衔接融合 |
(一)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关系:角色交互 |
(二)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相互实现 |
第四章 区域协议: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二 |
第一节 粤港澳地区签署区域协议的现状 |
一、区域行政协议 |
(一)内地、香港、澳门相互之间签署的CEPA |
(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
(三)《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
(四)《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 |
二、区域司法协议 |
(一)内地与香港的区域司法协议 |
(二)内地与澳门的区域司法协议 |
(三)香港与澳门的区域司法协议 |
三、区域民事协议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操作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二、粤港澳法律规范与区域协议的关系 |
三、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履行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履行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履行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履行 |
四、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第五章 区域示范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三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概述 |
一、粤港澳地区制定实施区域示范法的现状 |
(一)大陆地区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民事法律适用示范条例 |
(二)深圳经济特区涉港澳民商事关系法律适用条例(建议稿) |
(三)统一区际海事冲突法(草案) |
(四)两岸四地合同法示范法·通则(编纂中) |
二、区域示范法的发生语境 |
(一)粤港澳区域一体化的逐步形成 |
(二)殖民地历史下一国多法域的法律冲突 |
(三)中央立法大部分不能适用于港澳的现实 |
(四)现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缺失 |
三、区域示范法的概念和特征 |
(一)区域示范法的概念 |
(二)区域示范法的特征 |
第二节 区域示范法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的障碍 |
一、观念和理论的障碍 |
二、法律技术的差异和法律专家的缺失 |
三、区域示范法涉及事权的局限 |
四、示范法制定思路的局限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可适用性探究 |
一、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求 |
二、粤港澳大湾区适用区域示范法的政策依据 |
三、粤港澳三地制定实施示范法的实践 |
四、粤港澳法律语义规范结构与区域示范法功能相匹配 |
五、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改革的需要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操作分析 |
一、美国和欧盟制定示范法的两种模式 |
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制定主体 |
三、区域示范法应表现为判例法还是成文法? |
四、区域示范法应主要应用于区域实体法还是区际冲突法? |
五、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适用领域 |
(一)示范法适用领域是否包含公法? |
(二)示范法的自治性与示范法适用领域的关系问题 |
六、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制定程序 |
(一)选题 |
(二)开展示范法立法题目的可行性研究 |
(三)成立示范法起草专家工作组 |
(四)开展示范法的起草工作 |
(五)审议通过并公布 |
七、区域示范法被粤港澳大湾区立法采用的问题 |
(一)立法权限是否有障碍 |
(二)是否会破坏与其他内地区域的法治一体化 |
第六章 区域判例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四 |
第一节 粤港澳制定实施判例法的现状 |
一、香港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香港判例法的制定主体及效力 |
(二)香港判例法在香港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
(三)香港判例法的形成方式和载体 |
二、澳门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澳门的判例与统一司法见解制度 |
(二)澳门统一司法见解制度基本情况 |
三、广东省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法院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二)检察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三)公安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第二节 粤港澳判例制度的比较 |
一、名称上的差别 |
(一)判例概念群 |
(二)先例概念群 |
(三)案例概念群 |
(四)司法解释群 |
二、效力上的差别 |
三、形式和内容上的差别 |
(一)香港判例法的形式和内容 |
(二)澳门统一司法见解的形式和内容 |
(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形式和内容 |
第三节 判例法的模式分析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 |
二、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 |
(一)日本的统一法令解释制度 |
(二)澳门的统一司法见解制度 |
(三)中国内地的判例式司法解释 |
三、指导性案例模式 |
四、专门法院判例模式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适用各种判例法模式的可行性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能否在广东、澳门适用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能否在广东适用 |
(二)英美判例法能否在澳门适用 |
二、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能否在粤港澳大湾区适用 |
三、指导性案例模式能否在香港、澳门适用 |
四、专门法院模式能否在粤港澳大湾区适用 |
第五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判例法模式的建构 |
一、区域判例法的概念 |
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判例法的构成条件 |
(一)区域判例法应当是粤港澳的共同先例 |
(二)区域判例法应当为粤港澳共同遵循 |
三、区域判例法的适用主体 |
四、区域判例法的制定程序 |
(一)粤港澳三地法院签署协议 |
(二)筛选和确认区域判例法 |
(三)报请程序 |
五、区域判例法的适用领域 |
第七章 区域立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五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的现状 |
一、广东省立法现状 |
(一)我国的现行立法体制 |
(二)广东省及珠三角九市的地方立法权 |
(三)广东省范围内区域立法的实践 |
二、香港立法状况 |
(一)香港成文法的制定主体 |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的特点 |
三、澳门立法状况 |
(一)殖民统治时期的立法状况 |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状况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的合法性依据 |
一、宪法 |
二、授权立法 |
(一)授权国务院立法 |
(二)授权经济特区立法 |
(三)调整适用法律授权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模式 |
一、国家统一立法 |
二、区域合作立法 |
三、区域认可立法 |
四、区域内特别合作区立法 |
五、区域单边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6)发展规划决策因素研究 ——基于规划实施绩效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 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 |
1.3 框架结构与内容简介 |
1.4 本研究主要理论创新 |
2 文献综述 |
2.1 发展规划决策相关研究 |
2.2 公共政策决策相关研究 |
2.2.1 决策主体视角 |
2.2.2 决策议程视角 |
2.2.3 决策过程视角 |
2.2.4 “决策与执行”系统分析视角 |
2.3 文献评述 |
3 发展规划决策因素理论模型建构 |
3.1 研究视角与核心概念 |
3.1.1 研究视角 |
3.1.2 核心概念 |
3.2 十三个五年规划(计划)历史演进 |
3.2.1 民主化决策 |
3.2.2 科学化决策 |
3.2.3 法治化决策 |
3.2.4 衔接协调 |
3.2.5 适时调规 |
3.2.6 决策共识 |
3.2.7 文本质量 |
3.2.8 规划实施绩效 |
3.3 理论模型建构 |
3.3.1 民主化与决策共识、文本质量 |
3.3.2 科学化与决策共识、文本质量 |
3.3.3 法治化与决策共识、文本质量 |
3.3.4 衔接协调与决策共识、文本质量 |
3.3.5 适时调规与决策共识、文本质量 |
3.3.6 决策共识、文本质量与实施绩效 |
4 发展规划决策因素的实证分析 |
4.1 相关变量的测量 |
4.1.1 决策方式和调整方式相关概念的测量 |
4.1.2 文本质量和决策共识的测量 |
4.1.3 规划实施绩效的测量 |
4.1.4 控制变量的测量 |
4.2 问卷的相关介绍和说明 |
4.2.1 问卷的设计、发放及回收 |
4.2.2 关于问卷获取数据必要性、科学性的说明 |
4.3 分析方法的选择 |
4.4 问卷信效度检验 |
4.5 问卷结构方程模型分析结果 |
4.6 分析和讨论 |
4.6.1 民主化的作用 |
4.6.2 科学化的作用 |
4.6.3 法治化的作用 |
4.6.4 衔接协调的作用 |
4.6.5 适时调规的作用 |
4.6.6 决策共识的重要性 |
4.6.7 文本质量的重要性 |
5 主要结论、对策建议与后续研究 |
5.1 主要结论 |
5.2 对策建议 |
5.3 后续研究方向和努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B.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参与的科研成果目录 |
C.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的奖项 |
D. 调查问卷 |
E. 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7)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述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理论论述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内涵界定 |
一、十八大以前中国“对外开放”主要内涵 |
二、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主要内涵 |
第二节 党的十八大以前对外开放理论综述 |
一、中国传统对外开放理论 |
二、马克思、列宁对外开放理论 |
三、中国近代以来对外开放理论 |
第三节 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论论述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时代背景 |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发展脉络 |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丰富内涵 |
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论渊源 |
五、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历史渊源 |
六、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
第四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理论论述 |
一、开放方向方面的论述 |
二、开放原则方面的论述 |
三、开放路径方面的论述 |
四、开放价值导向方面的论述 |
五、开放与新发展理念方面的论述 |
六、开放与国内治理方面的论述 |
七、开放与全球治理方面的论述 |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总体态势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主要实践 |
一、自由贸易区战略 |
二、“一带一路”倡议 |
三、服务业扩大开放 |
四、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 |
五、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
六、人民币国际化 |
第二节 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的生成 |
一、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的全方位产业开放格局 |
二、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地理开放格局 |
三、“引进来”、“走出去”的双向投资开放格局 |
四、美元与人民币协同互补的货币开放格局 |
五、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并重的地缘开放格局 |
六、多边、区域、双边兼顾的贸易开放格局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主要特征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治理特征 |
一、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 |
二、创新性与延续性相结合 |
三、顶层设计与底层探索相结合 |
四、依法治理与制度创新相结合 |
五、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相结合 |
六、融入世界与引领世界相结合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历史特征 |
一、中国对外开放历史三个阶段的划分 |
二、新时代对外开放是对1.0时期的复兴 |
三、新时代对外开放是对2.0时期的超越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全球化特征 |
一、全球化阶段新划分 |
二、西方推动的全球化的主要特征 |
三、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全球化特征 |
第四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价值特征 |
一、中国历史及世界其他国家对外开放价值导向 |
二、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价值导向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基本条件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优势分析 |
一、庞大的内部市场优势 |
二、又快又好的经济发展优势 |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势 |
四、大幅提高的科技实力优势 |
五、稳定的宏观发展环境优势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劣势分析 |
一、高水平开放所需经济基础还不牢固 |
二、营商环境条件落后于世界一流水平 |
三、海外权益保护体系处于起步阶段 |
四、科技创新水平与强国比差距较大 |
五、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风险增加 |
六、资源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所面临机遇 |
一、面向发展中国家,产能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机遇 |
二、面向发达国家,承接服务产业国际转移机遇 |
三、面向新科技革命,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机遇 |
四、面向全球治理,世界经济治理地位提升机遇 |
第四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所面临挑战 |
一、价值链高低两端的挑战 |
二、全球经济治理的挑战 |
三、中美“修昔底德陷阱”的挑战 |
四、发达国家对中国发展模式不认同的挑战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策略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依据及构成 |
一、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主要依据 |
二、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基本构成 |
第二节 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 |
一、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基本分析 |
二、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必要基础 |
三、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主要动力 |
四、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市场主体 |
五、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建构路径 |
六、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保障体系 |
第三节 创造有利的内外发展环境 |
一、持续推动国内改革,营造有利的内部发展环境 |
二、完善海外权益保护体制,提供有效外部救济体系 |
三、推动国际治理体系改革,构建有利外部制度环境 |
第四节 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跨越修昔底德陷阱 |
一、战略对抗将导致双输,损害双方的战略利益 |
二、战略合作将带来双赢,有益于双方战略利益 |
三、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共同为世界和平发展做贡献 |
第五节 守住经济安全底线 |
一、坚持渐进式开放,降低开放发展风险 |
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
三、建立资源安全体系,确保国家资源安全 |
四、完善外国投资安全审查机制,保护国家经济安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
1.1.1 选题的缘起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选题的研究脉络与文献综述 |
1.2.1 研究脉络 |
1.2.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预期创新 |
1.4.1 研究方法 |
1.4.2 预期创新 |
第2章 民粹主义的理论解读 |
2.1 民粹主义的概念测量与类型学划分 |
2.1.1 民粹主义的概念与测量指标 |
2.1.2 民粹主义的类型学划分 |
2.2 民粹主义的滋生土壤 |
2.2.1 发达国家社会治理的危机 |
2.2.2 后发国家(地区)转型发展的产物 |
2.3 民粹主义的理论渊源 |
2.3.1 中国民粹主义的历史迹象 |
2.3.2 西方政治思想的理论浇灌 |
2.4 马克思主义对东方社会发展中民粹主义难题的回答 |
2.4.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特殊性的考察 |
2.4.2 恩格斯与特卡乔夫的论战 |
2.4.3 普列汉诺夫对民粹主义的批判 |
2.4.4 列宁对自由派民粹主义的批判 |
2.4.5 毛泽东对民粹主义的批判 |
2.4.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东方社会发展中民粹主义难题的解答 |
第3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成背景与演绎样态 |
3.1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生成背景 |
3.1.1 政治参与觉醒中民众责任备受关注 |
3.1.2 社会转型期利益表达频现底层抗争 |
3.1.3 网络时代政治传播滋生社会焦虑 |
3.1.4 全球政治右倾发展加剧民主危机 |
3.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演绎历程 |
3.2.1 基于演绎载体变迁的阶段划分 |
3.2.2 网络民粹事件典型案例评析 |
第4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诱发要素与时代表征 |
4.1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诱发要素 |
4.1.1 社会矛盾的深度浇灌 |
4.1.2 社会焦虑的持续诱发 |
4.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时代表征 |
4.2.1 利益争夺为核心的问题导向 |
4.2.2 舆论审判为代表的抗争叙事 |
4.2.3 情绪发泄相伴随的网络暴力 |
第5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社会影响 |
5.1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正面价值 |
5.1.1 关注弱势群体 |
5.1.2 强化网络监督 |
5.1.3 提升公民政治素养 |
5.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社会危害 |
5.2.1 冲击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解构社会精英权威 |
5.2.2 助长暴戾之气,背离社会理性平和发展方向 |
5.2.3 加剧阶层对立,诱发社会分裂 |
5.2.4 混淆视听,干扰共享发展大局 |
第6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可鉴经验与疏导原则 |
6.1 国外疏导与消解民粹主义思潮的经验教训 |
6.1.1 苏俄:以革命姿态走在民粹主义前列 |
6.1.2 拉美:以民粹主义对抗民粹主义 |
6.1.3 中东欧:能抵御危机的低质民主体制 |
6.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原则 |
6.2.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6.2.2 坚持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统一 |
6.2.3 坚持理论研判与技术甄别相结合 |
第7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策略 |
7.1 推进公民教育,提升民众政治参与能力 |
7.1.1 塑造负责而又积极的公民 |
7.1.2 公民理性平和心态的形塑 |
7.1.3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理性化 |
7.2 聚焦社会问题,畅通新时代民众利益表达渠道 |
7.2.1 坚持以民生政治为基本导向的发展战略 |
7.2.2 着力解决以公平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社会中下层问题 |
7.2.3 畅通新时代民众利益表达渠道 |
7.3 坚持共享发展,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
7.3.1 明晰共享发展的科学内涵,消解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发展理念的误导 |
7.3.2 健全共享发展的实现机制,抵制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发展方式的干扰 |
7.3.3 夯实共享发展的秩序之基,抵制网络民粹主义思潮非理性倾向的侵蚀 |
7.4 强化网络社会协同治理,形塑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
7.4.1 推进网络治理的法治化 |
7.4.2 实现网络治理的规范化 |
7.4.3 提升网络治理的实效性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9)基于“密度-设施”的上海-苏州人居空间演化与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本文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背景 |
1.2.1 中国城镇化锁定高质量发展目标 |
1.2.2 对大城市高质量空间发展路径争议激烈 |
1.2.3 需要从“质量”视角思辨大城市人居空间发展 |
1.3 研究面临的若干理论瓶颈 |
1.3.1 本体层面:定义困境 |
1.3.2 认识层面:感知与测定争议 |
1.3.3 理念层面:无限更迭陷阱 |
1.3.4 方法层面:内涵还原悖论 |
1.3.5 实践层面:量-质关系问题 |
1.3.6 批判地认识当前研究状况 |
1.4 研究纲领要点 |
1.4.1 突破“质量”认识论 |
1.4.2 聚焦特大城市地区尺度 |
1.4.3 拓展研究的时、空两向维度 |
1.4.4 引入“治理”因素 |
1.5 研究对象 |
1.5.1 研究群像:世界特大城市地区 |
1.5.2 重点对象:上海-苏州地区 |
1.5.3 重点对象选取意义及典型性 |
1.6 研究问题、方法与难点 |
1.6.1 科学问题 |
1.6.2 研究方法 |
1.6.3 研究难点 |
1.7 篇章结构 |
第2章 理论框架 |
2.1 核心变量 |
2.1.1 将“质量”降维到空间层面所得变量 |
2.1.2 由“质量”概念源头推导所得变量 |
2.1.3 密度与设施 |
2.2 “质量”认识论与空间测度 |
2.2.1 密度、设施的类哲学意义关联 |
2.2.2 以密度、设施描述空间发展现象 |
2.2.3 对密度、设施构成测度方式的讨论 |
2.2.4 “密度-设施”比例关系 |
2.3 基于“密度-设施”的大城市空间发展过程模型 |
2.3.1 模型前提假设 |
2.3.2 起始:空间过密化与“密度-设施”失衡 |
2.3.3 过程:治理主体多路径调节“密度-设施”关系 |
2.3.4 结果:形成阶段性形态结构 |
2.4 小结:经由“密度-设施”关系透视研究对象 |
第3章 世界特大城市地区“密度-设施”分布规律及特征分异 |
3.1 “密度-设施”总体治理状况 |
3.1.1 后发地区受困于“密度-设施”失衡问题 |
3.1.2 根据自身资源条件选择改善调节路径 |
3.1.3 治理模式和能力是重要支撑因素 |
3.2 “密度-设施”空间分布规律 |
3.2.1 对象与空间构造 |
3.2.2 人口密度分布特征 |
3.2.3 基础设施分布特征 |
3.2.4 “密度-设施”分布特征 |
3.3 特征分异与模式聚类 |
3.3.1 分布曲线聚类与发展阶段的关系 |
3.3.2 分布曲线形态与路径策略的关系 |
3.3.3 初步解释 |
3.4 小结:寻找塑造“密度-设施”分布状况的历史线索 |
第4章 上海-苏州地区聚落空间“密度-设施”演化与治理进程 |
4.1 研究语境 |
4.1.1 作为“话语”的“‘骨’‘肉’关系” |
4.1.2 理性逻辑下的空间干预进程 |
4.2 时空范围与素材 |
4.2.1 历史时期划分 |
4.2.2 空间层次界定 |
4.2.3 主要文献材料 |
4.3 基于“密度-设施”关系的空间演进过程(1946-) |
4.3.1 起始状态:城、乡空间双重过密 |
4.3.2 疏散理想受阻于建国初时势(1946-1957) |
4.3.3 多管齐下向外疏解市区人口(1958-1977) |
4.3.4 在空间过密失衡中寻找出路(1978-1989) |
4.3.5 大规模增长与扩散的二十年(1990-2010) |
4.3.6 改善区域人居环境的新时期(2011-) |
4.4 过程特征 |
4.4.1 两轮“密度-设施”关系内外消长 |
4.4.2 市区两轮空间过密与一次失衡 |
4.4.3 较显着的三十年周期波动特征 |
4.4.4 与政经体制和治理模式的潜在关联 |
4.5 小结:待验证的“密度-设施”空间波动特征 |
第5章 上海-苏州地区“密度-设施”空间波动与过密空间转换 |
5.1 技术思路 |
5.1.1 基本原理 |
5.1.2 测度分析方法 |
5.1.3 数据来源 |
5.2 验证“密度-设施”空间波动律(1990-2010) |
5.2.1 上海市域部分 |
5.2.2 苏州市域部分 |
5.2.3 沪苏走廊地区 |
5.3 波动进程中各类空间的“密度-设施”变化及比较 |
5.3.1 各级居民点 |
5.3.2 特大城市中心区与外围地区 |
5.3.3 空间过密化区域随波动进程转换 |
5.4 小结:外围地区是现阶段上海-苏州地区的过密空间 |
第6章 外围地区空间过密化成因与“密度-设施”关系修复应对 |
6.1 边界外侧成为政府主导空间开发的优先区位 |
6.1.1 现象:外围地区大规模空间“贴边”开发 |
6.1.2 原因:设施供给成本角度的情景模拟解释 |
6.1.3 结果:空间拓展首选“密度-设施”配比洼地 |
6.2 外围圈层成为外来人口落脚定居的集中地带 |
6.2.1 现象:外来人口分布集聚地圈层外移 |
6.2.2 原因:落脚定居综合成本角度的解释 |
6.2.3 结果:公共设施与外来人口高度错配 |
6.3 外围地区修复“密度-设施”关系的自主实践 |
6.3.1 地方设施服务治理难点 |
6.3.2 上海中心城周边地区设施服务改善实践 |
6.3.3 上海-苏州跨界地区设施服务合作探索 |
6.4 评价与启示 |
6.4.1 以柔性治理摆脱“权”、“利”困境 |
6.4.2 以多元投入代替单一主体供给公共资源 |
6.5 小结:以治理模式创新引导“密度-设施”优化 |
第7章 试论上海-苏州地区空间发展机制及质量提升对策 |
7.1 长期空间过密化与过密空间周期转换 |
7.1.1 空间演化与治理的过程逻辑 |
7.1.2 成绩和经验 |
7.1.3 牺牲和代价 |
7.2 对长期空间过密化机制的初步解释 |
7.2.1 城市化规律的客观作用 |
7.2.2 城市发展理念的长期影响 |
7.2.3 区域治理结构的扰动变化 |
7.2.4 空间开发模式的深刻塑造 |
7.3 优化“密度-设施”关系,提升空间质量的初步建议 |
7.3.1 基本判断 |
7.3.2 对策建议 |
7.3.3 空间框架 |
第8章 结论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研究启示 |
8.3 创新点 |
8.4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样本特大城市地区人口、交通设施与医疗设施资料来源 |
附录B 样本特大城市地区圈层空间人口密度与交通设施测度数据 |
附录C 样本特大城市地区圈层空间人口密度与医疗设施测度数据 |
附录D 上海-苏州地区空间测度单元及与乡、镇、街道行政边界的比较 |
附录E 上海-苏州地区空间测度单元人口与医疗设施测度数据 |
附录F 调研访谈受访者名单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公共文化服务的地方结构网络 ——基于杭州市上城区的个案观察(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主题 |
1.3 研究的结构 |
2 从结构到意义:公共文化服务与社会网络相关文献探讨 |
2.1 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探讨 |
2.1.1 公共文化服务之公共性 |
2.1.2 公共文化服务之公共文化性 |
2.2 关于文化参与测量的相关探讨 |
2.2.1 文化参与与公共文化服务之区隔与关联 |
2.2.2 文化参与之测量 |
2.3 关于社会网络分析的相关探讨 |
2.3.1 公共文化服务与社会网络分析:从结构到意义 |
2.3.2 公共行政与社会网络分析:从政策网络到网络治理 |
2.4 关于组织资源宽裕的相关探讨 |
2.4.1 作为节点关系衡量的资源宽裕概念 |
2.4.2 公共管理中的组织资源宽裕 |
2.5 文献总结与本研究定位 |
3 研究设计 |
3.1 研究个案 |
3.2 研究思路 |
3.3 研究方法 |
3.3.1 社会网络分析方法 |
3.3.2 研究资料搜集方法 |
3.4 研究概念的操作化与数据收集 |
3.4.1 政府行动者网络 |
3.4.2 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行动者网络 |
3.4.3 公众的行动者网络 |
4 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政府行动者:政策变迁与职能网络 |
4.1 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概况 |
4.1.1 上城区基本概况 |
4.1.2 上城区建制沿革与文化资源积淀 |
4.2 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的历史叙事 |
4.3 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社会网络分析 |
4.3.1 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事项—政策层级”的历时性社会网络分析 |
4.3.2 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出层级结构”的社会网络分析 |
4.4 小结与讨论 |
5 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机构行动者:资源张力与空间网络 |
5.1 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地理时空分析 |
5.2 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访问情形的社会网络分析 |
5.3 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资源宽裕社会网络分析 |
5.3.1 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资源宽裕网络整体分析 |
5.3.2 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资源宽裕网络与访问情形网络的对比分析 |
5.4 小结与讨论: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空间转向 |
6 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的公众行动者:行动机制与参与网络 |
6.1 上城区公众文化参与调查问卷讨论分析 |
6.1.1 调查样本特征分布表 |
6.1.2 上城区公众文化参与情况描述 |
6.1.3 上城区公众文化参与障碍描述 |
6.1.4 上城区公众文化参与知识情形 |
6.2 上城区公众访问公共文化机构的小世界网络与文化参与的相关分析 |
6.2.1 上城区公众访问公共文化机构的小世界网络 |
6.2.2 上城区公众文化参与的相关分析 |
6.3 上城区公众文化参与的焦点小组讨论分析 |
6.3.1 访谈问卷的拟定 |
6.3.2 焦点访谈内容初步分析 |
6.3.3 开放式编码 |
6.3.4 主轴编码 |
6.3.5 选择性编码 |
6.3.6 理论饱和度检验与理论阐释 |
6.4 小结与讨论 |
7 公共文化服务的整体网络:地方实践的结构特点与经验讨论 |
7.1 整体结论与讨论 |
7.2 理论对话与贡献 |
7.3 管理意义 |
7.4 研究局限与未来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深度访谈提纲1-政府职能部门 |
附录二 深度访谈提纲2-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附录三 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参与情况 |
附录四 上城区居民文化参与调查问卷 |
学术成果 |
四、李兆焯主席在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摘要)(论文参考文献)
- [1]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国际战略演变研究 ——基于中国国内因素的视角[D]. 刘亚男.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2]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 ——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D]. 刘彦.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3]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特点和经验研究(1949-1956)[D]. 廖云蕾.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6)
- [4]陕甘宁边区军事建设问题研究(1937-1945)[D]. 王天丹. 陕西师范大学, 2020(01)
- [5]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D]. 荆洪文. 吉林大学, 2019(02)
- [6]发展规划决策因素研究 ——基于规划实施绩效的视角[D]. 刘泽. 重庆大学, 2019(05)
- [7]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研究[D]. 刘登攀.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8]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D]. 石立春.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4)
- [9]基于“密度-设施”的上海-苏州人居空间演化与治理研究[D]. 郭磊贤. 清华大学, 2018(01)
- [10]公共文化服务的地方结构网络 ——基于杭州市上城区的个案观察[D]. 徐靖芮. 浙江大学, 2018(01)